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员增效的难点何在(论文文献综述)
施金晶[1](2020)在《大额持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在我国对应的法律文本是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1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中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当然,规范大额持股行为的相关制度还包括一般信息披露规定、法律责任章节的相关规定等。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大额持股”指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及其后“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与此同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规定了通过其他方式持股达到或超过5%及其后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大额持股行为应当履行的义务。简言之,大额持股描述的是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持股达到5%及通过其他方式持股达到或超过5%,以及5%以后股权的持续变动达到法定比例。2014年底这一轮敌意收购及险资“举牌”2上市公司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其中一大重点内容就是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因短视主义之故,投资者购入大宗股份常被视为敌意收购且受到上市公司乃至学者与监管者的厌恶与指责,收紧大额持股披露规则的呼声随即成为学界与舆论热点,且在《证券法》的修订中得以体现。但是,关于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功能利弊及其监管立场并未达成理论及实务共识,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主体、披露时限、披露内容等具体制度设计,慢走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及与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关系等,仍需系统研究,深入分析。本文正是在借鉴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证券监管工作实践积累的经验和思考,试图对大额持股监管相关制度的法律逻辑、规范主体、披露时限、披露内容、慢走规则和法律责任进行系统研究,以期为理论研究和执法实践提供一定的支持。大额持股权益披露制度起源于美国1968年的《威廉姆斯法案》1,后全世界主要国家的资本市场予以借鉴、发展,形成了自身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我国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在权益披露制度外,还发展了与权益披露紧密相关的交易限制规则,也就是俗称的“慢走规则”。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证券法》规定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包括大额持股权益披露制度,以及“慢走规则”,本文将两者统称为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及要约收购制度,作为相关制度在文章中有所涉及,但不是本文要重点讨论的制度。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发布,并于2020年3月1日生效。新《证券法》对大额持股监管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包括披露时点及法律责任。然而,为何进行这样的制度修改,是否合理?法律修改前,关于大额持股监管的争议,是否因本次修改尘埃落定?未解决的争议问题,在今后的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在新的规则刚刚发布的情况下,如何解释和执行规则,以达到立法目的和监管目标?为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对大额持股监管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梳理。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分析大额持股监管的法理逻辑。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大额持股监管的基本架构,论述大额持股的内涵及外延,大额持股监管在上市公司收购监管中的位置。第二,分析大额持股监管的思想源流,证券市场的内在本质决定了其发挥功能的方式与证券交易有关,尤其是大额证券交易;证券市场的内在缺陷决定了证券监管的必然性,大额持股监管属于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且有其独特的权益披露价值。第三,大额持股监管的制度价值,也就是大额持股监管的必要性,主要包括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市场秩序三个方面。第四,分析大额持股监管的冲突平衡。大额持股监管应坚持科学、适度原则;监管方法和措施应遵循体系化要求,同时要避免陷入过度披露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之中。第二章分析大额持股的监管对象。从信息披露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对象一般为掌握内部信息的人士。然而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监管制度设置的监管对象并未设置为上市公司或其董事会等内部人士,而是将大额持股人(本文将其界定为“权益拥有人”)设置为义务和责任的主体。本章对投资者、持股人、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历史上出现的名词进行了分析,指出权益拥有人概念的出处、产生原因、概念及构成要件,从而清晰界定大额持股制度的监管对象;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特殊权益拥有人及其拥有权益的认定标准。第三章将大额持股视为一种状态,对其进行信息披露的监管研究。也就是说,只要持股达到法定的比例,即使不做任何其他行为,也应当进行信息披露。根据证券监管的理论,信息披露监管的关键问题在于:披露什么,何时披露。这是信息披露中最为关键的两大问题。关于内容,境内权益变动披露并非像部分观点所认为的仅以持股比例来区分简式与详式,而是设计了一套以持股比例为主,以控制权为辅的区分逻辑。这套逻辑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基本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跟成熟市场的规则相比,权益变动报告内容方面的主要问题在于,未规定豁免披露情形及简化披露情形。本文建议参考境外市场作法,结合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监管现状,未来考虑制定相关的豁免或简化披露规则。关于时限,首先,大额持股的初始信息披露比例设定为5%,是因为5%的股东为公司的重要股东,5%存在于《公司法》及《证券法》上的诸多制度。其次,本次《证券法》修改将持续变动信息披露比例由5%调整为1%。这项修改存在较大争议,理论界及实务界并未达成共识。之所以最终作此修改,还是对此前诸多敌意收购的回应,在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受限的情况下,为了阻止敌意收购,进行的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均衡。再次,1%、5%的变动比例宜采取“刻度说”,也就是1%、5%的倍数。一方面5%的倍数10%、30%、50%、75%等具有《公司法》上的重要意义,在此时披露更符合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1%的倍数可以减轻权益拥有人理解规则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减少违法行为,同时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最后,境内的大额持股信息时限设计并不像美国等那样,与持股主体、持股目的等相关。关于持股目的,鉴于主观意图难以界定,信息披露的时限不区分持股意图是符合当前情况;关于持股主体,建议未来能够根据《证券法》的授权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情况,适当放宽部分主体的披露时限要求。第四章将大额持股定位为一种行为,对其进行交易行为的监管。我国的大额持股监管,不仅包括对持股状态的信息披露监管,还包括对大额持股后持股人的交易行为限制。也就是说,我国境内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不只是信息披露制度,还套着一定时间内不得交易的限制制度。这是我国大额持股监管制度与主要成熟资本市场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最大差异。对大额持股交易的限制规则,其实有三类:第一是5%以上股东的短线交易问题;第二是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制定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主体适用的减持新股问题。这两类问题虽然也属于大额持股的交易限制,关于短线交易、转售规则等,不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本文关于大额持股交易监管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第三类,即:《证券法》第63条规定的慢走规则。在制定之初,慢走规则担负着保护信息公平,预防市场操纵等使命。但随着信息传播的快捷化,慢走规则利弊力量对比在发生变化。目前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敌意收购,仍然保留这该制度。但需要考虑新增的5%以上股东每1%次日披露制度与慢走规则的叠加效应。这两项制度选择一项即可实现相应的立法目标,制度的叠加将会导致慢走规则的负面效应更加突出,妨碍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市场的形成,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公司治理。第五章主要分析违反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实现。