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WTO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利益(论文文献综述)
何淼[1](2011)在《WTO体系下我国应对特殊保障措施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加入WTO后,西方国家经常采用的贸易保护主义一直是我国外贸业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中国因为产品的质优价廉,在国际市场上总是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攻击。保障措施是在反倾销、反补贴之后我国面临的又一大贸易救济措施。特殊保障措施是WTO体系中专门针对某些特定产品可以采取的特殊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如在《农产品协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WTO法律文件中都有在紧急情况下进口国可以针对某些产品采取特保措施的规定。2001年,中国申请加入WTO时,很多缔约方担忧中国入世后,从中国进口的商品数量剧烈增加,冲击其国内市场和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增加了“特殊保障措施”条款,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和《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中做出规定。因此,对我国对外贸易中频繁遭到西方国家的特殊保障措施制裁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研究,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保护出口企业的合法利益,实现出口创汇。本文首先介绍了关于特殊保障措施的理论基础,分别对其涵义、性质、历史渊源等进行了分析;其次,论述了在WTO体系中关于特殊保障措施的具体法律规制以及其他国家立法中专门针对中国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然后,详细分析了我国的特保立法以及其中存在的不足,通过对我国入世以来遭受的三个典型特保案例的分析,阐述了我国易遭受特保调查的原因和特保措施的采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不利影响。基于以上对特保措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分析,本文在最后提出了我国应对特殊保障措施的具体对策。
白巴根[2](2007)在《“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条款”中“市场扰乱”的判断标准》文中提出一、序言作为加入WTO的条件,中国接受了允许WTO成员专门针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的条款。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以及《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D(影响货物贸易的国内措施)第13节(过渡性保障
李娟[3](2006)在《WTO框架下的特别保障措施制度比较研究 ——以针对中国产品之特保机制为中心》文中认为本文研究的主旨在于:透过WTO框架下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的相关法律制度,探讨《中国入世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所确立的“中国特保”机制的法律规范、实务运作和应对策略问题。本文从保障措施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原则和历史演变入手,全面评述WTO框架下保障措施与特别保障措施的基本构架、适用条件和程序,以此作为“中国特保”机制的铺陈、背景和对照基础。本文认为,保障机制的设立实质上是一种限制自由贸易的行为,保障措施本身与WTO的自由贸易原则相悖;但是,其使用结果却可以被视为与WTO的公平贸易原则和努力平等地改善所有WTO成员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宗旨相一致。换言之,保障措施制度以WTO所允许的例外方式合法地存在于WTO框架下,体现了国际贸易需要的自由度与成员方履行条约义务所需要的灵活性之间的平衡1。作为受到特别法律规范约束的WTO框架下的特别保障措施,其设置的目的也与一般保障措施相同,但具体的实施要件有所差异。在WTO框架下,特别保障措施大体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以《农产品协议》、《纺织品协议》(已失效)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仅为授权条款)的相关条款为法律依据;第二类即为本文的研究重心――《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第242段所设置的“中国特保”机制。概括而言,“中国特保”为两种特殊保障制度的统称:第一种专门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称为“纺织品特保”或“242段特保”,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第二种笼统针对原产于中国的所有产品,称为“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Transitional 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Mechanism,简称“TPS特保”),有效期至2013年12月10日。其中,“TPS特保”可细分为“市场扰乱特保”和“贸易转移特保”这两种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的特殊制度。作为中国入世时在权衡利弊情况下作出的不得已退让和承诺,“中国特保”是目前WTO框架下唯一有效的歧视性保障机制,无论在实施条件、磋商、立案门槛、调查程序、补偿与救济、报复的权利,以及“灰色区域”措施的采用和实施期限等问题上,皆未能平衡中国与WTO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了更加容易地利用“中国特保”阻止原产于中国产品的进口,各成员方陆续在其国内颁布了专门的针对性立法,并不断付诸实践,其中,以欧盟和美国的立法和实践影响最为深远,故本文选择欧美为代表,从个案和实践角度进一步分析“中国特保”的内涵和运作,并探讨其被成员方滥用的可能性问题。最后,在对“中国特保”的合法性问题和严重弊端进行深刻评论的基础上,本文从对内与对外两个角度,全面构筑中国应对“特保机制”的整体策略框架,并进一步细化到具体构建的方式和步骤,以期在不利环境客观存在的背景下,最大限度保护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毕欢[4](2006)在《试论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要求及我国的对策》文中研究指明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是WTO所认可的,成员方保护国内相关产业、限制进口产品的三大合法措施。但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不同,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平竞争。所以,WTO法律体系有一系列关于实施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要求和限制性要求。保障措施制度作为多边贸易体制中重要的“安全阀”之一,值得我们做进一步地研究。本文以GATT1947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为基础,对保证保障措施正当实施的实体性要求进行分析,通过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相互比较,找出保障措施实施要求的特殊性,并通过对GATT1947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的比较研究,找出保障措施实施规则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且相应地提出了完善措施。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受《入世议定书》第16条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11条第242款规定的影响,针对中国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对外贸易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可能在今后七年内继续影响我国主要工业产品的出口。因此,研究针对中国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既有现实意义又有长远意义。本文通过对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一般性保障措施之间异同点的分析和研究,找出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自身的特点,结合这些特点和一般性保障措施实施的实体性要求,笔者提出对于保障措施要采取既积极应对又灵活利用的观点,并且对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企业在未来应对和利用保障措施方面进行了展望。
