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性司法观的培养:司法权威的观念支持(论文文献综述)
汪闰月[1](2021)在《论在线庭审模式的适用规范》文中研究指明与线下庭审相比,在线庭审模式缺乏在场性、仪式感等程序要素,造成直接言词原则的适用基础被削弱、程序说服功能弱化以及司法权威无法充分展现。因此,对于一些注重直接言词原则贯彻、程序说服功能发挥以及司法权威树立的案件,不宜使用在线庭审模式。而对于适宜在线庭审的民事、行政案件,立法应赋予当事人"合意"选择权;适合在线庭审的刑事案件,应根据被告人选择确定庭审方式。庭审过程中的程序转换规则也应以此为基础确立。
王玉[2](2017)在《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基于保障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需要,现代司法审判制度非常重视当事人和普通公民对诉讼程序的参与性,公众对社会生活的广泛参与被视为现代民主社会的一项制度性优势。究竟是司法职业化还是司法民主化在我国学术界曾经引起过激烈地争论,配合以司法民主化建设的司法职业化路径选择是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从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理论阐述入手,分析了西方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具体模式,主要概括为五种较为典型的参与模式,亦即古希腊、古罗马的陪审制度、日耳曼民族的集会式审判、英国的“治安法官”制度、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制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以及对我国现行公民参与司法审判模式所起到的借鉴与启示作用。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参与权体现了私权利主体对公权力主体的监督,公民对司法判决的认同和自愿地服从强化了司法审判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从而保障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司法场域中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公民有序参与符合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参与是程序正义的表现形式和客观要求。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尊重度,改善公众的“司法感受”。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市民社会的培育更加有利于公民性品格的塑造。但是,又由于司法遵循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以及政法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必须对公民参与司法审判进行限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现代司法在继承传统司法民主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司法审判实践的新情况和新形势,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相关制度形式的构建与完善就成为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回归司法民主的价值初衷,实现“司法去行政化”的间接功能,健全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形式,逐步扩大陪审的范围,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地参与案件事实问题的审理。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机制,随着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兴起,构建当事人主义定位的司法调解制度。司法听证制度使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增加了司法诉讼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需要不断地探索完善。改革涉诉信访制度是创新司法民主路径的重要方式之一,建立涉诉信访终结制度与再审之诉制度。规范网络、媒体等舆论监督的参与模式,努力构建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理性关系规则。在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庭审旁听制度,充分实现庭审旁听制度的普法宣传教育功能。
张峥[3](2017)在《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政治学考察》文中研究表明对于法治而言,其所彰显的正义价值追求,不仅体现在法律文本里,更体现在司法运作过程中。人们需要通过某种亲历,才能充分感知和确认正义的存在。这就是法律仪式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法庭仪式可以看做是人类学视野中的纠纷解决仪式的现代化身,同时又是现代政治仪式、法律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法庭空间场域内,在司法权威的观照下,依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完整的符号联动与行为展演让参与者感受到正义神圣性的法律仪式过程。法庭仪式拥有一套符号系统,包括外部景观、内部空间、服饰道具、文本语言、行为秩序等。这些符号构成一个紧密的联动系统,且具有完整的象征意义,向世人集中展示了从开庭、调查、辩论、举证、陈述到宣判等环节的整个仪式过程。同时,法庭仪式又具有“戏剧化”和“剧场化”的特征,是司法权威的表演式展演。