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要做到:“六个到位三个衔接”(论文文献综述)
谢宇[1](2021)在《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研究》文中提出劳动教育是青少年“五育并举”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学校是开展青少年劳动教育的主要渠道,家庭是劳动教育的有力补充,社会劳动教育是主要辅助,三者形成有机整体。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是社区的基本单元。同时,社区作为青少年日常生活居住的主要场所,在青少年成长发展中有独特影响。基于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想目标,社区治理与社区青少年教育相辅相成、互促互进。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过程中重视发展青少年劳动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这一课题尚处于摸索阶段,值得研究。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从扬州市X社区入手,调查分析社区治理和青少年劳动教育现状,试图找到通过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从而更好地发挥社区对强化青少年劳动教育的作用。调查研究发现当前在社区劳动教育方面存在青少年自身积极性不高、教育工作效率不高、教育效果不理想、劳动氛围不浓厚、家庭参与意愿不强等现象。这些现象暴露出当前社区在劳动教育氛围、监督管理机制、劳动课程与实践场所、治理环境、劳动教育体系这五方面的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对应的五项措施。一是通过加强社区劳动教育教师队伍来发挥教师教育力量,增强青少年的劳动价值认同;二是通过建立青少年劳动教育议事小组来发挥社区社会力量服务作用,健全社区青少年劳动教育监管机制;三是通过配备社区学院、增加劳动课程以及创新劳动活动来完善完善社区青少年劳动教育载体;四是通过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的创新与社区环境的优化来营造社区青少年劳动教育氛围;五是通过家庭劳动教育以及家庭参与社区劳动教育、家校联动来建设学校、家庭、社区、青少年“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劳动教育体系。
王垚[2](2020)在《基于生活圈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是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而配套设施的配置指标作为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居民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以提升设施的配置效率与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首都功能核心区是我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代表着国家首都形象,但随着社区生活圈理念的兴起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实施,核心区配套设施的配置指标还未及时更新。因此,本文选取首都功能核心区为研究范围,针对核心区的配套设施现状与居民需求,引入15分钟社区生活圈理念,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优化进行探索。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核心区配套设施配置现状的问题及产生原因研究。文章对核心区现行设施配置指标规定设施项目的配置数量、空间覆盖率、分布密集度、居民满意度进行现状分析,发现配套设施的配置存在数量缺口、覆盖率不足、同项设施配置集中、居民满意度低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现行指标的设施配置体系难以满足居民目前的生活需求,二是现行指标缺乏设施规划建设管控的指导内容,核心区配套设施配置指标亟需优化。基于生活圈的核心区配套设施配置指标的体系构建研究。首先,文章将15分钟社区生活圈理念引入核心区设施配置体系中,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界定15分钟生活圈的体系构成,并对核心区的生活圈进行划定。其次,文章通过对比现行国家及地方设施配置指标的设施项目和调研居民配套设施的使用需求,提出配套设施的配置项目和配置模式优化结果,形成核心区生活圈配套设施的配置体系。核心区生活圈配套设施配置指标的规划建设管控机制。文章使用步行指数评价方法,将核心区生活圈设施配置体系,应用于配套设施配置现状的评价中。依据各层次生活圈和各项设施的评价结果,文章提出核心区设施配置的完善方案。但由于核心区的资源有限,设施的优化还需从设施规划建设管控层面,加强设施的集约化配置,如联合建设、用地兼容、使用共享等。因此,文章最后从设施的规模控制、规划编制、管控机制三方面对核心区生活圈配套设施配置指标进行完善,使优化后的指标更具指导性。
杜俊奇[3](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张坤[4](2019)在《秦皇岛市西港办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世界经济与文化的快速进步,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式,刑罚的执行也慢慢向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为了降低刑罚的成本,另一方面为了使刑罚越来越具有人文关怀性,社区矫正在发达国家日趋成熟。为了满足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社区矫正在我国逐步兴起,但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较晚,虽然从2003年开始试点至全面施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来说,我国在各个地区的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欠缺方面亟待完善,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工作途径,提高工作效率,让社区矫正人员回归家庭,顺利完成再社会化进程,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本文以西港路街道办事处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和分析。首先,对社区矫正的概念、适用范围、阶段划分和类型进行了介绍和说明,作为本文的理论研究基础。其次,通过对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西港路街道办的社区矫正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了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立法依据有待完善,存在社会参与力量不强、各职能部门衔接不通畅、普通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不信任、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等。同时,基于上述各个问题,深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成因,由三个主要方面原因互相联系综合产生:社区矫正认知落后、缺乏有效管理保障体系、队伍建设不完善。最后,针对其主要成因,论文从树立正确认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建设、预防再犯罪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对策研究。同时,根据在西港办基层司法所的实践工作,在社区基本状态不变的情况下,提出了以个案心理辅导为主,小团体心理辅导为辅的工作创新点,积极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以此为出发点,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从而达到社区矫正的目的。
王泽[5](2019)在《“贯穿”基层社会:当代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W街区改革观察》文中研究指明现代城市承载着人类的生存、生活以及社会生产活动,既复杂多样又包容万象。无论是世界还是中国范围的实践,城市均是人口流入的重要地区,亦是各国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区域。因此,城市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价值不言而喻。作为城市最基层治理单元的社区,与街道一起成为城市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多发地,故其治理效能事关执政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与治理现代化转型目标的实现。由此,城市基层治理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城市街区治理实践,国家权力通过组织、技术和规则的延承和转化,对社会进行渗透、动员与形塑。其中,“组织”是集体权力行动的有效载体,承载着国家权力及社会权力;“技术”主要强调国家和社会权力主体所运用的物质性和制度性基础设施;“规则”则源于统治者意志及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来自契约精神和公序良俗的公共准则等。正是借由这三项要素的共同作用,国家权力实现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改造和建设。不过,国家权力的行使亦带来“行政有效、治理无效”等问题,即执政党和国家借助行政权力“一管到底”的行为往往较为有效,但其制定的以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为行动主体的相关治理政策却难以贯彻执行。鉴于此,由权力视角切入城市街区治理研究,探讨国家权力如何进入并在其中良性运作,不仅有助于化解基层治理难题、实现行政与自治逻辑的有效结合,而且能够协调政权建设与基层治理间的关系、助推治理现代化的转型。而在既有的相关研究中,国家权力多被看作一个整体,即国家所拥有的各项权力。但是,迈克尔·曼却将国家权力划分为基础性权力和专断性权力两种类型,并认为前者是国家依托有效的“后勤控制”以贯彻国家意志、执行相关政策的权力,后者为国家无需与其他集团协商即可行使的强制性权力。回顾当代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历史变迁,执政党和国家通过组织、技术、规则改造和建设社会的过程,正是曼所提出的国家依托“后勤控制”对社会渗透和动员的集中呈现。由此,借用国家基础性权力理论来探究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对于化解政府行动、社会无行动、居民不行动的治理难题以及实现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合作均具有重要价值。鉴于此,本项研究以温州市鹿城区W街道和B社区为观察对象,对其基层治理实践进行文献梳理和实地考察,以尝试揭示和解释国家基础性权力在街区治理中的表现及其所产生的差异性结果。