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就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战略(论文文献综述)
胡鑫[1](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对“三农”工作作出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目前,在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众多原因中,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乡村人才队伍发展瓶颈制约,这就为农业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课题。论文采用比较研究、系统分析、规范研究等方法,通过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探寻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探究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论文由以下六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是绪论。这一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国内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等问题。第二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这一章首先对人力、人才、人力资本、人才资源、人才支撑体系等概念进行了释义;其次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最后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拥有的机遇。第三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包括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国外学者的相关思想,即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即以农为本思想、政以才治思想、养护农民思想。第四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在释义和阐述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紧迫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释义和阐述乡村专业人才内涵、类型、作用以及乡村振兴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释义和阐述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合理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释义和阐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客观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在阐述社会各界内涵、社会各界是乡村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必然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第五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包括实施阳光工程、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包括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包括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包括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第六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即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即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即教师定期服务乡村、医生定期服务乡村、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才兼职取酬、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即增加财政涉农资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在系统梳理了人力、人才、人才资本、人才资源等概念基础上,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维度,全面阐释了人才支撑体系概念。二是论文以各类人才资源为研究主体,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实践路径。三是论文完整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鄂义强[2](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王惠惠[3](2020)在《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外部环境复杂的局面,部分地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为有效应对经贸摩擦,保证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作用。淄博市把“稳就业”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主动作为破解堵点痛点难点,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淄博市为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根据他们在就业、培训及创业支持等不同层面的需求,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强化困难人员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但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也存在着一些挑战,大龄、残疾人、缺乏专业技能的人就业空间不断收窄,就业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凸显。本文基于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相关理论研究,通过调查问卷、访谈法,发现当前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存在服务制度供给不足、服务手段滞后,服务内容缺乏针对性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结合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提出加强公共服务制度保障、通过推动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对策。通过研究,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提供借鉴。
黄华[4](2020)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文中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制度环境、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京津冀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矛盾突出,有些方面甚至呈现出“断崖式”落差,是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典型代表。如何促进京津冀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力推进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社会事业发展,已经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学术界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财政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视角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视角研究京津冀这一热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则非常鲜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指导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对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引和方法论指导意义。本文以社会公平为视角,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享发展为价值导向,以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理论分析和现实论证,查阅大量参考文献和京津冀区域有关数据,充分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以及实现均等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在客观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测度和时空演变格局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与实现路径提供精准问题靶向。核心概念是论文展开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是立论的重要根据。本文首先在阐释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和均等化的基础上,揭示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具体实践。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理论探讨和创造性的社会活动,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形成了以“生产公平”“分配公平”“制度公平”为主要内容,以“历史性”“相对性”“人本性”为主要特征的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经过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和苏联建设实践,社会主义由理想变成了现实,公平理论得到再次发展和丰富。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积极借鉴苏联成功经验并认真吸取其失败教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形成了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本质内涵,以经济发展、共同富裕、制度正义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明了保障公平权利、促进社会公平、重视分配正义的价值导向,并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中蕴含的公平、正义观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同时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实践,指导京津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新时代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深入认识和积极实践。