应当说,法律的威严性、权威性、正义性正是通过法庭仪式的过程展演传达给参与者,并被接受。这是法庭仪式区别于普通法律仪式的重要特征,它通过一个又一个公正判决赢得公众对司法权威的服从,从而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作为重要的符号象征,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经历了探索、停滞与重塑的曲折发展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历经四轮司法改革,在每年累以千万计的受理案件中,法官们通过一场又一场仪式过程,对案件进行审理。法庭仪式也承担着创造司法沟通场域、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彰显司法权威等社会功能。但是法庭仪式的实际运行却存在着文化不适、日常缺位、表演虚化等问题。这些问题折射出当代中国法庭仪式在符号建构、象征意义、社会功能实现等方面的内在缺陷。司法大众化情结、传统法文化的隐秘作用、仪式参与者的集体不适是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在“审判中心主义”的司法改革背景下,国家对法庭仪式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予以了制度上的重视。但是法庭仪式的价值,是在于真正理解法律内在的属性,建构起一套生蕴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符合当代中国人道德心理情感的,能真正被接受的“正义展演方式”。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当代中国的法庭仪式就会在深厚的中国法文化土壤中找到根脉和给养,并成为东西方法文化会通的纽带。它之于每个中国人,不再陌生疏离,它既是建构的,又是鲜活的,符合中国人对于正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寻,并在广泛的实践中得到真正的接受和认可。论文正文共分六章。导言部分,主要阐明了研究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初衷,并提出法庭仪式研究对于树立司法权威,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在文献综述部分,梳理了东西方主要学科关于仪式、政治仪式和法庭仪式研究的发展脉络和重要学术成果,较全面的分析了该领域研究谱系。并对本文的论证方法、分析路径和论证框架作了交代。第二章主要是对法庭仪式研究的基础理论进行梳理和厘清,分析了法庭仪式的概念与特征,并针对性对法庭仪式与戏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剖析。第三章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当代中国法庭的变迁过程。通过对法庭功能制度性变迁的树立,法院建筑、布局和剧场化的历史发展脉络的窥探,阐释了法院在中国法治史上的象征功能变迁。紧接着,从内部符号建构分析法庭仪式的符号系统。第四章是从法庭仪式的动态运作解析了法庭仪式与司法权威的互动关系,并重点分析了法官、程序、判决之于司法权威实现的重要作用。同时对程序抑制下的平和与理性和实体正义的仪式性呈现等内容进行了探讨。第五章将视角从法庭仪式内部还原至社会文化环境中,重点分析了法庭仪式社会功能的实现和在现实运作中的困境,一方面司法大众化流行对其影响,另一方面司法体制设计缺憾也成为阻碍,还有传统法文化也对法庭仪式的发展有着隐秘影响。第六章从法庭仪式的符号价值过渡出发,提出了司法体制对法庭仪式的影响和法庭仪式发展的改革路径。从制度性重塑和神圣性塑造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得出仪式乃是确信正义的必由之径的结论。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再次思考。本文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现代法庭仪式这一“法治符号”的确立,使法庭仪式与司法权威相互影响、相得益彰,以期通过仪式使正义能被看着发生,从而使法庭仪式的终极价值得以确认。
李妙琼[4](2016)在《论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的影响》文中认为2012年我国出台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文件明确表明,我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之一就是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该如何建立这一具有权威的司法制度是亟需学界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从司法仪式的角度切入,研究司法仪式的具体象征符号,分析其对司法权威产生影响的方式,进而提出如何解决在千年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下所造成的我国司法仪式形式化问题。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从总述的角度探讨司法仪式的具体内涵,详细分析司法仪式中发生作用的具体动态与静态象征符号,包括国徽、法袍、法槌、庭审语言等。第二章通过分析司法仪式与司法权威具体要素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构建的重要性,重点厘清司法仪式通过培养民众的法律信仰、彰显司法独立、提高司法效率、纠正司法不公等方面对司法权威发生作用的具体机制。第三章立足实际,分别从立法体系、司法体系、监督机构以及法学教育等角度,提出在我国要推进司法仪式的落实需要解决的问题。
