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赚取无风险利润(论文文献综述)
张蕊[1](2020)在《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支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风险首先是信用风险问题,不仅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于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对于全社会都是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远的不说,从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到2009年的迪拜和希腊的危机来看,一国银行信用风险累积过多带来的后果可见一斑。当前从国内经济运行和发展环境上看,本轮国际金融危机过后的几年里,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已经开始出现显着的下降,与此同时我国金融科技日益活跃,发展迅速,正在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也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提出了挑战。我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时期,在这个新时期,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将会更加复杂和严峻,揭示这个银行信用风险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第2章从经济新常态和金融科技这两个切入点,对我国的经济新常态及其特征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并对金融科技及其特征和金融科技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和回顾。第3章首先分析了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主要从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混业化、金融杠杆高位化和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四个方面从理论上展开分析。接下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讨了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问题,揭示了商业银行大力实现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并讨论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目标以及转型的具体种类。第4章对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的信用风险进行了理论分析,较为细致地分析了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第5章和第6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以及银行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实现,以及随着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普惠金融业务规模的愈益扩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愈益上升的结论。第7、8和9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转型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呈正向关系,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越大,引致的信用风险越大的结论。最后,第10章,针对研究结论,从政府层面、保险公司层面和商业银行层面,提出了若干条对策建议。
郑超[2](2019)在《投资者行为、股市泡沫与我国金融安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正不断壮大,结合着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等积极政策引导,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业务比例将不断得到优化。因此,在我国的现在和将来,资本市场已经成为并将继续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背景下未来数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就是紧扣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增长阶段的总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三大攻坚战。其中,“重大风险”首先指的是经济和金融风险,而资本市场风险也是金融风险组成中的重要一环。资本市场安全的重要性在于,首先资本市场安全是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不安全,则很难讲金融系统是安全的;其次在于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中,不同部门间分工与紧密协作的机制决定了风险都是相互传染的,资本市场的风险很容易扩散传播到其他行业和部门,导致系统性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资本市场投资者行为、资产价格行为、价格泡沫、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重要研究对象,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日益迅速、市场风险愈发突出的背景下,资本市场过度波动风险进而影响金融安全的问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有必要厘清其内在作用机制,用整体观、系统观的思想分析问题,得到更有现实意义的研究结论。本研究运用规范性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重描述微观层次上各个投资者有限理性的决策行为,在中观层次上造成了股票市场的过度波动性风险,而风险的传染效应会导致宏观层面的国家金融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状况受到影响,最终提出相对应的政策建议,以反映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并成长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现实与趋势。本文的基本研究结论有:一是以系统观为指导,在详细梳理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简单的三异质投资者价格博弈的股市模型,验证股市温和型、扩张型和爆炸型泡沫的产生条件;从经济安全、银行与保险业安全、资本市场安全和货币安全四个层次概括了金融安全的影响因素,认为股市泡沫的膨胀与破裂,影响的是资本市场安全,进而也会作用于金融安全。二是对包含基本面投资者、技术面投资者、情绪投资者和被动投资者的人工股票市场进行了仿真,分析了股票价格趋势、收益率及投资者仓位、账户收益率的情况,结果表明,当市场中被动投资者数量较少,或基本面投资者数量较少,或情绪投资者数量较多时,容易发生股市泡沫,不过,情绪投资者过少时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进而股价崩盘。对风险传染的仿真表明,如果任由危机传染,则很可能会诱发全系统的金融风险;在监管层及时介入后,可以扭转危机传染的进程,将金融风险控制在不扩散状态,维护社会金融安全。从干预效果来看,救助策略要优于免疫策略。三是以托宾Q值法、泡沫系数法衡量了股价偏离基础价值的程度,结果有合理之处,尤其是泡沫系数法,但该两种指标过于单一,容易遗漏重要信息;以GSADF法研究了单纯从股价自身波动特征出发的泡沫情况,成功捕捉到了我国股市2006-2007、2014-2015两段较大的泡沫行情,给出了明确的泡沫程度和泡沫时间的提示,该方法的缺陷在于其递归算法对2009年股市翻倍行情的泡沫程度提示不足、对2018年股市不断下行期间的泡沫水平提示偏高,因此有失偏颇;利用包括基础价值和投资者行为指标、股价波动指标在内的系列指标,以主成分法提取构造股价泡沫指数,表明我国股市共经历过四段泡沫较严重的时期,并且该指数显示我国股市2014-2015年间泡沫程度要高于2006-2007年,有力揭示了2014-2015年A股牛市为杠杆牛、脱离基本面支撑的实际情况,实证效果较其他模型好;研究股价泡沫破裂阶段往往伴生流动性风险的特征,发现流动性指标是波动性指标的格兰杰因,样本期内VAR模型的估计参数表明滞后1阶的流动性指标对波动性指标的影响系数为正且显着,滞后2阶的指标系数为负且显着,这为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供了实证证据。四是以股市泡沫实证与测度为基础,继续对我国金融安全状况作出了评价,从经济系统安全、银行与保险业安全、资本市场安全和货币安全四个维度选取GDP增长率等11个初始指标,并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从中提取5个主成分,编制我国金融安全指数。结果表明,样本期间我国金融安全指数大致经过了五次方向一致的波动,每一阶段金融安全指数的表现都有着主力经济指标的推动,同时也有着深刻的经济背景;进一步地,以股市泡沫指数代表泡沫水平,以金融安全指数代表我国金融安全水平,建立了马尔可夫区制转换模型(MSIH(3)-VAR(3)),考查了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结果表明,模型相关参数显着,具备明显经济意义:股市泡沫水平是我国金融安全水平的格兰杰因,股市泡沫指数是金融安全指数的领先指标,先带来安全指数的上升,随后滞后2阶时会导致安全指数的下降,脉冲响应函数的结果也印证这一结论,总的来看,我国金融安全状态在区制2(轻度不安全)和区制3(安全)的停留概率较大,区制1(严重不安全)的持续期大概仅有其余区制的一半,说明整体金融安全程度尚属可控。五是提出了坚持以系统观为指导、推动科学有效市场监管、不断完善法律基础设施、建设股市长效发展机制等对策建议,以优化市场监管,防范与化解可能导致金融不安全的风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第一,提出了新的金融安全研究视角。以投资者行为作为出发点,为资产泡沫寻找微观依据,并由资产价格泡沫破裂风险引出金融安全问题。第二,构建了更加贴近市场实际的全新的股价波动系统动力学模型。第三,首次实证检验了股价泡沫对我国金融安全状况的影响,并得到了股价泡沫影响金融安全的确定结论。第四,本研究讨论了股市泡沫影响金融安全的微观机制和时滞效应,在实证检验基础上提出的政策建议对科学地进行市场监管有一定启发。