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践行,也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破解制约因素,寻找求解路径是论题研究的原动力。本文在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后,明确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系统回顾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客观梳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新进展,归纳总结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难点,阐述存在着:地区间利益博弈未消失、重点领域立法尚待突破、法律位阶和效力尚不高、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健全、立法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等权利和规则公平方面的问题;存在着跨区域政府协调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和资源配置不均衡、三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差距明显等机会公平方面的问题,前瞻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举措。为深入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熵权法、综合指数得分和多元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分析京津冀区域地级市层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时间序列与空间格局演化情况。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定性和定量分析后,论证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城镇结构失衡、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制约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探寻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提供精准问题靶向。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应然理论论证,并对其现状进行实然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平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和其构想,即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指导,第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第二,要加快京津冀区域经济和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经;第三,要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政府顶层设计是推进京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组织保障;第四,加快完善京津冀协同立法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第五,加强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完善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第六,要推行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群发展新模式,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均等化的秩序保证。总之,京津冀在地理区位上紧密相连、经济发展上彼此依赖、人文精神上相互融合,决定了京津冀作为密切联系的共同体,必须协同发展,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内容、特征及时代内涵,阐述其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在论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均等化的构想,旨在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途径和发展模式,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罗风华[5](2020)在《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广东省是异地务工人员流入最早,也是全国吸纳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最多的省份。大量异地务工人员来粤就业给广东省提供了丰富劳动力供给的同时也给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仍以提供现场求职招聘为主要形式,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体系、就业服务能力、手段等与新常态下的就业模式和异地务工务工人员日益多元化的就业需求不相适应,无法有效满足异地务工人员对公共就业服务的需要。通过异地务工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为他们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就业服务,能够促使异地务工人员更快更好地融入城市,造就一支新的产业大军,解决城市发展后劲的问题。所以如何优化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成为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问题。本文利用协同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等公共管理理论,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首先,回顾了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发展历程和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主要内容和总体成效。然后,利用问卷调查和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接下来,从就业服务政策之间缺乏良性互动、政府部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同联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不够、服务过程碎片化、公众满意度不高等方面探究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的原因。最后从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政策之间协同性、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建设高水平就业服务平台,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和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的建议,为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侯燕[6](2019)在《胡锦涛青年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青年,既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又是影响社会问题的不定因素。青年群体的发展方向与各种政治力量的走势存在一定内在联系,青年与青年问题也因此始终受到社会的关注。马克思主义者总是把世界的发展进步与青年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满腔热情地寄希望于青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把马克思主义青年思想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由于曾从事共青团工作,胡锦涛对于青年和青年问题有着直观感受和深刻理解,他在继承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的青年思想的基础上,坚持从事关国家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高度审视青年和青年问题,形成了一系列符合社会发展与青年变化时代特征的科学认识与判断,从而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青年思想。但凡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内在规律性。任何科学思想形成和发展都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独特的实践历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胡锦涛青年思想,有着丰富的理论渊源和现实依据,也有其内在根基,其产生、形成、发展和成熟都遵循社会历史基本规律。改革开放翻开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厚积薄发的新篇章,党领导全国人民以无限的智慧和热情投入这一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青年自身的特征与需求也呈现出相应的时代气息。随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胡锦涛青年思想,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坚持科学发展,强调以人为本,把青年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注重以服务青年发展促进青年理想信念的形成与生力军作用的发挥,指引着当代青年与青年工作的发展方向。本研究通过对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以及形成发展过程进行回溯和梳理,阐述了胡锦涛青年思想的总体脉络和逻辑体系,探讨了胡锦涛青年思想在马克思主义青年思想中国化发展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就如何以胡锦涛青年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高青年素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提供人才保障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本研究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青年思想、列宁斯大林的青年思想、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青年思想以及中西方文化中的青年观点,是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和文化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党的青年工作面临的任务与挑战、胡锦涛自身成长和青年工作经历则构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发展的现实依据。就其发展阶段来看,胡锦涛青年思想经历了由孕育到初步形成、再到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紧密相连。