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威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考察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刘冲[1](2019)在《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浪潮正在全球蔓延开来,数字信息化、人工智能化、信息网络化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而且给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今世界,传统工业和信息化的结合已然成为必要的发展途径。在我国众多沿海城市以及以渔业为主的地区,对于信息化处理技术的应用更是数不胜数。在现代化渔业领域中,信息化处理技术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使得渔业的产量大大提高,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渔民的经济收益,并且在渔业强国之间是否能够实现现代化,信息化的渔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通过笔者阅读相关文献和实地的走访后发现,渔业在农业中所占比例不容小觑,古往今来都是人们所关注的一部分,但是相较于陆地上的农业生产来说,渔业作为以水为工作地点的产业,其生产方式却没有得到更好的发展,很多渔业为主的地区还是采用很古老的传统作业方式来进行生产。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渔业中,加大信息化处理技术在渔业中的应用才是首当其冲的任务,要让信息化处理技术在渔业中充分发挥其便利、高效、智能的作用,为渔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文首先从详细介绍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概念及特点入手,阐述其起源,发展历程以及所创造的价值。其次对国内外渔业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应用进行研究和分析,深入的了解国内外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应用发展中的利与弊,从而得出相关结论。然后以浙江省渔业发展作为重点研究对象,进行更加详细的研究与分析,从而获得其中所存在的优点及其缺点,并且分析和思考出其优点的可取之处和产生缺点的原因。最后,通过自己对当代信息化处理技术以及先进的科学理念的理解,对其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一些科学的、合理化的、可行性的建议,希望对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的应用和建设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实地的走访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等方法得到有关结论。通过对中外渔业信息化发展轨迹的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浙江省渔业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应用的效率,使得信息化处理技术在渔业中的应用更加广泛。
米娜莎[2](2015)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环境污染物等危害已成为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级监管部门更加重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缺乏一些科学监管的技术支撑。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为要素的风险分析,作为一种基于科学的实践方法,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得到迅速推广,成为指导政府和行业开展科学监管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风险分析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还是相关理论的实际应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鉴于此,深入开展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及应用研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以科技为支撑,实施科学高效监管,同时降低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管成本,建立生产、监管、消费等多方信息交流路径,这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行业监管能力,顺应国际水产品质量管理潮流,提升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对比分析法,系统阐述了风险分析框架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相关国际组织在各自专业领域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目前国际上主要通用的两大风险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研究和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各国际组织及水产业发达国家都将风险分析作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将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相分离,并注重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特点,也对水产品风险分析实施时的重点进行了规范,如美国、加拿大重视风险管理,而欧盟和日本更重视风险评估和交流等。以上研究可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提供借鉴经验。论文同时运用理论分析法以及案例与经验结合的方法对近年来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深入分析了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现状,重点针对水产品领域风险分析理论应用情况、实际工作开展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同时以“海蜇中铝的限量标准制定”案例为背景,阐述了风险分析在我国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根据风险分析在国内外水产品领域应用的现状及特点,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具体建议。在制度建设上,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专门性实施细则,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主体,风险评估实施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中应解决的问题以及三个阶段如何开展联动等方面给出相应的规定,为建立良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运作机制提供完备的法律基础。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建议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明确其独立性,并就如何完善其运行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在风险分析运作过程上,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互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个过程的有序联动,即学术界开展风险评估,政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权衡各种影响因素并基于成本-收益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在整个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过程中贯穿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以此推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最终使风险分析理念被水产品生产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广泛接受,成为促进水产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的重要技术工具。山东半岛是我国水产养殖业发达地区,也是我国出口水产品的主要来源地。本文最后对该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文献及专家问卷调研等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集理论,构建了基于风险评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并针对山东半岛水产养殖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康建平[3](2014)在《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对近年来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进行分析与探讨。结果表明,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并保持在较高水平。2001年,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0%,2003年达到95%,从2007年开始连续7年保持在97%以上,其中2013年达到99%,位居全国前列。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监管的几点对策。