谢昕欣[5](2015)在《论自媒体时代下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基于90起影响性诉讼的司法统计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自媒体技术的普遍应用和推广,舆论传播呈现新的特点,对我国民意和司法的互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个时代下的民意与司法发生碰撞,往往会激起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和议论。在这样的情形下,自媒体则既可以成为促进民意与司法认同的“助推器”,也可能成为社会的“隐患”。司法的回应显得尤为关键,不仅关系着司法的权威,也影响民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认同,乃至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本文试图以我国司法实践和2005年至2013年涌现出的90起影响性诉讼为依据,综合运用司法统计分析、文献案件分析、制度分析等方法,总结新时代背景下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并发现我国司法审判特别是在民意回应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司法体制建设提供合理化建议。自媒体让每个人都能成为言论的传播者和制造者,这种传播方式更加强调多样化、平民化、个人主义,群体效应也十分突出。自媒体技术满足了人们言论自由的权利诉求,所以发展十分迅速,并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自媒体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让公众更加自由得参与社会议题讨论,具有即时性和公共性,然而又可以将民意的情绪性和宣泄性放大。近些年的一些案件显示民意与司法的冲突和矛盾不断,需要引起重视。通过选取2005年至2013年《南方周末》“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出的90起影响性诉讼作为司法统计分析样本,进行数据考察,发现自媒体时代民意与司法呈现以下关系特征:一方面民意借助自媒体的监督更加深入,关注面广,监督及时、介入深,跟踪紧,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特别在涉及公权力案件时民意的推动有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难免有局限性,在涉及行政权力的案件中,民意的推动力量是软弱的;另一方面民意审判问题更加突出,民意对司法审判的影响程度也随着时代的变化由以前的小范围影响扩大到全国,谣言和诋毁更加泛滥,降低了公众对于司法的理性评价。进一步反思我国司法系统在面对民意质疑时出现的主要问题:司法公信力不足,低于民众期望;司法公开水平不高,信息不对称引发民众的误解和怀疑;法官职业化程度不高以及对法官的保障制度不完善,使得法官在应对舆论压力和平衡“情理”的能力和底气不足。司法判决与民意的冲突之所以现阶段这般突出,内因来源于司法系统内部的不独立、行政化和地方化,也有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外因决定,即多元利益格局下多方利益诉求不能同时满足,自媒体的社交平台扩大了这种多元利益诉求的影响力,使得非理性的后现代主义在民意形成中显得格外突出。构建自媒体时代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必须标本兼治。首先需要通过程序形成民众和司法的认同,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其次也要建立民意回应机制,提高法院紧急舆情案件处理能力,加强对互联网领域舆论的合理监管和引导;最后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理性判断的能力,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更加强调公民社会责任的承担。
徐小芳[6](2015)在《我国司法公信力现状及提升途径》文中研究表明司法兼具建立司法权威和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双重历史任务。只有司法具有了公信力,才能保证司法的历史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同时,司法具有公信力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和必要基础。然而当今社会,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令人堪忧,因此,必须深刻分析其成因,采用有效的方法,改革和建设司法体制,重建我国的司法公信力。
张建[7](2014)在《转型期司法过程中民意功能的迷思——兼评《民粹主义司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三千年未有之大格局"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司法的体制、机制等的转变都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为此中国的司法应该向何处去经历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如对审判模式的讨论、对司法职业化的讨论等,这些讨论所具有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套用方乐的话就是"有关当下中国司法问题的公共讨论不仅仅是一个话语的问题,一个理论话语的市场竞争与社会大生
叶梦星[8](2013)在《公众认知视域下的刑事司法信任研究 ——基于浙江等地的实证调查》文中认为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进入到法院的诉讼在增加,民众对司法期望也在增加。然而,目前的司法还未能获得民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如何有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当前司法领域的一个迫切问题。司法公信,其核心就在于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刑事错案屡见不鲜,不断侵蚀着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本文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从法社会学、心理学视角,运用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司法权运行中出现的刑事司法信任弱化的现状进行剖析,以期对社会公众的刑事司法信任的提升做出有益的探索。