本研究也探讨了胡锦涛青年思想关于青年的地位和价值、青年的优势与不足、青年工作的旨归与要求等方面的基本观点,这些也恰恰构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立论基础。在总论其形成基础、发展阶段和基本出发点之后,本研究选取胡锦涛青年思想极具时代特征的政治视角、利益视角、人才视角、实践视角、全球视角等维度对其内容构成进行了分论。从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审视青年和青年问题,突出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青年发展提供指引,实施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年工作等方面论述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政治视角;从为大局服务与为青年服务的一致性、寓引导教育于服务之中、着力服务青年的根本需求等方面讨论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利益视角;从人才强国与青年人才培养、科教兴国与青年教育、社会环境与青年成长、执政能力与干部选拔等方面剖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人才视角;从火热社会实践中的无悔青春、党和国家需要青春力量、伟大时代召唤创业者等方面分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实践视角;从青年要努力拓展世界眼光、青年是和谐世界的重要建设者、加强各国青年之间的交流等方面阐述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全球视角。最后,提出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现实启示,即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青年脉搏,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青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青年的主体自觉,充分发挥青年的主观能动性,搭建更为广阔的青年创新实践平台,引导青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续奋斗;坚持服务青年,注重青年的利益实现,增强服务青年的实效性,推进青年工作改革创新,牢牢把握青年工作的生命线。基于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胡锦涛青年思想系统且全面地回答了关于青年的基本问题,既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既有理论范畴,又是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胡锦涛青年思想内容丰富、时代感强,不仅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而且对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且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及其科学品质,开拓青年工作的思路、方法、手段,增强青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为了阐明胡锦涛青年思想对于开展青年工作的指导意义,本研究选取了多个案例,从某一角度或某一形式印证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实践价值。比如,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例,简述了党和青年的特殊关系,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对于青年发展的重要意义,就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路径进行了论述;以大学青年教师为例,从剖析职业获得感生成入手,对于如何立足青年的基本特征、遵从青年成长的客观规律、正确分析青年的实际状况、在服务中赢得青年进行了探讨;以高校共青团发展路向为例,就共青团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凝聚青年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进行了分析;以21世纪以来蓬勃发展的青年自组织为例,讨论了新时期青年社会实践主体的拓展形式,得到的基本结论是,自组织这一随着时代发展应运而生的组织形式对于青年参与社会、投身实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价值,但也存在着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贴近青年、创新思路,充分发挥青年群体的主体作用,积极引领青年成长发展;以孔子学院的形成发展为例,简析青年国际交流状况,以此说明青年拓展世界眼光的重大意义,并印证青年对于促进国际交流、树立国际形象、提升国家“软实力”的积极作用。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分析青年和青年工作,不难看到胡锦涛青年思想严谨而科学的理论品质及重大而深刻的时代价值。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国际青年争夺战愈演愈烈,党的青年工作也面临各种新情况与新挑战,但综观国际国内大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胡锦涛深刻指出,未来属于青年,未来取决于青年,未来更需要青年去创造。当代中国青年的历史使命与青年运动的主题,在根本上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完全一致,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从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出发,全面梳理、分析胡锦涛青年思想对青年工作的指导价值和实践成效,对于引领当代中国青年自觉担负起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历史责任,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征程,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践参考与指导价值。
卢纯青[7](2019)在《新时代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困境和解决路径 ——以苏州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报告中对就业的关注度极高,党和政府在制定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方面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在就业压力急剧增大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成熟的条件下,创业政策应时而生,鼓励创新和创业,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选择。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是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在促进就业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是我国社会的一项公共政策,本文旨在对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进行研究,必须要对公共政策、政策执行以及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等概念有深入的了解,并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理论和促进就业的理论框架下,对苏州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进行细致的研究,真正实现其促进就业的政策效果。苏州市作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领跑者之一,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现状以及创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苏州各个行政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进行对比,概括出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主要特征,然后通过苏州大学生对自主创业政策进行满意度调研,在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问题,.并对影响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现,创业政策内容、政策执行机构以及大学生政策目标群体和政策落实环境等因素是影响政策落实的关键因素。最后针对上述影响因素,提出在增强大学生创业政策激励效应,建立健全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执行机制,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宣传,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执行效能,创设有利的政策环境等方面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困境的对策和建议,最终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标。
唐梅玲[8](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提出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9](2018)在《第3章 创新发展——民生保障、改善和发展的不竭动力》文中提出"创新"最早由着名经济学家熊彼特(Schumpeter)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他从经济学角度提出新事物的出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指出企业家对创新的作用,进而形成"创新理论"。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一种生产函数的转移,是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着名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将国家优势发展阶段分为生产要素驱动阶段(factor-driven)、投资驱动阶段(investmentdriven)、创新驱动阶段(innovation-driven)和财富驱动阶段(wealth-driven)四个
夏雪松[10](2016)在《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民生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党和政府所高度重视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其中,就业乃民生之本。十八大报告指出,为了改善民生问题,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共就业服务在扩大就业、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然而,当前我国现有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建设和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北京市为例,通过对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现状及问题的研究,结合国外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的优秀经验,提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改进建议,以期提高和改善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研究的研究背景、意义、现状、内容和方法等;第二部分主要对本研究所涉及的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归纳整理了支撑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以北京市为例,对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的原因;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经验;第五部分主要根据前文所述的现状、问题和经验,提出了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与改进建议;第六部分是结语,总结全文内容,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并给出后续研究建议与展望。