余思佳[4](2014)在《中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文中认为2013年国家机构改革,改变了我国多个部门共同按环节监管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体制,对水产品管理的机构进行调整,该项改革是在总结以前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变了政府监管机构过多、交叉执法的状况。但是对于将新的监管体制实施到实践中,使新的监管体制的优越性体现出来,还需要完善体制中的各种机制,才能使监管体制能够发挥最大监管能效。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较于发达国家起步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监管效果不好影响我国水产品质量水平,从而使我国在水产品出口时因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而被拒之门外。怎样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是当务之急,水产品质量的提高离不开监管,政府作为监管我国水产品质量中最重要的主体其责任重大,而要改善监管效能则必须就整个水产品管理体制进行探讨,追本溯源找到体制中的问题,完善管理体制。本文采用文献法、对比分析法,深入研究典型发达国家管理体制、探讨我国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区别,从发达国家管理体制的实践中汲取经验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本文分为6章,各章主要论述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主要是介绍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第二章为理论研究:该部分介绍了养殖水产品管理的相关概念以及相关的理论,理论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的了解;第三章为国外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从监管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方面论述了美国、日本、挪威的监管体制,使我们对三种监管模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第四章为中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介绍了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发展阶段,现今的监管体制,分析、揭示了我国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管职权划分不清、运行机制不顺畅、缺乏社会参与机制、法律法规体系没有跟上体制改革步伐这几个方面,明确了完善管理体制的方向;第五章为中外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从水产品管理体制模式、水产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协调机制、社会监管机制这四个方面将我国与美国、日本、挪威进行比较,为改善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指明了方向,总结国外监管体制特点,提炼经验得出启示;第六章为完善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与建议:明确职责、划清管理权限,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监管职责。以实现完善我国水产品管理体制,提高水产品质量,提升出口竞争力的目标。
张锐[5](2014)在《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研究》文中认为牡蛎产业是广东省传统的海洋养殖产业,具有悠久的养殖历史,因此,牡蛎养殖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优势和特点。但是,牡蛎养殖产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使得该产业长时间停留在传统方式养殖,加工方式处于初加工阶段。同时,出现了海域污染威胁、产业政策缺失和非规模化生产等问题,牡蛎产业与人们的生活关系密切,事关社会就业、社会稳定等问题。合理及时的解决牡蛎养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紧迫性。本论文以牡蛎养殖产业为研究对象,根据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本文对今后的牡蛎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首先,对文中用到的理论:公地悲剧、产业发展理论和公共政策理论进行阐述,这是研究牡蛎产业发展中公共政策的理论依据。通过对广东省多地区的实地考察,了解牡蛎产业及政策的发展现状,然后通过对国外及国内其他省份公共政策的对比分析,借鉴国内外牡蛎产业发展的一般性规律,根据得出的促进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的启示,提出促进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的对策,加快牡蛎产业化进程。本文中提出的对策建议是在政策引导下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建立健全的扶持性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建立保护牡蛎资源和养殖环境政策体系,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加大科技创新等对策,加快广东省牡蛎产业化发展,对未来广东省牡蛎产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白洋[6](2011)在《渔业配额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渔业配额制度为研究对象,围绕制度的起源、发展以及构成,层层递进展开剖析,得出配额制度的实质内涵是一种资源极限下不得超越总可捕量的共同义务,配额中的权利必须在总可捕量设定的极限值内行使。建立在共同义务基础上的权利具有公法属性,其外在表现形式是一种行政许可。配额制度的义务本位的实质告诉我们,渔业资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有限准入的落实,配额制度就是有限准入和产出控制两种管理手段相结合的产物。制度的完善必须牢牢把握其本质属性,通过许可准入、加强监管、深化合作等手段来保证共同义务的履行。无论国内配额还是国际配额,制度要若要取得实效,必须遵循这一自然法则决定下的义务本位的实质理念。本文分为导论、正文与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六章。导论部分首先就问题的提出及其国内外的背景做出铺陈。分析了选题的目的和现实意义,并对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现状作出梳理总结。详细阐述了文章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文章的创新点在于,揭示制度的义务本位的法律内涵及其公法属性,据此对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应对之策。论文第一章论述了配额制度的起源。渔业资源的生物特性决定了其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特性引发竞争性过度捕捞导的世界渔业资源迅速衰竭,加之传统投入式管理存在的缺陷,使得人们不得不另寻他方来应对严峻的渔业危机。在几经探索下,基于渔业资源生态特性而建立起来的产出式的配额管理制度逐步走向历史舞台。配额制度最早源自欧美国家的管理实践,其中个人可转让配额制度最先在冰岛和新西兰成功实施,并逐步推广到世界各地。经济学领域中的公地悲剧、外部性理论和法学领域中的渔业权理论对制度创立提供了理论基础。配额制度属于产出控制的管理手段,具有专属性、持续性、可转让性、激励性等外在法律特征。论文第二章论述了配额的发展变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配额制度全球范围内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大量全球性和区域性渔业公约的制定为配额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具体法律保障。各类渔业组织在具体实施配额制度的过程中,对国际配额的发展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国际配额和国内配额存在互动关系,实践中以挪威为典型的东北大西洋沿岸国家,在二者的互动关系中有着较为成功的管理经验。随着产出控制模式在世界渔业管理中的推广,世界主要渔业国家在实施总可捕量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探索出了形式各异的配额管理模式,主要有IQ、ITQ、CDQ等配额形式。论文第三章论述了配额制度的构成要件。配额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构成:资源的评估——获取鱼种最大可持续生产量(MSY)——确定总量——配额的分配——配额的交易——配额的监管——其他配套措施。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可或缺,共同保障着制度的有效运转。各国在诸环节的实践亦章法各异、特色鲜明,逐步的充实完善了该制度。在各国的不断探索和努力下,制度成效明显,逐步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目前已经成为当前世界渔业管理的主流模式。论文第四章分析了配额制度的实质。配额制度表现出的外在权利表象掩盖了制度的本原。通过对配额制度各环节的分析,我们可以发掘出制度的义务本位的实质内涵。渔业问题的本质是一种资源极限下的分配。遵循不得超越总可捕量的共同义务是制度各环节运行的前提所在。这是一种不得超越自然极限的义务;义务履行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实现;从义务人的范围来看这是一种共同义务。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整体利益包含个人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的落实以整体利益的实现为前提,是一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利益关联体。制度中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义务前提的束缚,权利只能在极限范围内行使,才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区分公海捕鱼权和配额权内在法律属性的异同,则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配额制度义务实质的理解。公海渔业资源的共享性决定了公海捕鱼权是一种无法为他国和个人所垄断的资格,这是一种整体性权利。而公海渔业配额权则是对特定鱼类资源配额支配利用的权利,利益的获得是以义务的履行为前提的。没有获得配额并不意味着捕鱼权的消灭,有捕鱼权也并不意味着能够获取配额。此外,配额争议的客体并非单纯的权利客体,而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种以义务履行来称量权利的法律关系。配额制度的义务本质属性是由资源的有限性所决定的。捕鱼权和可捕捞量并无直接联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捕鱼权是人定的,而可捕捞量是天定的,是自然规律所决定”。从权利的法律属性来看,建立在共同义务基础上的配额权,虽然外在特征具有物权的某些特征,但是权利的来源、客体的共享性以及私权的局限性等因素,决定了配额权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一种私权,具有公法属性行政许可管理制度是应对渔业问题的最佳手段。论文第五章的内容是从配额的实质来看配额制度的完善。