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农机监管与农业服务有机统一

实现农机监管与农业服务有机统一

一、实现农机监理与为农服务的有机统一(论文文献综述)

李秋凤[1](2020)在《新疆昌吉州土地托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土地托管是继土地流转后又一土地经营制度的创新。自2014年起,在国家农发办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土地托管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已初见成效,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前景。昌吉州作为新疆土地托管的创新试点区,对其土地托管现状及运行情况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昌吉州有较好的土地规模化基础,较高的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技术支持,土地托管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土地托管的主要服务主体,并形成了以兼业农户、种植大户为主的土地托管委托方,以半托管为主的土地托管服务形式,委托-代理的运行方式已初步显现。由于昌吉州土地托管运行方式的核心是委托—代理,于是本文在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和演化博弈论的基础上,分析了逆向选择下和道德风险下托管双方的契约关系,并通过案例和模型共同解析了农户和托管组织行为的演化博弈的过程。通过研究发现农户的行为决策取决于对抗过程中所需成本和遭受的损失及对抗够后获得的超额利益间的相互关系。当遭受的损失及对抗够后获得超额利益越大且对抗成本越小时,农户的维权意识会越强烈,会越趋于选择“对抗”,反之,选择“妥协”。托管服务方的行为策略则是随着农户决策的变化而变化的。根据演化博弈的分析结果,并结合昌吉州土地托管运行实际情况,当农户在土地托管中利益受到损害后,该主体会退出土地托管,使得托管市场的需求方大大减少,改善委托—代理关系的同时,确定和吸纳新的需求主体则显得十分迫切。即研究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意愿成为了突出问题,为此本文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调研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实证分析,最终得出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意愿与农户农业经营情况、农户对土地托管的认知以及政府政策相关方面的因素相关。农户农业经营的情况越好,其托管意愿越低,农户对于土地托管的认知和政策相关的因素对其意愿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基于以上分析,归纳总结出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意愿不强烈、土地托管运行规范化不足是昌吉州土地托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户土地托管意愿不强烈主要表现在农户对土地托管的知晓度低、缺乏对土地托管的合理预期及缺乏客观政策对农户参与意愿的激励。运行规范化不足主要表现在经营风险防控不利、技术人才短缺、政府对土地托管的服务和监管约束亟待加强。为加强昌吉州土地托管的有序推广,建议相关部门应通过增大土地托管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理性预期土地托管的收益,并加强客观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土地托管方的转化;构建土地托管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农业技术的培训和人才引进,优化对于土地托管的服务,加强监管约束力,从而促成土地托管运行的规范化。

赵雪峰[2](2020)在《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机安全监理是顺应农业机械化潮流,应运而生的行业,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等方式消除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机构改革、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为适应新形势,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H市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研究。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比较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查阅大量资料和农机监理行业内部资料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 H市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介绍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了 H市农机安全监理的现状、已采取措施、工作成效,第四章总结了国内外农机安全监理的先进经验,第五章对H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多项建议,第六章结语。本文认为,农机安全监理事关农机化事业,农机监理需要为农机化发展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部门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机安全监理在做好“规定动作”即做好常规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应该更加注重“自选动作”即监理执法和安全宣教,把工作重心向行政执法上转移。提出了要从宣传、服务、业务、人员等方面进行强化,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即要开拓宣传教育渠道,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夯实农机监理业务,巩固牌证物资管理成果,不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在工作过程中注意留痕;做好惠民惠农服务,包括继续深入开展免费实地检验,加快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普惠,全面推广农机“双优”加油卡;打造专业执法队伍,对现有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进行各项培训,吸引人才充实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开展农机专项整治,以工作促进步,填补农机事故处理经验缺乏的短板。通过以上途径,力图为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提供可行性改变方案,推动H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任笑铭[3](2020)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闲、为民增效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剖析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举措,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陆立国[4](2016)在《坚持创新驱动 转变服务方式 推进江苏“十二五”农机监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文中研究指明"十二五"期间,江苏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农机化工作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以服务广大农民机手安全致富为根本落脚点,突出源头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和"平安农机、规范化示范所、为民服务示范