观察发现,国家基础性权力的表现样态已然由街区管理时期的直接干预转向治理现代化时期的嵌入式运行。这亦表明,基础性权力通过嵌入街区权力网络,依托各类组织和技术不断培育和扶持社会权力主体,并与之展开对话和协商,以共同制定街区治理规则和行动框架。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国家与社会的自主性,推动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共治;还有助于化解城市社会矛盾、巩固城市基层政权以及构建良序的城市社会。当然,不囿于温州市W街区的个案,国家基础性权力在我国城市街区的运行亦反映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方面,基础性权力在各地街区的运行会随着执政党和国家的制度、政策等变化而改变。故其并非如西方理论强调的那样一直处于扩张状态,而是具有伸缩特性。另一方面,基础性权力也始终“贯穿”于城市街区治理的整个过程,并推动着国家与社会权力之间的良性互动。只不过,其并非传统意义上基于国家、社会平等主体地位所展开的互动,而是以基础性权力为引导的两种权力的互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已然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的治理现代化转型对于国家与社会间的权力互动和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在借助曼的国家基础性权力理论研究中国街区治理实践的过程中,要意识到这一时期城市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新矛盾和新形势,着力发挥基础性权力直达基层社会的渗透和“贯穿”作用。同时,还要结合我国的历史和实践经验,以发展的眼光和中国的经验事实去反思甚至超越既有的研究范式,以避免理论的西化等潜在风险。
王晨[6](2019)在《绩效导向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城市社区是改革开放以来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型社会形态,是观察和衡量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微观窗口。城市社区的发展状态以及治理水平,直接反映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水平,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点。本文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以治理绩效为导向,在全面分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资源、历史基础、支撑要素的价值内涵以及生成逻辑的基础上,阐述了以治理主体结构为载体、以治理行为策略为关键、以公共价值最大化为指向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功能定位及其作用机理,探讨了城市社区治理的要素结构、核心变量及其运行机制的优化发展问题。纵向上通过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论述了不同发展阶段城市社区治理的目的、内容、方式及其概念表达、实践载体、支撑要素、价值指向的内涵特点;横向上将绩效内涵嵌入到城市社区治理的整体过程,通过对治理动因、治理资源、治理主体、治理结构、治理方式、治理行为、治理结果进行全方位考察,包括对不同城市不同特点的社区治理模式个案的比较分析,尝试对绩效生成视角下城市社区治理绩效模型的建构,进而探讨提升社区治理绩效的优化路径。这样的研究坚持的是宏观思维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系统研究、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其目的在于为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科学化、行为高效化及其公共价值最大化提供理论支持和策略选择。基于上述研究主题、研究思路与方法遵循,本文在内容上设计了包括导论和结束语在内的八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是对论文的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内容框架与主要观点、创新之处与主要不足作了概括性介绍。强调从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出发,按照行为主体公共表达、行为规范公共导向、行为结果公共效用的价值判断,通过对城市社区治理的不同权力配置及其行为方式的比较分析,深入探讨城市社区治理关键要素的作用机理以及不同行为策略与治理绩效的变量关系。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基于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关键要素以及价值追求等问题的综合考量,论文在对学界形成的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的核心概念、基本范畴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的视角、“理性经济人”到“公共价值”的视角以及集聚共同价值的社会关系等视角,论述了国家—社会理论、多元合作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绩效管理理论的内涵与价值意义,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学术引导。第二章主要梳理和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通过对不同历史条件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目的、内容、方式及其概念化表达的历史性演进——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的实践载体、要素支撑、价值指向及其演进逻辑的系统分析,阐述了不同时期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组织结构、行为特征、价值意义与历史局限性。强调城市社区发展的“客观需求”与城市社区治理“主观供给”的动态对接与相互促进,是城市社区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轨迹;城市社区治理理论的成熟程度,有赖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发育水平,“理论引导”与“经验推动”的融通与互动,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逻辑理路。从而为本文开展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宏观背景、以实现社区公共价值最大化为战略目标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确立逻辑起点。第三章主要从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治理资源以及治理生态方面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要素构成作了分析阐述。基于治理绩效是治理要素在治理目标牵引下经由合理配置、价值耦合而呈现出来的运行效率高、公共效益大的整体性认识,从城市社区治理治理目标导向、主体构成、治理资源保障以及治理生态优化等方面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动因生成、主体力量、支撑条件、秩序建构以及绩效呈现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思考,旨在从“价值目标”“客观条件”“主观因素”相统一的角度,揭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要素构成及其作用机理。强调中国城市社区的地域差异性、发展阶段的初级性及其治理要素发育程度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其治理绩效生成的多线性以及评标标准的多重性。以“绩效”为导向解释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理论体系和实践机制,则可以在对影响绩效生成的主体结构、制度安排以及行动策略诸多要素的综合分析和动态把握的基础上,认识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生成机理与条件约束。从而为不同条件下的城市治理主体结构类型选择提供新的参考样本,为回应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阶段性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策略选择。第四章主要分析阐述了因权力配置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社区治理结构的类型化表达。论文在揭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类型的一般性质的基础上,将因治理主体要素结构的不同而形成的各具特色、各有优长的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形态归纳为“权威—管制型”“愿景—服务型”“互利—奉献型”等多种类型。基于治理需求决定治理结构,进而决定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的内在逻辑,一方面分析了不同治理类型表征不同的行为方式与价值指向,另一方面揭示了城市社区治理多种模式并存的合理性及其绩效生成方式的多样性,从而为在既定治理结构情况下的行动策略选择提供价值考量。第五章主要分析阐述了治理主体结构不同及其主体要素作用机理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治理行为策略。论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地域特征、居民构成以及政府偏好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将体现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丰富多彩、各具优势的“主体行为”归纳为“以秩序规制”“以打造精细化服务”“以法治思维为准则”“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为目标”“以权益维护为动力”“以善政良治为情怀”等若干行为策略。强调治理行为在城市社区治理系统中处于关键环节并发挥驱动作用。城市社区治理公共价值最大化有赖于治理行为的合理化;不同的治理内容和治理目标要求与之相适应的行为策略。在不同的治理条件下,同一个治理主体结构也会做出不同的行为策略选择。这主要体现为各治理主体与外部条件的自觉调适能力,反映的是治理行为过程与治理行为结果的辩证统一。第六章主要分析探讨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绩效优化的可行性路径。强调准确把握公共价值与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内在契合性,深刻认识公共价值是城市社区治理自洽性的实践表达,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首要前提;遵循法治化逻辑、城市空间正义逻辑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逻辑是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关键所在;改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健全治理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技术科学化水平以及构建跨域治理联盟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基本途径;强调公共需求的满足、公共理性的彰显、公共治理的行动以及公共文化的培育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价值呈现。结束语强调,公共价值是城市社区治理的灵魂所在。秉持社区公共价值最大化的核心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国家主导,注重发挥社区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运用法治约束、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着力提高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水平,是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机制。
