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村信用社抵贷物品变现及管理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王双全[1](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舒凯彤[2](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提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郭伊楠[3](2018)在《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农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增加贷款的违约风险,因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在农户贷款中表现较为突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及减少农户贷款违约时自身的损失,在向农户授信时往往需要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贷款担保已经成为农户贷款融资的重要条件。我国农户贷款担保市场的现实状况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对农户提供的有效贷款担保供给无法满足农户的贷款担保需求,供求不平衡现象越发严重,农户贷款担保市场的供求失衡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户贷款的可获得性,进而导致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扭曲,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论文从农户贷款担保的需求和供给角度出发,立足于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市场,将农户贷款担保市场的各参与主体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农户贷款担保需求和供给的现实状况,总结农户贷款担保需求与供给的基本特征,探明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的表现和主要原因;通过实证检验分析并筛选农户贷款担保需求和供给的显着性影响因素,测度并评价样本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的运行效率,分析政府介入农户贷款担保市场的行为方式。针对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农户等不同农户贷款担保市场参与主体,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破解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市场供求失衡的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第一,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状况分析。通过对吉林省东、中、西部6个地级市19个县42个乡镇的840个样本农户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获得的资料,对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需求的基本特征、需求满足情况及贷款担保制约状况加以梳理、总结;通过对吉林省内中国农业银行、吉林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访谈,对政府的农户贷款担保政策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担保数量、品种方面的供给要素进行分析,并对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的制度变迁进行理论分析,发现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机制不畅、为农户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担保人缺失和弱质化、农户缺乏有效担保资产等问题是农户贷款担保供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的影响因素分析。在界定农户贷款担保失衡的含义和衡量指标的基础上,对农户贷款担保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使用二元Logit模型分别对农户贷款担保的需求与供给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使用多元Logit模型对不同农户贷款担保品种的供给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筛选出农户贷款担保需求、供给的显着性影响因素。得出农户家庭人口、农户家庭劳动力数量等7个因素对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需求影响显着;农户家庭土地面积、农户家庭农业生产性收入等9个因素对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供给影响显着;论文研究发现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在对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供给时,无论在现实中采取哪种具体担保方式授信,其实质上都取决于农户家庭土地面积的大小和家庭资产的多少,为解决农户可抵押资产过少而创新出来的权利质押担保,包括“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土地收益权保证”、“粮食直补担保”等新型担保产品,最终在供给上仍然受到农户土地面积和财产数量的高度制约,这意味着资产和土地较少的小规模农户很难获得现有的任何一种形式贷款担保;研究还发现农户担保品的变现速度快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向农户提供担保供给影响较大。无论是农户贷款担保的方式是财产抵押还是权利质押,担保品变现的速度快慢都极大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对农户贷款担保的供给。如果不能有效提高农户担保品的变现速度,单纯扩大担保品的范围或创新担保品种类,对于提高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供给意义都十分有限。第三,吉林省第三方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分析。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比照全国平均指标,对吉林省内15个县市的38家样本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进行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总体上吉林省样本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的技术效率可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但纯技术效率相对较低;政策性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的综合技术效率较高,且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相对比较均衡;商业性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的纯技术效率较低,但规模效率较高;互助性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的规模效率较低,但纯技术效率较高。