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知识经济”的理论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黄文武[1](2021)在《企业家精神视野中的大学革新》文中认为这是一个持续变革的时代,任何组织及个人的发展都处在时代变革的潮流之中,大学的发展也不例外。在大变革时代需要对大学革新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对大学过去发展历程中的辉煌与没落、此时此刻面对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未来发展的种种可能性统筹思考。基于对创新创业时代大学的转型发展、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进程中“为改革而改革”、“为政府政策背书而改革”以及“以排名为导向建设‘双一流’”等问题的反思,促使我们思考大学究竟应该在一种什么力量和精神的引领与推动下才能实现我们所期盼的高质量发展。论文选择以“企业家精神”作为研究大学革新的概念工具和理论视角,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跳出经济学、管理学的视野,重新认识“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深刻内涵,彰显“企业家精神”对“大学革新”的解释力,进而探究“企业家精神”在推动大学革新中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研究的最终落脚点则在于揭示企业家精神在实践层面对大学革新所起到的具体作用,强调为了创造大学的未来需要特别重视以企业家精神引领大学革新,唯有激发企业家精神的力量以推动大学革新才能塑造大学的未来。研究首先基于“大历史观”的视野从纵向的维度考察从中世纪大学到现代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历史进程中大学发展所展现出的企业家精神。基于历史的分析其目的在于强调对于以革新求生存图发展的大学而言,企业家精神不是外在于大学这一组织的,而是其本身持续发展应该具备的核心特征和品质。从历史的角度呈现企业家精神之于大学革新的意义和作用后,研究依据现实情景论证了企业家精神对于我们时代的大学革新之所以重要的原因。立足时代变革的大环境,强调当下的大学革新所涉及的技术变革和制度创新需要企业家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家精神之于大学范式革命的重要性。在明确了企业家精神对大学革新的重要性,并对大学革新的过程从企业家精神的视角加以阐述后,需要追问的是大学革新需要怎样的企业家精神。研究则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方法,从国家的企业家精神、组织的企业家精神和个人的企业家精神三个维度进行较为详细的阐释。在横向上从大学革新的丰富事例中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来说明这三种企业家精神之于大学革新的意义,即为了更好地把握大学发展的未来,需要个人的、组织的、国家的企业家精神的共同作用。在理论层面充分阐述了“企业家精神”对于大学革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后,研究的重点在于凸显企业家精神对大学革新在组织结构、制度、管理模式以及行动方式等实践层面的影响。企业家精神引领下的大学革新展现出一个更加开阔的视野,既超越组织发展历史/传统的范畴,又突破校园的围墙。企业家精神引领和推动大学革新实践就体现在激励学科知识生产和学术创业、加快学科-专业-产业链建设、促进大学创新创业治理以及推动大学创新创业社区建设等几个方面。同时,研究还结合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双一流”建设实践,分析企业家精神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发挥重要作用以更好地实现大学发展目标。当前,“双一流”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由政府政策驱动,强调走向卓越的大学更应该重视企业家精神的引领,并从个人的企业家精神、组织的企业家精神和国家的企业家精神三个维度阐明了“企业家精神”之于“双一流”建设的作用。
胡宏雁[2](2020)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到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投资规则和格局变化使得企业并购中知识产权获取与利用呈现出复杂化的状态,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日益增加,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与转移等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跨国并购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和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问题。本文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对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证考量,以期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如何应对外资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并购提供有益指导。厘清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与主要法律问题,是文章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前提。其一,在界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的基础上,总结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独有特点。其二,通过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完全专属性与激励性阐述,分析知识产权纳入投资的经济特殊性。由知识产权资本的评价可能性、转让可能性分析知识产权资本的适格要件。其三,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和知识产权对并购投资实践影响的实证分析,探究知识产权获取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其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文章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在既有文献基础上,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各阶段相伴而生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归结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考量、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及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既有平等主体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过程并不是仅仅考量知识产权“是什么”,更应该考虑在其司法管辖权内知识产权潜在的权利扩展,即“可以做什么”。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从而减少潜在并购风险,并为确定合适的并购价格奠定基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各方主体不尽责将导致合同、公司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涉及到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违反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中的违约和侵权等方面责任,分清各方责任保证知识产权调查的尽职、审慎地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可评估性,评估是了解目标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手段,科学的估值能为并购出价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的特质决定了其评估方法选择的独特性,其价值受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法律因素影响。论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满足企业的战略发展、交易定价、税收设计、融资及法律诉讼等诸多领域现实需求,探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必要性。其次,剖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结合知识产权资产具体情况,探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评估方法的选择。最后,结合并购具体情形,探究影响不同知识产权类型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考量。同时,注意考察跨国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参考性。评估对象限于此次并购中目标方的知识产权,评估针对本次跨国并购而进行,评估具有参考而不是决定作用,不能将知识产权评估值等同于成交价。反垄断审查与规制已成为重大跨国并购能否进行的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交叉具有历史与现实性,识别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垄断行为,基于相对利益平衡原则分析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利益问题,探究如何对专利、着作权、商标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和救济是关键因素。此外,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还事关企业存亡和国家安全问题。具体而言,以获取专利为目标的并购可能引发的科技安全问题,基于着作权的并购可能引发文化安全问题,与商标品牌密切相关的并购可能引发的产业安全问题。分析与应对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垄断和知识产权转移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平衡并购方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并购投资目的与东道国利用外资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加强国家安全审查,以期在相对利益平衡中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不仅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获取,更是事关国家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经济与法律活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中国完成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并购投资方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投资方式选择,其中获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以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之名大行投资保护之道,使得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运行艰难。同时,“引进来”过程中,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并购中形成的市场优势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利用并购获取中国企业稀缺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引发国内知识产权层面安全问题,需要中国构建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的防火墙。中国要在创新驱动中提升“走出去”的能力,在完善规则中提高“引进来”水平,积极参与新一轮投资规则重构,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中的话语权。
