一、土地开发与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之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龚春丽[1](2021)在《阿克苏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的自然资本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文中研究表明随着阿克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不断开发利用,经济增长与自然资本消耗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经济绿色发展的难题。土地资源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提供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目前阿克苏地区土地资源沙漠化、盐碱化严重,并存在不断恶化的风险。了解阿克苏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状况,定性和定量核算阿克苏地区土地自然资本及生态服务价值,有利于评价目前土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制定合理的土地资源保护政策,实现阿克苏地区经济绿色发展。本文通过对阿克苏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变化分析、土地开发利用驱动力分析、土地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了解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构建适合阿克苏地区土地自然资本核算的三维生态足迹模型,从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生态盈余/生态赤字、足迹深度、足迹广度等方面核算2009-2018年土地自然资本状况。基于生态系统的11种服务功能,核算了阿克苏地区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各类土地利用类型和各项生态功能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变化情况。结果表明:(1)2009-2018年间,阿克苏地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加强,土地面积变化较大的是林地、牧草地和未利用土地,土地面积变化最小的是水域、耕地、沙漠。林地、园地、建设用地和沙漠面积增加,耕地、牧草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减少。(2)阿克苏地区各类土地利用类型的人均生态足迹为:耕地>牧草地>化石能源用地>建设用地>林地>水域;各类土地利用类型的人均生态承载力由大到小为:耕地>牧草地>建设用地>林地>水域;建设用地处于生态盈余状态,耕地、草地、林地、水域和化石能源用地处于生态赤字状态,但是建设用地生态盈余值不足以抵消耕地、草地、林地、水域和化石能源用地所造成的生态赤字,故而阿克苏地区整体处于生态赤字状态。(3)2009-2018年间,阿克苏地区各类土地类型生态服务价值增加206.56亿元,耕地、牧草地、水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有所减少,林地、园地和沙漠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阿克苏地区11类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大小表现为:涵养水源>废物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持土壤>气候调节>气体调节>美学景观>原材料生产>食物生产>水资源供给>维持养分循环;土地的开发利用中调节服务、支持服务功能价值较大。
高明娜[2](2021)在《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科学化的重要程度不断加强,综合性咨询应用也不断提升,定位至并列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同一高度。这对于工程咨询企业将会是理念转变、技术积淀、能力匹配的新管理发展“黄金”时期。但是由于当前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咨询需求模糊、成果形式化及碎片化倾向突显、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影响了其高质量的开展实施。围绕上述问题,本研究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需求识别的角度出发,探究咨询企业具体如何实施此项咨询业务。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需求的“痛点”是咨询企业可产生的“价值点”。本研究首先通过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及政策分析,归纳总结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必要性,然后通过文本分析及半结构化访谈法识别分析出业务需求,从而构建出模型并且清晰绘制了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范围及产品需求清单。第二,结合识别出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需求,分析出其业务开展内容。本研究首先以霍尔三维工作体系为理论基础构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工作模型框架,进而依据合规合法原则对规划、策划、可行性分析等五大模块进行业务流程、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同时结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细化阐述业务核心内容,形成了可供实操的业务开展内容指引地图。第三,基于上述研究构建出面向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支撑环境。本研究首先根据访谈内容以及BPR理论推演,分析出除了业务组织以及信息化与技术管理之外的另一“使能器”,即外部市场,并且围绕着三大方面展开方式研究,最终构建了推进咨询业务顺利实施的支持保障环境。综上,本文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提供“做什么、如何做”的研究探索,以期能够基于理论有效支持我国工程咨询企业开展具体业务实操、促进指导我国优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项目的实际落地实施。
贾辉[3](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金远亮,侯德义,田莉,王刘炜,宋易南[4](2021)在《基于用地规划的污染地块修复多目标优化研究》文中认为本研究构建了一个基于再开发的污染地块修复环境与社会经济多目标优化决策方法,并以华北某大型污染地块开展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调整用地规划布局,采用第二类用地修复治理标准(GB3660-2018)可使修复方量降低62.5%,同时降低修复的环境影响;其次,基于多目标优化调整的用地规划和修复技术,使修复成本分别降低28.3%、27.4%,而优化土地开发强度使收益同期增长24.3%,并能兼顾多重社会可持续目标.最后,对多目标优化的盈亏平衡分析显示,提高用地开发强度所增加的土地收益高于同期增加的修复成本,达到一定的土地开发强度方能实现地块修复与再开发的盈亏平衡.因此,通过地方政府、社会公众、污染责任方和土地开发商等利益相关方分析,构建的污染地块修复多目标优化策略可综合平衡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权力和资本关系,提升修复的环境和社会经济效益,实现绿色可持续的修复与再开发.
