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生态安全,我们应该关注——全球环境基金的独特使命(论文文献综述)
赵永斌[1](2021)在《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文中指出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内容,也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首先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双缺口”,发挥了经济增长“催化剂”的作用,然后通过产业关联产生投资带动和乘数效应,间接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此间,外资通过技术和管理溢出、出口促进、就业吸纳和竞争效应等机制,直接或间接提升了中国经济发展质量,带来诸多效益。目前,中国已经从政策型开放进入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从重点区域开放进入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在利用外资方面,进入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阶段。在此背景下,内陆地区引进外资,提升利用外资效益,对于支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作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中部省份,经济外向度较低,发展水平不高,如不加强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效益和经济开放度,势必造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中部“梗阻”。目前,山西省利用外资存在三方面的挑战:一是逆全球化抬头、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引资竞争等因素,导致来晋投资流量有减少的风险;二是中国长期对外开放政策的区域异质性,使山西省在新时代利用外资面临“马太效应”;三是外商投资的资源型经济路径依赖可能降低利用外资的效益。在上述背景下,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利用外资,提升综合效益,变“马太效应”为“后发优势”,成为山西省推动制度型开放,支撑中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需要解答的重大命题。而解答此命题,必须首先梳理利用外资的变迁历程、总结规律、评价效益并剖析影响因素,据此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才能鉴往知来,解答上述命题。目前,全国层面对内陆资源型地区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的研究比较少,已有的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研究,也因缺乏对史实的把握而解释力不足。山西省作为内陆资源型地区,内陆区位特征和资源型经济特征决定了其在利用外资上具有独特的逻辑和规律。从这两个特征出发,研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变迁与效益问题,具有典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基于此,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利用外资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阶段性主导因素等,将研究时段分为1978-1991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1992-2001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2002-2012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2013-2018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四个阶段。其次采用史料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制度分析和归纳演绎等分析方法,对每个阶段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和规律进行梳理总结,评价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并剖析其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山西省当下利用外资的内外部环境,提出政策建议,以鉴未来。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如下:一、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较小,但呈现上升趋势,到现阶段已经与其经济规模相适应。外商直接投资自2006年之后成为主要投资方式。港澳台资项目比例始终占有绝对优势;欧美澳等发达国家投资份额先增后减,但高于全国水平。影响外资来源国别结构的主要因素是金融危机、地缘经济等。在投资方式上,外商独资企业比例持续低于全国,营商环境差、交易成本高和资源型行业股权比例限制使然。外商投资行业上,入世之前以工业为主,入世后服务业逐步增加,工业内部“煤焦冶电”等传统领域投资比例经历了“增-减-增”的过程。外商投资区域上,省会太原引资居多,但投资区域协调性逐渐增加,开发区、综改区等渐成主要载体。二、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规律总结(1)资源禀赋是山西省吸引外商投资的独特条件,也是导致山西省引资特征、使用效益与全国不同的根源,直到现阶段,该条件仍是吸引外商来晋投资的主要因素。(2)内陆特征与资源型经济特征在引资主导地位上彼此制衡。内陆特征下,交通成本约束形成了高附加值、非运输成本敏感型引资偏好,而资源型经济发展形成了初级资源产品(低附加值、高运输成本)引资偏好。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后者在“资源诅咒”下取得引资主导地位,倾向于降低外资效益,需要政策予以引导和规制。(3)围绕资源型经济的两面(加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调整,是山西省利用外资40年政策变迁的主线,导致利用外资的出发点过度聚焦于资源型经济,而忽视其综合效益的释放。(4)外商选择何种方式在晋投资,是其竞争优势内部化成本和经营收益权衡的结果,也是反映山西省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优劣的指标。(5)资本增殖的本性决定了无论是直接外资还是间接外资,盈利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借用外国贷款用途的盈利性不应被公益性完全覆盖。三、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总体上升,港澳台资的综合效益高于其他外资,主要是在创新和协调两方面具有优势,其他外资则在共享效益上更胜一筹。到现阶段,创新效益和绿色效益是利用外资亟待提升的两个方面。四、关于影响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因素分析(1)山西省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长度不足、创新吸收能力较低,不利于吸收外资的创新溢出;合资企业管理“国内化”降低了外资管理经验的溢出。(2)鼓励外商投资于“煤焦冶电”等资源型、高退出门槛的行业,降低了外资在晋的协调效益,而且这种降低是持续性的。(3)投资行业高碳化和低环境规制,降低外商投资的绿色效益。(4)资源型经济下,资源收益追逐型外资挤出外向型外资;汇率缺口消失下,创汇动机减弱,引进外资的外向度降低,影响外商投资的开放效益。(5)成本敏感型外资对劳动力的技术要求低、可替代性强,且多投资于低附加值领域,在房地产过热推动土地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外资倾向于削减员工工资,从而降低了收入带动效益。上述因素也是山西省提升利用外资效益的切入点。最后,本文基于上述事实梳理、规律总结和原因分析,结合当下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际、国内、省内环境,从6个方面提出了15条针对性、可行性较高的建议。这6个方面是:(1)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下,加大绿色外资的引进力度和规模。(2)在RCEP、CIA等新型区域投资贸易协定中,立足关键领域和对象开展精准招商引资。(3)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双循环”发展格局中,主动承接和引进相对先进和高效益的外资企业。(4)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的煤炭生产布局调整下,既要提升外商投资的协调性,又要在煤炭清洁生产、运输和加工领域发挥外资的绿色效益。(5)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提升外资的创新效益,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引资力度。(6)构建优质引资环境,重引增量更重稳存量,进一步释放既有外资企业的综合效益。
杨帆[2](2020)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如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只有世界各国都积极变革、共同走绿色发展道路,人类文明才能得到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彰显了生态文明的“共同体”责任,揭示出工业文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类社会必然走向生态共同体的运行规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要路径,能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建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生态治理理论相结合的重大议题,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它突破了地域空间和主权国家的局限,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建造一个追求生态利益、承担生态责任、实现生态共治共享的“清洁美丽的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是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与建设全球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美丽的清洁世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问题研究,共分七个部分,包括六章以及结论:第一章为绪论。这部分的内容旨在交代问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梳理与述评已有国内外文献成果,在此基础上,明确选题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内容和具体研究方法,概括选题研究可能存在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二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概念辨析与内涵解读。本章首先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等选题研究所涉及的主要概念展开理论辨析;其次,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相关内涵进行深入解读;最后,本章在绪论部分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并确证了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理论溯源。本部分主要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生态经济理论两个层面,结合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所涉及的主要议题,以理论溯源的形式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问题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四章为中国参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历史进程。本章论述了中国参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历史进程,并指出我国参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实践过程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及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活动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第五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现状分析。本部分首先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与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特别点明了我国基于自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为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贡献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而后对推动实现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第六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对策研究。建设生态文明是整个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深刻影响到每个国家的生态福祉。国际社会应积极达成共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全球协同治理,进而实现生态合作共赢。本章将从弘扬全球生态合作治理理念、形成全球生态协同治理机制、促进全球生态共赢模式、提供中国方案四个方面具体论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实现路径。论文最后为全文总结。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梳理提炼全文的观点结论。本文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是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生态治理理论相结合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议题,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更是有效遏制并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必由之路。