田伟[5](2015)在《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分析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遏制农机事故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对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农机化投入和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南京市农机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业机械规模逐年扩大,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机械被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极大地提高了全市农业生产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产和增收,与此同时,随着我市农业机械及其从业人员数量的快速增长,直接导致了各类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发生几率大大增加,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在新形势下,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行分析与研究,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解决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安全需求与现有农机安全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提供一些实践和理论依据。论文从简述农机安全监管的内涵、发展历程以及在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入手,总结归纳了目前我国农机安全监管的外部环境,通过对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发展过程以及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和监管方式等方面现状的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分析了当前制约和影响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一些主要问题和原因,总结阐述近年来南京市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一些主要做法和措施;并紧紧围绕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快构建保障有力、贴近实际的农机安全监管法制支撑体系,加快构建"三级政府、四级监管"的农机安全监管保障服务机制,加快构建适应需求、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运转机制,加快构建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四点对策与措施;最后说明了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与农机化事业同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坚持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坚持优质服务和科技兴安的总体结论,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曹剑波,吴小卫[6](2013)在《浅谈农机监理科学化规范化监管》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日益高涨,农业机械进入了新一轮高速发展期。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本着"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困、兴机富民"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创新农机监理机制,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提升农机监理装备水平,坚持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精心打造服务品牌,推动农机监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科

于凡[7](2012)在《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的研究》文中认为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产业结构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趋势下,我国对服务业也高度重视,并通过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服务业是现代农业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对农业服务业的需求更为迫切。发展农业服务业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和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需要。吉林省是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农业仍然吸收着为数众多的劳动力,目前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时期。农业GDP比重下降,农业经济结构、农民收入结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调整和转型。发展农业服务业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大计。拉长农业服务业这块短板,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论文以吉林省农业服务业的发展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访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资料查阅与专家咨询相补充的方法,对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根据相关资料和统计数据以及实地考察和调研问卷等基础资料,进行统计整理与综合分析,并结合服务经济理论与经济原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等作出定量和定性的判断,并力求对吉林省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论文在分析吉林省农业的总整体发展状况及其对农业服务业发展的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的实际情况,分别分析了农户、农业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不同需求主体的需求状态及特点,各不同需求主体对各项农业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考察分析了各需求主体对农业服务需求的认知情况,对农业服务需求的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论文以农业服务业的内部构成为线索,分别分析了产前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产中农业生产作业服务、产后农产品销售服务的供给主体、发展现状及各主体的成长发育程度,同时就调研中各需求主体较为关注的内容,对贯穿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技术服务和农业金融服务进行了必要的分析。论文以吉林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专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从农机服务体系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体系运行情况、农机化投入与管理服务效率等方面考查分析了吉林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了目前吉林省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探讨了吉林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并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为农机服务体系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统筹农机服务资源,使农机服务机构由“空心”变“实心”;实行服务推广经费的制度化,加大对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探索基层农机服务机构管理创新;加快公益性农机服务机构机制创新;培养和建立合格的现代农机服务人才队伍;鼓励和扶持各类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等推进措施。当前,在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的前提下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服务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通过健全的农业服务体系可以把各生产要素进行科学配置、重组和复合。目前吉林省的农业服务体系仍不健全,不能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之中,制约了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和现代农业的建设。论文提出吉林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分析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框架和内容,分别分析了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市场主导的商业性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型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机构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模式、体系成熟状况、吉林省发展现状以及现阶段发展的要点;提出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即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和基本制度建设;提出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即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生产服务体系、流通服务体系、质检服务体系和培训服务体系。目前,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仍更多地表现出传统农业的特征。农业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仍存在突出的矛盾。无论是农户,还是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农业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整体上仍然较低且存在差异。在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农业服务供给主体的成长发育程度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且也存在差异。农业服务的潜在需求与现实需求以及各需求主体对农业服务的认知仍存在明显的差距。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发展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应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完善信息网络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包括以发展合作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内部组织制度创新和以农业产业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外部组织制度创新;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市场流通效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对农民进行投资,加强教育和培训,从根本上为农业服务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创造内生动力。

