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法律涵义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宋子昕[1](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研究表明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察应坤[2](2020)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山东实力派人物王鸿一联合了一批志趣相同者在北京创办了《村治月刊》,旨在全国推行以河北定县翟城村、山西村政为基本模式的“村本政治”。时人对此知识人群体以“村治派”称之。在王鸿一整合下,村治派不仅在学理上有吕振羽、梁漱溟、茹春浦等理论派人物鼎力加持,也获得了米迪刚、梁仲华、彭禹廷等地方自治力行者的实践响应,遂使村治思潮在全国渐成蓬勃之势。后在梁仲华、梁漱溟、孙则让苦心经营之下,村治派与其他团体相呼应,全国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纷纷兴起。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把“村治派”作为“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附庸来展开,未曾追溯村治派的起源,也没有考察它的发展历程,对于村治派的理论实践及其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挥的作用也没有专题的研究。本文将村治派从起源到巅峰再到沉寂的过程作一事实的梳理,以弥补、校正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及成见;同时将村治派置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长时段历史进程中,清理出它的学理主线,并与政党介入、宗教介入的社会改革相对比,以探求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三种思想指导下的乡村社会改革所呈现的不同面貌,进而观察国家力量渗透和基层社会改革张力下的近代中国乡村问题解决之道。村治思潮产生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危机的大背景之下。20世纪初叶中国农村的衰败,本质上是中国传统社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造成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后发外生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晚清民国政府为应对国际国内新局面,出台了若干地方自治政策,试图缓解社会危机,由此催生了三个区域的早期村治实验:河北翟城村治、山西村政和曹州府善后局设立。正是这种社会生态,促成了“村治派”的产生及其对中国农村出路的不懈探索。1929年,王鸿一联合米迪刚等人创办《村治月刊》,标志着村治派的正式形成。早在1922年王鸿一和米迪刚在推动实行西北垦殖时相识相知,并在“村落自治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这一认识上达成一致。米迪刚亲身参与并主导的翟城村治为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体系提供了样本参考和理论借鉴。1924年,两人在北京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以村落为单位进行乡村改革,并提出了一套以村治实践为基础的建国方案,但在时局动荡之下,影响极为薄弱。1929年3月,在阎锡山、冯玉祥支持下,王鸿一集合米迪刚、吕振羽等一批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号召“实现革命主义、恢复民族精神”,创办了《村治月刊》,并以此为大本营研究村治学理、推行村治实践。众多学校、媒体、社团纷纷响应,一时间研究与推广村治成为全国潮流。民主政治的激进化是村治派主张的歧出。吕振羽由“改良”转向“革命”和彭禹廷由“民主”转向“封闭”是民主政治激进化的两个方向。“民主政治之如何确立”,是《村治月刊社宣言》里的重要内容,作为《村治月刊》的主编和主要理论旗手,吕振羽最初将“民主政治”定位为“三民主义的村治”,主张“非暴力的革命建设”,这与王鸿一“全民政治”和米迪刚“民主传贤”的主张是一致的。随着社会情境和个人际遇的变化,吕振羽开始由“改良”转向“革命”,认为发动农民斗争、革命夺取政权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正确路径。彭禹廷提倡以“缩小的三民主义”在宛西实施地方自治,后在多重重压之下,转向了一种封闭的权威性地方自治,最后以失败告终。与彭禹廷将地方自治缩小在局部的、封闭的、独立的空间范围不同,吕振羽更强调在一种更广阔的社会整体解决方案中来解决农村问题。两者之于村治派的歧出,恰恰是两种相反方向民主政治主张的激进化,由此得出的行动逻辑和实践行为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梁仲华和梁漱溟的倾力合作推动村治事业走向巅峰。在韩复榘的支持下,梁仲华和梁漱溟接续王鸿一开创的“村治”事业,先有河南村治学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相继设立,再有邹平、菏泽、济宁等实验县开办,乡村建设运动浪潮持续高涨。梁仲华负责乡建工作的组织与具体的行政事务,梁漱溟从社会与人心问题的逻辑出发,对“研究”“训练”“实验”等各项乡建具体内容进行理论建构和路径设计。村治派的理论主张有了广阔的实践区域,并把社会影响力扩散到了全国政商学各界,国民政府内政部以村治派的社会改革实践为参考,进行了全国县政改革设计和区域实验。在这种政治力量收纳、社会力量欢迎的态势下,乡村建设浪潮在全国兴起。三次全国乡村讨论会的举办标志着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和高涨,村治派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声望日隆。但在这种蓬勃壮阔的表象下,现实行政力量与社会改革运动的纠葛也在其中暗流涌动并日益激化。在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渗透和控制下,村治派的社会改革最终归于沉寂。菏泽成为第二实验县后,孙则让主导的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带动社会改革卓有成效,这一模式很快被韩复榘在全省区域推广以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村治派所秉持的乡村改革的独立性全面消解。1932年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确立设置县政改革实验区,山东省政府在原来邹平实验县基础上加设菏泽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并由王鸿一的学生兼同乡、时任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的孙则让亲往家乡主持实验工作。孙不负众望,在应对黄河水灾的同时,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很快在地方治安、农村经济、乡村教育、地方自治等诸多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韩复榘从这一改革模式中看到了社会控制的极佳效果,遂令设立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其后在抗战形势下,又根据梁漱溟等制定的三年计划,于全省逐次设立行政专员公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施政区域和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大,基层中间组织的设立,有效抑制了土豪劣绅、奉官为匪等恶劣势力在乡村社会的蔓延趋势。但此区域的扩大,更多体现了韩复榘主导的政府控制体系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渗透。韩复榘被罢免后,新任政府主席沈鸿烈撤销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村治派成员各分西东,从此沉寂。作为村治派改革成效的参照,考察国民党政权控制下以纯行政力量推动或是宗教合作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改革,考察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包括没有获得政权的早期海丰农民运动和获得局部行政权力的陕甘宁边区改革,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代乡村改革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指导下,乡村改革最初阶段的成效与尊重当地民众伦理情感认同的程度呈正向关联关系;乡村改革中政治权力介入呈现加强态势,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追求目标或是共存,或是后者让位于前者。乡村建设运动激起了巨大的理论波澜。针对村治派的理论与实践,诸多批评纷至沓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很多受到王鸿一的启发和影响,特别是“反对欧化俄化,恢复民族精神”这一主张,是对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村治派对于“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和社会组织基础”的看法有着高度的认识一致性。当时的着名评论家孙伏园观察认为“乡村建设为时代大势和国家命脉延续所需”,并把乡村建设运动与近代挽救国运衰败的五次大运动作为相互承接的脉络加以叙述。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三个思想流派:东方文化主义派、自由主义西化派、左派经济学家。梁漱溟在与这三大派别的论辩中仍然坚持认为中国问题必须走理性解决之路即乡村建设道路,即坚持文化改造下的乡村建设路径,从正面培养公众意识,健全乡村团体组织,以新道德建设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梁漱溟在这些论辩中所展现出的变革、理性、独立的理论品质,正对应了村治派一贯对于道德原则的坚持和扞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和拯救最终归于沉寂,但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发现,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种有益尝试。村治派在“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之乡村自治”这个大方向下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在长时间轴和多空间维度上呈现了近代知识人对于民族国家塑造的努力和创造中国本土现代性的冲动。虽然这种努力和冲动未曾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调,但反思这一历史过程,可以更为理性地看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性法则。其一,尊重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为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总量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其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促进国家权力渗入与村落自主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村治派对儒家伦理的坚守,在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中仍有其现实意义。如韦伯所言,革命的真正起因在于一种新精神的作用,“村治派”的主张在当时乡村社会边缘化的状态下提出,并抛开各种龃龉与桎梏而付诸实施,这是一种理性审视后逆流而上的奋勇行动。发现农民,认清乡土社会,这是王鸿一、米迪刚、梁漱溟等村治派知识人对近代中国现代转型的最大启蒙。