法律作用的机理决定了,有责任才真正有权利。违反权益披露规则及违反慢走规则的证券交易行为(以下简称违规交易行为)的行为性质及法律责任。第一,关于行为性质,权益披露违规行为属于虚假陈述,但紧随其后的违规交易行为不适用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则。虽然大额持股信息属于内幕信息,但违规交易行为属于《证券法》第53条第2款中所讲的“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的情形,不应当适用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对于违规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按照虚假陈述处理。第二,行政责任是当前能够规范违规交易行为的主要责任形式。能够追究民事责任的虚假陈述通常为“诱多型虚假陈述”,而违规交易行为一般属于“诱空型虚假陈述”,很难追究民事责任;而违规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仍存在争议;因此,行政责任是威慑违规行为的主要方式。本章主要分析论述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行政责任,对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属于本文的重点研究对象。对于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的简要论述,主要目的在于将行政责任置于责任体系中进行分析,从而体系化地认知大额持股监管的行政责任及其适当性。当前境内相关的行政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限制表决权等。该处的责令改正,指的是完成信息披露义务,并不包括限制表决权,也不能扩展出责令限期卖出、没收违法所得等责任形式。
周建超[2](2020)在《媒体报道框架与东北形象的变迁 ——《人民日报》对东北地区报道的历时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主要从区域形象的媒介呈现角度出发,通过探究建国后《人民日报》对东北报道的叙述,分析其呈现出的具体形象。研究按照时间顺序展开,借助不同历史时段重大的经济政治事件,勾勒出东北形象的变迁。对《人民日报》东北报道的具体材料进行框架分析,并结合区域媒介形象的相关理论分析其媒介形象呈现的内在动因。本研究的重点有两个,其一是描述东北形象的具体呈现,二是这种形象得以形成的经济政治因素,这同时也是本研究论述的核心内容。在研究的最后一部分,通过分析东北形象的历史共性及现状,探讨当下东北形象的形成,并对其中呈现的问题做出思考和总结。东北是一片具有丰富内涵的人文地理区域,“铁人精神”和“大国重器”都诞生于此,在70年的风雨历程中,东北经历过辉煌的过往也饱受转型的阵痛。在具体的媒介呈现上,东北主要以三种面貌呈现:建国初期斗志昂扬、火热建设的东北(1949—1965),上世纪末积重难返、转型艰难的东北(1978—2002),新世纪以来逐渐边缘、弱势的东北(2003—2019)。这三种面貌在《人民日报》中对应着三种报道框架,分别是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下的“宣扬框架”,转型阵痛下的“问题与策略框架”,以及新世纪以来的“边缘框架”。东北形象的面貌和东北报道的框架同当时的政治经济决策密不可分,“宣扬框架”下的东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线,是国家工业投资的重点区域,媒体的报道量甚至能与首都北京持平,塑造的形象也是丰富且正面的。“问题与策略框架”下的东北则饱受经济发展落后,文体教育、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报道无法扭转负面经济报道的颓势,“落后”成为当时东北形象的标签。“边缘框架”与国家出台振兴东北的政策相关,国家政策的扶持会提升一个地区的形象,东北地区在媒体关注上确实受益于振兴政策,但是也形成媒体关注与振兴政策关联的窘境。简单来说,国家出台振兴政策,东北获得媒体关注;国家不出台政策,东北就被媒体忽视。即使在不是振兴政策出台的相关年份,《人民日报》的东北报道也大多与振兴相关。东北自身获取媒体资源的能力薄弱,缺乏媒体关注东北日益边缘化的现象即是“边缘框架”。由于东北形象中经济形象占有突出地位,想要扭转东北形象的弱势一是要加强经济建设,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二是树立主动传播意识、主动发声,改进传播观念,将东北各地方形象的有益成分都纳入到东北形象的旗帜下,打出东北传播的组合拳。
刘松丽[3](2019)在《LT公司经济性裁员研究 ——基于组织变革理论视角》文中指出随着企业变革在世界范围内的逐渐兴起,经济性裁员已经成为全球性议题,亦是当下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国内经济性裁员晚于发达国家,相关制度需要完善,所以企业经济性裁员衍生的问题尤为明显。立足于组织行为学视角分析,经济性裁员是组织变革的范畴之一。本文运用组织变革相关理论,分别分析了经济性裁员三个阶段的行为,对于现实有积极作用。文章写作之初,笔者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涉及经济性裁员、组织变革四个要素、变革阻力与员工变革反应等。然后结合组织变革相关理论模型,包括西方经典变革模型-科特的八阶段模型,以及组织变革的员工变革反应模型,构建了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就医”模型,模型整体以沟通为工具,将识别、化解裁员的阻力为前提,以实现企业变革远景的最终目标,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裁员带来的不利影响。文章接下来基于“就医”模型结合问卷调查,运用变革视角对LT公司2016年的经济性裁员事件进行剖析,利用“就医”模型及问卷调研结果对LT公司在此次在裁员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最后,文章提出了基于“就医”模型,LT公司在未来进行经济性裁员活动时的实施建议。LT公司在诊断阶段首先应进行企业裁员必要性调研,并将企业和行业经营状况信息与员工进行沟通以建立情感共鸣,以此让员工产生危机意识,尽可能的采取其它变革方法以替代裁员方案,同时了解法制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收集行业内针对经济性裁员采取的普遍做法;在开方阶段,通过员工调查构建变革愿景,制定合理合法的裁员方案,并关注员工变革反应和员工识别评价,通过员工访谈识别裁员阻力;治疗阶段需特别重视员工参与和沟通,同时企业需做到裁员程序公平公正,与被裁减员工沟通时因地制宜,采取不同谈判方式;模型的疗效检验阶段也是裁员变革成果的检验阶段,变革后企业应搭建新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将变革新形成的组织氛围植入企业文化,同时还需加强裁员后的危机防范和裁员幸存者心理疏导,以巩固裁员成效。
邓少君[4](2016)在《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文中提出社会治理是人类追求政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工具理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是世界各国通向现代化之路的必然选择。中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期,同时也全面进入风险社会。改革开放使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但是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治理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当下的中国面临社会矛盾多发、社会治安复杂、风险隐患凸显、社群融合困难等突出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也相应地面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管控社会风险等三大基本任务,迫切需要在依法治国视域下,构建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首次指出,人类已进入全新的社会形态即“风险社会”时代。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并发生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也使中国同样迈进风险社会,并同时具有前现代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矛盾共生的“断裂的社会”特征。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当今中国高发多发的基层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权益基础上的民间性冲突和社会性对立。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矛盾风险类型,在类型特征上,可以从对抗性质、所涉主体、适用法律、对象规模、时代背景、主题归属等多重同角度,厘清各类矛盾纠纷的基本属性;在宏观表象上,可以归结为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强度烈度扩张、社会燃点降低等特征;在发展态势上,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面临涉农纠纷量大面广、涉土纠纷对抗激烈、劳资纠纷高发多发、医患纠纷日渐严峻、金融纠纷破坏力强、环保纠纷成为焦点、群体纠纷组织化更加明显的发展趋势。探寻中国社会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的风险源头并非易事。在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人们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与落后的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越发明显。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纠纷“井喷”的源头性归因,可以从经济、社会、行政、司法、教育、党建等多个层面寻找症结所在,可以归结为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政府结构膨胀与管理服务缺失、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基层组织涣散与先锋作用迷失等六个方面的基本缘由,当然每个层面的不同病灶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复合叠加、甚至互为因果,均会不断诱发、催化出新的社会矛盾。