杜莉[5](2006)在《WTO保障措施研究 ——兼论中国保障措施的立法与实践》文中指出贸易保障措施是WTO协定所允许的贸易限制手段之一。近年来在国际贸易领域其适用范围和程度有增加趋势,特别是2005年初,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纺织品所实施的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的出口造成巨大冲击。 作为一种贸易救济措施,保障措施在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被称为国际贸易的“安全阀”。回顾保障措施的历史,可以看到正是由于美国对所谓“逃避条款”(escape clause)的偏爱,才导致了保障措施的产生。虽然保障措施的诞生带有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强国立法的色彩,它毕竟已经成为了GATT/WTO体系下的国际法规则,且对所有WTO成员公平适用。 中国作为WTO的新成员,又是一个经济外向型特征明显的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对其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和对外投资步伐加快,一些贸易伙伴频繁地对我国发起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设置各种贸易和投资壁垒。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5年,共有18个国家地区对我发起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63起,涉案金额21亿美元。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我国企业将面临日趋严峻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与此同时,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规定了其他成员可以针对中国产品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这使中国的出口更容易受到其它成员的保障措施限制。因此,中国必须加强对保障措施规则的研究和运用,以防止和避免其他WTO成员通过滥用保障措施,包括特殊保障措施,不合理地限制和剥夺中国按照WTO规则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本文研究WTO保障措施的目的所在。 本文首先从WTO保障措施的概念、历史发展、法律框架、实施要件和程序等诸多方面,以GATT第19条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保障措施协议》为理论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并结合WTO成员间的贸易实践和争端解决实践,特别是以美国钢铁保障措施纠纷案为代表的一系列保障措施案例,力求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对法律文字的逻辑分析和实证探讨来解释WTO保障措施体系和相关规则;其次,对中国保障措施立法现状与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我国保障措施立法不足,并提出相应修改建议;第三,对《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和针对中国纺织品的“242条款”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在介绍中国主要WTO贸易伙伴针对我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的基础上,指出这些立法对我国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后,通过对近期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进行分析,对我国如何更好地利用保障措施制度、应对挑战,提出建议与对策。 概括而言,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分五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WTO保障措施的基本理论
孙育华[6](2006)在《WTO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纺织品贸易配额的历史本应随着《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期满而终止,但是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以及《工作组报告》的规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要延续到2008年12月31日止。针对此各国都修改或订立了相关的国内法,而在所谓的后配额时代,针对中国提起的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也愈演愈烈,那么,中国对此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对于这一切讨论的评判标准在于中国入世法律文件中对于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我们要从中国入世所做的承诺出发,来判断针对中国的纺织品特保措施是否超越了中国的入世承诺,影响了中国纺织品出口。当然,不可否认的是,WTO是一个利益平衡的平台,是各方利益与妥协的产物,中国入世所做的承诺也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目前中国所面临的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也有包含各种政治经济因素的作用。因此,本文试图从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法理本质出发,对《工作组报告》第242段的规定进行法律分析和解释,通过法理角度将其进行梳理,根据WTO相关协定以及争端解决机构的相关司法实践,对第242段规定的针对中国提起的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需要满足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法律分析,提出WTO其他成员方发起针对中国纺织品提起特殊保障措施时所应满足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当然,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概念并不是在中国入世法律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从关贸总协定开始到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以及其后的发展,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概念和制度都在发生着演变,而这些历史的演变对于最终出现中国入世法律文件中的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殊保障措施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此,了解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历史演变,分析纺织品特保措施概念所赖以建立的法律基础以及分析每次变化的不同点以及变化的背景,对于理清纺织品特保措施的概念,分析《工作组报告》第242段规定的内容以及中国所应采取的策略都是十分必要以及有帮助的。本文共分5章,第一章为GATT框架下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讨论了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基石-市场扰乱概念的产生及其包含的内容,以及在GATT时代从《短期安排》到《多种纤维协定》关于纺织品贸易安排的国际条约中关于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及其发展演变。