黎淑翎[5](2020)在《《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及其技术工具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逾三十年的法制化进程中,关于控规对城市发展的适应性、控规的地位和角色、控规的管控技术等问题的探讨和反思从未停歇。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中,在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在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型的背景下,我国规划管理和开发控制的管控技术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提高它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是一项重要的议题。美国的区划实践已经超过一个世纪,其管控技术在全球不同制度和发展背景的地区得到推广,可见其适应力和有效性。我国控规的管控技术和指标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美国区划,同时又依据本土化的认知和创新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工具。从对控规管控技术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区划中部分关键指标或未引入控规,或在我国的相关研究中被误读,或在控规中执行不同的控制功能,这些差异往往对指标的管控效果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重新全面探究和审视区划的管控工具和技术逻辑,对完善控规管控技术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区划是美国地方政府普遍执行的开发控制制度,具有丰富的多元性。作为美国第一个实施综合区划的城市,纽约市城市空间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纽约发展的成就足以证明其区划技术的有效性和适应性。《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是纽约区划的重要转折和现行区划的基础,引入了“一张图”的综合分区体系,综合修订了法规文本结构,创新使用了容积率、开敞空间率、用途组、奖励区划等技术工具,对研究现代区划管控技术工具和逻辑具有较高的价值。本文运用历史、文献和比较的研究方法,以全文翻译《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为基础,分析《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和技术工具,辨析指标和规则的含义,全面审视和探究纽约区划控制的技术逻辑,理解其管控理念、原则和目标、规制尺度、管控指标和规则之间的关联性,探索指标的赋值逻辑,挖掘区划管控技术的原理,结合我国规划管控技术的问题,以期超越“简单模仿”、超越制度的差异而为完善我国规划管控技术提供具有适应性的创新建议。论文主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形成历史、特点、立法目的、管控范畴、规制尺度、分区体系和文本结构,为分析和理解该法的技术工具提供背景、框架和理念的基础资料;同时通过阐明法规形成的背景及其技术工具创新所应对的发展需求,论述研究《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管控技术具有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包括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分析《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四项基本的管控内容:用途、体位(bulk)、标牌、停车。每一章的论述遵循基本的结构:阐明该项管控内容的目标或理念变迁;分析管控框架和规制尺度;解释具体技术工具中指标和规则的含义;探讨管控的技术逻辑,包括“目标—规制尺度—指标和规则”的关系、各项技术工具(指标和规则)之间的关联性以及指标的赋值逻辑;结合我国相关管控实践的比较研究,提出我国规划管理和开发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改善的建议和思路。第三部分为论文的第七章,以比较的视角分析了规制型开发控制体系的特点,阐明纽约区划的“自我实施”特征及由此决定的法规形式特点,解释《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实施与裁量机制,为完善我国控规的裁量机制提供借鉴经验。本文基于对一部完整的典型地方区划法规的多维度、系统性综合分析,探析了“一张图”综合区划中规划和管控目标、规制尺度、技术工具、指标体系和数值之间的关联性和传导机制,以比较的视角为我国完善规划管理和开发控制的技术工具提供完善建议。
肖玉[6](2020)在《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建设对于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为响应土地集约化利用政策的号召,人们将开发规划的视野从地上扩展到地下,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日益得到重视。在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过程中环境问题频发,而法律保护不力。本文首先就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问题予以概述,将这一组成词语进行分解,从“地下空间”这一概念开始切入,得出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范围内为人类所支配,能满足人类利益需求并受地下空间相关法律调整的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手段与目的多样。在此基础上,总结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将其概括为相对封闭性、难以恢复性、热稳定性和地区差异性四个方面。分析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环境污染方面以地下水污染、振动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为典型,生态破坏方面以地面植被破坏、城市地质灾害和破坏地下水环境为重点进行介绍。其次,总结了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存在的问题:规划制度不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制度不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再则,以问题为出发点寻找他山之石,有针对性地借鉴日本、新加坡和英国这三个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上较为先进的国家的经验,以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日本为政府配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专家委员会,立法上贯彻绿色开发思想,规定完备的环境健康损害赔偿制度。新加坡开展工程地质勘察,总结完善城市地质资料,为科学规划奠定基础,坚持规划先行的同时加强综合管理,促进部门间有效统筹和协调配合,向公众普及地下空间知识,拓宽其参与的渠道。英国拥有完善的规划申请程序,重视规划前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规定建设规划公开制度。最后,总结国外先进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杜海龙[7](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认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彭亮[8](2020)在《国际组织保护监测标准下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中提出2019年,中国的世界遗产数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丝绸之路文化线路也于2014年申遗成功。这是多年来我国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承担起缔约国责任与担当的体现。也说明在文物保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有效性。本文从我国如何从遗产大国变为遗产强国的角度出发,以脱胎于文物保护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为主体,研究如何将国际组织的遗产保护要素融入我国的体系中来。为丝绸之路中国段的保护服务。本文的第二章至第四章分析了相关标准问题,认为我国需要在保护的法律依据、价值内涵、监测评估方式三方面对国际组织的标准进行研究。《世界遗产公约》作为国际公约,是我国开展遗产保护工作的最高法理依据,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文物保护法》又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这决定了我国遗产保护的工作实际上是通过文物保护的方式来实现的。文物的价值描述更偏重历史,遗产的价值描述则偏重文化,文物价值的论述已经无法涵盖文化遗产中的文化线路。从评估的角度来说,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监测评估的方式,把握着遗产保护评估的最终裁决权。在我国保护评估标准与其评估标准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有必要加强对国际组织评估标准与方式的研究。丝绸之路文化遗产除了具有自身无以伦比的突出普遍价值外,其价值也具有总体的整体性与局部重要度的均一性,这决定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在于“补弱”。本文的第五章及第六章,对丝绸之路22个遗产点进行影响因素敏感度分析,找出以国际组织的标准,究竟哪些遗产是薄弱环节。