朱芬[3](2019)在《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动因与绩效分析 ——以丰乐种业为例》文中认为20世纪50年代国外就出现了多元化概念,这一经营概念由安索夫首次提出,其后迅速风靡全球。众多学者先后进行大量实证研究多元化与公司经营绩效的关系,但至今没有确切结论。我国国情特殊,多元化起步较晚,尽管出现了大批多元化经营失败的案例,但多元化这一理念仍是公司发展的指导思想。本文选择丰乐种业作为多元化经营的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丰乐种业作为我国种业上市第一股,是一家典型的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大公司。从对丰乐种业开始走向多元化和最终“归核化”的经营历程中揭露背后存在的问题,为国内农业类企业实施多元化战略提供参考经验。本文在绩效评价分析过程中加入了非财务指标分析,旨在弥补农业企业绩效评价注重财务指标,忽视非财务指标的缺陷,更加全面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绩效。在案例分析中采取自身多元化前后纵向对比的方法评价多元化经营对丰乐种业经营绩效造成的影响。本文从单一案例入手分析,首先详述了国内外多元化背景,回顾总结了相关文献,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分析方法,大致描绘了本文基本框架;其次从多元化的基本概念入手,总结了多元化经营的相关动因以及多元化的优缺点,基于市场势力理论、资源基础理论、资产组合理论三大理论上研究分析。案例分析部分,首先详细介绍了案例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选择多元化的类型;其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丰乐种业多元化的动因进行分析,主要有四点:分散经营风险,平衡种子业务利润;管理者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倾向投资周期短、净利润高的业务;充分利用剩余资源,不断延伸种子产业,完善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巩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地位。接下来选取丰乐种业1998年-2016年多元化前后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及对相关非财务指标进行分析,总结出丰乐种业多元化失败的原因:管理者注重企业短期利益,过度乐观预测多元化前景;盲目超负荷扩张,忽视核心业务的发展;主业和辅业协同效应不明显;缺乏合理的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最后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几点启示:正确判断多元化发展前景,谨慎选择多元化类型;应集中优势力量培育核心竞争力;合理控制多元化经营程度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优化企业多元化组织结构。分析发现丰乐种业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失败。多元化经营战略是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一种战略选择,可以迅速扩张企业资本规模。但若没有及时调整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味追求短期高额收益,忽视企业长期发展目标,则可能导致企业过度实施多元化经营,致使多元化经营失败。本文存在的局限性:首先本文采取的是单案例研究方式,存在研究方法上的局限性,不同于大数据下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具有普遍性;其次案例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造假、披露不完整的可能性,因此无法完全保证研究指标的准确性。
胡博洋[4](2019)在《基于EVA视角的苏宁集团定向增发绩效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6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定向增发作为当时一种创新型融资方式正式引入我国资本市场,在其日后的发展过程中,因其特有的优势和作用,逐渐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接受且最为受用的再融资手段。2017年证监会颁布的“2.17”再融资新政和“5.27”减持新政虽在供需两方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行为的监管力度,从而造成了我国定增市场活跃度的相对下降,但其仍以近万亿的募资总额成为我国A股市场再融资的绝对主力,诠释了定向增发已然在开拓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聚焦苏宁集团自2004年上市以来不同发展时期的五次定向增发行为,并结合绩效评价、EVA和定向增发等相关基本理论,以EVA绩效评价模型为工具,从而探究不同时期,不同定增对象的选取对苏宁集团EVA绩效的实际影响。文章在分析EVA价值评估模型理论及其适用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互联网行业特点,对苏宁集团采用EVA模型进行价值计算。随后计算出苏宁集团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和资本成本,再调整相关会计项目,完成经济附加值的计算,最终完成基于EVA视角的企业价值评估。与此同时,为了增强文章的科学性、严谨性、逻辑性以及说服力,在计算出苏宁集团EVA数据后,对历年来尤其是定向增发实施后年份的EVA值和EVA增长率进行整体比较分析,且将EVA绩效关键驱动因素进行分解,选出针对苏宁集团的关键因素逐一进行纵向比对分析。最后通过这些全方位的比较,得出相关结论,提出与我国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相符的定向增发优化建议及对策。
宋澜[5](2018)在《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指数是现代金融的核心,是现代经济的晴雨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信息时代及大数据社会,指数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Consumer Price Index)、沪深300及上海银行间拆解利率Shibor(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无不成为我们衡量物价水平、掌握大盘动向及判断资金成本的重要依据。然而,世人往往忽视指数生成过程中的主观因素及自由裁量,臆以为其是真实、客观、公正的。事实上,即便是基于客观数据而生成的非常“客观”的指数,也难逃被操纵的命运。指数操纵将我们置身于“上帝已死”的困顿中,因为我们曾经信奉的准则被动摇了。这种震撼不仅激发国际社会对现有的指数生成机制进行改革,更促使本文展开以指数为对象的基础性研究。2012年6月26日、27日,美国司法部(DOJ)、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先后公布了各自与巴克莱银行集团的不起诉协议,巴克莱集团承诺缴纳合约4.5亿美元的罚款。1伦敦银行间拆解利率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操纵丑闻爆发。在调查Libor案时,监管部门截获了大量的数据终端,发现国际汇率市场居然也存在严重的操纵问题。摩根大通、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多家外汇市场做市商因涉嫌对“WM/R汇率”(由World Markets Company和Thomp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联合发布)实施了操纵,被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及瑞士、美国等监管部门以反垄断法为依据进行了处罚。2随后,黄金、3牛奶、4石油、5生物燃料、1天然气及2铝3等市场也都相继发生了指数操纵案件。从国际经验看,以证券指数为代表的、由集合竞价方式产生的场内金融基准尚未发现被严重操纵的迹象。而以Libor及WM/R为例的、由做市商充分参与的、传统意义上的场外金融基准则存在人为左右的可能。改革前的Libor由英国银行家协会(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BBA)管理、由Thomp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计算并发布。改革后的Libor,本质仍然是报价行预测的资金拆借成本。指数WM/R则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货币兑换标准,完全依据抓取的外汇真实交易的数据而编纂。WM/R根据全球的市场参与者在不同时区全天候的交易而设定,但被引用最多的是发生在伦敦时间每天下午4点收盘前30秒与收盘后30秒所有交易的中值。4基准操纵事件披露后,除却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的行政处罚,各类民事、刑事诉讼在过去的6年中也呈井喷式曝发。国际社会的既有判例和基准改革方案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绝佳的素材,更是笔者行文立意的主要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利率及外汇基准操纵不仅在国际银团贷款、利率互换、利率期权期货、浮息票据等借贷市场、衍生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而且因为报价行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所以操纵基准也引发了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更有意思的是,基准操纵应当是很明确的金融行业监管法的问题,如基准操纵是市场操纵的新方式。但在系统梳理英美欧等国、因基准操纵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时,笔者发现美国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纷纷以反垄断法作为请求权的基础、提起反垄断民事赔偿之诉,5而非以证券、期货等监管法规为依据、提起传统的市场操纵反欺诈之诉,这也引发本文对金融基准操纵法律规制路径的思考:第一,规制金融基准操纵到底是一个行业监管法问题、还是反垄断问题,抑或是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问题?第二,如果金融基准操纵确实同时触犯不同的部门法,那么不同执法机构需要如何应对和协调?第三,金融基准操纵中,权益被侵犯的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又该选择何种诉讼类型来获得民事赔偿?第四,金融基准的未来何去何从?我国的相关制度建设又可以有何启示?基于上述问题的引导,本文的研究采用下述思路逐层推进。本文的第一章首先对“金融基准”的概念、分类与性质进行了分析。这是对金融基准展开基础性研究的前提,更是选择相关法律规制路径及改革路径的理论基础。首先,界定金融基准的概念,及与之容易造成混淆的其他概念、如证券指数。综合2016年《欧盟基准条例》(EBR)1、2014年欧盟《金融市场条例》(Mi FIR)2及英国《2012金融服务法案》对benchmark的规定,“基准”是任何费率(rate)、指数(index)或数字(figure),其基于一种或多种资产的价值或价格,通过公式计算或其他方式,周期性地或不间断地向公众免费公开或公众付费可得,可能是评估的、预测的价值,也可能是真实的交易价格。基准的用途主要有三个方面:(1)在借贷合同或其他投资协议中,决定待支付的利息或其他待结清的余额,如Libor;(2)决定资产的价值,如WM/R;(3)衡量投资的表现,如各类证券指数。第一章随后根据基准供给的不同意图,将其划分为公共性基准、商品性基准及混合型基准。由于混合性指数兼具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特征,因而权属关系不清、权责关系不明,且爆发严重操纵丑闻的都集中在第三类混合性指数中。唯有明确基准在作为数据、作为资产、作为价格时的不同意义,才能明晰不同指数的不同运作机理、并预防不同指数所带来的不同风险。最后,本章提出,基准具有数据性,基准与信息、新闻、大数据等概念都有交叉;基准具有财产性,其以知识产权(如数据库)或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救济载体维护基准权利人的利益;基准具有价格性,当基准被合同或产品直接援引,那么基准就不再是某种“参照”,而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交割价格。本文的第二章分析了“金融基准操纵”的行为性质、操纵原因和主体特征。首先,基准操纵超脱了现有“市场操纵”的理论前提,即,操纵者的目标是为了影响整个市场的价格,而手段则是交易足够大量的资产(比如连续交易、相互委托)。操控价格基准可以省去实物的运输和仓储成本,从某种程度上比操控实物价格或基础市场更便捷。同时,基准生成由于有其特殊的数据抓取及信息披露惯例,所以往往欠缺构成“欺诈”所必须的“虚假陈述”和“依赖”。这促使“基准操纵”已成为“市场操纵”最时兴的方式。其次,由于既有的市场操纵的立法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2014年4月,欧盟通过了最新的《市场滥用条例》(MAR),规定“任何传递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要素,或者任何影响基准计算的行为”,都属于“操纵市场”,从而在行业监管法上给予“非欺诈型”的基准操纵以特殊的法律救济。再次,不论是报价驱动型的Libor还是交易驱动型的WM/R,其本质都是做市商制度。因此,本文指出,操纵金融基准的主体是做市商,并在纵览国际上不同时期、不同市场中有关做市商垄断判例的基础上,就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影响及相关对策进行了探讨。本文的第三章讨论了金融基准操纵民事救济的另类途径——反垄断民事赔偿。一方面,广大投资者,诸如利率衍生品合约的持有者,无法以合同关系为依据向基准操纵者索赔。另一方面,相比行业监管法上民事赔付所必须证明的诸多繁柯的要求,反垄断民事赔偿的证明标准要低得多。