刘鑫虎[3](2020)在《厕所革命视域下的公厕文明建设》文中研究说明人有三急,内急第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公共生活越来越繁荣,公厕成为人们生活的必不可少的公共设施,公厕的建设水平直接关乎到人们生活品质的提升,成为展现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窗口,同时也是防止传染病流行的重要设施。近代以来,中国公厕长期被贴上“脏乱差少偏”的标签,成为制约人们生活品质提升的短板,也损害着国家形象,为提升厕所文明水平,2015年中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厕所革命,引发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本文即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开展的研究。全文以生活方式理论为核心研究视角,首先梳理和考证了公厕文明演进的历史,在此基础上从“生活方式三结构”视角,运用质性研究法,实证考察和分析了哈尔滨市公厕的建设情况。由于公厕建设滞后,对社会需求来说,公厕供给仍然呈现一种遭遇型满足的特征,通过对如厕者个人异质性特征的考察,展示了其对公厕不同的评价取向和素质状况。本文提出公厕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转型期社会性症候导致的,分别从政府行为取向、利益多元与冲突、公众行为取向“原子化”、社会治理粗放化及文化层面分析其原因。本文针对公厕生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在理论方面提出了生活对接的理论,认为利用包括现代智能网络技术和社会工作者服务等手段,将生活者与公厕供给系统紧密相连,成为一体,实现真正的生活融合。最后,从生活本体论、生活方式和生活对接理论等方面,为哈尔滨市的公厕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
杜敏[4](2020)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庆警政研究(1927-1937)》文中指出中国自清末引进西方的近代警察制度以来,经过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警政体系。安庆市于1903年设立安庆市警察总局,北洋政府时期更名为安徽省城警察厅,后又易名为安徽省会警察厅。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安庆市的警政在继承了北洋政府时期警政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民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对安庆市警察机关内部的组织结构以及警察的任用、奖惩、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政局比较稳定,安庆的警政也进入了一个较为快速的发展阶段,警察专业化程度提高,执行的职能日益增多,除了维持安庆市内的治安秩序,还需要负责管理城内的公共卫生,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们的卫生素质。在整顿社会陋习方面,警察需要打击烟、赌、娼等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除此之外,由于这一时期,国民党军队正在对中共及红军实行军事围剿,安庆警察还承担着反共的政治职能,对社会舆论、社会团体进行严格的监控。经过十年的发展,安庆市的警政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通过完善公安局的组织结构,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转变警察的执法理念等方式提高了政府的治安管理水平,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此时的警政发展也存在着经费支绌、军队妨碍执法、军警冲突严重等问题。
杨欣[5](2020)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贸易自由化的长期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全球关税降低,非关税壁垒得到有效控制,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力式微。全球市场最终形成,全球价值链不断整合升级的时代使得货物的跨境流动更加频繁。在此情形下国际贸易中的程序性事项对货物流通造成的阻滞逐渐引起关注。贸易便利化旨在为国际贸易活动创造简便、协调和透明的环境,从而形成贸易程序简化、文件简单化和信息透明化的新型贸易关系。推行贸易便利化、减少进出口和过境的时间成本和规费将带来全球红利几乎成为世界共识。此前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推行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存在局限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针对此问题的条款又过于简略。全球贸易环境的改变和现有国际法框架的局限呼唤一部约束力更为广泛的、更有针对性的条约,《贸易便利化协定》应运而生。经过世界贸易组织艰苦谈判与多方角逐,《贸易便利化协定》于2013年通过并最终于2017年2月正式生效。作为多哈回合目前仅有的实质性成果,其拥有不同于此前世界贸易组织其他协定的显着特征,专注于国际贸易中的“非效率性”问题,旨在克服国际贸易中的程序性障碍。《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理论基础和条款内容值得深入研究,而针对其履行的研究则更具现实意义。本文针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从条约冲突与协调的角度探究其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其顺利履行。全文分为五章,首先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继而探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其他条约冲突的缘由、特征,再而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其协调路径,最终从中国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关联出发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全文按照此逻辑结构,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展开论证。本文第一章探讨了《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理论,界定贸易便利化的概念,根据各国际组织对贸易便利化的定义及其侧重点归纳贸易便利化概念及其特征。厘清其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贸易便利化脱胎于贸易自由化,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在具体内容和国际实践上有与其有诸多不同之处,分析两者区别与联系有利于探讨贸易便利化独有特征并进一步探析《贸易便利化协定》独特之处。同时对贸易便利化的相关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及其与贸易便利化的内在联系进行阐述。此外,第一章还对《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理论的运用进行了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贸易便利化理论的新发展,其内容体现出贸易便利化理论体系的内容。第二章从条约冲突与协调视角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理论基础。通过条约冲突及协调理论的基础研究,提出协调《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其他条约冲突的一般方式。同时,从宏观和具体两个角度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缘由,从宏观来讲,主要是由于国际法的碎片化导致的。从具体原因来讲,进出口环节《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便利与贸易安全价值目标之间对立引发的。过境环节《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目标与非贸易目标的分歧导致的。在此基础上,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特征,即冲突表现的多样性、冲突原因的复杂性以及协调方式的差异性。第三、四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通过理论阐述以及比较分析,集中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对应协调路径,根据国际贸易程序的主要环节,主要包含:《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程序的便利化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以及《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环节的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其中,进出口程序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便利化协定》所标榜的贸易便利的价值目标与其他条约中蕴含的贸易安全价值目标的冲突而引发。具体而言,主要包括《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海关组织体系中的《SAFE框架》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中《SPS协议》《TBT协议》之间的冲突。针对前者,主要运用比例原则以及通过国际组织进行协调,而对于后者,主要通过冲突条款优先原则、后法优于先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进行协调,同时发挥条约解释的作用。在过境环节,主要表现为《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过境自由规定与《海洋法公约》第十部分过境自由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对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之间的冲突。对于前者,应当运用后法优于先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进行协调,针对后者主要运用比例原则以及条约解释进行协调。本文第五章是中国对策研究部分,论述的是面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中国的应对策略。中国作为协定的缔约国,负有履行协定的义务,中国面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问题,在国内层面,应当促进国内立法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协调,在国际层面,应当提高在相关条约修改上的话语权,促使相关条约的修改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相衔接。