配额的义务本位内涵和公法属性,决定了完善现有的配额制度必须在落实有限准入的基础上结合全方位的监管手段和深化国际间合作,才能有效保障养护渔业资源这一共同义务的履行,从而最终实现人类的整体利益。无论是国际配额还是国内配额的完善必须牢牢把握配额制度的这一实质。就国际配额而言,问题的根源在于各国对共同养护义务的规避,具体表现形式为制度安排、资源分配、监管等领域存在漏洞。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落实各国际主体对总可捕量所设定的义务的履行。在保障这种共同义务遵守的机制中,就目前国际形势来看,成立全球统一的渔业管理机构并不可行。当前,只有通过强化区域渔业组织的管理,深入国际间合作,通过“以点带面”的管理模式是可行之策。就国内配额的实施而言,各国应结合自身国情和配额实质来完善本国的配额制度。美国和新西兰在配额制度实践中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具体做法就是在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实施产出控制模式,辅之以全程监管并结合其他传统管理手段,制度收效明显,值得他国借鉴。论文第六章主要围绕中国配额制度的实施而展开讨论。对于目前中国而言,配额制度的实施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在现有许可证基础上植入配额制度即可,即在许可证中对渔船的数量以及马力、渔具的使用、捕捞的配额都要明确规定。只有实施投入配额和产出配额的双重管制,这样才能真正落实有限准入。为了更好的优化养护义务的履行,满足极限范围内人的发展需求,应当允许配额证书的流转。此外,制度要取得实效还离不开其他配套措施的支持,即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应当结合其他传统的管理手段以及完善现有的渔民社会保障机制、消除现有法律中的制约因素。在各方面因素的全力配合下,制度才能发挥应有之效。结论部分,由配额制度的实质我们可以延伸至对其他环境问题的思考。环境问题实质上是由于人类的欲求超出了自然的承载力所引起的,是一种容量极限的问题。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都是这种容量极限问题的反映。在环境资源的极限面前,人们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只能采取自我限制的措施。如果还是一味的索取,过多的去追求权利而忽略义务的履行,等待人们的将是自然规律的惩治。因此,根本的解决办法需要从源头来控制人的无度的欲求;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善待自然;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反对穷奢极欲;普及和深化环境教育。等等诸手段的落实,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
张磊[7](2010)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湖北省的实证调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人们日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也必将引起人们对主要日常食品之一的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视,面对这种现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不断改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我国是世界水产品生产与出口第一大国,在国际水产品贸易中占有较大的份额,在当前经济危机全球蔓延的形势下,要确保我国水产品生产的产业优势与竞争优势,必须创新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理论,切实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系统梳理了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在法学基础理论方面,主要从渔业权理论、安全价值理论以及利益和利益机制理论来展开论述;在经济学理论上,主要借鉴了信息不对称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和核心竞争力理论,在多重理论的研究视角下,指导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探索以及具体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充分借鉴了美国、日本、欧盟和挪威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实借鉴。论文以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为例,通过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典型性,同时借助文献考察,全面分析了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基本问题,进而针对性的从完善行政监管、加强社会监管、深化技术监管和建立信息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新探索——系统监管模式,即通过增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力量,强化监管的技术支撑,完善监管的信息指导来提升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绩效,最终实现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化、无缝隙监管。最后,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监管法律制度的设计上提出了对系统监管模式的法律规范和保障。在制度完善中,树立了和谐发展、社会正义和发展权的基本理念,确立了协调监管、全程监管、行业自律和监管责任的基本原则,最终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法律制度、标准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责任法律制度和救济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制度设计,以通过法律的指引、规范和保障作用来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史磊[8](2009)在《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渔业是我国大农业的重要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们仍要清醒的看到,时至今日,我国渔业还没有摆脱依靠生产规模扩张和大量消耗自然资源为主的粗放型经营方式。渔业资源过度捕捞、经济效益下降、污染日趋严重和水产品的价格持续低迷,使渔业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现代经济增长的理论与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和增长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促进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建议。论文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对我国渔业经济增长问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并做出分析总结和评论判断;介绍本文研究的视角、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并阐述论文主要贡献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是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阐明了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相关概念,对经济增长理论作了系统的回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影响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因素,为后文详细分析我国渔业经济增长规律作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历史轨迹。这一章主要对我国渔业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详细分析,总结出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渔业增长方式的特征。第四部分是我国渔业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分析。主要从实证角度分别研究了投入要素、产业结构、对外贸易、制度变革等对我国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第五部分在上文研究的基础上,从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对外贸易和制度创新四个方面分析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机制。第六部分是我国渔业增长方式现状分析。这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粗放型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原因,以及渔业经济增长方式中存在的“路径依赖”问题,最后分析了当前我国渔业经济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七部分是对渔业发达国家发展渔业的经验总结,通过对国外渔业发达国家渔业发展经验进行整理归纳,挖掘其中的合理成分,为我国渔业经济发展提供合理性的借鉴。第八部分是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对策和建议。这一部分是综合前面的研究成果,从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对外贸易和制度创新四方面提出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对策和建议。本文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下:1、本文注重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首次将生产函数、灰色分析以及因果检验等分析方法中应用到渔业经济增长因素的分析,提高了研究的精确度。2、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揭示了要素投入、产业结构、对外贸易和制度创新是刺激渔业经济增长的四大动力,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机制。3、在回顾我国渔业发展历史的基础上,联系我国渔业发展的现状和借鉴国外渔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转变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措施。
