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农村税费管征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贵州省人民政府[1](2021)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文中认为黔府发[2020]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等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9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2](2020)在《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青政[2020]8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9号令)的相关规定,省政府以2018年清理结果为基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2019)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指出浙政办发[2019]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司法厅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
贵州省人民政府[4](2018)在《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7]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6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如下:
李元[5](2016)在《公共政策的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研究 ——基于华中A县教育政策执行的案例分析》文中提出作为当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公共政策在国家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国家治理的转型对公共政策执行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有效地执行政策,转变政策执行的思维和模式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是两种常见的性质不同的政策执行模式。本研究以Matland的模糊—冲突模型和基层官僚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在华中地区A县近半年的田野调查,基于A县执行中小学阳光大课间政策和禁止中小学乱收费政策的案例分析,采用政策执行的“机制—行为”分析框架,来探讨当代中国公共政策的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政策执行受到当代国家治理因素的影响,政治官僚制构成了政策执行的组织基础,压力型体制是政策执行的府际关系特征,常规式治理和运动式治理构成了政策执行的治理机制。政策问题的冲突性和政策的模糊性是分析两种政策执行模式的逻辑起点。执行机制是影响执行者执行偏好和行为选择的关键决定因素,执行者的行为是执行机制和个人内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将执行者进行了三类划分:行政官僚、管理官僚、基层官僚,分别探讨了三类执行者在不同机制下的行为表现。研究发现,两种模式在执行机制、权力基础、运行原则、运行特点、关键因素五个主要方面存在着区别,其中执行机制的差异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分析两种政策执行模式的基础上,本研究建构了政策执行的冲突—压力模型,该模型包括了影响政策执行的国家治理因素、政策特性、政策特性带来的压力、政策执行的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转化五种要素。与其他模型不同之处在于,该模型着重对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的产生机理进行探讨。在政策特性区分政策执行模式的解释中,政策问题给政府带来的压力是一个关键的解释变量。政策问题的低冲突性和政策的低模糊性导致了政策的行政性执行,政策依靠常规性机制而得到执行。政策问题的高冲突性和政策的低模糊性导致了政策的政治性执行,政策依靠强制性机制而得到执行。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本研究基于中国官僚制背景下探讨的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不仅是对西方理论基于中国场景的探讨,更是对当代中国政策执行实践的研究。研究发现,行政性执行与官僚制水平紧密相关;政治性执行虽然有着它积极的意义,但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在当代中国,无论是行政性执行还是政治性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人治因素的作用凸显;公共政策执行和国家的政治体制、行政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公共行政问题;政策执行模式选择的背后是政府基于政策执行与合法性关联度的考虑。研究最后明晰了政策执行的冲突—压力模型对中国场景的适用性,对两种政策执行模式进行了中西对比分析,并指出可以从提升政策执行的技术手段、建构政策执行的政治途径、彰显政策执行的伦理价值来优化我国的政策执行模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2015)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指出浙政办发[2015]10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法制办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15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县(市)域总体规划方面的批复文件除外)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
陈杰[7](2014)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文中提出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民主政治、城乡统筹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如何解决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当前的重要问题。一事一议,包涵最初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之后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形式。该制度本质上是一种集体选择的制度,也是代理人与委托人博弈的机制,这种制度是否能够显示村民的真实公共产品需求偏好,体现民主性和科学性,对于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建省近年来的问卷调查数据及相关文献资料,探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本文借助公共产品、公共财政、公共选择和制度经济学等有关理论,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综述了国内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及研究动态,充分界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概念内涵及其特质,统计分析了一事一议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现状,从中得出当前一事一议供给公共产品的所取得成效以及制度运行的困境。并针对由于制度运行之初的低效性而引发对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存废的质疑性问题,通过负二项回归模型对246位村书记的调查分析一事一议制度对于村级公共投资的影响,证明了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基于此,为有效发挥一事一议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作用,本文分析了影响该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而为一事一议制度推广和创新的实践提供了总体的研究思路,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证的依据。