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形成和确立(论文文献综述)
孔令通[1](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指出《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罗继岩[2](2021)在《金代禁榷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在总结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金代的禁榷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金代的禁榷制度主要借鉴于唐、辽、宋三代,然而在真正的贯彻中又呈现出与历代不同的特点。在金以前的历代禁榷制度中多为盐铁并举,即盐、铁皆为禁榷商品中最重要的两部分,但是金代的禁榷制度中仅以榷盐为主,铁的禁榷仅存在于金初的地方经济体系中,在海陵确立禁榷制度后,铁的禁榷已经不复存在;唐宋时期盛行的榷茶制度在金代则受到严格的限制。在官商合营的榷盐与榷铜制度中,以政府定价来保证政府收益、限制物价和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属于其首创。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崛起之后积极汲取汉地的制度文化以之完善自己的统治,并因时因地进行调整,形成适应自己发展的制度,这是难能可贵的。本文第一章对学界关于禁榷制度起源于春秋的管子“官山海”还是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营存在的争议进行了考证,得出“官山海”在春秋时确实存在并得到贯彻的结论,由此确定禁榷制度起源于春秋。同时,对不同时期、不同政权禁榷制度的演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从而梳理出金代以前禁榷制度发展演变的过程,并指出了不同时期诸政权采取禁榷制度的原因与目的。第二章在对金代禁榷制度的发展与演变的论述中,指出在金初地方的经济体系中已经存在部分商品的政府专卖,但并未上升为国家层面的经济管理制度,金代作为国家层面的禁榷制度确立于海陵时期。本章还就世宗至宣宗时期禁榷制度的变革以及变革的原因进行了阐述,指出金朝中后期社会的动荡、政府财政的窘迫是促使金朝变革禁榷制度的重要原因。第三章对金代的榷盐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述,指出在官商合营的禁榷制度中,由政府制定禁榷商品的价格是金代的首创;同时还指出金代的禁榷制度中存在着民族歧视因素。第四章对金代铜、铁等矿产资源的禁榷进行了论述,指出金代的禁榷制度中铁的禁榷仅作为一种经济管理形式存在于金初,在《金史》所载酒、曲、茶、醋、香、矾、丹、锡、铁、盐的榷货十目之外,金、银、铜、碱亦在禁榷范围之内,并对金、银、铜、锡等矿产资源的分布进行了考证,同时分析了各类矿产资源禁榷的特点。第五章对金代关于生活物资类商品酒、茶、香、醋的禁榷进行了系统阐述,其中对酒、香的禁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章宗以后频繁调整禁榷制度是为了解决因动荡导致的国用不足问题。第六章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对金代禁榷制度的特点与影响进行了分析,把金代禁榷制度的基本特征呈现出来。结语部分对研究金代禁榷制度的史学价值与现实意义以及本文在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与今后研究的方向作出简单的表述。
张倬[3](2021)在《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研究》文中认为人事行政管理是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核心构成部分。它的优势和不足,成为一个国家发展强盛兴衰的先决条件。人才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兴旺发达的应有之义,是政治繁荣和国家兴衰的重中之重。在汉武帝时期,人才频出,进而开创了了“人才兴旺、稳定发展”的局面,这一切得益于汉武帝执政时期先进的人事思想的指导。汉武帝在执政时期凭借敏锐的政治眼光和结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对当时的人事行政制度,进行积极的思考和创新,探索出一条富国强兵、政治稳定的管理道路,正是因为汉武帝的卓越政绩,使得中国成为当时世界发展的领先者,汉朝的统治也进入了鼎盛时期。这一探索改革,为政体改革、贤能选用,提供了历史借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汉武帝的人事行政思想为研究对象,不仅可以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探讨汉武帝时期人事行政发展的原因,而且可以对当前的人事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启示。同时,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将继续对汉武帝的人事和行政思想进行研究和总结,力争把研究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和系统。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行政分析与历史探论相统一、文献征引和阐发相结合、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相结合和个案案例研究的方法,来探析汉武帝的人事行政思想。在内容上,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通过梳理文、景二帝在位时的人事行政思想及其存在的问题来论述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第二,通过汉武帝的高层、中层、基层官僚人事任命论述了汉武帝人才选拔之道;第三,通过汉武帝任用文臣、武将和酷吏三方面论述了汉武帝的人才任用之道;第四,通过考核评价体系、奖惩激励机制、行政矛盾的处理论述了汉武帝人才管理之道;第五,剖析了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对当今行政思想的启示。
刘波[4](2021)在《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文中研究表明百年来,中外学界对朝鲜国家机构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学界前贤考察议政府和备边司等机关的职能与沿革运作,又阐述朝鲜政治体制与中国典制之间存在关联,但并未从整体上考察这些机构的组织方式和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且选择的对象仅局限在各职事机关。此外,研究者往往将朝鲜国家机关的研究局限在政治制度史框架内,未曾放置于更宏大的明清时代中朝政治秩序结构内进行探讨。本文旨在梳理朝鲜政治组织架构和权力支配结构的总体面貌,并以“藩封体制”视角审视中朝政治秩序对朝鲜国家机构建置和权力运行产生的影响。学界通常以“华夷秩序”“朝贡关系”“朝贡体制”“朝贡贸易关系”或“朝贡贸易体制”等作为诠释明清时代对外交往性质的基本概念,这些概念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明清中国与朝鲜关系的不同侧面,固然有其学术价值,然惜在过分强调的是明清中朝关系框架下的行为活动,既未指明朝贡行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也未界定朝贡主体的范围界限,因而使用模糊的或统摄性的概念去考察中朝关系的基本属性时,反而会冲淡所得结论的严谨性,甚至会将明清中国与日本的关系混为一谈。