二、促进就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战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促进就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人力 |
2.1.2 人才 |
2.1.3 人力资本 |
2.1.4 人才资源 |
2.1.5 人才支撑体系 |
2.2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
2.2.1 产业兴旺 |
2.2.2 生态宜居 |
2.2.3 乡风文明 |
2.2.4 治理有效 |
2.2.5 生活富裕 |
2.3 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 |
2.3.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 |
2.3.2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挑战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机遇 |
第3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 |
3.1.2 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 |
3.1.3 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 |
3.2.2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 |
3.2.3 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 |
3.3 国外学者相关思想 |
3.3.1 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 |
3.3.2 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 |
3.3.3 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 |
3.4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4.1 以农为本思想 |
3.4.2 政以才治思想 |
3.4.3 养护农民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
4.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4.1.1 职业农民 |
4.1.2 新型农民 |
4.1.3 新型职业农民 |
4.1.4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 |
4.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4.2.1 乡村专业人才 |
4.2.2 乡村专业人才的类型 |
4.2.3 乡村专业人才的作用 |
4.2.4 乡村振兴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4.3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
4.3.1 农民工 |
4.3.2 新生代农民工 |
4.3.3 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 |
4.3.4 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合理性 |
4.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
4.4.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4.4.2 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 |
4.4.3 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 |
4.4.4 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客观性 |
4.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
4.5.1 社会各界 |
4.5.2 社会各界是乡土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 |
4.5.3 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 |
4.5.4 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必然性 |
第5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 |
5.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 |
5.1.1 实施阳光工程 |
5.1.2 实施雨露计划 |
5.1.3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5.1.4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
5.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
5.2.1 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
5.2.2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
5.2.3 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
5.2.4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
5.2.5 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
5.3 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的路径 |
5.3.1 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 |
5.3.2 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
5.3.3 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
5.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路径 |
5.4.1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
5.4.2 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
5.4.3 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 |
5.4.4 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
5.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路径 |
5.5.1 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
5.5.2 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
5.5.3 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 |
5.5.4 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 |
第6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
6.1 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 |
6.1.1 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 |
6.1.2 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 |
6.1.3 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 |
6.2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
6.2.1 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2 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3 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3 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
6.3.1 教师定期服务乡村 |
6.3.2 医生定期服务乡村 |
6.3.3 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3.4 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4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
6.4.1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
6.4.2 科技人才兼职取酬 |
6.4.3 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 |
6.5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
6.5.1 增加财政涉农资金 |
6.5.2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
6.5.3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3)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相关述评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重点及难点 |
1.5.1 研究重点 |
1.5.2 研究难点 |
1.5.3 创新性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就业服务 |
2.1.2 公共就业服务 |
2.1.3 就业困难人员 |
2.2 基础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理论 |
2.2.4 服务型政府 |
2.3 基础理论对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研究的指导意义 |
第3章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现状 |
3.1 淄博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情况 |
3.2 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 |
3.2.1 国家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 |