第二章为WTO框架下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讨论了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纺织品贸易以及过渡性保障机制的谈判,以及最终达成的《纺织品与服装协定》中关于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的规定。在WTO框架下,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要求更为严格和详细,体现了允许严格的条件下有效和迅速的适用选择性保障措施的精神,但很多实质性的规定中依旧存在GATT时代市场扰乱概念的影响。第三章为中国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法律分析,讨论了《工作组报告》第242段关于原产于中国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明确了纺织品特保措施是WTO的一个例外,而根据WTO的规则和实践,援引织品特保措施这个例外应满足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条件,以防止被滥用而导致对正常贸易的限制。应通过本章的解释及分析,提出需要满足有关市场扰乱、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国内产业、相似产品、威胁阻碍、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等实体要求,并遵守相关程序条件,并论述了相关条件的适用标准。第四章为欧美对中国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国内立法的分析,讨论欧盟和美国两国国内立法关于提起原产于中国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所应满足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判断欧盟和美国国家的做法是否超出了《工作组报告》第242段的规定,而对中国的纺织品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第五章为我国应对纺织品特保措施的对策,除了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外,纺织品特保措施亦包含着很多的经济和政治因素,并以美国袜子特保案件为例,之处我国在应对过程中的不足,继而提出了中国应对纺织品特保措施应有的法律、经济和政治对策。
何臣君[7](2006)在《论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源于中国在加入WTO时签订的一些特别限制条款,《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以下简称《入世议定书》)的第16条和《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以下简称《工作组报告》)第241~242段和第245~250段中,中国就特别保障措施作了相关承诺。《入世议定书》第16条是针对所有源自中国的产品所设,即通常所说的“特保”制度,《工作组报告》第241~242段的限制性规定则是针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而设,又称纺织品“特保”制度。近年来,有关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的立法,立案调查和实施均有明显增加的趋势。由于特别保障措施比反倾销,反补贴等其他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发起条件更为简易,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保护更为充分,因此也更容易被进口国所采用。对于极有可能进一步泛滥的特别保障措施,其渊源,基本内容,“特保”制度与保障措施制度的关系,相关国家的立法和实践,都是需要我们严肃地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运用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紧密联系当前的实际,分五个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分析了针对中国的“特保”制度的内容,在分析的同时揭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对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特保”制度和保障措施制度的关系这个重点问题做了深入分析。同时从历史到现实,有针对性的分析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的“特保”立法和实践,从中找出问题,并紧密结合当前的实践,提出了合理和可行的应对措施。第一部分:从历史的角度对“特保”机制的来龙去脉作了全面的梳理。从针对日本和东欧三国的“特保”到多变纺织品和服装领域的“特保”再到中国入世前美国的“特保”立法,最后分析了中国接受“特保”条款的背景和原因。通过历史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特保”机制是美欧等贸易大国为了自身利益而对特定国家采取的一种歧视性的贸易保护措施。第二部分:依据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的内容和适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针对中国的“特保”制度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对一般产品适用的“特保”,另一种是纺织品“特保”制度,对于这两种“特保”制度中国入世法律文件都从实体和程序上做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仍然是不具体的,存在着很
车婧[8](2006)在《WTO法律体制下的特殊保障措施及我国的相应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保障措施是指在进口的大量激增会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例外情况下,暂时停止实施其应负的特定义务。其主要规定在WTO《保障措施协议》中。WTO中的保障措施实质上是例外条款的一种,是成员国在进口大量激增造成对国内产业严重损害或其威胁的情况下,采取的特别措施以维护本国利益。保障措施主要是针对具体的产品或产业,并在非歧视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业、纺织业、服务业的特殊性,在这些领域采取的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协议》规定的一般保障措施有所不同,故而被称之为特殊保障措施。此外,WTO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也制定了特殊的保障措施——选择性保障措施。《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第16条规定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就是这种特殊保障措施的典型。《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是单向约束我国的歧视性规则,使我国在保障措施方面陷入相当被动的地位。因此,我国应当在经济、法律等方面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有效利用WTO规则,争取应有的权利来促进发展我国的对外经济的发展。 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现实和理论方面的认识,确定了“WTO法律体制下的特殊保障措施及我国的相应对策研究”的主题,并确定了以下的分析框架: 第一章为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概论,这是本文分析的基础; 第二章为WTO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特征及各类保障措施规则之比较。主要从两个角度来分析特殊保障措施。第一,分析了WTO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基本特征。第二,对WTO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特征与相关的保障措施作横向比较。首先,对特殊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作比较;其次,分析了特殊保障措施与一般保障措施的共同点和差异;最后,对特殊保障措施和纺织品特限措施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其相同点与不同点,综合以上三次比较分析的结果进一步说明了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特征。 第三章为WTO特殊保障措施规则研究,这是文章的重点部分。从三个不同角度着手分析了WTO特殊保障措施的具体规则。第一,具体分析了《农产品协定》中的特别保障条款的内容及适用;第二,从《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出发,对其中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条款进行了具体分析研究;第三,根据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引入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两种现有的主张,对制定紧急保障措施制度作了基本构想。 第四章为《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剖析。这一部分