夏敬[6](2019)在《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民健康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富强昌盛的重要标志,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体现,社会保障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基本人权的健康权的保障,是各国政府重要的社会目标。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截至2017年,人口总量达13.93亿,其中,农村人口占比41.48%。医疗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的民生事业,为广大公民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政府职能的体现。党的十七大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改革基本原则中提出:向全民提供作为公共产品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①,”确定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在中央部署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随着新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正在由理论到实践,由局部向整体全面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向城乡居民均等地提供是现代文明政府的重要职能,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城乡居民无论身份高低、收入水平如何,均能依据自身的需求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它是基于公平正义原则提出的一项公共性的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城乡二元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由于政府投入、城乡医保制度、区域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基本医疗卫生的服务在很多方面仍呈现出较大的城乡差异,无论是医疗卫生费用的筹资、医疗卫生资源的占有、医疗保障水平乃至健康消费等方面均表现为城乡的不均等。这种不均等不仅影响着广大人民的健康水平的整体提高,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在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医改的当下,让城乡人民如何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是一个值得研究与思考的问题。本文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之上,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均等化的内涵、发展逻辑、测量评价、原因分析等多方面,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做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围绕着所构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及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践,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九个章节,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即1、2章,是论文研究的起点和基础。在阐述了论文的立题意义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其均等化的内涵、属性、内容进行了界定,同时,阐述了公共品理论,公平正义理论、福利经济理论,及共享发展理论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支撑理论。为本论文的主题研究提供经度与维度的基础。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即文中的第3、4、5章。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在回顾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依据投入-产出-结果的视角,从卫生筹资,资源配置,服务利用,质量与效率、健康水平等多项指标综合考量,构建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依据指标,利用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和各年度的卫生与计划生育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了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现状(均等化水平)。同时,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指标的可代表性(参照性),利用泰尔指数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的实现程度和发展趋势做了定量评价与相关分析。同时在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现状把握的基础上,探求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均等的成因。重点从国家发展战略、医疗卫生财政制度以及医疗保障制度等制度根源探究了造成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均等的原因。第三部分,即第6章。基于我国目前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尚不均等的现实,依据本人对我国某地区(D市)农村的实地调查,了解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诉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现实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在供给方面,侧重对新农合的覆盖范围与保障水平等制度目标实现程度,以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的考察。在需求方面,则注重对农村居民的就医选择、新农合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满意度的调查。以点概面,为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尤其是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提供有针对性建议的现实依据。第四部分,是对策和建议部分。即文中第7、8章。在借鉴国外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理顺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提出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本理念,并重点从财政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角度探讨了均等化的实现路径以及相关配套机制。第五部分,为结论部分。提炼基本观点和建议,对全篇论文研究进行概括总结。本文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尝试和创新:一是强调公平公正的立场与原则,站在统筹城乡、共享、发展的视角,思考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的实现。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是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是促进卫生正义价值的创新理论支持和阐释。资源的稀缺性,使得人类的经济及一切活动都将面临着选择,人的需求是无限的,对保障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是无限的,而相对于人们无限的需求,医疗卫生资源无论是总量还是相对量都是有限的。如何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较为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各个国家政府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研究人员都在努力追求的目标。众所周知,医疗行业素以供需矛盾突出饱受争议。在我国,医疗资源呈现出优质的医疗资源稀缺,而基层的医疗资源闲置的双重性。如何以共享经济发展的内核,促进医疗资源在不同机构之间、不同地域之间、城乡之间更好的优化配置,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定位,无疑是对医疗供给侧改革,国家多点执业、分级诊疗等政策落地的有力推动,从而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二是基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结合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对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研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国家发展理念、总体规划与战略,医疗卫生事业的相关政策直接影响着均等化的实现。本文结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进程,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从动态的角度,予以认识与判断。试图从投入-产出-结果的视角设立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指标体系,利用泰尔指数对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三是在文献综述、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农村地区做实地调研,从供需角度,对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现状有了更直观、更明确、更清醒的认识。调研结果表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对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效果显着。但是,应该看到,现阶段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与城市尚有较大差距。为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权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尊重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的现实利益诉求,加强财政支持、医疗卫生等配套改革,合理优化配置农村的卫生医疗资源,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当然,由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研究”涉及到人口学、社会学、健康经济学,卫生管理学、政治学乃至哲学等诸多学科,因此,尽管已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对相关主题的文献和理论梳理仍旧存在着不足,论文的理论广度与深度尚有待提升。同时,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涉及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保险等边界不清、内容交叉,加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城乡边界问题,与此相关联的统计口径并不完全统一,尤其涉及到乡乡村村最基层的城乡对比基础数据更为缺乏,这对准确把握和测度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并予以评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本人所构建的均等化指标体系,或许尚不能完全反映均等化的全貌。同时,基于我国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无论是地区间、城乡间、甚至人群间差异很大,同时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与我国目前进行的新医改密切相关,涉及到财政、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多部门的配合联动,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各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本人也及时做了跟进,但是,围绕“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主题,提出因地制宜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的政策建议,尚需做进一步的研究。-----健康中国 2020、2030.......!