本文共计四万余字,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含义上对刑事司法信任进行阐释。刑事司法信任体现的是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信任,是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制度正当性与合理性的信赖,在纠纷出现之后相信刑事司法人员能够高效、公正地处理,并且认可刑事司法过程,接受刑事司法结果。刑事司法信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权的信任、对刑事司法活动中专门机关的信任、对刑事司法人员的信任和对刑事司法过程及结果的信任。从社会认知的角度来看,刑事司法信任的形成首先是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权及其实施过程和结果形成的社会印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评价和社会判断,最后再进行归因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包含着刑事司法信任初印象形成过程和刑事司法信任的修正过程两个方面。第二部分通过实证研究探究公众认知视角下刑事司法信任的影响因素。在进行实证研究之前,预设的刑事司法信任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公众受教育程度、公众职业、司法人员素质等主体因素,诉讼机会、刑事司法透明度、刑事司法参与度等刑事司法程序因素,刑事司法裁判的说理性、刑事司法判决的公正性等刑事司法实体因素。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对社会公众的刑事司法信任度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刑事司法权威、诉讼机会、刑事司法裁判的确定性、社会公众的受教育程度。运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实证研究收集上来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得出的公众认知视角下刑事司法信任的影响因素主要是诉讼机会、司法透明度、司法参与度、司法人员的素质。第三部分对造成刑事司法信任弱化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刑事司法信任的现状概括而言,主要表现在对刑事司法、刑事司法活动中专门机关、刑事司法人员、刑事司法过程及结果等四个方面。而造成刑事司法信任弱化的原因主要包括刑事程序失灵、司法权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与失真、刑事错案产生辐射效果、刑事司法专业化引起的疏离感、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有限性的认识不足、社会公众参与刑事司法活动具有局限性、传统法律文化缺乏现代法治精神的因子等七个方面。第四部分针对上述现状,结合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从刑事司法信任的形成过程来看,信息在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规范和健全信息发布和获取的相关机制,更新社会公众的思想观念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要从内外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加大刑事司法公开力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刑事司法民意回应机制,增强法官的自主性,完善刑事错案救济机制,完善程序违法性制裁机制;另一方面要规范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减少信息失真,并提高司法官的素质,培养社会公众的理性司法观,重塑社会信任。
徐珉川[9](2013)在《作为“符号资本”的司法权威:反思与重建》文中研究说明司法权威命题已经在学界讨论了十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果和共识,但在本体论意义上,通行的权威理论仍存争论。现有司法权威理论中隐含了"司法的权威性"这种认识框架,若转向权威本身运作逻辑的层面加以理解和阐释,则有可能开拓一种新的视角。本文将司法权威命题的讨论引入权威理论框架,以布迪厄的符号资本理论作为参照,对权威本质加以剖析。依此理路展开,也就意味着司法权威的理论能够利用权威理论的自身运作机理,而不囿于西方已臻成熟,但同时也僵化了的形式理性意义上的司法权威表征。以中国司法历史的,同时也是实践的逻辑为起点,摆脱既有的理论教条,重建契合自身实践的理论。
吴迪莱[10](2013)在《司法和谐研究 ——以民事司法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终机制,司法不和谐,社会纠纷就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就会增加和累积,导致矛盾的激化,从而影响到社会和谐。只有在和谐司法条件下,社会矛盾才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司法和谐这一理念的提出和确立,有利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从而促进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进而有力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本文以司法和谐为研究对象,共分为六章,约十三万字。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绪论。