分析的标准包括五个:建设工程类、资源与环境类、实体与使用类、气候生态与地质类、人类行为与管理类等因素。通过对相关遗产进行调研、资料收集,以相关敏感因素是否存在给予相关的计权,并计算加和,最终找到总体敏感度值、分类敏感度值较高的遗产。总结各个类别影响因素敏感度所反应出来的诸如遗产区与缓冲区相关建设的问题;土地资源利用与人口调控问题;土遗址本体保护与遗产旅游环境承载力问题;对于洪水、滑坡等进行预防性保护的问题;加强改善寻呼手段及合理利用资金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相应的对策。最终实现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补弱,综合提高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陈阳[9](2020)在《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文中认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自复苏以来一直是旧城中心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原则与目标。当前我国正面临向新型城镇化转型的重要时刻,在国家严控新增用地指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既有建成区的功能提升与结构调整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土地混合利用因具备多维度可持续效应潜力,也就成为当前我国旧城中心区更新的重要目标。然而,我国既往的土地混合利用研究与实践长期固化于“功能混合”理念框架,缺乏“通过城市更新促使土地混合利用发挥多维度可持续效应”的切实经验,与西方国家建设发展存在明显差距,急需变革。因此,本文意在以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发源地“旧城中心区”为研究对象,归纳西方英美国家土地混合利用路径为实现可持续效应经历的演变历程规律,据此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南京的既有路径成效,以期为我国改革提供依据。针对过往研究的不足,在确定研究目标与整体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文章研究主体分为“审视框架构建”、“历程脉络剖析”、“演变规律归纳”、“典型案例审视”四个部分。首先,通过剖析土地混合利用实现可持续效应的本质,以及过往研究认知的差异与共识,明晰过往研究框架对土地混合利用演变规律解析的不足,确定新的审视框架的构建准则,进而依据准则确立包括审视内容、审视历程、审视规律应用等三层次的审视思路,确定英美国家及南京为具体审视对象,明确审视时间范围和历史阶段分期,确定审视分析数据资料类型,从而完成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的构建。其次,依托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厘清英美国家1900年代至今的土地混合利用实践瓦解、复苏、衍化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现实问题,剖析各阶段时期中现代规划理论、后现代规划理论、可持续更新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权力等三方面内容的应对性变革要求,以及相应时期现实实践中这三方面内容的切实转变,从而明确各阶段实践的价值目标、解决重点及模式特征。再次,在历史脉络梳理的基础上,归纳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形式和土地利用权力三维度的演变特征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剖析促成路径演变的“社会—市场—政策”三角动力机制的实施逻辑,并辩证性探讨路径演变的本质、路径演变的重点难点和实践者应当秉持的正确认知态度。最后,根据西方规律模型中“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规律特征,建立“空间模式”、“时间模式”、“权力模式”3个维度16个分项的评价要素体系,运用GIS、Depthmap、Flo EFD、Excel等软件平台,通过香农维纳指数分析、空间句法分析、风热环境模拟分析、空间演变一致性分析、政策制度分析等多元技术方法,定量定性地全面审视了1978年以来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趋势,客观总结其成效、问题及背后机制,并尝试提出相应改革建议。
魏文思[10](2020)在《环评机构依法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日益增长的生态保护要求。作为环境保护法制中的最重要的一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实践已有30年之久。遗憾地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绝对优先的思路和相对落后的环保意识,使我国的环评制度带有强烈的行政主导色彩,环评仅作为项目开工的一项必备行政手续,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此外,环评机构此前一直依附于政府行政部门和体制内事业单位,对委托单位和政府部门难以起到监督作用,未能发挥其保护环境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鉴于此,我国国务院、环保行政部门加紧对于环评机构的治理,出台了多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并于2019年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规体系,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取消了对于环评机构的资质审核,意图改革完善针对环评机构的治理体系。本文根据目前的环评改革背景以及政府依法治理,提升行政效率的要求,采用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数据统计法,并结合法学领域归纳和演绎的推理方法,分析政府应当如何设计一个内外协调的法律治理体系。政府可从外部加强对于环评机构的法律监管,以督促环评机构提升自身从事环评业务的能力。同时政府还应转变为服务提供者,帮助环评机构自身进行内部治理,使环评机构更好地适应环评市场。由此,在新的环评法律法规体系下,我国政府将完成服务性政府的转型,建立对于环评机构的法律治理体系,优化环评市场,最终使环评法律制度能够发挥其真正的功能。
二、土地开发与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之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土地开发与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阿克苏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的自然资本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关于土地利用变化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关于自然资本的研究 |
1.2.3 国内外关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1.3.4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土地人口承载力 |
2.1.2 土地资源稀缺性 |
2.1.3 土地资源自然资本 |
2.1.4 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与环境价值论 |
2.2.2 效用价值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市场失灵 |
第3章 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及与环境的关系 |
3.1 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分析 |
3.1.1 土地利用类型静态分析 |
3.1.2 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分析 |
3.2 土地开发利用的驱动力分析 |
3.2.1 农业活动 |
3.2.2 工业活动 |
3.2.3 城镇化建设 |
3.3 土地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理分析 |
3.3.1 土地开发利用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
3.3.2 土地开发利用对水环境的影响 |
3.3.3 土地开发利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
3.4 阿克苏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
3.4.1 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 |
3.4.2 土地质量差,生态环境脆弱 |
3.4.3 土壤退化、污染严重 |
3.4.4 未利用土地规模优势明显,进一步开发受水资源限制 |
3.4.5 农业生产环境较差,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阿克苏地区土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本核算分析 |
4.1 自然资本核算方法介绍 |
4.2 阿克苏地区土地自然资本核算方法 |
4.2.1 三维生态足迹模型的确定 |
4.2.2 生态足迹模型构建 |
4.2.3 三维生态足迹模型 |
4.3 阿克苏地区土地自然资本核算结果分析 |
4.3.1 生态足迹核算分析 |
4.3.2 生态承载力分析 |
4.3.3 生态赤字/盈余分析 |
4.3.4 生态足迹深度和足迹广度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阿克苏地区土地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分析 |