贾海明[9](2008)在《我国渔业发展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渔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渔业在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就业机会、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显着作用。然而,过度捕捞带来的资源衰减,污染加剧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制约着我国渔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渔业增长方式成功地实现了从捕捞为主向养殖为主的第一次历史性转变,目前正处在第二次转变的高位起点上。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下的渔业该如何发展,如何摆脱资源衰退、环境恶化的影响。在这样起点较高、困难较多、任务较重的新时期,我国渔业如何铸造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渔业,如何实现渔业和渔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阶段,清楚认识我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准确找出产生的根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合理的发展对策,成为一项紧迫而必需的研究课题。本文首先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利用灰色关联分析等方法,深入探析我国渔业发展现状,从自然条件、从业人员、政府与市场、渔业管理四个方面总结了我国渔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差异性特点,从综合生产能力、产业结构、整体功能、科技进步、国际化五个方面总结了我国渔业发展的自身特点;同时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概括出我国渔业发展的良好国际、国内机遇条件。其次,基于系统观点,把现有研究中捕捞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孤立的要素重新优化组合,从资源、环境、生产、流通、休闲、贸易等方面阐释了我国渔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再次,运用产权理论等工具,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深刻剖析,认为产权界定不清是催生诸多渔业问题的根源,法律法规不完善、支持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效果差是具体原因。最后,借鉴美国、日本、挪威渔业发展经验,从完善法律法规、调整产业结构、突破渔业科技、改进修复养护制度、推进渔业国际化等方面提出了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下的我国渔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
王秋芳[10](2008)在《绿色壁垒对我国水产品可持续出口的影响效应及对策》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日趋弱化,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由的绿色壁垒成为发达国家进行贸易限制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环保技术的垄断优势,制订了苛刻的环境标准和法规,从而把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限制和扭曲了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更为严峻。中国是水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水产品出口额已连续多年居农产品出口首位,成为我国出口重点商品。水产品贸易的持续增长对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检查的重视,我国以养殖为主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导致水产品出口频繁遭受国外的绿色壁垒。从2002年的“氯霉素”事件到2003年的“恩诺沙星”事件再到2005年的“孔雀石绿”事件直至2006年的“肯定列表”制度以及2007年输美水产品贸易争端等,这一系列事件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是,从正面效应看,绿色壁垒对我国水产业绿色观念的普及、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标准化的制定等方面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因此,辩证地分析绿色壁垒对水产品出口的影响,思考如何跨越绿色壁垒,对保持水产品出口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梳理文献的基础上,选取水产品为具体研究对象,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一般分析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绿色壁垒的影响效应进行了系统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在论证绿色壁垒负面影响的同时,强调了其正面促进作用。论文的第一章概述绿色壁垒的基本理论,包括绿色壁垒的内涵、性质、表现形式、形成机制、发展趋势,以便对绿色壁垒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第二章从理论上探讨绿色壁垒的短期抑制效应和中长期促进效应,即短期内通过数量控制和价格控制机制阻碍出口贸易的增长,长期内通过绿色技术创新、生产与消费方式的转变,环境改善等促进贸易的可持续增长。紧接着,分析了企业应对绿色壁垒的不同态度所带来的福利效应的差别,鼓励企业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策略,为下一步的实证分析和对策分析奠定理论前提和基础。第三章实证分析是文章的主体。本章在分析中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态势以及屡遭绿色壁垒的原因基础上,运用大量的数据和图表论证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的影响,主要从出口增长率和出口竞争力两方面来分析,并借助于引力模型和panel模型进行了定量分析,最后以中日鳗鱼贸易摩擦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具体研究,从而使论证更充分。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绿色壁垒对中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效应是多个因素综合的结果。第四章对策建议部分主要是针对如何通过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突破绿色壁垒,从政府、产业和企业的角度提出一些应对措施,避免了泛泛而谈。具体来说,政府应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宏观管理体系,产业提高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产业化组织程度、企业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实施绿色营销、探索多元化发展,从而克服绿色壁垒的负面效应,发挥其促进效应。
二、挪威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考察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挪威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考察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的方法 |
第二章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基础理论 |
2.1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概念 |
2.2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特点 |
2.3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要点 |
2.4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应用范围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国内外研究现状 |
3.1 国外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 |
3.1.1 加拿大 |
3.1.2 挪威 |
3.1.3 美国 |
3.2 国内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 |
3.2.1 山东省 |
3.2.2 广东省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现状 |
4.1 浙江省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现状 |
4.2 国内外与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对比分析 |
4.2.1 优势 |
4.2.2 劣势 |
4.3 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分析 |
4.3.1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 |
4.3.2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专业人才的匮乏 |
4.3.3 渔业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困难 |
4.3.4 渔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对信息化处理技术的不信任 |
4.3.5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应用领域还需拓展 |
4.3.6 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率较低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的建议 |
5.1 加强渔业信息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和部署 |
5.2 加强渔业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建设 |
5.3 鼓励渔业基础的数据库服务网站的建立与开发 |
5.4 积极对渔业信息和数据资源的利用与共享 |
5.5 改进和完善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推广工作 |