这样更多地从批判的角度对社会风险来源进行比较系统而又一定深度的剖析,对于建立完善中国社会转型期基层矛盾治理格局应该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面对社会矛盾纠纷的不同表征与多元起因,广东的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无疑做了积极而富于价值的风险调控探索实践。如建立了以行政为主导的制度化路径,通过着重顶层设计、明确责任主体、构建联调机制、改革信访机制等措施,使以国家行政力量为代表的国家治权主导的矛盾解决机制成为一种基础性保障;拓展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化路径,提出了坚定人民调解发展方向、拓展人民调解职责内涵、创新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的思路,特别在如医患纠纷、交通纠纷、环保纠纷等社会矛盾风险热点领域,大力推进和发展第三方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的治理思路显得更富创新意义;创设了以诉前联调为机制的法治化路径,矛盾纠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在法院正式立案前,以法院为主导,法院与各行政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协调联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究了以复合治理为基本框架的多元化路径,通过厘清各种解纷方式的主体与特性、关系定位与路径选择、探索经验与现实困惑,对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和网络结构做了具有一定前瞻意义的探讨,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国执政党一直在探求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综合治理,到中共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相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无疑适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同阶段的治理需求。然而,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尽管历经多次改革,最终都是陷入了一种不良循环,特别是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镇街治理机构,由于强调与县级以上各职能部门的条条对接、垂直管理,反而造成基层治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在这样的国情下,广东省创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战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理顺治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凝聚了基层治理正能量,产生了1+1>2的治理效果。从广东经验中可以得到创新基层社会矛盾风险治理的五点启迪: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强化“以人为本”价值观、推进“利民便民”服务观、践行“依法治理”法治观;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盘活政府资源存量、优化镇街资源配置,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实现“官民共治共享”;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建立以县区为龙头、以镇街为支撑、以村居为基础、以网格为细胞的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推进指挥协调扁平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治理手段信息化、治理方式多样化;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强化综治政策工具、完善考评问责体系。这些思路和建议,体现了现代社会风险防控与治理的发展理念,对各地深化基层矛盾治理具有一定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李雪梦[5](2015)在《国有单位制工厂社区文化变迁 ——以洛阳T厂生活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的工业化是以计划经济为背景,以单位制为主要组织形式拉开帷幕的。在国有大型工厂的厂区内,举国体制集中全国优质资源,造就了公共空间、人群、制度基础,一种特有的群体意识呼之欲出。以T厂为例,经过六十年的发展,生活区中早已形成以及存在着某种特有的社区文化,笔者将其称为“单位制工厂社区文化”。诚然,这类文化广泛存在于改革开放前的单位制社区中,但是T厂生活区的社区文化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源于它的国有工厂属性、规模,以及在新中国工业化历史中的非凡意义。那么这种文化到底是什么?六十年来经历了怎样的变化?究竟有哪几种力量影响着社区文化的再造与变迁?本文意在使用变迁的视角,将改革开放和国企改制作为背景,对上述问题进行深描与分析。笔者运用个案访谈的方式,以洛阳T厂生活区内的居民为重点访谈对象,其他工厂工人为辅助访谈对象。从生活世界出发,解读经济改革对工厂社区及工人生活的影响;但前人有关研究不同的是,笔者并不急于将个人的生活与国家的政策直接联系在一起,而是更着墨于中观层面,即社区和社区感的形成和变化。具体说来,笔者先描述了整个市场化在工厂和工厂社区里发生的过程,包括主辅分离引起的社区内福利设施的消解,以及减员增效带来的居民结构的贫困化,进而关照个体生活和主体意识的微观变化。本文的基本观点,认为单位制国有工厂社区的形成,不论是从地域建设还是心灵共同体形成方面来看,都是由国家政策直接塑造的,是自上而下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过程并没有因为国家的计划的后撤而完全停止:一方面限制介入型工厂企业作为国家政策的代言人,继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单位制变为了非正式制度,使社区居民的思想和行为产生路径依赖。研究得出,改革开放之前形成的社区共同意识分为三部分,一是先于社区存在的国家层面的超大共同体意识,即“一切跟党走”、“不计个人得失,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二是高福利社区生活塑造的“高人一等,,的工人阶层(包括工人和工人家属)的优越感,其背后也是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三是在工厂工作关系之上,形成的地缘、亲缘、血缘关系,即亲疏内外有别的“家庭”观念。简而言之,自下而上的社区感形成的每一步,都深深镌刻着自上而下的各类国家干预的痕迹。国家对工厂社区(包括地理和心灵共同体)自上而下的形塑过程在经济改革和企业转型期表现得尤为明显。与形成时的路径相类似,共同体意识的消解和重塑过程也分为几个部分:一是宏观层面超大共同体意识的重构,源于国家发展方向的转变;二是工人优越感的丧失,源于国家扶持的丧失和工厂的盈利压力;三是家庭层面的社会关系冲破工厂限制,源于企业改制对个体生活的影响。单位制工厂社区中“我们”感的消失,实质上是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建立到变革的心理对应物。如果说在社区成员间还残存些许的“我们”感,那么也是对于过去生活的怀念。简而言之,从前社区的共同意志是对国家工业化的认同,而现在则是将工厂和工厂社区作为国家工业化的象征,对其象征意义的认同。最后,本文关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人,将人和人的主体意识变化作为考察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访谈,笔者确实发现了“老旧社区”中的星星之火:单位制工厂社区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死气沉沉的社区,而是动态的,成员互动密切的社区。但由于社区治理的主体依旧是政府和工厂企业,社会自发的力量相对弱小也只能担当联络配合的角色。再加上创造和培养热心人的体制由于时代的变迁渐隐渐弱,老一代的民意领袖老去,在国家喊出“保护工业遗产的时候”,中国第一代工人的魂魄也渐行渐远。如何留住中国特有的红色年代的奉献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应该深思的。
丁福兴[6](2014)在《中国大学“行政化”的多重归因及其治理路径》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大学的“行政化”及“去行政化”问题,在上世纪80、90年代即已被学界以“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提出讨论。自2009年“钱学森之问”提出以后,经过2010年“两会”的热议,这一问题逐渐转变为一个公共话题。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表明大学“去行政化”改革业已成为一种国家意志和公共行政语境。大学“去行政化”问题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应当提倡以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学科为中心的知识产生方式。本研究尝试构建一个利益中心视角下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解释的复合框架,首先梳理总结中国大学“行政化”现象的特征与危害,对若干命题进行价值论辩,然后着重对中国大学“行政化”现象进行多重归因分析,最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其治理路径问题。中国大学“去行政化”是一个“时代命题”,具有过渡性,不应当因为某些歧见就简单地将其定性为“伪命题”。“行政化”和“去行政化”内涵比较丰富而含混,对其逐步厘清尚需时日和进一步的价值论辩。大学“行政化”的最根本特征是行政管理权的泛化和异化。大学“行政化”乱象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对大学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即外部“行政化”问题,二是大学组织管理中的“行政化”倾向即内部“行政化”问题。中国高等教育的“行政化”,从府学关系上讲,是知识的合法化问题,是过度政治化问题;从大学内部管理机制上讲,是在多种因素作用下的组织结构“同形”问题。大学外部“行政化”的最大弊端就是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受到了极大的干预、控制与征用,既容易滋长不正之风,也不利于教育家办学。大学内部“行政化”的弊端则突出表现在侵蚀大学的核心价值,引发学术腐败并最终导致大学的异质化等方面。中国大学的“行政化”并非一日之疾,而是一个“问题集合体”,需要从多维视角对其进行归因分析。