5.1 土地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介绍 |
5.1.1 生态服务功能分类 |
5.1.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价方法 |
5.2 阿克苏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方法 |
5.2.1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确定 |
5.2.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系数确定 |
5.3 阿克苏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结果分析 |
5.3.1 不同土地类型的生态服务价值 |
5.3.2 不同生态系统功能的价值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对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优化产业结构和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
6.2.2 加强土地生态脆弱区的治理 |
6.2.3 制定可行的土地资源保护制度,加强违法治理 |
6.2.4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
6.2.5 坚持水土共治,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府投资项目的发展强劲,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 |
1.1.2 资源配置和经济方式的转变促使决策科学性重要程度不断提高 |
1.1.3 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的提出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 |
1.2 研究问题提出 |
1.2.1 现实问题的提出 |
1.2.2 科学问题的凝练 |
1.2.3 关键问题的解构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研究 |
2.1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的相关文献研究 |
2.1.1 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演进 |
2.1.2 国内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投资决策问题研究 |
2.2 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的相关文献研究 |
2.2.1 保证项目成功背景下的前期综合性咨询 |
2.2.2 基于投资决策科学性的前期综合性咨询 |
2.2.3 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的现有研究 |
2.3 理论基础 |
2.3.1 公共产品理论 |
2.3.2 市场失灵理论 |
2.3.3 第三方理论 |
2.3.4 需求识别理论 |
2.3.5 霍尔三维结构体系 |
2.3.6 BPR理论 |
2.4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3.1 本文研究逻辑梳理 |
3.2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需求研究设计 |
3.2.1 研究逻辑 |
3.2.2 研究方法 |
3.3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开展内容研究设计 |
3.3.1 研究逻辑 |
3.3.2 研究方法 |
3.4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支撑环境研究设计 |
3.4.1 研究逻辑 |
3.4.2 研究方法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需求研究 |
4.1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必要性分析 |
4.1.1 在合法性依据背景下,适应新决策综合性咨询发展理念 |
4.1.2 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有所不同 |
4.1.3 重前期决策及审查,同时需注重事中事后评价监管体系 |
4.1.4 社会参与感较弱,应推动信息公开及决策的公众参与度 |
4.2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需求分析 |
4.2.1 基于文本分析的业务需求分析 |
4.2.2 基于半结构化访谈的业务需求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开展内容研究 |
5.1 以项目全生命周期技术集成为核心的霍尔三维工作体系 |
5.2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规划模块 |
5.2.1 规划模块业务流程分析 |
5.2.2 规划模块业务管理工作 |
5.2.3 规划模块业务核心内容分析 |
5.3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策划模块 |
5.3.1 策划模块业务流程分析 |
5.3.2 策划模块业务管理工作 |
5.3.3 策划模块业务核心内容分析 |
5.4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可行性分析模块 |
5.4.1 可行性分析模块业务流程分析 |
5.4.2 可行性分析模块业务管理工作 |
5.4.3 可行性分析模块业务核心内容分析 |
5.5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建设条件单项咨询模块 |
5.5.1 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咨询 |
5.5.2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 |
5.5.3 节能评价咨询 |
5.6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其他专项咨询模块 |
5.6.1 投融资规划咨询 |
5.6.2 专项债实施咨询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支撑环境研究 |
6.1 业务组织支撑环境体系构建 |
6.1.1 构建与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结构 |
6.1.2 人力资源队伍培养与选拔 |
6.1.3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服务标准建设 |
6.2 信息化与技术管理支撑环境体系构建 |
6.2.1 前期综合性创新数据库 |
6.2.2 前期辅助决策BIM+GIS平台 |
6.3 外部市场支撑环境体系构建 |
6.3.1 政府规范引导 |
6.3.2 行业协会聚合引领 |
6.3.3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信任支持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与创新 |
7.1.1 研究结论 |
7.1.2 研究创新 |
7.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7.2.1 研究局限 |
7.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3)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基于用地规划的污染地块修复多目标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
1.1 基于用地规划的污染地块修复多目标优化方法 |
1.2 修复成本-土地收益分析 |
1.2.1 单位修复成本核算 |
1.2.2 单位土地收益核算 |
1.3 环境与社会可持续评估 |
1.3.1 修复技术环境影响评估 |
1.3.2 再开发的社会可持续性 |
1.4 多目标优化模型 |
1.4.1 修复与再开发多目标优化函数 |
1.4.2 盈亏平衡与参数敏感性分析 |
1.5 研究案例与数据来源 |
2 结果与分析 |
2.1 不同规划土地类型修复成本与土地收益 |
2.2 污染地块修复与再开发的多目标优化决策 |
2.3 再开发污染地块多目标优化方案评估 |
2.4 盈亏平衡与参数敏感性分析 |
3 讨论 |
3.1 多目标优化可显着提升修复与再开发的综合效益 |
3.2 污染地块修复与再开发的平衡关系 |
3.3 多目标优化实践的局限与展望 |
4 结论 |
(5)《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及其技术工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形成与法制化 |
1.1.2 我国控规与美国区划的渊源关系 |
1.1.3 美国区划、纽约区划及其《1961区划决议案》的现实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区划研究综述 |
1.2.2 国内区划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和文献研究 |
1.5.2 比较研究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结构与框架 |
2.1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形成的历史背景 |
2.1.1 美国第一部综合区划:《1916纽约建筑分区决议案》 |
2.1.2 管制理念的转变:从被动阻止妨害到主动增进公共福祉 |
2.1.3 纽约再区划:1940年代-1960年综合修正的推进 |
2.1.4 框架内的持续演变:《1961纽约区划决议案》的修正与完善: |
2.2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特点 |
2.2.1 对《1916纽约市建筑分区决议案》的检讨 |
2.2.2 综合修正应对的发展需求 |
2.2.3 综合修正的原则和特点 |
2.2.4 综合修正通过前的争议 |