高仁波[8](2012)在《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与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时代对农业机械监理法治的进步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当前,我国学界在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比较欠缺,基础概念、构成要素等理论的探讨都显得很有必要。本文尝试在认清我国法制现状的前提下,从农机监理立法、执法以及配套制度方面着手,全面剖析阻碍我国农机监理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比较借鉴国外典型国家先进经验的同时,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本土路径,以求为地方农业机械监理的日臻完善提供一个更加科学化的理想版本。全文共分四章,内容概述如下:第一章是农业机械监理概述。首先,界定监理、农业机械监理的概念,主要分析农机监理既有概念界定方法的局限性,扬长避短地提出自己理解的、表述概念的理想定义;其次,明确农业机械监理主体、客体和内容,简要分析这三个构成要素的内涵。第二章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的实证分析。首先,简述我国农机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其次,认清我国农机监理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而分析我国农机监理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先后概述全国及其示范地区的立法体系现状;第二,从监理范围、机构权责、法律体系等方面分析我国立法问题;再次,认清我国农机监理制度的执法体系现状,进而分析我国农机监理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先后概述全国及其示范地区的执法现状;第二,从人的因素、制度因素、经济因素等方面分析我国执法问题。第三章是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首先,概述国际农机监理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其次,分析日韩、美国的两种先进模式的农机法治发展经验;最后,总结经验。第四章是完善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分别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建设、以及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辅助机制三大方面,详细提出了实现我国农机监理法治的具体措施。对症下药,以兹改进。

杨润芝[9](2010)在《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农机安全监理是农业机械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安全生产的组成部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对于保证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能素质,保障农机安全使用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受立法因素、经费投入因素、人员素质因素等的影响,目前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的有效管理。因此,在国家发展法制化和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急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本论文以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制化过程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推进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相关问题。首先,本文分析了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外部环境和法律法规体系、执法机构建设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和主要问题,并从立法、经费和人员素质三方面因素,对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其次,本文对其他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机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情况,以及国内其他省市的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建设特点的比较,为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提供了经验借鉴。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的构建进行了系统分析,明确了该体系的建设目标、遵循原则、构成要素和建设内容。最后,本文提出了促进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健全完善的对策建议,包括: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及执法程序、制度;加大对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加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投入,科学合理配置监理设备设施,不断改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手段;加强多部门团结协作,建立同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陈鋆静[10](2010)在《试论农机安全监理档案信息化建设》文中研究说明0前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十一五"期间信息档案部门为"三农"服务的一项长期任务。农机部门作为一个涉农部门,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档案工作更应该发挥自身特点,做好为农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界定了农机主管部门具有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进行登记、发牌发

二、实现农机监理与为农服务的有机统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现农机监理与为农服务的有机统一(论文提纲范文)

