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刘旭东[1](2021)在《国家特殊公职人员: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时代界定与法治意蕴》文中研究指明关于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公务员说、公务雇员说、专业人员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说、劳动者说及特殊劳动者说等等,都无法从整体上让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获得符合法理的规范阐释。高校教师自身的公务要素使其同《监察法》中的"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相契合;同时,高校教师聘用合同中的劳动要素,以及高校教师的专业性特质,决定了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可以被界定为"国家特殊公职人员"。这一身份定位,一方面要求明确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的性质,推动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的规范化,并实现高校教师人事争议的有限行政可诉性;另一方面,要求确保高校教师的教学自由与研究自由,并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形成完善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庹万燕[2](2021)在《公立高校教师辞职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张佳[3](2021)在《为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一直是是全球各国共同关注的话题,而近年来教育公平问题更是成为重中之重。特许学校作为改善弱势学生的教育成果、实现美国基础教育的公平而设立的一项政策,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台《特许学校法》以来,在各州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本文立足于教育公平的三个维度——学习机会公平、学习资源公平和学习成果公平,对美国特许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从学校的招生程序、纪律规则以及交通工具的提供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学校实现学习机会公平目标的政策保障;从政府拨款与资金分配、教师招聘与续聘、个性化课程项目的设置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学校实现学习资源公平的政策保障;从特许合同的订立、多管齐下的监督、严格的问责方式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学校实现学习成果公平的政策保障。然后,以绩效责任制为核心,分析了特许学校的质量保障相关政策。通过以上梳理发现,目前特许学校在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旧存在不足的地方。具体来说,特许学校增加了弱势学生的教育机会,招收了高比例的有色人种学生和低收入家庭学生;提高了弱势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大缩小了有色学生和白人学生在数学和英语语言艺术成绩方面的差距。而与此同时,特许学校也存在很多问题:家长和学生对于特许学校的教育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特许学校申请人数远远多于目前学额;特许学校的建筑空间不足,资金匮乏等。对比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政策,特许学校政策在促进美国教育公平、保障教育质量方面给予我们几点启示。在教育公平方面,我国可以完善学生入学方式、实施严格公正的招生程序、转变家长的择校观念、发展多元化学校及多样化课程、提供充足的拨款资金以及引导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同时,也可以通过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吸引和保留优质教师资源、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等方式保障我国的基础教育质量。
刘亮亮[4](2020)在《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项目管理是当代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理念和模式,在当代教育管理中也被广泛采用,美国则是教育项目管理的最早策源地和当代应用最为普遍和成效显着的国家。在今日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几乎所有体现美国国家教育意志和导向需要的教育事务和相应资源,都是以一定的教育目标和相应的独立事项为基本单元,设计划分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教育项目来加以推进和管理的。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完整性质和内涵是什么?何以如此之先地在美国土地上原创性生成并有序地发展成长为体现甚至代表当代教育管理走向的教育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协调和处理教育国家行政干预和社会市场运作的矛盾中有何优势和局限,能否为我国教育管理模式乃至体制的改革提供相应的启示和借鉴?对这些当代教育项目管理根本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思考,自然也就使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笔者的考察研究视野,成为博士学位论文题目的首选。本研究在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科学统一的方法论指导下,以教育社会生态理念为基本研究范式,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纵向比较法,按着教育项目管理形态由单项到体系的演化的基本进程和轨迹,对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演进背景、现实实践、成效问题和主要特征进行了系统的分阶段梳理考察,在简要把握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二战前萌芽成型奠定的基础上,对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初)、系统整合(20世纪60年代中—80年代初)、体系优化(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末)和创新提升(21世纪初—今)的各个阶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综合,力求揭示其逐步铺开、连续改进和不断优化的发展历程与规律。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是在二战前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萌芽成型所奠定的基础上起步的。现实教育的分散性发展条件、形态和格局,国家机器的天然教育使命、责任和权力,宪法的国会征税权与社会福利保障责任的明确规定,为联邦政府对教育进行直接有力但有限的项目管理干预提供了历史的必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战结束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战前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入了重点创设阶段,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国会于1944年通过颁布了《退役军人权利法》和1958年《国防教育法》,为联邦政府创设了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和国防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及其管理模式,开始了运用教育项目管理对高等教育进行直接干预的重点探索。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力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重点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事关全局的现实高等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合法合规、切实适用的机制和抓手,也为联邦政府更加积极全面的教育直接干预提供了基本模式与良好示范。当然,这种直接动用联邦政府力量对眼前的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直接的干预,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权宜性和局部性的局限或不足。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到系统发展阶段。经过二战后的迅速调整与强势拓展,到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经济社会进入到空前繁荣时期,“民权运动”也应时而生、风起云涌。这不仅使联邦政府财力雄厚,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也为联邦政府加强对教育的全面干预创造了有利的历史条件和需求。两法和随后国会一系列教育法案中陆续出台的大量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从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双语教育到少数民族教育,从移民教育到国际教育等,可谓遍及教育的各个层次和领域,直至1979年联邦教育部的设立。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的创设和实施与整个教育系统对应一致、相辅相成、相映成辉,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教育系统的全层次、全类型的全员性发展,也为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性优化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基础和资源。