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体制改革后,企业卫生机构药房管理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林志平[1](2021)在《无缝隙政府理论视角下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潮州市潮安区为例》文中认为
郑文强[2](2021)在《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作为改革主导,其职能的发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国家在政策上高屋建瓴、行动上大刀阔斧。2008年以来,几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政策的灵活性、改革方式的多样性使得这次机构改革成为了前所未有的一次。作为理论实践的重地,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成为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的主力军,同时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发挥的排头兵也成为了理论界和实践界关注的重点。基于此笔者选择了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问题研究作为论文研究方向及题目。旨在通过发展现状分析,以无缝隙政府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理论依据,就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中政府职能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实现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改革的效能。本文结构如下:第1章介绍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意义并结合论文的研究背景提出论文研究意义。第2章相关理论基础。第3章从历史沿革角度出发,分析改革现状并详尽的列举出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成效。第4章研究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障碍性因素及成因。第5章针对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
陈链[3](2021)在《武汉市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经济体制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导致公共服务供给由单一政府供给转向社会、市场多元主体共同供给。医疗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中与人民健康水平密切相关的内容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其需求也越来越大。并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除了基础的看病买药外,对健康、调理、养生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医疗服务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对其展开的均等化、可达性等议题受到地理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以江夏区的1083个医疗服务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在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基于中心地理论的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研究其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首先分析医疗服务供给—需求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人口、交通、医疗服务机构的总体情况及空间格局。其次以中心地理论为基础,选取三原则下的人口因子、交通因子和行政区划因子,探讨其对江夏区整体和分类型的医疗服务机构的影响。最后提出布局优化策略。研究表明:(1)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分布空间异质性较大,越靠近区中心和街道中心医疗服务机构数量越密集、体系越完善,向外数量逐渐减少、体系相对欠缺,城乡差距较大。(2)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与人口和交通网络的空间格局耦合程度较高。(3)人口、交通、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类型等因素对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产生了影响,且不同因素对不同类型的机构影响程度不一,空间上也存在差异。(4)江夏区形成了“两体系、三等级”的医疗服务机构中心地体系。两体系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医疗服务机构的规模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5)应从完善综合性规划建设和医疗服务配套建设两个方面对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优化。
李梦琳[4](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与效能研究 ——以F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均顺利完成了监察委组建工作。县级及以下单位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线”,按照《监察法》要求,组建了监察委,最基层监察的“最后一公里”甚至说“最后一米”完全畅通,尤其是在镇街设立了县级监察委员会的派出监察室,这就意味着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成为被监察对象,没有任何监管盲区,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以前普遍存在的监察力量不集中、监察职能“相互打架”、监察的广度太小等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但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期,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监察仍旧面临着权威性受到阻碍、监督名实不符、监察力量不足、纪法衔接存在堵点、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深刻剖析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变化,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对深化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F市纪委监委及1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例,在案例剖析的基础上,加以数据分析,深入查找基层纪委监委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本文通过基层视角反观监察体制改革的作用和影响,总结改革的成效,从强化职能属性,完善相关制度等六个个方面,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提出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扎实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理论依据。