鉴于“朝贡关系”“朝贡贸易关系”等概念削弱了明清中国和朝鲜王朝关系性质的独特性,故本文提出和采用藩封体制概念。本文认为,明清中国与朝鲜通过政治和军事活动确立了君臣名分,二者共同构筑了较为稳定的带有权力秩序性质的藩封体制。在此种政治体制框架下,朝鲜遵循以明清中国为权威中心的政治秩序,有藩屏天子和事大中国之任,而明清中国视朝鲜为藩属国,积极履行“字小”和怀柔远人之责。本文运用藩封体制视角对朝鲜国家机构进行系统考察后,认为朝鲜不在明清中国管辖的行政范围内,可以“自为声教”,其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与运作却深受藩封体制下“上国”典制文化的影响,权力结构间也渗透着藩封体制的政治秩序。朝鲜国王的统治名义主要通过明清皇帝颁赐王爵、赐金印、赐舆服和赐谥号等途径获取,其又充分利用在藩封体制攫取的名分,以诸侯名义确立多项礼制法规,由此确立域内的统治合法性。王储权力与王权强弱紧密相关,国王通过请求明清皇帝册封王储爵位、自行制定和颁布王储的礼仪制度等方式,确立王储在藩封体制权力秩序中的礼制名分,以提高和强化王储在境内的权威。国王和王储以下的诸司百官并不受爵于明清皇帝,国家庶务和官员任免自理,这使得朝鲜政治制度建设和运作具有较高的自主性,但诸司百官的设置与权力运作保持本国“土俗”特征之余,作为国王的“陪臣”,也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朝鲜政务统领机关经历了都评议使司—议政府—备边司的转变。都评议使司被改置成议政府,是李芳远在藩封体制恢复后,为进一步伸张王权,仿照明朝废黜宰相之法对国政运营格局进行改制的结果。16世纪中叶,明朝和朝鲜同时陷入“南倭北虏”困境。在藩封体制边疆危机背景下,议政府署理和审议国政形同虚设,而备边司作为临时统筹边地军务的机关崛起,并最终在“壬辰倭乱”后确立统领国政之权。朝鲜中央政务执行机关围绕“六曹”展开,即“六曹”及分率的各属司具体执行庶务,承政院等阙内机关协助国王掌控和调整“六曹”施政,监察和谏诤机关纠察“六曹”政务过失,军政分离的军事机关独立于“六曹”之外,宗亲府等机关优礼宗亲勋贵,汉城府专管王京事务。“壬辰倭乱”后添设“六曹”行政体系之外收支“大同法”米谷的宣惠厅等机关,但目的是解决此前六曹分理政事时权力运行不畅和效率低下的困境。以上机关的总体布局,是太宗至成宗时期君主加强集权的产物,同时也是朝鲜认同和效仿明朝制度,进而改造国初承袭高丽旧制的结果。朱元璋赐朝鲜国号,郑道传等人把明朝与朝鲜比作成周与箕子,这造就了朝鲜君臣模仿周代六官和明代六部之制编纂国家政典,并按“六典”体例运营国政的政治思维。朝鲜地方政务分理机关分作行政和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土官衙。它们的职能是为国王代行守土,在朝鲜制定的在藩封体制官爵序列中有其名分,但因处于外方而不直接参与事大活动,受藩封体制的直接影响要弱得多。朝鲜国家机构的体系布局固然与王权伸张或收缩、权力支配结构、政务运作方式等因素相关,但它亦受藩封体制的影响而进行调整,且权力支配结构间渗透着藩封体制的层级性政治秩序。明清中国并不直接干涉域外藩国政治体制的建设和运作,这使得朝鲜设计、组织和变革国家机构时具有较高的自主性。通过梳理,朝鲜国家机构的变革损益与周边局势的变动存在密切关联,权力结构总体呈现出完整的金字塔式特点,但其组织方式过于繁冗,政务运作不时出现“统而失序”,而且还存在两班职官阶层固化和“贵族政治”等基本特征。
李超[5](2020)在《法律视域下的宋代医药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宋朝统治者自上而下的推动下,医药的法律与制度获得了全面发展。立法规制之下,形成了涵盖医者、医院与药品管理领域的完整制度。病者有其医,医者有其责,制药有其规。良性的医药秩序,是确保两宋时期三百余年间,医患关系总体平稳的重要原因。总体上讲,区别于以往以专题或个案的研究方法,全文系统性、全面性的研究了宋代通过立法手段,全面架构起医药管理秩序。医者、病者、医院、药商、药局等这些主体在宋代医药法律体系中遵循着各自的规范,有序运行。文章改变以往单纯从社会史、医药史的路径去解读宋代医药问题的研究方法,而是另辟蹊径从法经济学角度去观察、分析宋代的医药法律体系的积极效益与有限性价值。宋代通过法律构建了官府医者自中央到地方的准入体系,设置了对官府医者的遴选、考核、职责等具体制度。对官府医者而言,宋政府体制内的法律管控是官府医者行医合法性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其身份、地位的确认。宋政府通过法律建立了对编外医者的管控,强调其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确立了宋代对执行公务职吏的“参公式”管理范式。宋政府通过法律设置了民间草泽医者、女性医者、僧道医者执医的合法性,并确认了国家对医术卓越者的赏识和任用,从而对民间向医风气的形成起到导向性的作用。法律管控下的宋代医者,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形成了宋代相对平稳的医疗秩序。在宋代法律的引导下,民间渐渐形成了民风向医的风气,民众逐渐形成了对医者的信赖,促进了宋代独特的医患关系的形成。但是,在这种法律体制管控之下,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官府医者的公益属性、市场属性被淡化,甚至抹杀;医而入仕的法律政策,的确起到了引导社会向医的主流风气,但不可避免的成为一些士人投机钻营的契机;法律政策的不稳定,不连贯性,导致巫医坑害民众性命、钱财的事例不可能穷尽。宋代设置了自上而下的医疗机构体系,既有医疗管理机构,又有医学教育机构;既有综合性医院,亦有专科性医院;既有宫廷医院,亦有普通平民医院;既有地方医院,亦有军队专科医院;此外,更是设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官办药局。在宋代医疗体系的建构中,体现出政府的官方主导格局。在国家“信用背书”的前提下,宋代的医疗体系初步具有了实现“效率医疗”的基础性条件。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宋代的医药机构在制度落实中,的确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因制度缺乏整体性、延续性的必要设计,影响了医药机构发展的规模性、整体性格局。宋代对药材市场进行管控,从对药材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把关,进而对药材税收进行调控,干预药材的对外贸易,打击假伪药材的泛滥。在确立国家对药材市场的主导管理的同时,客观上的确对药品质量的整体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宋代药业法律制度在落实中,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以至于宋代药材走私现象、药材作伪现象并未禁绝。整体上看,在医药法律的调整下,宋代的医疗领域表现出崇尚医学、责任政府、社会福利以及政府理性等特点。宋代的医药在获得国家高度认可的同时,亦获得了医药法律的有利支撑,从而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格局。
