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2003”开幕式上的致辞(论文文献综述)
白彦锋,罗庆[1](2018)在《财税改革40年:回顾、经验与展望》文中提出起自1978年的财税改革至今已有40年,这条改革之路是一条攻坚克难、走出国门、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实现全球财经治理之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到两个"镜像"。一是国内"镜像"。中国财税改革发端和肇始于国内,看似与世界关系不大,实际上则是全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重要性日益显着。二是国际"镜像"。中国财税改革始终没有脱离国际环境,只是在国际经济舞台由幕后走上了台前,由基层走上了顶端。这条财税改革之路,是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之路,是中国梦和中华民族全面复兴之路的财税代言之路。以全球视角来审视中国的财税改革之路,审视财税改革这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后发现,利改税、分税制、公共财政和现代财政制度等重要改革助推了中国经济40年来的起飞和成长,积累了丰富的"中国经验",形成了典型的"中国模式",为推进全球财经治理提供了"中国样本"。这种视角有助于我们梳理过往成功的经验、增强未来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力量。
罗亚苍[2](2016)在《税收构成要件论》文中研究指明税收是国家存续的财力保障,也是公共服务的必要成本。税收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重点内容。税收构成要件,其重要性不出犯罪构成要件其右,理当充当起制约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平衡器,支撑税法学科独立发展和税法体系日趋完善的基石。深刻剖析税收的内在因子,实现对税收传统三性特征的超越,成为研究税收构成要件的逻辑起点。追溯构成要件词源,横向鉴比犯罪行为和民事行为等构成要件为拓展税收构成要件理论提供充足养分。梳理国外税收构成要件理论轮廓,归纳出构成要件的要素成分、个性特征、内在效力和谱系类型,搭建起中国特色的税收构成理论框架。税收构成要件的理论机能在于,是统摄权利和权力二元结构的税权博弈载体和利益平衡器。立法上体现为国家税权与公民税权博弈的类型化结果;执法上关系到国家公法债权的实现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司法上审查监督国家税权正当行使和保障维护纳税人正确行使税权。税收法律关系模型逻辑混乱,税收构成要件模型理当是其最优替换模型,成为税收债务的理论模型和判断标准。税收构成要件,既是税法独立于民法、行政法的理论依托,也是税法衔接公法和私法的理论载体,还是税法完善与税制改良的理论指针。税收构成要件的实践价值表现在,作为构成事实和法定后果的组合物,税收征管以稽征经济原则主导,征收机关依法尽职权调查,纳税人承担协力义务并享有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我国税收核定是一种“特型化”的程序,主要针对税收逃避和违反协助义务行为,基于量能课税原则由征收机关刺破表面形式或纳税调整或确定税额等;税务诉讼举证应采“客观举证主义为主+主观举证主义为辅”原则,其核心在于按利益导向,各方均应对自己有利的规范要件事实进行主张和举证;要件事实的证明程度,对税收债务的成立、减损灭失等原则上适用优势证明标准,即一方提出证据另一方无法辩驳则成立。税收构成要件的理论基础,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形式与实质均具有独立价值。税收法定主义、量能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信赖保护等税法原则汇聚了税收构成要件的法定、公定和确定的理论源泉。税收构成要件是诸要素的复合物。税收构成要件主体,即纳税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性,主要强调税收债务的财产负担能力,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区别于身份或资格导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税收负担义务是绝对、天然、有限和财产负担性的类型法定的公法债务。税收客体兼具经济给付能力和法律负担能力,是对私法权利客体和经济财富客体的统摄化、类型化、法定化的结果。权利客体负担税收债务的正当理由,一来自伦理义务,即财产权服务于人类价值因而被承认并受其限制;二是法定义务,财产与公众的关系越紧密,则其承担的社会义务越多。税收客体的经济类型化,是经济学派建构演绎发展税收理论的重要内容,税法类型化则通过三种途径实现。税基是对税收负担能力的定量评价,对税收客体的具体量化。税基的法定结构,或以单位面积或重量、合同金额等单一可辨的标志确认;或通过相对复杂的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成本费用扣除等计算。税基将税收客体价值和技术衡量标准连接起来,但财会计量与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税法通常进行特别调整。归属,即税收客体与特定纳税人的结合关系,是基于经济或法律的双重关系;形式与实质的归属区别,是不同法律推理方式的反映。民事法人身财产关系是税法适用的基础条件,应作为判断税收负担能力的起点,当违反量能负担等实质原则时,则应允许税法对民法形式事实进行税法实质化。税率,是应纳税额与纳税对象之间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立法上税率的确定,关系到量能课税原则及税制调节收入再次分配功能的的实现。历经三次重大税制改革,税收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法治化程度不高,以税收构成要件为脊柱推进税制法治化将成为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对比德国、法国、日本、韩国、英国、美国,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构成要件提出立法完善建议。企业所得税,将法定税种名称改为公司所得税或法人所得税,原则上按照属地管辖标准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法人的认定标准原则上按民事法、公司法、行政法等基础法律规范进行认定;取消非居民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税收客体应专章安排,成为建立法际衔接关系的制度考量;按应税所得额设置差别比例税率以避免扭曲经济。个人所得税,应完善纳税人和纳税单位制度,补充调整新的所得类型,统并归类现有所得类型,完善不征税收入制度,完善成本费用扣除制度,建立超额累进税率为主的税率制度。增值税,应完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纳税人、起征点制度;统一提炼增值税的税收客体、免税客体;统一界定增值税不征税客体;完善销项税基确认的一般规则,完善进项税额抵扣制度;完善税率制度,设置税率档次不超过四挡。应补强作为税收构成要件源头规则的宪法规范,税收法定、量能课税等基本原则应入宪;中央税和地方税的立法、征收、分成等应设置简约的宪法条款;应明确规定税收构成要件基本要素的宪法条文。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收构成要件的末梢规范,往往基于蓬勃的行政立法性冲动而作出越位规定,应对其质量实施系统控制。满足税收构成要件则税收债务产生,纳税申报和税收核定是税收债务确定的核心制度。税收构成要件的矫正制度,包括税法遵从之培养和税收规避之否认,完善我国一般反避税条款。税收构成要件的相邻制度,突出权责法定的超出要素主体制度,税务局是法定授权的组织法意义上的法律主体。稽查局法定授权其专司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强调权利导向的审批改革制度,不受约束的权利无益于权利意识培养,要提升税收优惠法治内涵,规范优惠享受监管手段,强化税收优惠配套措施。凸显行政自觉的权力清单制度,并非如列出“菜单”般简单,应对隐蕴的制度价值、功能定位、本质属性等理论凝结并反哺实践及时纠偏,推进制度建设,才能焕发制度生命力。注重执法联动的两法衔接制度,立足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是一种良性的执法互动机制,更是确保税收债务实现的震慑制度。