牛桂晓[7](2019)在《近代中国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研究(1901-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公共卫生运动最早是由基督教会倡导和组织的。1901-1937年间,中国基督教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持续多年的公共卫生运动。基督教会之所以在中国发起这项运动,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公共卫生运动在西方兴起以后,伴随着全球化进程逐渐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开来,成为基督教会在中国开展公共卫生运动的时代背景。其次,中国卫生行政的不完善、卫生状况的落后,以及民众卫生观念的缺乏,引起了来华教会的注意,这是教会开展公共卫生运动的重要前提。同时,公共卫生也引起了国人的关注,国内舆论对公共卫生的探讨日益增多,这些都为公共卫生运动的开展创造了条件。最后,公共卫生运动适应了基督教在华发展的需要。在社会福音运动的影响下,教会越来越关注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以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要求。公共卫生运动成为适应基督教在华发展和教会传教需要的方式之一。因此,1901-1937年间,基督教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共卫生运动。1901-1937年间,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全面发展阶段以及调整和转变阶段。在此期间,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发展演进体现出三个发展趋向。在办理模式上,公共卫生运动从教会自办发展到与政府合办,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并被逐渐纳入到政府的公共卫生运动中去。在活动内容上,教会公共卫生运动从卫生宣传扩展到其他领域,如环境卫生、疾病防治、学校卫生、妇婴卫生、劳工卫生等,同时也开始在培养公共卫生人才和创办卫生实验区上进行尝试。在空间范围上,教会公共卫生运动逐渐从口岸城市扩展到内陆腹地和乡村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公共卫生运动的不足,使得公共卫生运动的空间大为扩展。教会在开展公共卫生运动的过程中采取了多种形式来宣传和践行近代卫生理念,如发行卫生读物、开展卫生教育运动、改良城乡环境卫生、进行疾病防治等等。其中,卫生读物或倾向于剖析卫生医理,或注重传播卫生知识,或采用口语,或用文言,适应了不同阶层民众的需求。卫生教育运动以宣传卫生知识为中心,通过卫生游行、展览和演讲等方式引起社会各界对卫生的注意,被称为“走进中国城市的卫生表演”。在环境卫生方面,教会不断改善教会医院的卫生状况,并以此作为示范,将环境卫生推广开来,在社会上开展了清洁运动、灭蝇运动和改良厕所等活动。在疾病防治方面,教会开展了种痘运动、防疫运动、预防肺痨和性病等活动,使民众认识到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重要性。教会在面向大众开展公共卫生运动的时候,一些特殊的群体也引起了教会的关注。首先,教会人员的健康问题得到了教会的重视。教会最初选派医学传教士就是为了保证传教士等人员的健康。随着预防医学的发展,教会已经不满于消极的医治传教士的疾病,而是采取积极的措施,如对教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预防接种疫苗以及在教会活动场所开展卫生运动等,来保障教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此同时,教会学校学生的健康问题也引起了教会的注意,教会逐步采取措施健全了校医制度,并开展了学校卫生运动。教会还将注意力投向妇婴卫生和劳工卫生等领域,开展了儿童卫生运动、妇女卫生教育、生育卫生、劳工卫生运动等,以培养国民卫生的基础。教会公共卫生运动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涵盖卫生教育、防疫和保健等多个领域,是一场现代卫生知识和理念的宣传运动。它开创了中国近代公共卫生运动的先河,对当时民众卫生意识的觉醒、地方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政府卫生运动的开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随着国人现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出现,知识精英认识到卫生与民族、国家间的关联。这使得教会公共卫生运动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引起了历届中国政府的注意,并与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展开了合作。更为重要的是,这场运动密切了教会与中国社会的联系,为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当时,教会开展了各式的卫生布道活动,如卫生大会布道、卫生文字布道、特殊医疗机构布道、乡村卫生布道等,促进了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总之,在公共卫生诉求和传教布道的双重影响下,教会开展的公共卫生运动拓展了传教的途径,促进了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同时运动又将卫生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将卫生作为强国强种的根本,从而又使其具有一定的民族主义色彩。在近代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里,教会公共卫生运动受到内外环境的诸多限制,如政治环境、社会发展水平、传教政策以及组织的不完善等,使得教会的卫生运动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但是,它在客观上传播了卫生知识,唤起了民众对卫生的注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近代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江帆[8](2019)在《民国时期成都公共卫生研究 ——以生活垃圾的处理为中心》文中指出公共卫生是指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的生命健康的公共事业,他通常由政府组织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以预防疾病,保障公众健康为目的。城市的现代公共卫生研究是城市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其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探索和研究阶段。最初的公共卫生研究主要集中于医疗卫生一块,后来随着各学科的不断交叉与研究的深入,公共卫生的研究视野被逐渐扩大并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于城市中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就是其中之一,但目前学界对此的关注尚有不足。城市垃圾堆积,以至于无人清扫或清扫不当,不仅会占用土地,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同时还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合理的城市垃圾治理需包含完整与合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劳动分工、人员培养及奖惩制度、经费来源、各种垃圾处理设备等,因此其治理水平与城市的近代化程度直接挂钩。因此民国时期成都相关部门的垃圾处理问题也多从这些方面展开。不仅要充分调查当时当地的街道及人口情况,还要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清洁法律法规。可这四五十年间,成都市的卫生管理工作开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卫生管理机构几经更改,三十年代设立的成都市公共卫生事务所也一度废存。在抗战爆发后,在巨大的人口增长与城市管理压力之下,成都市的公共卫生工作才最终由四川省卫生处、成都市政府和成都市公共卫生事务所共同管理。他们除了进一步完善之前卫生规章制度,还采取了各种实际办法来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如进行公共卫生宣传、落实工作人员的奖惩、组织市民清扫、设立垃圾桶和垃圾场、制定合理的垃圾处理方案等。这些措施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成都市的卫生状况,为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巨大的后方支援与保障。可政府的政策很少涉及到清洁工的利益,他们生活窘迫,地位低下,不仅感受不到人格的保护,也没有任何福利可享。清扫垃圾对于清洁工而言,更多的只是一份糊口的生计,并没有任何现代公共卫生的意识和责任。因此他们时常滋生出消极和反抗的情绪,与政府部门“斗智斗勇”,这给当时的垃圾处理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总的来说,公共卫生的发展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化更高层次的表现,体现了一个地区文明的进步。民国时期成都的垃圾处理工作虽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但从整体上来看,成都的公共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其成果也为之后城市公共卫生的进一步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范乾帅[9](2019)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文中指出一国法治事业的推进、人权的维护、公共福祉的增进,不仅系于中央,也同样仰赖地方。地方治理的法律建构,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实现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具体就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而言,社会救助是一种旨在保障贫困者的生存权、满足其最基础生存条件的制度,给付标准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这就需要各地方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治理。然而,眼下社会救助领域的地方治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从学理视角看,与本研究主旨相关的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的文献尚不十分充裕;其二,从实践视角看,同样有诸多弊病有待法律上的建构与完善。