周洁莹[6](2020)在《论明朝监察制度及其当代启示》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监察制度历史悠久,萌芽于先秦时期,形成和确立于秦汉时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以充分发展,隋唐时期逐渐成熟,宋元时期进一步强化,明清时期达到顶峰。明朝监察制度吸收历代监察制度的优点并加以发展完善,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严密的监察体系,对维护明朝的封建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之前的监察制度相比,明朝监察制度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监察系统更加严密,监察范围更加广泛;监察机关相对独立,监察权限有所扩大。正是由于这些独特性,明朝的监察制度不仅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也为明朝澄清吏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明朝监察制度在当时已经很完备,但是到了明朝后期,由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政治腐败的影响,其监察制度的缺陷也暴露出来,最后随着明朝的消失而灭亡。尽管明朝监察制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巩固明朝君主统治,维护了明朝政治的稳定,其成功之处,对完善和发展我国当今监察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更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推进监察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组建了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随后《国家监察法》的制定为监察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虽然我国的监察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存在如地方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监察机制不够完善、监察队伍有待加强等不足。本文通过对明朝监察制度的分析,总结其经验和不足,为我国当前监察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建议。本文一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整顿吏治腐败的需要、保障权力运行的需要、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明朝监察制度产生的缘由;从垂直的领导体制、独立的组织建制、严密的监察体系、秩卑权重的监察机制等四个方面总结了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第二部分分别论述了明朝监察制度实施的机构及保障。明朝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系统而严密的监察体系,中央主要包括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使司,地方主要包括提刑按察使司、巡按御史、总督和巡抚制度。为了确保监察制度的有效实施,明朝从监察官员的选任条件、选任方式、考核方式等三个方面规范了监察官员的管理;又从立法、行政、人事、司法、经济、军事、仪制、教育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监察。第三部分从监察效果评价和形成原因两个方面对明朝监察制度的实效性进行了分析。从纠劾官邪、澄清吏治,整肃纲纪、维护法制,削弱地方势力、巩固中央集权,督促地方官吏、提高行政效率,谏诤皇帝、避免决策失误等五个方面对明朝前期和中后期两个阶段的监察效果进行评价;又从指导思想、监察法制、组织队伍、配套制度建设等角度对其形成原因进行论述。第四部论述了明朝监察制度对我国当前监察体制建设和完善的启示。前文从明朝监察制度产生的缘由及特点、监察制度的实施机构及保障、监察制度的实效性等方面分析总结了明朝监察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明朝监察制度对我国当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有重大启示。
唐学军[7](2020)在《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明代文官考课制度是对全体文官的政绩、才能、品德等进行考核评价并进行相应奖惩的法律规范。作为明代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明代文官考课制度集前代考课制度之大成,更系统、严密。本文首先介绍了明代文官考课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明代之前历代考课制度的发展沿革以及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建立和演变。然后通过介绍考满、考察、考成法三种考课模式和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来具体呈现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运行机制。最后归纳了明代文官考课制度具有形式多样、体系严密,区分等级、分类考课,考课制度与监察制度紧密相结合的特点。它为维护明朝的封建统治和加强皇权,为加强官吏管理和澄清吏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制度本身也存在着缺乏公正性、考课标准不明确等弊端。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发展历程还启示我们,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
任立尧[8](2020)在《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缕析》文中提出唐代是中国古代一个兴盛的王朝,在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唐代之所以能够在后世各个朝代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离不开其建立的一套完备且系统的政治制度,也正是这些制度为唐代的统治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唐代文官考课制度是这套政治制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它无论是在唐代的政治制度中还是对于其国家建设与治理中均是意义非凡。有关于唐代文官制度中涉及到考课方面的内容,无论是文官考课制度的确立,亦或是涉及文官考课制度的设计,还是在文官管理过程中考课制度的运用,均要优于唐代以前的任何一个时期的考课制度。本文旨在从历史的角度着手,通过史料的整理挖掘出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特点的,并深入的分析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在历史进程中存在的积极作用与历史局限性,以及对唐代包括唐代以后专制历史时期的影响。希望以此来找出唐代文官考课制度有借鉴价值之处,从而达到更好的为中国当代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与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提供帮助的目的。