通说认为,垄断损失是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成本。在Libor案中,法院认为报价行因为操纵Libor而获取的垄断利润,只是财富从消费者向垄断者的转移,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价值损失。这样的分析是非常陈旧与局限的。因为经营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就会对社会资源造成耗费。WM/R操纵事件爆发后,投资者对外汇市场做市商提起的反垄断民事赔偿之诉得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做市商间通过邮件、即时信息等方式的磋商构成了横向价格垄断协议、适用反垄断法上的“本身违法”原则。这不仅是广大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的一次伟大胜利,更新了我们对金融业垄断的认识。该章续而主张应在充分理解金融业反垄断默示豁免原则的基础上、当部门法就同一行为的规制产生竞合,一国的法律应合理分配金融基准反垄断规制权与行业监管权。但同时,因为金融基准是全球性的经济治理问题,在跨国界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择一重处罚的情况下,同时适用、以增加威慑力也是现实之举。至于预防金融基准操纵的制度设计,无非分为两大类,一是惩戒,一是激励。长期以来,金融基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管对象”、不直接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其原因是多重的。比如,无论是BBA英国银行间协会这样的自律组织,还是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金融数据服务商,都不是公权力机关,所以金融基准的供给通常被视为具有充分信息披露的自由市场行为。再如,很多基准的基础交易、如即期外汇交易(Spot FX Trading),其本质上只是契约而不是金融工具——两个市场主体(通常是银行)协议以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并立即交割(通常是两天),其地点、价格、数量之选择也属于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还有,传统的观点认为,规模大、流动性强的市场,单个市场主体操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实证明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金融基准需要给予明确的管理规则。2013年9月欧盟委员会向欧盟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提交了《关于在金融工具及金融合同中使用指数作为基准的监管立法建议》1。《立法建议》中的一项非常重要内容就是对金融工具及金融合同何时应该引用基准、引用何种基准树立“适度”的标注(a“suitability”standard)并就现有金融基准的改革提出了动议。2016年6月,这项《立法建议》经欧盟议会审议通过,《欧盟基准条例》(EU Benchmarks Regulation 2016/1011,EBR)问世,其大多数的条文已于2018年1月1日生效。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的关于基准编制与使用的成文法律。本文第四章的第一节将会结合英国2014年“公平及有效市场审查”(Fair and Effective Markets Review,FEMR)及《欧盟基准条例》,介绍欧盟对基准分类管理、基准来源数据分层使用的经验,并提出基准监管应坚持强制性及谦抑性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其与行业监管法的同等适用,且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并不能对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领域的基准适用。故在本文的第四章的最后一部分会介绍金融基准操纵涉及的个人监禁案例以及其对国际罪犯治外法权“全球关联原则”的突破,并由此对我国的刑事法律提出建议。本文的最后一章考虑金融基准操纵的激励性制度建设。所以,本文意识到,只有通过考察法律执行相关主体的利益,探索激励相容的规则措施,才能激励基准的数据提供者及发布者提供准确、充足的指数供给。如上激励相容的机制包括,在平衡集中交易与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明悉不同主体的权责、强化指数编制者的财产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类保护;引导混合型指数向商品型指数转变,以保证“付费可得”后的产品(也就是指数)公允。同时,本文基于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和穿透式监管的需要,主张央行应享有金融基准规制的剩余立法权,至于行政执法权的分配,应当在行业监管部门间合理设计。最后,金融基准操纵具有“复杂而新型”的事实基础、“广泛而分散”的影响受众(这也是P2P暴雷等金融犯罪案件所共同的特点),从而增加了司法审判的难度。美国MDL审前合并审查程序,只对跨州诉讼相似的事实背景进行统一认定,体现了集合诉讼的灵活之美、对我国提高司法效率有很强的借鉴价值。为了实现对投资者和广大金融消费者有效的司法保障,本文还建议深化行为保全在民商事审判中的运用并不断对法律实施效果进行评测,在金融创新与金融市场的更迭中,保持法律的弹性与实施。市场经济的显着特征是分散的经济决策者根据市场价格自主决定资源的配置及使用各种要素的成本。因此,法律保障人们积极参与价格设定的权利。但操纵金融基准,无论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还是从保持金融稳健的角度都是法律所无法容忍的。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中国掌握利率市场、外汇及大宗商品市场定价权的契机日益成熟、任务也更加紧迫。研究金融基准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杨宗华[6](2018)在《金融危机视角下的美联储加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联储曾启动过五轮加息周期,对新兴市场经济体造成了深远影响,甚至触发金融危机。系统研究美联储加息如何影响新兴市场经济体,有助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应对外部货币政策冲击。2015年12月,美联储在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议息会议上宣布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上调25个基点,开启新一轮加息周期。紧随量化宽松政策退出而开启的本轮加息存在明显的特殊性,把握历史规律有助于认清当前周期下美联储加息对我国的影响。因此本文基于新兴市场金融危机的视角,研究美联储加息影响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传导路径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爆发金融危机的内因。本文首先回顾了美联储加息周期和相关新兴市场金融危机历史,研究最近三轮加息周期的背景和市场反应,比如墨西哥比索危机和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结构性变化。其次,本文总结了美联储加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影响的传导路径,研究套息交易的盈利模式,通过分析该交易收益的波动揭示这种交易长期的风险性。再者,本文分析了金融危机的形成内因,发现长期经常账户逆差、货币政策独立性低以及外汇储备相对短期外债余额不足等原因是这些国家爆发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本轮加息周期的特殊性以及其对美元币值的影响,通过构造即期净结汇指标分析当前我国的国际资本流出压力,综合研究美联储此轮加息周期对我国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黄冰华[7](2017)在《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可转换债券定价和套利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可转换债券是一种高度混合的金融衍生品,它不仅可以作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工具,还是对冲基金和机构投资者钟爱的投资品种。可转债兼具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特性,通常内嵌包括转换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等期权条款。在经典可转债定价文献中,一般只考虑转换、赎回和回售这三种可转债内嵌期权条款,而没有详细讨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对可转债价值的影响。从近二十年中国市场发行上市的可转债来看,绝大多数可转债都包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则也可称之为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可转债(Resettable Convertible Bond,以下简称RCB),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主要内容为,若正股价格下跌某一比例,且满足向下修正触发条款等条件时,转股价格将向下修正某一比例,而忽视此条款会造成对RCB内在价值的错误估算。因此,本文拟提出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可转债理论模型,定量地估算RCB价值及其内嵌期权价值,特别是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内在价值,并根据RCB理论定价模型对中国可转债市场进行价值评估,进一步地,根据RCB市场实证结果,构造相应的套利策略和投资策略,挖掘被市场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验证RCB理论定价模型有效性。本文在经典连续时间框架下,并在一些假设条件和限制条件下,分析得出RCB发行人和持有者的最优策略,再详细讨论标的股价路径的所有可能路径,全面分析各种路径可能性下的RCB收益,发现RCB价值可以完全分解成三部分:债券面值、债券券息现值和一些奇异期权价值,进而得出RCB的定价解析式。借助理论定价模型,本文定量地计算了RCB理论价值、内嵌期权价值和各类内嵌期权之间的交互影响作用。结果发现,当RCB处于虚值状态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价值会是RCB总内嵌期权价值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存在会使得赎回条款触发概率增加但会减小回售条款触发概率,因此能够增加赎回条款价值但会减少回售条款价值。根据本文提供的RCB理论定价模型,利用2010年至2014年底沪深可转债市场可供交易的共36支RCB日度交易数据,并选取合适的实际市场数据估算理论定价模型涉及的参数,运用Python编程计算出RCB市场价格与理论价值之间的定价误差率,评估中国可转债整体市场的价值状态。结果显示,从总体交易日样本来看,RCB价值是被市场平均显着高估的,整体被平均高估程度约为3.41%。并对比分析了普通可转债理论价值模型(仅包含转换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的实证结果,发现从平均定价绝对误差率、平均定价误差率平方和的标准差和定价误差范围比例分布方面等模型评价指标来看,本文提出的RCB定价模型都要优于普通可转债定价模型,验证了RCB定价模型的准确性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重要性。RCB定价误差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RCB平均定价误差率与价值状态、转股溢价率和正股波动率(股权价值相关因素)、剩余到期时间(债权价值相关因素)呈现显着正相关关系,与平均券息率、信用等级(债权价值相关因素)呈现显着负相关关系。可转债套利策略在过去三十年是国际对冲基金中比较流行的投资策略。经典可转债套利策略构造方法是持有可转债多头同时卖空相应份额正股,旨在挖掘可转债市场中存在的价值低估机会,而理论定价模型能够提供可转债内在价值的参照标准,因此本文利用RCB理论定价模型在中国可转债市场的实证结果,结合可转债套利策略,挖掘市场错误定价带来的投资机会。本文利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在沪深市场可交易的共36支可转债和标的正股等日度历史数据,依据RCB理论定价模型的实证结果,构造了不同进场和平仓条件下的可转债套利策略,发现均获得了正收益,最高月度平均收益率为0.246%。本文还发现可转债套利策略与沪深300股票指数、可转债公募基金收益率均无显着相关性,说明可转债套利策略是一种很好的另类投资策略。进一步地,本文还得出了不同买卖边界下的买入低估—持有投资策略的实证结果,发现也均获得了正收益。基于本文提出的RCB理论定价模型实证结果构造出来的套利策略和买入低估—持有投资策略均获得了正收益,从而验证了本文理论定价模型的有效性和市场实践性。最后,本文还研究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公告效应,从累积平均异常收益率来看,发现存在显着为正的正股价格效应和RCB价格效应,横截面回归结果显示,正股价格的公告效应可以由负债比率和稀释度两个影响因素来解释。