鉴于此,本研究的目标在于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出发,对当下学术研究尚未深入探讨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进行全景式的描绘,辨析制度上的不足并提出改进之道,以期推进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研究的发展。本研究主要探析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慈善组织及行政相对人。其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可界定为“主导”。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关系维度来看,它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管理上的主要责任者”和“财政上的次要责任者”;从地方政府与地方行政机构及私主体的关系维度看,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地方行政机构的领导者”和“私主体的管理者与合作者”。地方政府着力于通过“设置救助机构”、“编制救助计划”、“建立救助项目”等方式,构筑起宏观的给付行政法秩序、并为这种法秩序的运作提供国库支持,以便维护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然而,因为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法治的滞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并不明晰,其设置救助机构、编制行政计划等行政过程中所须恪守的程序性规则也并不完善。此外,在当前的问责机制下,其公法责任也无法受到很好的追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游离于法律控制之外。其二,地方行政机构。“地方行政机构”系指除地方政府的之外的地方行政机关。民政、教育及相关地方行政机构均系“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而民政则居于最为枢要的位置,其作用可界定为“牵头”。从拟定给付标准到发放救助待遇、从设定行政程序到确定给付对象、从事先审查到动态管理:在社会救助这一“国家主导”色彩颇为浓厚的领域当中,民政部门可谓“国家”的最直接、细致的体现。尽管民政部门是救助行政的“制度基轴”,但其职权的设定与运作尚有诸多不合法治原则或善治精神之处,这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拟定救助标准未获立法明确授权,标准拟定程序封闭、内部化,标准的司法审查现状堪忧,民政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程序存在内容瑕疵,救助对象确定机制的合法性与实效性皆有待改进等等。其三,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领域,各地方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应“公法之维”,而慈善组织则兼具“公法之维”与“私法之维”。在我国,慈善组织分为“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前者的功能是以纯粹的私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与行政合同参与治理,应予加强,而后者的功能则是以“体制内机构”、乃至行政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行政合同、行政协议乃至立法授权参与治理,其行政化特征应予去除。从可问责性上看,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在法律属性与行为方式上的不同,注定可适用于二者的问责机制也有所不同。其四,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其可通过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成为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行政相对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方式,推动行政程序的前进。以低保审批程序为例,行政相对人的功能在于:提出申请,启动程序;参与审核、审批,协助调查,以推动程序前进;面对程序上与实体上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可凭借行政诉讼与之对抗,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相对人是权利的主体。但眼下,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尚不凸显:一者,相关立法或行政规定对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行政义务、低保管理机关应恪守的程序性规则及相关法律后果的规定并不完善;二者,低保管理人员违法之事屡有发生,救济机关为相对人提供的保护也不充分。针对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各项不足,在未来,其一,完善地方组织法,即应以立法手段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并实现民政部门的组织法定。其二,应完善行政程序法。这包括与法秩序的形成、运行及公私协力等相关的程序性规则。其三,应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具体可从提升代表素质、提前审查时间、细化草案内容、激活现有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其四,应改革慈善体制。应推进官办慈善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并完善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其五,应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问责等问责机制。总之,我国应继续以民生福祉、以公民的生存权与民主权等基本权、以人性尊严、以“人的价值”为纲领,从法规则的设定与施行、对违法者的问责、对受戕害者的救济等各维度切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地方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曹瑞冬[10](2019)在《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花捐是近代中国对娼妓和乐户营业收入课捐的总称,出现于清末地方的财政改革中。作为一种地方财政的临时挹注,各地以妓捐、乐户捐和执照费为主,亦有地区征收营业捐、娱乐捐或花筵捐。同时,政府基于“寓禁于徵”名目抽收花捐,实行“化私为公,寓禁于管”的治娼政策。故花捐的财政改革总体上寓于地域经济之中,但也会因娼妓禁政等因素而发生变轨。本文以近代花捐改革为线索,着重探讨苏州社会经济的结构过程。1896年《马关条约》订立后,苏州开始自筹巡警、马路等开埠经费,又逢日本要求设立专管租界以专利源,官府为此挪用西方制度,设商务局征收妓捐,并积极筹划城外娼区,发展商业,以便地方分割日人专利。而后在清末新政中,该项捐款移解苏州警厅,并通过“征娼”筹款,藉由“巡警”改制,开启了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重组过程,但官权难以在地方权势中下向扩张,而妓捐私收现象也一直存在。迄至1920年,妓捐捐务改归地方人士自办,苏州工巡捐局成立,其改组每每遭遇官权掣肘,又因妓捐系属商埠特捐,城内外市民公社在统一市政收支上发生分歧,导致捐务停顿,路政废弛。1928年苏州实施娼禁,妓捐停征,同时马路商民倡建民生社,歌女纳捐领照,以此拓宽娼业的合法空间,可由于官方界定的缺失,娼业内部纠纷大量产生,遂使苏州政府于1935年恢复公娼。而这时,南京国民政府遂已成为统治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并开始对地方财政进行整理。1927年局票实贴印花即是一例,而在1934年苛细杂捐的废除中,妓业的相关捐税被改制以抵补地方财政。“旧税未除,新税难征”,中央的税务行政仍旧难及于地方,且重叠式的税负亦使政商关系恶性发展。废苛尚在进行,始于1932年的苏州献金运动,国民政府将救国捐税向娱乐业摊派,其中妓业演剧筹款,踊跃捐输,民间团体则在推进捐募的法制改革以期减附免税。在1940年代的苏州,筵席及娱乐税停征附加,提高税率,专向顾客饮食及娱乐消费行为课税,并由经营单位代扣代缴,但以军警及公务人员主体的权贵却抗捐寻租,借机牟利,使税负大都转嫁,可从其税率来见这一时期的妓业税负。此外,在经历杂捐整理和公娼恢复后,花捐由属于县政府的捐款征收处统一征收,吴县政府又通过县金库制度建立起对花捐的预算,例如娼妓禁政中的违警罚金是花捐专款专用于警政的证据,后几经改良,从警察机关自收自支到县政府统收统支,实质上形成了警察权与财政权的分野。但改良并不彻底,苏州于1935年开办公娼,并通过检妓等手段创建娼妓群体的统计资料,费用和人数则是检治失效的重要原因,而娼妓检验长期寓于警政之中,即使20世纪40年代以来,卫政与警政分离,形成独立预算,娼妓健康检验费仍由警察收支。
二、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法律涵义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法律涵义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小结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一、电力与通讯 |
二、毛巾与肥皂 |
三、燃料 |
四、自来水 |
五、铺底与房租 |
六、纳税与认捐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小结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小结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小结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一、晕堂 |
二、火灾与触电 |
三、建筑安全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小结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村治思潮的时代背景及起源 |
第一节 20世纪初农村危机与地方自治政策推出 |
一、农村衰败无序:近代“中国问题灼点” |
二、晚清民初地方自治规约颁布:一剂良药还是虚幻泡影? |
第二节 村治实验的萌芽 |
一、早期翟城村自治 |
二、山西村政 |
三、曹州府善后局的设立 |
第二章 村治派的形成 |
第一节 米迪刚对翟城村治的主导及其实践理论的总结 |
一、翟城新政:旧文化网络和新法团主义的较量 |
二、村为起点“民主传贤”:中国社会修缮良法 |
三、“井”字结构新村布局:社会公共空间营造 |
第二节 王鸿一的“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主张与实践 |
一、“民族自信力”:民族自救运动的发动机 |
二、儒家伦理:揭橥民族文化重心 |
三、“村本政治”:中国民族出路 |
第三节 王鸿一与米迪刚的合作及村治派大本营的设立 |
一、实行西北垦殖: 纾困内地边疆农村民生 |
二、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乡村改革共和建国 |
三、出版《村治月刊》:研究学理推行村政 |
第三章 村治派的歧出:民主政治的激进化 |
第一节 由“改良”到“革命”: 吕振羽村治思想转向 |
一、三民主义的村治:非暴力的革命建设 |
二、村治理想的破灭:转向国家视角 |
三、革命夺取政权:发动农民斗争 |
第二节 从“民主”到“封闭”:彭禹廷领导下的宛西自治 |
一、自卫、自治、自富:民众自治共同体的内聚 |
二、不顾官厅、不顾法律、不顾手续:地方自治的封闭 |
三、“再造权威性自治”:局部地方专制的失败 |
第四章 走向巅峰:乡村建设浪潮的兴起与高涨 |
第一节 梁仲华主持下的村治派大集结 |
一、“思想阐发”与“人才储育”: 河南村治学院 |
二、“研究”“训练”“实验”: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三、组织与行政:梁仲华乡建工作的事功 |