唐大雾[7](2019)在《基于服务供需机制的社区养老建筑策划方法研究》文中认为国内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问题凸显,社区养老成为大多数老人的养老方式。但是,在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大量养老服务不断推出的同时,国内社区养老设施却问题重重,其深层原因之一是没有一套理性、便捷和有效的建筑策划方法。基于此,本文对建筑策划的理论与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基于社区养老服务供需机制,构建了针对社区养老设施这一特定建筑类型的定制建筑策划方法。本文按三个问题展开:(1)通过“项目问题”探索“策划问题”。在此部分中,先借鉴既有理论对社区养老服务供需机制的组成、结构、状态和环节进行了剖析,继而基于得到的供需机制成果,从微观现象层面诸多的“项目问题”中概括出中观认识层面的“机制根源”,并据此梳理出与其相关的“策划问题”症结。(2)针对“策划问题”探讨“定制策划方法”。在此部分,先从多个“普适策划方法”中比选出适用的“基础策划方法”,继而对其针对“策划问题”进行修订,形成“定制策划方法”的框架。(3)就“定制策划方法”讨论“步骤和应用”,并给出了工作步骤、程序、方法和实例。在论述了社区养老建筑策划工作方法及步骤之后,本文通过两个策划案例及后评估对该方法进行了实践检验,并探讨了社区养老建筑策划的外延和发展趋势。通过对这三个前后连贯问题的应答,本研究按照“项目问题→机制根源→策划症结→策划方法”的逻辑构架进行推进,最终得出一套为社区养老设施所定制的建筑策划方法,满足了当今基层社区大量兴建的需要。该方法的本质是达成建设目标的路径,其底层逻辑是社区养老资源分配及利益流转机制。它基于多方的、网络状的现状信息,使用线性的思维模式,生成能满足实际服务供需所需要的图文策划成果,最终指导设计和建设。研究结果也表明,要想使用该定制策划方法解决社区养老项目的实际问题,其关键在于该方法需解决现状策划工作中的三类矛盾:策划内容混乱,应标准且全面;策划可操作性差,宜切合实际操作主体的认知范式和技术水平特点;策划程序与机制脱节,宜与服务主体、流程等深度契合,这也成为本定制建筑策划方法的重要特点。
刘美怀[8](2018)在《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以益阳市资阳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形势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社会整体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作为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服务对象的数量和需求不断增加,服务标准越来越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随之而来的工作人员少,经费少,待遇低,服务场地有限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阻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的建设,使得推进人社职能下移工作遇到了很大阻力。益阳市一直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改革和完善。本研究以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相关理论为依据,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借鉴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典型经验,结合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深入一线,分析了目前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存在的以下问题,包括平台功能发挥不够、经费保障力度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任务负荷过重、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等。从益阳市资阳区的实际出发,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探索将人社服务窗口继续下移至社区(村)一级平台,根据群众需求和业务需要从人社经办业务中筛选出十五项业务职能下移到村一级基层平台,切实把该放的权力放彻底,该管的业务管到位,力争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实现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足不出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实际问题。
林振[9](2015)在《赋权共治: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政府角色转变》文中提出随着现代治理理念的提出,以往社区管理模式的缺陷日益凸显,迫切需要政府转变角色,赋予社区权利,让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共治。现代社区治理的政府角色转变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体现,它变政府单向管理为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有机结合,实现政府赋权、社区共治。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基层民主理论、社会互动论等理论,采用文献查阅、深入访谈、定性分析等方法,探讨政府赋权的内容、方式、途径和社区共治的主体、方法、机制。第一部分,对相关概念和国内外研究进行了界定和讨论,阐释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创新不足等。第二部分,对传统社区管理模式的政府角色,按照不同历史时期进行了分析,认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合理的政府角色应该是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居民自治、政府赋权、社会共治。第三部分,以福建省一个社区为例,现实考察当前社区治理中政府角色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转变政府角色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从政府赋权角度,应赋予社区自治权、协助权、监督权,并对撤销街道、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从社区共治角度,应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推进社区工作站建设,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多元参与。最后,得出本文结论。
陈汝军[10](2013)在《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保障是民生之要,是安国之策。社会保险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的人数众多,涉及的领域宽广,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到现在已经走过60多年的历程。江苏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职工大省。多年来,在贯彻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同时,江苏紧密结合省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江苏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结合国家和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践,全面梳理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脉络,分析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主体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作用,对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进行探索,研究江苏省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完善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从而更好地提高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为制度改革的起步、制度的统一与功能展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三个阶段。通过先行先试,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增强;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各项管理不断规范;三是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五是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平不断提高。然而,面对新形势江苏省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也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即政策实施的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不足、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不够合理等四个方面。其中,这些不够合理的政策主要表现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水平不高,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参数设计不够合理,多支柱体系不够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进展缓慢,养老保险参保结构不够科学等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主体。