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兰察布盟基本草牧场保护规划(论文文献综述)
何苗[1](2020)在《“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类型与空间特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晋蒙粮油故道”是指从乾隆年间到民国时期,一条始于吉兰泰盐池,沿黄河至碛口的、由蒙入晋、以水路为主的商业道路。通过这条商路,大量产自内蒙古地区的粮油、盐碱、皮毛等物品顺着黄河输入山西北中部。这条商道不仅在山西与内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更对周边村落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以1638年至1980年间“晋蒙粮油故道”内蒙段传统村落为案例研究,通过应用文献考证法、田野调查法、社会学研究法、归纳演绎法等研究方法,以定量、定性研究的形式展现“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的村落类型与空间特征,希望通过以古鉴今的方式,为当下传统村落的建设提供些许参考。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其一,对“晋蒙粮油故道”作为文化线路的判定。依据文化线路的评判标准,“晋蒙粮油故道”应是一条以商贸文化为主,融合军事文化、宗教文化、移民文化于一体的复合型文化线路。“晋蒙粮油故道”文化线路的判定,即有助于了解内蒙古地区传统村落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更有助于未来整合该区域内传统村落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其二,梳理在1638年至1980年期间,“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在时间、空间层面的发展状况。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呈现出“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活态、立体的发展过程,揭露了在同一时空下,故道的兴起、鼎盛、衰败与传统村落总是相继发生的规律;其三,依据地名志中记载的立村原因将“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的传统村落划分为四类,分别是作为线路上文化传播主要场所的宗教引导型村落、因辅助线路而形成的军事辅助型村落、因线路上贸易活动而形成的贸易驱动型村落、以及为线路提供丰足货物供给的维持生计型村落,并分别对四类村落的形成原因、具体类型、村落特征进行归类解析,以便未来在特定的研究范围内,对不同类型的村落存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与技术来解决。其四,村落作为文化线路上重要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载体,村落空间会因受各类文化影响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为了提高研究的准确性,选取各个区域内典型的村落类型深入分析,明确各类型村落在整体布局、以及宗教空间、民俗空间、储藏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附属空间等特色功能空间的布局特征,以便于为后期实现特色村落的建设,对各类型村落的整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作为一种文化景观,传统村落是文化遗产体系中重要组成内容。如何有效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实现村落文化遗产价值的活化利用是当下村落发展研究中的主要方向之一。基于我国农村地域广大、传统村落发展研究领域的宽广与深奥,本文对“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的研究尚属浅薄,若能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亦属研究意义之一。
李绘绘[2](2020)在《清代五当召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五当召是清代着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对内蒙古西部地区宗教、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对五当召进行研究且成果颇丰。如,在文史资料中对五当召整体的研究;在佛教史研究着作中从不同层面介绍五当召,还有研究五当召经济、建筑、旅游等方面论文亦有之。遗憾的是,学界对五当召牧场、属民的来源方式及纠纷始末、五当召政教隶属关系的变更、五当召“学问寺”的原因及其表现等方面的研究不够深入,且系统研究相对较少,亟待进一步深化和探研。本文以包头档案馆所藏五当召珍贵蒙古文档案为第一手资料,结合官修文献、活佛传记、地方史志及相关论着,试图系统论述清代五当召属民来源和僧俗之间的纠纷、五当召行政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五当召成为“学问寺”的原因及其表现等问题,并阐述五当召在藏传佛教发展中的影响。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等四个部分组成。引言部分介绍选题目的及意义、研究状况、史料概述、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正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五当召属民与牧场的纠纷。对五当召建立的背景、时间以及名称进行了辨析,并通过比对五当召原始档案与文献,对五当召属民来源及牧场的形成,纠纷产生的原因、裁决等问题作了阐释;第二,五当召政教隶属关系的变更。这一部分利用五当召原始档案,梳理和阐释五当召政教隶属关系产生的纠纷、裁决及政教隶属关系的最后确立。第三,五当召成为“学问寺”的原因及其表现问题探究。在吸收学界对学问寺概念界定的权威观点的基础上,就五当召成为“学问寺”的原因及其表现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结语部分总结本文的突破点及不足。
乌云[3](2019)在《内蒙古边境地区演变研究 ——以乌拉特地区为主(1911-2014)》文中研究表明内蒙古边境地区演化过程改变了中国内陆边疆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每个时期发挥了不同的历史作用。从北部屏藩到抗战边疆,再成为现代国家的边境,如今又是“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节点,承载着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桥梁的使命,互通世界。本文以民族学为视角、历史学为基础,结合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等理论,选择乌拉特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以小见大”,全面梳理了内蒙古边境地区从边缘到中心、从边疆到边境、再从无国界线到最终确定边界的历史,探究了新的国际格局下中蒙关系的发展演变历程,以期还原真实的边境历史。而这一历史并不仅限于“政治型”的大历史,也关乎不同边境群体的小历史,为人们展现更全面的边疆画卷,是本文最主要的研究意义所在。乌拉特地区历史变迁是近代中国北部边疆历史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国家边界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国际条约下与各国之间一种新的合作共赢。也是中国从20世纪初到21世纪初为止的百年文明复兴历程,由弱变强,为打造互联互通的命运共同体而努力的最现实写照。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构成。绪论部分旨在说明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现状综述、基本史料以及研究方法等。正文部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论述:一,民国时期的内蒙古地区,面对外蒙古宣布独立、中苏交往以及日本侵略战争等不同历史危机与挑战,采取的立场和发挥的历史作用。二,建国初在同盟阵营下的中蒙“蜜月”期,内蒙古边境地区从传统边疆转变为现代边境地区,经历了看似和睦、并伴随了人畜越境、移民涌向边疆等不同的过渡状态。三,中苏关系恶化影响下,随着中蒙两国边境矛盾的加深,内蒙古边境地区又成为主要战备区之一,促进了边界的确定,进一步推动了现代边境制度的形成。四,随着国际格局变化,中蒙开启全面开放时代,双方互设口岸进行对外贸易,内蒙古边境地区又变成全球化视野下的经济合作区域,也成为了不同政治实体和社会文化接触的主要场域。五,进入21世纪,中蒙开启战略伙伴关系,内蒙古边境地区又有了新局面,口岸经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推动边境地区的城镇化,成为了跨界民族的聚居地。结论部分指出,随着“一带一路”的进一步实施,不断巩固和扩大了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互利合作,它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打开世界范围内区域合作的新局面。而内蒙古边境地区作为互联互通中国与世界的主要通道和窗口,发挥了桥头堡作用,带来了中蒙两国发展的新机遇。