陈颖中[3](2016)在《“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财务影响的研究》文中认为“营改增”是“十二五”期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大“重头戏”,建筑行业是第二产业中唯一未征收增值税的行业,改革已是迫在眉睫。通过对已实施行业的数据分析发现,旨在减少税负的“营改增”政策在相关行业的实施效果并非皆大欢喜,由此提醒电力施工企业要详细解读政策,积极做好应对措施。本文以G电力施工企业作为案例,详细分析了“营改增”对G企业将会造成的影响,并通过数据的分析比较得出“营改增”对G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具体方面,就此提出了解决方案。此外,本文建立了一个税负不变模型,适用于税率不同的各个行业,为企业简单判断“营改增”对本企业影响到底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提供方法。总的来说,“营改增”会对建筑行业造成不小的冲击,主要原因在于建筑行业的下游供应商能提供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足,此外建筑行业确认收入的方式与增值税征收方式不相适应,使得抵扣链条断断续续,不能反映该行业正常的税负水平。因此建筑行业相关企业要提前找出应对的策略,除了采取具体措施提高获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之外,更要改变自身的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对于政策的决策者以及实施机构来说,也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制定完善的实施预案,改进制度漏洞,从而保证整个国家经济在改革中都能平稳过渡。
柯伟明[4](2013)在《营业税与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1927-1949)》文中指出近代中国的一个显着特征是从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工业国家转变。工业化是与传统生产方式不同的新型生产方式,在此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是如何筹集的?如果说西方国家对外殖民扩张、掠夺为其走向工业化及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原始资本积累,那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而言,现代化的资金从何而来?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税收是维持政府正常运作及推动各项现代化事业建设的资金保障。同时,工业化带来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为政府提供了丰富的税源,这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也就是说,税收能够为现代化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税收制度的革新。因此,我们可将中国从传统税制向现代税制转变以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过程称为中国的税收现代化进程。本文以引自西方国家并取代中国地方“恶税”厘金的营业税为考察对象,利用在四川省档案馆、重庆市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等单位挖掘的大量原始档案资料和各种民国时期的报刊资料,运用历史学、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从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探究中国税收现代化问题,重点理清了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的三种关系:传统税制与现代税制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政府与纳税人(商界)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本论文揭示了中国税收现代化的动力和制约因素,同时为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和财政税收史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时间相继而又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裁厘与中国现代营业税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为中心,考察南京国民政府改造旧税、建立新税的历史进程。第二部分以四川营业税为例,考察抗战背景下的地方税收制度改革及其对税收现代化的影响,探讨营业税纳税人对政府税收权力过度扩张的制衡。第三部分以中央接办及改革营业税为中心,考察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对营业税征收制度现代化的影响以及营业税在争取民族独立进程中的作用。第四部分以战后地方营业税的改革实践及其结果为中心,探讨地方税收权力的流失以及中国税收现代化进程遭遇的顿挫。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营业税现代化进程的具体考察,本文最终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关于传统税制与现代税制的关系。传统与现代是相对的概念。相对于厘金及牙、当等税,营业税属于现代税种;相对于包征制度,查征制度属于现代税收制度。在现代社会,政府对什么征税,怎样征税,征多少税,均须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即“依法征税”。营业税查征制度正是一种以既定税法税则为准绳的征税制度,包征制则是政府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达成某种协议的“法外”征税模式。这种“法外”征税模式与现代税收制度的法律性本质是背道而驰的。事物的存在往往有其合理性。包征之所以能够存在,并弥补查征之不足,可以说是西方现代营业税制度适应中国国情的结果,这同时显示出传统税收制度中的某些因素在现代税收制度中仍有顽强的生命力。第二、关于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财政分权是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此后财政税收体制在分权与集权之间几经变动,营业税亦由地方税变为国家税,再由国家税变为地方税,其间交织着中央与地方围绕税权的激烈争夺。在战时财政集权之下,中央集营业税的立法权、征收权、管理权和支配权于一身,能够有效地改革征收制度,并实现了降低征税成本及提高征税效率的目的。营业税征收制度的现代化进程并未因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权力的变化而停滞不前,反而在中央办理期间得到延续和进一步发展。第三、关于政府与纳税人(商界)的关系。营业税纳税人非常之广泛,包括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各业商人,他们大都已纳入商会、同业公会等组织体系,形成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在税收事务中具备一定话语权。这些组织由纳税人选举(推举)产生,代表并致力于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反映纳税人的诉求,制约政府税收权力的过度扩张。这是中国纳税人现代税收意识形成的重要表现,也是中国走向现代税收民主国家的重要表现。这说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正是在商人团体和政府双方的相互博弈与互动中,现代税收制度才得以不断趋于完善。总的来说,作为一个引自西方国家的现代税种,营业税在民国财政税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中国现代化事业也有特殊的意义。营业税取代了“恶税”厘金,为中国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条件。在国民政府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与田赋构建起地方税收体系的主体,为地方现代化事业建设提供了不可代替的资金支持。在抗战时期,营业税成为政府增税的重要途径,大大扩充了直接税体系,有效地支持了抗战财政,为中国争取民族独立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本文以营业税为个案研究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及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关系,我们发现,中国税收现代化既吸收了西方国家现代化的成果,又保留了传统税制的某些烙印,而且能够随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