黄东黎[9](2005)在《WTO法律框架下中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研究》文中提出作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之一,《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条款用语松散,极易造成WTO成员方对该条款的滥用。本文分析了WTO法律体制的条约解释原则,在这些原则以及WTO条约解释实践的基础上,对第242段进行了法律解释,并分析了欧盟、美国的相关立法以及美国的相关实践,以澄清该条款用语的含糊之处,保证条款的正确运用,维护WTO体系的完整性和权威性,维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益。
何小芳[10](2005)在《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入世三年多来,中国对外经贸持续迅猛增长,创造了世人交口称羡的所谓“中国奇迹”。然而,中国在享受“机遇”的同时还面临多方“挑战”。由于在入世文件中承诺了可针对中国实施特别保障措施,中国“特定产品”的出口将面临更多的障碍。为正确认识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及其对中国产生的影响,并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就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涉及的主要问题从法律视角做出全面、系统的研究,这些问题是:特别保障措施的来源;相对一般意义的保障措施它有何特征;WTO主要成员就该特别保障措施进行了哪些立法;实践中,WTO成员援用特别保障措施情况如何;该特别保障措施适用中存在什么问题;特别保障措施对中国产生哪些影响,有何对策。 本文运用了条文分析、案例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分五章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介绍保障措施的历史沿革,WTO保障措施制度的规则;第二章分析了作为保障措施例外的特别保障措施的来源,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的基本制度及特征;第三章介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针对中国进行的特别保障措施立法,并就立法状况予以评析;第四章调查WTO成员针对中国援用特别保障措施的情况,分析WTO成员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理由,是否最终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影响因素。第五章探讨有关特别保障措施适用的问题并提出作者的观点;第六章客观分析特别保障措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对策。 本文的创新是:对特别保障措施来源做出经济原因分析,明晰了特别保障措施的类型及相互关系,详细剖析特别保障措施的援用情况及影响因素,就特别保障措施的适用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就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的特殊性提出对策。
二、利用WTO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利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利用WTO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利益(论文提纲范文)
(1)WTO体系下我国应对特殊保障措施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写作思路、研究方法及基本结构 |
1.3.1 写作思路 |
1.3.2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1.3.3 基本结构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特殊保障措施的一般理论 |
2.1 问题的缘起——中美轮胎特保案 |
2.2 特殊保障措施的涵义 |
2.3 特殊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 |
2.3.1 针对市场扰乱采取的特保措施的实施要件 |
2.3.2 针对贸易转移采取的特保措施的实施要件 |
2.3.3 关于"未可预见的发展"和"承担义务的结果"的剖析 |
2.4 特殊保障措施的历史发展过程 |
2.4.1 日本和东欧一些国家加入GATT时的特保条款 |
2.4.2 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的历史沿革 |
2.4.3 农产品特别保障措施的由来 |
2.4.4 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的由来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WTO特保立法及WTO部分成员国针对我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3.1 《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剖析 |
3.1.1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的要点 |
3.1.2 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的综合评述 |
3.2 WTO体系下特保措施条款分析 |
3.2.1 《农产品协定》中的特别保障条款 |
3.2.2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中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条款研究 |
3.2.3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紧急保障措施条款研究 |
3.3 WTO部分成员国针对我国的特保措施立法 |
3.3.1 美国针对我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3.3.2 欧盟针对我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3.3.3 日本针对我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特殊保障措施立法和实践思考 |
4.1 我国保障措施的立法现状 |
4.1.1 《对外贸易法》 |
4.1.2 《保障措施条例》 |
4.1.3 部门规章 |
4.1.4 我国现行特保措施立法与WTO特保立法的比较研究 |
4.2 我国遭受特殊保障措施的代表性案例分析 |
4.2.1 欧盟针对中国柑橘罐头的特保措施案 |
4.2.2 欧美对我国纺织品的贸易争端 |
4.2.3 中美轮胎特保案 |
4.3 中国遭受WTO成员国特保措施的消极影响剖析 |
4.3.1 我国作为WTO成员国的权利因特保措施而受到严重损害 |
4.3.2 特殊保障措施抹杀了我国在外贸方面的主动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应对特殊保障措施的法律对策 |
5.1 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应对特保措施 |
5.1.1 完善我国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5.1.2 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
5.1.3 政府要监督企业建立出口预警机制 |
5.2 企业应积极应对WTO成员的特保调查 |
5.2.1 企业要善于运用多种方式解决特保争端 |
5.2.2 企业要调整营销策略、防患于未然 |
5.3 相关的行业协会要指导企业应对特保措施 |
5.3.1 相关行业协会要监督企业的出口行为 |
5.3.2 行业协会要帮助企业积极应诉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WTO框架下的特别保障措施制度比较研究 ——以针对中国产品之特保机制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详目 |
图表目录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范围和重点 |