查木嘎[4](2017)在《基于3S技术的草原权属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以镶黄旗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草原是内蒙古自治区最主要的生态资源,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资基础,在我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合理、科学的管理利用草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安定、生态平衡的基础。如今信息化管理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但是能够有效管理草原业务的信息系统少之又少。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业务的管理主要还是以传统模式为主,管理手段比较落后。草原管理业务中有很多分支业务,其中草原权属的管理是核心部分,本文在熟悉草原权属管理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应用GIS(地理信息系统)二次开发技术、编程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研发综合管理草原权属的业务系统,实现了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模块、草原承包经营权管理模块、草牧场流转管理模块等管理模块,替代传统草原权属业务管理方式,提高草原权属管理业务的工作效率、业务质量。对比实现的草原权属信息化管理模式和传统管理模式得到的结论如下:1)传统管理模式中,业务数据零散,信息集中性低,管理难度大;然而信息化管理模式中,会建立整合所有业务信息的完整数据库,通过程序来管理业务信息关联,给用户提供方便操作的友好界面,提高管理效率。2)传统管理模式中由于信息传达周期长,上下多级合作完成的业务效率低;而信息化管理模式中,多个级别的平台客户端之间共享信息,使其能高效传达,从而提高效率。3)传统管理模式中每个业务的信息以孤岛形式存在,与其它关联的业务无法开展工作;而信息化管理模式中,每个业务的管理模块相互共享信息,能高效传达信息,提高效率。
赵红羽[5](2015)在《“文革”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产权制度的演变(1977—2005)》文中研究说明过度开发草原是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退化、沙化的直接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导致草原沙化的根本原因是制约人们行为的政策。“文革”结束后,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历史上,草原产权制度一直不断更迭变化。1977年—1980年,重新实施“固定草牧场使用权”制度。“文革”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逐渐摆脱“左”的束缚,在改革与实践中逐渐意识到加强草原保护的重要,重新提出“固定草牧场使用权,严禁草原垦荒”的要求。固定草牧场使用权,对草原生态、畜牧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该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在实践中并未得到有效的延续和发展。1981年—1985年,实施“草畜双承包”制度。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内蒙古自治区牧区借鉴农区的承包模式,采取将牲畜和草原承包到户的经营方式。该项制度的形成经历两个阶段:一是牲畜承包及牲畜作价承包阶段;二是草牧场划片承包到户阶段。将草牧场承包到户,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建设和畜牧业经济的发展。1985年—1995年,实施“草牧场有偿承包使用”制度。草原虽然已经划片按组承包到户,但草牧场责—权—利界定的并不明确,有些地区的草原仍然保持着共同利用的属性。同时,草原保护与建设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人们为追求经济的发展盲目扩大牲畜头数,导致草原建设的速度赶不上畜牧业经济发展的速度。将草牧场承包到户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有利于保护草原责任的落实,符合草原生态环境发展的要求。1996年—2005年,实施草原“双权一制”。草原“双权一制”的落实,是固定草牧场使用权、“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和草原有偿承包使用制度的延续和发展。该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是解决好草场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问题。
高翠玲[6](2014)在《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内蒙古正经历着从传统草原畜牧业向现代草原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同农区一样的情况是,牧区劳动力也开始向二、三产业转移,草场流转速度逐渐加快,社会资本逐渐流向牧区,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异军突起。这些生产要素的适时整合和配置,必然带来牧区生产力水平的快速发展。与农区不同的是,牧区的改革从一开始照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草原畜牧业的特点和发展水平并不适应。虽然好于人民公社体制,但与适度规模经营和合作化的发展方向相背离。(其实,在强行实施人民公社体制之前,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在这方面已经打下较好的基础。)牧业客观的发展进程必然越来越迫切地要求必须变革当前小牧户的生产组织制度,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理论为基本理论指导,将草原畜牧业中的人、草、畜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综合研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有机统一角度构建理论分析框架。在实际论文写作中,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发展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作为基本的分析方法。首先,明晰了草原畜牧业、家庭、家庭承包制、生产组织制度等基本概念,确定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的基本方法;其次,利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分析方法,回顾并评价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历史变迁,从而“鉴古”以“识今”,为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变革提供借鉴;再次,寻找事物发展的共性规律,借鉴国外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现代化的经验,探寻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第四,客观分析并评价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家庭承包制,揭示出它并不符合牧区生产实际,有违自然和经济发展规律;第五,比较和评价当前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已出现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指出其中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将成为内蒙古草原畜牧业主要的、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明确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变革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分析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然性,总结论文的基本结论,提出政策建议,说明可能的创新及研究局限。本研究认为,30多年前,内蒙古在全国农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浪潮的推动下,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牧区照搬农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小家庭经营毕竟是小生产组织形式,比之人民公社体制之前在内蒙古业已存在的牧业合作组织形式,退得过多,它并不符合牧区草原畜牧业自身的发展要求。这种形而上学的所谓“改革”,必然越来越强烈地遭到草原畜牧业本身的否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变革与草原畜牧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规律的相关性。那么,无论从国内的历史变迁,还是从国外经验的借鉴,还是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实际来说,由个体走向合作是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而牧民合作经济组织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适应了了生产要素重新整合和调整的客观需要,符合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与之适应的生产组织制度的客观实际,符合牧民合作意愿。