刘光锋[5](2012)在《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事业发展迅速。然而,目前粗放式的税收管理方式已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无法满足税收快速增长的需要。因此,精细化管理就成为我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的主要途径。为此作者对瑞安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论文的主要工作及成果如下。论文阐述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及相关要素,并着重阐述了瑞安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具体的对策建议。精细化管理必须要有一套科学、简洁、实用的税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作保障;税收精细化管理有必要优化税收业务流程,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应加快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应用、推进信息管税,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税收精细化管理依赖于税源管理的强化。论文提出应结合实际把握管理重点、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评估和深化综合治税,以不断强化税源监控管理。同时,要提升人员素质,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落实税收精细化管理。论文还通过瑞安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实际例子,论证了采用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通过税收精细化管理带来的成效。论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为深化瑞安市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梅月华[6](2012)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及相关税政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支持自主创新,促进技术进步,是我国面对全球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复杂形势,迎接新时期挑战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应对国际竞争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理论与实践均证明,影响自主创新的因素很多,其中税收政策与自主创新密切相关,好的税收政策,有助于支持和促进自主创新建立健全有效的税收政策激励机制,促进自主创新发展,增强我国科技竞争实力,值得认真研究由于税收政策形成并作用于一定的税政管理体制之中,科学的税政管理体制,有助于发挥税收政策效果,研究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同时,还应当进一步探究深层次的税政管理体制问题本文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历史分析与国际比较相结合总量分析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力图实现以下研究目的:从理论上,分析税收政策与自主创新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机制,进而研究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税政管理体制的内在联系;从政策上,系统梳理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历史与现实,借鉴国际经验做法,评估分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运行情况,探究我国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从管理上,分析我国税政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制约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效果的主要税政管理体制障碍,并探索完善我国税政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具体章节的内容安排如下:第1章是绪论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研究的问题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综述国内外已有文献资料观点,并在此基础上阐述本文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第2章是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理论分析主要内容包括:自主创新的特点和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分析,自主创新结果的公共性、效应的外部性过程的风险性决定了政府干预特别是税收激励的必要;通过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机制分析,论证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和局限性;由于税政管理体制中存在利益相关者、税政管理体制影响行政效率和纳税人遵从成本税政管理体制决定着监督机制建设等原因,税收政策与税政管理密切相关第3章是国外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经验与启示主要内容包括:世界各国在激励企业自主研发强化产学研合作激励激励创业和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加强人才激励培育和扶持新兴产业鼓励技术转移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主要启示第4章是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历史与现实主要内容包括:1978年-1993年1994年—2005年2006年以来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发展情况;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的制度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陆续出台,并在宏观总量上呈现大中型企业创新比较活跃、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创新骨干、企业资金是研发投入主要来源等特点,税收政策促进自主创新发展的成效显着,也存在诸多问题第5章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典型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背景中关村税收政策的早期探索中关村试点四项税收政策分析,以及中关村试点税收政策运行效果评价对比分析了试点税收政策预期目标和运行结果,政策的实际运行与政策目标偏差很大,很多预期的减免税收激励研发、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范围、促进企业增加职工培训和实施股权激励等等目标均未能实现第6章是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问题及其对策主要内容包括:针对现实情况,深入分析我国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研究如何把握税收政策优化原则,以及对具体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的对策建议第7章是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政管理体制问题及其对策主要包括:分析我国税收政策与税政管理体制的关系,研究当前制约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效果的主要税政管理体制问题,并提出了管理体制上的顶层设计、健全