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令(第6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令(第6号)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论文文献综述)

周冬华,马海鹏[1](2022)在《传承与演进:中国共产党财会监督百年史》文中研究表明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分界点,对1949年前后两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财会监督领域的百年实践进行回顾总结。首先,根据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的组织建设和革命斗争时期的战时财政建设路径,梳理了中国共产党财会监督的早期实践。其次,结合1949年后的经济社会体制变革脉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财会监督工作分为财政监督和会计监督两部分,分阶段总结了其演进历程中的历史成就。最后,传承历史,展望未来,指出财会监督工作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和机构建设。研究结果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陈利平,吴仁明[2](2021)在《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经济动员浅探》文中指出研究中央苏区的经济动员是理解中国共产党何以支撑数年反"围剿"战争的关键,也是深化当下中央苏区研究的重要视角。国民党频繁的军事围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导致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民主政权面临严峻形势。为保障前线有充裕物资供给,夺取反"围剿"战争胜利,巩固苏维埃革命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审时度势,在中央苏区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实施财政动员并开展金融建设,使国民经济由平时状态成功转入战时状态,为赢得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经济基础。

魏昌东,张笑宇[3](2021)在《我国“分体式”贿赂犯罪罪名体系构建:原理、反思与重构》文中指出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与治理结构的构建,是中国式腐败治理理念、智慧、资源与立法技术的结晶。中国特色罪名体系的发展形成了以犯罪主体为中心的"分体式"发展模式,立法扩张以增设主体类型为中心,却忽视了对行为类型的重新识别、拓展以及规制对象的有效性等问题。"分体式"罪名体系所形成的贿赂犯罪治理结构,以对价关系为基础设定罪名结构、以结果本位为基础设定评价基准、以差异化治理策略为基础设定配刑原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对罪名体系建设原理的代际更新提出了全新要求:(1)在体系建构基础上,实现从"分体式"立法向以行为类型为中心立法完善的转向;(2)在要件设定基础上,实现从以对价关系为中心向以公权伦理为基础转向的立法完善;(3)在犯罪治理结构上,实现从"差异式"治理走向"全链条式""同一性"治理的更新。

王卫斌[4](2021)在《中央苏区时期的金银管理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动用武力强制向一切剥削者筹款,因敌取资既是中央苏区获取真金白银、增加财政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削弱摧毁剥削阶级经济基础、积蓄壮大革命本钱的重要手段。中央苏区先之以广泛的宣传,继之以严厉的打击,逐渐改变了群众的"金钱观",堵死了金银外流的缺口。中央苏区各级党政、各职能部门与各银行密切配合,硬是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掌握了巨额的金银储备。

彭贤鸿[5](2021)在《刍论中国共产党早期民主执政经验——以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为视角》文中指出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早期政权运行时的重要制度。中国共产党通过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探索并总结党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以及民主执政的基本规律,通过对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和运行进行分析,揭示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特点和历史成就,总结中国共产党早期民主执政经验于今日的启示。

彭庆鸿[6](2021)在《苏维埃时期的工作报告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健全苏维埃政府组织与工作体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底初创了工作报告制度。1932年初,中央为了解、督促、检查地方政府的工作执行情况,强力推进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到1933年,工作报告制度已然在各级政府的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并形成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限时报告、总结报告的多重报告方式和报告工作、报告听取、报告检查的制度流程。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强化了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也促进了中央政令、苏区工作的有效执行。

张雪英[7](2021)在《中央苏区财政建设的艰辛探索及经验启示》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央苏区时期,为打破国民党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建设苏维埃政权,改善苏区人民生活,闽西苏维埃政府积极探索财政收入渠道、建立统一的财税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大力培养财政金融干部人才,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为中央苏区财政体系的建立和人才的培养,为以后各个时期根据地财政建设乃至新中国的财经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鉴。

