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调研报告

管辖权异议的调研报告

问: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
  1. 答:法律主观:
    1、 管辖权异议 提出的时间:收到 起诉状 副本之日起15日内。《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权 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 期间提出。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民诉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 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 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行卖陵共和国刑事档戚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抗诉案卷、证据,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一)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二)上诉状或者抗诉书;(三)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及其电子文本;(四)全部案卷、证据,包括案件审理报告和其他配知应当移送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齐全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送。
问:写一篇谈谈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谈谈个人修养)(谈谈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的作文.400字左右.
  1. 答:tertyerytertertertr
  2. 答:谈谈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
    人之立身,所贵者在德。在我们当今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发扬助人为乐,扶贫助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公德更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试想,每个百万富翁如果能够慷慨解囊帮助贫困,每一个强壮青年都能细致入微帮助老弱病残,就不仅会使生活在贫困中的人过上幸福温暖的生活消迟羡,而且这些发扬公德心的人也会赢得社会的认可,每个工人如果都能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集体的主人,那每个集体定都能蒸蒸日上。每个游人如果多走些路把垃圾丢进垃圾箱,每户人家都不把垃圾弃在马路旁,那就会拥有整洁的环境,也可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而不是污浊的空气,垃圾的恶臭。每一个企业如果都能改善废水处理和废气污染,他们就不仅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而且产品也畅销。如果发扬社会公德已蔚然成风,我们的祖国旦肆定会是人们互帮互助,生活美满幸福,环境整洁清新,风景优美怡人的国家。
    从现在开始,大家弯下腰捡一点垃圾,伸出手帮助一下弱小,只要发拿拍挥这么一点公德心,我们的明天定会更美好。
问:不方便法院原则
  1. 答:法律解析:
    我国 民事诉讼法 没有规定“不方便 法院 原则”。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向人散雀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以我国法院为不方便法院为由要求我国法院不行使管辖权。如果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某涉外商事案件具有管辖权,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当事人,主要案件事实与我国没有任何联系,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且需要团明到外国执行的,人民法院不必一定行使管辖权,可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放弃行使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冲或早、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2. 答:不方便法院原则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活动中,由于原告可自由选择一国法院而提起诉讼,他就可能选择对自己有利而对被告不利的法院。该法院虽然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但如审理此案将给当事人及差闹司法带来种种不便之处,从而无法保障司法公正,不能使争议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
    在确定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范围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地域管辖:确定哪些地方是最密切联系的地方需要考虑案件李庆嫌的性质和特点。例如,对于合同纠纷,通常需要考虑合同的履行地和合同所涉及的财产所在地等因素。
    当事人的住所地:如果当事人的住所地与案件有最密切的联系,则应当将该当事人作为第一原告或第二原告。
    需要注意的是,不方便法院原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也会考虑其他哪手因素,例如诉讼成本、司法资源等。此外,在确定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范围时,也应当考虑各国的司法实践和国际公约等因素。
  3. 答:法律解析:
    我国 民事诉讼法 没有规定“不方便 法院 原则”。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磨戚伍讼时,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以我国法仔孝院为不方便法院为由要求我国法院不行使管前态辖权。如果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某涉外商事案件具有管辖权,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当事人,主要案件事实与我国没有任何联系,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方迹悔竖面存在重大困难且需要到外国执行的,人民法院不必一定行使管辖权,可适用“不方便姿大法院原则”放弃行使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瞎或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4. 答:法律解析:
    我国 民事诉讼法 没有规定“不方便 法院 原则”。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磨戚伍讼时,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以我国法仔孝院为不方便法院为由要求我国法院不行使管辖权。如果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某涉外商事案件具有管辖权,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当事人,主要案件事实与我国没有任何联系,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且需要到外国执行的,人民法院不必一定行使管辖权,可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放弃行使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瞎或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管辖权异议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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