因此,从矛盾的普遍性来说,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组织形式更加符合当前牧区大部分地区的实际,也将成为草原畜牧业主要的、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这是由我区人多、草牧场少的基本区情,农牧民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内蒙古特有的生产组织制度变迁路径以及牧民们千百年来互助合作的精神品质所决定的。但是,我们并不排除诸如新兴的牧业大户、家庭牧场、企业带动等其他生产组织形式。它们是共生的,相互促进的。因此,切不可“一刀切”,不可搞照搬和硬套,要符合当地实际,尊重牧民意愿,因地制宜。本研究认为,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人民公社之前的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其实质是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是人-草-畜协同发展的生产关系共同体,亦是入社牧民获取最大效益的共同体。本研究可能的创新归纳为以下两点:(1)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的贡献。本论文依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矛盾论、实践论,特别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构建了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分析框架,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为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2)研究结论的新颖性、鲜明性。本研究认为,家庭承包制从一开始就不符合牧区实际,迫切需要更加坚定而稳妥地创新,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必须遵循三大基本规律:即草原畜牧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规律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是草原畜牧业主要的、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质是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是通过人的联合、草场的连片、畜群的规模和合理分群,从而实现人-草-畜的协同发展的生产关系共同体,亦是入社牧民获取最大效益的共同体。
盖志毅[7](2011)在《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提出
董婷[8](2011)在《内蒙古草场可持续开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草原中具有饲用价值的植物群落着生的部分称为草场,是畜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草场通过植物生活机能把太阳能和无机物转化为营养价值高的牧草,可用来放牧牲畜,或用作割草场,收割牧草后饲喂牲畜。草场以其稀缺程度、生产能力和开发利用区位的第一性生产价值而具有经济属性,而草场的开发利用方式是草原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传统游牧方式下,草场的开发利用方式比较被动,受自然生态条件制约。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草场靠人的有意识的保护和必要的游牧得到改善。当商品交易关系成为各社会成员之间交往的基本准则,在经济市场化大潮的冲击下,实用的“经济理性”——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逐渐取代了牧民淳朴的“生态理性”——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解放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物质文化需求的提高,人类还将不断对已被开发、但利用不充分的草场资源加以再开发,提高利用程度,扩大经济效益。通过增加牲畜头数,实现外延扩大再生产的粗放的经营方式,导致草场超载,出现退化沙化。鉴于此种情况的发生,经济学家日益关注草场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探析析影响草地生态系统失衡的各种因素,进而讨论如何改善牧区环境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在探索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不断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开发的整体性、长远性和计划性不断增强。因为草原开发利用方式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更关系到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稳定。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实现草场开发中的可持续。研究从草原、草场关系的界定入手,综合生态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相关理论,并运用实地调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发展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结合案例较为深入地探讨问题。总结了发达国家在草场开发过程中的经验,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区情对其中可供借鉴的部分进行整理。将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思想纳入内蒙古草原的开发的决策思路中,力图为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及开发中的利益主体提供理论参考。内蒙古草原的开发走可持续发展必要性决定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和内蒙古草原的开发是密不可分的内在的有机统一。
白永利[9](2011)在《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经济迅速发展,产业支柱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开发利用对草原和荒漠的环境破坏较为严重,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着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旦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对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将产生严重威胁。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不仅是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对人文环境也有重要影响。从国际人权法的视角来审视,主要是侵犯少数人享有的文化权。在资源开发的各方参与者中,少数民族相对于国家和开发商是弱势群体,需要在法律制度上研究保障少数民族发展权和文化权问题,在国内现有的制度设计中主要通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维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少数民族享有其发展权和文化权。本研究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方面是从生态补偿角度,通过补偿恢复生态环境来维护少数民族生存权和发展权;另一方面,从人权法角度研究资源开发对少数人权益的保障,国内现有资料中系统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文章较少,这部分将借助国际人权法的理论,突出开发与少数人权益的关系、保护机制和保障内容等。18世纪70年代,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的拉尔森和马扎斯提出了第一个帮助政府颁发湿地开发补偿许可证的湿地快速评价模型,之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相继建立起矿区的补偿保证金制度,欧美等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森林建设补偿金制度,随后学者和机构开始研究生态补偿。其多采取跨学科研究,使用经济学和统计学分析等方法,研究较为深入。在中国知网上检索出关于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文章有限,已有研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文章很少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权益保障。针对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的不足,文章主要安排了五部分内容:第一章说明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和现存的主要问题。以内蒙古自治区为样本,阐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案例分析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及其成因分析,提出需要针对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第二章研究生态补偿概念、法律内涵、现有机制,明确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概念。