3.2.2 山东省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 |
3.2.3 淄博市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 |
3.3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做法 |
3.3.1 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
3.3.2 开展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 |
3.3.3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
3.4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成效 |
3.4.1 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
3.4.2 提升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
3.4.3 调动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
第4章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调查情况 |
4.1.1 调查目的 |
4.1.2 问卷设计 |
4.1.3 调查问卷情况分析 |
4.2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存在的问题 |
4.2.1 服务制度供给不足 |
4.2.2 服务手段滞后,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
4.2.3 服务内容缺乏针对性 |
4.3 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问题原因分析 |
4.3.1 政府职能缺位,服务意识缺乏 |
4.3.2 政府部门服务主体权责不清晰 |
4.3.3 公共就业服务多元主体参与不足 |
4.3.4 缺乏有效考核和监督体系 |
4.3.5 服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
第5章 国内外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先进经验借鉴 |
5.1 美国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经验借鉴 |
5.2 英国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经验借鉴 |
5.3 上海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经验借鉴 |
5.4 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经验借鉴 |
5.5 淄博市可以借鉴的国内外经验总结 |
第6章 完善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保障 |
6.1.1 进一步完善分类帮扶 |
6.1.2 加强政策之间衔接 |
6.1.3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6.2 推动信息化建设,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手段 |
6.2.1 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信息化水平 |
6.2.2 加强部门间协作和沟通,实行主动推动服务 |
6.3 丰富公共就业服务内容 |
6.3.1 多途径提供职业介绍及职业指导服务 |
6.3.2 职业培训注重实效性 |
6.3.3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自主创业 |
6.4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6.4.1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多元化 |
6.4.2 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基层平台建设 |
6.4.3 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重点难点 |
(二)创新点 |
五、相关概念的界定及阐述 |
(一)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 |
(二)均等与均等化 |
(三)关于公平、公正、正义的界定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及其中国化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思想渊源 |
(二)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形成历程 |
(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主要内容 |
(四)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基本特征 |
二、列宁的公平理论 |
(一)列宁公平理论的思想来源 |
(二)列宁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主义公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
(一)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 |
(二)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 |
(三)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时代内涵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 |
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指导 |
(一)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导向 |
(二)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
(三)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归属 |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法论指导 |
(一)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具体实践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权利公平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机会公平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规则公平 |
第三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 |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 |
(一)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和低水平均衡阶段 |
(二)改革开放至2013 年:碎片化和有限协同阶段 |
(三)2014 年至今: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深化阶段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展成效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融合不断深入 |
(二)京津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合作日趋紧密 |
(三)京津冀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协作日益深化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环境服务改善较为明显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实表现 |
(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呈现地区失衡状态 |
(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立法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及时空演变特征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的指标体系构建 |
(一)选择方法的标准 |
(二)选择方法的运用 |
(三)数据来源 |
(四)评价指标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时间序列演化特征 |
(一)宏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二)微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三)阶段性演化特征分析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及回归分析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双核心-圈层状特征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南北分异特征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东西分异特征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多元回归分析 |
第五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 |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因素 |
(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差异化 |
(二)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 |
二、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制约基本公共发服务均等化的历史因素 |
(一)国家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政策 |
(二)国家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政策 |
(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配置不均衡 |
(四)京津冀区域资源配置行政色彩浓厚 |
三、城镇化结构失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因素 |
(一)京津冀城市群规模结构待优化 |
(二)北京市虹吸效应及其“大城市病” |
(三)城市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
四、政策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因素 |
(一)跨区域政府间协调、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不完善 |
(二)公共财政制度尚待完善 |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制度不完善 |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研究 |
一、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坚持共享发展 |
二、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 |
(一)动态调整: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定位 |
(二)多元协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供给保障 |
