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性官僚制与三重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模式的重塑(论文文献综述)
王晓曼[1](2020)在《官僚制视角下的公共治理任务传导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在公共治理任务的传导机制中,中央决定的政策任务经过中间各个层级间的传导予以落地。各层级政府间的加码加压所形成的公共治理任务传导的反漏斗效应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中央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但也会导致基层负重难行、苦不堪言。那么,理性官僚制与公共治理的现实之间存在的巨大张力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影响基层负载的因素中,反漏斗效应形成的可能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以高度理性为特征的官僚制理论在中国走了样?支撑科层运作最为重要的组织制度基础——官僚制究竟怎么了?如何设计为基层减负的系统性举措?本文以公共治理任务传导机制为研究对象,对比理性官僚制下的任务分配规则,从公共治理的现实情况出发,探讨中国政府间的任务分配规则,解释了官僚制在中国建构时形成反漏斗效应的可能原因,以及如何在超越与回归官僚制之间进行权衡选择。研究发现,理性官僚制下的公共治理任务分配基于规则和分工建构起严谨、高效的运行秩序,专业化的分工、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遵循程序办事的运作机制等任务分配规则能够实现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激励和约束,进而保障实现中央政策目标和提升地方治理绩效。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中国政府间的任务分配规则并不符合理性官僚制的规则,公共治理任务传导在中国的实践中发生了严重走样,形成了公共治理任务传导的反漏斗效应从而给基层带来身心上的不可承受之重。落实为基层减负降压需要从制度性根源即实践中的历史官僚制层面,对基层负担过重的形成原因进行解释。事实上,中国并未建构起理性官僚制,历史官僚制存在并一直影响着中国公共治理的实践过程,科层制并没有发挥出其真正的优势,公共治理任务的科层传递受制于规则科学性、人际互动方式、历史传统等因素影响,形成了公共治理任务传导的反漏斗效应。因此,我们需要重新思考理性官僚制的本质,结合现实情况深入探讨回归抑或超越官僚制的可能性,以期找到落实为基层减负的最好出路。
周定财[2](2017)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的深入推进,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市场机制转换、社会快速转型的大变革之中。在这一变革洪流中,社会不断地由单向度向多向度、价值由一元向多元的方向发展,传统的官僚制日趋式微,社会日益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经济与社会变得越来越难以控制和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英国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总统为先导,西方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政府改革运动,涌现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指导政府改革的理论。他们试图以上述理论为指导,以政府再造为手段来解决当时社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中国也拉开了政府改革的大幕,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由此而推动我国全面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公民社会的崛起、公共空间的拓展以及公共事务复杂性的增强,一方面是政府单一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已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是包括公民、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主体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一个新的理论来引导社会管理由政府单一管理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转变,以此来解决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问题。于是,协同治理应运而生。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战略任务,并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了“16字”的社会管理格局,并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从而在制度建设层面上规范化地推进协同治理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在原有“16字”社会管理格局基础上,重视“法治保障”建设,从而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以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实现为研究目标,以后工业社会为研究背景,以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实践形态、协同困境、生成机理、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协同路径为叙事脉络,通过规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多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论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问题。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述:首先,核心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的阐释。在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协同治理”两个核心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两者的相关性问题及协同治理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解释力。同时分析了本文研究的四大理论基础,即系统论和协同论、治理理论、“巧匠”理论、整体性政府和无缝隙政府理论。