税收竞争和税政监督机制,加强税式支出分析评估体系建设等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研究成果和可能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下的税收政策,特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运行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认为当前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存在政策门槛过高政策设计缺陷政策重心分散以及总体税负较重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原则和具体税种的改革建议;二是在分析我国税政管理体制现状的基础上,从理论上论证了税收政策与税政管理体制的相关性,认为更深层次的税政管理体制问题,在现实中制约了我国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效果;三是具体研究了我国税政管理体制问题,如政策效率低、执行力度差、监督约束弱等等,剖析其如何制约了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效果,进而结合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理论,提出加强机构职能顶层设计、健全竞争监督机制完善税式支出分析评估体系等对策建议
沈金福保[7](2011)在《税收征收成本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偏重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和税收在国民经济中调节作用的发挥,而忽视了在这一过程中税收成本的支出,导致我国税收成本居高不下,制约了我国财政收入中可用财力的增长幅度。分析税收成本高的原因,并寻求降低税收成本的有效途径已成为政府和企业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研究税收成本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就是提高税收质量及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和提高社会满意。对我国的税收成本研究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在于:其一,有利于我国税务机关征管机制的完善,如:有利于税务机关人员编制、部门设置等是否合理、高效、科学等。其二,有利于我国税务机关征管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税收成本意识的加强能够促使税务部门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手段。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加强计算机等现代高新设备的使用,使得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其三,有利于企业纳税成本的降低。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对征税成本进行控制,通过对税收征管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以达到降低税收征收成本的目的。而税收征管的改革和优化,同样能够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优化纳税环境,达到促进税收工作、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最后,有利于节约型税务机关的创建。本文通过对税收成本理论的回顾,尽量全面、客观的对税收成本的内涵进行阐述并分析其组成因素,结合现阶段我国税收成本所存在的特点,从理论上对影响我国税收成本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在对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再结合中国税务年鉴上所列的相关数据,并查询网络资料和各种文献图书,结合典型相关性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影响我国税收成本的主要因素。提出控制和降低我国税收成本的建议和对策。根据上述构想,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税收征收成本基本概念分析;第三部分国内外税收征收成本现状分析;第四部分我国税收征纳成本畸高原因分析;第五部分降低我国税收征纳成本的措施。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分析,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和认识我国税收成本的特性及其成因及其优化策略问题。
冯丹晨[8](2011)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由此,物业税一词进入大众的视线。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建立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在房地产开发、购买、交易及保有的各个环节,我国推行了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种税种,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税种繁多、重复征税、税收政策内外不一、缺乏协调等诸多问题。为了弥补房地产税制缺陷,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物业税的制度设计被提上日程。物业税所包含的物业的自身特性、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使立法开征物业税成为可能。但我国历史上并没有开征过物业税,作为新的税种,在我国特有国情、税收制度及现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开征物业税并不能操之过急,仍需统筹兼顾、全局考虑。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法律问题,具体分为五个部分。文章第一部分对物业税的概念、性质、特征、理论依据、立法模式及构成要素进行介绍;第二部分简介我国房地产税收的转变轨迹及指出存在的缺陷,并结合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进行说明;第三部分分析我国开征物业税目的和意义,并着重剖析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难点;第四部分简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业税制度设计并从中得出对我国的启示;最后一部分是我国物业税的法律制度设计。
《生产力研究》编辑部,中国经济学网[9](2010)在《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10年11月)》文中研究表明11月1日~6日作为教育部高级质量工程特色项目"金融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计划"的一部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组团访问英国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伦敦政治经济
富琼英,丁红军,陈佳佳,雷雪芳[10](2009)在《协会发展大事记(2007~2008)》文中研究表明2007年1月9日徐瑞新会长主持召开2007年第1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2006年协会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原则通过了"关于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会议一致同意编辑两会特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辑",借此介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宣传社会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2003”开幕式上的致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2003”开幕式上的致辞(论文提纲范文)