李秀华[3](2020)在《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海洋是孕育生命的启点,也是承载地球一切物质往复的最终载体。陆地源生于海洋,看似陆地相对独立的物质循环体系最终依然无法摆脱对海洋的依赖。人类从诞生至今,对整个生态的影响非常之大,其对陆地的物质开发及使用也极大的影响着海洋的生态及环境。尽管海洋环境生态系统作为最大的生态系统有其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但频繁的陆上及海上人类活动、废弃物排放、海洋及陆地资源的过度开发等多种因素打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引起了海洋污染。而海洋污染物会对海洋生态系统乃至人类生命健康直接或间接的产生严重的危害。陆地因为国家的存在而具有显着的边界性,对陆地环境的处理往往以各国家和地区独立处理的内部方式为主,而海洋具有无明显边界的区域性,因此海洋环境问题具有环境区域性特征,其往往不能通过单一封闭性的思维去进行处理。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海洋区域环境的整体治理,强调基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开展区域内各个层次的通力合作。人类针对当前的海洋污染现状探索了 多种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国际机制,不同区域治理机制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性。中国作为海洋大国,目前也面临诸多严峻的海洋污染问题,这些海洋污染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中国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赖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借鉴已有的国际合作经验,克服区域治理中的缺陷,形成良好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本论文也基于此研究目的而成,具体内容如下:本论文第一章首先介绍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海洋污染物的类型及其对应的后果,随后介绍了目前海洋污染区域性特征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开展区域性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还介绍了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实施效果;最后,结合中国当前的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中的缺陷,提出治理模式的改进设想。海洋污染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并且已经超过一国管辖范围,依靠单个国家已经无法实现海洋污染的有效治理。海洋污染的本质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例如海洋污染分布最密集的区域是沿海地区,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区域治理的方式治理海洋污染。国际社会已有的区域治理操作实践已经卓有成效,但仍然存在缺陷和问题。本论文第二章主要从理论视角阐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适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传统国际法律制度下“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对海洋污染治理的推动和限制,进一步分析现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下的国际合作主体、治理主体和法律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而运用治理理论分析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符合治理理论的特征,最终从理论上论证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相对于仅依靠单独的国家或传统国际法治理的理论优势,为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提供法理上的基础和支持。受制于洋流、季风等自然因素影响海洋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该区域内的一点受到污染,则有可能扩散到整个区域,并进而影响到另外的区域。因此不同海域的污染可能面临不同的区域治理的需要。受到沿岸国家不同经济制度的影响,海洋的国际属性也催生了不同的区域的治理机制。本论文第三章在内容上主要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进行考察,就各机制之间的共性及问题进行评析,此外本章也将结合国际法律规范对所考察的区域治理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国际法律规范对区域治理问题的影响及效用。长期以来,在海洋区域污染预防和治理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该区域沿海国家为防范海洋污染作出贡献的意愿,往往被主权国家海域权益的争执所阻碍。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区域海洋项目为世界上140多个沿海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极好的区域内合作契机,并为区域治理构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治理机制。这些机制虽然体现在不同的区域治理模式中,但具有机制共性,是海洋区域污染治理中的重要制度。在第三章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考察的基础上,本论文第四章着重从具体机制出发,分析相关机制的特点及内容,并结合国家、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既有探索,从信息共享、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污染评价及赔偿、资金保障、纠纷解决五个方面入手,研究跨国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模式中的主要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全面构建应包括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构建,海洋污染的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的采取和区域内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及区域海洋污染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承担海洋大国责任、为全球海洋善治贡献中国力量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不断深化。当前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和海洋区域治理并已有所作为,但在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合作的促进实施和国际协调方面仍存在欠缺,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也面临着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发展海洋经济和保护海洋生态的需求不一致、相互依存度较低、争端复杂化、域外势力介入等挑战。基于中国所参与区域合作的现实并借鉴其他区域合作机制的施行经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应首先与区域内各国在治理理念与目标层面达成共识,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蓝色伙伴关系”等不同层次的共同理念并形成统一的层次化的治理目标体系,继而在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资金保障、国内法与国际法在立法和执法层面的协调、国内海洋治理完善、区域内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等多方面开展合作,最终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合作制度保障。本论文第五章将对于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现状、理念与目标和制度保障进行探讨。
晏娇[4](2020)在《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文中提出长期以来,学界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研究集中在演进路径和具体机制的研究上。演进路径的研究集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问题上,以及具体的诸如“共区原则”、“资金与技术”或者“气候融资”等问题上;气候治理机制的研究则试图从之前的京都机制中寻找机制设置的缺陷,进而对机制的完善提供思路。但这些采用国际合作的方式解决诸如“公地悲剧问题”的研究,限制了进一步研究全球气候治理问题的思维。因为这些研究成果都无法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全球气候治理不是在‘自上而下’的京都机制式治理路径上进行自我完善,而是在《巴黎协定》的设计下发生了‘自下而上’的转型”以及“为什么美国在京都进程中退出,到了巴黎进程再次退出”。气候治理路径转型之后的“后巴黎时代”的谈判仍然艰难。无论是从合作理论还是从制度主义视角都很难对这种现象给予很合理的解释。因此,研究跳出现有研究成果的限制框架,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当前的全球气候治理背景、梳理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现象、得出治理权威动态变化的结论,最后探讨其对中国的意义。首先,当前的全球治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背景:全球治理总体上呈现出了多层次的特性。各个国家不但更多时候选择进行区域一体化进程,也更多地选择在特定的议题上进行联合,还有日渐活跃的非国家行为体与传统的主权国家共同拉开了全球治理的大网。因而文将多层次治理框架引入全球气候治理研究中,搭建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为支撑,大国气候治理行动为基石,跨国气候治理网络为辅助的全球气候治理架构。其次,通过以“服从”为核心特征的治理权威这一关键因素,探求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根原因及实际意义。分析发现,在气候治理路径的转变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了动态变化。这种变化一是国家的权威得以增强;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组成的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权威已经兴起且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产生影响。在对“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的梳理中发现,《京都议定书》的惨淡收场实际上并非是其机制设置的问题,原因在于该多层次治理体系没有一个实质凌驾于所有主权国家之上的“超级政府”,因而就无法确保一个机制得到所有国家的遵守。在审视《巴黎协定》安排的气候治理路径时,可发现所谓的“自下而上”路径实质上依靠的是主权国家各自的节能减排行动。由于还没有明确的不遵约机制,因此该路径的治理效果取决于各国最后对国的定位和对应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识。协定对签约国实际上的约束力非常小,既无法强制国家履约,也无法在国家能履约的情况下进行惩罚。这就是国家层次在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这一超国家层次的互动博弈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的动态变化——国家权威的强势回归。这是一种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同时也是对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再次,在国家权威回归、超国家权威势弱,且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减排协议的时代背景下,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实力、发展方向、治国理念以及中国当前在全球气候治理上展现出的积极态势,文认为目前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展现出了方向型领导力。因此通过与国直接相关的气候行动以获得领导力,增加中国的话语权,是合理且可行的。最后,结合当前针对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谈判进程,文认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强法律效力的全球性减排协议,全球层面的国家间合作会持续性艰难。因此国家自主气候治理行动最终将会落在次国家层次,而各国是否能顺利地将气候治理政策内化及下沉是气候治理的关键。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层次的区域化合作、国际层面的次国家合作以及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参与,可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潘登[5](2020)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世界自然基金会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全球海洋治理的兴起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行为体参与到全球海洋治理中来,全球海洋治理呈现多主体多元化趋势。非政府组织作为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其发挥的作用和产生的效能是不可忽视的。世界自然基金会作为世界上影响力较大的非政府组织,其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过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世界自然基金会主要是通过多主体间的合作来开展海洋治理,多元治理主体主要包括主权国家、其他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世界自然基金会还采取了多样化多渠道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宣传、倡议和发布研究报告等,以及制定相关海洋行业的标准,来实现其海洋治理的目标。此外,世界自然基金会通过多样化多渠道的方式以促成海洋治理目标的达成,主要包括宣传倡议、发布研究报告和制定相关海洋行业标准等。在具体的海洋治理事例中,通过对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极这一区域海洋治理的探索,发现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极治理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主要表现在影响力有限、监督能力弱以及合作主体间诉求不一。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实践活动体现了非政府组织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一般性作用,主要表现在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海洋治理中扮演着动发起者、议程设置者以及规范和理念传播者的多重角色,同时,非政府组织对全球海洋治理起着补充作用。
