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的成本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杨涵[1](2020)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及其优化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资产评估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重组、上市等环节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还存在着诸如法律缺位、多头监管等问题,监管部门如何有效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质量成为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本文系统性的探讨了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和优化的问题,并在此基础提出了适用性建议。在综合使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研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研究方法基础上,本文对我国2014—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提出了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的相关策略。本文研究内容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对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整理;二是采用问卷调研对当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现状、监管质量影响因素等进行调研统计;三是在调研基础上,设计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赋权方法和评价标准,并利用该评价体系对我国2014—2018年行业监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四是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探讨提升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的优化策略。本文的研究结论包括四点:第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存在重视程度低、实时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影响其监管质量的因素主要是制度的完善性、制度的实施情况和监管流程的设计。第二,2014—2018年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结果呈现由“一般”逐步提升至“良好”的趋势,但尚未达到“优秀”水平。第三,本文设计了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体系,该体系经过了本文的实践测算,对我国行业监管质量评价有一定的适用性。第四,为进一步提升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本文提出应该构建包括行政监管、自律监管和舆论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并在执行中从制度完善、协同管理、监管透明化等角度进行系统优化。本文在资料梳理及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了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体系,分析了近年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的变化趋势,并对如何提升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提出了针对性建议,这些研究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的良性稳健发展具有一定指导价值。
孟铂林[2](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李仲林[3](2018)在《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法经济学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石,然而由于银行业自身携带的“高负债、高风险”的先天基因,世界各国不得不对其采用严苛的监管策略与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勃兴,社会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固守传统借贷业务,只能使银行业的收益、业务范围不断萎缩。在此语境下,选择变革与创新以适应社会经济主体的多元化需求的利器,主要表现为银行业务范围的开疆拓土,覆盖整个金融市场,渐次演变为具备综合化经营的“全能银行”。银行业综合化经营非但没有降低源于银行“高负债”先天基因所带来的风险,反而会与传统监管策略与方式之间产生隔阂与错配积聚更为严重的风险,2008年的金融危机正是典型的范例。由此观之,对于银行综合化经营所产生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应当成为金融法治建设亟需认真对待的话题。金融监管的核心使命在于有效的防控金融市场的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进而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持。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但在不断满足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给予高度重视,提出加强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要求,这不仅是我国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监管当局的重大课题之一。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当以分业监管为主体框架的监管体制,面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所产生的种种风险时,能够调用的规制策略、思路、方式往往却是杯水车薪。可以说,二者之间的背离与抵牾之处,正是金融监管寻求变革的逻辑起点。基于上述论断,本文选择以法经济学为研究视角,以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所衍生的种种客观风险为根基,采用“理论基础—历史演进—现实状况—供给需求及非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及实证检验—域外经验—方案完善”的论证框架,利用法经济学的供求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制度均衡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相关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历史演进的归纳和梳理,总结出确保金融安全、提高金融效率是推动监管制度变迁的重大力量,并指出综合化经营监管是未来的趋势,而不是回到原来的分业经营监管模式;在分析综合化经营的必然性和实现路径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业务跨部门跨产品跨市场、交易结构复杂监管难度高、规避监管弱化金融调控效率、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四大风险特征;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供求及非均衡分析,梳理出金融综合化现实与制度供给非均衡、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与规则监管非均衡、跨行业业务特征与分业监管体制非均衡、易发系统金融风险与宏观审慎制度非均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制度供给非均衡五大特征,为将来监管制度的重构指明了方向;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成本收益进行实证检验,其收益在于可以保证金融安全即防范银行风险,其成本在于影响商业银行范围经济效应即效率损失,金融监管制度的安排应该在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之间进行权衡;详细介绍了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原则监管导向、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以期为我国的监管适应性变革提供参考;结合我国当前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现状以及域外先进经验,提出了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完善方案,内容不仅包括了原则导向监管的具体建构,还有注重成本收益、监管协调、风险预警新型宏观审慎监管架构,不同业务模式的具体监管规范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体系的构建,以期通过监管制度的完善,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持和动力。