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职能,从理论上分析,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该是服务型政府的执行机构。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机构的性质、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随着江苏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方式的变化,将有更多的人群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在整体上将进入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新阶段。因此,必须逐步理顺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的水平,大力推行网上社保经办业务,合理利用市场资源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以利于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资源。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产物,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稳定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3284万人,约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1.4%。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全国各地进行了一些探索。江苏省较早地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2007年至2011年,农民工参保人数五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但是历年的参保率都在40%左右徘徊。农民工参保率不高主要有历史因素、劳动力因素、企业因素和制度因素等原因。因此,必须对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坚持分类保障的原则。对在城乡各类单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制度明确他们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收入不稳定,流动频繁的农民工和劳务派遣的农民工,在制度上可作出弹性规定,即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适应农民工流动频繁的特点和身份经常在农民和职工之间转换的情况,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转换衔接。同时,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加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执法维权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增强农民工参保的便携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养老权益。人口结构是影响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负面影响尤为突出。江苏是在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作为人口大省,江苏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主要呈现“二大三高”的特征,即绝对数量大、地区差异大,高速、高龄、老年抚养比高,养老金的实际支出占GDP的比例逐年上升。从最近几年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数据看,虽然当期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体上并不严重,但是人口老龄化对基金长期平衡的渐进影响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必须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强化基金的预算管理,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对于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至关重要。针对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存在的不够合理的问题,必须进行适当调整,达到完善政策的目的。第一,要提高省级统筹的水平,在实现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经办管理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等基础上,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参数,维持适当的企业缴费比例是促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缴费比例是一个动态的量,应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基金运营状况适时调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高达20%的费率,给许多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还会引起严重的代际冲突,增加扩面征缴的难度。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但是多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没有全面展开,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致使制度变形。由于国家对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给予补助等原因,江苏省的个人账户做实工作进展缓慢。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步伐,积极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政策。第四,建立养老保险多支柱体系,确立政府、单位、个人养老保险责任合理的分担协调机制,是未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江苏省的企业年金发展滞后,没有起到养老保险第二支付应有的作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强制参加企业年金,不断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第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人群应该主要是企业职工,但是由于江苏省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明显偏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善。
二、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要做到:“六个到位三个衔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要做到:“六个到位三个衔接”(论文提纲范文)
(1)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区治理和青少年劳动教育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社区治理相关概念 |
(一) 社区 |
(二) 社区治理 |
二、青少年劳动教育相关概念 |
(一) 劳动 |
(二) 劳动教育 |
(三) 青少年劳动教育 |
三、社区青少年劳动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劳动教育思想 |
(二) 马克思列宁的劳动教育思想 |
(三) 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劳动教育思想 |
第二章 社区实现青少年劳动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
一、社区治理架构的完善为青少年劳动教育提供保障 |
(一) 社区党组织助力青少年劳动教育把握政治方向 |
(二) 社会力量为青少年劳动教育提供辅助动力 |
(三)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青少年劳动教育提供活动宣传 |
二、社区治理基本能力的提升助力青少年劳动教育发挥主体作用 |
(一) 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有利于营造劳动教育氛围 |
(二) 社区家庭参与能力有利于提供家庭教育支持 |
(三) 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有利于培养劳动技能 |
三、青少年劳动教育的加强助力社区治理正向发展 |
(一) 青少年劳动教育有助于丰富治理资本 |
(二) 青少年劳动教育有助于提高居民参与 |
(三) 青少年劳动教育有助于打造治理格局 |
第三章 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现状分析 |
一、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现状调查 |
(一) 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问卷调查设计 |
(二) 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走访调查设计 |
(三) 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现状的基本情况分析 |
二、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现状面临的问题 |
(一) 青少年对劳动教育的价值和情感认同欠缺 |
(二) 社区组织开展青少年劳动教育的配合度不高 |
(三) 社区学院对青少年劳动教育的影响力不够 |
(四) 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影响青少年劳动教育的正向体验 |
(五) 家庭劳动教育与社区治理脱节情况明显 |
三、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社区劳动教育氛围营造不足 |
(二) 社区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完善 |
(三) 社区劳动课程和实践场所不充分 |
(四) 社区治理及环境整改不到位 |
(五) 社区劳动教育体系不健全 |
第四章 社区治理视域下实施青少年劳动教育的路径 |
一、社区实施青少年劳动教育路径的基本原则 |
(一) 确立育人导向 |
(二) 遵循教育规律 |
(三) 校社协同合作 |