对应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分析的结果,商业性担保机构应该提高农户贷款担保业务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互助性担保机构应该增加农户贷款担保的业务规模;而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综合技术效率较高且比较均衡,政府应该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向农户提供更多的贷款担保供给。第四,农户贷款担保供给中政府行为分析。本论文通过对农村信贷市场和农户贷款担保市场失灵的分析,并揭示了农户贷款担保的准公共物品属性,由此得出政府介入农户贷款担保市场十分迫切。研究发现为解决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的问题,现今阶段政府应大力支持农户权利质押担保,同时由政府主导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与商业担保机构的博弈分析,可以得出必须规范政府介入农户贷款担保市场的有效边界,避免在农户贷款担保市场中归属于私人物品的领域与商业性担保形成竞争,在对商业性担保机构进行财政支持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激励制度并使之得以落实,以保证财政支持资金的效率性;通过政府间财政博弈分析,可以得出各层级政府共同分担的方式既能减轻某一级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使农户贷款担保得到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对象应该选择担保机构而不是农户,现阶段大力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增加农户贷款担保供给的有效方式之一。论文创新点:在农户贷款担保供给的制约因素研究方面。(1)论文研究发现农户担保品的变现的难易程度及变现的速度,成为制约农户贷款担保有效供给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能改变农户抵押资产或质押权利的变现速度慢、变现效率低的问题,一味扩大农户担保品的范围或开发更多的新型担保产品,实际意义十分有限,无法使农户贷款担保的供给得到有效提高;(2)论文研究发现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在对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时,无论在现实中采取哪种具体担保方式授信,其实质上都取决于农户家庭土地面积大小和家庭资产多少。为解决农户可抵押资产过少而创新出来的权利质押担保产品,包括“土地经营权抵押”、“土地收益权保证”、“粮食直补担保”等新型农户贷款担保产品,最终在供给上仍然受到农户土地面积和财产数量的高度制约,这意味着资产和土地较少的小规模农户很难获得现有任何一种形式的贷款担保。
曾光[4](2012)在《农村信贷担保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文中认为目前,资金短缺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因绝大多数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经济实力较薄弱,自身经营所具有的小农经济性质,以及我国现有的支农政策和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诸多制度性和功能性缺陷,导致金融机构不敢也不愿发放大额度的贷款给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要解决农业资金短缺、农村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需要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信用体系以及农村土地制度和其他一些相关政策。信贷担保是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有效保障措施之一,它在加速资金循环融通、促进企业和银行良性互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金融差异、农村有效担保物的匮乏、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的缺失以及相应信贷担保法律制度对农村环境的不适应等因素,信贷担保在农村发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停滞状态。担保不力使农村经济主体走入信贷困境,引发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贷担保制度包括两大基本要素:一是以物为基础的抵押担保制度,另一个是以人为载体的第三方信用担保制度。作为农村的主要财产,农地在整个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农民拥有的农地使用权所具有的特性,决定了农地使用权适合在农地金融制度中充当抵押物,这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农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然而目前我国的农地产权抵押融资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地产权抵押贷款制度还需要大量工作去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农村信用担保发挥作用的微观主体,使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透明,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有助于缓解农民融资难的问题。因此,构建与完善我国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具有现实意义。然而,农村信用担保所具有的特质使得市场失灵问题较为严重。农村信用担保存在很大的外部经济,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且信用担保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这使得农村信用担保的发展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推动,政府的支持、特别是财政支持至关重要。基于以上两方面的问题,本文从国家宏观战略视角出发,提出政府应主要运用财政支出手段,发挥财政功能,解决农村产权(以农地产权为主)抵押融资制度建立过程中“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处理好各种矛盾。