杜一萌[6](2020)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文中指出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正式提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念,标志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成熟。分析其产生背景、概述其形成过程、阐述其基本内容、归纳其整体特点、阐释其理论价值对于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而更好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清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极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包含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阐述、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研究的思路方法、创新局限介绍。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概念辨析作为正式研究的起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念界定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领袖的习近平关于正确认识并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思想。”第二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在世界生态普遍危机及资本主义环境治理普遍危机,世界人民生态诉求日益强烈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历史新时期的背景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应运而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普遍逻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殊逻辑、中国历史发展逻辑与当代社会实践逻辑的交汇,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基本原理、延续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思想的理论发展,继承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同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渊源于当代国际国内实践,既是对中国和世界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历程和历史地提供的现存物质意识条件的继承总结,也是基于现存条件进行的解决生态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批判。第三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过程和逻辑演进。习近平是思想形成的主要贡献者,赋予了其鲜明的个人特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生态文明一般规律、普遍要求在习近平个人表达中的集中体现。从基层直到成为人民领袖,习近平在每一阶段都依据具体实践要求、结合具体条件,通过具体生态实践,提出具体生态文明思想。这些生态思想为其生态实践所检验,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普遍规律,并在进一步的实践不断深化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最终集中为系统的理论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第四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由三个判断、六项原则、六点要求三部分构成。三个判断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条件、特征、要求的概括,三个判断相互联系层层递进,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归纳总结的理论成果,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由现实上升到理论,实现现实与理论的结合的现实前提,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理论与实践的枢纽。在此基础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六项基本理论原则。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是对生态环境问题政治性质和社会性质的回应,为其他原则提供了总体框架。这一原则内容上包含生态发展观和生态价值观,在方法论上要求生态系统论,在现实取向上表现为制度建设和全球治理合作。六点要求是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特殊历史条件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实要求,对六项原则的理论演绎,是六项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实现六项原则的现实路径,实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由抽象到具体”的逻辑与历史的结合。第五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特征。作为马克思生态思想的最新成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基本原理。由此可以从人民利益的根本立场和辩证观点方法两个方面,将其特征概括为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和实现了历史进程与时代要求、生态哲学与生态科学、客观规律与价值判断、中国建设与世界建设、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全面统筹与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与顶层设计、坚守原则与与时俱进的辩证统一。第六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价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要求、实践经验扩充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成为马克思主义生态基本原则的时代和民族表现,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最新成果;以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际要求对传统生态文化批判性继承,创造性发展,赋予了传统生态文化新的生命,成为传统生态文化的当代表达;以其异于西方文明的逻辑,展现了其作为克服普遍生态危机背后的西方文明危机重要思想资源的价值。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生态诉求,推进了我国生态治理现代化进程,为解决世界生态危机贡献了中国方案。
刘柯[7](2020)在《环境治理中的行动者网络建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西非的埃博拉疫情,澳洲山火的蔓延,菲律宾火山的喷发,东非肆虐的蝗虫,加拿大的暴雪,印度尼西亚的暴雨,以及新冠病毒爆发等各类席卷全球的环境灾难,无不向人们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由于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所构成的威胁越来越严重,致使环境治理成了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性行动项目,也是人类历史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重要步骤。本文是一项基础研究,着力于环境治理问题的基础理论建构,试图在行动主义视角下形成环境治理的系统理论框架和基本行动观念。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政府治理效果的不佳与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诉求,促使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成为应对复杂环境问题的新方案。面对环境问题的共生性、跨域性和流动性特征,作为环境治理引导者的政府,如何在环境治理中与多元治理主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需要理论研究者做出新的探索,而不仅仅局限于法制化、市场化或社会化的策略性探讨。因此,本文立足于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代背景中,从环境合作治理的角度思考这一问题:为了达到对关涉整个人类共同体命运的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我们应建构何种组织,以将环境治理的多元行动者有效组织起来?近代以来,在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现代西方哲学家提倡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引领下,一场始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工业化进程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扩展。不可否认的是,数百年的工业化发展的确创造出了无比辉煌的工业文明,但是,“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却因支持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剥削、掠夺式经济发展方式而让全人类付出了极为惨重的环境代价。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等关于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着作问世,对于促进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非常有益,随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全球环境保护运动拉开了帷幕。经历了几十年的思想和观念的积累,人们达成了低碳环保的基本共识,成立了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等为代表的专门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环保联盟组织,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公约、协定与方针。但是,20世纪后期以来,环境危机事件的频发与环境风险社会的到来,表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并未随着环保意识、环保力度和环境治理技术的提高,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面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千疮百孔的地球,莫里斯·伯曼指出,我们正处于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十字岔路,摆在人类面前有两条拯救地球的道路,一条是通过科学技术赢得地球的拯救;另一条是通过形形色色的人对地球加以保护。对于这两条道路的选择,美国生态政治学家科尔曼坚定不移地支持了后者,他认为,以现代科学世界观为指导的技术化环境治理方式,只是为了满足资本主义的扩张和控制需要,因而,为了促进环境公平、正义的普遍实现,要求我们必须探索适应未来环境治理秩序的新型世界观。在当前人类所处的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切实解决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工业化、城市化阶段所造成的突出性环境问题,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我们认为,党和政府提出的用生态文明替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理念,是与科尔曼新型世界观要求相一致的。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可以相信,是能够形成人对地球环境加以保护的环境治理路径的,进而把人类带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成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积极行动者。为了能够将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媒体以及公众等多元化的环境治理行动者有效组织起来,本文从环境治理体制变革的视角提出了建构平等开放的环境治理行动者网络的构想,用以替代封闭集权式的官僚制组织的行动体系。显然,在应对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环境问题中,作为工业社会组织典型形态的官僚制组织的失灵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本文首先从人类共同体进化的角度分析了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发展趋势以及环境治理模式从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协作治理走向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其次,通过对与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相对应的官僚制组织特征、目标追求的客观分析,形成了这样一个观点:尽管官僚制组织对“权威—命令”“责任—义务”“技术—流程”“领导—激励”等工具主义管控手段的强调可以预防并减少环境问题的发生,但总体看来,这种中心—边缘的环境治理结构、制度主义的环境治理逻辑和技术化的环境治理方式,因排斥和限制了多元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以至于难以促使环境问题从根本得到有效治理;再次,论述了用环境行动者网络替代传统官僚制组织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认为由多元环境治理主体所结合成的行动者网络结构因具有平等性、高凝聚性、弱连带性和灵活性的特征,而能够非常容易地将网络节点上的每一环境治理行动者有效地集结起来,同时形成巨大的环境治理行动场域和强大的环境治理行动力;复次,对与环境行动者网络相适应的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明确“结构——权力关系——制度——行动”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基础上,让人们充分认识行动者网络之于环境风险治理的重要性。同时,在人类走向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背景下,本文对与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相适应的合作制组织所具有的的特征和优势进行了深入具体的阐释;最后,本文以区域环境治理和全球环境治理为例,着力探讨了在将环境治理行动者网络付诸实践时可能面临的困境,从行动目标、行动理念两个维度思考政府所应扮演的职能、角色,以及环境合作治理的行动方案与行动方向等问题。众所周知,对环境治理实践而言,环境治理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它能够提出诸多对于环境治理具有参照意义的观点,甚至在环境治理实践中发挥引导作用。然而,从当前环境治理研究的总体状况看,无疑存在着“重实证而轻理论”的研究倾向。因而,在实践中造成了某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那就是,在具体的环境治理项目上取得了成功,而总体上的环境问题却没有得到改善,甚至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我们急需加强环境治理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为了建构一套适合中国的且适应于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环境治理理论,本文在行动主义理论范式的指导下,以环境治理组织体制的变革为切入点,在对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官僚制组织及其与之对应的环境协作治理模式加以批判和解构的基础上,建构了一套能够适应于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展环境治理的理论路线——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行动者网络结构的构想。本文在出发点上,与国内外已有的应用行动者网络分析环境治理问题的研究是不同的。本文认为:一方面,只有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才是环境治理网络结构中的行动者。因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是由人的行为所致,保护生态与环境免遭破坏的行动者只能是具有道德性和他在性的人。另一方面,所有加入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行动者,都是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一个个平等节点。也就是说,本文所建构的环境行动者网络是无中心、无权威和无控制的行动体系。只有在这样一种行动网络中,才能激发所有的环境治理行动者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才能促进每一个行动者的自觉性、自主性与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在此过程中,政府扮演的是引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