贾云洁[4](2018)在《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4年8月31日修订通过的《预算法》,明确了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职责授权,政府决算草案审计作为一个必经的程序,内嵌到预算管理过程中,本级决算审计得到完整授权,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得以提升。然而,授权并非意味着必然的供给。如何确保政府决算审计的有效开展?需要什么样的机制保障?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研究关注的焦点话题。梳理现有文献发现,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理论研究单薄,规范研究较多、实证分析偏少,且以实务操作研究为主,缺乏对决算审计发展演变规律的探讨,理论认知不统一、系统性研究匮乏。截至目前,既无博士硕士论文对决算审计的专题研究,也无决算审计的专着面世。现有决算审计理论研究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审计实践技术规范的建设,加上现行行政型审计体制的制约,严重阻碍了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的发展。基于现行研究的不足,本文期望在决算审计的发展变迁规律、供求偏差、审计体制改革、决算审计理论理念框架以及审计法规建设上有所突破。在基本概念界定和社会契约、委托代理、公共受托责任、国家治理、制度环境、制度变迁和路径依赖等理论基础的分析支撑之上,本文梳理了我国制度环境变迁下的决算审计授权沿革。研究发现:一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是影响决算审计授权变迁的动力来源,制度环境变化催生了决算审计需求的变化,由此形成不同阶段决算审计的功能定位及业务授权的变化;二是我国决算审计发展演变规律特征:由单纯的行政属性审计逐渐向政治属性审计转变;从单一“上审下”模式逐渐向“同级审”扩展;真实、效益目标逐渐被重视、信息供给维度更加丰富;审计业务模式逐渐同世界接轨;专业化发展是审计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政治属性审计定位下的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其外部“应然”需求特征为:政治属性审计功能定位,高质量的信息供给,专业化、规范化的政府决算审计服务。而我国决算审计的现实供给状况如何?来自审计一线的反馈信息可为佐证。为此,本文选择了案例研究法,在统计分析公开的决算审计项目相关信息基础上,优选已开展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四个审计机关作为案例样本,进行深入调研访谈。通过访谈问卷及公开数据发现:样本单位政府决算审计探索起步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决算审计模式;在整合利用社会中介资源、业务流程管理、审计报告模式、审计法规体系同步建设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对其项目计划、审计方法模式、资源投入与整合、质量控制、审计意见发表、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法规依据、理论认知和审计体制保障等多个方面调查访谈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现我国政府决算审计“实然”供给状况为:政治属性审计功能的发挥限受限,信息供给有限,缺乏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决算审计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偏差。造成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偏差的根源是什么?为此,本文在访谈问卷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造成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给偏差的根本原因:一是内置于一级政府的行政型审计体制与本级政府决算审计的政治属性授权存在冲突,出现了“下审上”、“内服务于外”的悖论,其实质影响是架空了政府决算审计的法律授权,政府决算审计业务开展缺乏有效的审计体制保障。二是理论概念框架研究滞后,政府决算审计的报表审计业务属性不明确,鉴证职能及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缺乏系统论证;审计目标层次缺乏区分、认知不统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概念界定不清晰,一致认可的审计意见类型和独立审计报告模式尚未形成。决算审计理论单薄,难以发挥实践指导力,更无法有效统领审计法规体系的建设。三是政府决算审计法规体系尚未建立,一者是政府决算审计授权、标准性法规尚未实现协同修订,再者是专门性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建立。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修订工作还刚刚起步,国家审计准则缺乏有关决算审计的实质性指导条款,决算审计专业准则、指南等技术规范缺位,利用社会中介资源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分工和绩效考核制度也未能依据决算审计授权及时调整,这一系列审计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政府决算审计实践中无据可依,严重影响了政府决算审计实践的开展。西方国家是否有独立的政府决算审计?他们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过程?为了能从世界各国审计业务发展过程中,透视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吸收借鉴其成熟的实践经验,以更好地指导我国政府决算审计的发展,本文研究了政府会计、审计改革起步较早的OECD国家的实践经验,综合比较、归纳其较为代表性的经验做法:OECD国家基本没有政府决算草案审计叫法和业务授权,与之相近的OECD国家大量开展的法定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其是伴随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而同步确立的,且目前大多形成了成熟、规范的政府财务报表审计模式;随着为数不多的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审计体制的改革变迁,OECD国家已形成独立性较强的审计保障体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法律授权模式包括统一授权和分开授权两种;OECD国家均具有较为完善的财务报告审计法律和准则体系,大量整合利用社会中介审计资源和技术,形成了严密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在对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偏差成因分析基础上,结合OECD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经验做法,充分考虑我国制度环境的差异性,本文提出了我国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改进建议。第一,基于政治属性审计的功能定位,提高的审计独立性的和制衡能力、协同互补于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改革设计、兼顾我国现实制度环境及机构编制精简原则,本文认为,我国审计体制重构宜采取强制性变迁路径,中长期的审计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国家审计委员会。设立中央和地方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主任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其直接的上位权力是全国人大行使的最高国家权力,国家审计权与行政、司法、监察权处于同一位阶。将现行审计机关从政府机构中整体移出,成为与本级政府平级的、专司审计监督的国家机关,并考虑其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有效衔接。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向上一级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建立逻辑一致的政府决算审计理论概念认知框架。政府决算审计具备报表审计业务属性,需要发表总体审计意见,对政府决算报表的信息鉴证,可以提高决算信息的可靠性。政府审计目标包括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是指针对政府决算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编制是否合法、信息反映是否真实,发表审计意见;具体审计目标分为:业务和事项层的真实、完整、截止、准确和分类目标;账户余额层的存在、权利和义务、完整和准确目标;列报和披露层的发生及权利和义务、完整、准确、分类与可理解性目标。政府决算审计目标的实现,需准确界定政府决算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三个基本概念的内涵。政府决算审计应对政府决算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发表积极式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以提高信息预期使用者对政府决算报表的信赖程度。审计风险是指决算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后发表不当意见的可能性。建立风险导向决算审计方法模式,在全面了解政府及其环境基础上,评估政府决算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风险应对措施,包括确定总体审计策略和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建立融合简式报告优势和信息含量要求的决算审计报告模式。第三,建立政府决算审计法规体系。1.依据新预算法,协同修订政府决算审计授权与标准性法规。修订宪法中的审计体制设置条款;修订监督法,单列政府决算审计审查的内容重点,审计工作报告标题中单独提及决算草案审计;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增加并细化政府决算审计的条款;制定发布政府决算草案编制办法。2.构建决算审计专门法规体系。包括修订完善审计法及实施条例,明确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授权,补充增加决算审计的个性化条款;修订国家审计准则,将其归位于基本准则,建立专业的决算审计准则、指南等技术规范;完善利用社会中介资源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修订国家审计准则中利用外部人员参与审计的相关条款、明确利用方式及责任界定,修订出台利用社会中介资源开展审计的管理办法及其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制度,建立同业质量复核制度;修订审计管辖权限分工规定,建立与审计署业务协同安排的地方共享税收入审计制度,创新审计机关分类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审计质量考核比重。
连芯钰[5](2017)在《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绩效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证券市场恢复以来,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警察”的作用日益凸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行业发展初期,由于法律监管环境较弱,行业乱象丛生,严重干扰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经济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国际安然事件发生之后,市场理论失灵,西方注册会计师陷入巨大的诉讼风暴中,由于法律的不完备性,单纯依靠法律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监管者必须参与管理,行政命令和法律手段是监管者常用的两种监管方式。法律监管不仅对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十分重要,而且对维护投资者利益有重要帮助。因此,各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监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研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监管绩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必然要经历制度变迁的过程,需要不断修改、不断完善。