(四) 活动因地制宜 |
二、社区治理视域下实施青少年劳动教育的路径 |
(一) 增强青少年劳动教育价值认同 |
(二) 健全青少年劳动教育监管机制 |
(三) 完善青少年劳动教育载体 |
(四) 营造青少年劳动教育氛围 |
(五) 构建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劳动教育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基于生活圈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宜居城市建设 |
1.1.2 居住区规划模式向社区生活圈模式转变 |
1.1.3 基于生活圈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
1.1.4 北京市顶层设计加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理念的落实 |
1.1.5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
1.2.2 生活圈 |
1.2.3 社区生活圈 |
1.3 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对象 |
1.4 相关研究综述 |
1.4.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发展历程 |
1.4.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相关研究 |
1.4.3 生活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1.4.4 综合评述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步骤 |
1.6 研究框架 |
第2章 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 |
2.1 核心区居住人口及住区分布概况 |
2.1.1 居住人口分布及构成 |
2.1.2 建筑层数及容积率 |
2.1.3 住区分布 |
2.2 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分析 |
2.2.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 |
2.2.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数量 |
2.2.3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空间覆盖率与密集度 |
2.2.4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满意度 |
2.2.5 问题总结 |
2.3 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问题的原因分析 |
2.3.1 设施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 |
2.3.2 服务半径缺乏差异性规定 |
2.3.3 居民需求与设施供给不平衡 |
2.3.4 原因归纳 |
2.4 小结 |
第3章 首都功能核心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的构成与划定 |
3.1 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体系构成 |
3.1.1 五分钟自足生活圈 |
3.1.2 十分钟邻里生活圈 |
3.1.3 十五分钟共享生活圈 |
3.2 核心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划定标准 |
3.2.1 生活圈划定方式对比 |
3.2.2 核心区生活圈划定标准 |
3.3 核心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划定 |
3.3.1 十五分钟共享生活圈划定 |
3.3.2 十分钟邻里生活圈划定 |
3.3.3 五分钟自足生活圈划定 |
3.4 小结 |
第4章 首都功能核心区生活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体系构建 |
4.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配置项目对比研究 |
4.1.1 配置项目对比 |
4.1.2 配置项目选取的建议 |
4.2 居民的配套设施使用需求特征调研 |
4.2.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频率分析 |
4.2.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重要性分析 |
4.2.3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步行可达性需求分析 |
4.3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构建的原则 |
4.3.1 层级分明 |
4.3.2 布局均等 |
4.3.3 供需匹配 |
4.4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项目 |
4.5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模式 |
4.5.1 十五分钟共享生活圈设施配置体系 |
4.5.2 十分钟邻里生活圈设施配置体系 |
4.5.3 五分钟自足生活圈设施配置体系 |
4.6 小结 |
第5章 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评价与优化 |
5.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的评价方法 |
5.1.1 步行指数评价与技术路线 |
5.1.2 配套设施数据与权重 |
5.1.3 距离衰减规律 |
5.1.4 路网数据与步行指数修正 |
5.1.5 指标标准化 |
5.2 核心区生活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的评价结果 |
5.2.1 十五分钟共享生活圈评价 |
5.2.2 十分钟邻里生活圈评价 |
5.2.3 五分钟自足生活圈评价 |
5.3 核心区生活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对策 |
5.3.1 十五分钟共享生活圈优化 |
5.3.2 十分钟邻里生活圈优化 |
5.3.3 五分钟自足生活圈优化 |
5.4 小结 |
第6章 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规划与管控机制 |
6.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控制指标 |
6.1.1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控制 |
6.1.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合建建议 |
6.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 |
6.2.1 规划期限与人口规模预测 |
6.2.2 规划成果表达 |
6.2.3 用地分类与用地兼容 |
6.3 生活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管控机制 |
6.3.1 建立生活圈设施配置实施管理机制 |
6.3.2 实施生活圈设施配置的动态评估 |
6.3.3 探索灵活共享的使用机制 |
6.4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B: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信息统计 |
附录C:首都功能核心区住区单点步行指数统计 |
附录D:首都功能核心区第五次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
附录E:图表目录 |
致谢 |
(3)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4)秦皇岛市西港办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研究的背景 |
1.1.2 选题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课题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3.1 课题研究的内容 |
1.3.2 课题研究的方法 |
第2章 社区矫正的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区矫正的概念 |
2.1.2 社区矫正的特征 |
2.1.3 社区矫正的功能和意义 |
2.2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阶段与类型 |
2.2.1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
2.2.2 社区矫正的阶段划分 |
2.2.3 社区矫正的类型 |
2.3 社区矫正的保障机制 |
2.3.1 社区矫正的机构队伍保障 |
2.3.2 社区矫正的经费保障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秦皇岛市西港办社区矫正的现状调查和问题 |
3.1 社区矫正问卷调查 |
3.1.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3.1.2 调查问卷的结构设计 |
3.1.3 调查结果的三维统计 |
3.2 西港办社区矫正的现状 |
3.2.1 基层司法所基本建立 |
3.2.2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流程相对完备 |
3.2.3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得到改造 |
3.2.4 社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 |
3.3 西港办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
3.3.1 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有待完善 |
3.3.2 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衔接不畅通 |
3.3.3 社区矫正工作缺失监管力度 |
3.3.4 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困难 |
3.3.5 社会参与力量有待加强 |
3.3.6 普通民众对社区矫正的不信任 |
3.3.7 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秦皇岛市西港办社区矫正存在问题的成因 |
4.1 对社区矫正普遍认知相对滞后 |
4.1.1 对社区矫正理解上存在偏差 |
4.1.2 传统刑罚理念的影响 |
4.1.3 社区矫正的重视程度不足 |
4.2 缺乏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保障体系 |
4.2.1 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机制有待加强 |
4.2.2 对社区矫正的措施机制单一 |
4.2.3 对社区矫正的激励机制欠缺 |
4.3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度不够完善 |
4.3.1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能力低 |
