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做好房屋 出租审计调查工作
- 答:对住宅的出租是很难实施审计调查的,对商业用房的调查可采取以下措施:
1、到工商局摸底辖区内商业、中介等企业及个咐兆袜体经营户名单、对应经营场所所在地。
2、给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拥有商业门头情况表
3、到税务部猜茄门调查衡激上交租赁房屋房产税的业户明细
4、到房屋产权登记单位调查商业用房情况
5、结合以上调查摸底情况,对比出总的房屋出租情况,选择一定比例调查重点
6、调查重点租赁业户情况
7、分析汇总调查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发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8、形成审计调查报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问:公安机关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范围
- 答:一、我市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所有用于他人居住或经营的出租房屋(旅馆业除外),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备,必须如实登记并向辖区派出所备案承租人员身份信息,与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二、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房屋停止租赁的,出租人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报告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镇李闹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扰猜,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御罩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