首先是辨识生态、环境与资源联系与区别,说明资源—环境有各种价值,为生态补偿提供理论基础;评述各学科学者提出具有代表性生态补偿的概念,在此基础上提出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概念和内容;其次是运用国际人权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发展权、环境权等理论,分析在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中少数民族应有的权利和需要保障的利益,补充现有法学缺失的内容。第三章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规定研究。总结中国国家和地方生态补偿的历程;列举和比较不同领域生态补偿的法定内容及关系。梳理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具体规定,评价各个领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使用要素分析的方法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施研究。首先逐条分析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各种税费和中央与地方收益分成,归纳出属于民族地区的收益,分析这些收益是否可以用于生态补偿;寻找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各种税费收益中针对民族地区的特别优惠措施,这些优惠措施如何体现对少数民族特殊权益保障或者对民族地区的照顾?其次是分析相关税费设置、分配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已经采取的各种措施中存在问题,总结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缺失和不足。第五章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完善的一些设想。借鉴发达国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国家保护少数人权利的机制和从国际人权法角度考察在资源开发中保障少数人权益的机构、途径和案例分析;研究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的相关问题,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生态补偿立法必备要素,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立法要素以及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特殊要素。探讨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三个重要问题,少数民族参与决策的程度,民族地区行使自治立法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解决矿产资源生态补偿问题的可行性和遇到的困难;整理少数民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习惯,借鉴其积极因素指导建立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本文试图从多个角度较为全面地提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法律体系的设想。
盖志毅[10](2005)在《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广阔的草原是占我国土地面积比重最大的一个土地利用类型。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价值无论从经济学外部性理论,还是从文化学、民族学角度看都具有巨大的价值。 近年来,我国的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但多年来,人们对这一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导致退化的原因,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措施等并未给予应有的关注。存在着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少,特别是从经济、社会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更少,研究表面化、浅层次等问题。 本文全面、系统的研究了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非常严重的退化现状,总结出其退化造成的恶果和损失。分析了制约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成因:向草原地区增加了过大的人口压力,对草原的过度无节制开发与利用,资本投入不足,草原牧区经济结构不合理,草原土地制度设计不当等。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思路设计:在其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应着重于让草原休养生息,充分认识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自我恢复功能,采用草原封育实现可持续发展。游牧业是一种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式,但要与时俱进发展现代游牧业,赋予游牧业以现代化时代特征,在限制畜群数量规模条件下走质量效益型畜牧业的道路。在适当的条件下,建立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改造牧区的第一产业,发展牧区的二、三产业,积极发展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产业,例如草原旅游业;用产业化拉动牧区产业多样化。积极组织向牧区未利用草原移民;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内向系统外移民:向农村转移,向城镇转移,从而减轻对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压力。由于草原周边的农牧交错带的生态经济系统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相关性很强,因此推动生态脆弱地区还草,扩大草原周边农牧交错带草原面积成为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本文阐述了实现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雄厚的粮食、饲草料安全基础和充足的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合理的制度安排,提出了三个层面的制度:合理的有形草原产权制度,无形制度和公共管理制度。 为了给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可供比较的参照物,本文对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国外经验、教训做了探讨。
二、乌兰察布盟基本草牧场保护规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乌兰察布盟基本草牧场保护规划(论文提纲范文)
(1)“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类型与空间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起源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起源 |
1.2 .研究进展 |
1.2.1 .传统村落在乡村聚落地理学方面的研究进展 |
1.2.2 .传统村落在历史学方面的研究进展 |
1.2.3 .传统村落在建筑学方面的研究进展 |
1.2.4 .传统村落在文化遗产学方面的研究进展 |
1.2.5 .研究概况评述 |
1.3 .研究范畴 |
1.3.1 .空间范畴 |
1.3.2 .时间范畴 |
1.3.3 .对象范畴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意义 |
1.6 .研究框架 |
2.“晋蒙粮油故道”作为文化线路的判定 |
2.1 .文化线路的判断标准与构成体系 |
2.1.1 .文化线路的判断标准 |
2.1.2 .文化线路的构成体系 |
2.2 .“晋蒙粮油故道”的发展历程 |
2.2.1 .“晋蒙粮油故道”的兴起阶段 |
2.2.2 .“晋蒙粮油故道”的鼎盛阶段 |
2.2.3 .“晋蒙粮油故道”的衰败阶段 |
2.3 .“晋蒙粮油故道”的文化构成及线路判定 |
2.3.1 .“晋蒙粮油故道”的文化构成 |
2.3.2 .“晋蒙粮油故道”作为文化线路的判定 |
2.4 .本章小结 |
3.“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发展研究 |
3.1 .“晋蒙粮油故道”与途径区域内传统村落的时空关系的判定 |
3.1.1 .“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形成概况 |
3.1.2 .“晋蒙粮油故道”与途径区域内传统村落的时空关系判定 |
3.2 .“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类型的多样化 |
3.2.1 .“晋蒙粮油故道”文化线路影响下村落类型的多样化 |
3.2.2 .“晋蒙粮油故道”文化线路的文化传播的三维解析 |
3.3 .本章小结 |
4.“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类型划分 |
4.1 .宗教引导型村落——以鄂尔多斯地区为例 |