邵方赞[9](2020)在《两汉官吏孝行研究》文中指出两汉官吏的孝行,对落实孝治政策、带动风尚、促进社会稳定均具有重要意义。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行孝方式、行孝特点、典型事例等方面,对相关史料的细致梳理和整体考察至今还比较薄弱。故从“前四史”中梳理出有孝行记载的两汉官吏203人,运用统计分析等方法,对其孝道实践、社会关系、地域分布及影响逐步予以探讨。两汉官吏的行孝对象包括先祖、父母长辈等血亲以及师长和君主;行孝方式有“养生”、“丧死”、“祭祀”、“述志”多种;还具有政治性、功利性色彩浓厚,重礼节,行孝身份冲突等特点。汉代官吏的孝道实践受家族关系、师生关系、朋友关系的影响。在汉代家族中,孝德教育贯穿始终,从生活礼仪习惯、经学教育、家风家学等方面,以长辈的耳提面命、言传身教、氛围陶染等多种途径产生作用。师生关系主要通过日常礼仪、儒学经典研习与传承,加之名利上的连结,影响着官吏的孝道实践。交游规范和交游群体文化对之亦有激励、督促、强化的作用。不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亦影响官吏的孝道实践。政治、经济越发达,儒学文化越兴盛,尊老重孝之风越浓厚的地区,行孝官吏人数则越多。察举制度及其他倡孝措施、儒学的传播等,无疑是两汉官吏践行孝道的人数增加的原因;至于行孝官吏密集区发生变化,主要缘于京师、帝乡所在地的变动;江南行孝官吏人数的快速增长,则与其经济发展不无关系。总之,两汉官吏的孝行对其个人仕途、当时的社会风尚及后世的孝文化传承,均产生了一定影响;对于现代公务员选任、考核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借鉴意义。
梁娟[10](2019)在《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国家高压反腐的态势下,农村“蝇贪”之害仍然突出,甚至呈高发态势,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村干部是村级治理的核心力量,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如何有效治理这类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是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通过收集大量数据,对村干部犯罪进行实证研究,提出预测这类犯罪趋势的相关指标,梳理出刑事风险防控点,凸显应用法学领域研究方向;针对当前村干部犯罪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新时代下我国农村的实际,运用系统论和现代治理理论,构建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提出治理的目标、原则、结构、方法等,弥补当前对基层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研究的不足;将程序主义法律观引入村民自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通过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预防村干部犯罪;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探索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有效控制村干部犯罪,对防范化解重大矛盾和风险、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形成和确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形成和确立(论文提纲范文)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
一、边郡管理系统 |
二、内郡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
一、工类 |
二、矿业类 |
三、商业类 |
第二节 军事类 |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
一、农林类 |
二、水利类 |
第四节 畜牧类 |
第五节 仓储类 |
下编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
引用谱录简称 |
参考文献 |
职官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2)金代禁榷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金代禁榷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一节 春秋至隋朝时期的禁榷制度 |
一、禁榷制度的兴起——“官山海” |
二、汉代禁榷制度的发展 |
三、三国至隋代的禁榷制度 |
第二节 唐代的禁榷制度 |
一、唐代禁榷制度的确立 |
二、刘宴的盐法改革 |
三、唐代的榷酒制度 |
四、唐代榷茶制度的兴起 |
五、唐代对矿产的禁榷 |
第三节 辽、宋时期的禁榷制度 |
一、辽代禁榷制度的发展 |
二、宋朝禁榷制度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金代禁榷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第一节 金初地方的商品专卖 |
一、金初商品专卖的出现及其原因 |
二、金初商品专卖的管理 |
第二节 金代禁榷制度的确立 |
一、金代禁榷制度确立前的政治变革 |
二、金代禁榷制度的确立 |
第三节 金代禁榷制度的发展与没落 |
一、金世宗时期禁榷制度的发展 |
二、金章宗时期禁榷制度的改革 |
三、金宣宗时期禁榷制度的没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金代的榷盐制度 |
第一节 金代盐务机构与职官的设置 |
一、金代盐务机构的设置 |
二、金代盐务机构职官的设置 |
三、金代盐务机构职官的选任 |
第二节 金代榷盐制度下的盐业运营 |
一、金代食盐的运营模式 |
二、盐课的征收 |
第三节 金代对私盐的打击 |
一、私盐兴起的原因 |
二、政府对私盐的打击 |
三、打击私盐的机构 |
第四节 盐官的管理 |
一、对盐务机构职官执法的监管 |
二、金代盐官的考核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代铜铁等矿产资源的禁榷 |
第一节 金代的榷铁制度 |
一、金初对铁的禁榷 |
二、金熙宗以后对铁的禁榷 |
第二节 金、银、铜的禁榷 |
一、金代金、银产地的分布与禁榷 |
二、金代铜的禁榷 |
第三节 矾、锡、丹、碱的禁榷 |
一、金代矾、锡、丹的禁榷 |
二、金代碱的禁榷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代酒茶等生活物资的禁榷 |
第一节 金代酒、曲的禁榷制度 |
一、金初对酒的禁榷 |
二、金代榷酒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三、榷酒制度下的管理机构及职官 |
第二节 金代茶、醋、香的禁榷 |
一、金代茶叶的禁榷 |
二、醋与香的禁榷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代禁榷制度的特点与影响 |
第一节 金代禁榷制度的特点 |
一、禁榷制度在政府的完全管控下运行 |
二、禁榷商品具有地域性和阶段性特点 |
三、禁榷商品表现为一家独大的局面 |
四、战争是促进金代禁榷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 |
五、金代的禁榷制度呈现“歧视”与“体恤”的双重性 |
第二节 金代禁榷制度的影响 |
一、金代禁榷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
二、金代禁榷制度为后世树立了典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其在学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价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公共管理视域下的人事行政思想的基本概念 |