吕琪[8](2019)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是随着海洋技术与生物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得到重视的新型海洋自然资源,虽然尚未实现规模化的商业利用,但其巨大的商业潜力已经得到了认可。然而,现有的国际公约尚未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利用做出明确的规范,由此产生制度规则上的空缺,进而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现实和法律问题。为了填补国际法上的缺漏,国际社会正在协商制定一份新的国际文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下引导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法律秩序,实现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同时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制度规则与中国的海洋强国建设息息相关,决定着海洋尖端技术与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故参与国际法秩序建立的国际进程并发挥积极作用对中国而言至关重要。本文即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产生的法律问题开展的系统研究,旨在为澄清相关理论分歧与规范争议提供分析思路,也为中国参与国际协商进程提供决策支持。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阐释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所涉基本理论问题。本章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内容,对核心概念做出法律上的解析,在资源的社会属性下审视资源利用的深层次意涵,廓清研究的基本范畴;结合客观因素与价值判断,从资源法律属性认知的理论分歧中确认海洋遗传资源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应然性;以人类共同遗产法律属性为基础,明确人类共同遗产法律原则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适用,并聚焦共同利用、共同决策和共同利益三个方面提出该原则适用的实用性思路。第二章剖析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配置。本章以财产权理论为逻辑线索,在明确全人类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享有整体性的共有权这一前提下,分析资源利用过程中确认个体性权利即获取权与知识产权的必然性,指出共有权与获取权之间的派生关系、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共有权与个体性权利之间的互洽关系为考量,针对获取权提出开放性授权与配套义务的制度构想,针对知识产权提出在可专利性、来源披露和强制许可三个方面的制度调整。第三章探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惠益分享。本章从公共信托理论、衡平理论与人权理论三个角度探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理论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与既有国际公约的分析比较对惠益分享的制度要素、模式与实施机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指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旨在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以及支撑海洋生物多样养护,其依赖于多边模式将全人类概念所包含的潜在利益攸关方全部纳入考量,并需要依托资金机制、合作机制、组织机制与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确保稳定性与可预见性。第四章讨论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环境责任。本章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责任内涵与国际环境法义务为立足点,考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责任形成的义务基础。探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环境补偿责任,明确国家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维度上的责任主体及其关系,分析国家责任对抗制与环境补偿基金两种责任实现方式的可操作性。以主体、行为和地域三重视角为切入,探析负责任的资源利用活动所应遵循和采纳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根源上减少乃至消除环境补偿责任产生的情形。第五章考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国际规则构筑。结合前四章对基本理论与制度应然性的探讨,本章将法律问题的解决置于国际政治的背景下,追踪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规则发展进程,分析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BBNJ执行协定到区域性海洋公约下的规则安排,探讨二者在规范和约束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上的功能作用,以及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六章研究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中国策略。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本章回归中国视角,考察中国在深海远洋资源开发硬实力提升背景下的软实力建设,结合中国生物勘探的实践发展,以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为出发点、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剖析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协商的利益定位与立场选择,并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探寻提升话语影响力的途径。
陈钱[9](2019)在《《太平洋地区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区域组织的作用》(第三章至五章)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指出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对我们所处的社会与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全球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而对受到气候变化影响最大之一的地区——太平洋岛国的讨论和研究,可以帮助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制定相应政策,采取相应措施。在《太平洋地区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区域组织的作用》(Combating Climate Change in the Pacific——the Role ofRegional Organization)中,作者马克·威廉姆斯(Marc Williams)和邓肯·马克杜拉(Duncan McDuie-Ra)通过收集和讨论研究太平洋气候变化的相关文献,探讨了区域组织在太平洋地区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的作用以及未来气候政治在太平洋地区的作用。这些对全球其他地区在未来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提供一定借鉴。本论文由20000余字的英语文本翻译和基于译文形成的翻译实践报告组成。翻译源文本节选自马克·威廉姆斯和邓肯·马克杜拉的《太平洋地区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区域组织的作用》第三章至第五章。翻译实践报告描述了本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总结了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通过深入了解中英文语言差异,借助源文语境对词汇和句子进行分析。在整个翻译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将文本信息忠实通顺地传递给读者,译者遵循英国着名语言学家和翻译理论学家J.C.卡特福德的翻译转换理论,主要运用增译、重组、拆分、转换法等翻译技巧,将源文本转换为对等的中文译文。源文本中长难句较多,且涉及了很多文件名称和缩略语,通过本次翻译实践,译者得出以下结论:针对这种信息类的文本,在整个翻译过程中,除了要遵循翻译理论,采取合适的翻译技巧以外,还需要译者大量阅读平行文本,选用合适的表达,使源文本能够有效转换为适合目标文本读者的表达方式。本次翻译实践为日后译者从事相关翻译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莫文希[10](2019)在《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代以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类在科技的辅助下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向大自然进军,人的主体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张扬,人的优越感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强,由此带来的是人的私欲膨胀和盲目自大。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把自然看成是满足自我欲求的对象,毫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造成自然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化。同时,在资本逻辑的驱使下,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信徒日益增多,人的功利心、虚荣心极度膨胀,人类欲望的无限性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事件频发,生态危机日益加深,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了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巨大成就,尤其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成绩单更是世人瞩目。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是,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资源瓶颈等问题日益凸显,我国长期依赖高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高能耗型经济发展带来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异常天气频繁、雾霾挥之不去、气温持续上升、森林迅速锐减、生物种类加速减少,人们的生活环境和活动方式发生了迅速而巨大变化。改革开放40年人们的口袋鼓起来了,但清新的空气、安全的水质、良好的生态环境等“日用品”却变成了“奢侈品”,人们越来越频繁地面对来自大自然的威胁和报复。剖析诸多生态危机的根源,在形形色色的影响因素之中,最根本的乃是人类思想深处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是人们基于对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关系的认知而形成的对于自然满足自身需要程度的总体判断和根本看法,是指导人们进行生态实践的行为标尺和价值导向。习近平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文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灵魂。强调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是指导社会成员开展生态实践的价值导向和行为标尺,对提高国人生态意识、更新生态理念、凝聚生态共识具有重要意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有利于凝聚中华民族生态智慧、提高民众生态心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综合运用文献分析、实证调查等方法展开研究。通过梳理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思想渊源,剖析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特征,选取典型作为实证研究样本,分析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难得机遇与现实挑战,深入探究我国生态价值观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其根源,尝试提出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现实对策和主要路径。论文主要由四部分、五章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形成的思想渊源进行梳理。包括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生态价值思想、西方生态价值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价值思想等内容的梳理、提炼和概括,对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思想渊源进行梳理和阐述,为深化对生态价值观丰富内涵的理解提供理论支撑。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的概括和提炼。本部分主要由第二章和第三章构成。