为了增加研究结论的说服力,该文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其中,使用规范分析方法进行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解析,使用问卷调查法收集研究数据并定量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现状和在福建省实施绩效,使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方法建立负二项回归模型分析了一事一议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使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建立OLS模型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使用典型案例法探索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推广和创新。该文通过研究认为:(1)基于福建省的实践,整体上,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和运行绩效评价较高;(2)—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面效应明显;(3)在村级公共投资方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具有显着作用。基于负二项回归模型,利用对福建省246位村书记的调查,分析了一事一议制度对于村级公共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一事一议制度对增加村级公共投资项目具有非常显着的影响,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目前形式下发挥较大作用。因此,不是简单的废止一事一议制度,而应该充分利用和不断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作用;(4)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村庄的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虽然该制度是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方式,但不意味是唯一方式,白塔乡长基村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5)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村集体经济以及上级财政奖补是一事一议制度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本研究通过统计分析得知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是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而其中村干部个人因素、村流动人口情况又是影响筹资筹劳的重要因素。然后进一步采用OLS方法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影响筹资筹劳(主要指村民形成集体行动参与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村经济情况和政府支持因素的影响情况以深入了解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得出当前制度运行主要受到村庄规模、村集体经济情况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影响;(6)对捐赠者的奖励是一种有效的一事一议筹资激励设计。为了使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活动得以顺利推广和创新,其制度安排应该包括筹资筹劳机制设计和管理激励机制设计这两个方面的设计的激励问题,福建省一些地区的探索如罗源县起步村通过捐赠建设南山公园的成功实践较好的体现了这一思路,值得借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2013)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指出浙政办发[2013]13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法制办对2012年6月30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何杰[9](2013)在《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国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对提高我国农村人口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长期存在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导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与城市义务教育之间产生极大的差距,农村义务教育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因而,在新世纪,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支持性教育政策,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状况,已经成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本文从政策执行的视角,对新世纪以来江苏省L县实施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进行考察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当前支持性教育政策的特征和县域执行的路径进行反思与分析,并就支持性教育政策的有效执行提出建议。因而本研究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在实践上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本论文共七章。除第一章导论部分外,其余六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是对新世纪我国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产生与行动以及个案县L县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执行的总体性研究。第二章运用政策的“多源流理论”对支持性教育政策的产生背景和动因进行分析与揭示,并对国家和江苏省自新世纪以来实施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同时分析这些支持性教育政策执行所取得的总体成效。第三章是对研究个案县江苏省L县的总体性描述。通过对江苏省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教育变迁以及教育的现状描述,为支持性教育政策在L县的执行寻求历史和现实的土壤。同时对L县当前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行动与成效进行整体考察。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在这三章里,笔者从政策执行的视角,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的资料,依次对L县的支教政策、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政策的执行及其取得的积极成效、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对产生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第四章里,L县的支教政策执行出现支教动机异化、支教缺乏针对性、支教管理上的“真空”、人情在支教考核中的渗透等问题,研究者认为其在于支教政策执行中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农村学校在支教政策中的“失语”、支教执行评价主体单一、支持政策能力有限等原因所致。在第五章里,L县在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中之所以出现政策执行主体转移、对学校能力的过分依赖和对教育资源的分割利用等三个问题,研究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把政策的目标群体真正置于关爱支持的“中心地位”。在第六章里,通过对政策链条上的县政府、教育局、镇政府、学校的政策执行考察,研究者认为需要关注政策县域执行过程中因县域内的“非话语权力”而导致的政策执行权力重构和关系运作现象。第三部分为第七章。本部分研究是对前面研究的反思与建议。首先,研究者总结了支持性教育政策特征,研究者认为,支持性教育政策作为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政策,其政策特征体现在政策理念从促进义务教育的平等走向均衡、中央和省级政府逐渐成为政策的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成为执行的经费投入主体、政策调整对象逐渐多元化、城市教育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等五个方面。其次,研究者对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行政驱动和民间驱动这两种典型的政策执行路径进行反思,分析了这两种政策执行模式的利弊。最后,研究者对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的有效执行提出建议,研究者认为,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的有效执行,不仅需要构建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整合推进模式,而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强化支持性教育政策执行自由裁量权的伦理控制、完善支持性教育政策的县域运行机制、改善支持性教育政策的县域执行环境。