(二)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的内容与内涵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行政分析与历史探论相统一的方法 |
(二)文献征引和阐发相结合的方法 |
(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四)个案案例研究法 |
五、技术路线 |
第一章 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文、景二帝的人事行政思想与在位时人事行政的发展 |
一、剔除一部分官僚队伍中腐败的军功集团成员 |
二、再三强调人事行政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
第二节 文、景二帝时期的人事行政问题与缺陷 |
一、皇帝难以在人事方面大刀阔斧改革 |
二、不重视民间的人才,造成人才流失 |
三、执政期间未能建立经常性的人事制度 |
第三节 汉武帝朝人才的特殊性 |
一、身处变革时代,具备创新眼光 |
二、往往出身下层,具有底层视野 |
三、适合国家需求,具备实践才能 |
第二章 汉武帝的人才选拔之道 |
第一节 汉武帝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 |
一、察举 |
二、茂才 |
三、征辟 |
四、考试 |
第二节 汉武帝的高层官僚人事任用 |
一、汉武帝的命相考量 |
二、汉武帝的高层军事将领任用 |
第三节 汉武帝的中层官僚人事任用 |
一、综合考虑人事素质,强调“惟名与位,不可轻受” |
二、创造性地开创新职务,使专门人才有相对应的官职 |
第四节 汉武帝的基层官僚人事任用 |
第三章 汉武帝的人才任用之道 |
第一节 汉武帝时期官员的任用、任期及待遇 |
一、官吏的任用 |
二、官吏的编制与任期 |
三、官吏的待遇 |
第二节 汉武帝的吏臣与文臣任用之道 |
一、以吏能和文才为基本用人标准,不计家族出身 |
二、根据才能与性格任用文臣职位,做到赋能与人 |
第三节 汉武帝的武将与军吏任用之道 |
第四节 汉武帝的使者同酷吏任用之道 |
一、注重使者和酷吏的监察职能,以服务政权为中心选拔相关官吏 |
二、善用亲亲任贤之道,安插信任度较高的人担任使者和酷吏 |
第四章 汉武帝的人才管理之道 |
第一节 武帝朝的人事评价与考核之道 |
一、建立以殿最制为中心的中、高级官僚考核评价分等制度 |
二、在基层行政引入评级制度,人事评价考核体系日趋完善 |
第二节 武帝朝的官员奖惩思想及其实践 |
一、确立起完善的功罪赏罚制度 |
二、确立了对功臣进行特赏的政策 |
三、制定了相当严格的罚没制度 |
第五章 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对当今行政管理的积极影响 |
一、确立了人事行政人员忠于职守的基本观念 |
二、树立了职位与才能相配的人事用人观念 |
三、建立了系统严密的行政人事监察制度 |
四、确立了相对完善的官吏休致制度 |
第二节 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对当今行政管理的消极影响 |
一、“人治”观念下人事行政制度的逐步走样 |
二、权力高度集中的格局导致个人权力失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本人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4)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论文框架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明清时代中朝“藩封体制”的权力构造与政治秩序 |
第一节 明清中朝关系属性研究的主要概念 |
第二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一)明初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二)清前期中朝藩封体制的重构与巩固 |
第三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中的等级秩序与权力差异 |
小结 |
第二章 国王 |
第一节 国王的权力与地位 |
(一)国王的权力 |
(二)朝鲜国王在藩封体制中的角色与地位 |
第二节 王储的权力与地位 |
(一)王储的权力 |
(二)朝鲜王储在藩封体制中的名分和地位 |
小结 |
第三章 都评议使司、议政府与备边司 |
第一节 都评议使司 |
(一)都评议使司的创设与职能 |
(二)都评议使司的组织方式与权力运行 |
(三)都评议使司与国王的权力关系 |
第二节 议政府 |
(一)议政府的设立 |
(二)议政府权力收缩与“六曹”分理国政格局的确立 |
(三)议政府政务复核与审议权的更张 |
附:都统府 |
第三节 备边司 |
(一)备边司的建置 |
(二)备边司的职能与组织方式 |
小结 |
第四章 中央政务执行机关 |
第一节 协助国王处理政务的阙内机关 |
第二节 “六曹”及其分率的政务机关 |
(一)吏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二)户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三)礼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四)兵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五)刑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六)工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第三节 “壬辰倭乱”后新置政务官厅 |
第四节 监察与谏诤机关 |
第五节 中央军事机关 |
第六节 汉城府与“京畿四府” |
第七节 宗亲勋贵之优礼机关 |
第八节 中央政务机关的设计布局与藩封体制的关联 |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政务分理机关 |
第一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行政与司法机关 |
第二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军事机关 |
第三节 土官 |
小结 |
结论:朝鲜王朝国家机构的基本特征 |
(一)国家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 |
(二)国家机构的调整变革与外部局势的变动密切关联 |
(三)金字塔式的权力支配结构 |
(四)国家机构组织过冗与权力运行中的“统而失序” |
(五)两班官僚阶层的固化与“贵族政治” |
附录 图表 |
附表 1:朝鲜文武两班散职资阶表 |
附表 2:高丽、朝鲜王朝与中国纪年对照简表 |
附图 1:世祖至中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附图 2:宣祖至哲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法律视域下的宋代医药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来源及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目标、方法和内容 |
四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宋代的官府医者 |
第一节 翰林医官院医官 |
一、翰林医官院医官的遴选 |
二、翰林医官院医官的职责与考核 |
三、翰林医官院医官的编制与员额 |
四、翰林医官的迁转 |
第二节 宋代的太医局医官 |
一、太医局教师及医官的遴选 |
二、太医局医官的基本教学职责 |