制度变迁理论可以从“合法性机制”解释中国大学“行政化”的动因。高等教育存在的意义既有“认识论”哲学基础,也有“政治论”基础。现代化进程促使大学从昔日的学术“象牙塔”演变成今天的社会“服务站”,“国家的需要”是大学为追求合法化而刻意改变知识生产的逻辑与路线的外在驱动力。近代中国大学的兴办肩负着富国强兵和民族振兴的历史重任,一开始就被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其政治意义远远超出了学术意义。其后,中国的近现代大学又经历了狂飙突进的民族解放运动和历次政治风暴的洗礼,始终处于政治与行政的深刻影响之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院系调整运动使得大学的自治权被严格收束并让渡到国家手中,“政治论”逻辑对“认识论”逻辑的凌驾,使得中国大学的发展被设置了“行政化”的路径依赖。之后,高校领导体制虽然历经多次变迁,却始终摆脱不了“行政化”的阴影,一元化管理的色彩十分浓重。中国大学的“行政化”还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大学迫于各种制度性压力,在确立自身合法性地位的过程中受到“强制性同形”、“模仿性同形”和“规范性同形”等制度同形机制的作用,而一步步加深了“行政化”程度。此外,单位制度对中国大学“行政化”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权力互动是解释中国大学“行政化”动因的另一个基本视角。从宏观上看,协调高等教育系统的决定性权力主要有国家权力、学术权威和市场三种,并构成一个“三角协调”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政府作为“上帝之手”调控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市场力量绝大多数时候都处于“遮蔽状态”,至今依然式微;而在府学权力关系之间,政府通过对人事权和财产权的掌控,形成了一个“完全依赖性结构”,迫使大学就范。从微观上看,大学内部本应存在一个强制性权力-奖赏性权力-规范性权力的连续谱,但强制性权力——行政权力往往更具具有强势。权力与权利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由于权利对权力仅仅具有软约束性,加上行政权力的扩张本性,导致学术权力不足以形成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衡。在权力制衡问题的思考上,必须从过去一元化社会结构条件下的统治和管理的视野中跳出来,克服“非此即彼”的极点式思维定势,防止大学治理过程中再度出现权力的“单一中心化”倾向。利益分析视域下的大学“行政化”归因则运用“效率机制”以及“交易范式”来解释组织的结构与变迁。利益是权力的原动力,也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从“比较利益人”假设出发,可以有效地解释大学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的机制。在中国的社会依赖性结构中,主要存在着两个依赖环节,即单位组织对国家的依赖和个人对单位组织的依赖,其核心内容都是利益的依赖。单位组织兼具政权的性质和经济的性质,将经济控制力和国家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国家对单位组织的统治、单位组织对个人的统治。大学“行政化”过程中的利益交换范式可以概括为“服从-资源”范式和“赞同-资源”范式,这两种交换范式都有助于巩固和强化权力的合法性,因而加深大学的“行政化”程度。行政与学术的“权力同谋”等学术腐败现象正是权力主体为追求“超常收益”,通过利益交换范式来实现的。探究制度变迁的根源还离不开对文化的考量,因为文化“植入”的内化作用对人的行为具有持久而有效的先验性影响。“松散耦合”的组织特性以及自身使命,使得大学组织的内生型文化主要包括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人文精神三大传统。但在“政治论”哲学支配下,大学组织又被“植入”了许多外来的文化元素,例如“纪律”和“责任”。大学既是文化传播的地方,又是文化冲突的地方。现代大学中存在着的学术与行政两个系统蕴含着两种逻辑,形成了两种不同价值取向的文化,从而产生了文化之间的张力与冲突。中国在数千年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超稳态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大一统”的高度集权思想、学在官府的政教合一思想、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等,都产生了极强的“同化”作用,导致“行政化”的官僚文化在高等教育场域内畅行无阻。此外,人的现代化不足与大学“行政化”也有着直接的关系。中国的知识分子历来有尊官、畏官的思想,这些思想对大学的“行政化”也产生了若干内驱力。中国大学的“去行政化”这一与时俱进的改革举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应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从府学关系的调整来看,可以采取“传导性巨变”策略,实现“政府推进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改革的指导思想应当是实行网络治理模式,把与高等教育相关的利益主体视为相互博弈的行动者,大家相互依赖、相互冲突、相互妥协、协调一致,在博弈中实现均衡,在冲突中实现整合。政府的责任与担当对改革的成败至关重要。从大学内部的管理体制重塑来看,构建服务型管理范式是切实可行的路径选择。应将“服务行政”的理念引入到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以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导向,通过民主协商机制达成合作共治的目的,为全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中国大学的“去行政化”改革虽然具有逻辑合理性,但却并非水到渠成,而是面临诸多障碍与挑战。外部制度环境的先天性不足以及内部草根性变革主体力量的后发弱势,决定了这一变革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因此,这一既需要上级部门的发起与推动,也需要社会的认同与配合,更需要大学本身的自觉与努力。
罗湘衡[7](2014)在《德国联邦制下府际财政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49年至1990年两德统一,西德联邦制历经“单一化”(1949-1969)和“合作化”(1969-1990)两个阶段,两个阶段都与德国“合作联邦主义”与“职能型联邦制”关系结构紧密相联。这一时期德国财政制度经历了1949年至1956年、1956年至1969年、1969年至1982年以及1982年至1990年的四个时段的调整,奠定了“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德国府际财政关系模式的基础。以发挥“初次分配”功能的分税制体系和扮演“二次分配”角色的政府间财政平衡体系为主轴,德国的财政制度沿着联邦制的发展轨迹渐进式地发展。“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府际财政关系在实质上是德国联邦制在其财政体制领域的一种“映射”,由联邦制的“政治纠缠”延伸为财政体制中的“财政纠缠”。具体体现为:执掌国家政权的联邦政府几乎垄断着100%的财政立法权,并通过占据五成以上全德财政资源的“相对财力优势”以确保对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统筹。作为“次国家级政府”的成员州则凭借联邦赋予的“行政中轴”的地位,享有共享税的征管权,由此在政府间财政平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德国财政体系中地位低下,不具有涉及财税领域之立法、决策权的能力。市县乡镇除享有比重较小的共享税之外,仅拥有少量地方专享税。德国基层政府的“财政无能”尴尬局面,与“政治纠缠”下市县、乡镇所承担的行政与执行功能相关联,其“权重”远远逊色于成员州。然而自两德统一以来,德国联邦制受到两德统一和欧洲一体化的“内外夹击”,德国朝野上下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背景下,2006年,由安格拉·默克尔任内阁总理的“黑红”大联合政府开启了旨在去“政治纠缠”和反“财政纠缠”的改革尝试。2009年,默克尔政府进而展开了聚焦于财政事务的联邦制改革。迄今为止,德国联邦制改革的成效并不显着,原因主要在于:首先,改革的“政治行动者”运用“政治纠缠”的方式去解决“政治纠缠”中的问题,在逻辑上陷入了悖论,使改革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其次,政治制度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呈现出较明显的“路径依赖效应”,既得利益集团据此借助德国联邦制网状的“多重否决点”,抵制相对激进的改革动议。再次,德国强大的“求同性政治文化”致使多元“政治行动者”均倾向于寻求共识,消磨差异。总之,德国政府间财政制度中所呈现的“财政纠缠”与德国联邦制的“政治纠缠”联系在一起,德国联邦制对其府际财政关系具有形塑作用。前者为后者奠定了权力关系和组织基础,明确和限定了后者的发展形态和政策抉择。反之,德国的府际财政关系对德国联邦制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前者适应于后者“共同决策”的运行机制,同时兼顾联邦政府、州以及市县乡镇等地方政府的需要。德国“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府际财政关系模式既有其优势,也存在相应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予以发展和完善。