研究法律监管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律,为探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监管绩效,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依据李若山划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标准,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起源阶段(1980-1991年)、萌芽阶段(1992-1995年)、快速发展阶段(1996-2006年)、平稳发展阶段(2007-2015年),并着重研究脱钩改制以后的两个阶段。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一种制度安排的变迁离不开行政推动和市场诱发两种因素的影响,延伸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从监管者的行政绩效和信息反馈后的市场绩效两方面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绩效进行衡量。本文采用描述性统计和实证检验两种方法,分别来衡量法律监管的行政绩效和市场绩效。最终两者得出一致结论,即本文的研究结论:(1)随着法律监管制度的变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不断提高,法律监管绩效不断提高;(2)在新的法律监管制度产生以后,如果后续没有得到巩固加强,法律监管的效果会逐渐减弱;(3)比较行政、刑事、民事三种处罚手段,民事法律处罚的威慑力最强。最后依据结论,本文提出改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的一些政策建议。
张俊民,刘雨杰[6](2015)在《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变迁是否促进了审计师声誉的提高?——来自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验证据》文中提出选取2010—2012年43家具有证券和期货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样本,采用面板数据回归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构建模型探究注册会计师行业2009年以后主要监管制度的变迁与审计师声誉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个人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监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审计师声誉的提高。
陈文钟[7](2014)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监管者的角度出发对传统的监管制度进行了创新,在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质量的基础上,划分不同类别并开展分类综合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是指监管者对事务所的整体质量开展综合评价分类,并根据评价结果的不同来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对于内控措施完善、执业质量良好的事务所,可以提供宽松的监管环境和有利的政策支持,而对内控措施缺失和执业质量低下的事务所,可以实施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促使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化解执业风险。这一方面有利于缓解快速发展的CPA行业和有限的监管资源之间的矛盾,使监管者突出监管重点、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扶优限劣机制作用的发挥,使合格事务所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市场资源并发展壮大。对事务所的整体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划分类别是开展分类监管的基础。我国目前仅由中注协每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对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并公布前百家事务所信息。前百家事务所排名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获得社会大众、监管部门、审计市场普遍认可的同时,也存在指标体系中事务所分类的依据和标准不明确、业务收入指标权重过大、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不足。因此,分类监管的前提是要对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并划分类别。同时,本文使用因子分析法对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业务收入指标(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指标、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指标)、注册会计师人数指标、综合评价其他指标、处罚和惩戒指标等四个层面5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重新排序,以克服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中的不足之处。分类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科学完善、规范有效的分类监管制度体系,即在对事务所的整体质量进行科学全面的综合评价和分类评级的基础上,对不同评价结果的事务所确立宽严相济的监管模式。本文进一步从日常监管和政策支持两个维度对不同类别事务所如何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方式进行了回答。分类监管总的指导思想是:对合格事务所应立足于事务所自我约束,采取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优惠的行业政策给予扶持,对不合格事务所应立足于外部管制,积极推进事务所内生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及时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
吴崎右[8](2010)在《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期货公司是衍生品市场的重要中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我国场内衍生品市场的唯一中介。期货公司监管制度决定了期货公司的发展方向,甚至期货市场的发展方向。我国对期货公司监管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证金、净资本等政府行政监管采取的具体监管制度,或者以期货市场为对象的三级监管制度体系,局限于分析政府、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国外成熟市场上的期货公司发挥着多种金融中介的职能,把期货公司看成金融中介,研究金融中介监管的文献较多。在分析监管制度体系时,三级监管是通常遵循的思路,但这是否涵盖了所有方面?本文打破了传统的三级框架。除了政府行政监管、交易所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外,首次把社会中介机构监督、意识形态纳入对期货公司监管的分析框架内。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和政府强势监管现状,似乎未显示出中介监督的必要性。我国的中介监督作用未发挥出来,不意味着中介监督可有可无。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期货公司甚至期货品种的评价较负面,意识形态因素也给期货行业的发展造成障碍。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监管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又包括非正式制度。循着这一思路,作为监管活动主体的政府、行业自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是以正式制度约束着监管客体——期货公司,以意识形态为主要形式的非正式制度也软性约束着期货公司。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综合作用,构成了对期货公司的监管制度体系。期货公司的监管与发展是不可分的,在分析监管制度之前,有必要论述我国期货公司发展状况。因为发展现状体现了我国对期货公司的监管政策导向。我国的期货公司与期货市场共衰共荣,经历了“兴起-壮大-衰落-复兴”的过程。但无论是与我国同期设立的证券公司,还是与成熟市场的期货经纪商相比,都具有天渊差别。对期货公司多年维持从严监管,可以从三个角度做出解释。第一,是路径依赖下的必然选择;第二,是过度供给和过度需求下的监管选择;第三,监管者具有内部性。考察政府行政监管制度,期货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英国和德国各具特色。美国CFTC的特色体现在基于风险的资本要求、大户报告、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借助信息技术管理。英国FSA的特色体现在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方式、投资者保护。德国BaFin的特色体现在金融工具分析、设定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向客户提供充分的金融期货交易信息、特殊监管审计。中国CSRC的特色体现在基于法规的监管、保证金安全存管、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制度、分类监管。比较各国的监管制度后,可以发现,美国、英国是基于原则的监管,德国正向原则监管发展,而中国是典型的基于规则的监管。规则监管似乎不如原则监管那样高明,但这是与我国的经济金融环境以及金融监管发展历程相适应的。发达国家与我国对投资者保护的理解也大为不同。美国、英国和德国通过制定详细的经营行为标准、直接引导投资者、对客户分类等方式,更为深刻的实施着对投资者的保护。我国的观点是,把投资者的资金看住,就是保护投资者,管好期货公司,就是保护投资者,对投资者保护的理解有待深化。在行业协会中,美国NFA和中国CFA都具有一些强制性权力,是严格意义上的自律监管机构,因此着重研究这两个自律组织的监管制度。美国NFA的特色体现在制定并执行详细全面的合规标准、制定并执行财务标准、定期现场审计并采取监管措施、通过简捷方式解决争议、向投资者开放监管信息。中国CFA的特色体现在制订和推出一系列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资格管理行业培训、“维稳”和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调查研究、投资者教育。比较两国的监管制度后,可以看出,美国NFA在制定行业标准、合规检查、财务监管、信息披露、争议解决等方面承担的自律职责远多于中国CFA。美国NFA具有强有力的执法权威。我国CFA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自律规则,但自律规则的监督执行不力,无法帮助和督促会员提升合规经营和管理水平。