4.1.1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形成原因 |
4.1.2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具体类型 |
4.1.3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样本汇总 |
4.2 .军事辅助型村落——以土默特地区为例 |
4.2.1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形成原因 |
4.2.2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具体类型 |
4.2.3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样本汇总 |
4.3 .贸易驱动型村落——以乌兰察布地区为例 |
4.3.1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形成原因 |
4.3.2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具体类型 |
4.3.3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样本汇总 |
4.4 .维持生计型村落——以河套地区为例 |
4.4.1 .维持生计型村落的形成原因 |
4.4.2 .维持生计型村落的具体类型 |
4.4.3 .维持生计型村落的样本汇总 |
4.5 .本章小结 |
5.“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空间特征 |
5.1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空间特征——以鄂尔多斯地区为例 |
5.1.1 .宗教引导型村落布局的影响要素 |
5.1.2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整体布局特征 |
5.1.3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宗教空间特征 |
5.1.4 .宗教引导型村落的民俗空间特征 |
5.2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空间特征——以土默特地区为例 |
5.2.1 .军事辅助型村落布局的影响要素 |
5.2.2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整体布局特征 |
5.2.3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储藏空间特征 |
5.2.4 .军事辅助型村落的生活空间特征 |
5.3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空间特征——以乌兰察布地区为例 |
5.3.1 .贸易驱动型村落布局的影响要素 |
5.3.2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整体布局特征 |
5.3.3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生产空间特征* |
5.3.4 .贸易驱动型村落的生活空间特征 |
5.4 .维持生计型村落的空间特征——以河套地区为例 |
5.4.1 .维持生计型村落布局的影响要素 |
5.4.2 .维持生计型村的落整体布局特征 |
5.4.3 .维持生计型村落的生活空间特征 |
5.4.4 .维持生计型村落的附属空间特征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图录] |
附录B [表录] |
附录C [图表录] |
附录D [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信息整理表] |
(2)清代五当召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状况 |
(三)史料概述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一、五当召属民与牧场的纠纷 |
(一)五当召的建立 |
(二)五当召属民及其纠纷 |
二、五当召政教隶属关系的变更 |
(一)乌喇特东公旗与五当召的政教关系纠纷 |
(二)五当召隶属多伦诺尔札萨克达喇嘛的裁决 |
(三)五当召政教隶属关系的最后确立 |
三、五当召成为“学问寺”的原因及其表现 |
(一)学问寺及其分类 |
(二)五当召成为“学问寺”的原因及其表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本文所引用部分档案原件 |
致谢 |
(3)内蒙古边境地区演变研究 ——以乌拉特地区为主(1911-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概念界定 |
(一)边疆、边境与边界的概念界定 |
(二)边疆与边境的地理范围 |
(三)国际关系与边界意识 |
(四)时间范围的确定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一)关于中国北部边疆研究 |
(二)国内、外关于边疆、边界、边境的研究 |
(三)国际关系研究 |
(四)乌拉特相关研究 |
四、基本史料 |
(一)民国时期史料 |
(二)建国以后的史料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内蒙古地区(1911—1949) |
第一节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内蒙古地区 |
一、清朝的覆亡与“外蒙古独立” |
二、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内蒙古地区 |
三、民国前期的乌拉特草原与中苏交通 |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内蒙古地区 |
一、南京政府的边疆政策 |
二、成为抗战前线的内蒙古地区 |
第二章 同盟阵营下的和睦边境(1949—1962) |
第一节 同志加兄弟般的和睦边境 |
一、友谊边境 |
二、中蒙边界条约的签订 |
第二节 边境轶事 |
一、借境放牧 |
二、越境事件 |
第三节 建国初的边疆移民 |
一、边疆移民 |
二、知识青年支援边境地区 |
第三章 对立时期的中蒙边境(1963—1989) |
第一节 中苏关系与中蒙边境 |
一、中苏关系的恶化 |
二、中蒙边界的最终确定 |
第二节 中蒙边境线上的乌拉特中旗 |
一、中蒙冷淡时期的边境 |
二、乌拉特中旗境内的边界线 |
第三节 生产建设兵团与边防 |
一、巴彦淖尔盟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 |
二、生产建设兵团与边防 |
第四节 边境检查制度的雏形 |
一、民兵组织 |
二、武装放牧点和堵卡站 |
三、“净化边境” |
四、会晤站 |
第四章 全面开放的中蒙边境(1990—2004) |
第一节 内蒙古边境口岸发展 |
一、内蒙古边境口岸发展概况 |
二、甘其毛都口岸发展现状 |
三、口岸与园区一体化模式 |
第二节 口岸与边境社区的联系——以图古日格嘎查为例 |
一、边境社区——图古日格嘎查 |
二、口岸建设中当地牧民的生活变迁 |
第五章 战略伙伴时期的中蒙边境(2005—2014) |
第一节 中蒙关系演变与对外贸易发展 |
一、中蒙关系及其演变 |
二、中蒙对外贸易 |
第二节 乌拉特中旗边境地区的新格局 |
一、口岸贸易发展对乌拉特中旗经济的影响 |
二、边境城镇化的驱动因素 |
三、新兴口岸城市——甘其毛都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附录一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基于3S技术的草原权属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以镶黄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概况 |
2.1 草原权属管理概况 |
2.2 自然地理概况 |
3 草原权属管理业务逻辑与需求分析 |
3.1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 |
3.2 草原承包经营权 |
3.3 草牧场流转管理 |
4 系统开发关键技术 |
4.1 3S技术及其在草原权属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
4.2 数据库建设技术 |
4.3 编程语言及开发环境 |
4.4 GIS二次开发框架 |
4.5 NPOI技术 |
4.6 短信接发技术 |
4.7 并发技术 |
5 系统数据库设计 |
5.1 关系型数据库 |
5.2 空间数据库 |
6 草原权属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6.1 系统架构设计 |
6.1.1 设计基本原则 |
6.1.2 搭建环境 |
6.2 系统实现 |
6.2.1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管理 |
6.2.2 草原承包经营权管理 |
6.2.3 草牧场流转管理 |
7 系统应用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文革”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产权制度的演变(1977—200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重点、难点、创新点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研究综述 |
一、“固定草牧场使用权”制度(1977—1980) |
(一)“固定草牧场使用权”制度重新提出的背景 |
(二)“固定草牧场使用权”制度的重新提出及内容 |
(三)“固定草牧场使用权”制度的效果 |
二、“草畜双承包”制度(1981—1985) |
(一)“草畜双承包”制度的背景 |
(二)“草畜双承包”制度的形成过程及内容 |
(三)“草畜双承包”制度产生的正面效果 |
三、“草牧场有偿承包使用”制度(1985—1995) |
(一)“草畜双承包”制度的缺陷 |
(二)“草牧场有偿承包使用”制度的提出及内容 |