第二节 梁漱溟领导下的“乡村建设运动 |
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梁漱溟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
二、乡村开出新组织:邹平实验县的改革设计 |
三、“政”“教”“富”“卫”合一:邹平实验实施及七大成效 |
四、玄学的理论与妥协的实践:理想与现实的纠葛 |
第三节 全国乡村运动大联合 |
一、成立联合组织为各地乡村工作人员一致诉求 |
二、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举行 |
三、有限度的联合与有限度的影响 |
第五章 政治权力强力渗透下村治派的沉寂 |
第一节 村治派主导社会改革独立性的消解 |
一、民众自卫训练:菏泽实验模式社会改革的有效性 |
二、从社会改革到社会控制:韩复榘设立山东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 |
三、全域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逐次分区设置 |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下的乡村社会改革实验 |
一、纯以行政力量促进农村建设:江宁和兰溪实验 |
二、基督教和国民党行政的乡村建设合作:黎川实验 |
第三节 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 |
一、适应性动员:前期海丰农民运动政治策略 |
二、“三三制”:陕甘宁边区改革资源总量控制框架 |
第六章 批评与回应:围绕村治派理论的争议 |
第一节 批评箭靶:村治为解决中国问题唯一办法 |
一、一脉相承之认识: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 |
二、进入主流视野:乡村建设是时代大势所需 |
第二节 东西之间:梁漱溟与其他派别的论战 |
一、融合东西方还是中国文化坚守:与东方文化派的辩论 |
二、农业工业孰先孰后: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交锋 |
三、阶级的融合还是斗争:与左派经济学家的论争 |
结语 |
一、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 |
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 |
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 |
四、儒家伦理固本开新:村治派中国乡村现代性出路的理论建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厕所革命视域下的公厕文明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公厕的文明史研究 |
1.3.2 公厕的社会供给研究 |
1.3.3 公厕中的生活者行为研究 |
1.3.4 生活方式理论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4.1 本项研究设定的理论框架 |
1.4.2 本项研究的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5.1 参与观察法 |
1.5.2 无结构访谈法 |
第二章 生活方式视角下的厕所文明史 |
2.1 厕所起源与流变 |
2.1.1 中国厕所的流变 |
2.1.2 西方厕所的流变 |
2.2 公厕与社会治理 |
2.2.1 从厕所看社会的发生 |
2.2.2 中国公厕的治理技术 |
2.3 厕所风俗的考证 |
2.3.1 厕所的称呼 |
2.3.2 如厕设施的使用 |
2.3.3 中国的厕神 |
2.4 中国传统厕所文明的结构性分析 |
2.5 小结 |
第三章 哈尔滨市公厕建设现状考察 |
3.1 哈尔滨市公厕设施的供给:遭遇型满足 |
3.1.1 “放大镜”与“显微镜”:规划与建设的“错位” |
3.1.2 公私“对抗”:“半途而废”的公厕 |
3.1.3 政府与公厕管理员:沟通“断裂” |
3.1.4 以“公”为生:行业性社会组织的缺位 |
3.1.5 快餐店的“公厕”:口碑与流量的“蓄水池” |
3.1.6 城市公厕开放联盟:“方便”与“不方便” |
3.1.7 智能导航找厕手段:便捷与“迷失” |
3.2 公厕的使用者:主体差异化评价的呈现 |
3.2.1 忽视公厕的前意识 |
3.2.2 公厕的污名化叙事:“有碍观瞻” |
3.2.3 对作为公共设施公厕的差异化态度 |
3.3 如厕者滞后的文明素质 |
3.3.1 “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
3.3.2 厕纸供应“难题” |
3.3.3 公共生活中的“后台” |
3.4 小结 |
第四章 对哈尔滨市公厕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
4.1 政府行为取向的偏离导致公厕建设的欠账 |
4.2 利益多元和冲突挤占了公厕空间 |
4.3 社会力量的功能缺失 |
4.4 公众行为取向的“原子化” |
4.5 传统习俗与历史的“向后拉力” |
4.6 公厕建设治理的粗放化 |
4.7 小结 |
第五章 生活对接:落实厕所革命的公厕建设对策 |
5.1 “生活对接”理论 |
5.1.1 “生活对接”的含义 |
5.1.2 “生活对接”的实现形式 |
5.1.3 “生活对接”呈现的概念特征 |
5.1.4 “生活对接”概念提出的意义 |
5.2 公厕社会供给的治理 |
5.2.1 提升政府部门专业化协作水平 |
5.2.2 增加内部厕所对外开放数量 |
5.2.3 加强培育专业性的公厕社会组织 |
5.2.4 公厕管理员的赋权 |
5.2.5 建立公厕便民储物间 |
5.2.6 增设非公厕新设施 |
5.3 公民文明素质的治理 |
5.3.1 转变惯习,提升公民的生活自律能力 |
5.3.2 提高公民公厕的生活利用能力 |
5.3.3 建立公厕监督长效机制 |
5.4 公厕公共生活的整体治理 |
5.4.1 指数治理:建立公厕生活对接指数 |
5.4.2 增强“恢复性”法规的规训、强制和惩戒力度 |
5.4.3 文化建设:公厕文化塑造与文化涵化 |
5.4.4 长期防疫,研发使用环保与资源节约型新公厕 |
5.5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主要研究工作 |
6.2 创新性表述 |
6.3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庆警政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安庆警政建设的开端及发展 |
第一节 近代安徽警察制度的开端 |
第二节 清末安庆警政制度的初创 |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安庆警政的发展 |
第二章 安庆警察组织结构与人事管理 |
第一节 安庆警政组织结构 |
一、内部组织结构 |
二、附属机构 |
第二节 安庆警察管理 |
一、警察的任用和录用 |
二、警察的分配 |
三、警察的奖惩 |
四、警察薪金和抚恤 |
第三节 安庆警察教育 |
一、警官教育 |
二、长警教育 |
第三章 安庆警政与社会管理 |
第一节 治安防控 |
一、户籍管理 |
二、治安管理 |
三、规范交通 |
四、火患的预防及控制 |
第二节 公共卫生管理 |
一、食品卫生管理 |
二、医疗卫生事业管理 |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
四、普及卫生知识 |
第三节 整顿社会风气 |
一、禁烟禁赌 |
二、管理娼妓 |
三、取缔不良书画、戏曲 |
四、推行新生活运动 |
第四节 监管社会舆论与集会结社 |
一、管制报刊 |
二、注意集会结社 |
第四章 安庆警政建设的评价 |
第一节 安庆警政建设取得的成就 |
一、促进安庆治安管理的进步 |
二、促进安庆市政管理的发展 |
第二节 安庆警政建设的不足 |
一、经费与捐费问题 |
二、军警冲突 |
三、警察队伍管理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理论基础及新发展 |
第一节 贸易便利化基础理论探究 |
一、贸易便利化的基本涵义解析 |
二、贸易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的辨识 |
三、全球价值链理论与贸易便利化内在联系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理论的运用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自由化理论的运用 |
二、全球价值链下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缘由与特征 |
第一节 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一、条约冲突的界定 |
二、条约冲突协调途径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类型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产生的缘由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产生的宏观原因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原因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特征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表现的多样性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原因的复杂性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协调方式的差异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关系辨析 |
一、贸易安全 |
二、贸易安全与便利的对立统一关系 |
三、贸易安全与便利是否存在优先问题 |
四、妥善处理两者关系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环节的条款与世界海关组织条约的冲突 |
一、世界海关组织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参与 |
二、《SAFE框架》与《贸易便利化协定》产生冲突的原因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SAFE框架》的冲突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检验检疫协定的冲突 |
一、“异化”的TBT、SPS措施与《贸易便利化协定》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TBT协议》《SPS协议》具体条款之间的冲突 |
第四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环节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协调路径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海关组织安全规则之间的冲突协调 |
二、协调《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安全监管规则冲突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关于过境环节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国际法中过境自由制度阐释 |
一、过境自由国际习惯法属性分析 |
二、过境自由属性辨析 |
三、过境自由争议的实证研究 |
四、《贸易便利化协定》与过境自由国际条约的承接 |
五、过境自由国际法保障的发展趋势评析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的冲突 |
一、《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制度安排及其评析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对《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制度继承 |
三、《海洋法公约》与《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自由制度差异及对其桎梏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的冲突 |
一、知识产权边境措施相关国际条约沿革 |