周学东[8](2013)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文中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也是核心的改革,并且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始终。国企改革的进程,曲折而艰辛。有关国企改革的理论探索和争论也始终未停止过。在国企改革中,产权制度创新不单重要,且不可规避。它既是一个传统的经济学命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把国企产权改革路径选择作为研究对象。国企改革源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开放战略,而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定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国企改革最终将方向确立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产权改革的主要方式确立为股份制,这既是国企改革的最优路径,也是基于实践探索做出的最优选择。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最优路径研究发现,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产权,其效率存在很大的体制性差异。导致这一差异的根源在于,传统的国有企业隐藏着较高的“相对成本”;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或“政府”的附属物,其与企业职工通过“身份确认”,无形中建立了一种“隐性契约”,并由此承担无限责任。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因产权结构不同,与国有企业相比,“相对成本”较低,与企业职工也并无“隐性契约”。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成本也显着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这是股份制作为“最优选择”的产权理论基础。在改革工具选择上承包经营、兼并、关闭、破产、出售等均是重要选项,而政策性关闭破产这一工具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也发挥了无以替代的作用。依照这样的路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文中采用时序主成分分析法,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进行了案例分析,从一个侧面验证了上述结论。因此,从改革路径角度,运用产权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国企改革成效进行系统归纳和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基于上述思考,整个研究分为九章:第一章,概要介绍了本文使用的基本理论、概念,选题理由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提出国企改革应该继续深化,重点是施行“三次改革”——即功能性改革。第二章,分析了国企改革的动因和历史背景,认为改革是多因素引发的,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取向,必然要求对企业这一经济微观的基础进行适应性改革。第三章,系统梳理了1978年以来国企改革基本历程。从这一历程可以清晰发现,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是渐进的,是伴随着思想、理论的突破、创新,不断推进的探索的过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客观上将国有企业与市场、效率联系起来,决定了改革的路径选择。第四章,择要归纳了国企改革取得的成效。本章应用实证分析方法证明;这场持续30余年的改革是成功的,而且是巨大的成功。在上述基础上分析了:为什么国企改革,最终把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的方向,并将股份制作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式。在成效实证研究和改革方向、方式分析中,完成对“最优路径选择”这一重大问题的理论回答。第五、六两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在前述四章的基础上,这两章分别从“产权”和“效率”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会选择股份制这一主要的改革方式。这两章不仅对不同类型的产权的性质(即属性)进行分析,也对不同类型的产权及与其相对应的企业的“效率”进行分析和比较。这部分内容尝试引入“相对成本”这一概念,并设计出一套指标体系,用以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问题。这两章的研究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产权界定得越清晰,交易成本越低,产权效率相对越高。同时,在分析过程中,也解释了单一股东结构的私营企业无法成为企业主要组织形式的原因,即“管理半径”和“企业规模”之故。第七章,重点介评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和成效。本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国企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国有银行数量并不多,但占有的国有资产比重却可与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旗鼓相当;第二,国有银行采取的改革是建立在非金融类国企改革的基础之上的,两者的改革,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本章采用时序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进行了系统的实证分析。相对而言,对国有大型银行系统性的实证研究比较匮乏,因此,这章的案例研究具一定独创性。第八章,结合前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概括了作者有关国企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基本观点和政策建议。本研究既是作者对改革实践理论思考的结晶,也期望能为关注国企改革的同仁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黄嗣[9](2008)在《地方出版集团主业发展困境及应对策略》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出版业正处在重大变革和转型过程中,出版主业的发展受到严峻挑战。作为我国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出版集团如何认识当前的发展形势、分析自身的优劣势?出版主业的发展面临哪些重难点问题?应该如何应对?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试图为出版主业走出发展困境提供点滴参考。
文炳洲,牛振喜[10](2007)在《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与实践回顾——对28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反思》文中指出由于没有目标和时间表,28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成了“游击战”和“马拉松”。产权改革将国有企业改革引入“误区”;减员增效将国有企业改革引入“雷区”;健全治理结构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却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盲区”。本文认为,只有将“政企分离”作为突破口,在企业内部狠抓治理结构建设,在企业外部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才能使压力转化为动力,迫使国有企业改变经营方式,成长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减员增效的难点何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减员增效的难点何在(论文提纲范文)
(1)大额持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论题价值与学术综述 |
三、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法理逻辑 |
第一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基本结构 |
一、大额持股的内涵及外延 |
二、与大额持股相关的证券监管制度 |
第二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思想源流 |
一、证券市场的内在本质与监管哲学演变 |
二、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定位与思想谱系 |
第三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制度价值 |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
三、促进上市公司治理 |
第四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冲突平衡 |
一、大额持股监管的原则:比例原则 |
二、大额持股监管的方法:体系化 |
三、大额持股监管的陷阱:过度披露 |
第二章 大额持股监管对象的确定 |
第一节 权益拥有人 |
一、投资者、持股人 |
二、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
三、权益拥有人的来源 |
四、权益拥有人的界定 |
第二节 权益拥有人的构成要件 |
一、权益的认定 |
二、“拥有”的认定 |
三、一致行动人的认定 |
第三节 特殊权益拥有人的认定 |
一、特殊权益拥有人的含义 |
二、特殊权益拥有人拥有权益的认定 |
第三章 大额持股的静态监管:权益披露维度 |
第一节 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内容 |
一、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内容 |
二、境外主要成熟市场关于权益披露的内容设计 |
三、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内容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 |
第二节 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一、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二、美国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三、欧盟、英国等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四、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时限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 |
第四章 大额持股的动态监管:交易行为维度 |
第一节 慢走规则立法目的确定 |
一、慢走规则的起源及立法目的 |
二、慢走规则立法目的再辨析:充分信息下的行为理性 |
第二节 慢走规则的具体含义 |
一、初始持股比例5%的慢走规则 |
二、5%后持股变动比例每增减5%的慢走规则 |
第三节 违反慢走规则的交易行为有效性 |
一、交易行为无效论 |
二、交易行为效力待定论 |
三、交易行为有效论 |
第四节 慢走规则必要性的再思考 |
一、慢走规则的负面效应 |
二、慢走规则与变动1%即披露规则的叠加效应 |
第五章 大额持股监管的实现 |