在自律的推动因素上,美国政府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自律组织在履行职能时的良好表现都促进了期货业自律管理的发展。我国强势的政府监管部门,始终是自律的推动因素,政府承担了较大的责任,还未放手让自律组织单独发挥作用。中介服务机构是期货市场的“守夜人”、“看门犬”和“吹哨者”。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逐步发挥、加大。不过,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不太重视期货公司的审计业务,体现在审计的主动性系统性较差、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重财务审计轻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缺失。直观的看,原因在于期货行业自身特征明显、期货公司盈利不理想审计投入不高、监管部门能够“说得清、管得住”期货公司不必指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未能有效监督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的独立审计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低质量会计服务的法律风险较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不到位。我国的社会各界对期货有太多的误解。决策者、媒体、投资者具有负面意识,决策者审慎、媒体报道罔顾事实、投资者有限理性。而且,学习机制缺失,人们持续着对期货的肤浅认知,认知与负面舆论不断地互相强化。意识形态上的扭曲观念,是期货市场做大做强的“绊脚石”。另外,“新兴加转轨”的社会文化特点,使监管者必须花费更多的精力,致力于保证与市场相关的各类金融中介机构的偿付能力和稳定性。监管部门把市场稳定乃至社会经济稳定视为首要监管目标之一,这无形的约束着期货公司发展。各国监管部门探索了符合各自国情的对监管有效性的分析评价体系。美国CFTC定期制定5年战略规划,通过4个战略目标诠释CFTC的任务,每年考察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英国FSA为了衡量自身满足4个法定监管目标和6个监管原则的程度,每半年评估一系列的衡量指标。我国CSRC对其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每季度评价。从监管目标、评价对象、评价内容的对比中,可以发现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本文试着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的有效性做出评价,结论是监管有效。对于改善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本文认为,在政府行政监管上,应逐步制定详尽的期货公司经营行为标准、对期货客户详细分类、增强对期货投资者的教育引导、确立以风险或原则为导向的监管方式;在自律组织监管上,应考虑政府逐渐放权、加强履行纪律惩戒职能的力度;在社会中介监督上,应适时推出审计业务指引、提高审计收费、开展期货公司审计监管;在非正式制度约束上,应组织专家学者集中研究期货市场、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发生的金融危机告诫我们,应建立符合国情的监管制度,坚定期货市场发展观念。全文共十章,分为三部分。从第一章到第三章是第一部分理论研究。从第四章到第九章是第二部分应用研究。第十章是改善监管制度的思考,作为结语,构成第三部分。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一是,构建了期货公司监管的制度体系分析框架。打破了传统的对期货市场监管分析所采用的政府、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三级框架。首次把社会中介机构监督、意识形态纳入对期货公司监管的分析框架内。二是,详细论述了发达国家在政府行政监管、自律监管上的主要制度,发达国家对监管有效性的评价,并与我国的情况比较研究,提出改善我国监管的政策建议。三是,从路径依赖、监管过度供给和过度需求、监管者内部性这三个角度分别对我国从严监管期货公司做出解释。四是,在分析我国政府的行政监管时,明确提出我国期货公司的信用不依赖是造成与证券公司发展巨大差距的重要原因,并解释了对期货公司制度歧视、期货公司不享有信用依赖的原因。五是,提出期货公司监管的特殊起因在于期货交易的风险特点,从期货公司活动特殊性、我国现实状况分析对期货公司监管的必要性。本文在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对我国期货公司的监管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思考。通过比较发达国家和我国的监管制度,探讨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的发展方向,为我国期货市场监管实践提供前瞻性、有现实意义的参考。
李豪[9](2010)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绩效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视角》文中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我国恢复至今已经三十年了,注册会计师扮演的“经济警察”的角色为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起到重要作用。在行业发展历史上,重大监管模式和相关监管制度不断得到完善。高质量的监管制度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以及委托方的利益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行业监管制度变迁是如何产生的,变迁后的制度是否起到应有效果都是亟待研究的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命题,这些研究将为促进行业发展、完善监管绩效提供重要参考。2006年恰逢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颁布,并从当年开始,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监管机构陆续出台改进的监管制度。这一年也成为我国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的关键之年。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为背景,运用制度变迁相关理论,将2006年前后相关制度进行比较,探讨制度变迁前后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绩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所研究的监管制度主要是建立在新会计、审计准则基础上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即研究的内容离不开准则的影响。文章从理论探索开始,层层深入,对监管制度变迁绩效进行研究。在理论研究层次,本文先从行业监管入手,得出行政监管和市场监管的意义和重要性。其中,文章把市场监管界定为包括行业自律监管以及其他市场自发约束在内的监管。其次,本文运用制度变迁相关理论,探讨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并认为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中也存在这两种制度变迁类型。文章还利用路径依赖理论推演了监管制度发展中两种变迁类型作用机制。通过理论分析得出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分别同行政监管和市场监管的关系。此外,本文对监管绩效进行了分类和定义。在理论研究基础上,本文首先回顾了英国、德国和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程,并对发展阶段进行简要划分。在明确发展阶段后,用制度变迁理论解释这些国家行业监管模式变迁过程。选取的三个国家各有代表性,通过分析认为目前全球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有趋同迹象。对三个国家在“安然事件”后的行业监管改革进行简要分析后,发现变迁后的监管制度发挥了制度效果。这一初步研究结论为探索我国行业监管制度绩效作了技术准备。在研究我国监管绩效前,本文先回顾并划分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发展历程,并罗列分析了各阶段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研究了监管模式变化。然后,本文开始重点研究2006年前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绩效。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提出分别从“行政”和“市场”两个角度衡量制度绩效。“行政绩效”主要基于规范视角并辅以部分实证研究,从两方面对绩效进行探索,即“完善监管体系”和“行政监督绩效”。“市场绩效”主要从“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结构绩效”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绩效”两方面进行分析,其中对执业绩效进行了深入的回归分析。通过这两条主线四个立足点的深入研究,得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监管绩效显着。在层层推演后,文章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文章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框架,回顾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监管制度、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产生的动因及变迁历程,尝试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对相关监管制度变迁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本文构建了监管绩效衡量框架,并在全新的理论基础上,考察行业监管绩效。通过绩效衡量,文章从制度变迁视角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的发展和建设提出相应建议。