贵州省人民政府[10](2012)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0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农村税费管征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农村税费管征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5)公共政策的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研究 ——基于华中A县教育政策执行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述评 |
1.2.1 总述:政策执行的研究途径 |
1.2.2 政策执行的模型研究 |
1.2.3 政策执行的机制及行为研究 |
1.2.4 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研究 |
1.2.5 研究评价及研究趋势 |
1.3 研究方法 |
1.3.1 案例选择的缘由 |
1.3.2 资料收集的方法 |
1.4 调研对象 |
1.5 篇章逻辑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政策执行的模糊—冲突模型 |
2.1.2 基层官僚理论 |
2.2 重要概念 |
2.2.1 政策的模糊性和政策问题的冲突性 |
2.2.2 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 |
2.2.3 政策执行者的三类划分和当事人 |
2.3 政策执行的“机制—行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公共政策执行的国家治理因素 |
3.1 政策执行的组织基础:政治官僚制 |
3.2 政策执行的府际关系特征:压力型体制 |
3.3 政策执行的治理机制:常规式治理和运动式治理 |
第四章 县域中小学阳光大课间政策的行政性执行 |
4.1 中小学阳光大课间政策介绍 |
4.2 中小学阳光大课间政策的特性分析 |
4.2.1 政策的低模糊性和政策问题的低冲突性 |
4.2.2 低冲突性下的低压力 |
4.3 常规性机制:行政性执行的机制分析 |
4.3.1 组织基础:科层组织而非领导小组 |
4.3.2 运行原则:规章制度 |
4.4 常规性机制下的行为分析 |
4.4.1 行政官僚的弱作为 |
4.4.2 关键的管理官僚:两所学校的对比分析 |
4.4.3 基层官僚:可以改变的例行惯例 |
4.5 行政性执行的折射:科层组织的管理水平 |
第五章 县域禁止中小学乱收费政策的政治性执行 |
5.1 禁止中小学乱收费政策介绍 |
5.2 禁止中小学乱收费政策的特性分析 |
5.2.1 政策的低模糊性 |
5.2.2 政策问题的高冲突性 |
5.2.3 高冲突性下的高压力 |
5.3 强制性机制:政治性执行的机制分析 |
5.3.1 压力源:政策执行的开启 |
5.3.2 责任制:政策执行的运行 |
5.3.3 惩罚机制:政策效果的保障 |
5.4 强制性机制下的行为分析 |
5.4.1 压力下行政官僚的重视 |
5.4.2 责任制下管理官僚的跟从 |
5.4.3 惩罚机制下基层官僚的遵守 |
5.5 政治性执行的转化 |
5.6 转化后的低效 |
5.6.1 低压下工作的懈怠 |
5.6.2 执行过程的人缘化 |
5.6.3 利益边缘的博弈 |
5.6.4 系统内部的庇护 |
第六章 行政性和政治性执行的比较:政策执行的冲突—压力模型建构 |
6.1 建构的基础:基于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的分析 |
6.2 模型的解释 |
6.2.1 政策执行模式的生成机理阐释 |
6.2.2 执行机制下的行为分析 |
6.2.3 两种执行模式的效果及相互转化 |
6.3 模型的意义及缺陷 |
第七章 结论和讨论 |
7.1 结论 |
7.2 讨论 |
7.3 当代中国政策执行模式优化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参加的学术活动 |
(7)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公共产品理论 |
1.2.2 有助于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
1.2.3 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1.3 已有研究综述 |
1.3.1 关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及其原因 |
1.3.2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方式 |
1.3.3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方向 |
1.3.4 对已有研究的评论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概念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1.6.2 论文的不足 |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制度变迁理论 |
2.1.2 公共产品理论 |
2.1.3 间接民主决策理论 |
2.2 本论文的分析框架 |
2.2.1 一事一议制度下的政府、村干部与村民 |
2.2.2 一事一议制度下的村级公共产品均衡数量的决定 |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内涵、依据及可行性分析 |
3.1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历史演进 |
3.1.1 新中国成立到人民公社时期(1949年- 1958年) |
3.1.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机制 |
3.1.3 税改前家庭承包制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1978-2000) |
3.1.4 税改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2000年至今) |
3.1.5 不同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比较分析 |
3.2 事一议制度的内涵 |
3.2.1 一事一议制度的历史考察 |
3.2.2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含义 |
3.2.3 一事一议制度目标 |
3.2.4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 |
3.2.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特征 |
3.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与条件 |
3.3.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 |
3.3.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条件 |
3.4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3.4.1 经济基础 |
3.4.2 制度保证 |
3.4.3 经验保证 |
3.4.4 组织保证 |
3.4.5 群众保证 |
4 福建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现状与绩效评价 |
4.1 福建农村公共产品一事一议供给制度整体实施概况 |
4.1.1 制度主要内容 |
4.1.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推行情况 |
4.1.3 制度实施的主要经验和创新 |
4.1.4 主要困难与挑战 |
4.2 一事一议制度的运行绩效和一般评价 |
4.2.1 调查基本说明 |
4.2.2 一事一议开展基本情况 |
4.2.3 一事一议公共产品供需状况 |