尹智超[8](2017)在《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8年金融危机前,以《巴塞尔协议Ⅱ》为蓝本的资本监管措施忽视了银行业经营的顺周期性问题,低利率的货币政策环境下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高企最终导致了发端于银行次贷危机的金融危机。危机后,对于资本监管、货币政策与银行风险承担的探讨和实证检验成为学术热点,学界形成了“收入与估值效应”、“逐利效应”、“政策预期效应”和“思维定式与保险效应”的观点,这四种效应较全面地涵盖了银行风险承担产生的重要条件。即,货币政策通过改变银行对收入与资产估值的判断、提升银行逐利动机、提高银行对未来货币政策走势的预测能力、以及使银行产生“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从而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影响。同时学界和实务界认为应通过资本监管加强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约束,并基于相关结论和监管实践完善了银行资本监管的相关措施,形成了现行的《巴塞尔协议Ⅲ》基本框架。但是资本监管和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的理论机理是什么、在资本监管和货币政策双重约束下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如何调整、调整后果如何,尚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鉴于此,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并从银行风险承担的“收入与估值效应”、“逐利效应”、“政策预期效应”和“思维定式与保险效应”为视角,通过理论模型研究了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在此基础上运用我国商业银行数据对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基于实证研究中反映出的我国银行业特殊状况和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收入与估值视角下,机理分析表明货币政策通过影响资产价格和银行收入改变银行风险承担意愿,使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发生变化;资本监管的存在短期内将使银行减少信贷规模来快速补充资本以满足监管要求,长期内随着银行资产结构失衡以及错配问题得到缓解,资本监管将促使银行审视其资产结构的不合理问题,从而选择更多低风险资产。实证结果显示,货币政策通过影响银行收入与资产价格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产生影响,说明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收入与估值效应”存在,但是银行收入对资本监管不敏感,导致长期内银行仍然倾向于配置高风险资产,使资本监管抑制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受到削弱。(2)在逐利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因银行收益状况的不同而有差异。当银行收益水平较低无法弥补成本时,货币政策通过风险承担渠道传导产生的流动性与政策预期相背离,如果提高资本监管水平,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将进一步提升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反之,当银行资本收益率提高后,资本监管能够发挥抑制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作用,此时宽松的货币政策下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显着下降,通过风险承担渠道产生的银行贷款规模减少,但是紧缩的货币政策下资本监管将使货币政策效果更加紧缩。从实证结果来看,我国银行资本收益率存在双重门限效应,只有高于第二门限值时,资本监管才会抑制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否则资本监管给银行带来的资本持有成本会加剧银行的道德风险,使货币政策通过风险承担渠道形成的流动性偏离预期效果。同时,在收益水平较低的情形下,银行对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较为敏感,而在收益水平较高的情形下对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较为敏感。(3)在政策预期视角下,透明的货币政策操作规则使银行形成了对未来政策方向和经济前景的准确判断,从而改变其风险承担水平。资本监管的存在亦会使银行形成监管预期,如果风险承担水平过高会使其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甚至惩罚,那么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就会收敛,从而抵消银行对货币政策形成的预期。通过构建DSGE模型进行动态模拟发现,我国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与货币政策透明度是呈正比的,资本监管的存在能够降低二者的相关性。因为资本监管的加强能够使银行提高对贷款的监督力度,并且风险承担水平越高计提资本缓冲越多,实际上以增加其资本持有成本的方式给银行高风险承担征收了税收,从而降低了银行承担高风险水平的收益,降低其风险承担意愿。在人民银行不断加强政策预期引导、提高政策透明度的背景下,资本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透明的监管规则使银行形成监管惩罚预期来实现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有效监管。(4)在思维定式与保险视角下,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因其系统重要性的特征而被放大。由于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庞大、资本充裕,资本充足率监管对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杠杆率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管工具,实际上给银行设定了一个稳健的资本水平,银行资产质量的下降将使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将更多地由商业银行承担,而不是由外部监管者和政府承担,从而使银行风险承担意愿下降。通过利用我国商业银行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显着高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货币政策对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要大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并且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下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更多。由于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是大型国有银行,其资本水平充裕、规模庞大,资本充足率对其风险承担水平的调控效果不理想,但杠杆率对其风险承担水平的的调控效果较好,验证了理论模型的分析结论,对于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需要从杠杆率这一工具上寻找突破口。针对上述研究结论,结合我国银行发展状况和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操作特点,本文从优化银行资本结构和拓宽资产配置渠道以提高银行对资本监管的敏感度、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协调搭配实现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有效调控、加强政策预期引导提高监管透明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概括来说:第一个方面,政策当局需要在增加银行资本配置渠道、扩展银行收入来源等方面努力,包括优化银行资本存量、优选资本增量,以及调整银行资产结构,减少银行对利息收入的依赖度;第二个方面,针对资本监管给银行带来的监管压力可能引起银行的道德风险,为避免使货币政策调控效果下降,在银行收益水平较低和货币政策紧缩时期,可适当降低监管水平来提高银行积极性,还可根据银行收益水平灵活选择货币政策工具;第三个方面,为有效抑制政策预期产生的银行风险承担行为,政策当局要加强预期引导,提高资本监管政策透明度。包括完善市场环境和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引导货币政策预期的基础。同时提高资本监管政策透明度,使银行形成的监管预期与其形成的货币政策预期相抵消;第四个方面,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监管部门要提高其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对资本监管的敏感度,并实施灵活的杠杆率监管和建立资本监管激励机制。
张建平[9](2017)在《论商业银行在功能演化背景下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主体,它是否按照央行意图调整自身行为,决定着货币政策的最终效果。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高频率、大力度动用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但政策效果并不理想,反而诱发了一些风险隐患,这一问题的症结不在于货币政策制定本身,而在于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高。传统金融体制视商业银行为金融中介在调节宏微观活动,从而封闭、孤立地研究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即商业银行在货币扩张时增加贷款投放、降低存贷款利率,而在货币政策收缩时减少贷款投放、提高存贷款利率。在金融自由化蓬勃发展、混业经营风生水起的今天,商业银行的功能发生了演变,它在金融脱媒和盈利压力下,把资金融入与拆借的范围向金融市场延伸,通过业务创新承担了金融市场的部分功能,从而深刻地改变了商业银行聚敛资金、配置资源以及调节宏微观活动的方式。在这种演变背景下,商业银行频频借助金融市场中的活动博弈央行调控,行为偏离了央行的调控意愿,导致货币政策传导受阻。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警醒我们要深入地研究在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功能共生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商业银行的功能演变,引起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变,深刻地改变着商业银行行为,如增强了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提高了银行利率定价的市场化程度、综合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但容易助长商业银行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一功能演化对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产生较大影响,如提升了公开市场操作对市场流动性和利率的控制能力,但降低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对流动性的控制能力,弱化了常备借贷便利等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调节流动性的能力,部分改善了利率传导机制,但弱化了信贷和资产价格传导机制。