首先分析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认为司法和谐理念是和谐社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提出的;司法和谐的研究与探索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其次从司法和谐的内涵、价值和意义、目标、司法不和谐的表现和原因、实现司法和谐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文献综述。再次论述了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最后概括了论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严密论述司法和谐的概念证成,系统分析司法和谐的内涵与特征,深入研究司法和谐的构成要素,具体剖析我国司法不和谐的主要表现,系统提出促进司法和谐的宏观进路,全面探讨促进司法和谐的制度变革等。第2章,司法和谐的概念阐释。一是对司法与和谐两者的内涵和关系进行了探讨和界定。二是从司法的价值追求和谐、司法的作用维护和谐、司法的运行环境要求和谐、司法和谐旨在表达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理想状态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司法和谐的概念证成。三是认为司法和谐应当是指司法权的个体和谐即司法权运行的理想状态,是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司法规律发挥司法职能,确保司法权依法科学良性运行,以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获得广泛认同,进而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和理想状态。四是对司法和谐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括和分析,认为司法和谐具有时代性、个体性、依法性、协调性、实践性等明显特征。第3章,司法和谐的要素分析。认为司法和谐是司法权的个体和谐即司法权运行的理想状态,同时它昭示着司法的和谐价值取向。司法的和谐价值取向并非是单一的,而是由一系列主流司法价值要素构成的,主要包括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权威、司法文明、司法诚信、司法民主、司法廉洁和司法认同。司法和谐就是这些主流价值要素的有机统一与协调平衡,司法权运行必须坚守这些主流价值要素。在主流价值冲突中,论文还对其排序、选择和取舍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论述。第4章,我国司法不和谐的主要表现。从司法和谐的概念出发,梳理了我国司法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具体包括司法地位的不和谐、司法作用的不和谐、司法裁判的不和谐、司法执行的不和谐、司法监督的不和谐、司法管理的不和谐等,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第5章,促进司法和谐的宏观进路。主要包括:要促进司法和谐,要求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必须确立司法和谐的理念;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司法人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素质和能力;必须建立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改革司法程序,以有效地防范和惩治司法腐败;必须实行司法信息公开,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并推动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必须加强司法形象管理,提升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的职业形象,以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第6章,促进司法和谐的制度变革。主要包括:应当从增加救助内容与方式,扩大适用对象、增设相关程序等方面改革司法救助制度,促进其实质性完善;应当重构法院调解的原则体系,并加强庭前调解,完善法院调解体系,以及构建我国司法ADR体系,设置法院附设调解形式;应当从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流程、健全人民陪审员考核约束机制等多个方面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应当逐步消除司法审判中不合理的“隐性规则”,健全审判公开制度;应当构建兼容型司法执行制度,破解执行难问题;应当借鉴恢复性司法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二、理性司法观的培养:司法权威的观念支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理性司法观的培养:司法权威的观念支持(论文提纲范文)
(2)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二)域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内在逻辑及结构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意义 |
(四)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的理论界定 |
(一)公民参与 |
(二)有序参与 |
(三)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 |
二、多元理论框架下的交错考量 |
(一)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 |
(二)治理与善治 |
(三)精英话语与大众话语 |
(四)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 |
三、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形式来源 |
(一)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的经验 |