(2)税收构成要件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时代意义 |
1.1.2 理论意义 |
1.1.3 实践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税收构成要件理论溯源 |
1.2.2 税收构成要件概念构建 |
1.2.3 税收构成要件要素组成 |
1.2.4 税收构成要件机能分析 |
1.2.5 税收构成要件要素调整 |
1.2.6 税收构成要件类型概括 |
1.2.7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论文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税收构成要件本源论 |
2.1 税收因子分析:超越传统三性 |
2.1.1 本质因子:君主供奉·国家收入·权利成本 |
2.1.2 政治因子:个人治权·法律意志·公共服务 |
2.1.3 经济因子:任性征税·有限干预·课税禁区 |
2.1.4 法治因子:社会契约·形式法治·实质法治 |
2.2 构成要件溯源:脱胎刑事程序 |
2.2.1 构成要件词源:从程序到实体 |
2.2.2 构成要件涅盘:从法学到法外 |
2.3 构成要件类型:鉴视相邻学科 |
2.3.1 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犯罪行为的类型化 |
2.3.2 民事行为构成要件:民事行为的规范化 |
2.3.3 构成要件法律模型:公私行为的统摄化 |
2.4 构成要件嬗变:融合公私法域 |
2.4.1 税收构成要件理论轮廓 |
2.4.2 税收构成要件要素类别 |
2.4.3 税收构成要件特征分析 |
2.4.4 税收构成要件效力结构 |
2.4.5 税收构成要件类型谱系 |
第3章 税收构成要件机能论 |
3.1 税收构成要件理论机能:正当与否的理论模型 |
3.1.1 理论机能之一:私权与公权的碰撞和平衡 |
3.1.2 理论机能之二:税法与他法的衔接和界分 |
3.1.3 理论机能之三:税法与税制的发展和完善 |
3.2 税收构成要件的实践机能:应税与否的测量标尺 |
3.2.1 实践机能之一:构成事实和法定后果的组合物 |
3.2.2 实践机能之二:职权调查和协力义务的聚焦体 |
3.2.3 实践机能之三: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的连接桥 |
第4章 税收构成要件原理论 |
4.1 税收构成要件的税法原则 |
4.2 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构成要件的法定 |
4.2.1 德国模式:二元结构的税收法定 |
4.2.2 日本类型:规范结构的税收法定 |
4.2.3 台湾样本:混合结构的税收法定 |
4.2.4 中国路径:开放结构的税收法定主义 |
4.3 量能课税原则:税收构成要件的公定 |
4.3.1 实质标准的公定力:负担能力 |
4.3.2 实质标准的抽象性:量化平等 |
4.4 实质课税原则:税收构成要件的确定 |
4.4.1 实质课税原则在德国:民事基础关系与税法经济实质的抵牾 |
4.4.2 实质课税原则在日本:法的实质主义和经济实质主义的对抗 |
4.4.3 实质课税原则在法国:意思自治权利与法定税收债务的冲突 |
4.4.4 实质课税原则在美国:主观商业目的与客观经济结果的协调 |
4.4.5 实质课税原则在台湾:要件事实认定和税法解释适用的统一 |
4.4.6 实质课税原则在中国:独立税法价值与独特执法指引的昭示 |
第5章 税收构成要件要素论 |
5.1 税收构成要件主体 |
5.1.1 碎片化的法律人形象 |
5.1.2 抽象化的纳税人脸谱 |
5.1.3 类型化的纳税人印象 |
5.1.4 具体化的纳税人角色 |
5.2 税收构成要件客体 |
5.2.1 税收客体属性:经济属性和法律属性 |
5.2.2 税收客体负担:伦理义务和法定义务 |
5.2.3 税收客体类型:经济类型和税法类型 |
5.2.4 税收客体界定:非经营收入和非法收入 |
5.3 税收构成要件税基 |
5.3.1 税基的法律内涵 |
5.3.2 税基的法定结构 |
5.3.3 税基的度量标准 |
5.4 税收构成要件归属 |
5.4.1 税收客体归属的独立价值 |
5.4.2 税收客体归属的二元评价:经济归属和法律归属 |
5.4.3 税收客体归属的双重属性:形式归属和实质归属 |
5.4.4 税收客体归属的确定方式:立法规范和执法规则 |
5.4.5 税收客体归属的变更原因:合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
5.5 税收构成要件税率 |
5.5.1 税率属性 |
5.5.2 税率适用 |
5.5.3 税率刚性 |
第6章 税收构成要件各税论 |
6.1 税收体系与税收构成要件 |
6.1.1 税制变迁与改革 |
6.1.2 税制的法治化——以税收构成要件为脊柱 |
6.2 企业所得税构成要件 |
6.2.1 企业所得税构成要件的域外考察 |
6.2.2 企业所得税构成要件的本土完善 |
6.3 个人所得税构成要件 |
6.3.1 个人所得税构成要件域外考察 |
6.3.2 个人所得税构成要件的本土完善 |
6.4 增值税构成要件 |
6.4.1 增值税构成要件的域外考察 |
6.4.2 增值税构成要件的本土完善 |
6.5 契税构成要件的立法完善--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分析视角 |
第7章 税收构成要件制度论 |
7.1 税收构成要件的规则制度 |
7.1.1 补强税收构成要件的宪法规范 |
7.1.2 严控税收构成要件的末梢规范 |
7.2 税收构成要件的效力制度 |
7.2.1 纳税申报制度的重建 |
7.2.2 税收核定制度的重构 |
7.3 税收构成要件的矫正制度 |
7.3.1 税收构成要件教化:税法遵从之培养 |
7.3.2 税收构成要件刚性:税收规避之否认 |
7.4 税收构成要件的相邻制度 |
7.4.1 突出权责法定的超出要素主体 |
7.4.2 强调权利导向的审批改革制度 |
7.4.3 凸显行政自觉的权力清单制度 |
7.4.4 注重执法联动的两法衔接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目录 |
(3)“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财务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税收理论的发展及在外国的应用 |
1.3.2 增值税在不同国家的实施效果 |
1.3.3 我国不同时期税制发展的研究 |
1.3.4 不同行业实施“营改增”影响的讨论 |
1.4 本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实施效果简述 |
2.1 “营改增”政策解读 |
2.1.1 增值税在我国的发展进程 |
2.1.2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运行机制 |
2.1.3 “营改增”政策动因 |
2.1.4 “营改增”征收方式 |
2.1.5 “营改增”税率变化情况 |
2.2 “营改增”实施效果 |
2.2.1 整体实施成果 |
2.2.2 部分行业实施效果简述 |
2.2.3 实施效果分析 |
第3章 G电力施工企业案例简介 |
3.1 G电力施工企业基本情况 |
3.1.1 行业整体情况简介 |
3.1.2 资质水平及主要荣誉 |
3.1.3 业务范围及工程管理方式 |
3.2 G电力施工企业核算方式 |
3.2.1 收入确认方法 |
3.2.2 成本确认方法 |
3.2.3 工程核算特点——以甲工程为例 |
第4章 “营改增”对G企业财务影响分析 |
4.1 “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
4.1.1 企业购进材料及设备的核算变化 |
4.1.2 企业收入确认的核算变化 |
4.2 “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 |
4.2.1 对直接成本的税负影响 |
4.2.2 对附加税费及所得税的影响 |
4.3 “营改增”税负模型 |
4.3.1 税负模型建立 |
4.3.2 税负平衡点 |
4.3.3 税负模型应用 |
4.4 “营改增”案例模拟 |
4.4.1 甲工程模拟变化 |
4.4.2 G企业财务数据模拟变化 |
第5章 “营改增”案例启示 |
5.1 “营改增”产生问题及应对策略 |
5.1.1 重点问题 |
5.1.2 G企业可行的应对策略 |
5.2 “营改增”的实施建议 |
第6章 结论 |
6.1 本文总结 |
6.2 本文不足与进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4)营业税与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1927-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s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一、从中国的现代化谈起 |
二、税收现代化的界定 |
三、营业税与税收现代化 |
第二节 现代化视野下的民国税收史研究 |
一、改革旧税 |
二、建立新税 |
三、财税分权 |
四、征纳关系 |
第三节 民国营业税史研究概况 |