王慧[10](2009)在《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指出独立审计信用是提高独立审计质量的核心隐性保障要素,并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公平和效率以及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诸如被世人关注的会计造假、金融危机等无一不与独立审计信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从信用管理视角研究独立审计监管问题,构建独立审计信用的监管机制,不仅是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下日益激烈的会计审计市场竞争,提升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同时对于拓展审计监管理论创新、寻求独立审计监管创新思路,优化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为宏观政策层制定监管政策和相应法规提供理论支持,都将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论文首先阐明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对国外独立审计信用监管问题的研究进展、我国独立审计信用监管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动态追踪与分析。研究发现,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多维系统架构、同步交错协调的运行机理、实施保障与机制效率评价等问题是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为此,作者设计了由八大部分组成的论文研究框架,并针对不同研究内容选择了规范型、解释型、描述型、统计分析及实证检验等相应的研究方法,认为制度伦理理论、审计功能实现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等为本文的研究和拓展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持。接着,对独立审计信用的形成机理进行了系统地研究,包括独立审计信用的科学内涵与外延,独立审计信用生成原理的模型解构、形成中的维护与修复补偿等问题。然后,从我国独立审计监管制度的现实安排、独立审计信用监管自律效应以及现行监管主体的监管效应等层面对我国独立审计当下的监管实效进行了统计分析,所得到四点研究启示为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监管机制实施与效率评价等后续研究提供了实证支持。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理论架构,包括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的目标导向、影响因素识别、理论架构的层级结构与运行机理,迈出了这一论题创新的探索一步。接着,深入系统地研究了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效率实现问题,着重研究了独立审计信用征信系统有效性,独立审计信用奖惩效应的实现,以及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运行效率实现保障机制构筑。最后,对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评价展开研究,涉及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评价的总体方案、标准、方法及程序。论文的主要创新如下:1、将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架构设计、要素描述、动力机制、效果评价、效率保障纳入到整体研究框架之中,系统的、多角度的研究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目前尚未见载文及报道。2、采集1992-2007年为样本窗口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审计意见时间序列数据作为研究参数,揭示了我国独立审计信用监管自律效应;对1999-2008年财政部公布的《会计师信息质量检查公告》、2004-200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动态》、1999-2004年审计署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结果、1992-2008年中国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涉案注册会计师处罚决定进行了统计,分析了现行监管主体的监管效应,所得到的结论为研究我国独立审计信用的监管实效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既是研究思路也是研究方法上的创新。3、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了独立审计信用奖惩机制效应的实现问题。2003-2005年资本市场数据实证检验所得到的我国市场中独立审计信用惩罚效应结论,为我国审计市场监管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4、以制度伦理理论、审计功能实现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等为理论支持,基于独立审计信用形成机理与我国独立审计监管的实际效果,充分考虑机制设计中的影响因素,在目标导向下构建的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以及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运行效率实现保障机制,对我国宏观政策层制定监管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的成本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的成本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及其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本文主要贡献 |
第2章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的相关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行业监管 |
2.1.2 行业监管质量及其评价 |
2.2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的相关理论与制度变迁 |
2.2.1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的相关理论 |
2.2.2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的制度变迁 |
2.3 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的主要技术方法 |
2.3.1 成本收益分析法 |
2.3.2 基于计量模型的实证分析法 |
2.3.3 基于调研的综合评价法 |
第3章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及其质量评价的调研分析 |
3.1 调研准备与调研实施 |
3.1.1 问卷设计与修正 |
3.1.2 调研设计与实施 |
3.1.3 基本信息数据整理 |
3.2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问题的调研分析 |
3.3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影响因素的调研分析 |
第4章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的流程设计 |
4.1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指标的选取 |
4.1.1 指标选取原则 |
4.1.2 各级指标的选取 |
4.2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指标的权重设定 |
4.2.1 赋权方法选择 |
4.2.2 指标权重计算的基本原理 |
4.3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的评价标准 |
第5章 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过程及结果分析 |
5.1 2014 —2018 年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概况 |
5.2 行业监管质量的具体测算过程 |
5.2.1 指标权重的确定 |
5.2.2 综合得分的计算 |
5.3 行业监管质量评价结果分析 |
第6章 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的优化策略分析 |
6.1 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的总体策略 |
6.2 行业协会角度的内部自律策略 |
6.3 行政部门角度的外部管理策略 |
6.4 社会舆论角度的间接制约策略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二级指标AHP权重 |
致谢 |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3)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法经济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来源与研究目的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法经济学理论基础及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之涵义 |
第二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法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一、法律制度供求理论 |
二、法律制度成本收益理论 |
三、法律制度均衡理论 |
四、制度变迁理论 |
第三节 法经济学相关理论在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中的应用 |
一、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供求分析 |
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非均衡分析 |
三、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路径依赖 |
第二章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进路考察及趋势 |
第一节 我国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进路考察 |
一、第一阶段:一元金融监管时期(1949—1979年) |
二、第二阶段:初级综合化经营监管时期(1980—1992年) |
三、第三阶段:分业经营监管时期(1993—2000年) |
四、第四阶段:综合化经营监管探索时期(2001年至今) |
第二节 发达国家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进路考察 |
一、美、英、日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 |
二、发达国家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历史检视 |
第三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动力与趋势 |
一、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动力 |
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变迁趋势 |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现状及风险特征分析 |
第一节 综合化经营的必然性 |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外在驱动 |
二、市场竞争倒逼转型升级 |
三、科学技术发展提供支撑 |
四、金融监管环境提供条件 |
第二节 综合化经营的实现路径 |
一、内部路径:业务综合化 |