甘小武,邹进文,朱华雄[8](2021)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财政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共产党诞生百年之际,在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今天,在财政已经上升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背景下,研究和总结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财政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思想根源于现实也反映现实,土地革命时期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孕育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财政思想,具体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三大方面。这三个方面的思想密切关联,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传统财政学的雏形,构成了新中国社会主义财政学的重要基础,对于我国当今财政工作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林雨鋈,王卫斌[9](2021)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金银管理实践》文中提出强制向一切剥削者筹款,既是中央苏区扩大发行储备、增加财政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削弱摧毁剥削阶级的经济基础、积蓄壮大金银财力的重要手段。中央苏区先之以广泛的宣传,继而以严厉的打击,逐渐改变了苏区群众的"金钱观",有效控制了金银外流。中央苏区各级党政、各职能部门与各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硬是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掌握了巨额的金银储备,使苏维埃货币更好地服务苏区经济建设,更好地服务土地革命的中心工作。

李杨[10](2020)在《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研究 ——以反革命罪为中心的考察》文中研究指明中央苏区与青天白日旗迥异的政权性质、实力的寡重之别,决定着中国共产党人不得不时刻考量“革命”问题,反革命罪因之成为中央苏区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刑罪。从反革命罪的立法看,1931年12月的第六号训令《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以及1934年4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成为中央苏区惩治反革命的主要法规。从中央苏区反革命罪的司法实践看,随着革命形势的不断变化,主要表现出了四个突出特点:在定罪上从重行为到以言获罪;在审判中是司法、行政与革命手段的综合运用;量刑上的区别考量;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利的缺失与上诉期限的自由裁量。反革命罪的立法与司法,映射出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多维面向:鲜明的阶级性、服务于革命战争、政令与法律的交融、多惩罚少权利保护、蕴涵“左”的因素。反革命罪作为中国共产党首次以“执政党”身份累积的一笔治理国家刑事诉讼的经验,对此后中国共产党主导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刑事司法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论文提纲范文)

(1)传承与演进:中国共产党财会监督百年史(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财会监督的早期实践
    (一)建党初期(1921—1927年)
    (二)瑞金时代(1927—1935年)
    (三)延安时代(1935—1949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财会监督体系的演进历程
    (一)财政监督
        1. 财政监督创建阶段(1949—1978年)
        2. 财政监督恢复阶段(1978—1992年)
        3. 财政监督转型阶段(1992—1999年)
        4. 财政监督强化阶段(1999年至今)
    (二)会计监督
        1. 单一监督模式阶段(1949—1978年)
        2. 会计监督探索阶段(1978—1993年)
        3. 会计监督转型阶段(1993—1999年)
        4. 会计监督体系形成阶段(1999—2004年)
        5. 会计监督体系完善阶段(2004年至今)
四、建党百年历史视域下我国财会监督体系的经验传承

(2)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经济动员浅探(论文提纲范文)

一、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与私人经济齐头并进
    (一)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
        1. 国营工厂。
        2. 中央对外贸易总局。
    (二)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
        1. 粮食合作社。
        2. 消费合作社。
        3. 犁牛合作社和劳动互助社。
    (三)鼓励发展私人经济
二、财政动员:加强财政工作,多渠道、多举措克服财政困难
    (一)完善财政系统
    (二)建立税收制度
    (三)发行公债
    (四)开展借谷运动
    (五)开展节省运动
三、金融建设:繁荣苏维埃经济的重要举措
    (一)废除高利贷剥削
    (二)开办国家银行
    (三)维护货币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四、结语