第二章是对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科学内涵的深入挖掘,主要从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原则、价值要求等四个维度提出我国生态价值观的内容构成,即和谐共生的价值目标、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公平公正的价值原则、持续创新的价值诉求。第三章是对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时代特征的分析和概括,主要从价值内涵的科学性、价值理念的创新性、目标诉求的崇高性、价值品质的时代性四个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显着特征,旨在明辨各种生态价值观真伪优劣,从而进一步深化对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科学内涵的理解和把握。第三部分:即正文第四章,主要从机遇和挑战两方面分析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时代境遇。一方面,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面临着重要的机遇,主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三个层面展开分析,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生态价值观建设指明了新目标;以增速变化、结构升级和动力转变为特征的新常态给生态价值观建设带来新的希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指引新方向等基本判断。另一方面,指出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仍有欠缺、社会层面培育践行尚需加强、个人层面知行不一有待纠正等方面。第四部分:即正文第五章,主要在前述理论阐释和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对策建议,即:以教育夯实生态价值观建设的思想根基、以生态文化建设涵养生态价值观、以生态制度建设促进生态价值观“入法”、以生态实践推动生态价值观实践养成、以生态责任担当提升生态价值观境界等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的实践路径。在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中,要努力推动优秀传统生态价值观的现代化、西方合理生态价值观的中国化、当代主流生态价值观的明确化,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价值导向和行为标尺。
二、维护生态安全,我们应该关注——全球环境基金的独特使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维护生态安全,我们应该关注——全球环境基金的独特使命(论文提纲范文)
(1)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标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利用外资 |
1.2.2 利用外资效益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利用外资变迁的断代研究与本文的研究阶段划分 |
1.3.2 利用外资效益及机制研究 |
1.3.3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进展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基础与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一般理论解释 |
2.1.1 发展中国家(地区)利用外资的动因解释 |
2.1.2 外商向发展中国家(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2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特性分析 |
2.2.1 内陆地区资源型省份利用外资动因解释 |
2.2.2 外商向内陆资源型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3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3.1 评价体系构建依据和思路 |
2.3.2 评价体系构建过程 |
2.3.3 评价体系权重设置和得分计算方法 |
2.4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预评价 |
2.4.1 综合效益预评价 |
2.4.2 综合效益预分解 |
第三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1991 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 |
3.1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3.1.1 国际环境:全球产业转移与后石油危机下的能源投资逻辑 |
3.1.2 国内环境:“双缺口”下的重点区域开放 |
3.1.3 省内环境:消除内陆区位劣势的投资硬环境建设加速 |
3.1.4 政策环境:超国民待遇引资规模导向与山西省的资源型产业产能培育倾向 |
3.2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2.1 主要历程:零星引资转向集中引资,随机引资转向能源重化工重点引资 |
3.2.2 总体情况:外资项目数和规模逐渐增大,投资行业快速拓展 |
3.2.3 阶段性问题:内陆劣势和营商环境短板导致引资规模小且资金到位率低 |
3.2.4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资绝对主导和美资占比较大 |
3.2.5 投资形式特征:高交易成本下的合资主导阶段 |
3.2.6 投资行业特征:以轻工业为主并逐渐向能源重化工倾斜 |
3.2.7 投资区域特征:省会太原“一家独大”和地市引资各具优势 |
3.3 1978-1991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3.1 变迁历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占主导地位 |
3.3.2 间接利用外资特征:政府主导的开发型引资,兼容公益性和盈利性 |
3.4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3.5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3.5.1 经济规模效益:对新增投资依赖较大且产出不稳定 |
3.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创新水平显着高于内资企业 |
3.5.3 协调效益:“煤焦冶电”四大部门投资比例趋增 |
3.5.4 绿色效益:外资企业碳生产率高于内资企业 |
3.5.5 开放效益:外向型外资企业引进偏少 |
3.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规模小但工资水平相对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92-2001 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 |
4.1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4.1.1 国际环境:冷战结束、金融危机与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国际资本流向 |
4.1.2 国内环境:改革开放政策稳定性确立与“双缺口”缓解 |
4.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产业转型和国企脱困外资需求量大 |
4.1.4 政策环境:投资规则向WTO并轨的主基调与山西省引资导向嬗变 |
4.2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4.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消彼长 |
4.2.3 投资形式特征:合资比例下降与合作比例上升 |
4.2.4 投资行业特征:投资行业趋向重型化 |
4.2.5 投资区域特征: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与开发区引资功能增强 |
4.3 1992-200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3.1 变迁历程:注重公益性但限制盈利性,引资面向公共产品和工业设备 |
4.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4.4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4.5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4.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持续上升 |
4.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的创新优势持续扩大 |
4.5.3 协调效益:产出协调性下降,投资继续向“煤焦冶电”集中 |
4.5.4 绿色效益:外资工业的绿色生产水平优势继续扩大 |
4.5.5 开放效益:对经济开放度的促进作用先增后减 |
4.5.6 共享效益:小规模就业吸纳,高水平工资示范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02-2012 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 |
5.1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5.1.1 国际环境:利用外资全球竞争加剧与能源价格驱动的煤炭投资旺盛 |
5.1.2 国内环境:吸引外资优势转换和利用外资目标转变 |
5.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与资源型经济对外资的“排斥” |
5.1.4 政策环境:开放领域渐广、准入前国民待遇与山西省能源原材料引资导向 |
5.2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5.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长彼消 |
5.2.3 投资形式特征:各类投资方式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
5.2.4 投资行业特征:“煤焦冶电”项目偏多而服务业整体偏少 |
5.2.5 投资区域特征:区域协调性提升但开发区引资不稳定 |
5.3 2002-201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3.1 变迁历程:援助性国际贷款减少,投资性国际银行商业贷主导 |
5.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5.4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5.5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5.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相对稳定 |
5.5.2 创新效益:外资创新水平总体较高但内部出现分化 |
5.5.3 协调效益:总体协调下,前期投资重型化导致本阶段产出协调度低 |
5.5.4 绿色效益:外资绿色生产水平继续优于内资但优势开始缩小 |
5.5.5 开放效益:外企在出口总额中的贡献增加但外企的外向度下降 |
5.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能力迅速提高但工资低于平均水平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13-2018 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 |
6.1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6.1.1 国际环境: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和引资竞争加剧 |
6.1.2 国内环境:经济新常态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 |
6.1.3 省内环境:资源型经济转型、营商环境修复和引资便利化条件打造 |
6.1.4 政策环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建设与区域开放政策一致性提升 |
6.2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6.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既有外商增资和跨国公司国内转移成为重要来源 |
6.2.3 投资方式特征:独资比例提高但仍然较低 |
6.2.4 投资行业特征:资源型经济转型催生独特的行业引资结构 |
6.2.5 投资区域特征:开发区的引资载体功能增强推动外商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 |
6.3 2013-2018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3.1 变迁历程:投资性国际商业贷款主导与挖掘山西特色争取援助性贷款 |
6.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6.4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6.5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6.5.1 经济规模效益:港澳台资规模扩张推动外资整体规模提升 |
6.5.2 创新效益:内外资创新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
6.5.3 协调效益:产出相对协调但投资再次开始偏向“煤焦冶电” |
6.5.4 绿色效益:碳生产率保持稳定甚至略有降低 |
6.5.5 开放效益:外资企业的外向度和外贸贡献度同步上升 |
6.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保持稳定,收入带动效益有所好转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反思与未来展望 |
7.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总结 |
7.2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反思 |
7.3 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荣誉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相关研究 |
1.2.2 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理论基础的相关研究 |
1.2.3 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政策实践的相关研究 |
1.2.4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保护与治理研究的现状评析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与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基本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人类命运共同体 |
2.1.2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 |
2.2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主要内容 |
2.2.1 共同承担 |
2.2.2 协同治理 |
2.2.3 生态共赢 |
2.3 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2.3.1 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必要性 |
2.3.2 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可行性 |