二、外部路径:金融集团 |
第三节 综合化经营的风险特征分析 |
一、业务跨部门跨产品跨市场 |
二、交易结构复杂监管难度高 |
三、规避监管弱化调控效率 |
四、金融创新日新月异 |
第四章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供求及非均衡分析 |
第一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需求分析 |
一、监管当局:确保金融安全与提高金融效率 |
二、商业银行:防范经营风险与提高经营效率 |
三、金融消费者:综合金融服务与权益保护 |
第二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供给主体及组织架构 |
一、供给主体:一委一行两会 |
二、基本框架:分业监管供给体制 |
三、协调方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 |
第三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供给的具体维度 |
一、市场准入监管制度供给 |
二、资本充足监管制度供给 |
三、风险暴露监管制度供给 |
四、信息透明度监督制度供给 |
第四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非均衡分析 |
一、综合化现实与制度供给非均衡 |
二、金融创新与规则监管非均衡 |
三、跨业经营与分业监管非均衡 |
四、系统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非均衡 |
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制度供给非均衡 |
第五章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成本收益分析及实证检验 |
第一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
一、监管制度的收益分析 |
二、监管制度的成本分析 |
第二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收益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指标 |
二、样本选择及期间 |
三、模型设定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五、稳健性检验 |
六、结论及启示 |
第三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成本的实证检验 |
一、模型设定 |
二、样本选取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四、结论及启示 |
第六章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之域外借鉴 |
第一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之宏观审慎体系 |
一、新型伞式的美国监管体系 |
二、一线多头的日本监管体系 |
三、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之中国借鉴 |
第二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之原则导向 |
一、美国的规则导向监管 |
二、英国的原则导向监管 |
三、原则导向监管之中国借鉴 |
第三节 综合化经营监管之消费者保护 |
一、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之监管 |
二、英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之监管 |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之中国借鉴 |
第七章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原则导向监管之转型 |
一、加快综合化经营监管的原则导向转型 |
二、实现综合化经营监管的监管工具优化 |
第二节 宏观审慎监管架构之优化 |
一、引入成本收益理念 |
二、健全机构协调机制 |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
第三节 监管规范体系之健全 |
一、完善综合化业务监管规范体系 |
二、创制金融控股集团监管规范体系 |
第四节 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体系之构建 |
一、确立消费者保护目标 |
二、设立独立的保护机构 |
三、实现保护机制多元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4)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概念界定 |
一、政府决算和决算草案 |
二、政府决算草案审计 |
三、政府决算审计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风险基础审计模式 |
一、现代审计风险模型及要素 |
二、风险基础审计含义及程序特征 |
第三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基础 |
一、契约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五、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理论 |
第二章 政府决算审计的历史变迁和当前需求特征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缺位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专职审计监督职能机构被撤并取代 |
第二节 未明确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行政属性审计功能定位 |
三、未明确政府决算审计授权 |
四、业务开展 |
第三节 不完整的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行政属性主导的审计功能定位 |
三、不完整的同级政府决算审计授权 |
四、业务开展 |
第四节 完整的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阶段 |
一、制度环境 |
二、政治属性审计功能定位凸显 |
三、完整的政府决算审计授权 |
四、业务开展 |
第五节 政府决算审计授权变迁规律和现实需求 |
一、我国政府决算审计授权变迁规律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政府决算审计需求特征 |
第三章 政府决算审计供给现状——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例研究的思路、目标和数据获取 |
一、案例研究的思路方法 |
二、案例研究的目标 |
三、案例选择的原则 |
四、数据获取与分析 |
第二节 样本单位政府决算审计供给现状 |
一、A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情况 |
二、B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状况 |
三、C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状况 |
四、D省级审计机关决算审计供给状况 |
第三节 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偏差分析 |
一、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给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
二、我国政府决算审计供求存在较大偏差 |
第四章 我国政府决算草案审计供求偏差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审计体制与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律授权悖论 |
一、影响我国政府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环境 |
二、政府审计中的多层级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 |
三、决算审计类型与审计体制独立性保障的差异 |
四、本级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律授权的悖论 |
五、访谈结果基本印证本级政府决算审计授权问题 |
第二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研究支撑单薄 |
一、理论研究缺位,难以发挥实践指导作用 |
二、基本概念认知不统一,理论支撑单薄 |
三、访谈结果印证决算审计理论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规体系尚未建立 |
一、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授权、标准性法规协同建设不足 |
二、专门性审计法规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实践发展 |
三、访谈结果充分印证决算审计法规体系建设滞后问题 |
第五章 OECD国家政府决算(财务报告)审计实践 |
第一节 政府财务报告改革及审计制度的发展 |
一、各国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报告系统 |
二、各国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及审计改革背景 |
三、各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及其审计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审计体制及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授权模式 |
一、各国国家审计体制设置变迁 |
二、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授权分工模式 |
第三节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法规准则建设 |
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审计法规准则建设 |
二、美国政府财务审计法规准则建设 |
第四节 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资源、技术整合与质量控制 |
一、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资源整合 |
二、各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中的技术整合 |
三、各国政府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做法 |
第六章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的改进建议 |
第一节 政府决算审计体制保障重构 |
一、审计体制改革时机日趋成熟 |
二、审计体制重构的定位、原则 |
三、审计体制重构的路径选择 |
四、审计体制重构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构架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理论概念框架 |
一、构建政府决算审计目标层次 |
二、明确重要性等概念框架及其运用 |
三、构建政府决算审计报告模式 |