4.3.2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职责划分不明 |
4.3.3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社会化不够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秦皇岛市西港办社区矫正的改进对策 |
5.1 树立正确的社区矫正认知 |
5.1.1 统一对社区矫正的认识 |
5.1.2 克服传统刑罚的教化理念 |
5.1.3 扩大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 |
5.2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机制 |
5.2.1 健全监督机制 |
5.2.2 完善立法机制 |
5.2.3 优化激励机制 |
5.2.4 丰富措施机制 |
5.3 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制度体系 |
5.3.1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培训 |
5.3.2 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职责 |
5.3.3 增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社会化 |
5.4 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
5.4.1 坚持思想教育与刑罚相结合 |
5.4.2 加强思想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 |
5.4.3 加强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附录 |
(5)“贯穿”基层社会:当代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W街区改革观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价值 |
一、“行政有效、治理无效”:街区治理困境 |
二、国家权力如何进入:关于治理问题的反思 |
第二节 理论检视与视角转换 |
一、“国家一社会”研究范式及其解释力局限 |
二、主体到权力:理论探讨与解释 |
第三节 范围划定与对象选取 |
一、城市“街区”研究:时代要求与现实关照 |
二、W街道与B社区的“故事” |
第四节 思路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框架结构 |
二、分析方法 |
第一章 街区中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
第一节 国家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 |
一、基础性权力:概念与发展 |
二、专断性权力:界定与演化 |
第二节 基础性权力、专断性权力与城市基层治理图景 |
一、政权初建与社会改造:两种权力显现 |
二、结构分化与社区探索:两种权力发展 |
三、现代化转型与组织再造:两种权力转型 |
第三节 国家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组合及边界划定 |
一、两种权力交互及其表现 |
二、划分维度与类型学处理 |
第二章 制度设计与社会形塑:国家基础性权力在街区的延承 |
第一节 单位到街区:组织转型中的基础性权力 |
一、街区权力网络调整与组织化转向 |
二、管理服务拓展与社会主体认同 |
第二节 传统媒介到信息网络:技术创新中的基础性权力 |
一、科学发展与街区管理技术进步 |
二、权力策略调整与运行方式改革 |
第三节 政社不分到政社分离:规则变化中的基础性权力 |
一、人口的社会流动与社区冲突频现 |
二、行动规则重置与良序社区构建 |
第三章 政策调适与社会成长:国家基础性权力在街区的转化 |
第一节 治理现代化与街区权力网络再造 |
一、管理失效与治理导向下国家权力的城市渗透 |
二、结构重塑与基础性权力嵌入 |
三、多方权力互动与组织载体更新 |
第二节 网络化治理与技术赋能 |
一、信息化推进与“互联网+”建设 |
二、技术互通共享与智慧社区打造 |
三、精准治理与赋权增能 |
第三节 权力对话与规则协商 |
一、外部权力形塑与行动框架搭建 |
二、自治力量成长及联动共治趋势 |
三、协商民主运行与治理规则调适 |
第四章 街区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逻辑 |
第一节 理论与现实对话 |
一、伸缩特征:国家基础性权力的表现样态 |
二、国家基础性权力引导:政社互动的前提条件 |
第二节 嵌入街区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
一、基础性权力运行:行政与自治的有效结合 |
二、基础性权力转向与潜在风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致谢 |
(6)绩效导向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成果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内容框架与主要观点 |
五、创新之处与主要不足 |
(一) 本文的主要新意或特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治理与城市社区治理 |
(一) 治理 |
(二) 社区治理 |
(三) 城市社区治理 |
二、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行为、绩效及其公共价值 |
(一) 城市社区治理结构 |
(二) 城市社区治理行为 |
(三) 城市社区治理绩效 |
(四) 城市社区治理的公共价值 |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理论 |
(一) 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国家—一社会理论 |
(二) 从一元管理到多元参与治理拓展的视角:多元合作治理理论 |
(三) 从“理性经济人”到“公共价值”的视角:后新公共管理理论 |
(四) 集聚共同价值的社会关系视角:社会资本理论 |
(五) 提升治理效率和效果的视角:绩效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回顾 |
一、城市社区街居制、单位制的形成与发展 |
(一) 城市社区街居制的形成 |
(二) 城市社区单位制的固化 |
(三) 以行政管控为主导的城市社区管理 |
二、城市社区由单位制向社区服务的转变 |
(一) 城市社区单位制逐渐式微 |
(二) 城市社区治理渐显服务性 |
三、城市社区服务向城市社区建设的拓展 |
(一) 城市社区建设从点到面逐步推进 |
(二) 城市社区服务融入社区建设之中 |
(三) 城市社区治理呈现行政主导与社区自治的交叉融合 |
四、以治理现代化为取向的城市社区治理 |
(一) 社区治理现代化 |
(二) 实现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 |
(三) 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城市社区治理的公共价值取向 |
第三章 嵌入绩效内涵的城市社区治理要素构成 |
一、治理目标: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内在动力 |
(一) 符合社区秩序建设的战略要求 |
(二) 回应社区居民的进阶式需求 |
(三) 契合社区民主的价值追求 |
二、治理主体: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核心驱动 |
(一) 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 |
(二) 治理主体行动的分工与兼容 |
三、治理资源: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条件支撑 |
(一) 社区资源禀赋 |
(二) 社会资本的有效利用 |
(三) 公共产品分配的偏好博弈 |
四、治理生态: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约束与激励 |
(一) 制度环境 |
(二) 社区生态 |
(三) 现代技术的输入 |
第四章 不同权力支配下城市社区治理类型及其成因 |
一、不同权力支配下城市社区治理类型分析 |
(一) 治理类型的理论认识 |
(二) 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内在逻辑关联 |
(三) 城市社区治理类型划分的概括性表达 |
二、权威—管制型:行政权力的强化与渗透 |
(一) 从“单位国家”到国家里的社区 |
(二) 社区是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联结的有效载体 |
(三) 居委会的去行政化与“再行政化”之反复 |
(四) 社区对于回应性政治的依赖 |
三、愿景—服务型:多元参与社区共治的“帕累托最优” |
(一) 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从相斥到相容 |
(二) 城市更新驱动下的社区赋权 |
(三)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战略考量 |
(四)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指向 |
四、互利—奉献型:社会政治能量集聚 |
(一) “准公民社区”的形成加速政治权利向社会的回归 |
(二) 居民政治效能感的提升 |
(三) 社区公共性的重建 |
(四) 城市社区精英助推社区治理走向高效有序 |
第五章 城市社区治理行为的策略选择 |
一、以秩序规制为主的治理行为 |
(一) 党政组织在基层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
(二)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
二、以打造精细化服务为主的治理行为 |
(一) 下沉的行政资源与细分的社区“网格”结合 |
(二) “互联网+”时代智慧社区的建设 |
三、以法治思维为准则的治理行为 |
(一)理清权责边界、建立责任“清单” |
(二) “活化赋权”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 |
四、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为目标的治理行为 |
(一) 政社协作、共商共治 |
(二) 开拓社会参与渠道、广泛培育社会组织 |
五、以权益维护为动力的治理行为 |
(一) 社区业主权利意识的强化 |
(二) “法治理念”规范业委会运行 |
六、以善政良治为情怀的治理行为 |
(一) 学者与民间精英献计献策 |
(二) 草根组织助力社区服务 |
七、高绩效城市社区治理的共性总结 |
(一) 城市综合发展水平高 |
(二) 党建引领作用突出 |
(三) 治理主体互信度高 |
(四) 治理主体参与能动性强 |
(五) 适应现代科学技术能力强 |
第六章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路径优化 |
一、强化公共价值: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首要前提 |
(一) 公共价值与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内在契合性 |
(二) 公共价值是城市社区治理自洽性的实践表达 |
二、遵循“共同逻辑”: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关键所在 |
(一) 社区治理法治化的逻辑 |
(二) 城市空间正义的逻辑 |
(三) 社区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逻辑 |