(三)标准化规划: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方针 |
三、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径 |
(一)加快发展京津冀区域经济 |
(二)融合发展京津冀城乡经济 |
四、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任务 |
(一)统筹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 |
(二)稳步推行重点区域辐射带动“递进式”发展模式 |
(三)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 |
(四)加快完善有关公共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 |
(五)积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 |
(六)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5)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价值 |
1.2.2 理论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创新点 |
1.6.2 论文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异地务工人员 |
2.1.2 公共服务 |
2.1.3 公共就业服务 |
2.1.4 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 |
2.1.5 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三章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的发展与现状 |
3.1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发展历程 |
3.1.1 限制异地务工人员转移流动阶段(计划经济至上世纪80年代) |
3.1.2 有效控制、有序流动阶段(上世纪90年代) |
3.1.3 公平对待、合力引导阶段(2000年至2012年) |
3.1.4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实行就业服务均等化服务(2012年-至今) |
3.2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内容 |
3.2.1 实现就业方面的公共就业服务内容 |
3.2.2 就业能力提升方面的公共就业服务内容 |
3.2.3 就业权益保障方面的公共就业服务内容 |
3.3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现状分析 |
3.3.1 异地务工人员实现就业渠道更加畅通 |
3.3.2 异地务工人员就业能力培训服务积极改善 |
3.3.3 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权益保障服务成效显着 |
第四章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存在的问题 |
4.1.1 供求对接服务不够精准 |
4.1.2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需求脱节 |
4.1.3 就业权益保障服务难度大 |
4.1.4 多元化服务诉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
4.1.5 服务整体满意度不高 |
4.2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就业服务政策之间缺乏良性互动 |
4.2.2 政府部门供给能力不足 |
4.2.3 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同联动 |
4.2.4 缺乏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
4.2.5 服务过程碎片化,没有形成合力 |
第五章 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路径优化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就业政策,加强政策之间协同性 |
5.1.1 健全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政策体系 |
5.1.2 强化政策之间的协同性 |
5.1.3 推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落地 |
5.2 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
5.2.1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职责 |
5.2.2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和对接,形成协同联动机制 |
5.2.3 整合资源,构建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
5.3 建设高水平就业服务平台,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
5.3.1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
5.3.2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
5.4 关注需求动向,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
5.4.1 加强就业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精准公共就业服务 |
5.4.2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环境 |
5.4.3 加强人文关怀,解决异地务工人员的生活、心理等问题 |
5.4.4 提高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中自主参与度 |
5.5 提供精准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技能水平 |
5.5.1 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责任转变 |
5.5.2 加快完善异地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
5.6 建立监督评价体系 |
5.6.1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
5.6.2 健全激励、考核机制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致谢 |
(6)胡锦涛青年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基本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和主要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形成基础与发展阶段 |
第一节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理论文化渊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青年思想 |
二、列宁斯大林的青年思想 |
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青年思想 |
四、中西方文化中的青年观点 |
第二节 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发展的现实依据 |
一、实践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 |
二、现实需求: 青年工作面临的任务与挑战 |
三、个人因素: 胡锦涛自身的成长与青年工作经历 |
第三节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形成发展阶段 |
一、胡锦涛青年思想孕育阶段 |
二、胡锦涛青年思想初步形成阶段 |
三、胡锦涛青年思想丰富完善阶段 |
第二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基本出发点 |
第一节 青年的地位与价值 |
一、“青年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伟大力量” |
二、“党离不开青年,青年更离不开党” |
三、“未来属于青年,未来取决于青年,未来更需要青年去创造” |
第二节 青年的优势与不足 |
一、青年“最具创造活力” |
二、青年“值得信赖、堪当重任、大有希望” |
三、青年要“认真克服自己的弱点和不足” |
第三节 青年工作的旨归与要求 |
一、培养目标: “四个新一代” |
二、实现路径: “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 |
三、基本原则: “尊重青年、理解青年、相信青年、依靠青年” |
第三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政治视角 |
第一节 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审视青年和青年问题 |
一、扩大党在青年群体中的执政基础 |
二、注重对青年的引导方式 |
第二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青年发展提供指引 |
一、强化青年理想信念教育 |
二、青年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三、推进青年道德建设 |
第三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年工作 |
一、服务科学发展是青年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
二、以青年为本 |
三、发挥青年在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
第四节 青年思想政治教育路径论析——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例 |
第四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利益视角 |
第一节 “把为大局服务和为青年服务结合起来” |
一、“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 |
二、服务青年是党的宗旨在青年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
第二节 寓引导教育于服务之中 |
一、全党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 |
二、青年工作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 |
第三节 “竭诚服务青年” |
一、服务青年学习成才 |
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
三、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
第四节 案例分析: 在服务青年中赢得青年——以大学青年教师职业获得感生成为例 |
第五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人才视角 |
第一节 人才强国与青年人才培养 |
一、青年人才是最重要战略性资源 |
二、“提高青年整体素质” |
三、完善青年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 |
第二节 科教兴国与青年教育 |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科教兴国” |
二、以“人民满意”为衡量标准,持续促进教育公平 |
三、以青年成才为终极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
第三节 社会环境与青年成长 |
一、树立“多样化人才”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 |
二、“以事业感召、培养、造就人才” |
三、青年的成才路径 |