(1)新疆昌吉州土地托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1.3.1 研究内容
        1.3.2 技术路线
    1.4 相关概念的辨析
        1.4.1 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的辨析
        1.4.2 土地托管与外包服务的辨析
    1.5 研究方法
        1.5.1 文献研究法
        1.5.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1.5.3 田野调查
    1.6 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2.1.1 土地托管内涵研究
        2.1.2 土地托管参与主体及运营模式的研究
        2.1.3 土地托管与规模服务化的研究
        2.1.4 土地托管成效的研究
        2.1.5 土地托管风险防范的研究
    2.2 理论基础
        2.2.1 制度变迁理论
        2.2.2 委托代理理论
        2.2.3 交易费用理论
        2.2.4 演化博弈论
3 昌吉州土地托管的基础与现状
    3.1 昌吉州土地托管的基础
        3.1.1 土地托管规模化基础
        3.1.2 土地托管的技术支持
    3.2 昌吉州土地托管现状
        3.2.1 土地托管的运行方式
        3.2.2 土地托管的服务规模
        3.2.3 土地托管代理方的主体
        3.2.4 土地托管委托方的主体
        3.2.5 土地托管的服务形式
4 昌吉州土地托管运行中的委托代理分析
    4.1 逻辑起点
    4.2 逆向选择下的契约关系
    4.3 道德风险下的契约关系
    4.4 农户与服务主体的博弈行为
        4.4.1 托管服务主体与农户的博弈模型
        4.4.2 案例一:托管服务方“风险型”策略下农户的行为分析
        4.4.3 案例二:托管服务方“道德型”策略下农户的行为分析
        4.4.4 托管服务方的行为策略
    4.5 本章小结
5 昌吉州土地托管中潜在委托方的意愿分析
    5.1 农户参与土地托管意愿的描述型统计分析
        5.1.1 数据来源
        5.1.2 样本农户参与土地托管意愿的统计分析
    5.2 农户参与土地托管意愿的实证分析
        5.2.1 模型设定
        5.2.2 变量说明
        5.2.3 实证结果分析
    5.3 本章小结
6 昌吉州土地托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6.1 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意愿不强烈
        6.1.1 农户对土地托管的知晓度低
        6.1.2 农户对土地托管缺乏合理的预期
        6.1.3 缺乏客观政策对农户参与意愿的激励
    6.2 土地托管规范化运行不足
        6.2.1 土地托管经营风险防控不利
        6.2.2 土地托管运行中技术人才短缺
        6.2.3 政府对土地托管的服务亟待加强
        6.2.4 政府对土地托管监管的约束力不足
7 加快昌吉州土地托管发展的政策建议
    7.1 提高农户的参与意愿
        7.1.1 增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知晓度
        7.1.2 引导农户做出理性的抉择
        7.1.3 加强客观政策对于农户的激励
    7.2 改善土地托管运行的规范化
        7.2.1 构建土地托管风险防控机制
        7.2.2 加强技术培训和人才引进
        7.2.3 优化对于土地托管的服务
        7.2.4 增强对于土地托管的监管和约束力
附录
    附录1 :昌吉州合作社土地托管运行情况调查问卷
    附录2 :农户参与土地托管意愿的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2)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农业机械
        2.1.2 农机事故
        2.1.3 农机安全监理
    2.2 理论基础
        2.2.1 事故致因理论
        2.2.2 法治政府理论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3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分析
    3.1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目前采取的措施与成效
        3.1.1 所采取的措施
        3.1.2 取得的成效
    3.2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3.2.1 农机监理宣传不到位
        3.2.2 农机事故处理经验少
        3.2.3 农机监理安全隐患多
        3.2.4 农机监理人员执法难
    3.3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3.3.1 宣传形式固化缺乏创新
        3.3.2 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明
        3.3.3 农机安全监理阻力大
        3.3.4 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
4 国外与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的经验借鉴
    4.1 国外农机安全监理概况
        4.1.1 美国:各司其职的安全管理模式
        4.1.2 日本:严格执行检测鉴定制度
    4.2 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概况
        4.2.1 盐城市:重视农机监理执法
        4.2.2 保定市:定期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4.2.3 徐州市:重视农机安全宣教
    4.3 经验借鉴
        4.3.1 重视农机安全执法
        4.3.2 加强农机事故处理
        4.3.3 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4.3.4 推进农机规范管理
5 加强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的对策建议
    5.1 拓宽宣教渠道加强农机安全宣教
        5.1.1 借助主流媒体扩大社会影响
        5.1.2 宣教方式搭上“互联网”列车
        5.1.3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5.2 夯实基础业务突出农机规范管理
        5.2.1 巩固农机牌证管理成果
        5.2.2 推进变型拖拉机综合整治
        5.2.3 全面推进痕迹化管理
    5.3 做好为民服务打造惠民服务品牌
        5.3.1 开展免费实地检验服务活动
        5.3.2 加强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
        5.3.3 推广使用农机双优加油卡
    5.4 打造专业化农机监理执法队伍
        5.4.1 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5.4.2 开展农机专项整治
        5.4.3 提升农机事故处理能力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3)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分析
    (1)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有序进行。
    (2)实现农业机械的执法检查。
    (3)解决农机作业的难题。
    (4)实现农机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2 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剖析
    (1)农机生产人员的法律安全意识薄弱。
    (2)农机使用的安全隐患较多。
    (3)农机监理机构尚未完善。
3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举措分析
    3.1 加大农机安全监理的宣传
    3.2 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
    3.3 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服务
    3.4 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装备
4 结语

(4)坚持创新驱动 转变服务方式 推进江苏“十二五”农机监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进一步深化
三、变拖“五停止”后管理总量进一步减少
四、平安系列创建的成果进一步巩固
五、送检下乡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安全监管及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七、信息化平台及其作用进一步发挥