2.3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结构与框架 |
2.3.1 立法目的 |
2.3.2 管控范畴 |
2.3.3 规制尺度 |
2.4 综合分区与规则体系 |
2.4.1 1916的独立分区体系 |
2.4.2 1961的综合分区体系 |
2.4.3 现行的叠加分区体系 |
2.5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文本与使用 |
2.5.1 文本结构 |
2.5.2 索引系统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用途管制 |
3.1 “用途”概念的复杂性 |
3.1.1 用途的多维含义 |
3.1.2 使用活动的空间性与尺度特征 |
3.1.3 使用活动随时间而变化 |
3.1.4 用途管制的两种含义 |
3.2 美国区划用途分区管制的起源 |
3.3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用途管制框架 |
3.3.1 用途管制的目标与技术工具 |
3.3.2 用途的许可形式 |
3.4 纽约区划用途管制的规制尺度 |
3.4.1 以分区为规制尺度 |
3.4.2 用途分区模式的比较 |
3.5 用途管制的核心工具:用途组 |
3.5.1 分类和分组的多维度 |
3.5.2 差异化、定量化的分组标准 |
3.5.3 “分类—分组—分区”的逻辑框架 |
3.6 用途管制的其他技术工具 |
3.6.1 辅助用途 |
3.6.2 释放标准 |
3.6.3 混合利用的支持工具 |
3.7 区划用途管制的延伸:占用执照 |
3.7.1 占用执照的制度框架 |
3.7.2 占用执照的规制尺度和核心工具 |
3.7.3 制度特点与经验 |
3.8 对我国用途管制的借鉴 |
3.8.1 “用地分类”的管制方法 |
3.8.2 混合用地的用途兼容性规定 |
3.8.3 建筑使用的管理制度 |
3.9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体位规则 |
4.1 关键指标释义 |
4.1.1 体位 |
4.1.2 楼板面积 |
4.1.3 容积率 |
4.1.4 密度规则 |
4.1.5 院规则 |
4.1.6 高度与退缩要求 |
4.2 体位规则的框架 |
4.2.1 总体目标 |
4.2.2 以建筑和分区用途为基础的指标体系 |
4.3 体位规则的规制尺度 |
4.3.1 以区划地块为规制尺度 |
4.3.2 以地块与街道关系为基础的规则细化 |
4.4 容积率调控工具 |
4.4.1 开发权转移的雏形 |
4.4.2 奖励区划 |
4.4.3 容积率调控工具的适用性 |
4.5 居住区指标关联性分析 |
4.5.1 核心指标:开敞空间率 |
4.5.2 空间密度与人口密度的关联性分析 |
4.5.3 开敞空间率与容积率的关联性分析 |
4.6 现行纽约区划的体位规则变化 |
4.6.1 开敞空间率和容积率关联控制产生的问题 |
4.6.2 新增的体位控制方法 |
4.7 对我国控规指标的借鉴 |
4.7.1 基于分区目标建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
4.7.2 加强控制指标的关联性 |
4.8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标牌管控 |
5.1 美国区划的标牌管控 |
5.2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标牌管控指标 |
5.2.1 “标牌”的定义 |
5.2.2 标牌的分类 |
5.2.3 标牌与分区 |
5.2.4 标牌的管控要素 |
5.2.5 不一致的标牌与折旧 |
5.3 标牌管控的方法和原则 |
5.4 对我国标牌管控的借鉴 |
5.4.1 我国标牌管控的整体情况 |
5.4.2 以上海为例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停车管理 |
6.1 纽约区划停车管理的理念变化 |
6.2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停车管理规则 |
6.2.1 停车管理的目标与框架 |
6.2.2 分类与分区结合的指标体系 |
6.2.3 停车配建要求的修改和豁免 |
6.2.4 停车配建的上限要求 |
6.2.5 片区停车共享 |
6.3 多重矛盾下综合停车配建指标的基本逻辑与影响因素 |
6.4 对我国停车配建指标的借鉴 |
6.4.1 对我国停车分区管控技术的思考 |
6.4.2 停车指标差别化要素的对比 |
6.4.3 管理理念的转变与停车配建指标的改善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实施与裁量 |
7.1 区划法规的特点 |
7.1.1 规制型体系的特征和问题 |
7.1.2 区划作为开发控制的依据 |
7.1.3 “自我实施”所需的制度特点 |
7.1.4 违法与处罚 |
7.1.5 法律语言 |
7.1.6 区划的适应性 |
7.2 特殊情况的预设 |
7.2.1 特别规定 |
7.2.2 修订或修改 |
7.2.3 免除 |
7.2.4 例外 |
7.2.5 必要性与问题 |
7.3 裁量机制 |
7.3.1 施行机构 |
7.3.2 裁量机制的必要性 |
7.3.3 裁量型的特殊规则 |
7.3.4 变通 |
7.3.5 特别许可 |
7.3.6 区划修正 |
7.3.7 多层级的裁量机制 |
7.4 对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裁量机制的借鉴 |
7.4.1 我国控规裁量机制的两个层面 |
7.4.2 构建多层次的控规裁量机制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比较借鉴 |
8.2.1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可借鉴性 |
8.2.2 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借鉴 |
8.3 创新与特色 |
8.4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专用术语概念 |
附录2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中高密度居住区) |
附录3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特别区域规则范围) |
附录4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特别意图区) |
附录5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商业叠加区)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6)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概述 |
2.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含义 |
2.2 开发利用的城市地下空间的特点 |
2.2.1 相对封闭性 |
2.2.2 难以恢复性 |
2.2.3 热稳定性 |
2.2.4 地区差异性 |
2.3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
2.3.1 地下水污染 |
2.3.2 振动噪声污染 |
2.3.3 大气污染 |
2.4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破坏问题 |
2.4.1 地面植被破坏 |
2.4.2 城市地质灾害 |
2.4.3 破坏地下水环境 |
2.5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 |
2.5.1 预防为主理论 |
2.5.2 代际公平理论 |
2.5.3 外部性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法律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制度不完善 |
3.1.1 规划科学性不强 |
3.1.2 规划缺少和地面规划的协调 |
3.1.3 规划制度缺乏强制力 |
3.2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漏洞 |
3.2.1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缺少针对性的规定 |
3.2.2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完善 |
3.3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
3.3.1 开发利用管理责任不清 |
3.3.2 信息管理不规范 |
3.4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 |
3.4.1 生态损害赔偿范围狭窄 |
3.4.2 生态损害赔偿制度鉴定评估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立法经验 |
4.1 日本 |
4.1.1 政府配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专家委员会 |
4.1.2 城市地下空间相关立法贯彻绿色开发思想 |
4.1.3 完备的环境健康损害赔偿制度 |
4.2 新加坡 |
4.2.1 开展工程地质勘察,总结完善城市地质资料 |
4.2.2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
4.2.3 加强综合管理,促进部门间有效统筹和协调配合 |
4.2.4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普及地下空间知识 |
4.3 英国 |
4.3.1 重视规划前调查和评估工作 |
4.3.2 建设规划公开制度 |
4.3.3 完善的规划申请程序 |
第五章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完善 |
5.1 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制度 |
5.1.1 建立城市地下空间信息调查制度,增强规划的科学性 |
5.1.2 建立地面地下规划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地面地下统筹规划 |
5.1.3 严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更改程序 |