第二节 研究角度和方法 |
第三节 论文大纲和结构 |
第一章 基础理论问题 |
第一节保障措施的基本概念及区分 |
一、狭义和广义的保证措施 |
(一) 狭义的保障措施 |
(二) 广义的保障措施 |
二、一般意义和特别意义上的保障措施 |
(一) 保障措施 |
(二) 特别保障措施 |
三、小结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及基本原则 |
一、保障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 从谈判角度 |
(二) 从经济学角度 |
(三) 从政治学角度 |
(四) 负面影响评述 |
(五) 小结 |
二、实施的基本原则 |
(一) 非歧视原则 |
(二) 适度保护原则 |
(三) 补偿原则 |
(四) 小结 |
第三节 历史演变 |
一、WTO 保障措施的起源和发展 |
(一) 美国《1934年贸易法》 |
(二) 1942 年《美国与墨西哥互惠贸易协定》 |
(三) 《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及GATT第19 条 |
(四) 1973 年东京回合谈判 |
(五) 乌拉圭回合谈判及《保障措施协议》 |
(六) 小结 |
二、WTO 特别保障措施的先例和演变 |
(一) 纺织品“市场扰乱”特保先例 |
1、1960 年GATT 工作组决议 |
2、1961 年《短期纤维协定》 |
3、1962 年《长期纤维协定》 |
4、1973 年《多种纤维协定》 |
5、1995 年《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
(二) 日本和东欧国家“入关”特保 |
1、日本“入关”特保 |
2、波兰“入关”特保 |
3、罗马尼亚和匈牙利“入关”特保 |
(三) 小结 |
三、“中国特保”谈判历程及评价 |
(一) 背景分析 |
(二) 1994 年《入世议定书草案》 |
(三) 1997 年《入世议定书草案》 |
(四) 中国的态度及转变 |
(五) 中美磋商 |
(六) 最终决议及评述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保障措施与特别保障措施制度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的保障措施法 |
一、法律渊源 |
(一) GATT1994 第19条 |
(二) 《保障措施协议》 |
(三) 小结 |
二、主要案件概览 |
(一) “韩国―奶制品案(欧共体)” |
(二) “阿根廷―鞋类案(欧共体)” |
(三) “美国―面筋案(欧共体)” |
(四) “美国―羊肉案(澳大利亚、新西兰)” |
(五) “美国―碳素管案(韩国)” |
(六) “美国―钢铁案” |
(七) 小结 |
三、实施的实质条件 |
(一) 关于“未曾预见之发展” |
1、各方观点和论据 |
(1) 赞成适用“未曾预见之发展” |
(2) 反对适用“未曾预见之发展” |
2、WTO 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观点 |
(1) GATT第19条与《保障措施协议》的关系 |
(2) “未曾预见之发展”的法律属性 |
3、小结和评述 |
(二) 进口增加 |
1、进口增加的种类 |
2、进口增加的调查期间 |
3、进口增加的程度 |
(三) 产业损害 |
1、国内产业 |
(1) 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 |
(2) 生产者全体 |
(3) 主要部分的生产者 |
2、严重损害 |
3、严重损害威胁 |
4、因果关系 |
(四) 小结 |
四、程序和实施 |
(一) 保障措施的程序 |
1、调查 |
(1) 程序的公开和透明 |
(2) 机密信息的保护 |
2、通知和磋商 |
(1) 通知 |
(2) 磋商 |
(二) 保障措施的实施 |
1、保障措施的种类 |
(1) 临时保障措施 |
(2) 最终保障措施 |
2、保障措施的实施限度 |
3、保障措施的期限和审议 |
(1) 保障措施的期限 |
(2) 逐步放宽及审议 |
(3) 再次实施的限制 |
4、针对保障措施的补偿和报复 |
(三) 小结 |
第二节 WTO框架下的特别保障措施 |
一、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 |
(一) 适用条件 |
(二) 触发水平及触发价格 |
1、触发水平及附加税的征收 |
2、触发价格及附加税的征收 |
(三) 实施程序 |
(四) 小结 |
二、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 |
(一) 规则及谈判迟延 |
(二) 各方争议及立场 |
(三) 主张和基本原则 |
(四) 小结 |
三、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 |
(一) 适用对象 |
(二) 适用条件 |
(三) 歧视性适用 |
(四) 适用的程序性问题 |
1、磋商 |
2、临时保障措施 |
3、实施期限和限制水平 |
(五) 争端解决 |
(六) 小结 |
四、“中国特保”机制 |
第三章 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保机制 |
第一节 实质要件 |
一、原产于中国产品的进口 |
(一) 原产于中国 |
(二) 纺织品和服装产品 |
二、市场扰乱 |
(一) 市场扰乱的由来与发展 |
(二) 市场扰乱的涵义 |
(三) 阻碍贸易的有序发展 |
三、因果关系 |
四、小结 |
第二节 程序要件及实施 |
一、磋商及法律后果 |
(一) 条件及期限 |
(二) 中国自动设限 |
(三) 成员方单方限制 |
二、实施形式及期限 |
(一) 实施形式 |
(二) 实施期限及重复实施 |
(三) 报复权的问题 |
三、小结 |
第三节 与其他协议的关系 |
一、与《WTO协定》的关系 |
二、与《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关系 |
三、与《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的关系 |
第四章 中国产品市场扰乱特保机制 |
第一节 实质要件 |
一、进口增加 |
(一) 进口增加的不同情况 |
(二) 进口增加的调查期间 |
(三) 进口增加的程度 |
(四) 小结 |
二、市场扰乱 |
(一) 国内产业 |
(二) 实质损害或其威胁 |
1、《保障措施协议》“严重损害”与TPS“实质损害” |
2、 TPS“实质损害”与《反倾销协议》“实质损害” |
3、“严重损害威胁”与“实质损害威胁” |
(三) 小结 |
三、因果关系 |
(一) “重要原因之一” |
(二) 因果关系之证据 |
(三) “非归因于”原则问题 |
(四) 小结 |
四、“未曾预见之发展”问题 |
第二节 程序要件 |
一、程序要件 |
(一) 磋商 |
(二) 调查 |
(三) 公布与听证 |
(四) 通知 |
(五) 小结 |
二、与《保障措施协议》程序之比较 |
第三节 实施 |
一、临时保障措施 |
二、“市场扰乱”保障措施 |
(一) 实施方式 |
(二) 实施程度 |
(三) 实施期限 |
(四) 中国的报复及救济 |
第五章 中国产品贸易转移特保机制 |
第一节 实质要件 |
一、市场扰乱行动的实施 |
二、进口增加 |
三、重大贸易转移或其威胁 |
(一) 贸易转移 |
(二) “重大”贸易转移 |
(三) 重大贸易转移威胁 |
四、因果关系 |
五、缺乏有关国内产业的要求 |
第二节 程序要件 |
第三节 实施 |
一、实施方式 |
二、实施期限 |
三、中国无权报复 |
第四节 对TPS特保的评论 |
一、严重弊端 |
二、评论与建议 |
第六章 欧美针对中国纺织品特保的立法与实践 |
第一节 立法 |
一、欧盟纺织品特保立法 |
(一) 立法概况 |
1、第138/2003 号条例 |
2、《行动指南》 |
3、《条款指南》 |
4、第1084/2005 号和第1478/2005 号条例 |
(二) 适用条件 |
(三) 实施程序 |
1、申请 |
2、调查 |
3、磋商 |
(1) 非正式磋商 |
(2) 正式磋商 |
4、采取措施 |
5、紧急程序 |
(四) 小结及评论 |
二、美国纺织品特保立法 |
(一) 立法概况 |
(二) 主管机关 |
(三) 实施程序 |
1、 启动调查程序 |
(1) 提起申诉的主体 |
(2) 申诉书的内容要求 |
2、对申诉进行审议 |
(1) 公布 |
(2) 时间期限 |
3、再次实施保障措施 |
4、商业机密 |
(四) 小结及评论 |
第二节 实践 |
一、欧盟纺织品特保实践 |
(一) 相关事件 |
(二) 《中欧纺织品协议》主要内容 |
(三) 分析与评价 |
1、积极影响 |
(1) 避免摩擦升级,良好的示范作用 |
(2) 改善242 段条款的适用条件 |
(3) 受限产品范围有限,欧盟承诺克制使用242段 |
2、局限性分析 |
(1) 限制了纺织品自由贸易 |
(2) 限制期过长,对242段条款改善有限 |
(3) 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受限 |
二、美国纺织品特保实践 |
(一) 相关事件 |
1、针织布、文胸和睡衣“特保”案 |
2、袜子“特保”案 |
3、七类产品“特保”案 |
(二) 《中美纺织品协议》主要内容 |
(三) 分析与评价 |
三、欧美纺织品协议比较 |
第七章 欧美针对中国TPS特保的立法与实践 |
第一节 欧盟针对TPS特保的立法与实践 |
一、欧盟针对TPS特保的立法 |
(一) 立法概况 |
(二) 实体规定 |
1、市场扰乱 |
2、重大贸易转移 |
3、共同体产业 |
4、共同体利益 |
(三) 程序性规定 |