陈远树[5](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指出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陈磊[6](2020)在《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公正健全的市场监管体制对培育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维护公共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制的关键环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方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原有的市场监管体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于2013年年底开始着手对我国的市场监管体制实施改革,目的就是整合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监管体制。自此,我国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经历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为期最长、争议最多的新一轮改革。在改革的进程中,由于中央没有给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各地自发探索了多种改革模式,形成了“左右不同”的市场监管体制,导致改革过程中和改革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对上述问题以及相应的原因和对策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对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自2014年6月开始,到2019年1月基本结束,但是改革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影响了机构整合和市场监管效能的有效发挥。本文主要围绕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分析和论述,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介绍,对国内外有关的研究理论进行了述评,描述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最后对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是对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介绍了H区的改革现状和成效;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所在:机构融合问题、队伍现状问题、法律法规不健全问题、外部领导问题、配套保障问题、监管模式和手段落后问题;第五部分是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五大原因:顶层设计存在局限、立法建设相对滞后、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融合难度较大、体制转变难度较大、队伍建设相对弱化;第六部分通过前面的原因分析,总结出加强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推进高效融合、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保障、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市场监管权力清单、推进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深度融合七个方面;第七部分是结语,归纳总结研究成果,希望本文能给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市场监管水平和监管服务能力的提升带来积极的借鉴意义。
杨杰锋[7](2020)在《我国地方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研究 ——以佛山市顺德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药品产业也不断壮大,产业链条得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无论是药品种类还是药品数量,都实现了飞速增长。与此同时药品监管任务也日益艰巨,“毒胶囊”、“毒疫苗”等接踵而来的药品安全事件都凸显出我国地方政府药品监管能力的不足。虽然我国在行政体制上每五年都会对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一次自上而下的机构改革,但在药品监管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单纯依靠行政体制改革已经难以满足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特别是地方政府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执行落实到位的“最后一公里”1,对构建全面完善的地方药品监管体系2至关重要。本文以一名在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视角,研究地方药品监管体系的要素组成和改革问题,对当前的地方药品监管模式查找不足,寻找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出路,对构建完备的地方药品监管体系上下求索。本文以佛山市顺德区为例,分析现阶段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现状、问题和背后的原因,具体可以从四个体系来进行分析。在药品监管行政体系方面,存在监管机构改革多年来频繁变动、监管机构职能设置不合理和药品监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等问题;在技术支撑体系方面,存在药品检验机构职能定位不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受重视和药品监管信息化技术落后等问题;在人力资源体系方面,存在药品监管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药品监管人员配备力量薄弱和药品监管人员缺乏激励机制等问题;在信用体系方面,存在药品监管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多元化主体和社会共治、信用等级的评价与公开方式科学性不足、药品信用奖惩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案例分析法,列举西方国家和我国部分县区的药品监管体系在行政机构、技术支撑、人力资源和信用体系等几个方面的成功经验,对比当前我国改革普遍滞后的地方药品监管体系的差距,把握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在完善顺德区地方药品监管体系的对策方面,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第一,在行政机构和体制改革方面,提出:⑴加强药品监管机构自身建设;⑵健全基层药品监管组织结构;⑶转变药品监管方式;⑷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第二,在技术支撑体系改革方面,提出:⑴转变药品检验所职能定位;⑵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第三,在人才战略方面,提出:⑴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⑵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和发展机制;⑶做好政策制度和技术职务序列等激励机制保障。第四,在信用体系改革方面,提出:⑴构建药品信用体系多元化监管主体;⑵重视动态信用监管机制;⑶完善信用奖惩制度。