姚程[3](2020)在《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研究 ——基于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正在实现科技创新从跟跑到并跑甚至部分领域开始领跑的历史性跨越。在为取得巨大成绩而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目前在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探寻问题产生的根源无疑是提高中国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关键所在。创新型人才是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动主体,创新型人才所投入的人力资本即本文所论的创新型人力资本,显然是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核心要素,而科技经费、科技设备等物质资本则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物质基础。考察中国科技创新的现状,科技人力资源与经费投入已分别排名世界第一、第二位,可以说中国在科技创新中投入了大量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但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却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导致这种背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科技经费投入不合理、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等。不过,基于创新型人力资本是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核心要素,最关键的原因还需从创新型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方面去分析。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影响因素,当然需要结合主客观两方面去探讨,但主客观因素结合的最终反映,则是创新者从事创新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者从事创新活动的行为选择,毋庸置疑受到制度的制约。从产权制度看,中国对于科技创新的成果保护,已经形成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制度,如专利法、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等,但是对于科技创新活动主体即创新型人才的人力资本产权却迄今都未立法予以明确。虽然基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通过人才流动、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改革,破除原有的体制机制障碍,科技人才拥有其自身创新型人力资本的产权已然得到默认,他们也可以自主创业或自主选择就业单位,即原则上享有自身人力资本的使用权、转让权。并且,创新型人力资本的收益权原则上也依法得到保护。然而,由于缺失健全完善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方面难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也因此影响到中国科技领域创新活动的效率和持久性。若进一步从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看,由智力、知识决定的科技创新主导生产力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创新型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加之各国科技竞争中的成败得失都与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息息相关,因而促进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需求必须包括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有鉴于此,对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问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已经成为中国理论界不容回避的责任,故笔者选择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期望能对此问题的研究略尽绵薄之力。本文总共分为十章,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论。说明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并阐明所研究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梳理与评述相关研究的现状,论述本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第二章,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阐述本文的相关理论基础:制度、产权、人力资本以及创新理论;界定本文的核心概念:制度、科技创新、人力资本产权;构建以提出问题——明确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一般理论分析——联系中国实际的分析——解决问题为分析路径的研究框架。第三章,对制度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一般理论分析。首先,以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分析制度、科技创新的所属范畴;其次,分析制度对科技创新的作用;再次,分析科技创新对制度的作用;最后,考察科技创新领域制度安排的非平衡性。第四章,分析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与原因。首先,分别从哲学与经济学视角为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进行理论溯源;其次,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原因,并说明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协同作用。第五章,人力资本产权及其实现内涵。首先,对人力资本产权的本质、内容、属性、功能进行一般性探讨;其次,分析人力资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实现的内涵。第六章,基于中国实际来分析科技创新与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内在关系。首先,通过现阶段中国科技创新活动的总体情况与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分析中国科技创新的现状;其次,围绕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来分析中国现阶段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中国现实,揭示其与科技创新绩效的内在关联。第七章,分析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与绩效。首先,分别从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实现的视角对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进行分析;其次,分析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深化改革的绩效。第八章,美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经验及其启示。评述美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实践与经验,得出美国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第九章,提高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思路与建议。在给出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思路的基础上,提出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相关政策建议。第十章,给出研究结论和研究展望。通过研究,本文获得如下主要结论:(一)制度与科技创新之间存在内生动态关系。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实质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在科技创新领域内的表现,制度通过规范与约束功能、激励功能、调节功能三方面作用于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对制度的产生、变迁、消亡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制度必须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如此才能对科技创新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二)人力资本作为财产权对象是一个符合理论和现实的命题。马克思、卢梭、康德等哲学家的财产权利理论能为人力资本产权的合理性提供哲学依据,而斯密、凡勃伦等经济学家的经济学思想与理论能为人力资本产权的合理性提供经济学依据。而人力资本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且具有生产性、稀缺性、异质性与创造性,以及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时代需要等,使得人力资本不仅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而且作为财产而客观存在。并且,人力资本产权与知识产权有着显着的不同,人力资本产权涉及了科技创新投入产出的整个链条,与科技创新有着更为全面的密切关系,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三)人力资本产权是包含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在内的权利束,具有排他性、自由支配性、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等产权的一般属性,以及所有权不可转让、使用权不可能完全转让、权能的可控性、专用性等人力资本产权特有的产权属性。人力资本产权可以通过规范与约束功能、稳定预期功能、激励功能、资源配置功能等作用于经济活动,而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对经济行为的选择取决于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包括人力资本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的实现,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与人力资本使用效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提高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关键就在提高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四)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中国不断完善了科技体制与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水平实现了显着地提升,不少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进入了世界前列。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很大原因在于缺乏健全完善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影响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从而抑制了创新型人力资本在科技创新活动中配置、使用的效率。(五)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有利于科技创新绩效的提高。尽管中国尚未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来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但近年来中国在人才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措施都已经无形中指向了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通过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提高,中国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提高了创新型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进而促进了专利产出数量、专利与论文质量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程度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目标,以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以及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实现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1)论文明确提出了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命题,不仅通过对哲学、经济学两大学科若干经典文献的梳理,为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理论依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学术思想溯源,而且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了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原因,指出正是由于人力资本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且具有生产性、稀缺性、异质性与创造性,以及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时代需要,才使得人力资本不仅作为资源存在而且成为一种财产存在;而社会需要健全完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来规范人们之间的有关行为和调节人力资本权益关系,激励人们对人力资本的积累,以及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本从事生产活动,使人力资本的使用实现最佳效益,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其重要作用。