第一节 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类型及性质 |
一、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类型 |
二、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行为性质 |
第二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主要实现路径:行政责任 |
一、责令改正 |
二、警告、罚款 |
三、限制表决权 |
四、存在争议的行政责任形式 |
五、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其他责任形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
后记 |
(2)媒体报道框架与东北形象的变迁 ——《人民日报》对东北地区报道的历时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问题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1.框架理论 |
2.媒介形象理论 |
3.区域媒介形象理论 |
4.关于区域媒介形象的研究范式 |
第三节 东北形象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重难点 |
1.研究方法 |
2.研究重难点 |
第二章 历史的回溯:东北形象的媒介呈现 |
第一节 《人民日报》报道中的东北形象 |
一、东北形象的历史呈现 |
二、东北报道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不同报道领域的东北形象 |
一、明显“盛衰二分”的经济形象 |
二、政策约束下的东北形象 |
三、报道分散的社会文化形象 |
第三节 东北形象的转变 |
第三章 媒体报道框架与东北形象的媒介建构 |
第一节 恢复与建设(1949—1965):“宣扬框架”下的东北 |
一、以“建设者”为特征的工业形象 |
二、富饶的农业生产形象 |
三、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样板的外事形象 |
第二节 政治风波(1966—1977):东北形象的削弱 |
第三节 积重难返(1978—1990):“问题框架”下的东北 |
一、负面经济形象出现 |
二、负面政府形象显现 |
三、以社会文化、农林生态报道充实东北形象 |
第四节 艰难转型(1991—2002):“问题”与“策略”框架下的东北形象的塑造 |
一、负面经济形象的固化 |
二、其他领域塑造正面形象的实践 |
第五节 振兴战略提出(2003—2019):“边缘框架”下的东北 |
一、东北报道与政策发布高度相关 |
二、东北形象传播力弱 |
第四章 东北形象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 |
第一节 70年来东北形象的共性 |
第二节 当下东北形象的处境 |
第三节 关于东北形象提升的思考 |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之处 |
三、研究不足之处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3)LT公司经济性裁员研究 ——基于组织变革理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理论综述 |
2.1 经济性裁员理论综述 |
2.1.1 裁员定义 |
2.1.2 裁员的类别 |
2.1.3 经济性裁员流程和方法 |
2.1.4 小结 |
2.2 影响经济性裁员的两大要素 |
2.2.1 经济性裁员中的阻力 |
2.2.2 经济性裁员中的沟通 |
2.3 组织变革理论综述 |
2.3.1 组织变革定义及类型 |
2.3.2 员工变革反应 |
2.3.3 变革阻力 |
2.4 小结 |
第三章 基于变革理论的经济性裁员模型构建 |
3.1 二个变革模型 |
3.1.1 科特变革模型 |
3.1.2 员工变革反应模型 |
3.2 创建经济性裁员模型——“就医”模型 |
3.2.1 经济性裁员诊断阶段 |
3.2.2 经济性裁员开方阶段 |
3.2.3 经济性裁员治疗阶段 |
3.2.4 经济性裁员疗效检验阶段 |
3.3 小结 |
第四章 LT公司经济性裁员分析 |
4.1 经济性裁员背景简介 |
4.2 基于“就医”模型的裁员问卷调查 |
4.2.1 调查过程描述 |
4.2.2 调查结果 |
4.3 小结 |
第五章 LT公司未来经济性裁员方案优化 |
5.1 “就医”诊断阶段 |
5.2 “就医”开方阶段 |
5.3 “就医”治疗阶段 |
5.3.1 LT公司裁员实施方案一 |
5.3.2 LT公司裁员实施方案二 |
5.3.3 小结 |
5.4 “就医”疗效检验阶段 |
5.5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留任者问卷调查表 |
(4)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一、中国执政党治国理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二、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三、中国基层矛盾治理需求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一、风险社会研究 |
二、基层矛盾治理 |
三、基层社会治理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式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风险社会理论 |
一、社会风险演变 |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社会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基本内涵 |
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三、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第三节 核心概念厘定 |
一、社会转型与风险社会 |
二、基层与基层矛盾 |
三、治理体制与治理机制 |
第三章 风险形式:基层矛盾表现特征 |
第一节 矛盾纠纷的基本类型 |
一、从矛盾性质划分 |
二、从所涉主体划分 |
三、从人员规模划分 |
四、从适用法律划分 |
第二节 基层矛盾的宏观表征 |
一、在数量上: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 |
二、在走向上: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 |
三、在主体上: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 |
四、在形态上: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 |
五、在强度上:矛盾张力扩大,社会燃点降低 |
第三节 基层矛盾的多发领域 |
一、涉农纠纷量大面广 |
二、涉土涉房矛盾对抗激烈 |
三、劳资纠纷高发多发 |
四、医患纠纷日渐严峻 |
五、金融纠纷破坏力强 |
六、环境纠纷成为焦点 |
七、群体纠纷组织化明显 |
第四章 风险来源:基层矛盾源头归因 |
第一节 经济转型: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 |
一、粗放型增长 |
二、城市化失序 |
三、房地产泡沫 |
第二节 社会分层: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 |
一、个体分化 |
二、群体分化 |
三、阶层分化 |
第三节 执政效率:政府结构膨胀与服务管理缺失 |
一、政府结构臃肿膨化 |
二、决策管理时有失控 |
三、基本公共服务滞后 |
四、维稳模式呆板僵化 |
第四节 司法实践: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 |
一、地方立法滞后 |
二、司法公正有失 |
三、基层法治薄弱 |
四、法治文化缺失 |
第五节 教育文化: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 |
一、教育扭曲失范 |
二、主体文化受侵 |
三、精神信仰丧失 |
第六节 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弱化与先锋作用淡化 |
一、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
二、基层党的领导干部蜕化 |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淡化 |
第五章 风险调控:基层矛盾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制度化路径:行政主导 |
一、着重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牵引 |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体制机制 |
三、构建联调机制,打造综治平台 |
四、改革信访机制,畅通诉求渠道 |
第二节 社会化路径:人民调解 |
一、坚定发展方向 |
二、拓展职责内涵 |
三、创新组织机制 |
第三节 法治化路径:诉前联调 |
一、诉前联调的出台背景 |
二、诉前联调的基本内涵 |
三、诉前联调的运行机制 |
四、诉前联调的司法效率 |
第四节 复合化路径:多元衔接 |
一、历史与现实:多元解纷机制价值判断 |
二、主体与特性:多元解纷方式辨析 |
三、定位与选择:多元解纷方式的关系 |
四、探索与困惑:来自广东的实践经验 |
五、讨论与结论: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 |
第六章 风险治理:基层矛盾治理创新 |
第一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 |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
二、践行“依法治理”的执政观 |
三、推进“利民便民”的服务观 |
第二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 |
一、党委政府领导:担当主体责任 |
二、国家治权主导:发挥职能作用 |
三、社会组织担当:激发自治活力 |
四、公民广泛参与:加快全民普法 |
第三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机制 |
一、镇街中心是支撑 |
二、村(居)工作站是基础 |
三、县级中心是龙头 |
第四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 |
一、指挥协调扁平化 |
二、社会治理精细化 |
三、治理手段信息化 |
四、治理方式多样化 |
第五节 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 |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
二、实施综治政策工具 |