第三节 宋代的尚药局医官 |
一、尚药局医官的遴选 |
二、尚药局医官的迁转 |
第四节 宋代的御药院医官 |
一、御药院医官的员额编制 |
二、御药院医官的医药职责与法律责任 |
三、御药院医官的迁转 |
第五节 宋代地方医官 |
一、宋代地方医官的员额设置与配套制度 |
二、宋代地方医官的遴选 |
三、宋代地方医官注重实效的考核 |
第六节 宋代的军医 |
一、宋代专职军医类型 |
二、宋代军队临时辅助医员的基本类型 |
三、小结 |
第七节 法经济学视野下宋代对医官管理的效益分析 |
一 从立法目的角度分析法律效益 |
二 从立法时机角度分析法律效益 |
三 从立法技术角度分析法律效益 |
结语 |
第二章 宋代处于特殊地位的医者 |
第一节 执行公职的编外医者 |
一、宋代法医 |
二、宋代为病囚治病的医人 |
第二节 宋代儒医 |
一、宋代儒医现象释源 |
二、宋代发展儒医的法理基础 |
三、宋代对儒医的选任 |
四、法律对宋代儒医的影响 |
第三章 宋代民间医者 |
第一节 宋代民间草泽医 |
一、宋代民间草泽医的出众医技 |
二、宋代对草泽医的擢拔 |
三、小结 |
第二节 宋代僧道医 |
一、宋代的僧医 |
二、宋代道医的治疗特色与医疗对象 |
三、宋政府对僧医、道医的擢拔与奖励 |
小结 |
第三节 宋代的女性医者 |
一、宋代女性医者的分流 |
二、宋代女性医者的价值在司法领域获得肯定 |
三、法律制度下宋代女性医者的生存空间 |
第四节 宋代的巫医 |
一、宋代巫医释源 |
二、宋代法律猛烈打击下的巫医 |
三、宋代法律夹缝中生存的巫医 |
四、宋代法律治理巫医的实际效果 |
第五节 宋代法律对民间医者管控效益的实现途径 |
一、强调法律的行为激励功能 |
二、汲取法律的动态效益 |
第四章 宋代医者被信仰现象与宋代医患关系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宋代医者“被信仰”现象研究 |
一、宋代医者形象“被信仰”现象概述 |
二、宋代法律促使医者“被信仰”合法化 |
三、宋代医者形象“被信仰”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宋代的医患关系问题研究 |
一、宋代医患关系的基本特点 |
二、宋代医者群体的特点 |
三、宋代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界定 |
四、法律调整下的宋代医患关系的现代价值 |
第五章 宋代医药机构研究 |
第一节 宋代的医药行政管理机构 |
一、礼部祠部司和太常寺医案的医疗行政管理职能 |
二、翰林医官院的医事管理职能 |
第二节 宋代的医药教学机构 |
一、太医署的设置及职能 |
二、太医局的沿革及基本格局 |
三、太医学的设置及基本制度模式 |
第三节 宋代的医院体系 |
一、综合性门诊医院的体系格局 |
二、宫廷医院的体系设置 |
三、贫民日常住院、养护机构的基本特色 |
四、地方性兽医专科医院的设立与发展 |
五、军队医院设立的基本格局情况概述 |
六、行业性医院——病囚院的基本制度分析 |
第四节 宋代医药机构体系的整体特点分析 |
一、宋代医院惠及整个社会,官方主导地位加强 |
二、宋代医院数量增多,出现了医院的职能区分且管理规范 |
三、宋代贫民医院兼具医疗与济贫的功能 |
四、宋代医学教育引导宋代社会的向医之风 |
五、宋代医院职能重叠 |
六、宋代医院建设缺乏延续性 |
七、宋代一些医院表现出强烈的非专业色彩 |
第五节 宋代官药局运转制度有限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
一、宋代官药局的诞生背景 |
二、官药局的法律成本分析 |
第六章 宋代对药业的法律管控 |
第一节 宋代药业发展的基本格局 |
一、宋代药业情况概述 |
二、宋代药材的供给来源 |
三、宋代药材的用途 |
第二节 宋代对药材市场的法律管控 |
一、宋代药材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二、宋代药材的税收法律制度 |
三、宋代药材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
四、宋代疫病时期对药材的法律管控 |
五、宋代国内药业的广告和商标制度 |
第三节 法经济学视野下宋代假药治理的法律效益分析 |
一、注重发挥药业法律的行为激励效益 |
二、注重利用法律对药材全流程监控,动态化监管 |
三、注重发挥药业法律的威慑功能 |
四、注重发挥药业法律的产权效益 |
五、注重对官办药局制度化监控 |
小结 |
结语 |
一、展现出国家的“尚医”特征 |
二、展现出国家的“责任”特征 |
三、展现出国家的“福利”特征 |
四、展现出国家的“理性”特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6)论明朝监察制度及其当代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方法 |
2.比较分析法 |
3.历史分析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明朝监察制度的产生缘由及其特点 |
(一)明朝监察制度的产生缘由 |
1.整顿吏治腐败的需要 |
2.保障权力运行的需要 |
3.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 |
(二)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 |
1.垂直的领导体制 |
2.独立的组织建制 |
3.严密的监察体系 |
4.秩卑权重的监察机制 |
二、明朝监察制度实施的机构及保障 |
(一)明朝监察制度实施的机构 |
1.中央监察机构 |
2.地方监察机构 |
(二)明朝监察制度实施的保障 |
1.规范监察官员的管理 |
2.全面监察活动的实施 |
三、明朝监察制度的实效分析 |
(一)明朝监察效果评价 |
1.明朝前期监察效果良好 |
2.明朝中后期监察效果欠佳 |
(二)明朝监察效果良好和欠佳的原因 |
1.明朝前期监察效果良好的原因 |
2.明朝中后期监察效果欠佳的原因 |
四、明朝监察制度对我国当代监察体制的启示 |
(一)提高监察机制的法治化水平 |
1.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融合 |
2.完善监察法律体系 |
(二)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
1.加强对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与制约 |
2.加强对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与制约 |
(三)保证监察机关的相对独立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研究的着作 |
(二)关于明代考课制度研究的期刊论文 |
(三)关于明代考课制度研究的硕博论文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一)考课概念的界定 |
(二)文官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起源 |
第一节 明代文官制度概述 |
一、明代文官制度产生的政治背景 |
二、明初重典治吏 |
三、考课制度在官制中的重要地位 |
第二节 明代以前文官考课制度发展沿革 |
一、先秦——考课制度的萌芽期 |
二、秦汉——考课制度的形成期 |
三、魏晋南北朝——考课制度的衰微期 |
四、隋唐——考课制度的成熟期 |
五、宋元——考课制度进一步发展 |
第三节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建立和演变 |
一、考满制度的建立和演变 |
二、考察制度的建立和演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运行机制 |
第一节 考满制度 |
一、京官考满 |
二、外官考满 |
三、教官考满 |
第二节 考察制度 |
一、京察 |
二、朝觐考察 |
三、巡视考察 |