江宇[8](2020)在《“三局合一”背景下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药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2015年的“三局合一”大部制改革对药品市场的监管起到了精简、高效和统一的作用。但从现实层面看,“三局合一”体制改革后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在“三局合一”背景下对我国基层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为研究对象,用政府监管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奠定研究的理论基础,并运用案例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分析当下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面临的监管形势及改革成效,探讨“三局合一”后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举措的现状变化、监管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结合国内其它地方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模式,提出进一步推动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与建议。本文认为,由于体制改革引发的机构外部变化、机构自身人员、法律法规等层面的原因,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着机构合并、队伍建设和制度保障方面的问题。在“三局合一”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必须持续完善药品监管职责、提升涉药单位责任意识、重视社会组织力量和培养广大社会群众的用药维权意识,进而全面优化监管工作成效。
曹春妍[9](2020)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问题研究 ——以S市Y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国家监督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人员转隶工作磨合了一段时间的情况下,聚焦区级纪检监察管理,以Y区纪检监察管理现状作为第一手资料,对区级纪检监察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的思路进行分析总结,对区级纪检监察管理进行深入剖析。本文结合作者的工作经验,结合Y区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对Y区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实现了对公权力人员全覆盖、进行了机构整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了监管制度建设体系,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区级纪检监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区级纪检监察制度不全、“纪法衔接”不畅、高素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监督执纪水平良莠不齐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区级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辖区内监督管理组织不健全、区级监督队伍建设缺乏长效机制及随着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区级监督治理难度加大。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借鉴新加坡等国家的先进经验,从充分发挥区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提高区级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水平;健全区级纪检监察管理运行体制;增强干部队伍建设,采用完善用人机制,逐步优化干部结构等三个方面,为优化区级纪检监察管理的路径,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希望为我国区级纪检监察管理提供更广阔的思路,从而对基层监督理论的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张澔[10](2020)在《征管体制改革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 ——以D区税务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税务执法行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监督和制约。2018年新一轮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解决了许多之前难以解决的根本性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难题,但税收执法风险具有一定客观性,在任何历史时期都会出现,而征管体制的转变会带动执法主体、征管秩序、信息系统、人员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在改革初期,仍然存在着部分问题需要高度关注,税收执法风险仍有衍生演变的可能,相关工作依然还需持续深化。本论文以我国东部地区沿海城市中心区域的某基层税务局——D区税务局为研究对象,其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借助文献资料法、个案分析法,融合了风险管理理论等公共管理学的相关基本理论,梳理了新一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在税收执法风险上存在的在执法主体、税收外部环境、税收管理体制和税务部门内部控制等方面问题及其成因。最后,从提升税务干部执法能力素质、健全税收管理体系、规范税收制度建设、构建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体系,提出对策与建议,从而能有效的防范新一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收执法风险。
二、关于体制改革后,企业卫生机构药房管理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体制改革后,企业卫生机构药房管理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2)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
2.1.2 市场监管 |
2.1.3 政府职能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无缝隙政府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概述 |
3.1 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状 |
3.2 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评价 |
3.2.1 政府职能转变稳中有序 |
3.2.2 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 |
3.2.3 监管模式呈现多样化 |
第4章 影响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障碍性因素及其成因 |
4.1 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中政府职能发挥问卷调查 |
4.1.1 内部调查问卷 |
4.1.2 外部调查问卷 |
4.2 影响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障碍性因素 |
4.2.1 行政法律体系混乱 |
4.2.2 执法效能不足 |
4.2.3 改革后部门融合欠佳 |
4.2.4 专业监管能力不够 |
4.2.5 社会共治体系未见成效 |
4.3 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4.3.1 监管法律法规缺位 |
4.3.2 监管资源分配不均 |
4.3.3 监管思维转变不够 |
4.3.4 监管队伍建设落后 |
4.3.5 社会共治严重不足 |
第5章 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的对策 |
5.1 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
5.1.1 加快监管法律体系建成,提供执法保障 |
5.1.2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5.1.3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
5.2 合理分配资源,强化综合性与专业性监管 |
5.2.1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
5.2.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5.2.3 完善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建设 |