商业银行是否按照央行意图调节信用规模和流向,决定着信贷传导的有效性。但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商业银行与央行、监管部门间永不停息地开展博弈。通过梳理商业银行10多种常见的规避贷款限制的手段并借助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后发现,金融市场功能提升了商业银行博弈央行、监管部门限制贷款规模和投向的能力,降低了分业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也容易助长监管部门的惰性和消极监管倾向,使商业银行扩张信用的能力与意愿更强。基于CC-LM模型理论分析的结果和国内20多家上市银行的数据进行验证,本文发现,货币政策紧缩时,商业银行借助金融市场功能,弱化了货币政策对总信用和特定领域信用的影响,而在货币政策扩张时,尽管商业银行信用能力总体扩张,但实体经济企业未能从货币扩张中受益。如,2014年底以来的货币政策扩张阶段,商业银行的资产扩张符合央行意图,但资金流向和资金成本配置明显偏离央行初衷,大量资金借助金融市场功能进入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或者在金融市场空转,降低了对实体经济的刺激作用,放大了金融风险。运用22家上市银行2008-2015年的面板数据构建面板回归模型发现,金融市场功能越发达,商业银行抵消货币政策的效果越明显。短期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是否顺畅,决定着利率传导的效果。商业银行把资金拆借与运用的范围拓展到金融市场上以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居民等宏微观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会影响金融市场均衡利率的形成和利率的跨市场传导效果。本文构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居民四部门数理模型进行理论推演,并借助2007年1月-2016年6月的市场利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货币政策工具的变化并不会直接引起实体经济企业贷款利率的变化,而是经历一个复杂的中间传导环节,我国短期利率变化能够引起中长期利率变化,但中长期利率对短期利率的影响不明显,短期利率变化会逐步向债券利率、存贷款利率传导,但传导过程存在效率损失,货币政策调控时的宏观环境如贷款违约率、资产回报率等因素会影响利率传导效果。当企业处于高信贷违约率区间时,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效果容易被弱化,而收缩性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效果容易被强化,资产回报率区间的效应则正好相反。随着商业银行功能的演化,股票价格波动能够影响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贷款行为。功能演化后,商业银行能够摆脱分业经营的限制绕道进入资本市场,从而成为股票市场一个隐蔽的资金提供者。资本市场并非完全有效以及参与者有限理性的特征,也强化了商业银行的投机性。因受到"可得性启发"和"临界点直觉"两种心理现象的影响,非基本面原因的股市上涨可能导致银行行为"危机短视",并把大量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向股票市场。通过贝叶斯法则和"可得性启发"两种机制,原来只有部分银行的"危机短视",可能蔓延到整个银行体系,不断催生股市泡沫。一旦股市崩盘,银行的"危机短视"又迅速转化为"危机恐惧",并通过去杠杆化的制度设计,加速股市崩盘,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伤害。金融市场功能的发展,使商业银行能够根据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回报率的变化,灵活决定资金配置,增加了资金流向的复杂性。如果扩张性货币政策所释放的流动性超过资本市场吸纳的流动性,会同时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和股票市场繁荣,但如果小于资本市场吸纳的流动性,则会导致实体经济的萎缩与股票市场的单边膨胀,酿成严重后果。构建光滑转移向量自回归(LSTVAR)模型刻画实体经济收益率和股市收益率处在不同区间时货币政策传导的非线性效果后发现,当资本市场收益率处在高收益区间时,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银行对实体经济企业信贷配置行为、实体经济回报率具有明显的负向冲击,对资本市场收益率有正向冲击,反之则正好相反。商业银行功能的演变,给商业银行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也造成行为上的扭曲,给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造成潜在危害,因此约束商业银行行为的体制建设是宏观政策微观化的重要路径。但约束商业银行行为并不是逆金融自由化潮流、重新回到计划管理的模式,而是在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到位的前提下,约束商业银行机会主义和短视倾向,减少商业银行执行宏观政策的阻力,有效缓解金融体系的风险,这必然要求一整套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机制改革尽快到位,包括自我约束机制的构建和涵盖市场约束、政府约束、货币政策约束、金融监管约束在内的外部约束机制的构建。
周子超[10](2017)在《股票市场投机泡沫研究 ——以沪深300指数为例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票市场投机泡沫是指价格偏离了其内在价格。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投机泡沫如果任其发展,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和破坏。因此对投机泡沫的研究,弄清楚泡沫的成因,找出度量泡沫大小的可靠办法,对防范投机泡沫对金融市场的冲击,引导市场理性投资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关于投机泡沫的实证研究中,最终研究对象都将落到股价上。股价应当分为两部分来看,一是股票的内在价值,另一部分就是泡沫成分。学术界对投机泡沫的实证研究很多,有直接拿股价的波动来研究其与投机行为的关系,也有拿股票的超额收益作为研究对象的,这些研究方法都没有把股价中的泡沫部分单独提取出来做研究。股价的波动不全是由泡沫造成的,因为公司的基本面时刻在变化,其内在价值也一直在波动。我们需要把这部分波动剔除掉,剩余的部分再拿来研究投机泡沫,也许会更容易接近真相。本文的思路是首先通过F-O模型找到股票的内在价值,把内在价值与市场交易价格的差额提取出来,认为这部分就是投资者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导致的结果。然后通过观测投资者行为的指标,寻找合适的指标构建能够描述投资者情绪的指数。最终将股票中的投机泡沫与投资者的非理性情绪关联起来。本文的结论最终找出了投机泡沫与构建的投资者情绪的线性回归模型。统计结果显示,文中构建的投资者情绪指标能够很好的解释投机泡沫,并且线性回归模型拟合度也良好。未来如果能够进一步优化F-O模型与投机泡沫的回归模型,提高预测能力,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实际交易也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2004年:赚取无风险利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年:赚取无风险利润(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信用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本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当代中国所处的新时期 |
2.1 我国新时期的界定 |
2.2 我国的经济新常态 |
2.2.1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界定 |
2.2.2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根本特征 |
2.3 我国金融科技浪潮的兴起 |
2.3.1 金融科技的界定 |
2.3.2 金融科技的特征 |
2.3.3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 |
2.4 本章小结 |
3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环境与业务转型 |
3.1 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 |
3.1.1 利率市场化 |
3.1.2 金融机构混业化 |
3.1.3 金融杠杆高位化 |
3.1.4 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 |
3.2 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
3.2.1 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 |
3.2.2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 |
3.2.3 业务转型的目标 |
3.2.4 业务转型的具体种类 |
3.3 本章小结 |
4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理论分析 |
4.1 直接信用风险 |
4.1.1 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4.1.2 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 |
4.1.3 普惠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 |
4.2 间接信用风险 |
4.2.1 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2 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3 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3 本章小结 |
5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Ⅰ: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利率市场化与利率水平的关系 |
5.1.2 利率水平的变动对商业银行贷款行为与信用风险的影响 |
5.1.3 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与信用风险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设计 |
5.2.2 模型设计 |
5.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Ⅱ:业务转型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 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2 研究设计 |
6.1.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6.2 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2.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2 研究设计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Ⅰ: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利率水平波动与商业银行信贷期限偏好 |
7.1.2 利率水平波动与企业借款的续短为长模式 |
7.1.3 续短为长的借款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7.2 研究设计 |
7.2.1 变量设计 |
7.2.2 模型设计 |