第三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理论溯源 |
3.1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渊源 |
3.1.1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 |
3.1.2 西方人类中心论 |
3.1.3 中国传统的“和合”思想 |
3.2 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理论来源 |
3.2.1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观 |
3.2.2 生态马克思主义 |
3.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历史进程 |
4.1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参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基础 |
4.1.1 构建生态文明政策制度体系 |
4.1.2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 |
4.1.3 完善生态文明教育内容 |
4.1.4 建立中国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
4.2 参与国际生态保护与治理,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
4.2.1 致力于全球环境污染治理 |
4.2.2 参与国际生态环境保护 |
4.2.3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
4.3 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生态合作提供中国方案 |
4.3.1 搭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合作平台 |
4.3.2 主动开展国际多边合作 |
4.3.3 “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体系日益成熟 |
4.3.4 积极开展生态援外培训 |
第五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现状透视 |
5.1 中国参与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成就 |
5.1.1 初步形成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中国模式 |
5.1.2 在国际生态治理中显现中国姿态 |
5.1.3 进一步推动了国际生态合作 |
5.2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面临的挑战 |
5.2.1 全球生态合作理念尚未完全构建 |
5.2.2 全球生态环保顶层设计不合理 |
5.2.3 生态共赢模式没有有效建立 |
5.2.4 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中国智慧没有充分展现 |
第六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对策 |
6.1 弘扬全球生态协同治理理念 |
6.1.1 呼吁全球重视生态环境问题 |
6.1.2 引领各国协商共渡危机 |
6.1.3 树立一致的生态保护目标 |
6.2 完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顶层设计 |
6.2.1 开展国际生态环境合作调查 |
6.2.2 进行科学全球生态保护规划 |
6.2.3 实行全球范围的生态保障措施 |
6.3 构建生态合作共赢导向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模式 |
6.3.1 形成各个国家的生态合作联动效应 |
6.3.2 发挥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合作优势 |
6.3.3 推动生态治理体系法治化 |
6.4 提供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中国方案 |
6.4.1 完善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
6.4.2 总结中国绿色发展模式的特征 |
6.4.3 贡献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 |
总结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3)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问题意识 |
四、研究方法 |
五、文献综述 |
五、学位论文预期创新点 |
第一章 海洋污染治理机制的现状问题 |
第一节 海洋污染产生的原因及其后果 |
一、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 |
二、海洋污染物的自然类型及其后果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恶化的现状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类型及效果 |
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全球海洋污染治理机制 |
二、海洋污染全球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治理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的现状 |
一、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现状 |
二、中国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原则 |
一、国际合作原则 |
二、风险预防原则 |
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全球治理理论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二、全球海洋治理的内容及问题 |
第三节 海域权益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一、海域权益的基本类型 |
二、海域权益的生态性 |
三、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 |
第四节 区域治理理论的适用性 |
一、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基础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内容 |
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体适用性 |
四、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法理优势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三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硬实施及软影响 |
一、硬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和作用 |
二、软法的实施及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第二节 各国际法主体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一、国家行为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善治 |
二、国际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引领和推动 |
三、海洋非政府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参与及促进 |
第三节 对部分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概述 |
一、地中海模式 |
二、波罗的海模式 |
三、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 |
四、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统项目 |
五、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分析 |
第四节 区域性法律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 |
一、区域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力 |
二、区域性规制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局限性问题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构建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信息共享机制 |
一、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 |
二、信息共享的内容及范围界定 |
第二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机制 |
一、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 |
二、区域内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措施 |
第三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及评估机制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损害赔偿机制 |
第四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 |
一、既有资金保障措施 |
二、其他资金保障措施探讨 |
第五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自愿调解程序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强制程序 |
第六节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实施路径 |
第一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契机 |
一、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 |
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契机 |
第二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理念与目标 |
一、区域合作的深化——树立共同理念 |
二、区域合作的深化——确立统一目标 |
第三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保障 |
一、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机制 |
二、资金保障机制 |
三、协调区域内多个层面的立法和执法机制 |
四、完善国内海洋治理机制 |
五、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机制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关于全球治理中的权威的研究 |
(二)关于气候治理路径的研究 |
(三)关于多层次全球治理的研究 |
(四)关于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研究 |
(五)国内外研究综述的评价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
四、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一)文的主要创新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重构 |
一、全球治理权威的重置与分解 |
二、全球治理权威的分层 |
(一)国家让渡权威给区域一体化组织 |
(二)国家让渡权威给国际组织 |
(三)非国家行为体逐步形成权威 |
三、多层次全球气候治理的思路与架构 |
(一)全球气候问题与环境问题的同源性 |
(二)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思路 |
(三)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架构 |
第二章 “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上而下”的实质 |
(一)“自上而下”的内涵 |
(二)“上”与“下”之间的“服从”关系 |
(三)全球气候治理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原因 |
二、“自上而下”治理思路的源起与实践 |
(一)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 |
(二)美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 |
(三)欧盟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 |
(四)臭氧层治理与削减战略武器谈判 |
三、“自上而下”思路安排下的京都机制 |
(一)联合履约机制 |
(二)清洁发展机制 |
(三)排放交易机制 |
第三章 “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下而上”的实质 |
(一)“自下而上”的内涵 |
(二)“下”与“上”之间的相对关系 |
二、《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安排 |
(一)国家自主贡献 |
(二)国家自主贡献的内容 |
(三)国家自主贡献的特点 |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外的“自下而上”路径 |
(一)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兴起 |
(二)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范例 |
四、美国国内“自下而上”气候治理实践 |
(一)加州经验 |
(二)康州经验 |
第四章 两种气候治理路径下的权威分析 |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结构 |
(一)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不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动态的气候治理权威的变化 |
(一)京都机制的衰弱——国家权威让渡受限 |
(二)《巴黎协定》——国家权威增强 |
(三)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知影响 |
三、权威的动态变化带来的结果 |
(一)国家权威在转向过程中增强 |
(二)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 |
(三)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 |
第五章 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中国应对 |
一、中国与京都机制的互动 |
(一)中国参与的CDM项目 |
(二)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
(三)京都时期中国体现的大国担当 |
二、中国在“自下而上”时代的大国风范 |
(一)日益进取的中国治理 |
(二)中国地方政府与城市的治理实践 |
三、中国在后巴黎时代的角色定位 |
(一)中国以积极作为发挥“领导”作用 |
(二)中国的准备 |
(三)中国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重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5)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世界自然基金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文章创新性与不足 |