5.3 加强内部融合,构建有机整体 |
5.3.1 加强思想融合,促进有效沟通 |
5.3.2 设置轮岗制度 |
5.4 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
5.4.1 打造综合执法队伍 |
5.4.2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
5.5 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5.5.1 鼓励市场主体自治 |
5.5.2 加强行业协会自治 |
5.5.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搭建共享平台 |
第6章 结论 |
附录 |
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调查问卷(供系统内使用) |
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调查问卷(供系统外使用)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武汉市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进展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本公共服务 |
2.1.2 医疗公共服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中心地理论 |
2.2.2 健康地理学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进展 |
2.3.2 国内研究进展 |
2.4 研究评述 |
3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
3.1 江夏区概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社会经济概况 |
3.1.3 研究区域选择 |
3.2 研究数据及预处理 |
3.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3.3.1 研究方法 |
3.3.2 技术路线 |
4 医疗服务供需现状分析 |
4.1 需求者——人口 |
4.1.1 人口总体情况 |
4.1.2 人口空间格局 |
4.2 供给者——医疗服务机构 |
4.2.1 医疗服务机构总体情况 |
4.2.2 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 |
4.3 连接者——交通网络 |
4.3.1 交通网络总体情况 |
4.3.2 交通网络空间格局 |
5 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影响因素研究 |
5.1 人口因子 |
5.1.1 医疗服务机构—人口叠加分析 |
5.1.2 医疗服务机构—人口回归分析 |
5.2 交通因子 |
5.2.1 医疗服务机构—交通叠加分析 |
5.2.2 医疗服务机构—交通回归分析 |
5.3 行政区划因子 |
5.4 分类型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的影响因素 |
5.5 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中心地体系 |
6 医疗服务机构布局优化策略 |
6.1 完善综合性规划建设 |
6.1.1 分类引导人口空间布局 |
6.1.2 划定医疗服务用地空间 |
6.1.3 完善交通路网建设 |
6.1.4 优化小尺度行政区划调整 |
6.2 完善医疗服务配套建设 |
6.2.1 构建医疗服务空间数据库 |
6.2.2 建立医疗服务公众监督体系 |
6.2.3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与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与效能研究 ——以F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1.3.3 国内外研究简评 |
1.4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基层 |
2.1.2 纪律检查委员会 |
2.1.3 监察委员会 |
2.1.4 检察机关 |
2.1.5 监察体制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依法治国理论 |
2.2.2 马克思关于权力的论述 |
第3章 改革前F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纪检监察机构的演变史 |
3.1.1 行政监察机关发展沿革 |
3.1.2 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展沿革 |
3.1.3 检察机关发展沿革 |
3.2 改革前F市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
3.2.1 F市纪委机构设置 |
3.2.2 F市检察院机构设置 |
3.3 监察体制改革前面临的问题 |
3.3.1 监察力量分散、职能交叉 |
3.3.2 监察范围过窄,监督出现空白 |
3.3.3 纪法衔接不畅 |
第4章 监察体制改革在F市的实践 |
4.1 F市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 |
4.1.1 机构设置方面 |
4.1.2 人员编制方面 |
4.1.3 资源配置方面 |
4.2 F市监察体制改革中职能的转变 |
4.2.1 监督对象方面 |
4.2.2 审查调查手段方面 |
4.2.3 查办案件类型方面 |
4.3 具体案例分析 |
4.3.1 “第一案”的查办过程 |
4.3.2 改革对“第一案”的影响 |
4.4 监察体制改革效果分析 |
4.4.1 规范了监察权的行使 |
4.4.2 强化了日常监督职能 |
4.4.3 内部纪法衔接得到完善 |
4.4.4 纪检监察一线力量得到充实 |
第5章 F市监察体制改革后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
5.1 改革后F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问题 |
5.1.1 权威性相对弱化 |
5.1.2 过度使用监督职能 |
5.1.3 监察力量与监督范围不匹配 |
5.1.4 法法贯通存在堵点 |
5.1.5 内控机制不健全 |
5.2 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
5.2.1 政治层面 |
5.2.2 体制层面 |
5.2.3 办案依据层面 |
5.2.4 思想层面 |
第6章 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建议 |
6.1 用“垂直管理”强化权威性 |
6.2 优化与司法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
6.3 运用信息化手段 |
6.4 采用纪检立规填补细节空缺 |
6.5 完善出台“监察官”制度 |
6.6 建立干部定期交流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0.4 论文结构 |
0.5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1.1 基本概念 |
1.1.1 市场监管 |
1.1.2 市场监管体制 |
1.1.3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
1.2 理论基础 |
1.2.1 整体政府理论 |
1.2.2 公共治理理论之多元共治思想 |
2 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概述 |
2.1 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状 |
2.1.1 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
2.1.2 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
2.2 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效 |
2.2.1 基本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
2.2.2 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
2.2.3 投诉举报统一处置体系初步建立,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
2.2.4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