5.2 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5.2.1 确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 |
5.2.2 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
5.3 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 |
5.3.1 配置与厘清管理部门职责 |
5.3.2 规范城市地下空间信息管理 |
5.4 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
5.4.1 扩大赔偿范围 |
5.4.2 完善鉴定评估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
(7)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8)国际组织保护监测标准下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的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基本概念和相关术语 |
1.6 论文研究方法及结构框架 |
1.7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国际组织与我国在遗产保护管理形式上的关系 |
2.1 脱胎于文物保护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方式 |
2.1.1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职能 |
2.1.2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
2.1.3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方式的总结 |
2.2 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方式 |
2.2.1 国际组织遗产保护的组织职能 |
2.2.2 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
2.2.3 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 |
2.3 我国与国际组织在遗产保护法理依据上的差异 |
2.3.1 《世界遗产公约》作为指导性法律的定位 |
2.3.2 《文物保护法》作为实施性法律的瑕疵 |
2.4 《文物保护法》与《世界遗产公约》的整合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际组织价值语境下的丝路遗产价值整合 |
3.1 文物价值的内涵与演进 |
3.2 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的内涵与演进 |
3.2.1 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内涵 |
3.2.2 文化遗产内涵的逐渐补充 |
3.2.3 文化线路概念的发展 |
3.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价值内涵与分析 |
3.3.1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突出普遍价值 |
3.3.2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整体的关联性 |
3.4 丝绸之路遗产价值与文物价值保护的差异 |
3.4.1 对于遗产与文物价值的认识和厘定 |
3.4.2 遗产类型与文物类型的区别 |
3.4.3 遗产与文物地理覆盖的差别 |
3.4.4 保护依据的作用原则差别 |
3.4.5 遗产与文物退出机制的区别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际组织监测标准下的丝路遗产监测的特征 |
4.1 基于文物保护评估的我国遗产监测评估 |
4.2 国际组织监测评估的实施与标准 |
4.2.1 国际组织监测评估的实施方式 |
4.2.2 国际组织监测评估的依据标准 |
4.3 国内外评估标准与评估方式的差异 |
4.3.1 评估标准差异 |
4.3.2 评估方式差异 |
4.4 我国世界遗产反应性监测的案例与共性特征 |
4.4.1 武当山玉真宫顶升工程 |
4.4.2 曲阜孔庙孔府遗产缓冲区内古泮池环境整治工程 |
4.4.3 我国的反应性监测的启示 |
4.5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监测的个性特征 |
4.5.1 塔尔加尔遗址监测的过程 |
4.5.2 塔尔加尔遗址监测的分析 |
4.5.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总体价值具有整体性 |
4.5.4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局部价值具有重要度的均一性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影响因素敏感度分析 |
5.1 影响因素分类与敏感度的计算 |
5.2 影响因素敏感度的评价标准 |
5.3 影响因素敏感度的具体分析 |
5.3.1 影响因素的总体分布情况 |
5.3.2 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3 建设工程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4 资源环境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5 实体保护与遗产使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6 气候生态地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3.7 人类行为及管理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反映的问题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敏感度分析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建议 |
6.1 丝绸之路建设工程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1.1 遗产保护与利用相关设施的建设的建议 |
6.1.2 缓冲区内的城镇发展建设的建议 |
6.2 丝绸之路资源环境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2.1 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的建议 |
6.2.2 人口调控的建议 |
6.3 丝绸之路实体使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3.1 土遗址保护的建议 |
6.3.2 对遗产区内旅游环境承载力控制的建议 |
6.4 丝绸之路气候生态地质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5 丝绸之路人类行为及管理因素高敏感度遗产地建议 |
6.5.1 更新巡查手段的建议 |
6.5.2 保护资金合理使用的建议 |
6.5.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跨省协调的建议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1 世界遗产影响因素详细分类 |
附录2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影响因素敏感度信息汇总 |
附录3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图录 |
致谢 |
(9)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与实践持续强化演变 |
1.1.2 国内背景:本土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现实与转型需求存在落差 |
1.2 研究问题 |
1.2.1 理论问题:归纳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1.2.2 应用问题: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成效 |
1.3 研究意义 |
1.3.1 拓展完善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论认知 |
1.3.2 实现由静态格局到动态演进的规律总结转变 |
1.3.3 应对转型期本土旧城中心区的优化升级需求 |
1.4 相关概念 |
1.4.1 旧城中心区 |
1.4.1.1 概念定义 |
1.4.1.2 范围界定 |
1.4.2 土地混合利用 |
1.4.3 可持续更新 |
1.5 研究综述 |
1.5.1 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相关研究 |
1.5.1.1 发展历程研究 |
1.5.1.2 理论概念演变研究 |
1.5.1.3 政策与实践演变研究 |
1.5.1.4 形成机制、测度方法与实施成效相关研究 |
1.5.2 旧城中心区更新路径演变 |
1.5.2.1 更新政策实践发展历程研究 |
1.5.2.2 演变规律研究 |
1.5.3 研究评述 |
1.6 研究目标 |
1.7 研究框架 |
1.7.1 研究方法 |
1.7.1.1 跨学科综合 |
1.7.1.2 历史研究 |
1.7.1.3 比较归纳 |
1.7.1.4 定量定性相结合 |
1.7.2 研究框架 |
第2章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 |
2.1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必要性 |
2.1.1 实现可持续更新是土地混合利用的本质内涵 |
2.1.1.1 土地利用方式内涵与准则的理论要求 |
2.1.1.2 实践复苏及广泛兴盛的现实要求 |
2.1.2 过往研究对土地混合利用认知的异同 |
2.1.2.1 概念理解差异中蕴含的模糊化 |
2.1.2.2 概念理解共识中的确定与非确定 |
2.1.3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的必要性 |