其次,阐述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基本形态。府际协同是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的“方向盘”和“发动机”,属于政府治理的内聚性要求,有利于提升基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治理能力,透过治理过程的协同加强沟通、提高信任并发展更为多样优质的备选治理工具。基层政府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协同是基层政府治理在体制内有效协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外向性拓展,属于跨域协同,是对府际协同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很好地解决当下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社会公共问题。再次,阐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困境及生成机理。从主体地位不等、协同动力不足、权责关系不明、拥有权力不均四个方面分析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面临的困境,并分析了上述困境的产生原因,其中协同惰性是困境生成的客观因素,信任阙如是困境生成的主观因素,机制缺失是困境生成的动态因素,制度滞后是困境生成的静态因素。最后,阐述域外协同治理的经验启示及我国加强基层协同治理的具体路径。英国、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在协同治理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制、机制、制度乃至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协同效应。借鉴域外协同治理经验,可以从协同平台、协同主体、协同机制、协同方式和协同环境五个方面来推进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协同治理。
马珍妙[3](2016)在《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理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管县体制是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产物,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和成熟,市管县体制逐步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性,在一些发达地区的情况更是如此。在此背景下,一些学者主张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希冀以此来扭转财政、权力和效率等漏斗效应;现实中也有一些省份逐步在开展改革试点。但是应该看到,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属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政治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福祉的实现,因此必然要求对其进行全面论证。现在是否已经具备全面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的条件?怎么样理性地、科学地推行?为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对我国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行全面而理性地研究,这不仅有利于丰富我国行政区划理论,也可以为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文章首先对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选题意义与选题背景进行了阐述,并对国内外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其次,笔者对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与探讨,这些理论基础包括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相关概念与学理支撑。然后对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必然性进行系统地论析,同时对当前全面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条件并未成熟的客观情况进行了理性地研究。再次,笔者对英、俄、日、印四个国家减少行政区划层次的改革实践进行了介绍,总结了这四个国家行政区划层级改革的经验,为我国理性地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提供经验借鉴。最后,我国今后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中应秉持层级与幅度相适应维护政治稳定、配套改革同步推进、积极改革与渐进调整相结合以及规范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等原则,在对行政省直管县改革体制中存在的不利条件进行清醒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当前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路径建议: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与社会组织、建立理性官僚制、有序推进行政区划方面的改革、严格依法推行行政区划改革等。
刘力[4](2016)在《基于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中国官僚制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如果说古希腊是民主制度的故乡,那么古中国就是官僚制度的故乡。纵观古今中国政治制度的变迁,可以说其核心就是官僚制。在中国,很多人认为官僚制就是官僚主义,或就是封建统治时期盛行的高度集权的传统官僚制,但本文提及的官僚制是一个中性词,是一种可以存在于任何组织中的以职能分工为前提的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行政管理机构。而现代官僚制是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理性官僚制,是高度分工、注重效率和规则的一种组织形式或说是一种管理方式。中国传统官僚制的产生和形态的变迁,并没有完全充分地体现出理性官僚制的所谓理性和法治精神,它裹挟的浓重的带有民族文化的人治色彩,甚至使当今中国人对官僚制依然有着根深蒂固的歪曲理解。就我国现阶段的理论研究情况来看,学界非常热衷于对官僚制领域理论问题的研究。