随着联邦教育项目的系统化设置与实施,在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美国教育全面完整发展的同时,其固有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显露了出来,特别是随着联邦教育部对联邦教育项目直接干预的日渐加强,各个教育项目实施运行的孤立性、形式化、行政化、各自为政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日渐突出,促使和要求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所有联邦教育项目的有机体系性,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由此进入体系优化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石油危机,也大大地削弱了美国联邦政府资助教育项目的能力。80年代初期,里根总统坚决反对联邦政府对教育的过分干预,开始了“新联邦主义”教育计划,通过《1981年综合预算调节法》消减和整合联邦教育项目,减少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和干预措施,将联邦政府各部门分散化管理的项目转换为联邦教育部的集中化管理。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乔治·布什总统上台,联邦政府再次调整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结构优化,强化教育项目的相互衔接、体系性与弹性,制定了总揽全局、明确整体目标、优化和提升教育项目总体效能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和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紧密对接,联邦政府的教育职能也更加广泛,成为“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在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的影响下,教育部开始注重业绩文化和问责文化的建立,加强联邦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估,促进联邦教育项目的结构改进和质量提升。进入21世纪,伴随着“9·11”事件的发生和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缓和各类社会问题和提升教育质量,联邦政府在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项目管理体系对国家社会发展战略的体现、支撑和合理合法化的作用,开始了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的创新提升新阶段。国会密集立法加大教育拨款力度,仅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就专门为教育投入了1000多亿美元,其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为536亿美元的州财政稳定基金项目,包括486亿美元的公式拨款项目和50亿美元的竞争性拨款项目,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联邦教育项目财政管理支持。《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设置推行的体系化教育项目把社会全员发展作为国家责任和终极目标,把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完美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联邦政府创设实施的STEM系列科技教育项目,重新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覆盖的“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促进国际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更是把美国国家社会的发展与高科技、全球化和生态化高度融合在一起,绘就美国与人类共同发展的教育项目管理蓝图。上述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进程表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产生、发展和最终成为美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主体模式,既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特定的教育社会生态体系之中,即早期教育分散化发展的起步及后续格局、相应的文化理念和现实教育实践,更得益于美国社会全员普遍具有的能动参与干预意识和行动力;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既不是行政部门拍脑门的忽发奇想、权力任性的结果,也不是墨守成规、固执经验的因因相袭,而是按照教育行动的完整结构和展开过程,立法先行,职能明确,权责对应,事财一体,科学设计,不断创新提升,最终形成健全而富有活力的、国家行政合理干预和社会市场积极运作有机一体的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由此启示借鉴,当会大有脾益。
于颖珊[5](2020)在《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高等院校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的情况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聘任纠纷增多。对于此类纠纷,在司法裁判中较多的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来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行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要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然而当前行政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聘任纠纷提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主要存在“单一法律关系说”与“复合型法律关系说”两种不同的观点。本研究立足“复合型法律关系说”,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分析中,以教师职称授予、行政处分、权利与救济为出发点,解读了二者间的关系,同时也分析了当前行政法律规范与学术权力不平衡、教师所受处分的标准不统一、教师行政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分析中,以教师与高校的从属性和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为出发点,解读二者的关系,同时分析了劳动法律关系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复合型法律关系说”,即目前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兼具行政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相较于“单一法律关系说”更具优势,理由如下:第一,“复合型法律关系说”中包含的行政法律关系符合我国目前提出的合理规范行政权力的要求,用强有力的行政法律规范来调整高校与教师间的法律关系,与“去行政化”议题相契合。第二,“复合型法律关系说”中包含的劳动法律关系顺应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与注重保护教师权利的观念相符合。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公立高校仅作为准行政主体或事业单位法人有不足之处,单一法律地位的定位无法满足高校当前权利义务的认定。第二,公立高校教师的属性具有多元化特征,现行的法律将教师定位于“专业人员”,这种定位很难从法律地位上对教师进行界定,将教师定位于“特殊劳动者”顺应当前高校与教师间的复合型法律关系。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教师可以作为劳动者与高校签订聘任合同,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来维护自身权益。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教师作为“特殊劳动者”的特殊性得以显现,即当高校基于法律授权,对教师行使职称评审以及行政处分等行政行为时,教师是行政相对人。将“特殊”置于“劳动者”之前,能够体现教师工作的公益性和行政性。目前正值《教师法》修订之际,在教师法律地位的改革中,要明确保护教师权益这一目标,突出教师的公益性特征,分教育阶段对教师进行定位,同时也要注意区分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的区别。第一,在固守教师职业公益性、特定范围内具有行政性的基础上承认教师劳动者的地位。第二,明确聘任纠纷的范围,完善有关教师救济机制的规定。第三,为《教师法》中赋予教师权益的条款制定配套的落实政策与机制。第四,基于公益性程度的不同,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区别。高校教师为“特殊劳动者”,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为教育公务员。第五,区分高校教师与高校行政人员,二者工作性质与管理制度不同。行政人员实行教育职员管理制度,工作内容更依附于学校的行政层级体系。将公立高校的教师定位于“特殊劳动者”是“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具体化,能够实现国家与个人利益的双赢。此种定位有利于畅通教师的救济渠道,有助于解决教师职称授予行政法律救济途径不畅以及聘任合同的平等性问题。本文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从理论上理清公立高校与教师间的法律关系,为推动高等教育法治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6](2020)在《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文中认为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最新要求,解读当前"三教"改革对于职教教育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以3D打印技术专业为切入点,深层次分析3D打印技术专业在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并对"三教"改革的一些具体方案可行性和实际效果进行了探讨。