同时,政府有必要运用直接投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担保机构与方式进行财政上的支持,以解决农业资金短缺、农村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1)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相关问题研究农村信贷担保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发展农村信贷担保体系需要同时进行两方面基础性内容的建设:农村抵押担保市场和农村信用担保机构。1)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发展农村抵押担保市场农民拥有的动产较少,而且不是其财产的主要表现形式,通过抵押动产进行融资的发展空间有限,农民拥有的各类产权才是其最重要的可用财产。但是我国农村产权制度复杂,对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归属关系错乱不清,极大限制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发展。因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拓展抵押担保市场的首要步骤。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顺应形势,建立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抵押担保市场。2)进行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与服务于城市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相比,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具有如下特点:农村信贷配给现象明显高于城市,农村信贷担保市场的公共品性质以及市场失灵现象更为严重;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更多地要为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进行担保服务,贷款的额度小,笔数多,需要大量的服务费用开支,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与农村信用社的关系紧密,在担保过程中为减小担保风险,尝试与农村信用社合作进行贷款模式的创新。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初期,为适应农村信贷发展的特点,并参照城市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模式,发展以政策性和互助性农村担保机构为主,农村商业信用担保机构为辅的“两主一辅”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3)对农村抵押担保与农村信用担保互动机制的介绍首先,无论是抵押担保还是信用担保,服务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缓和农村信贷供需矛盾,减少农村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增加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机会。其次,农村信用担保摆脱不了对物的抵押。信用担保机构只是将放贷机构的风险转移,但本身无法消除面临的担保风险,通常要进行抵押的反担保或再担保。再次,在发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过程中,需要信用担保的辅助,特别是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农地抵押的政策有可能与现行法律相违背,在抵押过程中银行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参与,强化农地产权担保的安全性。在未来构筑有中国特色的农地金融制度时,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关于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中的财政角色与功能1)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一系列制度的建立都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前期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如购置交易所用地、基础设施、设备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还需要专门用于对农地流转客户的注册费、管理费补贴,对中介机构入场租金和工作经费补贴,对服务效果良好的中介机构进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另外,在确权过程中相关费用的承担以及建立政府评估机构和完善农村抵押融资的风险分担机构等方面,财政都起到支撑的作用。2)在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方面,要区分不同性质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采取不同的支持策略对于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发挥财政的基础性功能,用财政资金全面覆盖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运营环节;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要通过财政手段引导其进入农村市场,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问题进行有条件的补偿;对互助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政策上的支持要大于资金的资助,发挥财政政策的调节功能,促使各类政府和金融机构与农村互助性担保机构进行合作,推动信贷担保的创新。3)在抵押品的替代机制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建立农村担保贷款制度,通过财政途径促进农户联保贷款环境的改善和联保贷款方式的优化,增加涉农贷款的利率补贴种类与数量,以减少对农村抵押品的过分依赖。(3)农村信贷担保的配套体系及财政政策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农村信贷担保,特别是借鉴国外模式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已较完善。然而,促进农村信贷发展的方式不应局限于担保一种,还需要包括其他金融财政、法律、文化等手段。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出发,分析作用于农村信贷的一些重要经济制度与措施,以及农村信贷担保与这些制度措施的关系,从更宏观的视角探讨财政对农村信贷担保的支持政策,以保证农村信贷机构及担保体系的更好发展。本文认为与农村信贷担保联系最为紧密的制度包括农业保险制度、农村信用体系以及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制度都与农村信贷担保有着非常明确的逻辑联系。因此,需要重新整合相关的支农资金,在服务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层面上,把握农村信贷担保的配套体系。