官僚制发展趋势问题是一个与政府行为密切相关的问题,且当今社会需要一直沿用的政治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当西方进入后工业化社会,他们开始反思理性官僚制的机械化还能否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诉求,于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应运而生。当我国政治制度发展到某一个阶段时,人们也不禁开始考虑,原有的政府运行机制继续发展下去会适应新时代的发展,会回应民众的诉求,会利于国家和民族的兴旺发达吗?因此笔者选择本论题的出发点是,如何通过有效促使制度的转型,来提升政府的公共效能,保证公民权利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并以此建立稳定且合理的适应我国国情的政府运作机制以维护社会的未定,促进社会的进步。笔者研究我国官僚制的发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方式时,将文章的构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筹划:第1章为绪论,阐述选择本论题进行分析研究的主要原因,本论题的现实意义,其他学者对本论题的看法等;第2章为理论基础,为支撑本文论点的理论基础做了介绍;第3章为理性官僚制的解析,主要分析韦伯提出的理性官僚制的含义,主要特征,出现的历史条件及世界其他国家在本论题上的研究成果为角度,极尽完整的叙述了韦伯的现代理性官僚制。另外,笔者还从三个角度研究了该制度仍该存续的合理性的主要原因,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西方很多国家在工业革命之后出现了社会转型,社会转型后要求国家具有更高水平、更能符合国家实际发展需求的政治制度。官僚制必须不断进行改革,不断创新,只有这样该制度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要求;第4章为我国官僚制的解析,笔者首先回溯历史,阐述了该制度的历史产生条件、发展环境、发展路径,这是认识我国官僚制的重要基础。其实,从本质上看,我国现阶段的官僚制度与过去的官僚制度之间差异非常大。笔者又分析了我国目前各领域的发展状况,全方位去认识中国官僚制的发展;第5章为我国官僚制发展的路径选择,总结来讲笔者提出最适合我国当代经济社会状况的政治管理模式是管制下的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模式。笔者认为中国官僚制的发展不可能越过理性官僚制而直接进入后官僚时代,直接走新公共管理的道路,而是在强化理性的基础上,根据国情的实际情况,积极回应新公共管理思潮所带来的对政府行为模式转变方面的新的挑战;第6章为结论与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辩证的看待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理论和西方发起的反对理性官僚制的新公共管理,结合中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两者合二为一。不足之处在于定性分析较多,容易出现主观性的偏差。
胡建刚[5](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指出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王姝怡[6](2013)在《基于韦伯理性官僚制视角下的中国大部制改革探析》文中认为大部制改革是本着将职能相近、业务雷同的事项统归入一个部门的原则进行管理,其目标是使政府规模与其所承担的公共事务相适应,从而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率。本文从韦伯本人生平经历及其官僚制理论入手,详述了理性官僚制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即分工合理及专业化、职级节制的权利体系、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组织管理非人格化、薪金制与晋升原则。站在这一视角下分析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结构,从中得出由于两千多年的封建官僚制的影响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当前的行政体制中存在着法理精神不足及人治化色彩浓重等问题,而历次的行政改革总是难以走出精简-膨胀反复的怪圈,因此我国的行政改革需要转变思路,结合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理论并以大部制改革方案为立足点,确立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大部制改革路径,为此需先培育改革的价值基础及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文化,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合理的制度体系来确立改革框架以保证改革能够稳步推进。诚然,在当前的形式下改革会存在着既得利益方的阻碍和改革顶层设计不足等问题,使得改革难以一举成功,但通过改革的持续推进,对建设服务型政府长远目标的确立,以及在新一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人的改革魄力下,我国的大部制改革必将收获丰硕成果。
张雅勤[7](2013)在《行政公共性的演进逻辑与再造向度》文中研究指明公共行政无论是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一种治理活动,其公共属性以及公共利益实现的宗旨都决定了它的发展绝不可能避开对其基本价值——“公共性”的探寻与追求。随着人类社会迈入后工业化时代,公共行政领域的公共性危机日益凸现,加之“技术主义”路线在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盛行,更是将“公共性”的价值追问置于边缘地位。公共性的陨落不仅使公共行政学因面临身份危机而难以良性发展,也给当今政府治理的合理性甚至合法性构成了严峻挑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通过自觉建构行政公共性的理论内涵并客观解析其历史演进逻辑,从而对公共性在公共行政中的复兴与重塑进行探析和畅想。本文认为,行政公共性是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公共属性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出现领域化分类的产物。以公共利益为基点,行政公共性可以从形而上概括为一种维护公共利益至上性的价值判断标准及其共识,在形而下则凸显为行政主体在制度和行为上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作为思考与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旨归。通过历史回溯分析,可以看到行政公共性迄今为止经历了“共同性”形态的萌芽阶段、“形式公共性”的生成阶段和“实质公共性”的萌动阶段这样一个历史轨迹。从生成逻辑上讲,行政公共性是“管理行政”取代“统治行政”模式所取得的成果,它的生成是以工业社会为历史起点,以民主法治为政治前提,以公共生活为运行保障,以公共利益为逻辑主线,以行政主体的价值选择为内在动力的。