第三节 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法规体系构建 |
一、协同建设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授权、标准性法规制度 |
二、构建政府决算草案审计专门性法规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访谈调查问卷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绩效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审计法律监管制度变迁的文献研究 |
2.2 证券市场审计法律监管绩效的文献研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 |
3.1.1 制度变迁的相关概念 |
3.1.2 法律监管绩效的相关概念 |
3.2 理论基础 |
3.2.1 制度变迁理论 |
3.2.2 路径依赖理论 |
3.2.3 法律监管绩效的相关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制度变迁与法律责任的国内外比较 |
4.1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制度变迁 |
4.2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国际比较 |
4.2.1 国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
4.2.2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
4.2.3 国内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比较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制度变迁的法律监管绩效分析 |
5.1 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的行政绩效 |
5.1.1 数据来源 |
5.1.2 处罚公告的年度分析 |
5.1.3 处罚递延时间分析 |
5.1.4 处罚措施分布 |
5.1.5 处罚原因分布 |
5.1.6 小结 |
5.2 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的市场绩效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3 研究设计 |
5.2.4 实证分析 |
5.2.5 稳健性检验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的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体制的研究 |
1.2.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实证研究 |
1.2.4 关于分类监管理论及实证的研究 |
1.2.5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概述 |
2.1 监管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 |
2.1.1 监管的涵义 |
2.1.2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涵义 |
2.2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理论依据 |
2.2.1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一般理论依据 |
2.2.2 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的经济学依据 |
2.2.3 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的管理学依据 |
2.3 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模式 |
2.3.1 行业自律模式 |
2.3.2 政府监管模式 |
2.3.3 独立监管模式 |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3.1 综合评价及其实施 |
3.1.1 指标体系的建立 |
3.1.2 指标权重的确定 |
3.1.3 评价方法的选择 |
3.2 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方法 |
3.2.1 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方法概述 |
3.2.2 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方法反思 |
3.3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
3.3.1 综合评价方法设计 |
3.3.2 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
3.3.3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 |
3.4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3.4.1 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设计原则 |
3.4.2 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影响因素 |
3.4.3 建立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 |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制度体系的构建 |
4.1 分类监管模式与传统监管模式的比较 |
4.2 树立分类监管的监管理念 |
4.2.1 树立“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 |
4.2.2 树立“效率优先”的监管理念 |
4.2.3 树立“宽严相济”的监管理念 |
4.3 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的组织实施 |
4.3.1 分类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
4.3.2 分类监管的组织保障 |
4.4 不同类别会计师事务所的差异化监管方式 |
4.4.1 政策支持的差异化 |
4.4.2 日常监管的差异化 |
4.5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监管体系 |
4.5.1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模式的历史沿革 |
4.5.2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监管体系的构筑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我国期货公司监管概况及问题的提出 |
1.1.2 国内、外期货公司监管的研究状况及特点 |
1.2 写作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 |
1.2.1 写作思路 |
1.2.2 总体框架和内容安排 |
1.2.3 研究方法 |
1.3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期货公司监管的经济学基础 |
2.1 期货公司监管的必要性 |
2.1.1 期货公司监管的含义 |
2.1.2 期货公司监管的特殊起因——期货交易的风险特点 |
2.1.3 期货公司监管的必要性 #丝 |
2.2 期货公司监管主要理论 |
2.2.1 政府管制经济的传统理论 |
2.2.2 监管理论的新发展 |
2.2.3 监管原因的理论总结 |
2.2.4 总体评价 |
第3章 期货公司监管概述 |
3.1 期货公司监管目标和原则 |
3.1.1 期货公司监管目标 |
3.1.2 期货公司监管原则 |
3.2 期货公司监管主体、客体及监管内容 |
3.2.1 期货公司监管主体 |
3.2.2 监管客体 |
3.2.3 期货公司监管主要内容 |
3.3 期货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
3.3.1 期货公司:一种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 |
3.3.2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约束下的期货公司 |
第4章 我国期货公司发展状况 |
4.1 我国期货公司的历史及现状 |
4.1.1 期货市场概览 |
4.1.2 期货公司发展历程 |
4.1.3 对两个问题的看法 |
4.2 我国期货公司的地位和定位 |
4.2.1 纵向——与我国证券公司比较地位 |
4.2.2 横向——与成熟市场期货经纪商比较地位 |
4.2.3 对期货公司的定位 |
4.3 发展导向的必然选择 |
4.3.1 我国期货公司存在的问题 |
4.3.2 路径依赖下的选择 |
4.3.3 过度供给和过度需求下的监管选择 #丝 |
4.3.4 监管者的内部性 |
第5章 政府行政监管 |
5.1 政府监管理论——国家的作用 |
5.1.1 国家行为的两面性 |
5.1.2 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5.2 美国 |
5.2.1 监管机构概况 |
5.2.2 法律法规体系 |
5.2.3 对期货公司的日常监管 |
5.2.4 监管制度特色 |
5.3 英国 |
5.3.1 监管机构概况 |
5.3.2 法律法规体系 |
5.3.3 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 |
5.3.4 监管制度特色 |
5.4 德国 |
5.4.1 监管机构概况 |
5.4.2 法律法规体系 |
5.4.3 对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 |
5.4.4 监管制度特色 |
5.5 中国 |
5.5.1 监管机构 |
5.5.2 法规体系 |
5.5.3 对期货公司的日常监管 |
5.5.4 监管制度特色 |
5.6 各国监管的比较和评价 |
5.6.1 对各国监管方式的评价 |
5.6.2 对投资者保护的不同理解 |
第6章 自律组织监管 |
6.1 自律监管理论 |
6.1.1 自律监管理论 |
6.1.2 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关系 |
6.1.3 自律的局限性 |
6.2 美国 |
6.2.1 自律组织概况 |
6.2.2 协会自律监管内容 |
6.2.3 协会自律监管制度特色 |
6.3 英国 |
6.3.1 自律组织概况 |
6.3.2 协会自律内容 |
6.3.3 协会自律制度特色 |
6.4 中国 |
6.4.1 自律组织概况 |
6.4.2 协会自律监管内容 |
6.4.3 协会自律监管制度特色 |
6.4.4 期货交易所的自律 |
6.5 各国监管的比较和评价 |
6.5.1 自律组织授权 |
6.5.2 自律管理职能 |
6.5.3 纪律惩戒 |
6.5.4 自律的推动因素 |
第7章 社会中介监督 |
7.1 独立审计理论 |
7.1.1 对独立审计的需求 |
7.1.2 独立审计的局限性 |
7.2 我国的独立审计 |
7.2.1 对期货公司审计的法规要求 |
7.2.2 独立审计现状 |
7.2.3 独立审计现状的原因分析 |
第8章 非正式制度约束 |
8.1 非正式制度理论 |
8.1.1 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作用 |
8.1.2 对非正式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