(2)论文指出科技创新作为投入产出过程,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共同作用于科技创新,而人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离开了人的能动性,科技创新无从谈起。但国际上有公认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以及物权法等来保护物质资本的权益,却对科技人才的人力资本产权缺乏完善的制度保护,现实中各国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不一,原因正在于此。(3)论文分析了现阶段中国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从科技人才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角度来看,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健全完善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从而导致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实现程度的不足,并导致了创新型人力资本在科技创新中配置和使用的低效率。(4)论文对近年来中国有关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制度与政策进行了分析,以阐明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并就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改革业已取得的成效:中国科技创新的绩效提升予以分析,进一步为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内在关系寻求了论据支撑。
沈婕[4](2019)在《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文中指出新一轮高新技术和产业革命持续演化,全球经济格局正面临新的变化,创新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竞争能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区域经济发展在大国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应该充分考虑区域情景和区域前提,立足区域特色,挖掘区域资源,利用区域基础,建设知识网络,通过优势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和区域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当经济增长更多依赖创新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区域分化就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如何将国际创新发展理论和创新发展潮流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对接,从中观层次解决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理论需要,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智慧专业化作为一种国际新兴的创新理论,是欧洲当代区域创新政策的关键特征和重要指征,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研究提供了新视角。智慧专业化开放性维度有效支撑区域资源集聚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性研究,从资源内存性和外向性、资源的技术和经济属性以及资源的支持程度三个方面论述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来源以及动力持续性的影响因素,进而解释区域创新资源集聚对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表现的影响作用。资源的内存性本身并不能直接转为动力,是对这些内存型资源的利用过程使得相关资源成为动力来源;资源的外向性主要依托于资源的交互性,这进一步取决于资源的区位分布和独特的历史条件;资源的经济技术属性则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来源的持续性提供依据;资源支持程度则从区域文化、区域政府信任和区域人才结构3方面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资源集聚的创新驱动作用。基于智慧专业化的非中立维度,区域创新发展需要有偏好性,即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可以通过市场机会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价值链优势的“三角网络”结构识别区域优势,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智慧专业化创新优势识别结构,提供一个三种优势内在协同配合度测算公式,并尝试性提出“紧密协同配合型”、“带动支撑配合型”和“松散被动配合型”三种理想测算状态下的区域优势组合类型,对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优势识别进行整体分析和研究。现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缺乏内容清晰、层次明确和结构科学的目标体系,容易导致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导向不明、效果弱化等问题。基于智慧专业化方向性维度,从结构目标层面,要以知识经济为发展核心,促进知识经济贡献率持续稳定增长;发展多元化创新参与主体,补充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内涵;创新孵化培育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和规范作用;功能目标是对结构目标在实践层面的详细阐释,具体从基本功能目标、经济功能目标、文化功能目标和政府功能目标四个方面展开;阶段目标层面引入经济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建议设定周期,以提高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创新驱动发展在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在区域层面尤为突出。透过智慧专业化选择性维度,理性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应在本土化原则、差异化原则、包容发展原则和合作开放原则指导下,在一元产业主导、多元产业共存和产业互联网络三种路径中做出针对性的选择和努力。研究分析表明,一元产业主导路径适合创新落后地区和边缘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多元产业共存路径能较好的匹配处于追赶发展阶段的区域;产业互联网络路径则能与创新领航区域有效配适。结合区域创新驱动发展需要,进一步描述从路径变异到路径匹配再到路径留存或复制发展的全过程,解释和分析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提高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的有效性。创新驱动并非只是一个理念问题,还需要具有强制力的机制和政策给予约束和支撑。整体上,智慧专业化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结构分析提供了一套新的政策制定逻辑,从政策组合、资本体系和监管模式3方面,构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灵活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合是在区域特征的驱动下,推动“小区域”创新发展、支持“变革型”创新项目、借助“数字化”实现转型和培育“跨边界”合作治理;高效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资本体系是通过投融资组合的有机融合,评价工具的精准运用,解决投资“死亡之谷”和“雾化投资”问题,具体可根据“五步骤”设计方案开展实践;而清晰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监管模式,从明确划分创新主体权责范围、建立结果导向型评价体系和循环迭代的全过程监督,在结构上建设具有完备性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制度支撑体系。
杨落娃[5](2019)在《儿童哲学与国家课程的融合研究 ——以英国Key Stage1-4为例》文中提出20世纪90年代初,儿童哲学由美国传入英国,经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自身的体系与特色。儿童哲学的创始人李普曼指出,儿童哲学(Philosophy for Children)是专门对儿童进行的哲学教育与思维培养,其宗旨是“让儿童通过语言、做事等具体方式体验哲学,从而提高儿童的推理及思考能力”。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其理论根基和思想指引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一前提性的认识。但实际上,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虽首先借鉴的是美国,却也有其自身的鲜明特色和强大实践基因,而且形成了相对完整有效的课程开发与实施体系。儿童哲学进入英国后主要以课程的形式作用于教育,这种课程重在对儿童独立思维技能的训练,并最终发展为具有英国特色的将哲学思维及技能融入到其他具体科目中的儿童哲学课程。这样的儿童哲学发展模式,尤其是所蕴含的教育价值立场、核心要义以及实践路径等都引起了笔者强烈的兴趣,并由此确立了本研究的题目及研究的问题:英国的儿童哲学有何主张和特色?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两者之间能否融合,又为何能融合,它们是怎样融合发展的?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笔者展开了如下的研究:第一章,英国儿童哲学的理论阐释。本章根据对哲学、儿童哲学的定位、思考以及儿童哲学得以实现的关键对象,探讨了将儿童哲学带入并融合进国家课程的可行性。此外,本章从英国儿童哲学的理论基础入手,分别剖析了苏格拉底方法对儿童哲学基础思维建立的关键影响,维果茨基“社会构建主义”理论对儿童哲学在心理学层面上的理念支撑,杜威“实用主义”假说对儿童哲学实施方法的重大依据,洛克经验论与儿童能力激发的关系以及罗素的哲学观对英国儿童哲学的影响。第二章,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图景。本章首先从英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入手,考察了英国市场经济制度,揭示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知识经济价值导向等对英国基础教育的现实需求。其次,分析了英国儿童哲学所处的政治背景、多元民主制度下两大党派在治理国家时多方面政策之间博弈对英国儿童哲学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并据此论述了英国儿童哲学的教育背景,阐释了英国儿童哲学发展所经历的三个阶段:即英国儿童哲学课程经历了一个由“援美入英”的“移植”与“转化”为主的改造哲学过程,在“改造”的基础上所开启的本土转化与创新的“多元”取向努力阶段,以及当前转向为“环抱”课程大纲的学科浸入式教学阶段。本章最后从英国儿童哲学重视创新教学方法、故事和绘本的开发应用以及设置主要特色研究机构等多个维度进行了考察。第三章,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融合的可能性。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的融合体现在两者的交互作用上,在科技革命冲击下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世界,英国国家课程需要儿童哲学发挥出对人才培养的独特作用,儿童哲学课程本身所蕴含和彰显的对儿童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培养的独特价值恰是英国国家课程设置和改革的核心取向。本章从英国国家课程总体出发,透视了划分不同阶段以及不同内容的课程设置状况;着重考察了英国国家课程在课程理念、内容、评价方式、课程实施和管理上对学生能力、素养和知识等的关注转向;全面分析了儿童哲学对英国国家课程改革与发展在各个方面的促进作用,从而明确了儿童哲学同英国国家课程的内在契合与融合的必然性。第四章,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的共生发展。当代英国儿童哲学课程的探索越来越注重体系化与制度化的建设,既强调课程实施的“学科融合”,也强调课程地位的“独立自主”,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融合。本章最后从实践层面,从认知性和非认知性的维度分析阐释了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目标之间的共同点;考察了二者对学生能力培养方面的侧重点;并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二者的互补作用。第五章,英国国家课程视域下儿童哲学的当代实践。本章分析了当前英国儿童哲学的两种主要融合的实践课程,分别是“结合国家课程学科思想的儿童哲学课程”与“结合儿童哲学思维的国家课程”。前者在课程内容设计上多采用描述性主题、在教学方式上多强调对话教学并且重视教师的指导和组织。后者则根据具体学科的目标展示课程的不同特点:英语科目中注重持续的对话与思考、广泛地阅读和查阅文本并注重运用哲学对话策略提问和讨论;数学科目中强调逻辑思考、探究式学习并积极构筑哲学探究共同体;科学学科注重发展儿童有效的思维,特别关注儿童对科学本质的探索、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并形成了较为结构化的方法。综上,英国儿童哲学在实践中结合本国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对儿童哲学加以改进,呈现出儿童哲学同国家课程相融合的趋势。一方面,英国国家课程为儿童哲学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儿童哲学以国家课程为重要载体并“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极大地促进了英国儿童哲学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尽管儿童哲学虽未正式进入英国国家课程体系,但对英国国家课程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国家课程理念和目标的践行。由此观之,与国家课程融合发展是儿童哲学在英国当前和今后发展的方向,而国家课程也需要儿童哲学的融入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发展学生的多元能力。