第一章 全球海洋治理的概念与现状 |
第一节 全球海洋治理的概念与内容 |
一、全球海洋治理的概念 |
二、全球海洋治理的内容 |
第二节 全球海洋治理的现状 |
一、全球海洋治理的进展 |
二、全球海洋治理的现实困境 |
第二章 世界自然基金会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领域与方式 |
第一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治理海洋的概况和历史 |
一、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概况 |
二、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历史 |
第二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海洋治理的领域 |
一、海洋水体的保护 |
二、发展可持续渔业 |
三、海洋生物保护 |
四、打击非法捕捞 |
第三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海洋治理的方式 |
一、展开多主体合作 |
二、多渠道多样化治理 |
三、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标准的制定 |
第四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海洋治理的作用与局限性 |
一、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作用 |
二、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局限 |
第三章 案例分析:以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极的治理为例 |
第一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北极治理的背景 |
一、北极的海洋资源 |
二、北极的海洋环境问题 |
三、不同治理主体在北极的活动 |
第二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极的治理活动与特点 |
一、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极治理的活动 |
二、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极治理的特点 |
第三节 世界自然基金会治理北极的成效与困境 |
一、世界自然基金会治理北极的成效 |
二、世界自然基金会治理北极的局限 |
第四章 对非政府组织对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思考 |
一、“保护海洋生物”:非政府组织的议程设置者角色 |
二、“创设渔业标准”:非政府组织的规范创立和推动者角色 |
三、“海洋治理补充”:非政府组织在海洋治理中的地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局限 |
1.5 核心概念辨析 |
1.5.1 文明 |
1.5.2 生态和生态文明 |
1.5.3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
第二章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基础与理论渊源 |
2.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基础 |
2.1.1 全球性生态危机 |
2.1.2 生态意识的觉醒与生态运动的兴起 |
2.1.3 资本主义的环境治理危机 |
2.1.4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 |
2.2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渊源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 |
2.2.2 列宁的生态思想 |
2.2.3 毛泽东的生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思想 |
2.2.4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思想 |
第三章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过程和逻辑演进 |
3.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过程 |
3.1.1 陕北时期 |
3.1.2 正定时期 |
3.1.3 福建时期 |
3.1.4 浙江时期 |
3.1.5 上海时期 |
3.2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逻辑演进 |
3.2.1 以人与自然关系为逻辑起点 |
3.2.2 以绿色发展为逻辑主线 |
3.2.3 以人民利益为逻辑归宿 |
第四章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内容 |
4.1 三个判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起点 |
4.1.1 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
4.1.2 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 |
4.1.3 生态环境是重大政治问题,也是重大社会问题 |
4.2 六项原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核心 |
4.2.1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4.2.2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4.2.3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
4.2.4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 |
4.2.5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
4.2.6 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
4.3 六点要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演绎 |
4.3.1 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
4.3.2 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
4.3.3 把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 |
4.3.4 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
4.3.5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4.3.6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
第五章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特征 |
5.1 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立场 |
5.1.1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为了人民 |
5.1.2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依靠人民 |
5.1.3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 |
5.2 贯穿始终的辩证方法 |
5.2.1 历史进程与时代要求的辩证统一 |
5.2.2 生态哲学与生态科学的辩证统一 |
5.2.3 客观规律与价值判断的辩证统一 |
5.2.4 中国建设与世界建设的辩证统一 |
5.2.5 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 |
5.2.6 全面统筹与问题导向的辩证统一 |
5.2.7 底线思维与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 |
5.2.8 坚守原则与与时俱进的辩证统一 |
第六章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价值 |
6.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价值 |
6.1.1 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最新成果 |
6.1.2 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当代表达 |
6.1.3 破解西方文明危机的中国智慧 |
6.2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价值 |
6.2.1 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生态诉求 |
6.2.2 推进了我国生态治理现代化进程 |
6.2.3 为解决世界生态危机贡献了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环境治理中的行动者网络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价值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价值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关涉共同体命运的环境治理 |
2.1 环境治理的成就与失败 |
2.1.1 环境治理的成就 |
2.1.2 环境治理的失败 |
2.2 环境治理的目标与理念 |
2.2.1 环境治理的目标 |
2.2.2 环境治理的理念 |
2.3 作为环境治理集体行动的组织 |
2.3.1 环境治理的组织视角 |
2.3.2 环境治理的行动者思路 |
2.3.3 建构环境治理的行动者网络 |
第3章 环境治理模式的演变 |
3.1 农业社会的环境应灾模式 |
3.1.1 农业社会的环境思想及其应灾模式 |
3.1.2 农业社会环境思想的当代启示 |
3.2 工业社会的环境协作治理模式 |
3.2.1 经济利益追求导致全球性环境危机 |
3.2.2 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的生成及其演变 |
3.2.3 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的缺陷 |
3.3 建构行动主义的环境治理模式 |
3.3.1 合作共同体诞生的历史必然性 |
3.3.2 行动主义的环境合作治理模式 |
第4章 对环境协作治理的组织审查 |
4.1 作为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的官僚制组织 |
4.1.1 官僚制组织与政府管控的环境治理方式 |
4.1.2 对环境协作治理目标追求的反思 |
4.2 官僚制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失灵 |
4.2.1 中心—边缘环境治理结构的失灵 |
4.2.2 .制度主义环境治理逻辑的失灵 |
4.2.3 技术化环境治理方式的失灵 |
4.3 环境参与治理的民主悖论及其解决路径 |
4.3.1 环境参与治理的产生 |
4.3.2 环境参与治理的民主悖论 |
4.3.3 从环境参与治理向环境合作治理的转变 |
第5章 作为环境合作治理基础的行动者网络 |
5.1 建构环境合作治理行动者网络的理论基础 |
5.1.1 环境正义理论 |
5.1.2 民主行政理论 |
5.1.3 合作治理理论 |
5.1.4 行动主义理论 |
5.2 建构环境合作治理行动者网络的现实条件 |
5.2.1 环境风险和危机事件的频发 |
5.2.2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 |
5.2.3 “私有化运动”的选择 |
5.2.4 环保NGO的成长 |
5.3 环境合作治理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特性 |
5.3.1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平等性 |
5.3.2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弱连带性 |
5.3.3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高凝聚性 |
5.3.4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灵活性 |
第6章 环境治理行动者网络中的合作体制 |
6.1 环境治理中的组织体制变革 |
6.1.1 组织结构的变革 |
6.1.2 组织权力关系的变革 |
6.1.3 组织制度的变革 |
6.2 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的建构 |
6.2.1 生成中的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 |
6.2.2 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的特征 |
6.3 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的行动优势 |
6.3.1 行动的自主性 |
6.3.2 行动的自觉性 |
第7章 基于行动者网络的区域环境合作治理行动 |
7.1 区域环境合作治理的行动目标 |
7.1.1 区域环境正义问题的产生 |
7.1.2 区域环境正义的实现方式 |
7.2 区域环境合作治理行动中的地方政府 |
7.2.1 引导者的职能定位 |
7.2.2 服务者的角色定位 |
7.3 区域环境合作治理行动的生成路径 |
7.3.1 促进区域行动者网络的形成 |
7.3.2 发挥环境任务型组织的作用 |
第8章 全球化中的环境合作治理 |
8.1 全球环境合作治理是无可选择的行动方案 |
8.1.1 环境治理的全球化与合作化 |
8.1.2 全球环境合作治理的阻碍 |
8.2 建构全球环境合作治理模式 |
8.2.1 对话 |
8.2.2 包容 |
8.2.3 信任 |
8.3 全球环境行动者网络中的信任关系 |
8.3.1 世界中心—边缘结构的信任危机 |
8.3.2 从契约型信任向合作型信任的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范畴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语义解析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深层意涵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法律属性的认知分歧 |
二、确定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法律属性的因素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人类共同遗产属性厘定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原则适用 |
一、人类共同遗产原则的学理解构 |
二、人类共同遗产原则制度化的经验探讨 |
三、人类共同遗产原则适用实用性出路 |
第二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配置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权利识别的基本逻辑 |
一、国际法传统主权逻辑的局限 |
二、作为理解国际法新进路的财产权逻辑的适用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权利结构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权利层次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的权利互洽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权的授权与约束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的开放性授权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的义务约束 |
第四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知识产权平衡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失衡 |