陈春梅[7](2019)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公私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势,从而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随着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理念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公办高职习惯了“养尊处优”且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有损公益形象或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民办高职由于被视为“二等公民”难以吸引优秀企业合作,使得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新的办学体制以激发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让不同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201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鼓励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并明确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从而拉开了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序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由来自公共和私人部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产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且不同产权主体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特点。国务院倡导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实现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案例院校的调研,梳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现状并着重探究其内部治理。相比于国外,当前我国关于公私合作办学的实践较少,相关研究也有限。研究中选取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两大机构——社区学院(大都会学院)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戴维瑞教育集团和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典型案例展开具体分析,以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研究发现:社区学院的公私合作不涉及产权。各方通过签订协议保护举办者权益;社区学院非常重视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为了人才培养愿意大力投入办学。研究还发现,大型营利性教育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构建相对完善。董事会是集团实现内部治理的载体,因此必须强调董事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包括董事成员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多样化,且独立董事和女性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为了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这些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保障制度。与国外公私合作办学不同,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问题,且产权结构影响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产权大小与话语权大小不一定呈正相关。政府的产权占比可能很小,但却拥有较大话语权。因此,不能完全套用经济的产权逻辑分析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类似,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作为教育组织,高职院校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其内部治理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应借鉴现代大学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其内部治理又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的合理内核。本研究立足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从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分析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处的不同层面及同一层面不同要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与此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其内部治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法人属性、保护各举办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第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首先,提高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事(理事)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来自法律、财务、会计、管理及教育等多种职业背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校友、教师、学生、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实行监督权。此外,应增加独立董事(理事)和独立监事的比例。其次,职业校长(院长)由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且职业校长(院长)的激励方式应多元化。还要正确处理董事会(理事会)、职业校长(院长)、党委及监事会等之间的关系;第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以推动高职院校实现依法依规治校、治学。今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制衡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当然,对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探索,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如独立法人的问题、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高职院校在后续的改革探索中,由学者进一步跟踪研究。
吴红君[8](2019)在《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的现状及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特殊教育教师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每天面对一群特殊的孩子,除了繁琐的教学工作还要照顾每个学生的生活,如果学校不能及时调整教师的心理状态,极易导致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履行程度低,工作满意度降低,最终使教师产生离职倾向。心理契约是教师管理的重要因素,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大量流失,我们应该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在有效的管理中,降低教师的离职率。那么现阶段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的关系到底达到怎样的程度?两个变量之间存在怎样的影响关系?如何通过心理契约减少特殊教育教师的离职倾向等问题都是本论文关注的内容。本论文先是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心理契约、离职倾向的相关文献;其次对本研究所涉及的变量进行概念界定;然后根据研究目的,自编了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并借鉴了魏淑华的教师离职倾向量表,通过“问卷星”在线发放问卷和发放纸质档问卷两种方式,对四川省特殊教育教师发放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96份。并运用SPSS 20.0软件和AMOS 20.0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对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和离职倾向量表的数据进行差异性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得出研究结论,根据结论探讨如何降低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研究结果表明: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总体水平较高;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的总体程度较低;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处于中等程度相关;在人口学差异特征上,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在性别、年龄、编制、薪资、教龄、学历、职称、学校、学生类型、婚姻状况、工作类型上存在显着性差异;特殊教育教师的离职倾向在性别、年龄、教龄、学历、职称、婚姻状况因素上存在显着性差异,但是在编制、学校、学生类型、薪资、工作类型因素上不存在显着性差异;学校责任层面各维度、教师责任层面各维度可以作为离职倾向预测变量,心理契约负向影响离职倾向。论文最后对特殊学校提出建立教师心理契约档案,形成“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和加强沟通等建议;对特殊教育教师提出加强自身的职业认同感和培养自己的主人翁意识等建议。