(二)政策支持 |
(三)法律依据 |
第二章 西方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模式分析 |
一、古希腊、古罗马的陪审制度 |
二、日耳曼民族的集会式审判 |
三、英国的“治安法官”制度 |
四、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制 |
五、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 |
第三章 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
一、有序参与的合理性追问 |
(一)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 |
(二)增强公民对司法裁判的认同 |
(三)保障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 |
(四)强化司法审判的合法性 |
(五)符合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 |
(六)改善公众的“司法感受” |
(七)有利于公民意识培养与市民社会的培育 |
二、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限度 |
(一)民主价值对公正价值的诘难 |
(二)政法传统对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影响 |
(三)“民主的尝试”抑或“民主的误读”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制度形式 |
一、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
(一)回归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民主的价值初衷 |
(二)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去行政化”的间接功能 |
(三)健全人民陪审员的相关制度形式 |
二、完善公民参与司法调解机制 |
(一)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与制约 |
(二)当事人主义定位司法调解的构建 |
三、展望公民参与司法听证制度建设的方向 |
四、公民参与司法涉诉信访机制的完善 |
(一)改革涉诉信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建立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
(三)建立再审之诉制度 |
五、规范网络、媒体等方式的参与模式 |
(一)开放与博弈:司法审判与网络、媒体等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
(二)构建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理性关系规则 |
六、充分实现审判旁听制度的功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政治学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问题与方法 |
(一)问题的提出 |
1、理解仪式之于法律的意义 |
2、剖析法庭仪式的政治意蕴 |
3、重塑法庭仪式的符号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
2、国内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1、研究方法 |
2、分析路径 |
3、基本框架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二、法庭仪式相关理论界说 |
(一)法庭仪式的界定 |
1、“法庭仪式”的基本概念 |
2、“法庭仪式”的政治学蕴含 |
(二)法庭仪式的基本特征 |
1、法庭仪式的仪式性 |
2、法庭仪式的象征性 |
3、法庭仪式的符号性 |
(三)法庭仪式与戏剧 |
1、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
2、冲突的情节 |
3、表演叙事与观众共鸣 |
三、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变迁与建构 |
(一)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制度性变迁 |
1、法庭功能的历史变迁 |
2、法官角色的历史变迁 |
(二)当代中国法庭的建筑景观 |
1、法院建筑的空间表达 |
2、法院建筑中的西方样式 |
3、政治法律元素的杂糅 |
4、剧场化的空间 |
(三)法庭仪式的符号系统 |
1、法庭的空间布局 |
2、法庭角色与服装标识 |
3、法庭道具与摆设 |
4、法庭的行为规则 |
5、法庭话语与司法文本 |
四、法庭仪式过程中的司法权威展演 |
(一)法庭仪式与司法权威 |
1、司法权力与司法权威 |
2、司法权威的实质特征 |
3、司法权威的公信力 |
(二)司法权威人格化 |
1、法官与权威人格化 |
2、法官的话语权力 |
3、话语权力与法官权威 |
(三)司法权威在仪式中的实现 |
1、程序在阈限中的展演 |
2、实体正义的仪式性呈现 |
3、法庭外的执行策应 |
五、法庭仪式社会功能的实现与困境 |
(一)法庭仪式的社会功能与实现 |
1、创造法律与公众的沟通场域 |
2、解决纠纷与修复社会关系 |
3、通过惩戒实现社会规训 |
4、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 |
(二)文化技术对法庭仪式的牵制 |
1、传统法律文化的隐性作用 |
2、审判政治化的现实遗留 |
3、信息技术作用下的媒体审判 |
(三)法庭仪式的缺位与虚化 |
1、法庭仪式的经常性缺位 |
2、法庭仪式中的表演虚化 |
3、在多重角色中生存的法官 |
4、过度调解对法庭仪式的冲击 |
六、迈向现代司法场域的法庭仪式 |
(一)法庭仪式的符号价值过渡 |
1、法治符号的价值与生成 |
2、法庭仪式作为符号的运作 |
3、法庭仪式居于司法场域中 |
(二)法庭仪式的制度性重塑 |
1、司法体制对于法庭仪式的影响 |
2、审判中心主义对法庭意义的确认 |
3、司法剧场化的制度性保障 |
(三)法庭仪式的内在塑造路径 |