(三)“草牧场有偿承包使用”制度产生的正面效果 |
四、草原“双权一制”(1996—2005) |
(一)“草牧场有偿承包使用”制度的缺陷 |
(二)草原“双权一制”的发展及内容 |
(三)草原“双权一制”实施的效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与附表清单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方案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内容 |
1.3.4 分析框架 |
1.3.5 研究方法 |
1.3.6 技术路线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
2.1 研究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 |
2.1.2 合作组织理论 |
2.1.3 制度与制度变迁基本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草原畜牧业 |
2.2.2 家庭与家庭承包制 |
2.2.3 经营模式、经营方式、经营形式与生产组织制度 |
3 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历史变迁及评价 |
3.1 民主改革前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1947年以前) |
3.1.1 民主改革前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基本发展现状 |
3.1.2 民主改革前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评价 |
3.2 民主改革时期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组织制度(1947-1952年) |
3.2.1 民主改革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基本发展现状 |
3.2.2 民主改革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评价 |
3.3 合作化时期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组织制度(1953年-1957年) |
3.3.1 合作化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基本发展现状 |
3.3.2 合作化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评价 |
3.4 人民公社时期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组织制度(1958年-1978年) |
3.4.1 人民公社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基本发展现状 |
3.4.2 人民公社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评价 |
3.5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组织制度(1978年—现在) |
3.5.1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基本发展现状 |
3.5.2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评价 |
3.6 本章总结 |
4 发达国家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借鉴 |
4.1 法国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状况及经验 |
4.1.1 法国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状况 |
4.1.2 法国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的启示 |
4.1.3 法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及经验 |
4.2 丹麦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状况及经验 |
4.2.1 丹麦草原畜牧业生产制度发展状况 |
4.2.2 丹麦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的启示 |
4.2.3 丹麦农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及经验 |
4.3 荷兰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状况及经验 |
4.3.1 荷兰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状况 |
4.3.2 荷兰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发展的启示 |
4.3.3 荷兰农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及经验 |
4.4 本章总结 |
5 草原畜牧业家庭承包制面临的困境及分析 |
5.1 平分牲畜。打乱畜群结构,牲畜总量大幅度上升,但大畜比重严重下降 |
5.2 平分草场。草场被人为分割,固定的铁丝网围栏加剧了草原生态的恶化 |
5.3 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自然灾害逐渐加剧 |
5.4 小牧户与大市场矛盾逐渐突出 |
5.5 本章总结 |
6 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的现实选择 |
6.1 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形式比较分析 |
6.1.1 联户经营 |
6.1.2 牧业大户 |
6.1.3 家庭牧场型 |
6.1.4 企业带动型 |
6.1.5 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 |
6.2 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遵循的基本规律 |
6.2.1 遵循草原畜牧业发展的自然规律 |
6.2.2 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规律 |
6.2.3 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
6.3 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然性分析 |
6.3.1 符合新时期草原畜牧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
6.3.2 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实际 |
6.3.3 符合需求与供给的内在规律 |
6.3.4 符合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要求 |
6.3.5 符合牧民发展的合作意愿 |
6.4 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质 |
6.4.1 新型牧民合作组织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
6.4.2 新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人—草—畜协同发展的生产关系共同体 |
6.5 本章总结 |
7 研究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基本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着眼于顶层设计,加快草原畜牧业家庭承包制退出机制的研究 |
7.2.2 加强草场保护制度建设,保证草原畜牧业适度规模化的实现 |
7.2.3 继续完善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规制度建设 |
7.2.4 加大支持力度,积极稳妥的推进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
7.2.5 加大培训力度,尽快分期分批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 |
7.3 研究可能创新点 |
7.4 研究局限及未来展望 |
后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8)内蒙古草场可持续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 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关于草原、草场开发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草场与草原的界定与特征 |
一. 草场与草原的界定 |
二. 草场开发特征及其类型 |
第二节 草场开发的理论基础 |
一. 生态经济理论 |
二.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三. 开发经济学 |
第三节 内蒙古草原及其经济作用与地位 |
一. 内蒙古草原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
二. 内蒙古草原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
第二章 内蒙古草原开发的特征与问题 |
第一节 内蒙古草原开发的历程 |
一. 内蒙古草原开发的历史阶段 |
二. 内蒙古牧区生产关系变革的进程 |
第二节 内蒙古草原开发的特征 |
一. 整治与保护草原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