3 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机构融合程度低、难度大 |
3.1.1 人员复杂,思想难以统一 |
3.1.2 人员融合难 |
3.1.3 职能融合难 |
3.2 干部队伍现状无法满足监管要求 |
3.2.1 基层监管力量不足 |
3.2.2 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
3.2.3 人员队伍老龄化严重 |
3.3 现有法律体系无法有效保障职能履行 |
3.3.1 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立法 |
3.3.2 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过于笼统 |
3.3.3 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
3.4 垂直管理向属地管理转变引发一系列问题 |
3.4.1 工作任务大大增加,重心难以把握 |
3.4.2 专业化和权威性受到挑战 |
3.4.3 干部成长规律受到影响 |
3.5 监管执法配套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
3.5.1 法制保障滞后 |
3.5.2 问责机制缺失 |
3.5.3 办公系统不统一导致沟通不顺畅 |
3.5.4 业务系统不兼容导致数据碎片化 |
3.5.5 执法证件、服装尚未统一 |
3.6 监管模式和手段落后 |
4 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存在局限 |
4.2 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
4.2.1 立法工作相对滞后 |
4.2.2 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施细则的出台比较滞后 |
4.3 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融合难度较大 |
4.4 垂直管理体制向属地管理体制转变难度较大 |
4.5 干部队伍建设相对弱化 |
4.5.1 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
4.5.2 激励与晋升制度不健全 |
4.5.3 人员管理落后,考核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5.1 注重质量,推进高效融合 |
5.1.1 优化机构融合 |
5.1.2 加快推进职能融合 |
5.1.3 加快执法力量融合 |
5.2 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
5.2.1 积极培育市场监管部门文化 |
5.2.2 建议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减负增效 |
5.2.3 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
5.2.4 完善市场监管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 |
5.3 及时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为依法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
5.4 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机制 |
5.4.1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统一领导保障机制 |
5.4.2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财政保障机制 |
5.4.3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技术保障机制 |
5.5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
5.5.1 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思维 |
5.5.2 强化信息化市场监管方式 |
5.5.3 完善多元化的市场监管方式 |
5.6 统筹兼顾,推进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深度融合 |
5.7 强化社会化的监管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硕士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我国地方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研究 ——以佛山市顺德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案例分析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药品监管体系概况 |
一、药品安全、药品监管体系的概况 |
(一)药品安全 |
(二)药品监管体系 |
二、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纵向分类 |
(一)国家级监管体系 |
(二)省级监管体系 |
(三)地市级监管体系 |
(四)县区级监管体系 |
(五)乡镇级监管体系 |
三、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横向分类 |
(一)药品监管行政组织体系 |
(二)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
(三)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
(四)药品监管信用体系 |
第二章 顺德区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现状 |
一、顺德区药品监管体系的历史沿革 |
(一)顺德区药品监管体系在大部制改革之前的状况 |
(二)大部制改革对顺德区药品监管体系的影响 |
二、顺德区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现状 |
(一)药品监管行政组织现状 |
(二)药品监管技术支撑现状 |
(三)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
(四)药品监管信用体系现状 |
第三章 顺德区药品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药品监管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问题 |
(一)药品监管行政机构改革反复轮回 |
(二)药品监管机构职能设置不合理 |
(三)药品监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 |
二、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的问题 |
(一)药品检验机构职能定位观念落后 |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被重视 |
(三)药品监管信息化技术薄弱 |
三、药品监管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 |
(一)药品监管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 |
(二)药品监管人员配备力量相对薄弱 |
(三)药品监管人员缺乏激励机制 |
四、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药品监管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多元化主体 |
(二)信用等级的评价与公开方式科学性不足 |
(三)药品信用奖惩制度仍不完善 |
第四章 国外以及国内其他地方药品监管经验借鉴 |
一、欧美国家等 |
(一)美国FDA监管体系 |
(二)加拿大药品监管经验 |
(三)英国药品监管模式 |
二、国内其他地方 |
(一)青岛市黄岛区改革模式 |
(二)广州市天河区“积分制”信用量化监管模式 |
(三)辽宁省抚顺县行业协会模式 |
(四)台州市椒江区“强基层”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模式 |
第五章 完善顺德区地方药品监管体系的对策 |
一、药品监管行政机构和体制改革 |
(一)加强药品监管机构自身建设 |
(二)健全基层药品监管组织结构 |
(三)转变药品监管方式 |
(四)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 |