可以预见,未来行政模式的转换必然意味着形式公共性的式微与实质公共性的彰显。沿着行政公共性的历史轨迹与演进逻辑,本文紧扣“公共生活的兴衰”和“行政模式的演进”两大主线,基于对20世纪社会治理模式中形式公共性的批判性考察,来自觉地探寻实质公共性的建构路径。通过对管理行政模式中所蕴含的现代性、工具理性和“中心—边缘”治理结构进行反思,以及对行政公共性的形式与实质之间的契合逻辑的探究与把握,本文尝试从三个向度来对行政公共性的回归进行探寻和畅想:其一,在制度维度上,通过解析当代民主困境的深层机理,提出以协商、对话与合作来形成行为共识,用合作治理这一新的制度形式来替代传统的代议制民主;其二,在组织向度上,从产生于工业社会的官僚制组织已经极不适应后工业社会中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事实出发,探寻合作制组织这一新型组织形态并阐释其公共性与合法性对于官僚制的超越;其三,在伦理向度上,基于对官僚制下伦理关系状况的反思,探索一种新型的“伦理精神”来超越官僚制中“职业意识”的形式公共性。总之,本文认为,公共性价值的回归不可能通过现有行政模式的修缮而获得,而是需要一场以社会合作体系的构建为目标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型来加以实现。本文主要是对行政公共性问题作出的一项基础性与宏观性的理论研究,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在理论上通过对行政公共性概念内涵的描述性和规范性的诠释,为这一主题的研究进行进一步系统和深入的学理分析;另一方面,在实践上通过把握行政公共性的发展脉络及其演进逻辑,从而畅想公共性价值在公共行政领域得以实现的远景。虽然本文未曾在具体、微观的操作性层面对行政公共性的回归进行对策性分析,但是这并不妨碍本文对当代社会治理变革提供一个行政哲学视野的战略性思考。
白俊[8](2013)在《官僚制视阈下公共政策执行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官僚,人们用充满蔑视的神情说出这个词,到处被人们说成是一群慵懒、无能、走歪门邪道甚至是充满危机的人。1人们常常把官僚制与浪费、拖延、保守、形式主义联系起来,谈到官僚或官僚制时似乎总是对其怀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憎恨与偏见,甚至以官僚、官僚制度为公共行政领域的一大顽疾不可除之而后快也可沦为众矢之的。但当此种看法似乎与行政学之最新潮理念相切合而令以上持论者沾沾自喜时,作为理性的公共行政学研究者,我们万不可人云亦云、不假思索地动用看似光鲜的理论来轻易武装自己。我想,这也不是我们治学应有的态度与觉悟。随着近代现社会的到来,经济高速发展,科技突飞猛进,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市民阶层的大量出现,社会的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官僚或官僚制理论正是发源于近代工业前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度阶段,尽管其理论渊源来自于政治行政二分法,也由于过分强调管理过程中的工具理性而忽略行政执行中的价值理性受到后来理论的批判,但是以官僚制为源头,在其基础上抽象出的官僚或官僚制理性总是能与现代公共行政学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例如效率、低成本等)相适应,从此种意义上讲,我们也不可以对官僚制理论作出以上简单化的理解。更何况,官僚制无论是在传统的公共行政领域还是在以新理论范式为指导的现代公共管理中都起到过不可代替的作用,并将长期为现代社会公共政策的执行贡献力量。在传统的政治行政二分理论遭到解构之时,尽管当前在公共行政学理论界和实务中,针对官僚制的批判也是不一而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没有哪一种新型理论是立足于完全抛弃官僚制理论的立场上来构建其理论根基,充其量也只是对理性官僚制对现代社会适应性问题的修正,同时,以上理论完全可以成为我们改造并完善官僚制理论的理由。调试后理性官僚制理论也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公共行政管理,服务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现代性进程。本文正是立意于此,在重新厘清多方理论对官僚制度批判的基础上,试图说明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取得平衡之时,官僚制会对大幅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大幅提升公共政策执行力。同时,本论文仅围绕公共行政及公共政策执行的一般原理来推导完善官僚制和提高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路径,鉴于我国当前的行政学理论界对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能否延用官僚制理论的一般原理作为分析工具,似乎并没有达成共识。因此在此作者也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毕竟中国的政府管理体制有其自身的特点,官僚制理论产生的土壤也在域外,我们万不可简单照搬。如果此文能引起诸君在此向面的点滴思考,那么于笔者而言也算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了。
张怡凡[9](2013)在《中国政府大部制改革 ——基于官僚制理论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大部制改革”为解决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部门间推诿扯皮等问题而诞生,通过合并职能相近的部门来理顺政府职能,从而提高行政效率。本文从“理性官僚制”的理论视角出发,观察我国的行政体制背景,着重分析“官僚制理论”的利弊关系以及在我国的适用性,并从“理性官僚制”视野下我国行政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等角度对大部制改革作背景分析。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年来的改革实践在“合理化分工”方面显着提升,但我国理性官僚制的行政体系尚未形成。诚然,此次大部制改革在过程中存在诸如党政双轨行政体制的约束、既得利益的阻碍和改革顶层设计的不足等困境,使得改革并不能一举克服我国行政体制中所有的“不理性”弊端,但通过继续推进改革深度,大部制改革的成果将有助于我国构建一个理性官僚制的行政体系,并能推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长远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国家新一代领导人集体的改革魄力和远见卓识,将为我国大部制改革的继续推进并取得改革成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朱明仕[10](2012)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研究 ——一个公共利益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化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是各国政府的中心任务。