三、建立考评问责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国有单位制工厂社区文化变迁 ——以洛阳T厂生活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1、洛阳作为重工业城市的历史沿革 |
2、涧西区作为工厂社区所在地 |
3、新中国早期单位制形成:国有工厂的发展与工厂社区的形成 |
4、经济改革和国有企业的改制 |
5、现代社区建设 |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
1、研究对象说明:T厂的兴建与六十年发展 |
2、研究问题的提出:工厂社区文化变迁 |
三、研究方法与实地调研经过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中国的工业化与单位制 |
1、工厂和工人研究的时代特征 |
2、工厂和工人研究的多种路径 |
二、社区研究 |
1、社区研究的经典理论回顾 |
2、中国的单位制社区研究 |
三、本文视角与创新之处 |
1、回归舒茨与新制度主义 |
2、全文脉络 |
第三章 开辟新天:T厂社区的兴建与发展 |
一、T厂社区的规划规模与福利设施建设 |
1、住房作为生活区基本设施 |
2、作为职工福利的生活配套设施 |
二、进驻工厂社区的人 |
1、居民来源与变化 |
2、居民结构与特点 |
3、工人居住地域的集中化和分房政策 |
三、工厂文化塑造与精神动力 |
1、高密度的集体学习 |
2、统一的生活情景与公共生活 |
3、集体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 |
第四章 院墙之内:单位制工厂社区文化的形成 |
一、公共生活之上的群体意识 |
1、饮食习惯 |
2、大厂普通话 |
3、婚姻观念 |
4、生育观念 |
二、思想统一和意识形态的塑造 |
1、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切跟党走 |
2、个人与工厂的关系:分配制度带来的依附关系 |
3、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的缺位 |
三、举国体制下生发的单位制工厂社区文化 |
第五章 时空变换:改制中社区福利设施的消解 |
一、生活空间的历时态改变 |
1、工厂主导的家属区福利安排 |
2、工厂自成一体的给养体系 |
二、企业改制作为社区空间变迁的背景与推动力 |
1、主辅分离和社区空间变化 |
2、昔日场所今何在 |
三、高福利生活的消解 |
1、居民曾享有的福利种类 |
2、内外之别与“硬”福利的消减 |
3、在职职工的福利保障 |
第六章 打破围墙:改制中居住面积的商品化 |
一、作为多重前提的住房改革 |
1、住房改革的基本政策 |
2、作为公积金补偿的房改房 |
二、工厂社区房屋的租赁与买卖 |
1、引起租赁与买卖的动因 |
2、房改房的卖家 |
3、房改房的买家 |
三、房产开发与住宅区环境变化 |
1、工厂对社区房地产资源的垄断 |
2、工厂社区的旧房改造与房地产开发 |
3、拆迁补偿的不公平问题 |
第七章 转型之殇:居民结构的历时态变化 |
一、职工结构的历时态变化 |
1、改革开放以前的职工来源 |
2、工二代与八十年代的大接班 |
二、国有企业改制与职工下岗分流 |
1、减员增效与“一刀切”政策 |
2、改革的深化和职工的多种分流方式 |
三、工资制度调整对居民结构的影响 |
1、差别工资和浮动工资制度 |
2、工资制度改革对居民结构的影响 |
第八章 星星之火:个体意识的兴起和社区感变化 |
一、社区里的公共生活 |
1、文艺骨干从何而来 |
2、文艺骨干今何在:小范围的闲暇活动 |
3、社区文化建设的推动力 |
二、社区居民主体意识的提升 |
1、社区互助中的居民自发 |
2、星星之火:碎片化的互助网络 |
三、工厂企业作为工厂社区建设的主要力量 |
1、不可燎原的星星之火:无力的个人 |
2、地方政府的尴尬处境 |
3、貌合神离的工人与工厂 |
第九章 魂归何处:日渐消亡的新中国工业遗产 |
一、国家行为:社区自上而下的形成过程 |
1、先于工厂社区存在的共同体意识 |
2、工人的优越感形成过程 |
3、“我们”感的改变与心灵共同体的消解 |
二、社区自下而上形成的可能性讨论 |
1、居民互动发生的场域 |
2、居民互动发生的个体间关系类型 |
3、国家对互动中的“我们”感的影响方式 |
三、讨论:作为“遗产”的工厂社区将魂归何处? |
1、行将远去的热心人和奉献精神 |
2、“造人”机制的消解和变化 |
3、魂归何处:无处安放的工厂社区共同体意识 |
参考文献 |
附录 受访者名单 |
后记 |
(6)中国大学“行政化”的多重归因及其治理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文献述评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综合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方案与分析框架 |
一、研究目标与内容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三、主要观点及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中国大学“行政化”现象概述 |
第一节 大学外部“行政化” |
一、大学外部“行政化”的实质 |
二、大学外部“行政化”的表现 |
三、大学外部“行政化”的典型实例 |
四、大学外部“行政化”的弊端 |
第二节 大学内部“行政化” |
一、大学内部“行政化”的实质 |
二、大学内部“行政化”的表现 |
三、大学内部“行政化”的弊端 |
第三节 大学去“行政化”研究中的若干命题论争 |
一、是“去行政化”,还是“去政治化” |
二、是“去行政化”,还是“去官僚化” |
三、是否应当去行政级别 |
四、是否应当去行政管理 |
第三章 制度变迁视域下的大学“行政化”归因 |
第一节 教育的合法化与府学关系 |
一、教育的合法化 |
二、合法化作用下的府学关系 |
第二节 大学治理结构范式的变迁历史 |
一、西方大学 |
二、中国大学 |
三、大学“行政化”制度变迁的启示 |
第三节 制度同形与当代大学的“行政化” |
一、制度同形理论概述 |
二、大学“行政化”的制度同形机制 |
三、单位制度对大学“行政化”的特殊影响 |
第四章 权力互动视域下的大学“行政化”归因 |
第一节 权力解释的适切性 |
一、权力与权利的概念 |
二、权力解释的适切性 |
三、高等教育场域中的权力关系 |
第二节 府学权力关系与互动 |
一、政府干预大学的动因与理据 |
二、政府干预大学的手段 |
三、政府干预大学的失当与弊端 |
第三节 大学内部的权力谱系 |
一、大学内部权力的划分及连续谱 |
二、大学校长的权力问题 |
三、大学内部的权力制衡 |
第五章 利益分析视域下的大学“行政化”归因 |
第一节 利益分析的内涵与预设 |
一、高等教育场域中主体的基本利益 |
二、利益分析的适切性 |
三、利益分析的理论预设 |
第二节 利益驱动对大学“行政化”的影响 |
一、利益驱动对大学外部“行政化”的影响 |
二、利益驱动对大学内部“行政化”的影响 |
三、大学组织成员的身份区分及其利益差异 |
第三节 大学“行政化”过程中的利益交换 |
一、权力效用的特殊性 |
二、大学“行政化”过程中的利益交换范式 |
三、利益交换范式下的权力同谋 |
第六章 文化传统视域下的大学“行政化”归因 |
第一节 大学文化及其影响因素 |
一、大学的组织特性及其文化特征 |
二、大学中两种文化的冲突 |
三、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征及其对大学“行政化”的影响 |
第二节 人的现代化不足与大学“行政化”的关系 |
一、人的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
二、知识分子的小农意识对大学“行政化”的影响 |
第三节 人治传统与大学“行政化”的关系 |
一、人治传统 |
二、中国大学法治观念的不足 |
三、人治凌驾于法治的现象 |
四、大学章程的缺陷 |
第七章 中国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理论选择与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障碍与挑战 |
一、改革的资源性凭据不足 |
二、改革的社会生态环境不佳 |
三、改革的动力机制障碍 |
四、民主行使学术权力的争议 |
第二节 大学外部“去行政化”的路向与策略 |
一、大学外部“去行政化”的理据路向 |
二、府学关系调整的“传导性巨变”策略 |
三、大学外部“去行政化”过程中的政府责任与担当 |
第二节 构建服务型管理范式:大学内部“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 |
一、“服务行政”的理论溯源与借鉴 |
二、大学服务型管理范式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
三、大学服务型管理范式的理据支撑 |
四、大学服务型管理范式的构建路径 |
五、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契约重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德国联邦制下府际财政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系 |
一、最优分权理论 |
二、俱乐部理论 |
三、分权理论 |
四、偏好误识理论 |
五、用脚投票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 |
二、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法 |
四、比较分析法 |
五、规范性研究与经验性研究相结合 |
第五节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六节 研究思路和框架 |
第一章 联邦制下府际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分析模式 |
第一节 联邦制与联邦主义概念辨析 |
一、联邦制的概念与功能 |
二、联邦主义概念辨析 |
第二节 府际关系的概念及分析模式 |
一、府际关系的概念 |
二、府际关系分析模式 |
第二章 统一前西德联邦制与府际财政关系的演进(1949-1990) |
第一节 统一前西德联邦制的发展 |
一、合作联邦主义 |
二、职能型联邦制 |
第二节 单一联邦制时期西德的府际财政关系(1949-1969) |
一、1949-1956年西德的府际财政关系 |
二、1956-1 969年西德的府际财政关系 |
第三节 合作联邦制时期西德的府际财政关系(1969-1990) |
一、1969-1982年西德的府际财政关系 |
二、1982-1990年西德的府际财政关系 |
第三章 统一以来德国的府际财政关系(1990-) |
第一节 适度集中、相对分散(财政纠缠)模式下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划分 |
一、联邦政府的事权与支出 |
二、州政府的事权与支出 |
三、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 |
第二节 适度集中、相对分散(财政纠缠)模式下的政府间财权与收入划分 |
一、联邦政府的财权与收入 |
二、州政府的财权与收入 |
三、市镇政府的财权与收入 |
第三节 适度集中、相对分散(财政纠缠)模式下的政府间财政平衡体系 |
一、设置政府间财政平衡体系的缘由 |
二、政府间财政平衡体系的构成与运行 |
三、德国府际关系的调整 |
第四章 近年来德国的联邦制改革及府际财政关系的调整 |
第一节 德国联邦制面临的挑战 |
一、两德统一的冲击 |
二、欧洲一体化的冲击 |