三、完善体制机制: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基本途径 |
(一) 重塑治理主体关系 |
(二) 以制度保障社区治理有序化 |
(三) 数字化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 |
(四) 构建跨域治理联盟 |
四、多重功能保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价值呈现 |
(一) 公共需求的满足 |
(二) 公共理性的彰显 |
(三) 公共治理的行动 |
(四) 公共文化的培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图表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基于服务供需机制的社区养老建筑策划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养老问题凸显,政府压力大 |
1.1.2 设施建非所需,老人不认可 |
1.1.3 效益较难预测,投资方顾虑 |
1.1.4 设施难以应变,运营者困扰 |
1.1.5 规范标准失用,设计师无奈 |
1.2 问题提出 |
1.2.1 问题1:社区养老设施在服务运营中问题较多,这和策划工作中哪些矛盾相关? |
1.2.2 问题2:针对策划工作中的这些矛盾,应如何修订并形成该类设施定制的建筑策划方法? |
1.2.3 问题3:该社区养老建筑策划方法的各步骤应如何操作应用? |
1.3 相关概念 |
1.3.1 建筑策划 |
1.3.2 社区养老 |
1.3.3 供需机制 |
1.3.4 参与主体 |
1.4 研究综述 |
1.4.1 “社区养老机制”的相关研究 |
1.4.2 “建筑策划方法”的相关研究 |
1.4.3 “社区养老设施”规划、设计研究 |
1.4.4 研究评述 |
1.5 研究思路 |
1.5.1 研究界定 |
1.5.2 研究意义 |
1.5.3 理论借鉴 |
1.5.4 贡献创新 |
1.5.5 研究框架 |
第2章 社区养老项目策划工作中的问题 |
2.1 供需机制——连接“项目问题”和“策划问题”的逻辑桥梁 |
2.1.1 基于机制视角研究的必要性 |
2.1.2 机制组成:五方集结为三侧 |
2.1.3 机制结构:品字型系统结构 |
2.1.4 机制状态:动态的纳什均衡 |
2.1.5 机制运转:循环的四个环节 |
2.2 社区养老服务相关调查及其“项目问题” |
2.2.1 项目调查概况 |
2.2.2 项目问题分析 |
2.3 基于机制环节的“策划问题”调查及分析 |
2.3.1 策划问题调查 |
2.3.2 策划问题分析 |
2.4 社区养老项目“策划问题”及“问题症结” |
2.4.1 策划内容混乱 |
2.4.2 可操作性较差 |
2.4.3 策划程序脱节 |
2.5 小结 |
第3章 理论引入及定制策划方法框架的构建 |
3.1 理论衔接:既有建筑策划方法引入和遴选 |
3.1.1 既有策划方法的引入 |
3.1.2 基础策划方法的比选 |
3.2 内容衔接:基于操作主体认知范式的调整 |
3.2.1 “目标设定”拆解重置 |
3.2.2 “条件调查”分类调整 |
3.2.3 “空间构想”拆解细分 |
3.3 可操作性衔接:基于养老服务特点的调整 |
3.3.1 “预测评价”改为步骤 |
3.3.2 “技术构想”边界扩展 |
3.3.3 “成果拟定”的弹性化 |
3.4 程序衔接:基于机制流程的策划步骤定制 |
3.4.1 构建线性化工作路径 |
3.4.2 先调查、再目标定位 |
3.4.3 遵守“形式跟随功能” |
3.4.4 循“公示”,拟“成果” |
3.5 定制策划方法框架及其与基础方法的差异 |
3.5.1 定制策划方法的框架 |
3.5.2 本方法特点及其差异 |
3.6 早期实践探索:布莱德岭银发圈建筑策划 |
3.7 小结 |
第4章 社区养老建筑策划方法的步骤展开 |
4.1 策划步骤一:项目立项 |
4.2 策划步骤二:实态调查 |
4.2.1 管理侧调查 |
4.2.2 供给侧调查 |
4.2.3 需求侧调查 |
4.3 策划步骤三:目标定位 |
4.3.1 服务目标导入 |
4.3.2 建设目标定位 |
4.4 策划步骤四:功能面积 |
4.4.1 空间识别 |
4.4.2 房间清单 |
4.4.3 功能组织 |
4.4.4 面积规模 |
4.5 策划步骤五:空间形式 |
4.5.1 观感环境 |
4.5.2 空间组织 |
4.6 策划步骤六:技术专项 |
4.6.1 环境技术类 |
4.6.2 宜居生活类 |
4.7 策划步骤七:测评修订 |
4.7.1 平衡修订 |
4.7.2 公示调整 |
4.8 策划步骤八:成果拟定 |
4.8.1 弹性指标 |
4.8.2 策划成果 |
4.9 小结 |
第5章 社区养老建筑策划实践与后评估反馈 |
5.1 策划实践1-友沁颐苑建筑策划实践及评估反馈 |
5.1.1 “项目立项”与“实态调查” |
5.1.2 “目标定位”与“投资运营” |
5.1.3 “功能面积”与“空间形式” |
5.1.4 “测评修订”与“成果拟定” |
5.1.5 使用后评估及策划反馈 |
5.2 策划实践2-连锁“助老大食堂”策划实践及反馈 |
5.2.1 前期工作:管理侧主导 |
5.2.2 策划构想:补足与细化 |
5.2.3 测评修订:递进式指导 |
5.2.4 成果拟定:现状为导向 |
5.2.5 使用后评估及策划反馈 |
5.3 小结 |
第6章 再思考与研究总结 |
6.1 外延思考: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 |
6.1.1 与社会政策融合 |
6.1.2 与经济策划融合 |
6.1.3 与新兴学科融合 |
6.2 发展趋势:工具化和目标多元化 |
6.2.1 城市更新的工具 |
6.2.2 策划目标多元化 |
6.3 总结:达成资源分配目标的路径 |
6.3.1 本研究概要简述 |
6.3.2 本研究主要结论 |
6.3.3 定制方法的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普查反馈表 |
附录 B 社区养老项目常见预测评价内容一览表 |
附录 C 老年人“贴心修脚服务”项目构想书 |
附录 D 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2017版)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以益阳市资阳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阐述和基本概念 |
2.1 理论阐述 |
2.1.1 社会保障理论 |
2.1.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 基础概念 |
2.2.1 电子政务 |
2.2.2 金保工程 |
2.2.3 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 |
2.3 相关概念阐释 |
2.3.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 |
2.3.2 人社服务平台 |
2.3.3 服务型政府 |
第三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调研分析 |
3.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现状总体分析 |
3.1.1 资阳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的发展历程 |
3.1.2 资阳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状况分析 |
3.2 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调研概况 |
3.2.1 调查基本情况 |
3.2.2 调查对象情况 |
3.3 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调研分析 |
3.3.1 办公环境和基础服务设施分析 |
3.3.2 业务工作状况分析 |
3.3.3 工作人员服务分析 |
3.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4.1 基础服务设施及办公环境方面 |
3.4.2 业务工作方面 |
3.4.3 工作人员服务方面 |
3.4.4 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方面 |
第四章 在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构建思路及策略 |
4.1 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概况 |
4.1.1 新形势下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的定位 |
4.1.2 新形势下人力社服务平台建设的思路 |
4.1.3 新形势下人社服务平台建设的内容 |
4.2 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构建措施 |
4.2.1 完善场地设施,优化办公环境 |
4.2.2 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创新服务管理机制 |
4.2.3 加强考核监督,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
4.2.4 加强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水平 |
第五章 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效——益阳市资阳区为例 |
5.1 健全了服务机构,经费已落实到位 |
5.2 完善了场地设施,建设更标准规范 |
5.3 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服务水平 |
5.4 强化了考核监督,确保了工作质量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A 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内容 |
(9)赋权共治: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政府角色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政府角色的理论分析 |
一、治理与社区治理 |
二、传统社区管理模式中的政府职能作用分析 |
三、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 |
第三章 从一个社区角度考察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角色 |
一、以福州市后县社区为例现实考察社区治理体系现状 |
二、社区治理体系中政府角色的现实困境与原因 |
三、健全社区治理体系的政府角色转变必要性 |
第四章 政府赋权: 让社区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
一、政府赋权: 政府角色转变的首要环节 |
二、自治权: 政府赋权的归位形式 |
三、协助权: 政府赋权的表现方式 |
四、监督权: 政府赋权的保障手段 |
五、撤销街道: 政府赋权的扁平化管理方式 |
六、购买服务: 政府角色转变的社会化 |
第五章 社区共治: 政府角色转变的实施方案 |
一、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
二、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
三、社区工作站: 上承政府赋权下接自治事务 |
四、社区网格化管理 |
五、社区信息化建设 |
六、统筹协调,多元参与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附录1:福建省社区数量变化一览表(1999一2014年) |
附录2:社区承担的政府行政工作具体内容 |