高志勇[5](2010)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经营特点及环境,尽管近年来在长期支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同行相比,其不良贷款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不断开展“清收年”、“清收月”等活动。但由于农村工作的复杂性,清收效果相对欠佳,而且经常出现前清后增以及反弹现象。借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或不良资产风险管理模式,总结各地成功的清收办法,探索系列行之有效的不良贷款清收模式,对于指导农村信用社贷款及清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模式研究方面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普遍的是就事论事提出一些方法对策,难以上升到理论或战略高度。也就难以指导清收工作,因此亟需进行理论突破和创新。本文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一些思想策略付诸实验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结合自己在研究生求学期间所学理论,运用先演绎、后归纳的方法,提炼了五种主要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模式。即不良贷款责任追究清收模式、招标外包清收模式、政信合作清收模式、仲裁诉讼清收模式、资产盘活清收模式等。以填补国内这方面的研究空白,以期达到抛砖引玉,推动不良贷款清收模式理论研究,进而能够有效引导清收实践的目的。促进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郭虎平[6](2009)在《当前农信社抵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逐步扩大,借款人因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贷款而以非货币资产抵偿贷款本息的情况大量增加,农信社由此取得的抵债资产随之增多,这无疑在减少农村信用社资产损失和降低信贷风险等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抵债资产管理欠佳已日益成为突出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信社业务的发展。
赵文先[7](2008)在《粮食安全与粮农增收目标的公共财政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指出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十分突出的战略地位,是攻坚克难的基础产业,也是名副其实的母亲产业。然而,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因为突出的“钱、粮、地、人、权”矛盾,也成为世界上最难解决的“三农”问题,这其中农民的收入问题又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所在。农民收入特别是种粮农民收入问题又与粮食安全问题交织在一起,相生相克,矛盾重重,进而牵动着经济发展、人口就业和社会稳定,成为当前困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何运用公共财政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手段(以下简称双重支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加大为实现粮食安全目标和粮农增收目标(以下简称两种目标)的公共品供给力度,并促进双重支持手段的协调运作,成为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此,本人试图在多学科、宽领域和国际化的背景下,总结、甄别、筛选和提炼有助于更好实现双重目标的共性规律,提出运用双重支持手段(提供公共品)解决中国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这对矛盾的制度框架,以期为农业的和谐治理和发展提供指导。本文在充分占有、消化和吸收国际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学科门类交叉的研究方法,从寻找影响双重目标的主要变量出发,去发现双重支持最有效的作用领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建立多个分析模型,籍此考察各种支持方式的强度和有效性;采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经历了从实践——理论——构建新理论——指导实践的研究过程;采取系统分析、结构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宏观层面研究双重支持可能采用的单项政策和组合政策。为此,本文将实体研究框架安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础研究,即本文主旨研究的基础和背景,包括研究的理论导向和两种目标的内涵及其冲突与协调;第二层次为主旨研究,全面回答实现两个目标的双重支持及其具体方式,是基础研究推导出的必然结果。第三层次为归纳总结,主要从更为宏观的公共政策层面对双重支持方式的协调性进行论述。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研究结论如下:1、完整提出国家粮食安全分为战略粮食安全与常规粮食安全的系统论述并贯穿研究全过程。基于粮食生产的自然和技术属性,将粮食生产安全称为战略粮食安全(基础安全);基于粮食的社会经济属性,将粮食流通和消费安全统称为常规粮食安全(次级安全)。这组粮食安全概念的引入,有利于回答如何认识我国粮食生产在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如何正确处理安全的粮食供给潜力和安全的粮食保障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在近中期需要切实坚守的基本粮食安全禁区,并以耕地为例对战略粮食安全进行了评估,基本结论是,未来10年我国18亿亩耕地的底线是不可能守住的,粮食供给偏紧将成为常态,为此,需要主动调整常规粮食安全政策,实行可调控的供给偏紧的总量平衡策略。这些观点和研究结论对调整和校准双重支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2、对农民收入增长构成的均衡分析表明,农民收入由农业工资率、非农就业工资率和非农就业比例决定。农民增收在理论上存在两种特殊情形,一是完全取决于非农工资增长,农民收入问题就演变成非农就业问题;二是非农就业机会为零的情形,即粮农增收完全依赖粮食种植业工资率的增长,短缺条件下增加粮食供给可使粮农增收;过剩条件下增加供给会使粮农收入绝对下降。而现实中的常态情形却是粮农兼业化,其生产函数就表现为稳定的自用粮生产和基于增收目的的商业化生产的集合体。对影响粮农收入相关因素的定量分析(因子分析模型)表明,各因素对粮农收入的影响排序依次为农民自身的物质投入>政府对农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和市场活跃程度>政府重视程度和直接补贴水平>农民的医疗、卫生、文教支出和税负程度>农业气象状况。这些结论为研究双重支持政策的优先顺序提供了实证基础。3、揭示了粮食安全目标与粮农增收目标之间的尖锐冲突。一般情况下,只有战略粮食安全才与粮农收入高度相关,常规粮食安全则与农民收入没有直接的制度关联。粮食安全目标会抑制粮农增收目标的实现,在这种刚性限制下,粮农收入最大化的极限产量就是维持国内粮食紧张平衡的基本供给量,因此,实现粮农增收目标,必须在粮食安全目标及其政策以外,单独研究其收入支持措施,这就需要研究双重支持各自的独立支持领域及其协调问题。