第二节 2006年德国联邦制改革 |
一、2006年德国联邦制改革的举措:去“政治纠缠”的初试 |
二、2006年德国联邦制改革的举措:反“财政纠缠”的首试 |
第三节 2009年德国联邦制(财政)改革 |
第五章 对德国联邦制下府际财政关系模式的分析评价 |
第一节 德国联邦制与府际财政关系的相互影响 |
一、德国联邦制塑造了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府际财政关系 |
二、适度集中、相对分散模式对德国联邦制产生的影响 |
第二节 对德国府际财政关系模式的评价 |
一、对德国府际财政关系模式优势的评价 |
二、德国府际财政关系模式存在的问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8)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基本理论和概念的界定 |
一、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 |
二、科斯定理与当代产权经济学 |
三、交易成本理论 |
四、科斯产权思想的启示及理论上的借鉴意义 |
五、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 |
第二节 选题理由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
三、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 |
二、国内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理论综述 |
三、国外国有产权改革理论研究综述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动因及历史背景 |
第一节 亏损之困:转轨中的难点 |
第二节 体制性之困:所有者“虚化” |
一、产权关系分析 |
二、国有产权管理成效分析 |
三、投资决策失误、浪费具有体制性根源 |
第三节 监管之困:失效与失控 |
一、问题的根源 |
二、“代理人”概念的抽象与具体之分 |
三、问责制的缺乏和失效 |
四、典型案例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背景 |
一、经济中心转移 |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
第三章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主要历程 |
第一节 1978年—1984年期间的改革:放权让利 |
一、标志性事件及思想理论的创新与突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
二、主要改革举措 |
第二节 1984年—1992年期间的改革:承包经营 |
一、标志性事件及思想理论的创新与突破: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
二、落实《决定》的主要政策措施 |
三、改革的局限性 |
第三节 1992年—2002年期间的改革:改革攻坚阶段 |
一、1992年—1997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二、1997年—2002年:寻找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
第四节 2002年—2008年期间的改革: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改革国有银行和垄断行业 |
一、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
二、金融改革取得突破 |
三、《企业破产法》修改完成并颁布实施 |
第五节 2008年以来的改革:应对金融危机冲击 |
一、金融危机的应对 |
二、金融危机以来的反思和国有企业定位的再思考 |
第四章 改革成就及最优路径 |
第一节 改革成就 |
第二节 最优路径选择 |
一、目标和方向选择:现代企业制度 |
二、理论支撑和最优路径:股份制 |
第三节 国企改革的工具选择 |
一、经济责任承包制:不改变产权的改革 |
二、兼并:一种过渡性工具 |
三、关闭:政府的行政介入 |
四、破产: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
五、出售:产权改革的基础 |
第四节 配套制度的建立与配套改革 |
一、社会保障体系 |
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
三、顶层设计与顶层推动 |
第五章 最优路径选择的基础:不同类型产权的法律及经济分析 |
第一节 国有产权及国有企业:抽象的、集合的产权 |
一、所有者 |
二、权利的行使及其有效性 |
三、代理成本 |
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
五、“权利”与“权力”的滥用 |
六、公共产品及相关的国有产权 |
第二节 集体产权及集体企业:模糊的产权 |
一、城市集体企业 |
二、农村集体产权与乡镇企业 |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产权 |
第三节 私有产权及私有企业:分散的、清晰的、排他的个人产权 |
一、私有产权的概念及演进 |
二、私有产权的核心 |
第六章 产权、效率与所有制选择:不同类型企业的经济分析 |
第一节 不同类型企业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 |
第二节 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分析 |
一、股东体制的差异 |
二、经营动机或目标集中度的差异 |
三、决策机制灵活性的差异 |
四、人工成本的差异 |
第三节 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比较:相对成本的提出 |
第四节 不同类型企业的社会效益的进一步比较 |
一、私营企业的劣势和体制性弊端分析 |
二、股份制的体制性弊端分析 |
三、不同类型企业就业贡献度的分析 |
第七章 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及成效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国企改革与银行改革的关系 |
第二节 基本过程 |
第三节 取得的成效 |
第四节 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 |
一、改革效果评估的依据和目的 |
二、评估的对象 |
三、评估的时间范围及主要内容 |
四、评估方法及结果 |
五、评估结果的经济学分析 |
第五节 基本经验 |
第六节 以股份制为制度选择发展民营银行 |
一、政策意图及投资民营银行的动机分析 |
二、民营银行的法律属性 |
三、民营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及存款保险制度 |
四、治理结构 |
第八章 结论 |
论文附录部分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地方出版集团主业发展困境及应对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1 重难点问题分析 |
1.1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 |
1.1.1产业结构和布局处于调整过渡期 |
1.1.2主业和辅业的定位尚待明晰 |
1.1.3集而不团, 缺乏合力 |
1.1.4出版资源处于劣势地位 |
1.2产业运行质量存在问题 |
1.2.1发展战略 |
1.2.2产品 |
1.2.3特色 |
1.2.4市场 |
1.2.5营销 |
1.2.6渠道 |
1.2.7退货和库存 |
1.3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模式亟需改革 |
1.3.1缺少职业经理人式的领军人物和畅销书编辑团队 |
1.3.2沿用行政机关管理模式, 企业化程度低 |
1.3.3部分出版单位冗员过多, 历史负担过重 |
1.4出版规制和体制不适应企业化、集团化发展需要, 转企改制期待政策扶持 |
1.4.1转企改制的步伐缓慢 |
1.4.2政府支持力度小 |
1.4.3各省出版集团与成员单位之间的经营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
1.4.4出版社书号量不够, 严重阻碍出版社扩大产品规模 |
2 应对策略初探 |
2.1以转企改制提升产业运行质量 |
2.1.1集团及所属成员单位转换身份 |
2.1.2事业单位员工转换身份 |
2.1.3建立和完善母子公司管理机制 |
2.1.4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
2.2以创新思维观照产业发展战略 |
2.2.1创新选题、论证和考核方式 |
2.2.2利用数字技术, 实现产品升级, 扩大媒介形式 |
2.2.3开辟产品新方向, 延伸产业链 |
2.2.4放眼全国, 走内涵式扩张道路 |
2.3以科技应用推动出版业升级转型 |
2.4以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和管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
2.5顺应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 重新定位出版与教育的关系 |
四、减员增效的难点何在(论文参考文献)
- [1]大额持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施金晶.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媒体报道框架与东北形象的变迁 ——《人民日报》对东北地区报道的历时性研究[D]. 周建超. 吉林大学, 2020(08)
- [3]LT公司经济性裁员研究 ——基于组织变革理论视角[D]. 刘松丽.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4)
- [4]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 ——基于广东省的实践样态[D]. 邓少君. 武汉大学, 2016(06)
- [5]国有单位制工厂社区文化变迁 ——以洛阳T厂生活区为例[D]. 李雪梦. 南京大学, 2015(05)
- [6]中国大学“行政化”的多重归因及其治理路径[D]. 丁福兴. 南京大学, 2014(05)
- [7]德国联邦制下府际财政关系研究[D]. 罗湘衡. 南开大学, 2014(04)
- [8]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D]. 周学东. 武汉大学, 2013(05)
- [9]地方出版集团主业发展困境及应对策略[J]. 黄嗣. 出版科学, 2008(02)
- [10]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与实践回顾——对28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反思[J]. 文炳洲,牛振喜. 开发研究, 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