二. 草地建设稳步发展 |
三. 草原开发过程中草地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
第三节 内蒙古草原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 草原开发利用中的问题 |
二. 草原开发利用中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四节 案例:浑善达克沙地草场开发不可持续导致的结果及调整 |
一. 浑善达克沙地概况 |
二. 浑善达克沙地草场退化状况及原因 |
三. 浑善达克沙地草场退化的调整 |
第三章 内蒙古草原开发应坚持可持续发展 |
第一节 内蒙古草原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
一. 内蒙古草原开发可持续的必要性决定于内蒙古经济开发的内在要求 |
二. 内蒙古草原开发可持续的必要性决定于内蒙古经济开发的区情 |
第二节 内蒙古草原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
一. 优化体制安排与创新开发机制 |
二. 政策安排上要运用系统性原理 |
三. 强化草地资源的价值观念 |
第三节 国外草场合理开发的借鉴 |
一. 澳大利亚的草场规划设计 |
二. 畜牧业发达的国家保护草原的立法 |
三. 对国外草场合理开发借鉴的总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谢辞 |
(9)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相关动态 |
三、主要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难点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问题提出:直面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 |
一、内蒙古自治区的概况 |
二、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生态问题--以乌拉盖湿地为例 |
三、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产生的生态问题 |
四、内蒙古模式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相关问题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理论 |
第一节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概念及内容 |
一、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概念 |
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内容 |
第二节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理论依据 |
一、人权理论 |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三、环境权理论 |
四、环境正义理论 |
第三章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现行法律规定评析 |
第一节 我国生态补偿的历史和现状 |
一、我国生态补偿发展概况 |
二、生态补偿的地方实践 |
第二节 不同领域生态补偿法律规定 |
一、各领域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 |
二、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规定 |
三、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法规中生态补偿相关条款梳理 |
第三节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和政策内容 |
一、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二、规章的相关规定 |
三、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
第四节 各领域生态补偿的评价 |
一、目前生态补偿制度问题 |
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
三、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方面的缺失 |
第四章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实施状况 |
第一节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分析 |
一、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的收益 |
二、民族地区矿产资源权益规定 |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
一、地方政府开展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存在问题--鄂尔多斯市为例 |
二、民族地区矿产资源收益与分配中存在问题 |
三、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措施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完善构想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一、美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二、德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三、英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四、加拿大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五、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实践 |
第二节 国外矿产资源开发对少数民族补偿中制度的启示 |
一、国家法保护机制 |
二、国际人权保护体系中少数人权利保护机制 |
第三节 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对策 |
一、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完善 |
二、生态补偿法律要素 |
三、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要素 |
四、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特殊要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博士论文 |
四、英文类 |
附录 |
附件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后记 |
(10)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与目的 |
1.3 研究的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6 研究特色和创新点 |
2.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 |
2.1 几个基本概念 |
2.1.1 草原 |
2.1.2 可持续发展 |
2.1.3 生态经济系统 |
2.1.4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 |
2.2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价值体现 |
2.2.1 从自然资源价值论看草原生态经济系统价值 |
2.2.2 从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看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价值 |
2.2.3 从文化学、民族学角度看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的价值 |
2.3 生态经济系统退化原因的理论探讨 |
2.3.1 人口数量的增加超出了生态经济系统承载能力 |
2.3.2 对生态经济系统索取大大大于投入 |
2.3.3 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破坏草原生态经济系统 |
2.3.4 产权不明造成对生态经济系统的保护与投入动力的缺失 |
2.3.5 公共管理制度不合理难以对生态经济系统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 |
2.4 实现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理论探讨 |
2.4.1 可持续的人口质量观 |
2.4.2 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观和资源利用观 |
2.4.3 建立对生态经济系统产品的可持续的消费观 |
2.4.4 从老庄思想中汲取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元素 |
2.4.5 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对资源树立欲取先予投入观 |
2.4.6 实现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产权明晰观 |
2.4.7 建立合理的资源产品价格 |
2.4.8 资源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整体观和共同观 |