麻旎[9](2019)在《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以3省12市合作治理案例为表述对象》文中提出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对信息化人才的需求,因而发展或推进教育信息化成为时代的重要任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教育信息化取得许多斐然的成就,但是随着教育信息化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并制约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在当下,我国教育信息化正从1.0时代的“三通两平台”目标向2.0时代的“三全两高一大”目标迈进,这其中的关键便是要突破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困境。因此,研究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针对实践中复杂情境下教育信息化推进的困难,基于合作治理的分析框架,运用多案例分析方法,打开教育信息化推进中合作治理的“黑箱”,剖析合作治理的结构和过程以及相关要素的相互作用,进而回答教育信息化推进中包括政府、企业、学校等在内的多主体合作何以可能、有效合作的条件以及无效合作的梗阻所在等,并提出了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思路和策略。第1章导论部分阐释了研究背景和主要问题,对当前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对本研究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进行了说明。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信息化”社会的要求,也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本研究在对实践观察与已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教育信息化复杂合作层面如何有效推进?”这一核心问题。第2章对研究工具与分析框架进行了阐述。本研究的理论工具是合作治理理论。本研究从合作治理理论产生背景、合作治理理论的核心要义以及合作治理理论对研究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问题的契合性三个方面进行阐述,进而,从合作治理理论出发,提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从环境、结构、过程和结果四个方面来剖析合作治理理论视角下教育信息化的多主体合作治理推进过程。第3至第6章,从环境、结构、过程、结果四个方面对我国教育信息化推进的基本方式进行全面的解析,是本研究的核心内容。第7章在前述四章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策略。最后,第8章进行了研究结论的总结,并提出不足与展望。第3章对教育信息化推进的外部环境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教育信息化发展受到社会经济环境、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以及技术环境的影响。教育信息化所面对的复杂环境使得相关的治理主体在其中交错相伴,成为一个大范围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各个主体对彼此具有较强的相互依赖性,主要表现为权力、技术与人才、资金三方面的依赖。正是由于当下这种复杂的环境以及教育信息化主体间的资源依赖使得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必需采用合作治理的形式。第4章对教育信息化中的主要主体结构进行了细致分析。对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基本主体——政府、企业和学校的角色进行分析,指出政府从包揽全局到监督管理的转变;企业从从短期合作到长期参与的转变;学校从被迫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并梳理了其中的主要关系,包括府际关系、政企关系、多企业间关系以及校企关系。进而,对教育信息化建设中两种主体间的合作层次(简单合作层次、复杂合作层次)进行了展示。简单合作层次主要表现为单个企业与单个学校或区县级地方政府,具有关系简单、联系简单容易、合作层次比较低、更容易达成合作目标等特点,这种合作层次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复杂合作层次主要表现为多个企业与市级及以上区域政府的合作,具有涉及主体多、关系网络复杂、沟通线路多且复杂、合作层次较高、消耗成本高等特点,复杂合作层次在地市级以上教育信息化中比较多见,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因而是本研究探讨的重点。第5章以教育信息化多主体合作被建构的理想过程的理论模型为参照,描述主体间静态结构在实证合作过程中的运作过程,以便从中挖掘合作治理“痛点”。本研究基于教育信息化推进的主体结构关系,搭建合作治理的模型,揭示合作被建构的理想过程,从中挖掘多主体合作过程中解决教育信息化核心问题的过程阶段及中间机制,即目标的共享、信任的建构、承诺的延续、共识的形成四个循环阶段。而后,参照合作治理理想过程的理论建构模型,分析现实合作过程与理想过程模型存在的差异,具体体现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合作伙伴的选择策略及标准阶段,二是签订合作协议阶段的责权利分配阶段,三是合作过程中冲突的解决阶段,四是项目验收阶段的持续运维服务阶段。第6章对教育信息化有效合作的实现机制与复杂情景下教育信息化深层次困境以及原因进行了探究。本研究认为简单合作层次之所以能够有效推进,原因在于能够实现完整资源对接链条、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平台与服务精准对接以及角色定位清晰。同时研究指出,在复杂合作层次下,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平台重复建设不互通、产品与服务重“量”轻“质”、产品与服务的供需不匹配等主要问题。进而通过实地考察和综合分析发现,合作程度不深入、合作能力有缺陷、合作效率尚低下、合作意向仍薄弱四个方面是造成困境的主要原因。合作程度不深入体现于政企之间连约不持续、合作关系不稳定;合作能力有缺陷包含了资金使用、合作识别、市场垄断等多种合作胜任力的缺失;合作效率低下凸显了政企合作过程中双方进行物流交换、资金给付、信息交流的乏力;合作意向薄弱暴露出复杂层次政企两个主体间信任桥梁搭建、资源依赖程度和承诺履行的不稳健、不深入与不及时。第7章针对前文对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的分析框架及实证内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策略。本研究基于“环境—结构—过程—结果”的合作治理分析框架,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与建议。其一,优化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环境,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应完善宏观政策引导体系、地方政府应合理规划建设进程、适当放宽企业准入限制。其二,改善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结构,在厘清政府内部结构关系的同时,完善政府内部与外部的互通网络。其三,调试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过程,具体包括: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开发资源精准对接平台、构建冲突沟通化解机制、完善应用评价体系。其四,深化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理念,主要是深化对于教育信息化的正确认识以及对于合作治理的共识。第8章主要是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在反思研究不足的基础上进行未来展望。本研究在合作治理理论视角下,从环境、结构、过程、结果四个方面,分析各地区的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探究合作治理为何会出现在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以及合作治理何以可能,剖析教育信息化主体间的结构关系,解构教育信息化多主体合作治理的过程及中间因素,据此寻求影响合作治理的困境,讨论教育信息化有效推进的路径,依次回应本研究提出的核心问题。但也应该指出的是,在研究过程中,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本项研究的研究方法、数据资料收集、研究内容、理论延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基于此,本研究提出未来研究展望,期待在后续的研究中能够有效弥补研究的不足与缺陷,从而能够有效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推进主体间关系的调和,政府、企业与学校能够切实以合作治理的方式,共同致力于教育信息化的推进,构建适应新时代特征的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崭新格局。本研究基于“环境—结构—过程—结果”的合作治理框架,运用多案例研究方法,探究合作治理的困境及原因,在解释框架、研究内容、政策建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解释框架方面,本研究基于合作治理理论,紧扣研究的现实问题,构建“环境—结构—过程—结果”的合作治理框架,分析教育信息化的推进过程。在研究内容方面,本研究基于理论框架,拆解合作治理的一般性过程,打开合作治理的“黑箱”,揭示教育信息化领域多主体合作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教育信息化治理的“痛点”,是在学界既有研究基础上对于研究内容及理论解释的延伸。在政策建议方面,本研究着重关注优化环境、改善结构、调试过程、深化理念等四个方面,这是基于合作治理理论框架下所提出来的,对于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问题研究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总之,本研究通过将以合作治理的理论视角,将教育信息化推进困境及原因分析、探索合作治理的可行路径联系在一起,是运用合作治理这一工具围绕中国教育信息化的现实问题,构建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的有益探索。