8.2 我国期货市场上的非正式约束 |
8.2.1 决策者、媒体、投资者的负面意识 |
8.2.2 缺失的学习机制 |
8.2.3 "新兴加转轨"的社会文化特点 |
第9章 期货公司监管有效性 |
9.1 监管有效性理论 |
9.1.1 监管有效性与成本收益 |
9.1.2 监管均衡与适度 |
9.2 各国对监管有效性的分析 |
9.2.1 美国 |
9.2.2 英国 |
9.2.3 中国 |
9.2.4 比较和评价 |
第10章 改善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的思考 |
10.1 改善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的建议 |
10.1.1 政府行政监管 |
10.1.2 自律组织监管 |
10.1.3 社会中介监督 |
10.1.4 非正式制度约束 |
10.2 金融危机后对我国期货市场监管和发展的思考 |
10.2.1 建立符合国情的监管制度 |
10.2.2 坚定期货市场发展观念 |
附录1 |
附录2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绩效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基于监管制度变迁的监管理论研究 |
第一节 监管的理论分析 |
第二节 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
第三节 监管绩效的理论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研究 |
第一节 英国注册会计师监管研究 |
第二节 德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研究 |
第三节 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研究 |
第四节 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绩效浅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阶段研究 |
第二节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变迁研究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制度变迁的监管绩效分析 |
第一节 完善监管体系——政策落实绩效 |
第二节 行政监督绩效 |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结构绩效 |
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绩效回归分析 |
第五节 其他监管绩效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绩效的探索 |
第三节 局限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的研究追踪 |
1.2.2 国内的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研究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的制度伦理理论 |
2.1.1 制度伦理理论的基本内容 |
2.1.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的制度伦理分析 |
2.2 独立审计的功能实现理论 |
2.2.1 独立审计功能实现的四种观点 |
2.2.2 独立审计功能实现四种观点的评价与分析 |
2.3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理论 |
2.3.1 机制设计理论描述 |
2.3.2 机制设计理论在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中的应用 |
2.4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理论基础整合框架 |
第3章 独立审计信用形成机理分析 |
3.1 关于独立审计信用的再认识 |
3.1.1 独立审计信用的内涵诠释 |
3.1.2 独立审计信用的外延界定 |
3.2 独立审计信用生成原理的模型解构 |
3.2.1 基本模型假定 |
3.2.2 增加审计方信用状况条件的扩展模型 |
3.2.3 增加信用供需双方数量与博弈次数后的进一步扩展 |
3.3 独立审计信用的维护 |
3.3.1 独立审计信用维护的过程分析 |
3.3.2 独立审计信用维护的充要条件 |
3.4 独立审计信用的修复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独立审计监管实效的统计分析 |
4.1 我国独立审计监管制度的现实安排 |
4.1.1 独立审计监管制度的纵向层级 |
4.1.2 独立审计监管制度的横向布局 |
4.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自律效应的统计分析 |
4.2.1 资料选取与来源 |
4.2.2 数据处理与分析 |
4.2.3 分析结果 |
4.3 现行监管主体监管效应的数据“挖掘” |
4.3.1 财政部对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分析 |
4.3.2 中注协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结果统计 |
4.3.3 审计署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描述 |
4.3.4 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类别考察 |
4.4 启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 |
5.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的目标导向 |
5.1.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的指导思想 |
5.1.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 |
5.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的影响因素识别 |
5.2.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影响因素的系统识别 |
5.2.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设计影响因素的聚类分析 |
5.3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理论架构 |
5.3.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层级结构 |
5.3.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运行机理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效率实现研究 |
6.1 独立审计信用征信系统的有效性分析 |
6.1.1 独立审计信用征信系统的基本架构 |
6.1.2 独立审计信用征信系统的经营组织模式选择 |
6.2 独立审计信用奖惩效应实现分析 |
6.2.1 独立审计信用奖惩机制的工作内容 |
6.2.2 独立审计信用奖惩机制的实现路径 |
6.2.3 资本市场对独立审计信用惩罚效应的实证检验 |
6.3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运行效率实现保障机制构筑 |
6.3.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运行效率实现保障机制的基本框架 |
6.3.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运行效率实现保障机制的实现途径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评价研究 |
7.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的评价方案 |
7.1.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评价流程 |
7.1.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评价标准 |
7.1.3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评价方法 |
7.2 独立审计信用的综合评价 |
7.2.1 综合评价目标与评价原则 |
7.2.2 指标体系确定与评价方法选择 |
7.2.3 独立审计信用的多层次灰色模糊评价 |
7.3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实施的协同效应分析 |
7.3.1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实施中的系统协同过程 |
7.3.2 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实施的协同功效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与未来拓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变迁的成本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质量评价及其优化策略研究[D]. 杨涵.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法经济学的视角[D]. 李仲林.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4]政府决算草案审计研究[D]. 贾云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5]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监管绩效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D]. 连芯钰. 山东财经大学, 2017(05)
- [6]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变迁是否促进了审计师声誉的提高?——来自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验证据[J]. 张俊民,刘雨杰. 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2015(01)
- [7]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研究[D]. 陈文钟. 福州大学, 2014(12)
- [8]我国期货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研究[D]. 吴崎右.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0(09)
- [9]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绩效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视角[D]. 李豪. 浙江财经学院, 2010(04)
- [10]独立审计信用监管机制研究[D]. 王慧. 中南大学, 2009(02)
标签:注册会计师论文; 成本分析论文; 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 审计质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