张金艳[6](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刘京华[7](2019)在《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文中研究说明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知识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各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依赖版权保护及其经济属性而生存、发展的版权产业,也构成了当今全球知识经济的强大动力。随着全球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载体的版权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英美等发达国家普遍以版权产业为抓手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推动本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增加就业等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学者对本国版权产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指导下对本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及其经济贡献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这为开展国际比较研究提供了研究基础。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的概念界定,本文从英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安妮女王法令》入手,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并进行理论基础的梳理,总结出版权产业发展的驱动机制。此后,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对版权产业发展进行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的比较研究,首先从版权产业历史演变的视角比较各国版权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历程,分析国外版权产业的发端以及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进程,由此从纵向分析的视角得出版权产业发展的历史规律。此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所界定的统一概念框架下,对世界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制度安排进行横向比较,主要比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就业占总就业比重、产业竞争力、版权保护政策和版权产业促进政策等几个方面。此后,通过跨国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分析,对版权产业发展驱动机制做实证检验,探究影响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各类影响因素,特别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对比分析,探索适合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发展的路径。在全方位的国际比较及实证检验之后,结合中国版权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态势,从政府管理困境、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人才缺乏、资金不足以及国际竞争力比较弱等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从现实问题出发,提出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总体策略及具体对策建议。本文所提出的主要对策建议包括:要采取守正创新、双效合一,社会效益优先的发展原则的原则;走双线并进、内外结合的总体路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版权产业的发展,构建我国版权产业“走出去”新格局。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我们应该着力构建更高效的版权产业管理体系,推进版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版权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拓宽版权企业融资渠道,全方位提升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
庞观[8](2019)在《设计奖项在创新型社会的意义 ——以德国IF、日本优良设计、中国红星奖为例》文中提出国际设计奖项从最初的创建至今大概已有60年的时间。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中,设计奖项伴随着社会结构与人类文明的变化,设计的目标、服务的对象、倡导的价值观等也都产生了相应的变化。本文的研究方向不仅能在一定意义上对当今如火如荼的设计评奖提供冷静思考的空间,亦对我们设计评价体系的梳理乃至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一些理论与现实的指导意义。尤其针对当今我国各类设计奖项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现象,提出需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努力在自身发展上规避弯路。文章梳理分析了相关具有代表性的国际设计奖项,透过设计奖项的历史脉络、成长经历、成败因素等来找出现代化社会知识经济的今天,设计奖项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与新内涵。看到设计奖项在社会文明发展和创新中起到的方向引领和文化价值提升作用,可以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部分。论文首先讨论了设计奖项的理论框架,分析了20世纪中期的重要设计因素和当时社会历史背景对设计奖项产生的影响。还着重讨论了历史上以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针对设计奖项颁布的国家政策相关发展措施。并将具有代表性的三大设计奖项作了比较分析。德国IF奖诞生最早,代表西方设计奖项,具有典型性;日本战后迅速崛起,以设计为振兴国家的发展战略,日本的G-mark奖项具有独特的社会价值使命感;中国的红星奖作为发展中国家设计奖项崛起的代表,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比较快。通过三大奖项在结构、机制流程、评委与参赛者、发展变化与奖项外延(展览、交流、培训)等方面的比较,讨论设计奖项在各自的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同文化价值与社会责任。文章又讨论了设计奖项对于企业的经济价值和对于社会的文化价值。在企业的成长中看到设计奖项带来的市场效益的繁荣,看到企业与设计奖项共同生长的脉络;以及在每个国家的国家发展、普世教育、社会进步方面也有设计奖项的重要作用。文章继而深入讨论了本文的论述重点——在创新型社会中设计奖项的意义。通过对社会现代化理论中设计奖项处于知识经济中位置的确定,重新认识设计奖项在当今的以知识为主导的创新型社会中承担的创造力价值。同时,重要的问题还有设计奖项于今天所具备的批评价值、与产业与科技的桥梁作用、以及改变社会的推动力。在相对完整地梳理了设计奖项的相关内容后,发现其中存在的启发人们思考的问题是全篇创新之处,也是最终的文章落脚点。最后的结论部分提出了大致七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其中包括设计奖项的公信力与价值导向问题;对于设计奖项的发展力度与落实程度问题;设计奖项数量与质量的问题;奖项的根本目的仍应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问题;如何通过设计奖项正确引导科技利用问题;设计奖项对于专业人才的储备与普及大众教育问题;及设计奖项如何创造新型生活方式与社会这几个最终问题。
吴永祥[9](2018)在《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研究 ——基于马克思能力思想视域》文中认为21世纪的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以人的能力为中心的时代。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不断加剧,共同强化着知识和人才在国力增强和社会繁荣中的关键作用。大学是社会系统的子系统,研究型大学作为大学中的先驱,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中肩负着特殊的责任和使命。教师是大学的生命线,大学是教师的集合体,“大学者,非大楼也,有大师之谓也。”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是促进每位教师自由、全面、创新、和谐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尚未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传统的研究型大学人事制度存在诸多弊端,重“物”轻“人”,重管理控制轻服务激励,一定程度忽视了教师的主体性;存在着“大师”缺乏、教师潜能开发利用效率低、教师流动不合理、竞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放协作、全面协调、自主创新、和谐共生的教师发展生态尚未形成。这些都阻滞着研究型大学开展“双一流”建设,束缚着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深度与广度。基于上述背景和现实思考,论文以马克思能力思想为指导,统领全文,深入探寻马克思能力思想与教师能力建设的内在契合性,尊重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弥补以往相关研究中理论支撑不足的问题。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全面省察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坚持理论先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提出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设计方略。从研究型大学教师的劳动特点、发展需要等出发,从道德素养、学识素养、创新素养、心智潜能等方面建构充满生机活力、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结构要素体系。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战略路径,实现“供给侧”(研究型大学、政府、社会)与“需求侧”(研究型大学教师)的内、外部互动融合:一方面,从职业生涯规划、职业认同培育、职业压力调适、自我效能感发挥、核心竞争力提升等方面,全程化、多路径建构教师自主发展体系,教师有目的、有意识的开发自身潜能;另一方面,从社会支持系统、学校支持系统、权利保障系统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保障体系,实现以“事”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理念嬗变。最终,实现需求侧“合理需求”与供给侧“有效供给”的辩证统一,实现教师发展与组织发展的和谐统一。