二、遗传资源专门性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启示性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知识产权制度协调 |
第三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惠益分享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理论前提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本质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根基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制度要素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功能目标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受益主体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客体对象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模式 |
一、既有国际公约中的惠益分享模式参考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模式选择 |
第四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实施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资金机制的构建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合作机制的推进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组织机制的创设 |
四、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监督机制的建立 |
第四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责任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责任的义务基础 |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责任导向 |
二、国际环境法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义务设定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补偿责任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损失的界定 |
二、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补偿的责任主体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环境补偿责任的承担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环境风险防范 |
一、主体视角:行为准则的采用 |
二、行为视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 |
三、地域视角:海洋保护区的管制 |
第五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国际规则构筑 |
第一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国际造法的实践前提 |
一、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缘起 |
二、《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拟定新执行协定的动议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规则的趋势发展 |
第二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全球性规则 |
一、BBNJ执行协定中涉及海洋遗传资源的争议 |
二、海洋遗传资源利用在BBNJ执行协定中的规则前瞻 |
三、以BBNJ执行协定为海洋遗传资源利用规则载体的成效分析 |
第三节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区域性规则 |
一、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区域性安排 |
二、区域性安排与BBNJ执行协定的互动关系 |
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规范的区域路径 |
第六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的中国策略 |
第一节 中国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的进展 |
一、中国的海洋生物勘探实践 |
二、中国参与相关国际进程的概观 |
第二节 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国际协商的定位 |
一、立足点: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 |
二、利益定位:利导性与共益性目标的兼容 |
三、决策定位: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协商的立场考辨 |
第三节 中国参与BBNJ执行协定国际协商的策略展望 |
一、国际层面:话语权的影响力凝聚 |
二、国内层面:国家实践的外向辐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太平洋地区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区域组织的作用》(第三章至五章)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Chapter One Introduction |
1.1 Background of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1.2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1.3 Organization of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Report |
Chapter Two Translation Process |
2.1 Pre-translation |
2.1.1 Translation Preparations |
2.1.2 Understanding of the Source Text |
2.1.2.1 Authors of the Source Text |
2.1.2.2 Content of the Source Text |
2.1.2.3 Linguistic Features of the Source Text |
2.1.3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2.2 While-translation |
2.2.1 Establishment of the Term Base |
2.2.2 Translation of People's Names |
2.2.3 Translation of Charts |
2.3 Quality-control |
Chapter Three Case Analysis |
3.1 Difficult Points in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3.1.1 Terminologies |
3.1.2 Long and Complex Sentences |
3.2 Application of Translation Shifts in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3.2.1 Level Shifts |
3.2.1.1 Tense and Aspect Shifts |
3.2.1.2 Singular and Plural Shifts |
3.2.2 Category Shifts |
3.2.2.1 Class Shifts |
3.2.2.2 Structural Shifts |
3.2.2.3 Unit Shifts |
Chapter Four Conclusion |
4.1 Enlightenment |
4.2 Problems to Be Solved |
Bibliography |
Acknowledgement |
Appendix Ⅰ Source Text and Target Text |
Appendix Ⅱ Glossary |
(10)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难点 |
第一章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思想渊源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价值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价值思想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价值思想 |
三、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 |
第二节 中国传统文化中朴素的生态价值思想 |
一、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思想 |
二、道家“道法自然”的生态价值思想 |
三、佛家“众生平等”的生态价值思想 |
第三节 西方生态价值思想 |
一、人类中心主义 |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 |
三、后现代主义 |
四、生态学马克思主义 |
第二章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科学内涵 |
第一节 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目标 |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
三、人与自身的和谐统一 |
第二节 以人为本的生态价值取向 |
一、以人的健康发展为前提 |
二、以人民为根本动力和依靠主体 |
三、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 |
第三节 公平正义的生态价值原则 |
一、代内公平正义 |
二、代际公平正义 |
三、国家之间的公平正义 |
第四节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价值诉求 |
一、节约为本 |
二、创新为要 |
三、保护为先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的显着特征 |
第一节 生态价值内涵的科学性 |
一、以科学的生态思想为指导 |
二、以当代中国的国情为依据 |
三、以生态实践为“源头活水” |
第二节 生态价值理念的创新性 |
一、强调公平正义的价值之善 |
二、推崇整体和谐的价值之美 |
三、遏制无限欲望的理性回归 |
第三节 生态价值目标的崇高性 |
一、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
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
三、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
第四节 生态价值品质的时代性 |
一、在创新中谋发展 |
二、在开放中促和谐 |
三、在合作中守底线 |
第四章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时代境遇 |
第一节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机遇 |
一、新布局指明新目标 |
二、新常态昭示新希望 |
三、新理念引导新方向 |
第二节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主要挑战 |
一、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仍有欠缺 |
二、社会层面的培育践行尚需加强 |
三、个人层面的知行不一有待纠正 |
第三节 生态价值观建设的个案分析: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
一、广西在生态价值观建设方面的经验与成效 |
二、广西在生态价值观建设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
三、广西推动生态价值观建设的前景与展望 |
第五章 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以教育夯生态价值观建设的思想根基 |
一、以培育绿色思想为前提 |
二、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要义 |
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养分 |
四、搭建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平台 |
第二节 以生态文化建设涵养生态价值观 |
一、深刻把握生态文化的核心要义 |
二、遵循生态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三、掌握生态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 |
第三节 以生态制度建设推动生态价值观“入法” |
一、构建制度保障机制 |
二、规范舆论引导机制 |
三、推动融入参与机制 |
第四节 以生态实践推动生态价值观养成 |
一、国家层面:倡导绿色发展,开展试点先行 |
二、社会层面:推行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 |
三、个人层面:倡导勤俭节约,践行绿色消费 |
第五节 以生态责任担当提升生态价值观境界 |
一、环保国际合作的机遇和挑战 |
二、环保国际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
三、环保国际合作的路径选择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维护生态安全,我们应该关注——全球环境基金的独特使命(论文参考文献)
- [1]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D]. 赵永斌. 山西大学, 2021(02)
- [2]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生态保护与治理研究[D]. 杨帆. 吉林大学, 2020(02)
- [3]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D]. 李秀华. 山东大学, 2020(01)
- [4]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D]. 晏娇. 吉林大学, 2020(08)
- [5]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世界自然基金会研究[D]. 潘登.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1)
- [6]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D]. 杜一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7]环境治理中的行动者网络建构研究[D]. 刘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2)
- [8]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海洋遗传资源利用法律问题研究[D]. 吕琪.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9]《太平洋地区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区域组织的作用》(第三章至五章)翻译实践报告[D]. 陈钱. 西南石油大学, 2019(06)
- [10]当代中国生态价值观建设研究[D]. 莫文希.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