2.1.3.1 过往研究对演变规律的解析不足 |
2.1.3.2 新的审视框架建立的准则 |
2.2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 |
2.2.1 审视思路的确立 |
2.2.1.1 基于土地利用方式的审视内容维度 |
2.2.1.2 基于实践方式演变的审视历程维度 |
2.2.1.3 基于研究目标的审视规律应用维度 |
2.2.2 审视对象及范围 |
2.2.2.1 研究对象的确定 |
2.2.2.2 时间范围的确定 |
2.2.3 审视分析数据基础 |
2.2.3.1 西方路径演变规律审视数据资料 |
2.2.3.2 南京路径演变趋势审视数据资料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追求“秩序与疏解”的瓦解阶段(1900s-1950s) |
3.1 “混杂”成为急需解决的不可持续根源 |
3.1.1 环境维度:拥挤混杂布局引发环境恶化 |
3.1.2 社会维度:持续社会隔离加重交通拥堵 |
3.1.3 经济维度:混杂权属阻碍商业开发需求 |
3.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现代规划理论的应对方式评述 |
3.2.1 寻求结构秩序性 |
3.2.1.1 理性功能主义 |
3.2.1.2 交通分区的协同 |
3.2.2 疏散人口与功能 |
3.2.2.1 霍华德田园城市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3.2.2.2 格迪斯的区域规划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3.2.3 现代规划理论的利弊影响与“片面应用”机制 |
3.2.3.1 现代规划理论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利弊影响 |
3.2.3.2 现代规划理论的“片面应用”:经济维度至上的中央商务区 |
3.3 基于片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瓦解实践 |
3.3.1 关注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分离 |
3.3.1.1 政策引导下低价值功能外迁 |
3.3.1.2 市场机制下经济性职能集聚 |
3.3.1.3 政府掌控下公共空间提升 |
3.3.2 追求秩序隔离的时空利用模式 |
3.3.2.1 “功能—交通”空间隔离模式 |
3.3.2.2 “宏观—微观”时间断裂模式 |
3.3.3 强调集权控制的实施管理体系 |
3.3.3.1 集权式区划工具的运用 |
3.3.3.2 公共征地权下的更新政策 |
3.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4章 促进“活力与消费”的复苏阶段(1960s-1980s) |
4.1 秩序疏解造成的不可持续恶果 |
4.1.1 社会维度:人口隔离与社会结构断裂 |
4.1.1.1 “宏观-微观”双层面的人口隔离 |
4.1.1.2 社会生态结构遭到破坏 |
4.1.2 环境维度:物质空间破坏与环境恶化 |
4.1.2.1 物质空间破坏 |
4.1.2.2 生活环境恶化 |
4.1.3 经济维度:经济衰退与去工业化灾难 |
4.1.3.1 经济持续衰退 |
4.1.3.2 去工业化的灾难影响 |
4.1.4 综合结果:安全丧失与不公平的动乱 |
4.1.4.1 秩序与疏解导致安全隐患 |
4.1.4.2 社会不公平引发大规模动乱 |
4.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后现代规划理论复苏框架评述 |
4.2.1 人本主义的城市多样性 |
4.2.1.1 雅各布斯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1.2 其他多样性拥护者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2 延续历史的城市文脉主义 |
4.2.2.1 英国城镇景观运动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2.2 美国文脉主义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3 批判无序蔓延的中心区回归 |
4.2.3.1 对无序蔓延的批判 |
4.2.3.2 重归中心区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4 追求社会公正的公众参与 |
4.2.4.1 土地利用方式非公正的背后机制 |
4.2.4.2 公众参与成为解决途径 |
4.2.5 后现代规划理论下的复苏框架与“非全面应用”机制 |
4.2.5.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框架 |
4.2.5.2 后现代规划理论的“非全面应用”:侧重经济维度的中央游憩区 |
4.3 基于非全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实践 |
4.3.1 侧重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混合复苏 |
4.3.1.1 居住功能的局部恢复及其混合复苏 |
4.3.1.2 办公引领的功能混合及社会维度关注尝试 |
4.3.1.3 商业模式转变及大规模建设 |
4.3.1.4 文化休闲的功能与规模多维度复苏 |
4.3.1.5 公共空间的经济维度转向及空间环境营造 |
4.3.2 基于涓滴模式的时空混合复苏模式 |
4.3.2.1 涓滴网络的空间模式 |
4.3.2.2 涓滴渗透的时间模式 |
4.3.3 应对弹性合作的实施管理体系 |
4.3.3.1 规划体系改革:弹性与约束并存 |
4.3.3.2 更新政策转变:由集权转向合作 |
4.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5章 “可持续全面提升”的衍化阶段(1990s至今) |
5.1 活力营造表面下的不可持续隐忧 |
5.1.1 社会维度:绅士化、私有化及社区关注不足 |
5.1.1.1 多维绅士化与空间同质化 |
5.1.1.2 空间私有化与阴影效应 |
5.1.1.3 缺乏对社区与弱势群体关注 |
5.1.2 环境维度:忽视公共环境与公交一体化建设 |
5.1.2.1 公共环境影响 |
5.1.2.2 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不足 |
5.1.3 经济维度:“人口-商业-办公”裹挟式外迁现象加剧 |
5.1.3.1 人口持续郊区化 |
5.1.3.2 零售购物郊区化 |
5.1.3.3 办公就业郊区化 |
5.2 可持续更新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拓展衍化 |
5.2.1 可持续发展对土地利用体系的创新需求 |
5.2.2 可持续更新三种分支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衍化 |
5.2.2.1 物质空间设计 |
5.2.2.2 城市发展行为改良 |
5.2.2.3 复杂系统提升 |
5.2.3 可持续更新理论下的衍化趋势与“耦合应用”机制 |
5.2.3.1 可持续更新理论影响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衍化趋势 |
5.2.3.2 可持续更新理论的“耦合应用”:多维度并重的中央活力区 |
5.3 基于耦合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衍化实践 |
5.3.1 迈向可持续的功能要素混合衍化 |
5.3.1.1 居住功能提升及其混合维度衍化 |
5.3.1.2 办公功能的产业结构升级及社会包容效应 |
5.3.1.3 商业功能的中心区地位强调及模式的再度转变 |
5.3.1.4 文化休闲功能的社会效应显现 |
5.3.1.5 公共空间社会属性的回归 |
5.3.1.6 生态环境维度提升及其混合衍化 |
5.3.2 基于全面提升的时空混合衍化模式 |
5.3.2.1 整体可持续的空间模式 |
5.3.2.2 连续可持续的时间模式 |
5.3.3 协调多元需求的实施管理体系 |
5.3.3.1 规划体系改革:优化土地混合利用效果 |
5.3.3.2 更新政策优化:社会民主制度 |
5.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6章 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剖析 |
6.1 协同性: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特征 |
6.1.1 土地功能要素的双重化演变 |
6.1.1.1 功能混合逻辑的演变 |
6.1.1.2 可持续维度的提升 |
6.1.2 土地利用形式的应对性演变 |
6.1.2.1 空间模式双层级演变 |
6.1.2.2 时间模式三层面演进 |
6.1.3 土地利用权力的保障性演变 |
6.1.3.1 管理维度的两极拓展 |
6.1.3.2 政策权力的多元民主化演变 |
6.1.4 “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 |
6.2 三角制: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机制 |
6.2.1 动力机制的演变历程 |
6.2.1.1 1990年代前市场的主动应对 |
6.2.1.2 1990年代后政策的全面促进 |
6.2.1.3 动力机制演变逻辑 |
6.2.2 动力机制实施逻辑 |
6.2.2.1 社会机制——应对“生产消费方式”是根本需求 |
6.2.2.2 市场机制——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是直接动力 |
6.2.2.3 政策机制——制定“立体全面政策”是切实保障 |
6.2.2.4 三者的相互制约关系 |
6.3 多面化: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本质 |
6.3.1 路径演变的内在逻辑 |
6.3.1.1 体现了实践中概念理解的演变:从物质空间技术到可持续场所氛围营造 |
6.3.1.2 体现了中心区本质属性的回归:“社会活力”集聚区的恢复与超越 |
6.3.1.3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提升:个体需求与共存需求的双重提升 |
6.3.2 路径演变的辩证性思考 |
6.3.2.1 重点即难点:协调的内容与过程 |
6.3.2.2 不是万能药:实践与理论缝隙的不断弥合,并不意味着理论效应实现的必然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演变审视 |