4、将两种目标导向的公共财政支持首次细分为单独瞄准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的单一目标和同时兼顾两种目标的不同支持领域,并按各自功能设计不同职能的公共品,为今后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措施厘清了理论边界,有助于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也有助于政府决策层充分了解各个政策单元的正负效应和优先顺序,优化政策组合,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例如提出改革现行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和最低收购价保护制度,实施瞄准战略粮食安全目标的粮农综合直接补贴,并配套实行国家粮食目标价格保护制度;瞄准常规粮食安全目标,建立适应偏紧平衡需要的粮食安全储备制度,这项储备制度应包括国家战略储备、地方应急储备和市场缓冲储备三个层级;瞄准粮农增收目标实施粮农土地收益增厚工程,实行扩大农村内需导向的粮农收入脱钩补贴制度,加快建立以公平为核心价值的农村社会保障;兼顾双重目标需要支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粮食生产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5、两种目标导向的农村金融制度要以国家公共财政为诱导,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商业性金融为支撑,农业、社保、医疗等政策性保险和民间性、地方性金融为补充,建立大农村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要全方位增强支农、助农和扶农功能,在公共财政的配合下,区别两种目标的不同功能,分门别类进行直接支持和诱导支持,大量提供急需、有效、实用的公共性金融产品,发挥市场增进(market enhancing)和经济孵化作用,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提供或引致提供“新的收入流”1。近期,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优先领域应为农民粮食等农产品变现、粮食安全储备体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粮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等;中长期支持的重点领域应为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农业综合治理、农业生态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创业企业等。6、加强两种目标导向下双重支持方式的协调与配合,科学设定双重支持提供各类公共品的优先序,近期,应以建立为实现两个目标的输血机制为主,相应地,支持手段上以公共财政支持优先,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公共财政的诱导和配合下发挥支持职能,着力解决关键公共品供给,培育混合资本或私人资本参与提供准公共品的必要条件;中长期,应以建立造血机制为主,相应地,支持手段上应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优先主导、公共财政隐性支撑,强力诱导混合资本或私人资本多元化地提供准公共品或俱乐部物品。7、支持两个目标的公共品供给需要公共政策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为此,公共政策要以公平分配社会价值、合理把握干预范围、科学选择政策工具(policy instruments)和强力推动制度变迁为主要诉求,并从纵向、横向和过程三个方面加强协调性建构。
王大川[8](2008)在《农信社抵贷资产处置问题亟待研究》文中认为 以物抵贷作为清收贷款发生困难时的补偿措施,不失为化解风险、保全金融资产的一条有效途径。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农村信用社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在无力以现金收回的情况下,信用社接收、处置债务人抵贷资产的情况相继发生。然而,基层信用社在接收、管理、处置抵贷资产过程中却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参照国有商业银行抵贷资产相关规定制定的抵贷资产管
李继山,邱子建[9](2007)在《浅谈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文中认为一、问题及成因(一)抵贷的资产没有取得所有权、使用权或处置权。由于有的信用社法律意识不强,接收的抵贷房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些取得的抵贷资产因抵贷物品购建不合法,无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等原因,造成抵贷物品无所有权、使用权或处置权。
张丽丽[10](2007)在《基层农村信用社以物抵贷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几年,随着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防范机制的不断完善,以物抵贷业务迅速增加,已成为清收、降低不良资产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监控和盘活基层农村信用社的抵贷资产,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经济效益、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而且影响到农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金融风险的防范。
二、对农村信用社抵贷物品变现及管理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农村信用社抵贷物品变现及管理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研究文献评述及研究理论基础 |
2.1 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 国外研究现状 |
2.4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章 农户贷款担保的客观依据分析 |
3.1 农户贷款担保的必要性 |
3.2 农户贷款担保的功能 |
3.3 实施农户贷款担保的可行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状况分析 |
4.1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需求状况分析 |
4.2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给状况分析 |
4.3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的界定及判断 |
5.2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3 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吉林省第三方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分析 |