7.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相关性分析 |
7.3.3 回归分析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8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Ⅱ:银行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定价 |
8.1.2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权、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3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难度、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4 商业银行竞争程度、操作性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2 研究设计 |
8.2.1 变量设计 |
8.2.2 模型设计 |
8.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8.2.4 多重共线性检验 |
8.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8.3.1 描述性统计 |
8.3.2 相关性分析 |
8.3.3 多元回归分析 |
8.3.4 稳健性检验 |
8.4 本章小结 |
9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Ⅲ:银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9.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9.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 |
9.1.2 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与信用风险 |
9.1.3 借款企业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9.2 研究设计 |
9.2.1 变量设计 |
9.2.2 模型设计 |
9.2.3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9.3 实证结果及统计分析 |
9.3.1 描述性统计 |
9.3.2 相关性分析 |
9.3.3 面板回归分析 |
9.3.4 稳健性检验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对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对策建议 |
10.2.1 政府层面 |
10.2.2 保险公司层面 |
10.2.3 商业银行层面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致谢 |
(2)投资者行为、股市泡沫与我国金融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 |
1.1.2 资本市场风险问题愈发突出 |
1.1.3 市场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
1.1.4 市场风险、监管效率与金融安全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基础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投资者效用与投资者行为的研究 |
2.1.1 投资者效用 |
2.1.2 投资者行为 |
2.2 股市泡沫研究 |
2.2.1 泡沫概念及分类 |
2.2.2 股市泡沫的检验 |
2.2.3 股市泡沫的形成机制研究 |
2.2.4 股市泡沫的经济效应研究 |
2.3 金融安全研究 |
2.3.1 相关概念 |
2.3.2 新时代金融安全理论分析 |
2.3.3 金融危机研究 |
2.3.4 金融安全评价与预警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股价行为、泡沫影响金融安全的机理 |
3.1 基于投资者行为的股价涨跌系统动力学分析 |
3.1.1 股票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 |
3.1.2 股票价格运动的系统动力学机制 |
3.2 股价泡沫产生机理分析 |
3.2.1 投资者行为、决策及市场基本设定 |
3.2.2 股市泡沫形成机理 |
3.3 金融安全影响因素及股市泡沫影响金融安全的机理分析 |
3.3.1 金融安全概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3.3.2 股市泡沫影响金融安全的渠道分析 |
3.3.3 一个金融风险传染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4 股市泡沫及其传染效应仿真研究 |
4.1 人工股市仿真 |
4.1.1 仿真环境及参数说明 |
4.1.2 仿真结果分析 |
4.1.3 对仿真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
4.2 传染效应仿真 |
4.2.1 仿真环境及参数说明 |
4.2.2 风险传染效应仿真基本结果 |
4.2.3 传染效应仿真的敏感性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股价泡沫的实证分析 |
5.1 基础价值法:一种简单测度 |
5.1.1 托宾Q值 |
5.1.2 k泡沫系数 |
5.2 基于GSADF方法的股价泡沫检验 |
5.2.1 基本检验模型 |
5.2.2 实证检验 |
5.3 考虑基础价值与情绪指标的股市泡沫检验 |
5.3.1 基本模型 |
5.3.2 实证过程 |
5.4 一个流动性风险的视角 |
5.4.1 VAR模型阐述 |
5.4.2 估计VAR模型 |
5.4.3 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分析 |
5.4.4 基本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6 股市泡沫对金融安全的影响分析 |
6.1 我国金融安全状况评价 |
6.1.1 金融安全指标体系设计 |
6.1.2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金融安全实证分析 |
6.2 股市泡沫对我国金融安全状况影响评价 |
6.2.1 MS-VAR模型基本原理 |
6.2.2 基于MS-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6.2.3 脉冲响应与拟合优度分析 |
6.2.4 稳健性检验 |
6.2.5 结论与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及建议 |
7.1 论文基本结论 |
7.2 预防股市泡沫维护金融安全的对策 |
7.2.1 对监管层的建议 |
7.2.2 对投资者的建议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股票价格运动Matlab仿真程序 |
附录 B 传染效应仿真程序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动因与绩效分析 ——以丰乐种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企业多元化经营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企业多元化经营程度与绩效关系的研究 |
1.2.3 关于企业多元化经营类型与绩效关系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基本框架 |
2 企业多元化经营与绩效的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多元化经营 |
2.1.2 绩效评价指标 |
2.1.3 绩效衡量方法 |
2.2 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动因 |
2.2.1 基于内部因素的动因 |
2.2.2 基于外部环境的动因 |
2.3 企业多元化经营的优缺点分析 |
2.3.1 企业多元化经营的优点 |
2.3.2 企业多元化经营的缺点 |
2.4 企业多元化经营的理论基础 |
2.4.1 市场势力理论 |
2.4.2 资源基础理论 |
2.4.3 资产组合理论 |
2.4.4 风险管理理论 |
3 丰乐种业多元化经营案例介绍 |
3.1 丰乐种业概况 |
3.2 丰乐种业多元化发展历程 |
3.3 丰乐种业多元化的类型 |
3.4 丰乐种业多元化经营动因 |
3.4.1 分散经营风险,平衡种子业务利润 |
3.4.2 管理者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倾向投资周期短、净利润高的业务 |
3.4.3 充分利用剩余资源,不断延伸种子产业,完善产业结构.. |
3.4.4 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巩固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地位 |
4 丰乐种业多元化经营绩效分析 |
4.1 基于财务指标的财务绩效分析 |
4.1.1 多元化经营对盈利提升不明显 |
4.1.2 多元化经营减慢了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了资金利用效率.. |
4.1.3 多元化经营增加了负债规模,降低了偿债能力 |
4.1.4 多元化经营并未提升增长潜力 |
4.2 非财务指标分析 |
4.2.1 企业社会贡献能力 |
4.2.2 营销能力 |
4.2.3 科技创新能力 |
5 研究结论与案例启示 |
5.1 案例研究的结论 |
5.1.1 管理者注重企业短期利益,过度乐观预测多元化前景 |
5.1.2 盲目超负荷扩张,忽视核心业务的发展 |
5.1.3 主业和辅业协同效应不明显 |
5.1.4 缺乏合理的企业管理组织结构 |
5.2 案例研究的启示 |
5.2.1 正确判断多元化发展前景,谨慎选择多元化类型 |
5.2.2 应集中优势力量培育核心竞争力 |
5.2.3 合理控制多元化经营程度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
5.2.4 优化企业多元化组织结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于EVA视角的苏宁集团定向增发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论文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基本理论 |
2.1 EVA绩效评价理论 |
2.1.1 绩效与绩效评价的含义 |
2.1.2 EVA理论介绍 |
2.2 EVA绩效评价其他相关理论 |
2.2.1 剩余收益理论 |
2.2.2 企业价值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 定向增发的含义及动因 |
2.3.1 定向增发的含义 |
2.3.2 定向增发融资动因 |
2.4 定向增发基础理论 |
2.4.1 战略管理理论 |
2.4.2 定向增发控制权理论 |
2.4.3 定向增发风险管理理论 |
第3章 苏宁集团定向增发基本情况及动因分析 |
3.1 苏宁集团基本情况介绍 |
3.1.1 苏宁集团公司介绍 |
3.1.2 苏宁集团发展历程 |
3.2 苏宁集团五次定向增发方案介绍 |
3.2.1 苏宁集团前三次定向增发方案介绍 |
3.2.2 苏宁集团第四次定向增发方案介绍 |
3.3 苏宁集团定向增发动因阶段分析 |
3.3.1 以机构投资者为定增对象的前三次定向增发动因 |
3.3.2 以私募投资机构为定增对象的第四次定向增发动因 |
3.3.3 以战略投资者为定增对象的第五次定向增发动因 |
第4章 苏宁集团EVA方法确定与数据计算 |
4.1 苏宁集团EVA计算方法的确定 |
4.1.1 EVA值计算方法简介 |
4.1.2 EVA计算方法调整原则 |
4.2 苏宁集团会计调整项 |
4.3 苏宁集团EVA值计算过程 |
4.3.1 税后净营业利润的计算 |
4.3.2 资本总额的计算 |
4.3.3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的计算 |
4.3.4 计算EVA值 |
第5章 基于EVA视角的苏宁集团定向增发绩效评价与优化建议 |
5.1 核心评价指标分析与评价 |
5.1.1 经济增加值指标分析与评价 |
5.1.2 经济增加值增长率指标分析与评价 |
5.2 EVA关键价值驱动指标分析与评价 |
5.2.1 EVA关键价值驱动因素的分解 |
5.2.2 EVA关键价值驱动评价指标分析与评价 |
5.3 苏宁集团定向增发绩效优化建议 |
5.3.1 理性认识定向增发从而减少盲目投资的行为 |
5.3.2 精准选择定增对象实现优质股东的引入 |
5.3.3 高效利用定增资源为转型降本增效助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苏宁集团前十大股东历史主要变化情况 |