1、调查程序的启动 |
2、通知 |
3、公告 |
4、欧盟委员会进行的调查 |
(1) 确定调查期间 |
(2) 调查期限 |
(3) 与成员国的信息交流 |
(4) 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
5、欧盟内部协商 |
6、信息的保密与披露 |
(1) 保密信息 |
(2) 保密信息的摘要 |
(四) 保障措施的实施与复审 |
1、临时保障措施 |
2、最终保障措施 |
3、最终保障措施的复审 |
(1) 市场扰乱保障措施的复审 |
(2) 贸易转移保障措施的复审 |
(五) 小结和评论 |
二、欧盟针对TPS特保的实践 |
(一) 实施现状 |
1、源起 |
2、“一般”与“特保”同时立案 |
3、“一般调查”肯定性初裁 |
4、“特保调查”终止 |
5、“一般调查”肯定性终裁 |
(二) 小结 |
第二节 美国针对TPS特保的立法与实践 |
一、法律框架 |
(一) 立法背景 |
(二) 法律依据 |
(三) 实体规则 |
1、国内产业 |
(1) 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 |
(2) 国内产业 |
2、进口增加 |
3、实质损害或威胁 |
4、因果关系 |
(四) 程序规则 |
1、ITC 启动、调查、裁定 |
2、USTR 与中国磋商 |
3、USTR 向总统呈交建议书 |
4、总统决议及公告 |
(五) 措施种类 |
二、实施现状 |
(一) “轴承制动器案” |
1、申诉 |
2、ITC 调查及肯定裁决 |
3、总统决议否决 |
(二) “钢丝衣架案” |
1、申诉 |
2、ITC 调查及肯定裁决 |
3、总统决议否决 |
(三) “刹车鼓和刹车盘案” |
1、申诉 |
2、ITC 调查及否定裁决 |
(四) “自来水管配件案” |
1、申诉 |
2、ITC 调查及肯定裁决 |
3、总统决议否决 |
(五) “内置弹簧案” |
1、申诉 |
2、ITC 调查及否定裁决 |
(六) “环状钢管案” |
1、申诉 |
2、ITC 调查及肯定裁决 |
3、总统决议否决 |
(七) 小结 |
三、比较与分析 |
(一) “421 特保”与“201条款”比较 |
1、实施方式 |
(1) 歧视性 |
(2) 启动成本低 |
2、实施标准 |
(1) 实质损害与严重损害 |
(2) “重要原因”与“实质原因” |
3、立法欠缺 |
(1) 概念不清 |
(2) 期限不明 |
(二) “421 特保”与“TPS特保”之比较 |
1、损害要件 |
2、因果要件 |
3、报复与期限 |
(三) 小结 |
四、评论 |
(一) 启动及调查阶段 |
(二) ITC裁决阶段 |
(三) USTR磋商阶段 |
(四) 总统决议阶段 |
(五) 小结 |
第八章 评述和对策 |
第一节“中国特保”评述 |
一、合法性问题 |
(一) 违背自由贸易原则 |
(二) 违背非歧视原则 |
(三) 缺乏可预见性 |
(四) “灰色区域”之复苏 |
(五) 小结 |
二、弊端评述 |
(一) 概念模糊,任意解释 |
1、概念模糊 |
2、任意解释 |
(二) 无补偿规定,报复受限 |
1、无补偿权利 |
2、报复权受限 |
(三) 三种双重防卫体系 |
1、“TPS 特保”与“SGA 保障” |
2、“TPS 特保”与“纺织品特保” |
3、“市场扰乱”特保与“贸易转移”特保 |
(四) 小结 |
第二节 应对策略 |
一、对内策略 |
(一) 面对现实,掌握规则 |
1、直面现实 |
2、熟悉规则 |
(二) 建立预警,加强监管 |
1、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
(1) 出口自律,防患未然 |
(2) 民间游说,政府交流 |
(3) 从容应对、积极抗辩 |
(4) 战略调整,市场多元 |
2、预警机制的建立方式 |
(1) 建立动态信息平台 |
(2) 构架专家智囊体系 |
(3) 三级联动协调运作 |
3、依托反倾销预警系统 |
(1) 全国层面 |
(2) 行业和地方层面 |
(三) 修改立法,善用法律 |
1、增加国内特保立法 |
2、修改原产地规则 |
3、善用法律武器 |
(四) 小结 |
二、对外策略 |
(一) 企业积极应诉 |
(二) 政府充分介入 |
(三) DSU合理维权 |
1、利用DSU 维权的不同态度 |
2、利用DSU 的必要性分析 |
3、利用DSU 的可行性论证 |
(四)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依作者姓氏拼音排列) |
(一) 着作及译着类 |
(二) 论文类 |
(三) 学位论文类 |
(四) 网络论文类 |
二、外文参考文献(依首字母顺序排列) |
(一) 着作类 |
(二) 论文及资料类 |
三、常用网站类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一、教材编着 |
二、论文类 |
后记 |
(4)试论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要求及我国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保障措施概述 |
(一) 保障措施制度的历史和《保障措施协定》 |
1、保障措施制度的历史发展 |
2、WTO《保障措施协定》及其由来 |
(二) 保障措施的概念和实施形式 |
(三) 保障措施的法理基础 |
(四) 保障措施的援引情况 |
(五) 保障措施制度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1、保障措施制度对国际贸易的积极影响 |
2、保障措施制度对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 |
二、实施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要求 |
(一) 出现不可预见的发展(as a result of unforeseen development) |
(二) 进口数量相对或绝对增加 |
(三) 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 |
1、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认定 |
2、国内产业的认定 |
3、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威胁的认定 |
(四) 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的因果关系 |
1、进口增加与产业恶化的竞合 |
2、“合理归因”要件 |
3、“一致性”(coincidence)要件 |
三、针对实施保障措施的限制性要求 |
(一) 措施的限度 |
(二) 调查与措施所针对的进口产品之间的对等性 |
(三) 发展中国家豁免 |
(四) 配额的分配 |
四、WTO 关于保障措施实施要求规则的不足及其完善 |
(一) 进口产品增加的数量包含了相对增加的数量 |
(二) 没有彻底禁止歧视性保障措施 |
(三) GATT1947 第19 条与《保障措施协定》的衔接问题 |
五、特殊保障措施和过渡性保障措施 |
(一) 农产品贸易领域的特殊保障措施 |
1、特殊保障措施的由来 |
2、特殊保障措施与一般性保障措施的区别 |
3、特殊保障措施条款的适用期 |
(二) 纺织品贸易领域的过渡性保障措施 |
(三) 针对中国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
六、我国针对实施保障措施实体性要求的相关对策 |
(一) 应对保障措施的对策 |
1、建立、健全出口产品预警机制 |
2、充分准备、积极诉讼 |
3、重视保障措施争端的磋商环节 |
4、争取更多国家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
(二) 利用保障措施的策略 |
1、充分认识并积极利用保障措施 |
2、建立、健全进口产品预警指标体系 |
3、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5)WTO保障措施研究 ——兼论中国保障措施的立法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郑重声明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保障措施基本理论 |
一、保障措施的定义和范围 |
二、保障措施的性质 |
三、保障措施实施的目的 |
四、WTO保障措施的产生与发展 |
五、WTO保障措施的法律框架 |
(一) 《关贸总协定》第19条 |
(二) 《保障措施协定》 |
(三) 《农业协定》第5条“特殊保障条款” |
(四)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第6条“过渡性保障机制” |
(五)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0条“紧急保障措施” |
六、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比较 |
(一) 适用对象 |
(二) 针对的贸易行为 |
(三) 实施条件 |
(四) 实施程序 |
(五) 所采取的手段 |
第二章 保障措施的实施要件 |
一、进口增长 |
(一) 未预见的发展的认定 |
(二) 进口增长 |
(三) 未预见的发展与进口增长之间的关系 |
二、产业损害 |
(一) 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 |
(二) 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
三、因果关系 |
(一) 因果关系的含义 |