解瑞红[10](2018)在《转型期俄罗斯国立大学治理变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进入社会转型期,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体系发生了剧烈的变革。社会转型打破了国立大学原有的内外部治理模式,使国立大学具有了新时期治理的新特点。新时期俄罗斯国立大学的治理体系发生了许多变化。外部治理方面,国家逐渐增加对国立大学的控制力度,通过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主导实施了一系列国家项目和计划,增加国家对大学的影响力,也保证使大学的发展符合国家的各种战略。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国立大学的治理体系是当前俄罗斯外部治理变革的主要特征。俄罗斯社会逐渐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大学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局面。市场和社会对国立大学增加影响的同时,也增加了国立大学的市场化行为,经济因素成为影响国立大学的重要因素,这一方面使国立大学拥有了更多的活力,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大学中如质量下降、短期效应等问题的出现,为此,国家不得不通过加强政策和法规建设进行引导。外部治理体系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同时,俄罗斯国立大学的内部治理体系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革,主要表现为大学的自主权增加,在教学、科研、行政、财务等方面享有比较宽泛的自主权;大学内部机构的职能发生了新的变化,在集体制和一长制的治理体系中,校长和学术委员会的权力在增加,国立大学中科研职能的重要性超过教学职能;国立大学基层组织中,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仍然是主要的管理者,但教师、学生、企业主、社会利益群体等主体也有机会参与到国立大学的共同治理中来,形成了一种协同治理的模式。本文比较系统、详实的阐述了俄罗斯国立大学从1992年俄罗斯独立以后的发展历程和治理体系的变革过程。总结出在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转型的历史时期国立大学治理的特点以及呈现的问题。运用社会转型理论、系统理论、治理理论、法人治理理论从俄罗斯文化和意识形态入手,揭示俄罗斯国立大学治理变革的原因,总结发展特点,对俄罗斯国立大学未来治理模式变革的方向进行展望。本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1、国立大学是俄罗斯高等教育的主体,在俄罗斯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俄罗斯教育消费者而言,国立大学是首要的选择。国立大学代表着俄罗斯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平和实力。2、俄罗斯独立后,国立大学治理的变革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的转型之间是呈线性的。国家治理理念、治理模式的转型会直接影响国立大学的发展模式,在不同的转型期具有不同的特点。国立大学治理在每个历史阶段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都是社会转型期的时代特征与俄罗斯民族主义交织在一起所决定的。俄罗斯国立大学的治理体系中充满了国家主义的特征,政府力量自上而下的对国立大学进行约束和控制,包括国立大学的市场化行为都是政府引导和控制的结果。国立大学的发展方向是由国家战略和政府需求来确定的,政府制定的教育政策引导国立大学的发展方向,使国立大学和政府利益诉求保持一致。在国立大学的外部治理体系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的强势地位,强行将国家战略和国立大学发展目标捆绑在一起。相对的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在国立大学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比较弱势。3、在当前社会,由于人口危机、非国立大学崛起、国立大学自身问题的存在使俄罗斯国立大学的发展受到了挑战。有挑战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机遇,国立大学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逐渐减少了对政府的依赖,开始成为独立的社会主体接触社会中的其它组织。这个过程中国立大学更加开放和多样化、更加富有活力。4、国立大学内部治理模式是外部治理模式的缩写,当前,民主化、分权化等理念也促使国立大学内部治理模式的改变,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正成为国立大学内部治理模式改革的主要方向。
二、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合同”(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特殊公职人员: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时代界定与法治意蕴(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学术争鸣的理论研判 |
(一)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学术争鸣的历史回溯 |
(二)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学术争鸣的法理回应 |
二、高校教师“国家特殊公职人员”属性定位的法治逻辑 |
(一)国家公职人员与高校教师的身份相契合 |
(二)国家公职人员属性“特殊”面向分析 |
三、高校教师“国家特殊公职人员”属性定位的实践意义 |
(一)促进高校教师管理制度的法治化 |
(二)实现高校教师学术发展机制的规范化 |
四、结语 |
(3)为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主要概念界定 |
1.2.1 特许学校 |
1.2.2 教育公平 |
1.2.3 教育质量 |
1.2.4 绩效责任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特许学校的现状研究 |
1.3.1.2 特许学校的成效与困境研究 |
1.3.1.3 特许学校的政策制度研究 |
1.3.1.4 特许学校与教育公平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1 特许学校的发展现状描述 |
1.3.2.2 特许学校的成效评估研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法 |
1.5.2 案例法 |
1.5.3 比较法 |
第2章 教育公平驱动下的美国特许学校发展 |
2.1 美国特许学校发展的历史演进 |
2.2 教育公平是公立学校的法律保障 |
2.3 教育公平是特许学校的政策愿景 |
2.3.1 特许学校法中的公平条款分析 |
2.3.2 特许学校政策中的公平性问题分析 |
2.3.2.1 学习机会公平 |
2.3.2.2 学习资源公平 |
2.3.2.3 学习成果公平 |
第3章 特许学校学习机会公平的政策保障 |
3.1 制定完善的招生程序 |
3.1.1 可及性大的招生政策 |
3.1.2 公开透明的招生程序 |
3.1.3 多样群体的招生策略 |
3.2 提供免费的公共交通 |
3.3 避免过度的纪律规则 |
第4章 特许学校学习资源公平的政策保障 |
4.1 政府拨款与资金分配 |
4.1.1 《初等和中等教育法》 |
4.1.2 联邦特许学校计划 |
4.1.2.1 特许学校计划概况 |
4.1.2.2 特许学校计划构成 |
4.1.2.3 特许学校计划意义 |
4.2 招聘和留住优秀教师 |
4.2.1 特许学校与教师的契约关系 |
4.2.2 特许学校教师的招聘策略 |
4.2.3 特许学校教师的流失与培训 |
4.3 设置个性化课程项目 |
4.3.1 不同于传统学校的教学方法及时间 |
4.3.2 为特定学生设置针对性的教育项目 |
4.3.3 为弱势学生增加大学预备课程机会 |
第5章 特许学校学习成果公平的政策保障 |
5.1 特许合同的订立 |
5.1.1 特许状授予的原则 |
5.1.2 特许状申请的程序 |
5.1.3 特许状的内容条款 |
5.2 多管齐下的监督 |
5.2.1 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
5.2.2 授权机构实地访问 |
5.2.3 家庭社会共同监督 |
5.3 严厉的问责方式 |
5.3.1 续订/不续订特许状 |
5.3.2 关闭/终止特许学校 |
第6章 特许学校的质量保障 |
6.1 绩效责任制为核心 |
6.2 特许学校绩效框架 |
6.3 学业成功评估指标 |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
7.1 结论 |
7.1.1 特许学校在教育公平与质量方面取得进展 |
7.1.1.1 增加了弱势学生的教育机会 |
7.1.1.2 提高了弱势学生的学习成绩 |
7.1.2 特许学校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任重道远 |
7.1.2.1 教育需求未被满足 |
7.1.2.2 设施不足,资金匮乏 |
7.2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对我国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启示 |
7.2.1 特许学校政策对我国教育公平的启示 |
7.2.1.1 完善学生入学方式 |
7.2.1.2 严格公正招生程序 |
7.2.1.3 转变家长择校观念 |
7.2.1.4 发展多元化学校及多样化课程 |
7.2.1.5 改变传统教育评价方式 |
7.2.1.6 提供充足的拨款资金 |
7.2.1.7 引导社会多方参与 |
7.2.2 特许学校政策对我国教育质量的启示 |
7.2.2.1 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
7.2.2.2 吸引保留优质教师资源 |
7.2.2.3 制定相关法律政策 |
7.2.2.4 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教育项目 |
(二)美国联邦教育项目 |
(三)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演变历程的分期依据 |
(二)各章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论文的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至20 世纪6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奠基 |
一、美国建国前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萌芽 |
二、20世纪初期美国教育项目管理的雏形生成 |
第二节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实践 |