1、中西法文化在法庭仪式中的会通 |
2、确信正义在法庭仪式中的实现 |
3、法律信仰在法庭仪式中的培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论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司法仪式概述 |
第一节 司法仪式的概念 |
一、仪式的概念 |
二、司法仪式的界定 |
第二节 司法仪式的构成要素 |
一、静态的象征符号 |
二、动态的象征符号 |
第二章 司法仪式与司法权威的关系 |
第一节 司法权威概述 |
一、司法权威的内涵 |
二、司法权威的基本要素 |
第二节 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的影响 |
一、司法仪式通过培养民众的法律信仰树立司法权威 |
二、司法仪式通过彰显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权威 |
三、司法仪式通过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权威 |
四、司法仪式通过纠正司法不公彰显法权威 |
第三章 司法权威的提升必然要求重视司法仪式 |
第一节 我国司法仪式的现状 |
一、我国司法仪式发展的历程 |
二、我国司法仪式存在的不足 |
第二节 我国司法仪式实质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中国具有几千年的“礼法”文化土壤 |
二、司法改革所带来的社会契机 |
第三节 推进我国司法仪式实质化的路径 |
一、完善司法仪式的制度建设 |
二、司法机关应提高对司法仪式的重视 |
三、引入对司法仪式的监督惩罚机制 |
四、在法学教育中加强有关司法仪式的内容设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论自媒体时代下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基于90起影响性诉讼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自媒体时代的民意 |
(一)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 |
(二) 自媒体时代民意的特征 |
二、自媒体时代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
(一) 数据来源 |
(二) 自媒体时代民意对司法审判的监督 |
1. 自媒体促进民意监督的深入 |
2. 自媒体民意监督的局限性 |
(四) 自媒体时代民意对司法审判的干扰 |
1. 民意审判影响司法权威 |
2. 利益集团“绑架”民意 |
3. 非理性言论降低民意公信力 |
三、自媒体时代中民意与司法矛盾的原因分析 |
(一) 司法现状与民意期待差距大 |
1. 司法公信力不足 |
2. 法官职业化程度不高 |
3. 司法公开水平有待提高 |
(二) 基层法院司法功能缺位 |
(三) 多元社会格局难以兼顾多方利益 |
(四) 自媒体后现代主义颠覆传统价值体系 |
(五) 司法舆情应对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
四、自媒体时代民意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的构建 |
(一) 通过程序提高司法公信力 |
1. 培养程序权威理念 |
2. 增强司法审判的独立性 |
3. 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 |
(二) 构建自媒体时代舆情响应机制 |
1. 突发敏感事件的处理 |
2. 谣言和片面性言论的回应 |
3. 民众与法官沟通渠道的完善 |
(三) 完善互联网舆论监管和引导机制 |
1. 保持网络舆论在司法的合理限度 |
2. 规范网络舆论 |
五、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司法公信力现状及提升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司法公信力释义 |
(一)司法 |
(二)公信力 |
(三)司法公信力 |
二、我国司法公信力缺失的现状及成因 |
(一)我国司法公信力缺失的现状 |
(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原因 |
三、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的途径 |
(一)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制度性建设 |
(二)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的非制度性建设 |
(7)转型期司法过程中民意功能的迷思——兼评《民粹主义司法》(论文提纲范文)
一、刘文的话语脉络重述 |
二、民意的监督功能 |
三、民意的减压阀功能 |
四、民意促进法治进步的功能 |
五、反思刘文误判的原因 |
六、结语 |
(8)公众认知视域下的刑事司法信任研究 ——基于浙江等地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刑事司法信任概述 |
(一) 刑事司法信任的含义 |
1. 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权的信任 |
2. 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活动中专门机关的信任 |
3. 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人员的信任 |
4. 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过程及结果的信任 |
(二) 公众认知视角下刑事司法信任的形成过程 |
二、公众认知视角的刑事司法信任影响因素 |
(一) 当前研究中刑事司法信任的影响因素 |
1. 刑事司法权威 |
2. 诉讼机会 |
3. 刑事司法裁判的确定性 |
4. 社会公众的受教育程度 |
(二) 基于调查分析的刑事司法信任影响因素 |
1. 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2. 刑事司法信任的影响因素 |
三、刑事司法信任现状与原因实证分析 |
(一) 刑事司法信任的现状 |