第三节 考成法 |
一、出台背景 |
二、主要内容 |
第四节 考课奖惩制度 |
一、奖惩依据 |
二、奖励方式 |
三、惩罚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评析 |
第一节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特点 |
一、形式多样,体系严密 |
二、区分等级,分类考课 |
三、考课制度与监察制度相结合 |
第二节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评价 |
一、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加强皇权 |
二、加强官吏管理,澄清吏治 |
三、考课制度缺乏公正性 |
四、考课标准不明确 |
第三节 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的历史启示 |
一、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 |
二、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
三、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缕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概述 |
第一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基本概念界定 |
一、考课概念的界定 |
二、文官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形成 |
一、唐承隋制 |
二、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确立 |
第三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演化分析 |
一、唐代文官考课制度改进原因 |
二、唐代文官考课制度运行方式 |
第四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缕析价值和作用 |
一、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缕析价值 |
二、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研究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体系 |
第一节 唐代文官考课的对象群体 |
一、唐代具有品轶的文官:流内官 |
二、唐代“不入流”的文官:流外官 |
第二节 唐代文官考课的考课机构 |
第三节 唐代文官考课的标准 |
一、以“四善二十七最”为准的流内官考核标准 |
二、以“四等第考课法”为准的流外官考核标准 |
三、从政治经济形式需要出发的特殊考课标准 |
第四节 唐代文官考课结果的评定 |
一、唐代文官体系考课结果的评定 |
二、针对特殊考课结果的评定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特点 |
一、考核范围覆盖广泛 |
二、考课标准等级明确客观 |
三、考第评定等级呈中等化趋势 |
第二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积极作用 |
一、维护加强国家的统治 |
二、保证考课结果的准确 |
三、调节国家内部的矛盾 |
四、提供考课的有力保障 |
五、有效监督官员的行为 |
六、全面调动官员积极性 |
第三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的历史局限 |
一、考课等级繁琐复杂 |
二、考课执行力度缺失 |
三、考课权威影响受限 |
四、考课过程带有阶级性 |
第四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对专制历史时期文官考课制度的影响 |
一、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对于唐王朝盛衰的影响 |
二、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对后代专制历史时期文官考核制度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对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一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对当代中国公务员理论完善的启示 |
一、当代中国公务员考核标准须以思效并重德行兼顾为本 |
二、当代中国公务员考核方向当以塑造廉洁政风环境为主 |
第二节 唐代文官考课制度对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借鉴 |
一、构建完备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体系 |
二、推进公务员考核制度与监察制度的有机结合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9)两汉官吏孝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价值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孝行 |
(二)官吏 |
(三)时间范围 |
三、学术史回顾 |
(一)20世纪初至70年代末 |
(二)20世纪80年代至今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本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两汉官吏的孝道实践 |
第一节 行孝对象 |
一、父母等亲属长辈 |
二、君主 |
三、师长 |
第二节 行孝方式 |
一、养体顺意 |
二、行丧服丧 |
三、祭祀上冢 |
四、述志不辱亲 |
第三节 行孝特征 |
一、政治、功利色彩 |
二、重礼节 |
三、行孝身份冲突 |
第二章 两汉行孝官吏的社会关系 |
第一节 家族关系 |
一、儿童启蒙 |
二、家训家风 |
三、家学传承 |
第二节 师生关系 |
第三节 交游关系 |
一、交游之礼 |
二、群体文化 |
第三章 两汉行孝官吏的地域分布 |
第一节 两汉行孝官吏的地域分布总况 |
第二节 两汉行孝官吏的地域分布特点 |
一、地域分布不平衡 |
二、地域分布覆盖面渐广 |
三、分布密度渐增 |
第三节 两汉行孝官吏地域分布成因及变化缘由 |
一、两汉行孝官吏地域分布成因 |
二、两汉行孝官吏地域分布变化缘由 |
第四章 两汉官吏孝行的影响 |
第一节 对个人仕途的影响 |
一、以孝为官、升迁 |
二、以孝获罪 |
三、以孝去官、弃官 |
第二节 对汉代社会的影响 |
一、积极影响 |
二、消极影响 |
第三节 对后世的影响 |
一、对后世官吏管理制度的影响 |
二、对后世忠孝关系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与述评 |
1.2.1 研究综述 |
1.2.2 研究述评 |
1.3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基本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基本框架与内容 |
1.4.1 基本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4.3 创新之处 |
第2章 村干部犯罪的现状与成因 |
2.1 村干部的概念与特征 |
2.1.1 村干部的概念 |
2.1.2 村干部的特征 |
2.2 村干部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