第四节 执政能力与青年干部选拔 |
一、青年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
二、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
三、创新青年干部选拔机制 |
第五节 案例分析: 共青团如何以改革凝聚青年人才——以高校共青团发展路向为例 |
第六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实践视角 |
第一节 “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无悔、永恒的青春” |
一、社会实践是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 |
二、人民群众的实践是青年学习提高的大课堂 |
三、“投身实践是青年成长的必由之路” |
第二节 “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贡献智慧和力量 |
一、“奉献是崇高的精神境界” |
二、青年要艰苦奋斗 |
三、时代呼唤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 |
第三节 “做伟大时代的创业者” |
一、当代青年“生恰逢时”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青年汲取营养和力量的源泉” |
三、创新思维是青年发展的希望所在 |
第四节 案例分析: 青年自组织——社会实践主体的新拓展 |
第七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全球视角 |
第一节 青年要努力拓展世界眼光 |
一、起点: 把握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首要任务是学习 |
二、任务: “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丰富自己” |
三、基点: “始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
第二节 青年是和谐世界的重要建设者 |
一、“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 |
二、青年是和平发展的生力军 |
三、青年“肩负着开创世界人民美好未来之使命” |
第三节 加强各国青年之间的交流 |
一、青年交流是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重视留学工作 |
三、构建青年交流的长效机制 |
第四节 案例分析: 青年国际交流状况论析——以孔子学院为例 |
第八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现实启示 |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促进青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一、青年运动要坚持党的领导 |
二、准确把握青年脉搏 |
三、优化青年发展的社会环境 |
第二节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青年的主体自觉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青年接续奋斗 |
二、充分发挥青年的主观能动性 |
三、搭建更为广阔的青年创新实践平台 |
第三节 坚持服务青年,把握青年工作的生命线 |
一、注重青年的利益实现 |
二、增强服务青年的实效性 |
三、推进青年工作改革创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新时代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困境和解决路径 ——以苏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创业政策研究综述 |
1.2.2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公共政策及其执行 |
2.1.2 新时代 |
2.1.3 自主创业政策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政策过程理论 |
2.2.2 促进就业理论 |
第三章 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现状分析 |
3.1 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内容 |
3.1.1 政策制定背景及概述 |
3.1.2 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 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过程 |
3.2.1 创业政策的宣传和准备阶段 |
3.2.2 创业政策的落实阶段 |
3.2.3 创业政策的监督阶段 |
3.3 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效果 |
3.3.1 政府重视程度提高,扶持力度逐渐加大 |
3.3.2 创业平台初步构建,创业环境逐步改善 |
3.3.3 重视创业指导培训,充实政策理论学习 |
3.3.4 以科技创业为核心,创业队伍日益壮大 |
3.4 苏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
3.4.1 政策体系欠完善,创业筹资难度高 |
3.4.2 政策资源不充裕,组织保障不完善 |
3.4.3 政策知晓度偏低,政策宣传不到位 |
3.4.4 教育体系不科学,培训内容理论化 |
第四章 制约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因素分析 |
4.1 创业政策内容方面的因素 |
4.1.1 政策科学化程度低 |
4.1.2 政策合理性程度低 |
4.2 政策执行主体方面的因素 |
4.2.1 执行主导机构缺乏 |
4.2.2 多元主体沟通不畅 |
4.3 政策目标群体方面的因素 |
4.3.1 政策信息渠道匮乏 |
4.3.2 政策认知能力不足 |
4.4 政策执行环境方面的因素 |
4.4.1 高校创业教育落后 |
4.4.2 监督反馈机制缺乏 |
第五章 优化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的对策 |
5.1 增强大学生创业政策激励效应,完善创业政策体系 |
5.1.1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创业政策 |
5.1.2 增强对创业大学生的资金支持 |
5.2 建立健全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执行机制 |
5.2.1 确立自主创业政策的落实主体 |
5.2.2 完善创业政策的沟通协调机制 |
5.3 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宣传,提高公民的政策认知 |
5.3.1 创业政策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
5.3.2 健全公共舆论机制,提高政策认知能力 |
5.4 加强教育和监督,创设有利的政策环境 |
5.4.1 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 |
5.4.2 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致谢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路径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就业服务 |
2.1.3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3 准市场理论 |
第3章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现状与问题 |
3.1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现状 |
3.1.1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组织结构 |
3.1.2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职能 |
3.1.3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 |
3.2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 |
3.2.1 资金来源不足 |
3.2.2 社会认知度下降 |
3.2.3 不同群体享受的公共就业服务不均等 |
3.2.4 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 |
3.3 北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4章 国外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经验借鉴 |
4.1 英国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经验 |
4.2 美国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经验 |
4.3 澳大利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经验 |
4.4 国外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经验总结 |
第5章 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改进建议 |
5.1 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 |
5.2 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理念 |
5.3 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改进措施 |
5.3.1 强化政府职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5.3.2 扩大参与主体,创新服务提供方式 |
5.3.3 重塑服务流程,科学区分服务客体 |
5.3.4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
5.3.5 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促进就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战略(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D]. 胡鑫.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淄博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惠惠. 山东大学, 2020(10)
- [4]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 黄华.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5]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路径优化研究[D]. 罗风华. 兰州大学, 2020(01)
- [6]胡锦涛青年思想研究[D]. 侯燕. 扬州大学, 2019(06)
- [7]新时代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落实困境和解决路径 ——以苏州市为例[D]. 卢纯青. 苏州大学, 2019(06)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9]第3章 创新发展——民生保障、改善和发展的不竭动力[A].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 2017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发展为民生之本, 2018
- [10]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D]. 夏雪松. 北京理工大学,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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