6.1 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的含义 |
6.2 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的测度方法 |
6.3 吉林省第三方担保机构农户贷款担保运行效率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户贷款担保供给中政府行为分析 |
7.1 农户贷款担保市场失灵与政府介入的迫切性 |
7.2 政府财政支持农户贷款担保的行为方式分析 |
7.3 农户贷款担保中政府间行为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破解农户贷款担保市场供求失衡的对策建议 |
8.3 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农村信贷担保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农村信贷抵押品的缺失与农村产权模糊问题 |
1.1.2 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 |
1.1.3 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建立有待财政政策与制度的支持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选题的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1.3.1 关于信贷配给的研究 |
1.3.2 关于担保问题的研究 |
1.3.3 关于农村土地交易的研究 |
1.3.4 关于政府干预担保的必要性和效应的研究 |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的分析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2 农村信贷担保的相关理论与现实环境 |
2.1 农村抵押担保的运行模式 |
2.1.1 农村抵押担保的相关概念阐释 |
2.1.2 农村抵押担保的典型运行模式——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例 |
2.2 农村信用担保及其模式的比较分析 |
2.2.1 信用与农村信用担保 |
2.2.2 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模式 |
2.2.3 农村信用担保模式的比较 |
2.3 基于农村金融生态的农村信贷担保综合体系 |
2.3.1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与农村信贷子系统 |
2.3.2 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担保之间的互动机理 |
2.3.3 农村信用体系与农村信贷担保之间的相互作用 |
2.3.4 农村社会保障与农村信贷担保之间的作用关系 |
2.4 农村信贷担保的运行环境分析 |
2.4.1 农村信贷供给的现状与基本框架 |
2.4.2 农村信贷需求的现状与总体特征 |
2.4.3 我国农村信贷供求失衡的根源分析 |
3 农村信贷担保中的政府财政行为分析 |
3.1 农村信贷担保中的市场失灵问题 |
3.1.1 农业生产领域的市场失灵 |
3.1.2 农村信贷方面的市场失灵问题 |
3.1.3 农村信贷担保具有外部性和准公共物品性质 |
3.1.4 农村信贷担保市场失灵与政府财政介入 |
3.2 财政支持农村信贷担保的行为与效果分析 |
3.2.1 财政推动农地产权抵押融资发展的行为分析 |
3.2.2 政府财政与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博弈关系 |
3.3 农村信贷担保中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3.3.1 农村信贷担保发展中各级政府间的财力水平竞争 |
3.3.2 农村信贷担保政策执行中的政府间财政博弈问题 |
3.3.3 不同级次政府财政手段对农村信贷担保的影响 |
4 财政支持农村信贷担保的比较与启示 |
4.1 支持农村信贷及担保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比较 |
4.1.1 美国农业信贷体系中与担保有关的信贷政策 |
4.1.2 日本的农村信用担保保险制度 |
4.1.3 启示与借鉴 |
4.2 对中小企业(含农村企业)担保的财政政策与借鉴 |
4.2.1 日本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
4.2.2 韩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
4.2.3 德国的中小企业净资产援助 |
4.2.4 启示与借鉴 |
4.3 农村土地抵押融资制度及经验 |
4.3.1 美国的农地抵押融资制度 |
4.3.2 德国的农地抵押融资制度 |
4.3.3 启示与借鉴 |
5 解决农村抵押担保融资问题的财政对策分析 |
5.1 我国农村抵押担保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5.1.1 农村动产抵押品范围偏窄 |
5.1.2 农村部分抵押品有效性的缺失 |
5.1.3 农村抵押品的评估和登记机构有待健全 |
5.1.4 若干现实条件的约束 |
5.2 农村产权抵押制度建设与相关财政手段的运用 |
5.2.1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发展所需的经济条件 |
5.2.2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基本程序——以农村土地产权抵押为例 |
5.2.3 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的改革重点 |
5.2.4 完善农地流转中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 |
5.2.5 基于双边市场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财政补偿路径 |
5.2.6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相关配套措施中的财政支持问题 |
5.2.7 构建农地金融市场组织,发展中国特色的农地金融制度 |
5.3 运用财政手段支持建立农村抵押品替代机制 |
5.3.1 协调“银农”关系,适当增加对涉农贷款利率的财政补贴 |
5.3.2 引导农户及农村企业联保贷款,增强抵押效率和抵押品的透明度 |
5.3.3 创新财政手段,以财政补贴担保替代财产的抵押 |
6 支持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的财政对策思考 |
6.1 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沿革与现状 |
6.1.1 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
6.1.2 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现状描述——来自于辽宁省的相关调查 |
6.1.3 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6.2 农村信用担保产品的供给主体与效率问题 |
6.2.1 农村信用担保产品的供给主体分析 |
6.2.2 不同主体对农村信用担保产品供给效率的分析 |
6.3 财政支持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的基本渠道 |
6.3.1 财政直接参与农村信用担保的供给 |
6.3.2 运用补贴和贴息手段降低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 |