附录 B 苏宁集团股本变动历史情况 |
致谢 |
(5)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国际背景 |
二、选题的中国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金融基准的概念、分类与性质 |
第一节 基准的概念及操纵的范畴 |
一、基准与指数的关联 |
二、金融基准、证券指数与基准操纵的概念厘清 |
第二节 基准的分类 |
一、以供给意图划分,可以分为公共性、商品性及混合性基准 |
二、以编纂数据的来源划分,指数的生成机制可分为做市制度与竞价制度 |
三、以生成指数的场所划分,可分为场内市场指数与场外指数 |
第三节 基准的性质 |
一、基准是一种信息,部分基准属于大数据 |
二、基准是一种资产 |
三、基准是一种价格 |
第二章 金融基准操纵的原因、主体与行为 |
第一节 催生金融基准操纵的制度根源 |
一、激发操纵的内生动力:正外部性、合同硬关联性 |
二、产生垄断的前提条件:市场参与者具有横向竞争关系 |
三、促使操纵的根本原因:信息偏在、大银行具有细分市场的支配地位 |
四、自律监管者“监守自盗”、政府监管亦有利益冲突之嫌 |
第二节 操纵金融基准的主体是做市商 |
一、做市商是生成金融基准的重要机制 |
二、做市商带有“价格操纵”的制度胎记 |
第三节 金融基准操纵是新型的市场操纵行为 |
一、影响价格基准从市场操纵的“结果”晋级为“直接手段” |
二、来源数据的“可选择性”使操纵基准不以“欺诈”为要件 |
三、以价格形成再论市场操纵的本质 |
第四节 金融市场监管法对基准操纵的适用及发展 |
一、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00》难以适用 |
二、欧盟《市场滥用条例2014》新增对基准操纵的特别规定 |
三、美国CFTC《反操纵实施细则》对基准操纵的处罚及市场监管法的发展 |
第三章 金融基准操纵的部门法规制竞合 |
第一节 反垄断法规制的现实需求 |
一、依据民事合同关系、难以认定合同项下的缔约过失责任 |
二、依据金融行业监管法的反欺诈条款、取得部分胜利 |
三、行业监管法与反垄断法在民事赔偿要件上的比较 |
第二节 金融基准操纵的反垄断案例及分析 |
一、Libor反垄断案因缺乏“垄断损害”遭到驳回 |
二、欧盟委员会认定报价行有违欧盟反垄断规则 |
三、汇率基准FX案:证实横向价格协议与垄断损害的存在 |
四、金融基准操纵民事赔偿的认定标准 |
第三节 建立行业监管法与反垄断执法共同适用的协调机制 |
一、金融指数操纵应当受到中国反垄断法的调整 |
二、建立执法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价格共谋”的禁止竞合 |
三、建立协调机制的可能性:一致的理念与目标 |
第四节 协调机制的理论基础:再议金融反垄断最小豁免规则 |
一、资本形成与自由竞争的两难:以瑞银第一波士顿案为视角 |
二、金融垄断最小豁免的适用范围与操作路径 |
第四章 金融基准的监管及操纵的惩罚性规制 |
第一节 监管的强制性:明确基准为监管对象 |
一、树立监管标准、采纳IOSCO基准原则 |
二、增强一级市场管理、英国推进“公平及有效市场审查” |
第二节 监管的谦抑性:分层管理之欧盟经验 |
一、金融基准监管的除外情形与豁免特征 |
二、关键基准、重要基准与非重要基准的三分法 |
第三节 基准来源数据的现行规则及展望 |
一、数据抓取规则的层级化管理:交易数据优先、报价数据劣后 |
二、数据规则的建议1:强制数据披露及报告措施、数据换准入 |
三、数据规则的建议2:运用大数据思维、以全样本取代抽样 |
第四节 金融基准操纵的刑事法律追究 |
一、金融基准操纵重释全球刑事犯罪的“最小关联原则” |
二、金融基准操纵对我国刑法182 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补充 |
三、从部门法平等适用的角度看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构建 |
第五章 金融基准的改革及操纵的激励性规制 |
第一节 促进混合性指数向商品性指数的转化 |
一、金融指数逐渐从公共物品向竞争性的私人物品转化 |
二、推广付费可得、保障基准的供给与公允 |
三、设计恰当的监管激励、拓展基准的运用场景 |
第二节 明确基准链条中各方主体的权责 |
一、监管框架下适格的监管机构及“专业守门人”的权责 |
二、明确基准编制者对基准公允的绝对责任 |
三、保证基准编制者对基准使用的相对利益:集中交易与充分竞争的权衡 |
四、明确竞争性做市商协作与共谋的边界、法与非法的行为原则 |
五、以先进的交易系统保障弱势市场主体的公平交易权 |
第三节 实现金融基准剩余立法权及执法权的相互制衡 |
一、央行享有金融基准的剩余立法权 |
二、以金融垄断最小豁免规则分配金融监管及反垄断执法权 |
三、完善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 |
四、保持法律弹性,关注实施评测 |
第四节 灵活的统一审判保障有效的司法实施 |
一、In re LIBOR案适用美国跨州诉讼审前合并审查程序(MDL) |
二、MDL程序对我国合并诉讼制度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金融危机视角下的美联储加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分析 |
2.1.1 非套补的利率平价理论 |
2.1.2 不可能三角理论 |
2.2 美联储加息历史及外溢效应研究现状 |
2.3 新兴市场经济体定义及相关金融危机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美联储加息周期及相关金融危机历史研究 |
3.1 近年加息周期历史回顾 |
3.1.1 1994-1995年加息周期 |
3.1.2 1999-2000年加息周期 |
3.1.3 2004-2006年加息周期 |
3.1.4 本节小结 |
3.2 相关新兴市场经济体金融危机研究 |
3.2.1 墨西哥比索危机 |
3.2.2 东南亚金融危机 |
3.2.3 本节小结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联储加息外溢影响的传导路径和金融危机内因分析 |
4.1 美联储加息外溢影响的传导路径分析 |
4.1.1 资本外流 |
4.1.2 货币被动走强抑制出口 |
4.1.3 外债成本走高引发信用危机 |
4.2 金融危机内因分析 |
4.2.1 经常账户资本持续净流出 |
4.2.2 货币政策独立性低 |
4.2.3 外汇储备相较外债余额不足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本轮加息周期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
5.1 本轮美联储加息对阿根廷等国的影响分析 |
5.2 本轮加息周期的特殊性 |
5.3 对我国的影响分析 |
5.4 政策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可转换债券定价和套利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可转债中涉及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
1.1.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定价研究的意义 |
1.1.3 可转债套利分析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理论定价模型 |
2.1.1 结构化模型 |
2.1.2 简约式模型 |
2.1.3 基于分解思路的定价模型 |
2.2 实证研究部分 |
2.2.1 理论定价模型的实证检验 |
2.2.2 可转债套利策略研究 |
2.2.3 可转债相关公告效应研究 |
第3章 基于路径分解的RCB理论定价模型 |
3.1 理论定价模型部分 |
3.1.1 模型设定 |
3.1.2 符号表示 |
3.1.3 模型假设和限制条件 |
3.1.4 完全分解法:基于路径分解 |
3.1.5 券息价值的计算 |
3.1.6 RCBs的定价公式 |
3.1.7 定价公式的计算 |
3.2 数值计算 |
3.2.1 参数设定 |
3.2.2 与模拟法的结果对比 |
3.2.3 RCB价值分析 |
3.2.4 RCB的条款价值分析 |
3.2.5 RCB的条款之间交互作用分析 |
3.3 结论 |
第4章 RCB理论定价的实证研究 |
4.1 数据描述 |
4.2 模型参数选择 |
4.2.1 股价动态过程的参数 |
4.2.2 无风险利率 |
4.2.3 信用利差 |
4.2.4 定价参数分析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对定价结果影响 |
4.3.2 定价结果描述性分析 |
4.3.3 定价误差的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
4.3.4 定价误差在不同交易时间阶段的规律分析 |
4.4 结论 |
第5章 可转债套利策略研究 |
5.1 可转债套利策略机制 |
5.2 套利策略的构造 |
5.3 数据说明 |
5.4 套利策略结果分析 |
5.5 买入低估-持有策略研究 |
5.6 结论及启示 |
第6章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公告效应研究 |
6.1 数据说明 |
6.2 研究方法 |
6.3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公告效应的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1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公告的股价效应 |
6.3.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公告的RCB价格效应 |
6.3.3 横截面回归分析 |
6.4 结论 |
第7章 总结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附录 |
附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点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银行风险承担 |
1.4.2 巴塞尔协议与资本监管 |
1.4.3 货币政策相关概念 |
2 文献综述 |
2.1 资本监管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 |
2.1.1 有效性观点 |
2.1.2 无效性观点 |
2.1.3 非线性观点 |
2.2 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 |
2.2.1 收入与估值效应 |
2.2.2 逐利效应 |
2.2.3 政策预期效应 |
2.2.4 思维定式与保险效应 |
2.3 资本监管、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
2.3.1 同时考虑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相关研究 |
2.3.2 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
2.4 银行风险承担的其它影响因素研究 |
2.4.1 宏观经济状况 |
2.4.2 银行间市场环境 |
2.4.3 银行微观特征 |
2.5 既有研究的评述 |
3 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 |
3.1 收入与估值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 |
3.1.1 模型构建 |
3.1.2 模型分析 |
3.1.3 影响机理 |
3.2 逐利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 |
3.2.1 模型构建 |
3.2.2 模型分析 |
3.2.3 影响机理 |
3.3 政策预期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 |
3.3.1 模型构建 |
3.3.2 模型分析 |
3.3.3 影响机理 |
3.4 思维定式与保险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理 |
3.4.1 模型构建 |
3.4.2 模型分析 |
3.4.3 影响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4 收入与估值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实证分析 |
4.1 模型构建 |
4.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选取 |
4.2.2 数据来源 |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逐利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实证分析 |
5.1 门限面板模型的构建 |