一、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的创设 |
二、国防研究奖学金项目的创设 |
三、国际交流与教育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问题 |
第二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系统整合(20 世纪60 年代中至8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背景 |
一、“民权运动”的兴起与“伟大社会”建设 |
二、联邦管理体制的变革 |
三、从联邦教育总署到联邦教育部的管理探索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实践 |
一、初中等教育法中的系列教育项目的设置与运作 |
二、高等教育项目管理的系列化运作 |
三、关注社会地位处境不利人群项目的创设 |
四、职业教育项目管理的调整 |
五、影响援助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问题 |
第三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优化(20 世纪80 年代初至20 世纪末) ··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背景 |
一、教育项目管理固有局限的逐渐显露 |
二、教育项目管理主体的“门户”之行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实践 |
一、1981 年《综合预算调节法》对项目管理的改革 |
二、教育项目管理向早期教育干预层面的延伸 |
三、教育项目管理向优质学校示范引领层次的拓展 |
四、教育项目管理向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跨越 |
五、教育灵活性示范项目的设立 |
六、大学生资助项目的反复调整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问题 |
第四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创新提升(21世纪初至今)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背景 |
一、苏东剧变与世界体系的震荡 |
二、多极化世界格局的新挑战 |
三、教育升级创新的新需要 |
第二节 联邦政府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实践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战略的升级与落实 |
二、强化联邦对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的操控 |
三、项目引导各地构建STEM学习生态系统 |
四、“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的全球覆盖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问题 |
结语 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启示 |
一、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教育社会生态的文化土壤 |
二、联邦运作的法制化为教育项目管理提供合法性权威 |
三、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社会全员主体的能动参与和干预 |
四、结构清晰精细的教育项目科学设计 |
五、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不断探索、创新与提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5)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司法认定 |
第一节 案例类型及纠纷处理现状 |
一、案例概况及争议焦点 |
二、案例相关法律分析 |
三、教师任用方式对法律关系的影响 |
第二节 理论界与实务界立场上的冲突 |
一、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学说之争 |
二、单一法律关系适用的局限性 |
第二章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内涵分析 |
第一节 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
一、公立高校的准行政主体地位 |
二、“事业单位法人说”的确立与不足 |
三、公务法人地位的优越性 |
第二节 公立高校与教师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分析 |
一、基于教师职称授予的行政法律关系 |
二、基于教师处分的行政法律关系 |
三、基于教师权利与救济的行政法律关系 |
第三节 公立高校与教师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分析 |
一、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教师具有从属性 |
二、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一致性 |
三、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差别 |
第三章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集“行政法律关系说”之优点 |
一、应批判对“去行政化”的错误解读 |
二、“去行政化”需要必要的行政法律规范 |
第二节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集“劳动法律关系说”之优点 |
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走向 |
二、教师权利本位的侧重 |
第三节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较单一学说新增优点 |
一、有利于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 |
二、有利于教师权利救济的实现 |
第四章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视角下教师的法律身份——特殊劳动者 |
第一节 “特殊劳动者”的法律性质 |
一、“特殊劳动者”是“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具体化 |
二、高校教师作为“劳动者”的依据 |
三、高校教师相较于普通劳动者的特殊性 |
第二节 立法中保护“特殊劳动者” |
一、《教师法》修订应明确高校教师法律地位改革的目标 |
二、法律应明确高校教师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区别 |
三、法律应明确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法律地位的区别 |
第三节 法的实施中保护“特殊劳动者” |
一、在合同关系中保障教师权益 |
二、加强对教师权益的司法保障力度 |
三、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诉讼案例分析表 |
附录(二) 教师处分案例表 |
致谢 |
(6)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面临的突出问题 |
1.1 师资团队的教学素养相对偏差 |
1.2 3D打印技术专业教材不成体系,资源匮乏 |
1.3 教法难以提升学生参与的主动性 |
2 3D打印技术应用专业“三教”改革措施 |
2.1 通过“名师引领、双元结构、分工协作”的准则塑造团队 |
2.1.1 依托有较强影响力的带头人,有效开发名师所具备的引领示范效果 |
2.1.2 邀请大师授教,提升人才的技术与技能水准 |
2.2 推进“学生主体、育训结合、因材施教”的教材变革 |
2.2.1 设计活页式3D打印教材 |
2.2.2 灵活使用信息化技术,形成立体化的教学 |
2.3 创新推行“三个课堂”教学模式,推进教法改革 |
2.3.1 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法 |
2.3.2 构建与推进更具创新性的“三个课堂”模式 |
(7)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混合经济”的发展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 |
三、“混合所有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渗透 |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靠性 |
五、研究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依据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三、对已有研究的思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第三方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公私合作及其内部治理的研究与启示 |
第一节 社区学院公私合作探究 |
一、概况简介 |
二、案例分析 |
三、特征归纳 |
四、启示 |
第二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公私合作 |
一、概况筒介:营利性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不乐观 |
二、案例分析:普渡大学收购卡普兰大学 |
三、启示 |
第三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内部治理 |
一、戴维瑞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二、阿波罗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三、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 |
第一节 内涵、特征及其二元选择 |
一、概念解读 |
二、主要特征 |
三、二元选择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一、企业的利益诉求 |
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
三、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发展趋势 |
三、相关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内部治理的影响因素、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影响因素 |
一、政府的支持 |
二、校长的魅力 |
三、产权的设计 |
四、文化的交流 |