王一雪[10](2017)在《科学知识经济学:一种基于经济学的自然化科学认识论》文中指出科学知识经济学(Economic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简称ESK)是以经济学工具研究科学知识和科学认识的一种自然化认识论,它在达成概念共识的同时,尚存在诸多分歧。ESK区别于新、旧科学经济学,但可等同于目前文献中出现的经济化认识论、经济化科学哲学。它以科学家自利动机为逻辑出发点,采用假说-演绎的建模分析方式,综合运用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具有形式化和思想市场两种进路。它在科学认识论困境、自然化认识论、科学哲学-经济学双行道的思想背景下发展而来,不同于以往科学认识论中的经济学话语方式,具有诸多理论优势。其主要理论特征包括模型化及其明确性、描述现实可能性而非实际确定性、与经验案例具有一定疏离、可扩展性和开放性、多样化和混杂性,并在近期呈现计算机模拟和数理化计算,强调个体科学家寻求信用、地位等个体利益趋向。ESK在科学代理人的动机和经济理性、科学发展模式、科学知识有效性、科学规则方面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根据科学代理人寻求认识和非认识利益的区分,ESK可分为社会认识范式和泛社会认识范式。作为生产者和管理者的科学代理人的经济理性是一种认知涉入的工具理性和理想模型的情境理性,并与实践理性、实用理性形成比较。科学发展可分为均衡和演化两种模式,这种经济学分析令科学知识有效性具有不同于以往知识合理性的特征。在经济学理解中,科学规则在科学发展中具有存在必要性,它结合了认识与社会规则,凸显社会规则的认识论意义,在ESK研究中有两种存在方式。科学规则与个体利益、科学目标具有特殊联系,其来源和生成机制受到诸多讨论。ESK遭遇由经济学方法论和自然化认识论引发的质疑。前者包括经验(如科学思想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类比)和哲学(如经济模型与现实的关系、方法论个体主义)两个层面的质疑。后者包括描述性和规范性、反身性难题。ESK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其模型化等特征分析和回应这些质疑。总之,ESK在为科学认识论带来新视角、新观念的同时,遇到诸多问题。我们需正视并深入研究这些问题,以图更清晰理解和促进科学知识经济学的发展。
二、对“知识经济”的理论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知识经济”的理论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家精神视野中的大学革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1. 关于创新创业时代大学转型发展的审视 |
2. 对高等教育整体改革的再思考 |
3. 对“双一流”建设的反思 |
(二)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一) 关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的研究 |
1. 关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研究的整体性概述 |
2. 关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内涵和类型研究的述评 |
(二) 关于大学革新的相关研究 |
三、 基本概念 |
(一) 企业家与企业家精神 |
(二) 大学革新 |
四、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内容 |
(三)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五、 研究方法 |
(一) 方法论基础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大学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 |
第一节 中世纪大学的兴起与企业家精神 |
一、 中世纪大学的制度构建 |
二、 中世纪大学中的教师与学生 |
三、 作为社会性组织的中世纪大学 |
第二节 现代大学的创立与企业家精神 |
一、 现代大学的早期发展 |
二、 洪堡与柏林大学的创建 |
三、 后洪堡时代现代大学的持续变革 |
第三节 研究型大学的崛起与企业家精神 |
一、 科研的兴盛与研究型大学典型模式的确立 |
二、 美国研究型大学中的本科教育改革 |
三、 走向服务社会的研究型大学 |
第四节 创业型大学的繁荣与企业家精神 |
一、 创业型大学中的商业性企业家精神 |
二、 制度性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型大学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大学革新为什么需要企业家精神 |
第一节 技术变革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一、 教育和技术的赛跑 |
二、 教育技术革新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三、 外部技术环境变革与大学的企业家精神 |
第二节 制度创新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一、 大学制度构建中的企业家精神 |
二、 大学多重制度逻辑整合中的企业家精神 |
第三节 大学范式革命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一、 范式与大学范式革命 |
二、 创新创业:大学转型发展的新范式 |
三、 以企业家精神推动大学范式革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大学革新需要何种企业家精神 |
第一节 个人的企业家精神与大学革新 |
一、 哈珀的企业家精神与芝加哥大学的创建 |
二、 艾略特的企业家精神与哈佛大学的转型 |
三、 蔡元培的企业家精神与北京大学的再造 |
四、 特曼的企业家精神与斯坦福大学的崛起 |
第二节 组织的企业家精神与大学革新 |
一、 麻省理工学院的组织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型大学的兴起 |
二、 香港科技大学的组织企业家精神与新型研究型大学的崛起 |
三、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组织企业家精神与“全球性知识企业”的塑造 |
第三节 国家的企业家精神与大学革新 |
一、 美国的国家企业家精神与世界一流大学的积聚 |
二、 以色列的国家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国度中的大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企业家精神如何促进大学革新 |
第一节 以企业家精神激励学科知识生产和学术创业 |
一、 企业家精神与学科建设中“学术创业”的兴起 |
二、 学科建设中知识生产与学术创业的统筹 |
三、 企业家精神引领下的学科知识生产与学术创业整合 |
第二节 以企业家精神加快学科-专业-产业链建设 |
一、 企业家精神助推学科-专业-产业链创建 |
二、 企业家精神与学科-专业-产业链的协同治理 |
三、 大学学科-专业-产业链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以企业家精神促进大学创新创业治理 |
一、 大学治理:从正当到绩效 |
二、 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大学有效治理的关键 |
三、 为创新创业而治理:企业家精神推动大学治理模式变革 |
第四节 以企业家精神推动大学创新创业社区建设 |
一、 大学创新创业社区的内涵及其演进 |
二、 大学创新创业社区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模式 |
三、 以企业家精神协同推进大学创新创业社区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企业家精神引领“双一流”建设 |
第一节 国家的企业家精神与“双一流”建设 |
一、 提升政府政策运行效能:政策工具的动态整合 |
二、 掌舵而不是划桨:包容性治理理念下的“府-学”关系重塑 |
三、 建设创新创业型国家:创建以大学为中心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
四、 重塑高等教育系统:以新发展格局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
五、 塑造企业家式政府角色:从官僚主义行为转向企业家行为 |
第二节 组织的企业家精神与“双一流”建设 |
一、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 |
二、 以商业性企业家精神塑造新型“产-学”关系,增强大学资源创生能力 |
三、 社会性企业家精神助推社会创业实践,突出大学社会责任感意识 |
四、 企业家精神引领大学自我建构与革新,实现组织创新创业范式转型 |
第三节 个人的企业家精神与“双一流”建设 |
一、 以企业家思维代替排名思维,促进大学从优秀走向卓越 |
二、 整合组织领导中的多重企业家角色,扩展大学社会关系网络 |
三、 创建组织特色发展模式,形成大学独特竞争优势 |
四、 科学制定组织战略规划,形塑大学未来发展愿景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一、 论文完成的主要工作 |
二、 创新之处、研究反思与展望 |
(一) 创新之处 |
(二) 研究反思与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致谢 |
(2)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要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特点总结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理论基础 |
一、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 |
二、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依据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基于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实证考量 |
第四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主要环节的法律问题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三、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
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独特性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涵界定 |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特征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解决的法律问题 |
一、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 |
二、识别目标方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 |
三、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 |
四、识别目标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 |
五、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法律责任认定分析 |
一、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
二、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 |
三、管理层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
四、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第一节 并购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界定 |
一、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分析 |
二、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特点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 |
一、价值评估的战略需求 |
二、价值评估的交易需求 |
三、价值评估的税收需求 |
四、价值评估的融资需求 |
五、价值评估的诉讼需求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 |
一、市场评估方法 |
二、成本评估方法 |
三、收益评估方法 |
四、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 |
一、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二、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三、着作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四、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垄断行为辨析 |
一、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滥用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一般垄断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关系之辩 |
二、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
三、相对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分析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内实践评析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际实践评析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层面的国家安全界定 |
一、基于专利权的科技安全 |
二、基于着作权的文化安全 |
三、基于商标权的产业安全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实践的思考 |
一、美国为代表的并购中新兴技术国家安全审查 |
二、加拿大为代表的并购中国家文化产业安全审查 |
三、中国为代表的并购中品牌依存度产业安全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研究 ——基于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文献综述 |
1.3.1 人力资本产权及其实现的研究 |