6.4 “两主一辅”模式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与财政功能分析 |
6.4.1 农村政策性(再)担保机构的运作及财政功能 |
6.4.2 农村新型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运作及财政功能 |
6.4.3 农村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及财政功能 |
7 构建农村信贷担保综合体系的财政视角分析 |
7.1 农业保险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支持问题 |
7.1.1 政府财政介入农业保险的阶段划分 |
7.1.2 财政对农业保险投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7.1.3 不同农业保险模式对财政投入的需求 |
7.1.4 农业保险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关系分析 |
7.1.5 政策建议 |
7.2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支持问题 |
7.2.1 以农村信用社为依托,建立征信体系 |
7.2.2 农村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财政配合 |
7.2.3 构建农村信用担保的财政监督机制 |
7.3 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对策 |
7.3.1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进程 |
7.3.2 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要点 |
7.4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作模式:农村信贷担保综合体系的构建 |
7.4.1 支农视角下农村信贷担保综合体系的财政资金来源 |
7.4.2 建立农村信贷担保综合体系的财政、金融资金整合 |
7.4.3 农村信贷担保综合体系的资金运作模式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
1.4 本文的研究创新及贡献 |
第二章 我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现状 |
2.1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史 |
2.2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现状—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为例 |
2.2.1 不良贷款定义 |
2.2.2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现状 |
2.2.2.1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历史 |
2.2.2.2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现状 |
2.2.2.3 近几年不良贷款发展趋势分析 |
第三章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
3.1 内部原因 |
3.2 外部原因 |
第四章 我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难点与清收方法 |
4.1 不良贷款清收标准界定 |
4.2 不良贷款清收难点 |
4.3 清收方法——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为例 |
第五章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应采取的主要模式 |
5.1 国内外不良贷款清收模式借鉴 |
5.1.1 国外不良贷款清收模式 |
5.1.2 国内不良贷款清收模式 |
5.2 夯实基础 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创造良好的环境 |
5.3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的五种主要模式 |
5.3.1 不良贷款责任人清收模式 |
5.3.2 招标外包清收模式 |
5.3.3 政信合作清收模式 |
5.3.4 仲裁诉讼清收模式 |
5.3.5 盘活资产清收模式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6)当前农信社抵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抵债资产形成的原因 |
二、抵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对抵债资产管理不善。 |
(二) 对抵债资产处置较为困难。 |
(三) 对收回和变现抵债资产缺乏监督。 |
三、加强抵债资产管理的对策 |
(一) 严格规范抵债资产的接收程序。 |
(二) 切实加强抵债资产的重点管理。 |
(三) 创造抵债资产金融生态环境。 |
(四) 加大处置抵债资产的政策支持。 |
(7)粮食安全与粮农增收目标的公共财政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三农”的首要问题 |
1.1.2 解决的关键路径 |
1.2 研究综述 |
1.2.1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2.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3 研究的逻辑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2.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研究的理论导向 |
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导向 |
2.1.1 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争论 |
2.1.2 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 |
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导向 |
2.2.1 基本理论概要 |
2.2.2 两种目标与两种支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
2.3 公共财政政策理论导向 |
2.3.1 公共财政理论 |
2.3.2 公共财政政策理论 |
2.3.3 公共品、农村公共品与粮食的准公共品属性 |
2.4 基于金融可持续发展和协调配置的金融理论导向 |
2.4.1 以金融资源协调配置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2 对协调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的理论描述 |
3 粮食安全目标与粮农增收目标的冲突与协调 |
3.1 对粮食安全目标的讨论 |
3.1.1 战略粮食安全与常规粮食安全概念的提出 |
3.1.2 粮食安全的决定因素和衡量指标 |
3.1.3 战略粮食安全能力评估:以耕地为例 |
3.1.4 常规粮食安全保障策略:供给偏紧的总量平衡 |
3.2 对粮农增收目标的讨论 |
3.2.1 农民收入状况的经验分析 |