二、《反假冒贸易协定》知识产权边境措施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阻碍 |
第四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程序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协调路径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规则的冲突协调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规定的冲突协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策略 |
第一节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必要性 |
一、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是中国履约必由之路 |
二、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是发挥大国作用必要举措 |
第二节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路径 |
一、促进中国国内法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衔接 |
二、增加中国在相关国际条约修订工作的话语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相关研究述评 |
1.2.1 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其均等化内涵的研究 |
1.2.2 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测度(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3 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因素(非均等原因)的研究 |
1.2.4 关于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策略的研究 |
1.2.5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的界析 |
2.1.1 城乡 |
2.1.2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2.1.3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
2.1.4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
2.2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理论 |
2.2.1 公共经济理论 |
2.2.2 福利经济理论 |
2.2.3 公平正义理论 |
2.2.4 共享经济理论 |
2.2.5 医疗服务市场的一般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变迁历程 |
3.1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变迁阶段 |
3.1.1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低水平均等的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 |
3.1.2 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时期(1979—2005年) |
3.1.3 强化政府责任,公益性回归的新医改时期(2005年至今) |
3.2 本章小结 |
4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现状评价 |
4.1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 |
4.1.1 指标体系设计原则与构成 |
4.1.2 评价方法 |
4.2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现状的统计分析 |
4.2.1 医疗卫生筹资 |
4.2.2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
4.2.3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
4.2.4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4.2.5 健康水平 |
4.3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评价 |
4.3.1 国际组织的评价 |
4.3.2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的实证测度与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因素 |
5.1 国家发展战略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 |
5.1.1 二元经济结构,“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 |
5.1.2 “重城轻乡”下的区域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不同 |
5.1.3 以GDP衡量政绩的弊端 |
5.2 公共财政体系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 |
5.2.1 卫生财政总量投入不足 |
5.2.2 财政支出偏向城市的惯性 |
5.2.3 政府间事权划分改革滞后,卫生财权与事权的长期不匹配 |
5.2.4 收入分配制度的偏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
5.3 医疗保障体系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 |
5.3.1 保障对象以正规就业为标准进行制度设定和人群划分 |
5.3.2 统筹层次低弱化了医疗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保障水平差异大 |
5.3.3 多头管理有失效率 |
5.4 供给主体结构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 |
5.5 农民的参与意识及“话语权”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影响 |
6 我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与意愿分析-基于D市的调查 |
6.1 样本点选择与调查方法 |
6.2 调查地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状 |
6.2.1 调查地区农村居民的就医选择 |
6.2.2 调查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情况 |
6.2.3 调查地区农村居民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评价 |
6.3 调查结论 |
7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国际经验 |
7.1 主要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践 |
7.1.1 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 |
7.1.2 德国的社会医疗卫生保障服务体系 |
7.1.3 日本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 |
7.1.4 美国的混合式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 |
7.2 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7.2.1 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
7.2.2 强调政府责任 |
7.2.3 发挥基层基本医疗保障功能,有效合理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 |
7.2.4 坚持政府和市场相结合 |
7.2.5 高度的政策可操作性与规范的医疗法制体系 |
7.3 本章小结 |
8 推进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 |
8.1 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的总体思路 |
8.1.1 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理念 |
8.1.2 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本思路 |
8.2 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 |
8.2.1 统筹城乡,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8.2.2 明确政府主导地位,合理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 |
8.2.3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
8.2.4 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健康保险 |
8.2.5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8.2.6 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畅通参与渠道保障农民话语权 |
9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近代中国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研究(1901-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范围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近代中国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缘起 |
一、时代趋势:全球公共卫生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一)西方公共卫生运动的兴起 |
(二)公共卫生运动在全球的扩展 |
二、现实需要:近代中国公共卫生的现状与需求 |
(一)近代中国公共卫生的落后 |
(二)中国各界对公共卫生的提倡 |
三、自我需求:基督教会在华发展的需要 |
(一)应对中国社会现实的需要 |
(二)基督教会自身发展的需要 |
第二章 基督教会在华公共卫生运动的演进 |
一、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发端与初步发展(1901-1919) |
(一)中华博医会的早期提倡与实践 |
(二)青年会的加入与推动 |
(三)公共卫生运动的初步发展 |
二、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全面发展(1920-1927) |
(一)教会团体的广泛参与 |
(二)公共卫生运动的空间扩展 |
(三)公共卫生运动内容的调整 |
(四)时局变动中的受挫与恢复 |
三、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调整和转变(1928-1937) |
(一)公共卫生组织的重组 |
(二)与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开展合作 |
(三)公共卫生运动在空间上继续推进 |
第三章 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主要形式 |
一、知识传播:公共卫生读物的印发 |
(一)印发卫生读物的缘起 |
(二)卫生读物的出版情况 |
(三)卫生读物的发行方式 |
二、宣传教育:卫生教育运动的开展 |
(一)举行卫生游行 |
(二)开展卫生演讲 |
(三)举办卫生展览 |