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开始进行政府改革,探索新的政府管理模式,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行政开始转向了全球性的行政发展,行政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改革中形成的新公共管理模式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行政改革的标准范本,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行政管理模式。一般来说,行政发展是指在特定的环境和资源条件下,政府通过对官僚制组织的变革和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创新,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和谐,高效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的过程。行政发展包括价值、制度和行为三个维度:行政发展的价值维度是公共利益;行政发展的制度维度包括官僚制和制度结构两个方面,官僚制是行政发展的组织基础,制度结构表现为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的宏观制度结构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微观制度结构,行政发展是一个双重制度均衡过程;行政发展的行为维度主要是指官僚行为的改善,以符合政府的公共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社会也进入转型期。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我国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发展取得了显着进步。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但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许多制度弊端,政府行政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在社会转型期,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仍然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新公共管理成为西方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的主流范式,其基本逻辑是将私营部门管理的理念、技术和方法应用到公共部门管理中来,改革传统的官僚体制。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遇到了实践困境,学界和实践领域开始对其进行反思和修正。社会公正、公共利益等公共价值问题成为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关注的重要议题,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价值管理等理论引起了广泛重视。在实践领域,治理、整体性治理成为当代行政发展的主要趋势。针对我国行政发展存在的问题,顺应当代行政发展的趋势,立足我国行政发展的实际和借鉴西方行政发展的经验,本文提出了构建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行政发展模式的基本思路。具体来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公共行政本土化是我国行政发展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行政发展的政治原则;重塑公共利益价值是我国行政发展的价值基础;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完善行政发展的宏观结构;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治理机制是行政发展的制度形态;加强社会文化和行政文化建设,为行政发展提供精神资源;鼓励政府创新是行政发展的推进策略。
二、理性官僚制与三重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模式的重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理性官僚制与三重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模式的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1)官僚制视角下的公共治理任务传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官僚制 |
(二)公共治理任务传导 |
(三)反漏斗效应 |
三、文献述评 |
(一)文献回顾 |
(二)文献简评 |
(三)本文的研究空间 |
四、研究方法、思路及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结构安排 |
五、创新点 |
第一章 理性官僚制下的公共治理任务分配规则 |
第一节 理性官僚制的缘起 |
一、理性官僚制产生的背景 |
二、维系社会稳定的权威 |
第二节 理性官僚制下的任务分配 |
一、专业化的分工 |
二、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
三、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
第二章 反漏斗效应:公共治理任务传导的中国实践 |
第一节 反漏斗效应的表现 |
一、层层推进到层层加码 |
二、层层传导压力到层层下卸压力 |
三、层层追查责任到层层责任叠加下移 |
第二节 反漏斗效应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
一、“中国特色”的现实所需 |
二、被动式加码与主动式加码共存 |
三、压力向动力的转化 |
第三节 反漏斗效应的负面影响 |
一、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
二、政策有效执行难以保障 |
三、基层干部身心俱疲 |
第三章 历史官僚制:对反漏斗效应成因的解释 |
第一节 官本位与信息不对称 |
一、官本位的历史传统 |
二、信息不对称下的政策变通执行 |
第二节 规则的科学性 |
一、程序和法理约束不足的考核机制 |
二、缺乏科学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
三、职责同构下的权责不匹配 |
第三节 中国社会的人际互动 |
一、儒家文化传统的影响 |
二、农业经济的影响 |
第四章 为基层减负何以可能:回归抑或超越官僚制 |
第一节 回归官僚制的可能性 |
一、官僚制机构的永续性 |
二、官僚制在中国建构的条件 |
第二节 超越官僚制的可能性 |
一、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对官僚制的冲击 |