(二) 美国立法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 |
(三) 争端解决机构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 |
第三章 保障措施的实施程序 |
一、调查 |
(一) 调查 |
(二) 裁定 |
二、通知与磋商 |
(一) 通知 |
(二) 磋商 |
三、保障措施的实施 |
(一) 实施形式和期限 |
(二) 实施限度 |
四、保障措施的救济 |
(一) 补偿与报复 |
(二) 争端解决机制最终救济 |
第四章 特殊保障措施 |
一、特殊保障措施的概念 |
二、《农业协定》中的特殊保障措施 |
(一) “特别保障条款”的由来 |
(二) 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触发水平 |
(三) 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形式和实施 |
三、《纺织品与服装协定》中的过渡性保障措施 |
(一) 过渡性保障措施的制定 |
(二) 过渡性保障措施的实施要件 |
(三) 过渡性保障措施的歧视性适用问题 |
五、《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紧急保障措施 |
第五章 中国保障措施立法和实践 |
一、中国实施的保障措施 |
(一) 立法概况 |
(二) 评析及完善建议 |
二、中国在WTO中有关保障措施的特殊承诺 |
(一) “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 |
(二) 针对中国纺织品的保障措施条款(即“242条款”) |
三、中国主要WTO贸易伙伴针对我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一) 美国增加“421条款” |
(二) 欧盟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 |
(三) 其他国家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 |
四、我国在保障措施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 中国作为保障措施的实施方应注意的问题 |
(二) 中国作为保障措施的被实施方应注意的问题 |
五、关于我国如何更好地利用保障措施制度的建议 |
(一) 近期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摩擦分析 |
(二) 研究规则,完善立法,应对挑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WTO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GATT 框架下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 |
第一节 《1947 年关贸总协定》与“市场扰乱”概念的确立 |
一、市场扰乱-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基石 |
二、有关“市场扰乱”概念的评价 |
第二节 《短期安排》关于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 |
一、《短期安排》的产生 |
二、《短期安排》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规定 |
第三节 《长期安排》关于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 |
一、《长期安排》的产生 |
二、《长期安排》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规定 |
第四节 《多种纤维协定》关于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 |
一、《多种纤维协定》的产生 |
二、《多种纤维协定》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规定 |
第二章 WTO 框架下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 |
第一节 乌拉圭回合谈判与《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
一、乌拉圭回合有关《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谈判 |
二、《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关于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的内容规定 |
三、《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的评论 |
第二节 WTO 框架内其他与纺织品贸易有关的保障措施 |
一、关贸总协定第19 条 |
二、《保障措施协定》 |
第三节 GATT 及WTO 框架下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发展的评价 |
第三章 对中国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入世进程中有关纺织品的谈判 |
第二节 对《工作组报告》第242 段规定的法律分析 |
一、分析的原则 |
二、需要明确的问题 |
三、《工作组报告》第242 段实体规定的分析 |
四、《工作组报告》第242 段程序规定的分析 |
第三节 结合实例的分析-以“袜子特保案”为例 |
一、“袜子特保案”案情 |
二、结合“袜子特保案”的法律分析 |
第四节 中国纺织品贸易可能遭遇的其他限制措施 |
一、《工作组报告》第242 段规定与《入世议定书》第16 条之讨论 |
二、回归关贸总协定后纺织品贸易可能遭受的限制一览表 |
第五节 中国纺织品特保措施法律分析小结 |
第四章 欧美对中国纺织品特保措施立法的分析 |
第一节 需要澄清的前提 |
第二节 欧盟对中国纺织品特保措施立法的法律分析 |
一、欧盟纺织品特保法规的内容规定 |
二、欧盟纺织品特保法规实体部分的法律分析 |
三、欧盟纺织品特保法规程序部分的分析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特保措施立法的分析 |
一、美国纺织品保障措施立法背景 |
二、《关于受理公众对中国进口采取纺织品和服装保障措施申请的程序》的内容规定 |
三、《关于受理公众对中国进口采取纺织品和服装保障措施申请的程序》的法律分析 |
第四节 欧美纺织品特保措施立法分析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应对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对策 |
第一节 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政治经济因素 |
第二节 中国应对纺织品特保措施的不足-以“袜子特保案”为例 |
第三节 中国应对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的策略与措施 |
一、法律调整策略与措施 |
二、经济调整策略与措施 |
三、政治调整策略与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论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部分 “特保”机制的来源与演变 |
一、针对日本和东欧国家的“特保” |
二、多边纺织品和服装领域的“特保” |
三、中国入世前美国“特保”立法 |
四、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的出笼 |
第二部分 针对中国的“特保”制度概述 |
一、对一般产品的“特保”制度 |
(一) 实施“特保”的实体要件 |
(二) 实施“特保”的程序要件 |
(三) “特保”的具体实施 |
(四) “特保”的救济 |
二、纺织品“特保”制度 |
(一) 纺织品“特保”的实体要件 |
(二) 纺织品“特保”的程序要件 |
三、“特保”制度与保障措施制度的关系 |
(一) “特保”制度与保障措施制度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
(二) 保障措施制度是“特保”的解释依据和参考 |
第三部分 美国针对中国的“特保”立法和评析 |
一、美国421~423 条款 |
(一) 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特保”措施的实体条件 |
(二) 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特保”措施的程序条件 |
(三) 美国对中国产品“特保”措施的具体实施 |
(四) 美国针对中国“特保”立法评析 |
二、美国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保”立法 |
三、美国针对中国产品的“特保”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 |
(一) “特保”案件审理的基本依据 |
(二) 关于进口剧增的范围 |
(三) 关于实质性损害的判定 |
(四) 关于因果关系 |
第四部分 欧盟针对中国的“特保”立法和评析 |