二、改革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
(一)转变药品检验所职能定位 |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
(三)利用信息技术真正实现药品智慧监管 |
三、实施药品监管人才战略 |
(一)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 |
(二)合理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和发展机制 |
(三)做好政策制度和技术职务序列等激励机制保障 |
四、药品监管信用体系的改革 |
(一)多元化监管主体 |
(二)重视动态信用监管机制 |
(三)完善药品信用奖惩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三局合一”背景下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药品 |
二、药品安全 |
三、药品安全监管 |
四、“三局合一”市场监管体制 |
第二节 本文研究的相关理论 |
一、政府监管理论 |
二、公共治理理论 |
第三章 “三局合一”后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发展历程简述 |
一、计划经济时代的共管阶段(1949—1978年) |
二、经济转轨时代的发展阶段(1978—1998年) |
三、市场经济时代的安全阶段(1998—2008年) |
四、社会治理时代的民生阶段(2008年至今) |
第二节 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概况 |
一、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演变 |
二、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
三、监管职责概述 |
第三节 监管机构面临的外部形势 |
一、寿宁县涉药单位情况 |
二、市场消费环境和社会共治局面 |
第四节 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举措 |
一、传统监管手段 |
二、信息化监管手段 |
三、部门、社会参与下的协同治理 |
四、行政处罚 |
第五节 “三局合一”后的监管成效综述 |
一、部门机构精简,破除多头监管 |
二、职能资源整合,丰富监管手段 |
三、监管触角延伸,拓宽监管覆盖 |
第四章 “三局合一”后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监管存在问题 |
一、机构合并弊端显现 |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
三、制度保障不完善 |
第二节 监管问题成因分析 |
一、“三局合一”后机构外部因素 |
二、机构自身人员因素 |
三、法律法规等制度因素 |
第五章 国内其他县域药品安全监管模式介绍和经验借鉴 |
第一节 义乌市药品监管模式简介 |
第二节 深圳福田区药品监管模式简介 |
第三节 其它县域模式介绍 |
第四节 经验借鉴和启示 |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
二、创新监管方式 |
三、构建“网格化”管理 |
四、强化社会共治 |
五、提升市场监管级别 |
第六章 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的优化策略 |
第一节 持续完善药品监管职责 |
一、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
二、强化执法手段 |
三、优化人员配置 |
四、建立内部配合协作机制 |
五、创建处方药信息化管理 |
六、推进监管“尽职免责” |
第二节 提升涉药单位责任意识 |
一、组织药店从业人员培训 |
二、深入推行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
第三节 重视社会组织力量 |
一、加大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力度 |
二、拓宽违法行为公示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
第四节 培养社会大众安全用药及维权意识 |
一、建立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的常态化机制 |
二、提升群众维权参与意识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论文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相关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问题研究 ——以S市Y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依据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和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纪检监察管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纪检监察管理的概念界定 |
一、纪律检查 |
二、纪检监察管理 |
三、监察委员会 |
第二节 纪检监察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其应用 |
一、权力制衡理论 |
二、组织结构理论 |
第三章 区级纪检监察管理改革的调查研究 |
第一节 Y区纪检监察管理的基本情况 |
一、Y区的基本情况 |
二、Y区纪检监察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
三、Y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 |
第二节 Y区纪检监察管理改革后的总体情况 |
一、全覆盖监察管理公权力人员 |
二、机构整合提升了监管工作效率 |
三、逐步完善监管的制度建设体系 |
第三节 Y区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
一、加大案件审查调查力度 |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监督 |
三、逐步完善权力监督体系 |
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
第四章 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
一、区级纪检监察制度不全问题 |
二、区级纪检监察的“纪法衔接”问题 |
三、高素质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
四、监督执纪水平问题 |
第二节 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一、区级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 |
二、辖区内监督管理组织不健全 |
三、区级监管队伍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
四、区级监督治理难度加大 |
第五章 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问题解决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提高区级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水平 |
一、信息化推进执纪审查调查水平 |
二、推进党内法规和法律深度衔接 |
三、规范案件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 |
四、健全纪律审查调查工作机制 |
第二节 健全区级纪检监察管理运行机制 |
一、建立内部联动机制 |
二、建立巡察整改机制 |
三、完善派驻监督机制 |
第三节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
一、科学任用纪检监察干部 |
二、多元化培训打造纪检监察人才 |
三、完善培训考评工作制度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Y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征管体制改革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 ——以D区税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和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税收执法 |
2.1.2 税收执法风险 |