附录3:福州市后县社区主要工作负担调研情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关于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综述 |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研究 |
二、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
三、综合评价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社会保险 |
二、养老保险 |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总体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总体思路 |
第五节 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有待完善之处 |
第二章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回眸和审视 |
第一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发展历程 |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1984—1996年)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与功能展开(1996—2000年) |
三、江苏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2000—2010年) |
第二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成效 |
一、全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普遍增强 |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各项管理不断规范 |
三、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
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
五、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平显着提升 |
第三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面临的问题 |
一、政策实施的主体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源不足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 |
三、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影响较大 |
四、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政策不够合理 |
第三章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主体--社保经办机构 |
第一节 我国社保经办机构概述 |
一、社会经办机构是服务型政府的政策执行机构 |
二、当前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存在的问题 |
三、实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创新 |
第二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现状与进展 |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概况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的进展 |
第三节 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
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面临的挑战 |
二、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思考 |
第四章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析 |
第一节 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及政策回顾 |
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状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回顾 |
第二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历史沿革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查分析 |
一、江苏省农民工基本特征 |
二、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三、基于苏南、苏中、苏北农民工的调查分析 |
第四节 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第五节 完善江苏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建议 |
一、调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
三、加大执法维权力度,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
四、调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转移接续流程 |
第五章 江苏省人口老龄化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 |
第一节 江苏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
一、绝对数量大 |
二、地区差异大 |
三、老龄化速度快 |
四、高龄占比高 |
五、老年抚养比高 |
第二节 江苏省养老金支付情况分析 |
一、养老金支付水平现状 |
二、未来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金的合理支出水平 |
第三节 江苏省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基本特点 |
一、参保人数变化情况 |
二、离退休人数变化 |
三、负担系数 |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
五、总结 |
第四节 实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简要探索 |
一、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 |
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
三、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 |
第六章 优化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思考 |
第一节 提高省级统筹的水平 |
一、全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历程 |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践 |
三、江苏省省级统筹面临的问题 |
四、提升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的路径是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 |
第二节 降低企业缴费比例 |
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现状 |
二、企业缴费比例偏高的负面效应 |
三、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一、个人账户的产生和发展 |
二、我国个人账户做实的简要历程 |
三、江苏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基本情况 |
四、江苏省个人账户做实情况 |
五、加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的步伐 |
第四节 扩大企业年金的范围 |
一、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回顾 |
二、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问题 |
三、江苏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
四、完善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 |
第五节 完善养老保险的参保结构 |
一、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情况 |
二、参保群体结构形成的原因 |
三、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参保结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江苏省养老保险部分年份相关图表 |
附录2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附录3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致谢 |
四、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要做到:“六个到位三个衔接”(论文参考文献)
- [1]社区治理视域下的青少年劳动教育研究[D]. 谢宇. 扬州大学, 2021(09)
- [2]基于生活圈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优化研究[D]. 王垚.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8)
- [3]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秦皇岛市西港办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坤. 燕山大学, 2019(06)
- [5]“贯穿”基层社会:当代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W街区改革观察[D]. 王泽.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6]绩效导向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D]. 王晨. 山东大学, 2019(09)
- [7]基于服务供需机制的社区养老建筑策划方法研究[D]. 唐大雾. 清华大学, 2019(02)
- [8]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以益阳市资阳区为例[D]. 刘美怀. 国防科技大学, 2018(02)
- [9]赋权共治: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政府角色转变[D]. 林振. 福建师范大学, 2015(05)
- [10]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研究[D]. 陈汝军. 南京大学,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