(3)我国“分体式”贿赂犯罪罪名体系构建:原理、反思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特别法时代中国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孕育与创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腐败犯罪罪名群建设的探索
        1. 贪污罪罪名体系的孕育与建构
        2.“包容式”立法与贿赂行为的逐步分化
        3. 立法原理与基本评价
    (二)“第一部反腐败特别法”:隐性贿赂犯罪罪名群建设
        1. 罪名体系建设的基本特色
        2. 立法原理与基本评价
二法典化时代中国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健全与发展
    (一)首部刑法典: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独立化
        1. 罪名体系建设的基本特色
        2. 立法原理与基本评价
    (二)“第二部反腐败特别法”:贿赂犯罪罪名体系整体更新
        1. 罪名体系建设的基本特色
        2. 立法原理及基本评价
    (三)单行刑法: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再次完善
        1. 罪名体系建设的基本特色
        2. 立法原理与基本评价
    (四)第二部刑法典: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再法典化
        1. 罪名体系建设的基本特色
        2. 立法原理与基本评价
三后法典化时代中国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再完善
    (一)刑法修正案:“分体式”罪名体系的“外延再扩张”
        1. 既有立法体系的局部扩张
        2. 公职贿赂犯罪主体的界外扩张
        3. 贿赂犯罪主体向外国公职人员、国际组织官员的扩张
    (二)刑法修正案:“分体式”罪名体系的“内涵修复式”完善
        1. 个罪罪刑关系结构模式完善
        2. 类罪罪刑关系结构模式完善
四中国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与治理结构建设原理的优化方案
    (一)从“分体式”立法向以行为类型为中心立法完善转向
    (二)从以对价关系为中心向以公权伦理为基础转向的立法完善
    (三)从“差异式”治理走向贿赂犯罪治理结构的全面更新
        1.“差异式”治理结构面临的困局
        2. 优化贿赂犯罪治理结构的“一体化”方案

(4)中央苏区时期的金银管理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因敌取资筹给养,广开财源增本钱
二、铢积寸累涨钱袋,涓滴不漏蓄金池
三、颗粒归仓充国库,苌弘碧血守命门

(5)刍论中国共产党早期民主执政经验——以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形成的基础
    (一)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红色政权理论的成熟
        1.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思想是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2. 工农武装割据理论是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催生剂。
    (二)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对早期工农政权建设的探索
    (三)军事保障:中央苏区的建立和红军力量的壮大
二、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
    (一)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
    (二)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和职权
        1. 最高权力机关。
        2. 最高行政机关。
        3. 地方权力机关。
    (三)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运行特点
        1. 中国共产党处于苏维埃政权的绝对领导地位。
        2. 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是执政基石。
        3. 具有明显的战时体制特征。
        4. 中央集权特征显着,每个地方拥有一定自主性。
三、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成就
    (一)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二)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建设
        1. 在制度上,保障苏维埃选举的民主性。
        2. 在程序上,保障苏维埃选举的正当性。
    (三)开展卓有成效的法制建设
        1. 构建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体系。
        2. 建立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体系。
        3. 培养苏维埃共和国司法队伍。
四、中国共产党早期民主执政的经验总结
    (一)坚持党对政权的领导
    (二)坚持民主执政
    (三)坚持群众路线

(6)苏维埃时期的工作报告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苏维埃工作报告制度的初创
    第一,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工作报告。
    第二,指导员、特派员等机关干部向部门或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第三,各级政府执行委员会向区域选民做工作报告。
二、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
三、工作报告制度的完善
    第一,形成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限时报告、总结报告的多重报告方式。
    第二,形成了工作报告、报告听取与审查、报告检查的制度流程。
四、工作报告制度的历史作用
结语

(7)中央苏区财政建设的艰辛探索及经验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闽西苏区财政工作产生的背景
    (一)革命战争的需要
    (二)根据地发展的需要
    (三)打破旧体制的需要
二、闽西苏区财政工作的初步探索
    (一)创立完整的财政组织体系,实行党管财政
    (二)创立预决算制度和政府收支制度
    (三)最早制定统一田地税、山林税、营业所得税等税收征收办法
    (四)创建财政税收奖惩制度
    (五)创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中央苏区财政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拓宽收入渠道,支援革命战争
    (二)规范财经秩序,理清发展思路
    (三)严格财经纪律,反对贪污浪费
    (四)加大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财政管理
四、中央苏区财政建设的经验启示