(四)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 |
三、保持清洁:近代城乡卫生改良运动 |
(一)教会医院卫生的改善 |
(二)提倡厕所改良 |
(三)清洁运动 |
(四)灭蝇运动 |
四、预防疾病:开展疾病防治运动 |
(一)种痘运动 |
(二)防疫运动 |
(三)防痨宣传 |
(四)花柳病防治 |
第四章 基督教会在特定群体中的公共卫生运动 |
一、教会人员的健康保健 |
(一)教会人员的健康受到关注 |
(二)教会人员的体检和预防接种 |
(三)教会活动场所的公共卫生活动 |
二、教会学校中的卫生运动 |
(一)学校卫生受到重视 |
(二)完善校医制度 |
(三)开展学校卫生运动 |
三、妇婴卫生运动的开展 |
(一)举行儿童卫生运动 |
(二)开展妇女卫生教育 |
(三)生育卫生 |
四、劳工中的卫生运动 |
(一)劳工卫生问题的提出 |
(二)调查劳工卫生状况 |
(三)劳工卫生运动 |
第五章 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 |
一、教会公共卫生运动与中国社会各界的关系 |
(一)历届政府与教会公共卫生运动 |
(二)社会精英与教会公共卫生运动 |
(三)普通民众与教会公共卫生运动 |
二、教会公共卫生运动与传教事业 |
(一)毕德辉与卫生传教策略的提出 |
(二)形式多样的卫生传教 |
(三)教会公共卫生运动对传教事业的影响 |
三、医疗卫生知识的传播与近代中国观念习俗的变迁 |
(一)西方医疗卫生知识的传播 |
(二)民众医疗卫生观念和习俗的改变 |
四、教会公共卫生运动对近代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影响 |
(一)对中国公共卫生运动的示范作用 |
(二)推动了政府卫生工作的开展 |
第六章 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在华境遇 |
一、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成就与局限 |
(一)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成就 |
(二)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的局限 |
二、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现实境遇的原因分析 |
(一)中国社会环境的制约 |
(二)卫生传教政策的限制 |
(三)缺乏强有力的卫生组织 |
余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民国时期成都公共卫生研究 ——以生活垃圾的处理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研究缘起 |
研究意义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研究视角与方法 |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概念的界定 |
卫生与公共卫生 |
城市与垃圾 |
1 民国时期成都市民、街区、卫生概况 |
1.1 民国时期成都城市街区与人口 |
1.1.1 近代城市街区 |
1.1.2 城市人口 |
1.2 近代城市卫生状况 |
1.2.1 外国人眼中的成都卫生 |
1.2.2 本地人眼中的成都卫生 |
1.3 市民卫生习惯与认知 |
1.4 城市垃圾堆积的影响与危害 |
2 民国时期成都市卫生管理机构之变迁 |
2.1 清末至1921 年以前的卫生管理 |
2.2 1921年至1930 年的卫生管理机构 |
2.2.1 市政建设筹备 |
2.2.2 成都市政公所 |
2.2.3 成都市政府 |
2.3 1930年至1949 年的卫生管理机构 |
2.3.1 初设成都市公共卫生事务所 |
2.3.2 四川省会公安局卫生科 |
2.3.3 成都市政府卫生科和四川省卫生处 |
2.3.4 再设成都市公共卫生事务所 |
3 民国时期成都城市清洁法规及办法 |
3.1 城市公共卫生情况及清洁区划分 |
3.2 清洁夫、渣夫及清洁队规则 |
3.3 市民污水及粪秽处理办法 |
3.4 市民街道淋洒及渣滓清理办法 |
4 民国时期成都公共卫生宣传 |
4.1 发放布告 |
4.2 登报警示 |
4.3 进行演讲 |
4.4 制作漫画、创建阅览室 |
4.5 媒体推广 |
5 民国时期成都市基层清洁人员及其工作 |
5.1 人员来源与数量 |
5.1.1 来源 |
5.1.2 数量 |
5.2 工作状况与经费 |
5.2.1 工作状况 |
5.2.2 生活条件 |
5.2.3 工资福利 |
5.2.4 经费 |
5.3 垃圾收集与清运 |
5.3.1 市民清扫 |
5.3.2 清洁夫清运 |
5.3.3 设置垃圾桶 |
5.4 垃圾堆放与处理 |
5.4.1 堆放 |
5.4.2 处理 |
6 民国时期成都市公共卫生管理中的成效、问题与启示 |
6.1 市民、清洁夫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纠葛 |
6.1.1 市民与警察局 |
6.1.2 清洁夫敲诈与私逃 |
6.1.3 罢工与怠工 |
6.2 同时期主要大城市的公共卫生管理 |
6.3 公共卫生管理的成效和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对地方政府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二 对地方行政机构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三 对慈善组织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四 对行政相对人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规范分析法 |
二 比较方法 |
三 案例分析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一 推动行政组织法研究 |
二 推动地方行政法研究 |
三 推动给付行政法研究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 |
一 概念诠释 |
二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法理基础 |
三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设置救助机构 |
二 编制救助计划 |
三 建立救助项目 |
四 确定救助标准 |
五 提供财政支持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可问责性 |
一 概述 |
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形成与法律架构 |
三 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民政部门 |
一 民政部门的历史沿革 |
二 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民政部门牵头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牵头拟定救助标准 |
二 设定行政程序 |
三 确定救助对象 |
四 发放救助待遇 |
五 动态管理 |
第三节 民政部门的可问责性 |
一 行政诉讼 |
二 行政复议 |
三 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慈善组织 |
一 概念诠释与属性解读 |
二 慈善组织的历史沿革与法制架构 |
三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民办慈善组织 |
二 官办慈善组织 |
第三节 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一 民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二 官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低保程序的启动 |
一 行政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二节 低保申请的审核 |
一 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三节 低保申请的审批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语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文集、学位论文、报纸、网络文献类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10)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科学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及重点解决问题 |
一、娼妓与花捐 |
(一)近代花捐考释 |
1.地方财政之挹注 |
2.寓禁于徵之话语 |
(二)近代苏州娼妓业概述 |
1.社会变迁与娼业兴衰 |
2.娼业结构及其影响 |
二、苏州花捐改革与清末民初的政权构建 |
(一)事权之于利源:晚清苏州开埠与妓捐移植 |
1.中日交涉与界址勘定 |
2.妓捐移植与巡警共治 |
3.马路变迁与娼区变动 |
(二)娼捐开征与清末民初地方权势变迁——兼论苏州的妓业陋规 |
1.妓业陋规举例 |
2.娼捐开征实态 |
3.地方权势变迁 |
(三)民初苏州妓捐存废与工巡捐局的改组动态 |
1.地方自治与妓捐沿革 |
2.局董纠葛与议员分配 |
3.妓捐存废与工巡改组 |
三、苏州花捐改革与南京政府时期的税制整理 |
(一)苏州民生歌社的嬗变与娼权的抗辩(1929-1936) |
1.废娼运动中的民生社及其经营 |
2.合法化危机:歌女卖淫与说书拼档 |
3.复娼视野中的歌女与娼妓 |
(二)从旧税新征来看南京政府时期苏州的妓业捐税 |
1.局票实贴印花 |
2.苏省废苛与苏市营业税之开征 |
3.茶馆书场捐之兴废 |
(三)花界捐赈与娱乐减附——以苏州献金捐募为中心(1932-1945) |
1.献金救国与战时娱乐附加 |
2.娱乐募捐与花界救国 |
3.减附:献金的“捐募化”改制 |
四、苏州花捐改革与民国后期的财政危局 |
(一)妓业税负与20 世纪40 年代苏州的筵席及娱乐税 |
1.增税与节约 |
2.税负与税率 |
3.价格与贫富 |
(二)民国中后期苏州娼妓禁政中的违警罚金 |
1.娼妓违警概况 |
2.警娼关系的症结 |
3.公安与财政的分野 |
(三)苏州检娼制度的实证分析(1935-1949) |
1.公娼视野下的检娼制度 |
2.娼妓避检的经济因素分析 |
3.卫政与警政的经费纠葛 |
结语 |
(一)兴利与除害 |
(二)地方财政的形成与改革 |
(三)苏州社会的因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法律涵义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D]. 宋子昕.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
- [2]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D]. 察应坤. 山东大学, 2020(08)
- [3]厕所革命视域下的公厕文明建设[D]. 刘鑫虎.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庆警政研究(1927-1937)[D]. 杜敏. 安徽大学, 2020(08)
- [5]《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D]. 杨欣.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D]. 夏敬.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7]近代中国基督教会公共卫生运动研究(1901-1937)[D]. 牛桂晓. 湖南师范大学, 2019(12)
- [8]民国时期成都公共卫生研究 ——以生活垃圾的处理为中心[D]. 江帆. 四川师范大学, 2019(02)
- [9]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D]. 范乾帅. 南开大学, 2019(09)
- [10]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D]. 曹瑞冬. 温州大学, 2019(01)
标签:公共卫生论文; 医疗卫生论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论文; 法律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