5.6 政府加强对渔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扶持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2)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1.3.2 食品质量安全理念的演进 |
1.3.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 |
1.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进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研究逻辑框架 |
2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基础理论 |
2.1 风险理论的起源 |
2.2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概念 |
2.3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理论框架 |
2.3.1 风险评估 |
2.3.2 风险管理 |
2.3.3 风险交流 |
2.4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意义 |
2.4.1 为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提供科学建议 |
2.4.2 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支持 |
2.4.3 为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依据 |
2.4.4 为提高国民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供平台 |
2.4.5 为国际技术合作交流提供机会 |
3 国际组织风险分析框架研究 |
3.1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
3.1.1 FAO有关生物风险分析 |
3.1.2 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2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
3.2.1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3.2.2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3 WTO/SPS |
3.3.1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框架 |
3.3.2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4 风险评估框架比较 |
3.5 小结 |
4 发达国家水产品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4.1 美国 |
4.1.1 机构情况 |
4.1.2 运行机制 |
4.1.3 制度建设 |
4.2 欧盟 |
4.2.1 机构情况 |
4.2.2 运行机制 |
4.2.3 制度建设 |
4.3 日本 |
4.3.1 机构情况 |
4.3.2 运行机制 |
4.3.3 制度建设 |
4.4 加拿大 |
4.4.1 机构情况 |
4.4.2 运行机制 |
4.4.3 制度建设 |
4.5 各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比较和分析 |
4.5.1 机构设置方面 |
4.5.2 运行机制方面 |
4.5.3 制度经验方面 |
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5.1 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5.1.1 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
5.1.2 组织及机构设置情况 |
5.1.3 运行机制方面 |
5.2 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2.1 应用现状 |
5.2.2 问题分析 |
5.2.3 发展趋势分析 |
5.3 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3.1 应用现状 |
5.3.2 问题分析 |
5.3.3 发展趋势分析 |
5.4 风险交流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4.1 应用现状 |
5.4.2 问题分析 |
5.4.3 发展趋势分析 |
5.5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1 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2 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3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交互作用 |
5.5.4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三者联动 |
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
6.1 风险分析法律制度建设 |
6.2 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建设 |
6.2.1 风险评估机构 |
6.2.2 风险管理机构 |
6.2.3 风险交流机构 |
6.3 风险分析运行机制 |
6.3.1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启动阶段 |
6.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 |
6.3.3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过程 |
6.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过程 |
6.4 小结 |
7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1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状况 |
7.2 构建基于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 |
7.2.1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方法的确定 |
7.2.2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2.3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模型的构建 |
7.3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结论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 |
8.4 下一步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缩略词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管理现状 |
1.1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
1.1.1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职责 |
1.1.2 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机构人员 |
1.2 夯实工作基础, 保障源头质量安全 |
1.2.1 强化渔业标准应用 |
1.2.2 开展水产苗种整治 |
1.2.3 推动无公害认定认证 |
1.2.4 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
1.3 完善检测体系, 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
1.3.1 加强水产品检测机构建设 |
1.3.2 推动基层质检能力建设 |
1.3.3 提升检测人员业务水平 |
1.4 强化机制建设, 确保监管措施到位 |
1.4.1 实行日常巡查机制 |
1.4.2 落实质量抽查机制 |
1.4.3 完善案件查处机制 |
1.4.4 强化宣传培训机制 |
1.5 注重应急处置, 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
1.5.1 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
1.5.2 提升协调保障能力 |
1.5.3 开展风险隐患监测 |
2 存在的问题 |
2.1 渔业生产者的质量意识比较淡薄、市场竞争不够规范 |
2.2 基层监管力量仍较薄弱 |
2.2.1 监管人员不足 |
2.2.2 监管经费不足 |
2.2.3 监管手段不足 |
2.3 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
2.4 水产苗种的生产和管理水平低下 |
2.5 渔药的管理和使用比较混乱 |
3 主要对策 |
3.1 控制品种、提高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形成产业链 |
3.1.1 控制品种, 缩小监管范围 |
3.1.2 设立门槛, 提高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
3.1.3 发挥养殖证作用, 使其成为行业监管的手段 |
3.2 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监管的三大体系 |
3.2.1 法律保障体系 |
3.2.2 技术支撑体系 |
3.2.3 行政执法体系 |
(4)中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 |
2.1.1 养殖水产品定义 |
2.1.2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定义 |
2.1.3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定义 |
2.1.4 养殖水产品存在的危害 |
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养殖水产品交易的表现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对监管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 |
2.3 协调机制 |
2.3.1 协调定义及其特点 |
2.3.2 协调在养殖水产品管理中的研究 |
2.4 博弈论 |
2.4.1 博弈论定义及发展 |
2.4.2 博弈在养殖水产品交易的表现 |
第三章 国外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 |
3.1 美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
3.1.1 加强立法监管水产品 |
3.1.2 联邦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及其职能 |
3.1.3 州、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及职责 |