1.3.2 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研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本文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2.理论基础与论文分析框架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制度经济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1.3 人力资本理论 |
2.1.4 创新理论 |
2.2 核心概念与分析框架 |
2.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2 论文分析框架 |
3.制度与科技创新:一般理论分析 |
3.1 制度与科技创新的马克思主义视角 |
3.1.1 需要对经济关系进行规范 |
3.1.2 科技创新是一个生产力范畴 |
3.2 制度对科技创新的作用 |
3.2.1 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规范与约束功能 |
3.2.2 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激励功能 |
3.2.3 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调节功能 |
3.3 科技创新对制度的作用 |
3.3.1 科技创新对制度起源的作用 |
3.3.2 科技创新对制度变迁的作用 |
3.3.3 科技创新对制度消亡的作用 |
3.4 科技创新领域制度安排的非平衡性 |
3.4.1 科技创新要素的审视 |
3.4.2 科技创新领域的制度安排 |
4.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与原因 |
4.1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 |
4.1.1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哲学依据 |
4.1.2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经济学依据 |
4.2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原因 |
4.2.1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经济学分析 |
4.2.2 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协同作用 |
5.人力资本产权及其实现的内涵 |
5.1 对人力资本产权的一般性探讨 |
5.1.1 人力资本产权:本质及其权利内容 |
5.1.2 人力资本产权的属性 |
5.1.3 人力资本产权的功能 |
5.2 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内涵 |
5.2.1 人力资本所有权的实现 |
5.2.2 人力资本使用权的实现 |
5.2.3 人力资本转让权的实现 |
5.2.4 人力资本收益权的实现 |
6.科技创新与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基于中国实际的分析 |
6.1 中国科技创新的现状 |
6.1.1 现阶段中国科技创新活动的总体情况 |
6.1.2 现阶段中国主要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
6.2 中国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问题 |
6.2.1 科技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
6.2.2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
6.3 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及中国的现实 |
6.3.1 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多角度审视 |
6.3.2 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现实 |
6.3.3 中国科技创新领域存在问题的根源 |
7.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改革的方向与绩效 |
7.1 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 |
7.1.1 关于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的改革 |
7.1.2 关于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转让权的改革 |
7.1.3 关于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收益权的改革 |
7.2 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深化改革的绩效 |
7.2.1 中国科技创新活动总体创新绩效的提升 |
7.2.2 中国各科技创新主体创新绩效的提升 |
8.美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经验及其启示 |
8.1 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美国的实践与经验 |
8.1.1 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的实现 |
8.1.2 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转让权的实现 |
8.1.3 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收益权的实现 |
8.2 美国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 |
8.2.1 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实现方面的启示 |
8.2.2 创新型人力资本转让权实现方面的启示 |
8.2.3 创新型人力资本收益权实现方面的启示 |
9.提高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思路与建议 |
9.1 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思路 |
9.2 相关政策建议 |
10.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本文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4)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论文创新点 |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3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逻辑分析框架 |
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 研究的逻辑分析框架 |
4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集聚 |
4.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内存性和外向性 |
4.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经济技术属性 |
4.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支持程度 |
4.4 本章小结 |
5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优势识别 |
5.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机会优势识别 |
5.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产业基础优势识别 |
5.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价值链优势识别 |
5.4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综合优势识别 |
5.5 本章小结 |
6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定位 |
6.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目标 |
6.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功能目标 |
6.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阶段目标 |
6.4 本章小结 |
7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
7.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原则 |
7.2 三种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分类 |
7.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支撑 |
8.1 构建灵活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合 |
8.2 构建高效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资本体系 |
8.3 构建清晰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监管模式 |
8.4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 |
(5)儿童哲学与国家课程的融合研究 ——以英国Key Stage1-4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有关儿童哲学内涵界定的研究 |
(二)有关儿童哲学诞生历史的研究 |
(三)有关儿童哲学各地发展的研究 |
(四)有关英国儿童哲学以及面临挑战的研究 |
四、概念厘定 |
(一)儿童哲学 |
(二)英国国家课程 |
(三)Key Stage(关键阶段) |
五、研究问题与方法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英国儿童哲学的理论阐释 |
一、英国儿童哲学的前提解读 |
(一)何为哲学 |
(二)何以为教 |
(三)贯穿学科的哲学之思 |
二、英国儿童哲学的理论基础 |
(一)苏格拉底方法 |
(二)洛克经验论 |
(三)杜威实用主义思想 |
(四)罗素的儿童哲学观 |
(五)维果茨基社会构建主义理论 |
第二章 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图景 |
一、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背景 |
(一)经济背景 |
(二)政治背景 |
(三)教育背景 |
二、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历程 |
(一)“移植”与“转化”:英国儿童哲学的早期实践 |
(二)转向“多元能力”:英国儿童哲学的本土化改进 |
(三)“环抱”国家课程:转向学科的浸入式教学 |
三、英国儿童哲学的发展特色 |
(一)普设研究机构 |
(二)重视故事开发 |
(三)强调绘本应用 |
(四)创新教学方法 |
第三章 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的融合探析 |
一、英国国家课程设置 |
(一)理念思想与课程目标 |
(二)学段结构与学科设置 |
(三)学科定位与课程内容 |
(四)评价体系与考试制度 |
二、英国国家课程的关注转向 |
(一)课程理念上从关注“公民培养”转向“全面育人” |
(二)课程内容上从关注“专业技能”转向“学科素养” |
(三)评价方式上从关注“知识分层”转向“刚柔并济” |
(四)课程实施和管理上转向追求兼顾“公平与效率” |
三、儿童哲学对国家课程的促进作用 |
(一)实现国家课程理念的育人价值 |
(二)推动国家课程目标的转化落实 |
(三)促使国家课程内容的更新发展 |
(四)能改进国家课程的实施与评价 |
第四章 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的共生发展 |
一、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的关系 |
(一)共生形态 |
(二)融合趋势 |
二、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的实践融合 |
(一)目标导向 |
(二)能力培养 |
第五章 英国国家课程视域下的儿童哲学实践 |
一、结合国家课程学科思想的儿童哲学课程——以小学KS1-2 为例 |
(一)儿童哲学课程与英国国家课程的结合形式 |
(二)单独设立的儿童哲学课程具体实施 |
(三)小学KS1-2 儿童哲学独立课程分析 |
(四)英国儿童哲学课程与国家课程联结特征 |
二、结合儿童哲学思维的国家课程——以中学KS3-4 为例 |
(一)英语科目 |
(二)数学科目 |
(三)科学科目 |
(四)儿童哲学与英国国家课程相结合的关注重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有关研究 |
二、中外版权产业发展史视角的研究 |
三、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版权制度问题研究 |
四、有关版权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 |
五、相关文献的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版权 |
二、版权产业 |
三、版权产业研究对象的选定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相关经济理论 |
一、精神劳动及精神生产理论 |
二、产业资本循环理论 |
三、国际产品价值理论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 |
一、经济增长理论 |
二、产业融合理论 |
三、产业生态圈理论 |
第四节 理论评述和理论模型构建 |