2.1.3 税收风险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风险管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税收遵从理论 |
第3章 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与执法风险防范的发展历程 |
3.1 计划经济时期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
3.2 改革开放初期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
3.2.1 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
3.2.2 划分税务部门内部职责 |
3.3 分税制改革时期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
3.3.1 正式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法》 |
3.3.2 针对新形势及时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 |
3.3.3 建立办税服务厅 |
3.3.4 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
第4章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现状——以D区税务局为例 |
4.1 征管体制改革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现状 |
4.1.1 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环境显着好转 |
4.1.2 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
4.2 D区税务局税收执法工作现状 |
4.2.1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机构设置 |
4.2.2 D区税务局现行执法风险防范措施概况 |
4.3 D区税务局在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
4.3.1 税收执法法律风险 |
4.3.2 税收执法管理风险 |
(1)税收执法权责不一致 |
(2)税收执法管理模式落后 |
(3)税收执法征管工作不规范 |
(4)税收执法纳税评估不到位 |
4.3.3 税收执法检查风险 |
(1)税收执法检查证据收集不合法 |
(2)税收执法检查程序不规范 |
4.4 D区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方面问题原因分析 |
4.4.1 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 |
(1)征管体系设置不合理 |
(2)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科学 |
(3)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不健全 |
4.4.2 税收执法依据不健全 |
(1)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 |
(2)税收法律制度操作性较差 |
4.4.3 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
(1)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高 |
(2)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
(3)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力度不够 |
第5章 国内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 国外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经验 |
5.1.1 以构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的美国做法 |
5.1.2 以强化内外监督为手段的德国经验 |
5.1.3 以借助第三方防控的意大利经验 |
5.2 国内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经验 |
5.2.1 突出信息化管理的北京经验 |
5.2.2 以信息技术和人才培养为依托的重庆市九龙坡经验 |
5.2.3 以扎实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湖北省十堰市经验 |
5.3 国内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经验的启示 |
5.3.1 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
5.3.2 加强纳税服务和税务中介管理 |
5.3.3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
第6章 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
6.1 提升税务干部执法能力素质 |
6.1.1 增强依法治税意识 |
6.1.2 增强税收执法能力 |
6.1.3 培养自我防范意识 |
6.2 健全税收管理体系 |
6.2.1 完善征管体系建设 |
6.2.2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 |
6.2.3 加快信息数据集成共享建设 |
6.3 规范税收制度建设 |
6.3.1 税收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执行 |
6.3.2 提高税收执法的统一性 |
6.3.3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
6.4 构建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体系 |
6.4.1 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
6.4.2 加强对纳税人宣传教育 |
6.4.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关于体制改革后,企业卫生机构药房管理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无缝隙政府理论视角下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潮州市潮安区为例[D]. 林志平. 汕头大学, 2021
- [2]抚松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问题研究[D]. 郑文强.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3]武汉市江夏区医疗服务机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研究[D]. 陈链.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与效能研究 ——以F市为例[D]. 李梦琳. 山东大学, 2020(05)
- [5]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 陈远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6]H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陈磊.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7]我国地方药品监管体系改革的研究 ——以佛山市顺德区为例[D]. 杨杰锋.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三局合一”背景下寿宁县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 江宇. 华侨大学, 2020(01)
- [9]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区级纪检监察管理问题研究 ——以S市Y区为例[D]. 曹春妍. 沈阳师范大学, 2020(12)
- [10]征管体制改革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 ——以D区税务局为例[D]. 张澔.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