五、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 |
六、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
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 |
一、董事会(理事会)决策 |
二、校长(院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 |
三、党委及监事会监督 |
四、运行制度保障 |
第三节 激励约束机制 |
一、校长(院长)年薪制 |
二、管理层及骨干教师持股 |
三、教师薪酬、发展空间及退休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内部治理的分析、发展趋势及“悬置”的问题 |
第一节 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缺失 |
二、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不充分 |
三、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二节 发展趋势预测 |
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
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更为完善 |
第三节 “悬置”的问题 |
一、关于独立法人的问题 |
二、关于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 |
三、关于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 |
四、关于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致谢 |
(8)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的现状及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1.1 教师心理契约是影响教师管理的重要因素 |
1.1.2 特殊教育教师流失严重 |
1.1.3 教师心理契约影响教师的流失 |
1.1.4 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心理特点研究的不足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研究综述及核心概念界定 |
2.1 文献综述 |
2.1.1 教师心理契约文献综述 |
2.1.2 教师离职倾向文献综述 |
2.1.3 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关系的研究综述 |
2.1.4 已有研究的不足 |
2.2 核心概念界定 |
2.2.1 特殊教育教师 |
2.2.2 心理契约 |
2.2.3 离职倾向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假设 |
3.3 研究对象 |
3.4 研究方法 |
3.4.1 文献研究法 |
3.4.2 问卷调查法 |
3.5 统计方法 |
3.6 研究程序 |
3.6.1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的设计与编制 |
3.6.2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的预测与分析 |
3.6.3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探索性和验证性因素分析 |
4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量表的研究结果 |
4.1 总体状况分析结果 |
4.2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人口学差异结果 |
4.2.1 不同性别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2 不同年龄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3 不同教龄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4 不同学历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5 不同职称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6 有无编制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7 不同薪资水平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8 不同学校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9 不同学生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10 不同婚姻状况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2.11 不同工作类型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差异性检验 |
4.3 小结 |
5 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量表的分析结果 |
5.1 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量表的总体情况 |
5.2 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量表人口学差异结果 |
5.2.1 不同性别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的差异性检验 |
5.2.2 不同年龄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的差异性检验 |
5.2.3 不同教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4 不同学历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的差异性检验 |
5.2.5 不同职称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6 有无编制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7 不同薪资水平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8 不同学校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9 不同学生类别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10 不同婚姻状况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2.11 不同工作类型的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差异性检验 |
5.3 小结 |
6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与离职倾向的关系研究 |
6.1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与离职倾向的相关分析 |
6.1.1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中教师责任与离职倾向的相关分析 |
6.1.2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中学校责任与离职倾向的相关分析 |
6.2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与离职倾向的回归分析 |
6.2.1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中特殊教育教师责任与离职倾向的回归分析 |
6.2.2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中特殊学校责任与离职倾向的回归分析 |
7 讨论分析 |
7.1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的总体情况 |
7.1.1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总体情况 |
7.1.2 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的总体情况 |
7.2 特殊教育教师的个体因素对心理契约的影响 |
7.2.1 年龄、教龄、职称、编制、薪资水平和学校对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影响显着 |
7.2.2 性别、学历、学生类别、婚姻状况和工作类型对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影响部分显着 |
7.3 特殊教育教师的个体因素对离职倾向的影响 |
7.3.1 年龄、教龄、学历、职称、婚姻状况对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的影响显着 |
7.3.2 性别、类别、薪资水平、学校、学生类别、工作类型对特殊教育教师离职倾向没有显着性影响 |
7.4 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各个维度与离职倾向的关系 |
7.4.1 学校交易、人际、发展责任对离职倾向具有负向预测力 |
7.4.2 教师交易、关系责任对离职倾向具有负向预测力 |
8 研究建议 |
8.1 给特殊学校的建议 |
8.1.1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的档案,时刻观测特殊教育教师心理状况 |
8.1.2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劳动合同内容的具体化和学校制度的明确性 |
8.1.3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形式,促进教育公平 |
8.1.4 建立“一对一”特殊学校领导与特殊教育教师之间的沟通方式 |
8.1.5 加强特殊学校组织文化建设和校风建设 |
8.2 给特殊教育教师的建议 |
8.2.1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认同感 |
8.2.2 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 |
8.3 给教育主管部门的建议 |
8.4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以3省12市合作治理案例为表述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教育信息化推进模式的研究 |
1.2.2 关于合作治理的研究 |
1.2.3 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教育信息化 |