2.2.1 村干部犯罪的概念 |
2.2.2 村干部犯罪的特征 |
2.2.3 村干部犯罪的分类 |
2.3 村干部犯罪的现状 |
2.3.1 村干部犯罪的总体情况 |
2.3.2 村干部犯罪的特点 |
2.4 村干部犯罪的成因 |
2.4.1 村干部犯罪的主观原因 |
2.4.2 村干部犯罪的客观原因 |
第3章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现状 |
3.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理念 |
3.1.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概念 |
3.1.2 村干部犯罪治理理念的形成 |
3.2 村干部犯罪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 |
3.2.1 村干部犯罪治理方式的演变 |
3.2.2 村干部犯罪惩治主体的演变 |
3.2.3 村干部犯罪治理中的社会参与 |
3.3 村干部犯罪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3.3.1 村干部犯罪治理缺乏系统性 |
3.3.2 村级监督机制不健全 |
3.3.3 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
3.3.4 教育和保障制度不完备 |
3.3.5 信息技术利用不充分 |
3.3.6 国家惩治力度不够大 |
3.3.7 社会力量参与不充足 |
3.4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环境 |
3.4.1 政治环境 |
3.4.2 经济环境 |
3.4.3 文化环境 |
3.4.4 科技环境 |
第4章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经验 |
4.1 我国古代职务犯罪治理的主要举措 |
4.1.1 严刑峻法 |
4.1.2 道德教化 |
4.1.3 注重管理 |
4.1.4 强化监督 |
4.2 我国古代职务犯罪治理的有益经验 |
4.2.1 注重惩防结合 |
4.2.2 加强对官员的管理 |
4.2.3 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 |
4.3 国际社会职务犯罪治理的主要举措 |
4.3.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主要治理措施 |
4.3.2 境外职务犯罪治理的主要举措 |
4.4 国际社会职务犯罪治理的有益经验 |
4.4.1 完善反腐败立法 |
4.4.2 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
4.4.3 完善其他配套制度 |
第5章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总体设计 |
5.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目标与原则 |
5.1.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目标 |
5.1.2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原则 |
5.2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结构 |
5.2.1 预测体系 |
5.2.2 预防体系 |
5.2.3 惩治体系 |
5.3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方法 |
5.3.1 一体推进 |
5.3.2 明确重点 |
5.3.3 保持开放 |
第6章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体系 |
6.1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方法 |
6.1.1 经验预测方法 |
6.1.2 科学预测方法 |
6.2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内容 |
6.2.1 村干部犯罪发展趋势 |
6.2.2 村干部犯罪主体预测 |
6.2.3 村干部犯罪类型预测 |
6.2.4 村干部犯罪领域预测 |
6.3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指标 |
6.3.1 首要指标 |
6.3.2 主要指标 |
6.3.3 参考指标 |
6.4 村干部犯罪的预警机制 |
6.4.1 廉情预警机制 |
6.4.2 资金异动预警机制 |
第7章 村干部犯罪的预防体系 |
7.1 村干部犯罪的制度预防 |
7.1.1 协商民主制度 |
7.1.2 非正式制度 |
7.1.3 村务公开制度 |
7.1.4 村级财务制度 |
7.2 村干部犯罪的监督预防 |
7.2.1 基层政府监管 |
7.2.2 纪检监察监督 |
7.2.3 村级内部监督 |
7.2.4 社会组织监督 |
7.3 村干部犯罪的教育预防 |
7.3.1 廉洁教育 |
7.3.2 法治教育 |
7.4 村干部犯罪的保障预防 |
7.4.1 选任机制 |
7.4.2 待遇保障 |
第8章 村干部犯罪的惩治体系 |
8.1 村干部犯罪的查办 |
8.1.1 线索来源渠道 |
8.1.2 查办案件重点 |
8.1.3 快查快结机制 |
8.1.4 协作配合机制 |
8.2 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惩治 |
8.2.1 四种形态的运用 |
8.2.2 罪与非罪的界限 |
8.3 村干部犯罪的刑事惩治 |
8.3.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
8.3.2 此罪与彼罪的区分 |
8.3.3 量刑指导意见的细化 |
8.3.4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
8.4 村干部犯罪惩治的立法完善 |
8.4.1 严密法网 |
8.4.2 完善刑罚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2 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形成和确立(论文参考文献)
-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2]金代禁榷制度研究[D]. 罗继岩. 吉林大学, 2021(01)
- [3]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研究[D]. 张倬.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D]. 刘波.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5]法律视域下的宋代医药问题研究[D]. 李超. 河北大学, 2020(03)
- [6]论明朝监察制度及其当代启示[D]. 周洁莹.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7]明代文官考课制度研究[D]. 唐学军.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8]唐代文官考课制度缕析[D]. 任立尧.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9]两汉官吏孝行研究[D]. 邵方赞. 兰州大学, 2020(01)
- [10]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研究[D]. 梁娟. 南昌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