第四节 研究思路、资料运用及章节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资料运用 |
三、创新之处 |
四、章节安排 |
第二章 裁厘与现代营业税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
第一节 营业税与裁厘改税的筹议 |
一、裁厘与各方之利益考量 |
二、营业税与裁厘补税 |
第二节 营业税的立法过程及其纷争 |
一、北洋时期的营业税立法 |
二、南京时期的营业税立法 |
三、地方推行营业税的努力 |
四、商界对地方税则的质疑 |
五、中央营业税法的颁布 |
第三节 裁厘改税的实施与各方之应对 |
一、裁厘后的地方财政危机 |
二、地方政府的因应措施 |
三、外商抵制营业税 |
四、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与营业税的整理 |
第四节 营业税征收制度的变化 |
一、包征、委托代征与查征之辨析 |
二、营业税征收制度的变化 |
三、制度变化的原因分析 |
第五节 营业税与地方税收体系的构建 |
一、现代地方财政税收体系的构建 |
二、营业税在地方税收体系中之地位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地方税制改革与营业税的现代化——以四川为例 |
第一节 战前四川营业税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
一、四川现代营业税制度的建立 |
二、四川营业税的结构性分析 |
第二节 关吉玉与战时四川营业税改革 |
一、抗战爆发与营业税增税政策 |
二、关吉玉的改革措施 |
三、税率政策的再次调整 |
第四节 张镜明与四川营业税政策的转变 |
一、调整营业税则 |
二、重组征税机构 |
三、改革人事制度 |
四、旧税改办营业税 |
五、其他改革措施 |
第五节 战时四川营业税制度实施之得失 |
一、营业税对战时财政的支持 |
二、营业税对民生经济的影响 |
三、营业税征收之困难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中央财政集权与营业税的现代化 |
第一节 中央接收营业税的背景分析 |
一、中央财政困难与应对 |
二、地方营业税收入颇巨 |
三、营业税具有战税潜质 |
第二节 改革和接收营业税决策的形成 |
一、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上改革营业税的主张 |
二、修正税法草案及绩效估算 |
三、中央接收营业税之经过 |
第三节 中央接收营业税后的制度改革 |
一、调整税收机构 |
二、改革人事制度 |
三、统一征税标准 |
四、厉行公库制度 |
五、清除地方积弊 |
六、实行简化稽征 |
七、税收激励机制 |
第四节 财政集权下营业税收入的变动 |
一、接办前后收入的变化 |
二、接办前后征税效率的变化 |
三、接办期间营业税的增长 |
第五节 财政集权下营业税征收的缺失 |
一、税务管理疏漏 |
二、商民税收负担过重 |
三、地方财权与事权失衡 |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税收流失与营业税现代化的顿挫 |
第一节 营业税与战后财政体制的调整 |
一、财政体制的重新调整 |
二、地方营业税接收情形 |
三、特种营业税:财政集权的延续 |
第二节 战后营业税的征收与减免纠纷 |
一、政府与商界的税率之争 |
二、书业请免营业税 |
三、粮食业续免营业税 |
四、减税与税收流失 |
第三节简化稽征:地方政府的无奈选择——以重庆和上海为中心的考察 |
一、缘起:查征制的困境 |
二、重庆营业税简化稽征 |
三、上海营业税简化稽征 |
四、对简化稽征之再认识 |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一、营业税权力在中央与地方间的变动 |
二、税收现代化与营业税性质的变异 |
三、商人团体与营业税的税收现代化 |
四、营业税现代化进程中的传统因素 |
五、营业税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论文的逻辑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论文的逻辑结构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其借鉴 |
2.1 税收管理 |
2.1.1 税收管理的概念 |
2.1.2 税收管理的相关理论 |
2.2 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 |
2.2.1 精细化管理理论 |
2.2.2 税收征税管理精细化管理的概念及内涵 |
2.2.3 精细化管理理论对本文的借鉴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瑞安市税收征管现状 |
3.1 瑞安市税务局简述 |
3.2 瑞安市税收征管现状 |
3.2.1 瑞安税收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
3.2.2 瑞安税收管理取得成绩 |
3.3 瑞安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税收征管机构设置不合理 |
3.3.2 部门协调配合不力 |
3.3.3 计算机监控不全面 |
3.3.4 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
3.3.5 税务中介代理发展滞后 |
3.3.6 人力资源配备不合理、人员素质不高 |
3.4 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4.1 治税理念落后 |
3.4.2 税务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 |
3.4.3 信息管税不到位 |
3.4.4 纳税人追逐自身效用最大化 |
3.4.5 管理方法欠妥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方案设计 |
4.1 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方案设计的思路和原则 |
4.1.1 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
4.1.2 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和工作原则 |
4.2 组织机构设计方案 |
4.2.1 业务重组,调整机构 |
4.2.2 实施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 |
4.2.3 重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建立大企业管理局 |
4.3 税务中介组织以及纳税服务援助制度设计 |
4.3.1 发展和规范税务中介组织 |
4.3.2 创建纳税服务援助制度 |
4.4 税收征管信息化方案设计 |
4.5 纳税评估工作方案设计 |
4.6 社会综合治税设计 |
4.7 税收征管队伍建设方案设计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方案设计的实施及保障 |
5.1 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方案设计的实施 |
5.1.1 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方案实施总体要求 |
5.1.2 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方案实施阶段 |
5.2 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方案设计的实施的保障措施 |
5.2.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5.2.2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
5.2.3 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
5.2.4 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完善 |
5.3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及相关税政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1 研究的背景 |
1.2.2 研究的意义 |
1.2.2.1 促进自主创新本身意义重大 |
1.2.2.2 研究相关税收政策及其税政管理体制意义重大 |
1.3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3.1 自主创新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
1.3.2 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效果 |
1.3.3 税收政策着力点的优化 |