5.1.1 门限面板模型简介 |
5.1.2 实证模型构建 |
5.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门限值检验 |
5.3.2 模型回归结果 |
5.3.3 回归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政策预期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模拟分析 |
6.1 模型构建 |
6.1.1 家庭部门 |
6.1.2 企业部门 |
6.1.3 银行部门 |
6.1.4 货币政策与资本监管 |
6.1.5 市场出清条件与外生冲击 |
6.2 参数校准与贝叶斯估计 |
6.3 模拟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思维定式与保险视角下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实证分析 |
7.1 模型构建 |
7.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7.2.1 变量选取 |
7.2.2 数据来源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含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论商业银行在功能演化背景下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Ⅰ. 宏观政策微观化 |
Ⅱ. 货币政策传导理论 |
Ⅲ.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观点 |
Ⅳ. 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有效性的研究 |
Ⅴ. 商业银行新兴业务对银行行为及货币政策传导影响的研究 |
Ⅵ. 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分析工具、研究方法 |
Ⅰ. 理论基础 |
Ⅱ. 分析工具 |
Ⅲ. 分析方法 |
第四节 分析思路与章节安排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 |
第一节 货币政策及其有效性 |
Ⅰ. 货币政策 |
Ⅱ. 货币政策目标——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
Ⅲ. 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实现 |
第二节 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主体——商业银行 |
Ⅰ. 货币政策的直接调控对象 |
Ⅱ. 银行信贷是微观主体最依赖的融资方式 |
第三节 我国货币政策有效传导的两个阶段 |
Ⅰ. 从中央银行有效传导至商业银行 |
Ⅱ. 从商业银行有效传导至企业和居民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行为的研究范式和行为经济学分析 |
Ⅰ. 研究范式 |
Ⅱ. 行为经济学分析 |
第二节 演化中的商业银行功能 |
Ⅰ. 商业银行传统的金融中介功能 |
Ⅱ. 商业银行功能向金融市场拓展 |
Ⅲ. 商业银行功能演化的经验事实 |
第三节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调整 |
Ⅰ. 不考虑金融市场功能的资产负债表 |
Ⅱ. 考虑金融市场功能的资产负债表 |
第四节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行为变迁 |
Ⅰ. 流动性管理更为灵活 |
Ⅱ. 银行利率定价行为更加市场化 |
Ⅲ. 业务模式趋于综合化 |
Ⅳ. 风险管理手段多元化 |
Ⅴ. 助长商业银行机会主义行为 |
第五节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 |
Ⅰ. 对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的影响 |
Ⅱ. 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 |
第六节 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国际经验教训 |
Ⅰ. 美国的经验教训 |
Ⅱ. 欧洲的经验与教训 |
Ⅲ. 日本的教训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通过信贷渠道传导货币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信贷渠道传导有效时的银行行为 |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与央行、监管部门间的博弈 |
Ⅰ. 围绕贷款规模和贷款投向的博弈 |
Ⅱ. 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
第三节 借助金融市场功能博弈贷款限制 |
Ⅰ. 金融市场功能博弈贷款限制的方式 |
Ⅱ. 金融市场功能对博弈双方策略的影响 |
第四节 商业银行功能演化对信贷渠道传导的影响——理论分析 |
Ⅰ. CC-LM模型 |
Ⅱ. 引入金融市场功能的紧缩性货币政策CC-LM效应分析 |
Ⅲ. 引入金融市场功能的扩张性货币政策CC-LM效应分析 |
第五节 商业银行功能演化对信贷渠道传导的影响——经验事实 |
Ⅰ. 货币政策收缩时的银行行为 |
Ⅱ. 货币政策扩张时的银行行为 |
第六节 实证检验 |
Ⅰ. 模型设计与数据 |
Ⅱ. 模型选择 |
Ⅲ. 回归结果与解释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通过利率机制传导货币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一节 利率传导有效时的银行行为 |
第二节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利率定价行为 |
第三节 金融市场四部门行为模型 |
第四节 金融市场均衡利率 |
第五节 利率跨市场传导效应 |
第六节 实证检验 |
第七节 实证结论的解释 |
第八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商业银行通过资产价格传导货币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一节 资产价格传导有效时的银行行为 |
第二节 银行资本借助金融市场功能进入资本市场 |
第三节 功能演化对银行投机行为的强化 |
Ⅰ. 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虚拟资本 |
Ⅱ. 基于凯恩斯经济学的分析——"动物精神" |
Ⅲ. 基于行为金融学的分析——投机行为 |
第四节 银行投机性的典型表现: "危机短视" |
Ⅰ. 银行"危机短视"的形成机制 |
Ⅱ. "危机短视"的传染机制 |
Ⅲ. 从"危机短视"到"危机恐惧" |
第五节 银行"危机短视"影响资产价格传导的理论分析 |
Ⅰ. 希克斯汉森的IS-LM模型 |
Ⅱ. 股票价格传导的IS-LM效应分析——不考虑银行"危机短视" |
Ⅲ. 股票价格传导的IS-LM效应分析——考虑银行"危机短视" |
第六节 实证检验 |
Ⅰ. 模型构建 |
Ⅱ. 模型估计 |
Ⅲ. 检验结果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商业银行行为约束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约束商业银行行为的体制建设是宏观政策微观化的重要路径 |
第二节 自我约束机制构建 |
第三节 外部约束机制构建 |
Ⅰ. 提升市场约束力 |
Ⅱ. 强化政府约束机制 |
Ⅲ. 提升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约束力 |
第四节 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银行行为监测水平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股票市场投机泡沫研究 ——以沪深300指数为例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投机泡沫的理论研究 |
1.2.2 投机泡沫的检验方法 |
1.2.3 投机泡沫的度量 |
1.3 本文研究的内容和创新点 |
第二章 投机泡沫的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投机泡沫的定义 |
2.2 泡沫的分类 |
2.3 投机泡沫与投资者行为的联系 |
2.3.1 羊群行为 |
2.3.2 正反馈交易行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投机泡沫的测度方法 |
3.1 相对测度方法 |
3.1.1 市盈率 |
3.1.2 市净率 |
3.1.3 托宾Q比率 |
3.1.4 换手率 |
3.2 绝对测度方法 |
3.2.1 股利贴现模型 |
3.2.2 现金流贴现模型 |
3.2.3 F-O模型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F-O模型 |
4.1 F-O模型的推导 |
4.2 F-O模型的修正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沪深300指数内在价值的实证研究 |
5.1 数据选择 |
5.2 线性回归 |
5.3 对沪深300 指数中泡沫的度量 |
5.4 对比上证50、深证100 指数中的泡沫 |
5.4.1 上证50 指数中的泡沫 |
5.4.2 深证100 指数中的泡沫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投资者情绪 |
6.1 投资者心理 |
6.1.1 过度自信 |
6.1.2 证实偏差 |
6.1.3 过度交易 |
6.2 投资者情绪对投机泡沫的影响 |
6.3 对投资者情绪的度量 |
6.3.1 消费者信心指数 |
6.3.2 换手率 |
6.3.3 A股新增开户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对沪深300指数泡沫的实证研究 |
7.1 数据选择 |
7.2 投资者情绪指标的构建 |
7.3 投机泡沫与投资者情绪指数的关系 |
7.3.1 单位根检验 |
7.3.2 格兰杰检验 |
7.3.3 线性回归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总结 |
8.1 主要工作与创新点 |
8.2 实证研究联系理论的难点与不足之处 |
8.3 后续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致谢 |
四、2004年:赚取无风险利润(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D]. 张蕊.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2]投资者行为、股市泡沫与我国金融安全研究[D]. 郑超.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6)
- [3]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动因与绩效分析 ——以丰乐种业为例[D]. 朱芬.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4]基于EVA视角的苏宁集团定向增发绩效评价研究[D]. 胡博洋. 东北石油大学, 2019(01)
- [5]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宋澜.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6]金融危机视角下的美联储加息对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影响研究[D]. 杨宗华.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8(01)
- [7]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可转换债券定价和套利策略研究[D]. 黄冰华.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1)
- [8]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D]. 尹智超. 武汉大学, 2017(07)
- [9]论商业银行在功能演化背景下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D]. 张建平. 南京大学, 2017(02)
- [10]股票市场投机泡沫研究 ——以沪深300指数为例的实证研究[D]. 周子超.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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