3.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国外经验和借鉴意义 |
3.1 世界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基本情况 |
3.2 国外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的教训及原因 |
3.2.1 开垦草原 |
3.2.2 草原过牧 |
3.2.3 发展中国家对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投入不足 |
3.2.4 草原产权不明晰 |
3.3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造成恶果 |
3.3.1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退化导致了沙化 |
3.3.2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
3.4 国外实现草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
3.4.1 加大对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物质投入 |
3.4.2 明晰草原的产权 |
3.4.3 教育牧民与尊重牧民创造力相结合 |
3.4.4 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各因子生产的耦合与协调 |
3.5 国外实现草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
3.5.1 理念的借鉴 |
3.5.2 可供我国借鉴的措施 |
3.5.3 借鉴中的独立思考 |
4. 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的现状及造成的危害 |
4.1 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的现状 |
4.1.1 我国草原的概况 |
4.1.2 草原退化现状 |
4.2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造成的恶果 |
4.2.1 大大减少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
4.2.2 降低了大气的质量 |
4.2.3 造成我国严重的水土流失 |
4.2.4 日益严重的沙尘暴产生的重要原因 |
4.2.5 造成的生物物种损失 |
4.2.6 导致了牧民收入的下降 |
4.3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所造成的损失 |
4.3.1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程度的计算 |
4.3.2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价值 |
4.3.3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的损失 |
5. 影响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成因 |
5.1 人口压力过大 |
5.1.1 大量移民造成人口密度的上升 |
5.1.2 大量移民改变了牧区人口的民族比例 |
5.1.3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人口密度超过草原承载能力 |
5.2 过度牧垦 |
5.2.1 对草原的滥垦 |
5.2.2 对草原过度放牧 |
5.2.3 对草原乱樵滥采 |
5.2.4 无计划的乱开矿 |
5.3 资本投入不足 |
5.3.1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是粗放的经营系统 |
5.3.2 牧区积累无法提供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 |
5.4 经济结构不合理 |
5.4.1 牧区的第一产业的比重大,二、三产业的比重小 |
5.4.2 牧区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结构决定了人的生存基本上依赖于草原 |
5.5 土地制度设计不当 |
5.5.1 草原产权制度设计不当 |
5.5.2 无形制度中不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
5.5.3 公共政策偏差 |
6. 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思路设计 |
6.1 关于对草原体养生息的认识 |
6.1.1 应充分认识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自我恢复功能 |
6.1.2 休养生息就要减少对草原产品的需求 |
6.2 游牧业是一种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式 |
6.2.1 与时俱进发展现代游牧业 |
6.2.2 赋予游牧业以现代化时代特征 |
6.3 建立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产业结构 |
6.3.1 建立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产业结构原则 |
6.3.2 建立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产业结构的可能性 |
6.3.3 建立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产业结构的障碍 |
6.3.4 建立有利于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产业结构的途径 |
6.4 减轻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内的人口压力 |
6.4.1 向牧区未利用草原移民 |
6.4.2 向农村转移 |
6.4.3 向城镇转移 |
6.5 推动生态脆弱地区还草,扩大草原周边农牧交错带草原面积 |
6.5.1 从历史经验看应扩大草原周边农牧交错带草原面积 |
6.5.2 从市场需求出发应扩大草原周边农牧交错带草原面积 |
6.5.3 调整生态脆弱地区的经济结构,应以还草为主 |
7. 实现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
7.1 确定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硬件—物质基础 |
7.1.1 雄厚的粮食和饲草料安全基础 |
7.1.2 充足的资金保障 |
7.2 确定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的软件—制度保障 |
7.2.1 设计适当的有形草原产权制度 |
7.2.2 设计适当的无形制度 |
7.2.3 设计适当的公共管理制度 |
8. 结论 |
8.1 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具有巨大价值 |
8.2 我国的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已严重退化 |
8.3 人类经济活动对草原生态经济系统退化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 |
8.4 设计科学合理的思路实现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 |
8.5 实现我国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需建立强有力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四、乌兰察布盟基本草牧场保护规划(论文参考文献)
- [1]“晋蒙粮油故道”内蒙古段传统村落类型与空间特征研究[D]. 何苗.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0
- [2]清代五当召若干问题研究[D]. 李绘绘.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3]内蒙古边境地区演变研究 ——以乌拉特地区为主(1911-2014)[D]. 乌云. 内蒙古大学, 2019(05)
- [4]基于3S技术的草原权属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以镶黄旗为例[D]. 查木嘎.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7(02)
- [5]“文革”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产权制度的演变(1977—2005)[D]. 赵红羽.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5(03)
- [6]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研究[D]. 高翠玲.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4(01)
- [7]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D]. 盖志毅. 北京林业大学, 2011
- [8]内蒙古草场可持续开发研究[D]. 董婷.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2)
- [9]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D]. 白永利.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10]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D]. 盖志毅. 北京林业大学, 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