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安全问题调研报告

民警安全问题调研报告

问:民警教育整顿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1. 答:法律分析:本人能够认真学习“三个缓毁规定”相关内容,对有关具体要求基本了解,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没有“三个规定”所述情形。在我所参与的部分执法案件中,也有亲朋好友向我私下了解情况、打探案情野橡,我都委婉拒绝,没有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更没有帮助说情、打招呼。对照上级有颂哪旁关要求进行深刻反思,本人虽然没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具体情形,但存在重视不够、警惕性不高、态度不严肃等问题,认为自己是普通民警,日常办理案件就是一个“配角”,主不了大事。经过剖析,其实并不自己觉悟有多高,而是没有机会,有时看到别人有***情况,没出事,还能得到一定好处、积累人脉,思想上也产生过“邪念”。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经过次教育整顿,进一步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如果不提高警惕,彻底改掉这种错误想法,今后可能被“糖衣炮弹”攻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问:警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 答:1、要准确确定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做到合族族理用警。
    要从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入手,科学界定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并积极与县委县***沟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用警力,严禁个别单位和领导超越法律,随意指派民警从事超越法定职权的警务活动。
    2、要合理界定民警职责,划定为民服务界限,避免警力资源兆盯弊浪费。
    应充分发挥各级民事调解机构作用,通过合理界定民警职责,明确哪些事情公安民警该管,哪些事情由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对于公安机关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件应指定具体部门受理,避免公安机关因无法解决的问题而遭到群众的误解和指责。
    3、要建立健全公安宣传机制,增进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充分发挥公安宣传工作的展则明示与沟通作用。要改变过去“我说你听,我说什么你听什么”的公安宣传工作格局,切实把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增进理解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民警安全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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