7.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的分析框架 |
7.1.1 分析要素确立 |
7.1.2 分析对象界定 |
7.2 空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2.1 空间模式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 |
7.2.1.1 分析方法确立 |
7.2.1.2 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分析 |
7.2.1.3 小结 |
7.2.2 空间模式可持续维度演变趋势 |
7.2.2.1 多维度内容混合演变趋势分析 |
7.2.2.2 整体空间体系协同演变趋势 |
7.2.2.3 小结 |
7.3 时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3.1 时间模式纵向延伸趋势 |
7.3.2 时间模式横向延展趋势 |
7.3.2.1 历史氛围特色延续 |
7.3.2.2 绿色可持续环境提升 |
7.4 权力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4.1 功能混合逻辑控制灵活度演变趋势 |
7.4.1.1 用地分类标准弹性演变趋势 |
7.4.1.2 建筑物用途调整弹性演变趋势 |
7.4.1.3 小结 |
7.4.2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与形式演变趋势 |
7.4.2.1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演变趋势 |
7.4.2.2 可持续效应管治形式演变趋势 |
7.4.3 开发控制权力演变趋势 |
7.4.3.1 规划制定实施过程演变趋势 |
7.4.3.2 城市更新运作过程演变趋势 |
7.4.3.3 小结 |
7.5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问题、机制与改革建议 |
7.5.1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与问题总结 |
7.5.1.1 成效与问题的全面总结 |
7.5.1.2 成效与问题的分类总结 |
7.5.2 既有路径演变问题的内在机制 |
7.5.2.1 理念固化于“功能混合” |
7.5.2.2 实践固化于“局部地块” |
7.5.2.3 制度固化于“事前设计” |
7.5.3 既有路径优化改革建议 |
7.5.3.1 统一明确新时期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内涵,扭转“偏重经济维度”思维 |
7.5.3.2 结合城市双修政策,突破局部地块实践桎梏 |
7.5.3.3 建立保障良性演变的全历程调控制度体系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回顾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1.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历程 |
8.1.1.1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前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8.1.1.2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后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8.1.2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8.1.2.1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特征 |
8.1.2.2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机制 |
8.1.2.3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本质 |
8.1.3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南京路径演变审视 |
8.1.3.1 南京既有路径成效 |
8.1.3.2 南京既有路径问题 |
8.1.3.3 南京既有路径内在机制 |
8.2 主要创新点 |
8.2.1 创建了可持续更新综合审视框架 |
8.2.2 深化了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规律认知 |
8.2.3 审视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既有路径成效与问题 |
8.3 不足与展望 |
8.3.1 进一步深化演变规律认知 |
8.3.2 进一步全面审视我国路径 |
8.3.3 进一步提出改革政策措施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10)环评机构依法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源起 |
1.2 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2 典型案例分析:王某诉省级环境保护厅、国家环境保护部 |
2.1 案例始末 |
2.1.1 案件背景 |
2.1.2 案件内容 |
2.1.3 案件分析 |
2.2 本案中环评机构的法律定位 |
2.3 本案中环评报告的法律效力 |
3 环评机构的法律功能及存在问题 |
3.1 环评机构的特征与分类 |
3.2 环评机构的法律功能 |
3.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 |
3.2.2 区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领域 |
3.2.3 战略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领域 |
3.3 环评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
3.3.1 环评机构工作过程不规范 |
3.3.2 环评机构监管秩序混乱 |
3.3.3 后环评程序监管缺失 |
3.3.4 环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混乱 |
4 环评机构的外部监管:实体设定 |
4.1 法律依据 |
4.2 明确监管主体的权责划分 |
4.2.1 二元监管主体的设立 |
4.2.2 垂直环保行政管理体系 |
4.3 扩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内容 |
4.3.1 环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
4.3.2 环评机构评价内容 |
4.3.3 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 |
4.4 加强对环评机构法律责任的追究 |
4.4.1 扩大环评机构行政责任的追究范围 |
4.4.2 明确环评机构可适用的具体罪名 |
4.4.3 建构环评机构连带责任的划分机制 |
5 环评机构的外部监管:程序设定 |
5.1 环评全过程监管方式的调整 |
5.1.1 取消环评资质许可后的事前监管 |
5.1.2 环评过程中合法程序监管 |
5.1.3 环评结论的事后追踪监管 |
5.2 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
5.2.1 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
5.2.2 环评过程中信息的公示 |
5.2.3 环评过程中座谈会的沟通机制 |
6 环评机构内部治理规范设定 |
6.1 环评机构组织形式的优化 |
6.1.1 鼓励环评机构采用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
6.1.2 加强环评机构自身规章制度的建立 |
6.2 加强审核环评机构人员的资质 |
6.2.1 建立环评人员从业协会 |
6.2.2 环评人员资质审核 |
6.2.3 环评人员征信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土地开发与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之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阿克苏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的自然资本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D]. 龚春丽. 塔里木大学, 2021(08)
- [2]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业务研究[D]. 高明娜. 天津理工大学, 2021(08)
- [3]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4]基于用地规划的污染地块修复多目标优化研究[J]. 金远亮,侯德义,田莉,王刘炜,宋易南. 中国环境科学, 2021(02)
- [5]《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及其技术工具研究[D]. 黎淑翎.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6]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制度研究[D]. 肖玉. 河北地质大学, 2020(05)
- [7]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8]国际组织保护监测标准下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 彭亮.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1)
- [9]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D]. 陈阳. 东南大学, 2020
- [10]环评机构依法治理问题研究[D]. 魏文思.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