3.1.4 美国监管特点 |
3.2 日本养殖水产品监管体制 |
3.2.1 立法进行监管 |
3.2.2 机构组成及职责 |
3.3 挪威养殖水产品监管体制 |
3.3.1 立法监管 |
3.3.2 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
第四章 中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 |
4.1 中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发展历程 |
4.1.1 卫生部门监管阶段 |
4.1.2 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阶段 |
4.1.3 集中综合监管 |
4.2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依据 |
4.3 目前中国管理体制监管机构及职责 |
4.4 中国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
4.4.1 监管部门权责不清 |
4.4.2 运行机制不顺畅 |
4.4.3 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协作不足 |
4.4.4 法律法规体系没有跟上体制改革步伐 |
第五章 中外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比较、启示 |
5.1 中国与美国、日本、挪威在各个方面的比较研究 |
5.1.1 水产品管理体制模式方面 |
5.1.2 水产品监管法律法规方面 |
5.1.3 综合协调机制方面 |
5.1.4 社会监管机制方面 |
5.2 国外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
5.2.1 明确职责、划清管理权限 |
5.2.2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5.2.3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
5.2.4 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
5.2.5 加强社会监管职责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 |
6.1 划清管理权限、实现权责一致 |
6.2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
6.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6.4 完善全程监管体系 |
6.5 加强社会监管职责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 本文贡献 |
2 理论依据 |
2.1 公地悲剧理论 |
2.1.1 “公地悲剧”及其成因 |
2.1.2 牡蛎养殖中的“公地悲剧” |
2.2 产业发展理论 |
2.3 公共政策理论 |
2.3.1 公共政策的内涵 |
2.3.2 公共政策的主要功能 |
3 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和现行公共政策 |
3.1 牡蛎养殖产业现状 |
3.1.1 基本情况 |
3.1.2 苗种来源 |
3.1.3 加工和销售 |
3.1.4 养殖效益分析 |
3.2 牡蛎养殖产业现行公共政策 |
3.2.1 资金扶持政策 |
3.2.2 技术培训 |
3.2.3 海域使用及管理 |
3.2.4 打造地区品牌 |
3.3 目前存在的问题 |
3.3.1 海域管理系统不完善 |
3.3.2 缺乏产业自我管理 |
3.3.3 政府补贴优惠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
3.3.4 产业发展中缺少科技投入 |
3.3.5 养殖产业保险体制不健全 |
3.3.6 牡蛎产品安全管理欠缺 |
3.3.7 产业政策欠缺 |
4 国外牡蛎产业发展经验及启示 |
4.1 日本牡蛎产业现状 |
4.1.1 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 |
4.1.2 渔业政策 |
4.2 韩国牡蛎产业现状 |
4.2.1 贝类法律法规 |
4.2.2 贝类产业行政管理 |
4.2.3 产业政策 |
4.3 加拿大牡蛎产业现状 |
4.3.1 法律法规 |
4.3.2 行政管理及政策 |
4.4 对广东牡蛎产业发展的启示 |
4.4.1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4.4.2 重视发挥科技的作用 |
4.4.3 政府管理部门结构合理 |
4.4.4 渔业保障制度完备 |
4.4.5 注重产品质量安全 |
4.4.6 产业扶持力度较大 |
5 国内其他省份牡蛎产业管理经验及启示 |
5.1 福建省产业政策 |
5.1.1 有利条件 |
5.1.2 水产养殖现状 |
5.1.3 产业政策 |
5.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政策 |
5.2.1 有利条件 |
5.2.2 渔业发展现状 |
5.2.3 产业政策 |
5.3 对广东牡蛎产业发展的启示 |
5.3.1 完善的公共政策体系 |
5.3.2 加大对牡蛎产业的扶持 |
5.3.3 鼓励成立水产养殖行业协会 |
5.3.4 发挥科技的巨大作用 |
6 促进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 |
6.1 政策引导下利用区位优势 |
6.2 保护牡蛎资源和规划养殖海域 |
6.3 加大政府财政和金融支持 |
6.4 加大牡蛎产业各环节科技创新 |
6.5 完善质量监督和管理体制 |
6.6 加快牡蛎产业化进程 |
6.7 完善法律法规,渔业有法可依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6)渔业配额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背景 |
三、研究目的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五、研究方法 |
六、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渔业配额制度的由来 |
第一节 渔业资源的衰退 |
一、世界渔业资源的衰退历程 |
二、过度捕捞——世界渔业资源衰退的罪魁祸首 |
第二节 传统的管理模式遭遇挑战 |
一、捕捞许可制度 |
二、渔具渔法管理 |
三、休渔制度 |
四、最低可捕标准限制 |
第三节 渔业配额制度应运而生 |
一、配额制度的缘起 |
二、配额制度发端的经济学理论来源 |
三、配额制度发端的法学理论来源 |
第四节 配额制度的内涵特征 |
一、基本内涵 |
二、外在特征 |
第二章 配额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配额制度从国际层面到国内层面的发展变化 |
一、国际法层面上渔业配额制度的发展 |
二、国际配额到国内配额的发展变化 |
第二节 配额形式的变化发展 |
一、个人配额制度(IQ) |
二、个别可转让配额制度(ITQ) |
三、社区配额制度(CDQ) |
第三章 渔业配额制度的构成 |
第一节 渔种总可捕量的确定 |
一、总可捕量确定的前提条件 |
二、确定TAC 总可捕量的主体 |
三、选定合适的鱼种 |
四、对鱼种进行资源评估,求取最大可持续生产量(MSY) |
五、TAC 的设定 |
第二节 配额的分配 |
一、接受配额的对象的选择 |
二、分配的方式和配额的形式 |
三、公正合理、兼顾效率的渔获配额分配原则 |
第三节 渔业配额交易机制 |
一、渔业配额权的取得 |
二、配额交易的主体 |
三、配额交易的客体 |
四、配额交易的场所 |
五、配额权流转的登记公示 |
六、有效的反垄断措施 |
第四节 配额的监管机制 |
一、海上渔获的监管 |
二、渔获统计制度 |
三、高效的渔业执法机制 |
第四章 配额制度的实质 |
第一节 配额制度的义务前提 |
一、从配额制度的构成来看权利义务的逻辑本位 |
二、配额制度中义务特性 |
三、配额是建立在共同义务基础上的权利 |
第二节 公海捕鱼的权利与配额制度的关系 |
一、无鱼可捕不等于捕鱼权被剥夺 |
二、配额分配的不是捕鱼的权利 |
三、配额争议的客体 |
第三节 配额权的决定者 |
一、自然限制决定可捕捞量 |
二、捕鱼权与可捕量无直接联系 |
第四节 配额权的法律属性 |
一、配额权不是物权 |
二、配额权本质上是一种公权 |
第五章 渔业配额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从配额制度的实质看配额制度的完善 |
一、有限准入的落实 |
二、共同义务的履行 |
三、强化监管 |
四、深化合作 |
第二节 从配额制度实施的成败看配额制度的完善 |
一、国际配额制度实施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
二、国内配额实施的成功经验 |
第六章 借鉴配额制度,完善我国的捕捞许可证制度 |
一、确立捕捞准入制度,强化捕捞许可证的作用 |
二、建立有效的资源分配机制 |
三、放开对配额权转让的限制 |
四、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博士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表 |
(7)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湖北省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研究 |
1.2.3 现有研究取得的成果和启示 |
1.2.4 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局限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基本概念界定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路线 |
1.3.4 研究的创新之处和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 |
2.1 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学基础理论 |
2.1.1 渔业权理论 |
2.1.2 安全价值理论 |
2.1.3 利益和利益机制理论 |
2.2 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济学基础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竞争优势理论 |
2.2.3 核心竞争力理论 |
第三章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比较借鉴 |
3.1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介绍 |
3.1.1 美国相对集中的监管体制 |
3.1.2 日本多头管理的监管模式 |
3.1.3 挪威独立机构的监管形式 |
3.1.4 欧盟纵横协调的监控体系 |
3.2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总结 |
3.2.1 建立有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运作机制 |
3.2.2 加强水产品生产加工和产后的全过程监管 |
3.2.3 逐步建立完善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
3.3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
3.3.1 发挥政府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责任 |