一、理论评述 |
二、理论模型构建思路 |
三、理论模型的作用机理 |
第二章 版权产业的历史溯源及发展历程比较 |
第一节 版权思想的历史渊源及制度演变 |
一、国外版权思想的缘起及制度演变 |
二、中国古代版权思想的溯源 |
三、中国近现代版权意识的勃兴及其实践 |
第二节 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一、发达国家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二、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版权产业发展历程的评述 |
一、技术革新及版权立法推动了版权产业的发展 |
二、版权保护水平应与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 |
第三章 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基于经济贡献视角的发展水平比较 |
一、美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二、英加澳等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三、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四、各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比较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基于竞争力视角的发展水平比较 |
一、版权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比较 |
二、版权产业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比较 |
第三节 发展水平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一、我国版权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
二、我国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亟待提高 |
第四章 版权产业制度安排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产业规制模式的国际比较 |
一、产业规制概述 |
二、发达国家对版权市场主体的产业规制模式 |
三、中国对版权市场主体的产业规制模式 |
第二节 版权保护政策措施的国际比较 |
一、发达国家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 |
二、中国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 |
第三节 版权产业促进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一、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促进政策 |
二、中国的版权产业促进政策 |
第四节 版权产业制度安排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一、版权产业规制国际比较的评述 |
二、版权保护政策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三、版权产业促进政策国际比较的评述 |
第五章 版权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第三节 跨国面板数据模型分析 |
一、计量模型与研究假设 |
二、实证检验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计量模型的结论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二、模型的研究结论评述 |
第六章 中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机遇、态势及问题 |
第一节 当前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机遇 |
一、版权产业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
二、经济增长方式及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带来红利 |
三、中国版权产业发展已经具备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
四、“一带一路”为版权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
第二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态势 |
一、中国版权产业的总体市场规模不断壮大 |
二、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
三、版权保护水平提升助力版权产业良性发展 |
四、经营模式向正版化运营转变 |
第三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
一、版权产业正面临管理困境 |
二、版权产业在供给侧存在结构性问题 |
三、版权产业高素质人才缺乏 |
四、版权产业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
五、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
第七章 促进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选择 |
一、守正创新、双效合一的发展原则 |
二、双线并进、内外结合的总体路径 |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
第二节 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
一、构建更高效的版权产业管理体系 |
二、推进版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加快版权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
四、多渠道拓宽版权企业融资渠道 |
五、全方位提升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 |
结论 |
附录1 :十八大以来我国版权产业相关产业政策汇总 |
附录2 :各国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产业) |
附录3 :各国版权产业对促进就业的贡献(分产业) |
附录4 :WIPO协调下的版权相关法规及国际公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8)设计奖项在创新型社会的意义 ——以德国IF、日本优良设计、中国红星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必要性 |
第二节 选题的意义 |
一、强国——制定国家设计产业发展战略 |
二、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促进社会现代化 |
三、责任——普世设计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 |
第三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设计奖项研究现状 |
二、国内设计奖项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问题与方法 |
二、特色与创新 |
(一)学术理论的创新性贡献 |
(二)实际价值的创新性贡献 |
(三)社会普及教育的创新性贡献 |
第五节 基本结构 |
第一章 国际设计奖项概述 |
第一节 奖项的意涵 |
第二节 二十世纪中期设计价值对设计奖项建立的影响 |
一、德意志制造联盟对设计奖项建立的影响 |
二、现代主义与机械美学对设计奖项建立的影响 |
三、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工业设计对设计奖项建立的影响 |
四、“优良设计”观念复兴的设计因素对奖项建立的影响 |
第二章 设计奖项的产生背景及构成要素 |
第一节 国际设计发展趋势 |
一、国家层面发展措施对设计奖项的影响因素 |
(一)制定国家级设计振兴政策 |
(二)设计政府管理机构的设立 |
(三)设计公共设施的建设 |
(四)设计教育体系的完善 |
(五)设计产业的学术研究 |
二、行业发展趋势对设计奖项的影响因素 |
三、从业机构发展趋势对设计奖项的影响 |
第二节 设计奖项评奖机制与基本构成要素 |
一、设计奖项的评奖机制 |
二、设计奖项机制的基本构成要素 |
第三章 国际奖项对比分析研究 |
第一节 国际设计奖项综述 |
第二节 三大代表性设计奖项的重要性与作用比较分析 |
一、德国IF、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的产生背景比较 |
二、德国IF、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的奖项结构比较 |
三、德国IF、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奖项机制与流程比较 |
四、德国IF、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评委与获奖者比较 |
五、德国IF、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的完善与发展 |
六、德国IF、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的外延比较分析 |
第四章 设计奖项设立与企业的关联 |
第一节 设计奖项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
一、设计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
二、设计奖项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设计奖项与国际企业发展的关联 |
一、德国瓷器制造商罗森塔尔(Rosenthal)与IF |
二、产品与服务供应商WMF与 IF |
三、电器生产商博朗(Braun)与IF |
四、技术和服务供应商博世(Bosch)与IF |
五、电器制造与系统服务西门子(Siemens)与IF |
第五章 设计奖项设立与社会的关联 |
第一节 奖项建立社会价值 |
第二节 三大代表性奖项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关联 |
一、专业人才储备上的价值 |
二、国家经济发展与推动社会进步层面上的价值 |
三、普世的教育意义及人才储备作用 |
四、各奖项特点 |
第六章 设计奖项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实践推动作用 |
第一节 社会的现代化理论对设计奖项的影响 |
第二节 知识时代的科技、产业与设计奖项的必然联系 |
一、工业文明社会的科技发展与设计奖项的关系 |
二、创新型社会中知识特性与设计奖项的关系 |
三、设计奖项对科技发展的驱动 |
(一)设计是技术和文化的桥梁 |
(二)技术是需要被思想驱动的工具 |
四、知识经济下产业结构与设计奖项的关系 |
第三节 设计力创新 |
第四节 设计奖项的新发力与新内涵 |
一、设计奖项的批评价值 |
二、设计奖项加强设计的体验感 |
三、设计奖项可改变社会 |
第五节 设计奖项的价值测度 |
结论 |
第一节 设计奖项在创新型社会中的思考与启示 |
一、从红点2018 中国失信事件看设计奖项的公信力与价值导向 |
二、西方国家对设计奖项的重视与发展力度更加切实 |
三、设计奖项的设立数量大于质量 |
四、设计奖项仍应以推动本土设计与经济的发展为目标 |
五、设计奖项应正确的引导设计与社会科技之间的连接 |
六、设计奖项在设计人才储备与普及性教育的重要性 |
七、设计要创造新型的、却并不遥远的生活方式 |
第二节 设计奖项在创新型社会意义研究的重要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研究 ——基于马克思能力思想视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迫切需要科学理论引领 |
1.1.2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 |
1.1.3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综合国力的迫切需要 |
1.1.4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是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的首要之举 |
1.1.5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是“双一流”大学建设的客观需要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人的“能力”的概念 |
1.3.2 “研究型大学”的概念 |
1.3.3 “大学教师能力”的概念 |
1.3.4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概念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1.5.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2 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马克思能力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继承与发展 |
2.1 人的能力的基本内涵 |
2.1.1 人的能力是体力和智力的统一 |
2.1.2 人的能力是物质生产力与精神生产力的统一 |
2.1.3 人的能力是现实能力与潜在能力的统一 |
2.1.4 人的能力发展是“全面发展”与“自由发展”的统一 |
2.2 需要是人的能力建设的动力源泉 |
2.2.1 需要与能力的关系 |
2.2.2 需要的异化 |
2.2.3 人的需要的社会历史性 |
2.2.4 人的需要的层次性 |
2.3 劳动是人的能力建设的核心路径 |
2.3.1 劳动与能力的关系 |
2.3.2 劳动的形态 |
2.3.3 劳动的异化 |
2.3.4 劳动的解放 |
2.4 制度创新是人的能力建设的组织保障 |
2.4.1 分工与协作制度的创新 |