1. 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现状 |
2. 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现状 |
3. 社会公众对司法人员的信任现状 |
4. 社会公众对司法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现状 |
(二) 刑事司法信任弱化的原因分析 |
1. 刑事程序失灵 |
2. 司法权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与失真 |
3. 刑事错案产生辐射效果 |
4. 刑事司法专业化引起的疏离感 |
5. 公众对刑事司法有限性的认识不足 |
6. 公众参与刑事司法活动具有局限性 |
7. 传统法律文化缺乏现代法治的因子 |
四、提升刑事司法信任的建议 |
(一) 完善内部相关机制 |
1. 加大刑事司法公开力度 |
2.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
3. 增强法官自主性 |
4. 完善刑事错案救济机制 |
5. 完善程序性违法制裁机制 |
6. 构建刑事司法民意回应机制 |
(二) 优化外部司法环境 |
1. 减少信息失真,规范媒体与司法的关系 |
2. 提升司法官素质,推进法律职业化建设 |
3. 重塑社会信任,培养社会公众理性司法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作为“符号资本”的司法权威:反思与重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司法权威”的学术史梳理 |
二、司法权威命题的认知局限 |
三、司法权威本质:合法性与符号资本 |
四、“中国式思考”:司法权威理论研究的转型与重建 |
(10)司法和谐研究 ——以民事司法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司法和谐内涵的研究 |
1.2.2 关于司法和谐价值和意义的研究 |
1.2.3 关于司法和谐目标的研究 |
1.2.4 关于司法不和谐的表现与原因的研究 |
1.2.5 关于实现司法和谐的措施的研究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2 司法和谐的概念阐释 |
2.1 司法与和谐概说 |
2.2 司法和谐的概念证成 |
2.3 司法和谐的内涵 |
2.4 司法和谐的特征 |
3 司法和谐的要素分析 |
3.1 司法公正 |
3.2 司法高效 |
3.3 司法权威 |
3.4 司法文明 |
3.5 司法诚信 |
3.6 司法民主 |
3.7 司法廉洁 |
3.8 司法认同 |
4 我国司法不和谐的主要表现 |
4.1 司法地位的不和谐 |
4.2 司法作用的不和谐 |
4.3 司法裁判的不和谐 |
4.4 司法执行的不和谐 |
4.5 司法监督的不和谐 |
4.6 司法管理的不和谐 |
5 促进司法和谐的宏观进路 |
5.1 确立司法和谐的理念 |
5.2 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
5.3 防范和惩治司法腐败 |
5.3.1 我国司法腐败防治的弊端与不足 |
5.3.2 防范与惩治司法腐败的具体设想 |
5.4 实行司法信息公开 |
5.4.1 国外的信息公开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5.4.2 建立司法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
5.4.3 推动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
5.5 加强司法形象管理 |
6 促进司法和谐的制度变革 |
6.1 改革司法救助制度 |
6.1.1 司法救助制度的演变与现状 |
6.1.2 现行司法救助制度的主要缺陷 |
6.1.3 改革司法救助制度的具体设想 |
6.2 重构法院调解制度 |
6.2.1 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不足 |
6.2.2 重构法院调解原则的体系 |
6.2.3 重构法院调解制度的设想 |
6.3 完善人民陪审制度 |
6.4 健全审判公开制度 |
6.5 构建兼容型司法执行制度 |
6.5.1 强制型司法执行的现实困境 |
6.5.2 兼容型司法执行的概念和理论依据 |
6.5.3 兼容型司法执行制度的具体构建 |
6.6 引入恢复性司法制度 |
6.6.1 恢复性司法的基本内涵 |
6.6.2 社区矫正借鉴恢复性司法的设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理性司法观的培养:司法权威的观念支持(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在线庭审模式的适用规范[J]. 汪闰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21(02)
- [2]公民有序参与司法审判的理论与制度研究[D]. 王玉. 吉林大学, 2017(09)
- [3]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政治学考察[D]. 张峥. 华东师范大学, 2017
- [4]论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的影响[D]. 李妙琼. 广东财经大学, 2016(02)
- [5]论自媒体时代下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基于90起影响性诉讼的司法统计分析[D]. 谢昕欣. 南京大学, 2015(12)
- [6]我国司法公信力现状及提升途径[J]. 徐小芳. 法制与社会, 2015(07)
- [7]转型期司法过程中民意功能的迷思——兼评《民粹主义司法》[J]. 张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4(01)
- [8]公众认知视域下的刑事司法信任研究 ——基于浙江等地的实证调查[D]. 叶梦星. 浙江工商大学, 2013(08)
- [9]作为“符号资本”的司法权威:反思与重建[J]. 徐珉川. 浙江社会科学, 2013(07)
- [10]司法和谐研究 ——以民事司法为视角[D]. 吴迪莱. 南京理工大学, 2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