(5)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分析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简述
    1.3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1.4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我国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发展与影响
    2.1 农机安全监管的内涵与职责
    2.2 我国农机安全监管体系的发展历程
    2.3 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2.4 我国农机安全监管的环境分析
    2.5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3.1 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的发展过程
    3.2 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
    3.3 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4.1 加快构建保障有力、贴近实际的农机安全监管法制支撑体系
    4.2 加快构建“三级政府、四级监管”的农机安全监管保障服务机制
    4.3 加快构建适应需求,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运转机制
    4.4 加快构建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农机安全监管基层监管体系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结论和建议
    5.1 结论
    5.2 不足和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7)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文献评述
    1.3 研究目的、内容和结构
    1.4 理论依据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第二章 农业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建设
    2.1 农业服务业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地位及作用
    2.2 农业服务业的特征
    2.3 农业服务业及其内部构成
第三章 国内外农业服务业发展概述
    3.1 发达国家的农业服务业
    3.2 后工业化国家的农业服务业
    3.3 中国农业服务业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第四章 吉林省农业服务业需求分析
    4.1 发展农业服务业是吉林省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4.2 各需求主体的农业服务需求与满足程度
    4.3 需求主体对农业服务需求的认知与变动趋势
第五章 吉林省农业服务业供给分析
    5.1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
    5.2 农业生产作业服务
    5.3 农产品销售服务
    5.4 农业金融服务
    5.5 农业技术服务
第六章 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专题分析——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6.1 吉林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6.2 吉林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
    6.3 吉林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与推进措施
第七章 吉林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7.1 吉林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和原则
    7.2 吉林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框架和内容
    7.3 吉林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和主要任务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8.1 论文结论与政策建议
    8.2 后续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作者简历

(8)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农业机械监理概述
    (一) 农业机械监理的界定
    (二) 农业机械监理的构成
二、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的实证分析
    (一) 我国农业机械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 我国农机监理的立法现状及其分析
    (三) 我国农机监理的执法现状及其分析
三、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 日韩农机监理法律制度
    (二) 美国农机监理法律制度
    (三) 经验总结
四、完善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一) 完善农机监理法律体系
    (二) 加强农机监理执法
    (三) 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辅助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课题

(9)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相关概念界定
        1.2.2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研究现状
        1.2.3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1.3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第二章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系统分析
    2.1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外部环境分析
        2.1.1 我国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现状
        2.1.2 天津市农机化发展对安全监理的需求
    2.2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现状分析
        2.2.1 农机安全监理法律体系建设情况
        2.2.2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2.2.3 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3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2.3.1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2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影响因素分析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的区域比较分析
    3.1 国外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情况分析
        3.1.1 国外农业机械化法制建设情况
        3.1.2 国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化建设情况
    3.2 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分析
        3.2.1 农业大省的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情况
        3.2.2 直辖市的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情况
    3.3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特点及其比较
        3.3.1 各省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特点比较
        3.3.2 对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的借鉴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的构建
    4.1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4.1.1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建设的目标
        4.1.2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建设的原则
    4.2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的建设内容
        4.2.1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的构成要素
        4.2.2 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的建设内容
    4.3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4.3.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执法操作程序
        4.3.2 稳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4.3.3 强化执法装备配置,提升执法手段
        4.3.4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同抓共管工作机制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主要结论与建议
    5.1 主要结论
    5.2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研究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历

(10)试论农机安全监理档案信息化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0前言
1 农机安全监理档案信息化建设概况
    1.1 农机安全监理档案定义
    1.2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1.3 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目的
2 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现状
    2.1 农机档案基础工作差
    2.2 资金投入短缺
    2.3 从事农机档案信息工作的专业人才缺乏
3 农机档案管理中的科学性分析
    3.1 档案管理要注重档案的真实性
    3.2 档案管理要注重档案的全面性
    3.3 档案管理要注重档案的科学分类
    3.4 档案管理立卷归档
4 档案管理的服务性
5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5.1 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
    5.2 增加资金投入, 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5.3 坚持以人为本, 培养现代化档案管理人才
    5.4 整合信息资源, 建立档案共同利用的信息平台
    5.5 重视信息安全, 健全档案保密责任体系
6 结束语

四、实现农机监理与为农服务的有机统一(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疆昌吉州土地托管研究[D]. 李秋凤. 新疆师范大学, 2020(07)
  • [2]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D]. 赵雪峰.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3]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研究[J]. 任笑铭. 河北农机, 2020(02)
  • [4]坚持创新驱动 转变服务方式 推进江苏“十二五”农机监理工作取得新成效[J]. 陆立国. 中国农机监理, 2016(02)
  • [5]南京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分析与研究[D]. 田伟. 南京农业大学, 2015(06)
  • [6]浅谈农机监理科学化规范化监管[J]. 曹剑波,吴小卫. 中国农机监理, 2013(01)
  • [7]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的研究[D]. 于凡. 吉林农业大学, 2012(04)
  • [8]我国农业机械监理法律问题研究[D]. 高仁波. 西南大学, 2012(09)
  • [9]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建设研究[D]. 杨润芝.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0(05)
  • [10]试论农机安全监理档案信息化建设[J]. 陈鋆静. 湖北农机化,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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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机监管与农业服务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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