2.4.2 产权制度创新 |
2.4.3 社会制度创新 |
2.4.4 制度创新与能力建设的关系 |
2.5 人的发展是人的能力建设的价值旨归 |
2.5.1 人的发展的历史是人的能力从低级到高级嬗变的过程 |
2.5.2 人的发展的核心是人的能力的全面、自由发展 |
2.5.3 人的发展的关键是个体能力与类整体能力的共同发展 |
2.6 马克思能力思想在当代中国的继承与发展 |
2.6.1 对“需要是人的能力建设的动力源泉”的继承与发展 |
2.6.2 对“劳动是人的能力建设的核心路径”的继承与发展 |
2.6.3 对“制度创新是人的能力建设的组织保障”的继承与发展 |
2.6.4 对“人的发展是人的能力建设的价值旨归”的继承与发展 |
第三章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3.1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取得的成就 |
3.1.1 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学教师能力建设创造了历史机遇 |
3.1.2 研究型大学的发展为大学教师能力建设夯实了组织基础 |
3.1.3 教师人事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提供了发展支撑 |
3.2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
3.2.1 开放协作的能力成长格局尚未形成 |
3.2.2 全面协调的能力培育机制尚未形成 |
3.2.3 自主创新的能力促进制度尚未形成 |
3.2.4 和谐共生的能力发挥机制尚未形成 |
3.3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教师能力建设的宏观环境不完善,阻碍大学办学自主权落实 |
3.3.2 教师能力建设的目标错位,影响教师能力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 |
3.3.3 教师能力建设的原则迷失,缺乏科学合理的导向性、独特性和动态性 |
3.3.4 教师能力建设的路径单调,未能充分、有效激发教师的创新潜能 |
第四章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战略理路 |
4.1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目标 |
4.1.1 促进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的自由发展 |
4.1.2 促进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的全面发展 |
4.1.3 促进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的创新发展 |
4.1.4 促进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的和谐发展 |
4.2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原则 |
4.2.1 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
4.2.2 坚持方向性与开放性的统一 |
4.2.3 坚持稳定性与动态性的统一 |
4.3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的设计思路 |
4.3.1 坚持“供给侧”与“需求侧”发展目标的高度融合 |
4.3.2 坚持“供给侧”有效供给与“需求侧”合理需求的辩证统一 |
第五章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结构要素建构 |
5.1 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结构要素的生成 |
5.1.1 马克思能力理论是教师能力结构要素生成的理论先导 |
5.1.2 国内外学者的实践探索是教师能力结构生成的重要参考 |
5.2 研究型大学教师道德素养 |
5.2.1 理想信念 |
5.2.2 道德情操 |
5.2.3 核心价值观 |
5.2.4 学术道德 |
5.2.5 社会担当 |
5.3 研究型大学教师学识素养 |
5.3.1 本体性知识 |
5.3.2 条件性知识 |
5.3.3 实践性知识 |
5.3.4 人文知识 |
5.4 研究型大学教师创新素养 |
5.4.1 学术自由意识 |
5.4.2 创新思维能力 |
5.4.3 协同创新能力 |
5.4.4 国际化视野 |
5.4.5 终身学习能力 |
5.4.6 信息整合能力 |
5.5 研究型大学教师心智潜能 |
5.5.1 学术民主意识 |
5.5.2 耐挫抗压能力 |
5.5.3 沟通协调能力 |
5.5.4 健康生活方式 |
第六章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的自主发展 |
6.1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主发展概述 |
6.1.1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主发展的概念与内涵 |
6.1.2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主发展的重要意义 |
6.1.3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主发展的基本特征 |
6.1.4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主发展的主要内容 |
6.2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生涯的自主规划 |
6.2.1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与内涵 |
6.2.2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 |
6.2.3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步骤 |
6.2.4 不同职业生涯阶段的教师职业生涯自主发展 |
6.3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认同的自主培育 |
6.3.1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认同的概念与内涵 |
6.3.2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认同存在的危机 |
6.3.3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认同的主体构建对策 |
6.4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压力的自主调适 |
6.4.1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压力的概念与内涵 |
6.4.2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压力的现状分析 |
6.4.3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压力的危害 |
6.4.4 研究型大学教师职业压力的自我调适策略 |
6.5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我效能感的自主发挥 |
6.5.1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我效能感的内涵 |
6.5.2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我效能感的主要特征 |
6.5.3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我效能感自主发挥的意义 |
6.5.4 研究型大学教师自我效能感的促进对策 |
6.6 研究型大学教师核心竞争力的自主提升 |
6.6.1 研究型大学教师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
6.6.2 研究型大学教师核心竞争力的典型特质 |
6.6.3 研究型大学教师核心竞争力自主提升的路径选择 |
第七章 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支持系统 |
7.1 教师能力建设支持系统概述 |
7.1.1 马克思能力思想与教师能力建设支持系统的关系 |
7.1.2 教师能力建设支持系统的基本内容 |
7.2 社会支持系统 |
7.2.1 社会支持系统构建的意义 |
7.2.2 政府调控支持系统 |
7.2.3 市场调节支持系统 |
7.2.4 社会组织及其他支持系统 |
7.3 学校支持系统 |
7.3.1 学校支持系统建设的意义 |
7.3.2 “大师”引培支持系统 |
7.3.3 学科文化支持系统 |
7.3.4 组织环境支持系统 |
7.4 权利保障系统 |
7.4.1 权利保障系统构建的意义 |
7.4.2 资源禀赋保障系统 |
7.4.3 公平激励保障系统 |
7.4.4 民主监督保障系统 |
7.4.5 继续教育保障系统 |
7.4.6 法制保障系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科学知识经济学:一种基于经济学的自然化科学认识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由、意义和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框架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科学知识经济学的概念、工具、哲学渊源和理论特征 |
第一节 科学知识经济学的概念和工具 |
一、科学知识经济学的概念共识和分歧 |
二、科学知识经济学与相关术语的联系和区别 |
三、科学知识经济学的工具和方法 |
第二节 科学知识经济学的哲学渊源 |
一、科学认识论困境和自然化认识论的发展 |
二、科学哲学-经济学的双行道 |
三、经济学涉入认识论的优势 |
第三节 经济学话语方式和科学知识经济学的理论特征 |
一、科学认识论中经济学话语方式回顾及其与ESK的比较 |
二、科学知识经济学的主要理论特征 |
第二章 科学知识经济学视野下的科学代理人动机和经济理性 |
第一节 利益表征下的代理人动机与范式 |
一、认识利益和社会认识范式 |
二、非认识利益和泛社会认识范式 |
三、两种范式的比较 |
第二节 科学代理人经济理性的表现 |
一、理性生产者:成本-收益分析 |
二、理性管理者:风险投资、规避和分散 |
第三节 科学代理人经济理性的理解和批判 |
一、认知涉入的工具理性 |
二、理想模型的情境理性 |
三、经济理性与实践理性 |
四、经济理性与实用理性 |
第三章 经济学语境中的科学知识发展模式和有效性 |
第一节 科学发展的均衡模式 |
一、均衡观念和知识样式 |
二、均衡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三、均衡模式的发展:认识劳动分工 |
第二节 科学发展的演化模式 |
一、市场运作中的知识与科学发展 |
二、进化论旨趣下的“看不见的手”解释 |
三、制度论旨趣下的“看不见的手”解释 |
第三节 科学知识有效性的特征 |
一、个体决策构成集体知识 |
二、外在性和多样化 |
三、与相对主义对话 |
四、科学理论的比较优势 |
第四章 科学规则的经济学理解 |
第一节 科学规则的多维阐释 |
一、科学规则的过往阐释 |
二、科学规则的意义扩展 |
第二节 科学规则的存在必要性和存在方式 |
一、科学规则的存在必要性 |
二、科学规则在ESK中的存在方式 |
第三节 科学规则的来源和生成 |
一、科学规则的来源 |
二、科学规则的生成机制 |
第四节 科学规则与个体利益、科学目标 |
一、科学规则与个体利益 |
二、科学规则与科学目标 |
第五章 经济学方法论和自然化认识论引发的问题 |
第一节 科学思想市场与商品市场中的概念问题 |
一、科学思想与私人产品、公共产品、混合产品 |
二、科学交换与市场交换 |
三、认识分工与市场分工 |
第二节 经济学哲学的两个典型问题 |
一、经济模型与现实的关系 |
二、方法论的个体主义问题 |
第三节 描述性和规范性问题 |
一、关于规范性的以往讨论 |
二、规范性与描述性的特征 |
第四节 反身性难题 |
一、反身性的类型及其回应 |
二、反身性的表现和逻辑循环 |
三、从模型世界解释三类反身性 |
结束语 |
一、研究的不足和后续工作的可能开展 |
二、基于反身性的自我反思 |
三、科学家的崇高目标值得坚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四、对“知识经济”的理论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家精神视野中的大学革新[D]. 黄文武.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2]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胡宏雁. 吉林大学, 2020(03)
- [3]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研究 ——基于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D]. 姚程.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4]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D]. 沈婕.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5]儿童哲学与国家课程的融合研究 ——以英国Key Stage1-4为例[D]. 杨落娃.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D]. 刘京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1)
- [8]设计奖项在创新型社会的意义 ——以德国IF、日本优良设计、中国红星奖为例[D]. 庞观.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9(01)
- [9]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能力建设研究 ——基于马克思能力思想视域[D]. 吴永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
- [10]科学知识经济学:一种基于经济学的自然化科学认识论[D]. 王一雪. 厦门大学,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