3.3.2 完善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3.3.3 加强水产品"从养殖场到餐桌"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 |
3.3.4 采取公开与透明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式 |
3.3.5 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化标准 |
3.3.6 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中的信息交流 |
第四章 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 |
4.1 湖北省水产品生产概况与发展前景分析 |
4.1.1 湖北省水产品生产区域概况 |
4.1.2 湖北省水产品产业生产现状 |
4.1.3 湖北省水产品发展前景分析 |
4.2 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存在问题 |
4.3 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成因 |
第五章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模式选择 |
5.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 |
5.1.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式单一 |
5.1.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滞后 |
5.1.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落后 |
5.1.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不畅 |
5.2 系统监管: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新探索 |
5.2.1 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 |
5.2.2 加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管 |
5.2.3 深化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监管 |
5.2.4 建立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管 |
5.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监管模式的功能分析 |
第六章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监管的法律制度完善 |
6.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监管法律制度的基础理念 |
6.1.1 和谐发展理念 |
6.1.2 社会正义理念 |
6.1.3 发展权理念 |
6.1.4 无缝隙监管理念 |
6.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
6.2.1 协调监管原则 |
6.2.2 全程监管原则 |
6.2.3 行业自律原则 |
6.2.4 监管责任原则 |
6.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 |
6.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法律制度 |
6.3.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法律制度 |
6.3.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程序法律制度 |
6.3.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法律制度 |
6.3.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救济法律制度 |
6.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运行机制 |
6.4.1 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多元主体的分工与配合 |
6.4.2 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系统监管的侧重与衔接 |
6.4.3 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机制保障 |
第七章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具体对策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调查问卷 |
附录2 作者攻读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附录3 作者攻读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附录4 研究生期间参与课题研究情况 |
附录5 研究生期间的社会工作及奖励 |
致谢 |
(8)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对渔业经济增长的研究 |
1.2.2 国内对渔业经济增长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数据说明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数据说明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5 论文的贡献与不足之处 |
2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理论基础 |
2.1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相关概念 |
2.1.1 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
2.1.2 渔业和渔业经济增长 |
2.1.3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内涵与类别 |
2.1.4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概念 |
2.2 经济增长理论概述及启示 |
2.2.1 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
2.2.2 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
2.2.3 结构主义学派的经济增长理论 |
2.2.4 新经济增长理论 |
2.2.5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经济增长理论 |
2.2.6 对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启示 |
2.3 渔业经济增长因素构成 |
2.3.1 要素投入 |
2.3.2 结构因素 |
2.3.3 对外贸易 |
2.3.4 制度创新 |
2.3.5 其他因素 |
3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历史轨迹 |
3.1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 |
3.1.1 原始渔业经济增长方式 |
3.1.2 古代渔业经济增长方式 |
3.1.3 近代渔业经济增长方式 |
3.2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 |
3.2.1 恢复发展阶段 |
3.2.2 波浪式缓慢发展阶段 |
3.2.3 持续快速发展阶段 |
3.2.4 调整发展阶段 |
3.3 改革开放后我国渔业增长方式的特征 |
3.3.1 渔业经济增长较为平稳 |
3.3.2 生产结构由“以捕为主”转变为“以养为主” |
3.3.3 渔业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 |
3.3.4 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
3.3.5 渔业增长逐渐依靠多要素投入 |
4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分析 |
4.1 要素投入对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
4.1.1 我国渔业的生产要素配置状况 |
4.1.2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的要素贡献度分析 |
4.2 产业结构对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
4.2.1 我国渔业产业结构现状 |
4.2.2 我国渔业产业结构变动情况 |
4.2.3 我国渔业产业结构变动趋势 |
4.2.4 产业结构变动对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
4.3 对外贸易对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
4.3.1 我国水产品贸易与渔业经济增长关系的基本判断 |
4.3.2 对外贸易对我国渔业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
4.4 制度变迁对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
4.4.1 制度及制度变迁概念 |
4.4.2 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4.4.3 我国渔业制度的变迁 |
4.4.4 不同制度下渔业生产效率分析 |
5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机制分析 |
5.1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机制的概念 |
5.2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机制的影响因素 |
5.3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机制 |
5.3.1 科技进步与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
5.3.2 产业结构与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
5.3.3 对外贸易与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
5.3.4 制度创新与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
6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分析 |
6.1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判定 |
6.2 粗放型渔业增长方式的特征 |
6.2.1 高投入和低效益 |
6.2.2 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 |