(8)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财政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财政收入思想
    (一)经济是财政的基础
    (二)财政收入形式
        1.捉拿豪绅地主缴款、向商人筹款。
        2.税收收入。
        3.苏维埃商店、转运局和国营工矿企业的利润收入。
        4.发行公债。
        5.发行货币。
    (三)税负合理分配量能负担
二、财政支出思想
    (一)财政的职能与支出范围
        1.财政的目的与政治任务。
        2.财政服务于革命战争的职能及支出项目。
        3.财政的经济建设职能及支出项目。
        4.财政的公共事业职能及支出项目。
    (二)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财政管理思想
    (一)实行统一的预决算制度:统一财政、集中收付
        1.统一财政的制度基础。
        2.统一财政的组织保障。
    (二)严明财经纪律:财务公开、公私分明
    (三)提倡节约反对浪费
四、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财政思想特色评析
    (一)中国共产党关于经济与财政及革命战争关系的思想指导了当时的财经实践并支持了土地革命战争胜利
    (二)中国共产党根据地财政思想具有鲜明的战时财政特色
    (三)中国共产党组织财政收入的思想具有合理分配、量能负担的特色
    (四)中国共产党的财政支出思想体现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色
    (五)中国共产党的预算管理思想体现出统一财政、量入为出的特色
    (六)中国共产党的财政思想彼此关联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传统财政学的雏形

(9)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金银管理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因敌取资,挖掘内潜,增加了现金收入来源
二、广泛宣传,严防死守,遏制了金银现金外流
三、统一收支、集中保管,掌握了巨额金银储备

(10)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研究 ——以反革命罪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缘起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第二章 马恩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2.1 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
    2.2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3 社会主义法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第三章 中央苏区反革命罪的立法
    3.1 反革命罪在中国的缘起
    3.2 中央苏区时期反革命罪立法的动因分析
        3.2.1 保卫新生政权的亟需
        3.2.2 稳定新生政权的必要
    3.3 中央苏区反革命罪立法
        3.3.1 地方苏区反革命罪立法
        3.3.2 从第六号训令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第四章 中央苏区反革命罪的司法实践
    4.1 定罪:从重行为到以言获罪
    4.2 审判:司法、行政、革命手段的综合运用
    4.3 量刑:重刑中的区别考量
    4.4 反革命罪犯的权利保护:辩护的缺失与上诉期限的自由裁量
第五章 反革命罪视域下的中央苏区法制建设
    5.1 鲜明的阶级性
    5.2 服务于革命战争
    5.3 政令与法律的交融
    5.4 多惩罚制裁少权利保障
    5.5 “左”的倾向蕴含其中
结束语革命与法治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论文参考文献)

  • [1]传承与演进:中国共产党财会监督百年史[J]. 周冬华,马海鹏. 会计之友, 2022
  • [2]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经济动员浅探[J]. 陈利平,吴仁明. 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1(04)
  • [3]我国“分体式”贿赂犯罪罪名体系构建:原理、反思与重构[J]. 魏昌东,张笑宇. 廉政学研究, 2021(02)
  • [4]中央苏区时期的金银管理实践[J]. 王卫斌. 北方金融, 2021(11)
  • [5]刍论中国共产党早期民主执政经验——以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为视角[J]. 彭贤鸿.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21(05)
  • [6]苏维埃时期的工作报告制度研究[J]. 彭庆鸿. 苏区研究, 2021(05)
  • [7]中央苏区财政建设的艰辛探索及经验启示[J]. 张雪英. 古田干部学院学报, 2021(03)
  • [8]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财政思想研究[J]. 甘小武,邹进文,朱华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21(09)
  • [9]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金银管理实践[J]. 林雨鋈,王卫斌. 福建金融, 2021(08)
  • [10]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研究 ——以反革命罪为中心的考察[D]. 李杨.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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