1.3.2 合作治理 |
1.3.3 复杂合作层次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意图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意图 |
1.5 案例介说 |
1.5.1 案例选取标准及结构 |
1.5.2 案情总述 |
第2章 研究工具与分析框架 |
2.1 研究工具:合作治理理论 |
2.1.1 合作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 |
2.1.2 合作治理理论的要义阐述 |
2.1.3 合作治理理论与研究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问题的契合性 |
2.2 分析框架 |
2.2.1 环境:造就合作治理的“前情”因素 |
2.2.2 结构:合作治理的三角行动格局 |
2.2.3 过程:不断深化的合作 |
2.2.4 结果:合作治理的困境及原因剖析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教育信息化推进的环境及对治理形式的影响 |
3.1 环境对治理形式的影响:理论模型 |
3.2 教育信息化的环境 |
3.2.1 社会经济环境 |
3.2.2 制度环境 |
3.2.3 社会文化环境 |
3.2.4 技术环境 |
3.3 复杂环境中的相互依赖 |
3.3.1 权力 |
3.3.2 人才与技术 |
3.3.3 资金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主体结构 |
4.1 教育信息化的主要参与主体及其角色定位 |
4.1.1 政府:从包揽全局到监督管理 |
4.1.2 企业:从短期合作到长期参与 |
4.1.3 学校:从被迫接受到主动参与 |
4.2 教育信息化参与主体间的网络关系 |
4.2.1 府际关系 |
4.2.2 政企关系 |
4.2.3 多企业间关系 |
4.2.4 校企关系 |
4.3 教育信息化参与主体间的合作层次 |
4.3.1 简单合作层次:单个企业——单个学校/区县级地方政府 |
4.3.2 复杂合作层次:多个企业——市级及以上区域政府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过程 |
5.1 模型建构:理想类型的合作治理过程 |
5.2 实证展演:教育信息化实践中的合作治理过程 |
5.2.1 合作伙伴的选择策略及标准 |
5.2.2 签订合作协议,界定主体间责权利配置 |
5.2.3 项目实施中的冲突及处理 |
5.2.4 项目验收阶段的可持续合作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困境及成因剖析 |
6.1 简单合作层次校企深度合作的实现机制 |
6.1.1 合作前提:完整资源对接链条 |
6.1.2 疏导中介: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渠道 |
6.1.3 重心下沉:平台与服务精准对接 |
6.1.4 角色定位:各安其位,通力合作 |
6.2 复杂合作层次下教育信息化推进的困境 |
6.2.1 资金难题:建设投入不足,企业难以获利 |
6.2.2 “信息孤岛”:平台重复建设,不互联互通 |
6.2.3 “面子工程”:产品与服务重“量”轻“质” |
6.2.4 无效供给:产品与服务的供需不匹配难题 |
6.3 探源:复杂合作层次下教育信息化推进困境的成因 |
6.3.1 合作程度:连约情况、合作关系 |
6.3.2 合作能力:资金使用能力、合作识别能力、市场垄断能力 |
6.3.3 合作效率:物流效率、资金流效率、信息流效率 |
6.3.4 合作意向:合作依赖、合作信任、合作承诺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有效推进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的策略探讨 |
7.1 优化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制度环境 |
7.1.1 中央政府应完善宏观政策引导体系 |
7.1.2 地方政府应合理规划建设进程 |
7.1.3 适当放宽企业准入限制 |
7.2 改善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结构 |
7.2.1 厘清政府内部结构关系 |
7.2.2 完善政府内部与外部的互通网络 |
7.3 调适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过程 |
7.3.1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
7.3.2 开发资源精准对接平台 |
7.3.3 构建冲突沟通化解机制 |
7.3.4 完善应用评价体系 |
7.4 深化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理念 |
7.4.1 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正确认识 |
7.4.2 对于合作治理:凝聚主体共识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8.3 未来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政府访谈提纲 |
附录二: 企业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学校访谈提纲 |
附录四: 访谈整理说明 |
附录五: 教育信息化合作治理访谈记录 |
致谢 |
(10)转型期俄罗斯国立大学治理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梳理 |
一、转型期 |
二、俄罗斯国立大学 |
三、治理、统治与管理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俄罗斯大学外部治理研究 |
二、俄罗斯国立大学内部治理研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理论基础 |
一、系统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社会转型理论 |
第二章 转型期俄罗斯国立大学治理变革的背景 |
第一节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的转型 |
一、政治体制转型 |
二、经济体制转型 |
三、社会文化转型 |
四、意识形态的转型 |
第二节 全球化与世界教育服务市场 |
一、全球化的特征 |
二、世界教育服务市场 |
第三节 国际化与教育一体化 |
一、支持国立大学国际化发展的相关法规 |
二、国立大学国际化的具体措施 |
三、国立大学国际化的其它形式和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俄罗斯国立大学发展与变革中面临的挑战 |
一、俄罗斯国立大学的发展 |
二、俄罗斯国立大学发展困境与多元经费体制的建立 |
三、国立大学治理变革中的挑战 |
第三章 转型期俄罗斯国立大学外部治理的变革 |
第一节 国立大学治理中政府体系的变革 |
一、机构和管理权限划分的轨迹 |
二、政府治理变革的历程和模式 |
三、政府治理内容和方法的变革 |
四、政府治理的主要项目和措施 |
五、政府治理的权力变革 |
第二节 国立大学治理中市场体系的变革 |
一、市场及教育市场化 |
二、市场在国立大学治理中的发展历程 |
三、办学体制改革—市场介入国立大学的开端 |
四、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市场参与国立大学治理的权力 |
五、经费体制改革—市场参与国立大学治理的可能 |
六、科研体制改革—市场参与国立大学治理的潜在形式 |
七、教育产品的变革—市场对大学治理变革的导向 |
第三节 国立大学治理中的政府、市场多元关系的重构 |
一、政府、市场和国立大学的关系 |
二、政府、市场和国立大学关系变革的发展时期 |
小结 |
第四章 转型期俄罗斯国立大学内部治理的变革 |
第一节 “自治权”: 国立大学内部治理的基础 |
一、国立大学自治权的变革历程 |
二、国立大学自治权的法律规定 |
三、国立大学自治权特点 |
第二节 国立大学内部治理权力的变革 |
一、从有到无的自主招生权 |
二、相对自由的教学自主权 |
三、从无到有的科研自主权 |
四、有限的行政自主权 |
五、分化的财政自主权 |
第三节 国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变革 |
一、国立大学的领导体制的变革 |
二、国立大学管理体制的结构及职能 |
三、国立大学的组织机构的变革 |
第四节 国立大学协同治理模式的建构 |
一、教师成为国立大学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 |
二、学生有了学校事务参与权 |
三、社会主体成为大学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五节 国立大学内部治理情况的微观透视 |
一、莫斯科国立大学的内部治理体系 |
二、国立克麦罗沃大学的校长和她的工作 |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一、俄罗斯国立大学外部治理的基本特征 |
二、俄罗斯国立大学内部治理的基本特征 |
三、俄罗斯国立大学治理变革对我国的启示 |
四、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特殊公职人员: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时代界定与法治意蕴[J]. 刘旭东. 大学教育科学, 2021(04)
- [2]公立高校教师辞职权研究[D]. 庹万燕. 淮北师范大学, 2021
- [3]为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研究[D]. 张佳.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D]. 刘亮亮. 河北大学, 2020(08)
- [5]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研究[D]. 于颖珊.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2)
- [6]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J].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 数码世界, 2020(04)
- [7]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D]. 陈春梅. 厦门大学, 2019
- [8]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契约和离职倾向的现状及关系研究[D]. 吴红君. 四川师范大学, 2019(02)
- [9]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以3省12市合作治理案例为表述对象[D]. 麻旎.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10]转型期俄罗斯国立大学治理变革研究[D]. 解瑞红. 南京师范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