一、欧盟第427/2003 号条例 |
(一) 欧盟对中国产品实施“特保”的实体条件 |
(二) 欧盟对中国产品实施“特保”的程序条件 |
(三) 欧盟“特保”措施的具体实施 |
(四) 欧盟针对中国”特保”立法的评析 |
二、欧盟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保”立法和评析 |
第五部分 中国应对美欧纺织品“特保”的对策分析 |
一、中国与美欧间纺织品“特保”争端始未 |
二、政治磋商的利弊分析 |
三、WTO 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的可行性分析 |
结论 |
主要参考书目 |
(8)WTO法律体制下的特殊保障措施及我国的相应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概论 |
(一) 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渊源 |
(二) 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涵义 |
(三) 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程序要件 |
(四) WTO法律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实质要件 |
二、WTO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特征及各类保障措施规则之比较 |
(一) WTO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基本特征 |
(二) WTO体制下特殊保障措施的特征比较 |
三、WTO特殊保障措施规则研究 |
(一) WTO特殊保障措施规则法理性探讨 |
(二) 《农产品协定》中的特别保障条款 |
(三)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中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条款研究 |
(四)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紧急保障措施条款研究 |
四、《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剖析 |
(一) 《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规定的要点 |
(二) 16条下的特殊保障措施与一般性保障措施的区别 |
(三) 基于“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WTO其他成员国针对中国的专门立法措施 |
(四) 《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的综合评述 |
(五) 我国对《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应采取的对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章 保障措施制度概述 |
第一节 保障措施的历史沿革 |
一、保障措施的来源 |
二、GATT保障措施条款的基本内容 |
三、GATT保障措施条款的援用情况及产生的问题 |
四、WTO保障措施制度的产生 |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制度及其援用情况 |
一、WTO保障措施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WTO成员援用保障措施的情况 |
第二章 入世文件中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 |
第一节 特别保障措施的产生 |
第二节 特别保障措施的基本内容 |
一、针对中国一般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 |
二、针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 |
三、两种特别保障措施的关系 |
第三节 特别保障措施的特征 |
一、适用期的过渡性 |
二、适用对象的选择性 |
三、启动要件的多样性 |
四、实施要件的模糊性 |
五、适用的单向性 |
六、利益的不平衡性 |
第三章 主要贸易国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第一节 发达国家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一、美国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二、欧盟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三、日本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一、韩国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二、印度特别保障措施立法 |
第四章 特别保障措施的援用情况分析 |
第一节 特别保障措施的援用情况 |
一、WTO成员发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的情况 |
二、WTO成员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简要过程 |
第二节 特别保障措施案例分析 |
一、特别保障措施案件申请理由及其非正当性分析 |
二、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五章 特别保障措施适用中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特别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的关系 |
一、欧盟柑橘案引发的疑问 |
二、特别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分别独立适用 |
第二节 关键概念的解释依据 |
一、援用美国国内法的规定 |
二、借鉴其他多边协定的规定 |
第三节 实施程序的制定权 |
一、特别保障措施具体实施程序由各WTO成员立法确定 |
二、制定权“下放”对中国不利 |
第四节“特定产品”的范围 |
一、除纺织品外的任何产品 |
二、特定时期、特定范围的产品 |
第五节 中国《保障措施条例》第31条“非歧视”规定的含义 |
一、WTO成员对第31条中“非歧视”含义的疑问 |
二、“非歧视”有期间限定 |
第六章 特别保障措施的影响与对策 |
第一节 特别保障措施对中国产生的影响 |
一、特别保障措施产生的负面影响 |
二、特别保障措施产生的正面效应 |
第二节 特别保障措施对策探讨 |
一、加快市场经济建设与加强政府磋商 |
二、做好预防工作以减少特别保障措施的提起机率 |
三、采取积极的应诉战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利用WTO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利益(论文参考文献)
- [1]WTO体系下我国应对特殊保障措施对策研究[D]. 何淼.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1(05)
- [2]“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条款”中“市场扰乱”的判断标准[A]. 白巴根. 《WTO法与中国论坛》文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论文集(六), 2007
- [3]WTO框架下的特别保障措施制度比较研究 ——以针对中国产品之特保机制为中心[D]. 李娟. 华东政法学院, 2006(06)
- [4]试论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要求及我国的对策[D]. 毕欢. 外交学院, 2006(09)
- [5]WTO保障措施研究 ——兼论中国保障措施的立法与实践[D]. 杜莉. 郑州大学, 2006(12)
- [6]WTO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研究[D]. 孙育华. 华东政法学院, 2006(05)
- [7]论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条款[D]. 何臣君.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1)
- [8]WTO法律体制下的特殊保障措施及我国的相应对策研究[D]. 车婧. 山东大学, 2006(12)
- [9]WTO法律框架下中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研究[J]. 黄东黎.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05(04)
- [10]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制度研究[D]. 何小芳. 华侨大学, 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