4.2.4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情况 |
4.2.5 一事一议制度执行影响因素 |
4.2.6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执行结果 |
4.3 典型案例分析 |
4.3.1 案例一:湘村村顺利开展一事一议新建桥梁项目 |
4.3.2 案例二:同新村成功实施一事一议修建道路项目 |
4.3.3 案例三:长基村不愿开展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3.4 案例四:内社村难于顺利实施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3.5 案例五:牛眠石村计划实施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4 主要结论 |
4.4.1 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及整体实施效果整体评价较高 |
4.4.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面效应明显 |
4.4.3 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是影响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 |
4.4.4 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的农村公共产品 |
4.5 小结 |
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与村级公共投资关系的实证分析 |
5.1 现有相关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 |
5.2 数据来源及基本描述统计 |
5.3 模型设定集变量 |
5.3.1 计数模型的确定 |
5.3.2 变量选择 |
5.4 结果分析及政策含义 |
5.5 小结 |
6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6.1.1 一事一议运行困境的解释:基于集体行动理论 |
6.1.2 一事一议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
6.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2.1 分析框架与待检验假说 |
6.2.2 样本村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
6.2.3 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
6.2.4 模型结果分析 |
6.2.5 结论与建议 |
6.3 小结 |
7 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推广 |
7.1 制度的主要不足 |
7.2 制度创新和推广的设计总体思路 |
7.3 制度创新和推广的实践 |
7.3.1 案例1:乐洋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硬化项目的实践 |
7.3.2 案例2:双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防洪堤项目的实践 |
7.3.3 案例3:罗源县一事一议起步村农民公园项目的实践 |
7.4 小结 |
8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1.1 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及整体实施效果整体评价较高 |
8.1.2 一事一议财政制度正面效应明显 |
8.1.3 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显着正作用 |
8.1.4 一事一议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
8.1.5 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的农村公共产品 |
8.1.6 对捐赠者的奖励是一种有效的一事一议的筹资机制设计 |
8.2 政策建议 |
8.2.1 继续推广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
8.2.2 放宽村民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建立差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 |
8.2.3 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奖补的杠杠效应 |
8.2.4 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
8.2.5 注意一事一议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适用范围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调查问卷表1 |
调查问卷表2 |
致谢 |
(9)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四、文献述评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产生与行动 |
一、政策产生 |
二、政策行动 |
第三章 个案县情: 江苏省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教育 |
一、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 |
二、L县的教育变迁 |
三、L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行动及其成效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L县教师支教政策执行考察 |
一、支教政策的执行与积极成效 |
二、支教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
三、支教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L县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考察 |
一、L县农村留守儿童发展现状 |
二、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及其成效 |
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L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政策执行考察 |
一、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的政策实践 |
二、L县的政策执行与积极成效 |
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反思与建议 |
一、支持性教育政策的特征 |
二、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路径的反思 |
三、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有效执行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农村税费管征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01)
- [2]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汉文版), 2020(21)
-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Z2)
- [4]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03)
- [5]公共政策的行政性执行和政治性执行研究 ——基于华中A县教育政策执行的案例分析[D]. 李元.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3)
-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Z5)
- [7]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D]. 陈杰.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
-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Z1)
- [9]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D]. 何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01)
- [10]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