1.3.4 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管理 |
1.3.5 总体评价已有研究成果 |
1.4 研究对象和目的 |
1.5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5.1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5.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2.1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 |
1.5.2.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5.2.3 历史分析与国际比较相结合 |
1.5.2.4 总量分析与典型调查相结合 |
1.6 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2 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理论分析 |
2.1 自主创新的特点和政府干预的必要 |
2.1.1 自主创新结果的公共性 |
2.1.2 自主创新效应的外部性 |
2.1.3 自主创新过程的风险性 |
2.2 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机制分析 |
2.2.1 税收激励政策的有效性 |
2.2.2 税收激励政策的局限性 |
2.3 税收政策与税政管理体制的相关性分析 |
2.3.1 税政管理体制中存在利益相关者 |
2.3.2 税政管理体制影响行政效率 |
2.3.3 税政管理体制影响纳税人遵从成本 |
2.3.4 税政管理体制决定着监督机制建设 |
2.4 小结 |
3 国外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
3.1 激励企业自主研发 |
3.1.1 研发费用税前抵扣 |
3.1.2 研发费用向后结转或追溯抵扣 |
3.1.3 提取技术准备金 |
3.1.4 科研设备加速折旧 |
3.1.5 设备投资税收抵扣 |
3.2 强化产学研合作激励 |
3.3 激励创业和扶持中小企业创新 |
3.3.1 新创业企业的税收减免 |
3.3.2 创业投资的税收减免 |
3.3.3 扶持中小企业创新 |
3.3.4 鼓励再投资 |
3.4 加强人才激励 |
3.4.1 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 |
3.4.2 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 |
3.4.3 员工教育培训的税收政策 |
3.5 培育和扶持新兴产业 |
3.6 鼓励技术转移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
3.6.1 鼓励技术转移 |
3.6.2 鼓励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
3.7 主要启示 |
3.7.1 重视税收激励政策的系统性 |
3.7.2 重视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激励 |
3.7.3 重视对新创办企业的激励 |
3.7.4 重视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 |
3.8 小结 |
4 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历史与现实 |
4.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演进 |
4.1.1 1978年-1993年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
4.1.1.1 涉外税制的建立 |
4.1.1.2 两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 |
4.1.2 1994年-2005年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
4.1.3 2006年以来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
4.2 我国现行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 |
4.3 税收政策激励自主创新的宏观总量效果分析 |
4.3.1 大中型企业创新比较活跃 |
4.3.2 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创新骨干 |
4.3.3 企业资金占研发投入比重持续上升 |
4.3.4 企业创新成果不断丰富 |
4.4 小结 |
5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典型调查 |
5.1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背景 |
5.1.1 示范区经济总量增长 |
5.1.2 示范区企业规模壮大 |
5.1.3 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 |
5.1.4 示范区创新能力增强 |
5.1.5 示范区创新人才积聚 |
5.1.6 示范区空间区域拓展 |
5.2 中关村税收政策的早期探索 |
5.3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四项税收政策分析 |
5.3.1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分析 |
5.3.2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提高政策的分析 |
5.3.3 关于股权奖励延迟纳税政策的分析 |
5.3.4 关于中关村高新认定政策的分析 |
5.4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运行效果评价 |
5.4.1 试点税收政策预期目标 |
5.4.2 试点税收政策运行结果 |
5.5 小结 |
6 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问题及其对策 |
6.1 当前税收政策主要问题 |
6.1.1 政策门槛过高 |
6.1.1.1 有些政策企业无法实际享受 |
6.1.1.2 有些政策企业通过造假获得 |
6.1.2 政策设计缺陷 |
6.1.2.1 企业总收入政策 |
6.1.2.2 研究开发费用政策 |
6.1.2.3 股权奖励政策 |
6.1.3 政策重心分散 |
6.1.3.1 战略性新兴产业 |
6.1.3.2 高新技术产业 |
6.1.4 税收负担较重 |
6.1.4.1 不同视角的分析 |
6.1.4.2 分析差异的原因 |
6.1.4.3 基于上述分析的判断 |
6.2 相关对策建议 |
6.2.1 把握税收政策优化原则 |
6.2.1.1 立足我国税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
6.2.1.2 实施以减税为主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
6.2.1.3 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 |
6.2.1.4 处理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细节 |
6.2.2 具体税收政策的调整 |
6.2.2.1 货物与劳务税 |
6.2.2.2 企业所得税 |
6.2.2.3 个人所得税 |
6.2.2.4 关税 |
6.2.2.5 其他小税种 |
6.3 小结 |
7 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政管理体制问题及其对策 |
7.1 我国税政管理体制的现状 |
7.2 当前税政管理体制主要问题 |
7.2.1 政策制定环节问题 |
7.2.1.1 立法层次较低 |
7.2.1.2 部门职责不清 |
7.2.1.3 管理效率低下 |
7.2.2 政策执行环节问题 |
7.2.2.1 管理成本过高 |
7.2.2.2 知晓程度不够 |
7.2.3 政策监控环节问题 |
7.2.3.1 税政监督缺失 |
7.2.3.2 税收秩序混乱 |
7.2.3.3 税式支出管理缺位 |
7.3 相关对策建议 |
7.3.1 管理体制上的顶层设计 |
7.3.1.1 坚持税收法定 |
7.3.1.2 优化机构设置 |
7.3.1.3 加强职能调整 |
7.3.4 税收竞争与税政监督 |
7.3.4.1 税收竞争机制建设 |
7.3.4.2 税政监督机制建设 |
7.3.5 税式支出分析评估体系建设 |
7.3.5.1 信息资源共享 |
7.3.5.2 税收支出分析 |
7.4 小结 |
主要附表 |
主要附图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税收征收成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文献及概念 |