3.2.2 农民收入构成与增长的均衡分析 |
3.2.3 粮农收入增长模型 |
3.2.4 粮农增收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3.2.5 制约粮农民增收的综合因素分析 |
3.3 粮食安全目标与粮农增收目标的冲突与协调 |
3.3.1 理论必然与现实相悖:粮食安全与粮农增收的尖锐冲突 |
3.3.2 粮食安全目标与粮农增收目标的协调统一 |
4 实现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目标的公共财政支持 |
4.1 流通和消费视角:我国公共财政保障粮食安全的实证研究 |
4.1.1 对我国粮食补贴机制和效果的实证分析 |
4.1.2 对接WTO《农业协定》的国内粮食补贴政策调整方向 |
4.2 生产视角:公共财政支持粮农增收和粮食安全的实证分析 |
4.2.1 粮食保护价格制度 |
4.2.2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
4.2.3 粮食生产资料补贴 |
4.3 公共财政保障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的国际经验比较 |
4.3.1 主要国家(地区)公共财政支持的做法 |
4.3.2 启示与借鉴 |
4.4 保障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的公共品及其供给方式 |
4.4.1 瞄准粮食安全保障单一目标的公共品供给 |
4.4.2 瞄准粮农增收单一目标的公共品供给 |
4.4.3 兼顾粮食安全目标和粮农增收目标的公共品供给 |
5 实现粮食安全和粮农增收目标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 |
5.1 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讨论 |
5.1.1 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理论范畴 |
5.1.2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制度变迁过程与功能缺陷 |
5.1.3 粮食安全保障和农民增收导向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构建 |
5.2 主要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经验借鉴 |
5.2.1 主要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比较 |
5.2.2 主要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分析透视 |
5.3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民增收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影响(传导)机制 |
5.3.1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特殊意义 |
5.3.2 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传导)机制 |
5.3.3 农业政策性金融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机制 |
5.4 农业政策性金融保障粮食安全的具体支持方式 |
5.4.1 保障战略粮食安全的主要支持方式 |
5.4.2 保障常规粮食安全的主要支持方式 |
5.5 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农民长期增收的支持方式 |
5.5.1 直接支持方式 |
5.5.2 诱导支持方式 |
6 公共财政支持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协调(代本文总结) |
6.1 两种目标导向下双重支持方式的协调与配合 |
6.2 公共财政支持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优先序 |
6.3 公共财政支持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公共政策协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参与科研课题情况 |
(10)基层农村信用社以物抵贷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抵贷资产管理现状 |
1.抵贷资产数额大、增长快。 |
2.抵贷资产处置损失率高。 |
3.抵贷物品的类别多样化。 |
二、抵贷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1.收回的抵贷资产有相当部份缺少法律证明文件。 |
2.接收和处置抵贷资产的费用较高。 |
3.抵贷资产价值评估失真, 直接导致处置损失。 |
4.信用社无奈收回关停或转制企业的抵贷资产, 处置时损失严重。 |
5.抵贷资产日常管理缺乏制度保障, 处置不及时造成损失。 |
6.抵贷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形成隐形亏损。 |
三、强化农村信用社抵贷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
1.出台《抵贷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
2.完善抵贷资产登记及价格评估机制, 公开定价标准, 明确定价依据。 |
3.成立信用社系统资产管理公司, 统一处置不良资产。 |
4.政府部门应在税费方面给予支持。 |
5.农村信用社本身要加强对抵贷资产的管理。 |
四、对农村信用社抵贷物品变现及管理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2]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3]吉林省农户贷款担保供求失衡问题研究[D]. 郭伊楠. 吉林农业大学, 2018(02)
- [4]农村信贷担保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D]. 曾光.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5]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模式研究[D]. 高志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0(01)
- [6]当前农信社抵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郭虎平. 消费导刊, 2009(04)
- [7]粮食安全与粮农增收目标的公共财政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D]. 赵文先. 山东农业大学, 2008(03)
- [8]农信社抵贷资产处置问题亟待研究[J]. 王大川. 吉林金融研究, 2008(05)
- [9]浅谈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风险[J]. 李继山,邱子建. 黑龙江金融, 2007(12)
- [10]基层农村信用社以物抵贷问题研究[J]. 张丽丽. 农村经济, 2007(09)
标签:金融论文; 农村金融论文; 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论文; 信贷业务论文; 信贷规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