6.3 粗放型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成因 |
6.3.1 认知原因 |
6.3.2 技术原因 |
6.3.3 体制原因 |
6.4 粗放型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路径依赖 |
6.5 当前渔业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的问题 |
6.5.1 资源和环境约束 |
6.5.2 渔业产业素质不高 |
6.5.3 渔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
6.5.4 渔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 |
7 发达国家渔业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
7.1 美国经验 |
7.1.1 美国渔业发展现状 |
7.1.2 美国渔业发展措施 |
7.2 挪威经验 |
7.2.1 挪威渔业发展概况 |
7.2.2 挪威渔业发展措施 |
7.3 日本经验 |
7.3.1 日本渔业发展现状 |
7.3.2 日本渔业发展措施 |
7.4 发达国家渔业发展经验借鉴与启示 |
7.4.1 树立渔业可持续发展观念 |
7.4.2 采用合理的渔业管理模式 |
7.4.3 扶持渔业科研教育机构 |
7.4.4 积极发展休闲渔业 |
8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对策及建议 |
8.1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利条件 |
8.1.1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外部环境 |
8.1.2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条件 |
8.1.3 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观念变化 |
8.2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建议 |
8.2.1 科技进步——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动力 |
8.2.2 结构优化——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
8.2.3 对外贸易——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外部推力 |
8.2.4 制度创新——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决定因素 |
8.3 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保障机制 |
8.3.1 建立合理的投入机制 |
8.3.2 完善渔业管理制度 |
9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我国渔业发展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 |
1 渔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1.1 概念阐释 |
1.2 理论基础 |
1.2.1 系统论 |
1.2.2 产权理论 |
2 我国渔业发展概述 |
2.1 我国渔业发展现状 |
2.1.1 渔业产业水平 |
2.1.2 渔业产业结构 |
2.2 我国渔业发展的特点 |
2.2.1 我国渔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差异性特点 |
2.2.2 我国渔业发展的自身特点 |
2.3 我国渔业发展的机遇 |
2.3.1 国际机遇 |
2.3.2 国内机遇 |
3 我国渔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
3.1 约束性问题 |
3.1.1 资源 |
3.1.2 环境 |
3.2 产业发展问题 |
3.2.1 第一产业 |
3.2.2 第二产业 |
3.2.3 第三产业 |
4 制约我国渔业发展的原因分析 |
4.1 渔业产权模糊残缺 |
4.1.1 渔业产权不明晰 |
4.1.2 渔业产权不完整 |
4.2 渔业法律法规不完善 |
4.2.1 国际公约协定对我国渔业发展的限制 |
4.2.2 国内法律法规对我国渔业发展的约束 |
4.3 渔业服务支持体系不健全 |
4.3.1 科技体系 |
4.3.2 财政体系 |
4.3.3 教育体系 |
4.3.4 执法体系 |
4.4 渔业管理制度效果差 |
4.4.1 捕捞许可制度 |
4.4.2 伏季休渔制度 |
4.4.3 渔船回购与报废制度 |
5 发达国家渔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 |
5.2 挪威 |
5.3 日本 |
5.4 对我国的启示 |
5.4.1 完善渔业法制建设 |
5.4.2 改善渔业管理体制 |
5.4.3 加强科研投入 |
6 资源与环境约束下我国渔业发展对策选择 |
6.1 宏观层面 |
6.1.1 法律健全 |
6.1.2 制度完善 |
6.2 中观层面 |
6.3 微观层面 |
6.3.1 科技提升 |
6.3.2 国际化路径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绿色壁垒对我国水产品可持续出口的影响效应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前言 |
0.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状况 |
0.2.2 国内研究状况 |
0.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0.3 研究的思路、创新点和技术路线 |
0.3.1 研究思路 |
0.3.2 可能的创新点 |
0.3.3 技术路线图 |
1 绿色壁垒理论概述 |
1.1 绿色壁垒的理论界定 |
1.1.1 绿色壁垒的内涵 |
1.1.2 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 |
1.1.3 绿色壁垒的特点 |
1.2 绿色壁垒的形成机制 |
1.3 绿色壁垒的演进趋势 |
2 绿色壁垒对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 |
2.1 绿色壁垒的作用机制 |
2.1.1 数量抑制机制 |
2.1.2 价格抑制机制 |
2.2 绿色壁垒对出口国的影响效应分析 |
2.2.1 短期抑制效应 |
2.2.2 中长期促进效应 |
2.3 绿色壁垒影响下出口国企业不同应对方式的比较分析 |
2.3.1 停止出口 |
2.3.2 转移市场 |
2.3.3 积极应对 |
2.3.4 谈判协调 |
3 绿色壁垒对我国水产品可持续出口的影响效应分析 |
3.1 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2 我国水产品主要出口国家的绿色壁垒实施状况 |
3.2.1 欧盟 |
3.2.2 日本 |
3.2.3 美国 |
3.2.4 韩国 |
3.3 水产品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分析 |
3.4 我国水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壁垒的原因探析 |
3.4.1 环境因素 |
3.4.2 技术因素 |
3.4.3 市场因素 |
3.4.4 劳动力因素 |
3.5 绿色壁垒对我国水产品出口总体影响的实证分析 |
3.5.1 绿色壁垒对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
3.5.1.1 实例分析 |
3.5.1.2 绿色壁垒对水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
3.5.1.3 绿色壁垒对水产品出口规模影响的计量分析 |
3.5.2 绿色壁垒对水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 |
3.5.2.1 贸易竞争指数 |
3.5.2.2 对出口成本的影响 |
3.6 案例分析——日本绿色壁垒对我国鳗鱼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
3.6.1 中国烤鳗出口概况 |
3.6.2 日本绿色壁垒对中国鳗鱼出口的负面影响 |
3.6.3 绿色壁垒对我国鳗鱼产业发展的正面效应分析 |
3.7 小结 |
4 我国水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影响的主要对策 |
4.1 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宏观管理体系 |
4.1.1 主要国家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介绍 |
4.1.2 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宏观管理体系的措施 |
4.2 提高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产业化组织程度 |
4.2.1 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 |
4.2.2 完善绿色壁垒信息的传递机制 |
4.2.3 发挥养殖户中介组织的作用 |
4.3 建立健全企业的绿色创新体制 |
4.3.1 促进绿色技术创新 |
4.3.2 制定和实施绿色营销策略 |
4.3.3 探索多元化发展 |
4.4 案例分析——绿色壁垒背景下好当家集团发展策略分析 |
4.4.1 产业化 |
4.4.2 标准化 |
4.4.3 产学研一体化 |
4.4.4 国际化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挪威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考察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浙江省渔业生产中信息化处理技术发展与对策研究[D]. 刘冲. 浙江海洋大学, 2019(02)
- [2]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D]. 米娜莎. 中国海洋大学, 2015(07)
- [3]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J]. 康建平. 福建水产, 2014(04)
- [4]中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研究[D]. 余思佳. 上海海洋大学, 2014(03)
- [5]广东省牡蛎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研究[D]. 张锐. 广东海洋大学, 2014(02)
- [6]渔业配额法律制度研究[D]. 白洋. 中国海洋大学, 2011(02)
- [7]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湖北省的实证调查[D]. 张磊. 华中农业大学, 2010(06)
- [8]我国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研究[D]. 史磊. 中国海洋大学, 2009(11)
- [9]我国渔业发展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D]. 贾海明. 中国海洋大学, 2008(02)
- [10]绿色壁垒对我国水产品可持续出口的影响效应及对策[D]. 王秋芳. 中国海洋大学,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