2.1 相关文献回顾 |
2.1.1 国外研究成果回顾 |
2.1.2 国内研究成果 |
2.2 税收征收成本的含义 |
2.2.1 征收成本 |
2.2.2 纳税成本 |
2.2.3 课税负效应 |
2.3 征税成本的基本特征 |
2.4 税收征收成本的衡量体系 |
2.4.1 政府税收成本率 |
2.4.2 人均征税额 |
2.4.3 征收成本弹性系数 |
第三章 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现状 |
3.1.1 国内税收征收成本概述 |
3.1.2 国外发达国家税收成本现状 |
3.1.3 我国征税成本的特点 |
3.1.3.1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较低,导致税收征收成本上升 |
3.1.3.2 国、地税征税成本水平差异较大 |
3.1.3.3 税收成本普遍较高,征税成本上升快 |
3.1.3.4 税收征收成本的构成存在不合理之处 |
3.1.3.5 税务队伍庞大,干部素质较低 |
3.1.3.6 税源分布不集中 |
3.2 我国税收征收成本存在的问题 |
3.2.1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增加纳税遵从成本 |
3.2.1.1 社会历史原因 |
3.2.1.2 税务机关执法方面的原因 |
3.2.1.3 主观因素(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与税收的无偿性之间的矛盾) |
3.2.1.4 纳税人缺乏应有的权利 |
3.2.1.5 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
3.2.2 税务系统机构运行成本高 |
3.2.2.1 机构重置 |
3.2.2.2 布局不合理 |
3.2.3 税务征管人员整体素质低 |
3.2.4 征税成本观念淡薄 |
3.2.5 征管手段现代化程度不高,信息不通畅 |
3.2.6 税收环境的法制化进程过慢 |
3.2.6.1 税收政策的设计、制订缺乏科学性 |
3.2.6.2 税收制度比较繁杂 |
3.2.7 税收服务体系的缺失,税务代理滞后 |
第四章 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的控制对策 |
4.1 培养了提高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以降低纳税遵从成本 |
4.1.1 改进和完善税法宣传教育工作 |
4.1.2 注重纳税人的权利的实现,优化纳税服务体系 |
4.1.3 健全司法监督保障,加强对偷税处罚力度 |
4.1.4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4.2 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提高行政组织效率 |
4.2.1 将按行政区划设置税务机构改变为按照经济区域设置 |
4.2.2 实施税务组织机构扁平化 |
4.2.3 合并国税和地税机构 |
4.3 提高我国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 |
4.4 强化成本意识,加强财务管理 |
4.5 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 |
4.6 加快税收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税收司法体系 |
4.6.1 完善社会主义税收法律体系 |
4.6.2 是要加强对税收法律规范的管理 |
4.6.3 培育良好治税环境 |
4.7 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 |
4.8 培植税源,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物业税的基本理论 |
2.1 物业税的基本内涵 |
2.2 物业税的性质与特征 |
2.3 物业税的理论依据 |
3 我国房地产税收的转变轨迹 |
3.1 我国物业税的发展历程简介 |
3.2 我国房地产税法的缺陷 |
3.2.1 税费项目繁多、重复征税 |
3.2.2 税种设置"重交易、轻保有" |
3.2.3 税收政策不合理、显失公平 |
3.2.4 征税配套体系不健全 |
3.3 从"物业税"到"房产税" |
4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目的、价值及难点分析 |
4.1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目的 |
4.1.1 规范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
4.1.2 限制房地产投机行为,优化资源配置 |
4.1.3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
4.1.4 调节财富分配,维护社会稳定 |
4.2 开征物业税的经济法价值 |
4.2.1 实现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 |
4.2.2 实现经济秩序与经济自由的统一 |
4.2.3 实现实质正义与社会总体公平 |
4.3 开征物业税的难点剖析 |
4.3.1 物业税通向"实转"的难关 |
4.3.2 当前是否是开征物业税的最佳时期 |
4.3.3 开征物业税是否会降低房价 |
4.3.4 物业税能否取代土地出让金 |
4.3.5 物业税的征收范围是否应包括农村 |
4.3.6 如何对待新旧房问题 |
5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物业税制度设计 |
5.1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物业税法律制度 |
5.2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物业税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5.2.1 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 |
5.2.2 确立业主申报与政府评估相结合的制度 |
5.2.3 建立健全配套体系 |
6 我国物业税的制度设计 |
6.1 物业税的立法模式 |
6.2 物业税的纳税人 |
6.3 物业税的征税对象 |
6.4 物业税的计税标准 |
6.5 物业税的税率 |
6.6 物业税的税收优惠 |
6.7 物业税的配套体系 |
6.7.1 改进和健全房地产登记制度 |
6.7.2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评估制度 |
6.7.3 合理分配立法收益权 |
6.7.4 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索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2003”开幕式上的致辞(论文参考文献)
- [1]财税改革40年:回顾、经验与展望[J]. 白彦锋,罗庆.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2)
- [2]税收构成要件论[D]. 罗亚苍. 湖南大学, 2016(06)
- [3]“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财务影响的研究[D]. 陈颖中. 华东理工大学, 2016(05)
- [4]营业税与民国时期的税收现代化(1927-1949)[D]. 柯伟明. 复旦大学, 2013(03)
- [5]瑞安市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研究[D]. 刘光锋. 中南大学, 2012(06)
- [6]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及相关税政管理体制研究[D]. 梅月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01)
- [7]税收征收成本研究[D]. 沈金福保. 福州大学, 2011(06)
- [8]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冯丹晨. 北京交通大学, 2011(09)
- [9]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10年11月)[J]. 《生产力研究》编辑部,中国经济学网. 生产力研究, 2010(12)
- [10]协会发展大事记(2007~2008)[A]. 富琼英,丁红军,陈佳佳,雷雪芳.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发展蓝皮书(2007-200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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