二、信息技术为超越官僚制提供崭新道路 |
第三节 基层减负的未来之路 |
一、立足当下:回归官僚制 |
二、放眼未来:超越官僚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关于主题的审视 |
第一节 选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由来 |
二、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协同治理研究回眸 |
二、国内相关研究进展审视 |
三、总体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二、主要的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点 |
一、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 |
小结 |
第一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与协同治理的相关性…_ |
第一节 核心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
一、核心概念之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
二、核心概念之二:协同治理 |
三、协同治理模式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解释力 |
第二节 基层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及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一、基层社会管理出现的新形势 |
二、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三、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第三节 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
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多元治理主体 |
二、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中基层政府的角色定位 |
三、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阐释 |
第一节 系统论与协同论 |
一、系统论 |
二、协同论 |
第二节 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一般理论 |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网络治理理论 |
第三节 “巧匠”理论 |
一、“巧匠”理论的提出及其阐释 |
二、“巧匠理论”中的跨部门合作思想 |
第四节 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政府理论 |
一、无缝隙政府理论 |
二、整体性治理与整体性政府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基本形态 |
第一节 政政互助:府际协同治理 |
一、府际协同治理述要 |
二、府际间纵向协同、横向协同与斜向协同 |
三、“金寨驻吴江工作站”的协同机制及其借鉴 |
第二节 政社互动:政府与社区的协同治理 |
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府与社区 |
二、基层协同治理中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塑 |
三、苏州青剑湖社区治理中“政社互动”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三节 政企互通:政府与企业的协同治理 |
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及其演进 |
二、政府与企业协同治理的现实根源与方式选择 |
三、昆山政府与台商合作的策略及其成效 |
第四节 政会互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的必然性及其方式 |
二、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阻滞与关系重塑 |
三、张家港市“新市民共进协会”的实践及其启示 |
第五节 政民互连:政府与公民的协同治理 |
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定位 |
二、政府与公民协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关系重塑 |
三、苏州市“警民恳谈”的措施及其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困境及生成机理 |
第一节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困境解析 |
一、主体地位不等动摇协同结构 |
二、协同动力不足制约协同行为 |
三、权责关系不明扰乱协同秩序 |
四、拥有权力不均影响协同效果 |
第二节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困境的生成机理 |
一、协同惰性:困境生成的客观因素 |
二、信度阙如:困境生成的主观因素 |
三、机制缺失:困境生成的动态因素 |
四、制度滞后:困境生成的静态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协同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英国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英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做法及经验 |
二、英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启示 |
第二节 美国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做法及经验 |
二、美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启示 |
第三节 日本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日本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做法及经验 |
二、日本社会协同治理的启示 |
第四节 台湾地区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一、台湾地区协同治理的基本经验 |
二、台湾地区协同治理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路径思考 |
第一节 构建协同治理的基础平台 |
一、网络整合:信息监测中心和办公平台的建立 |
二、组织架构:基层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构的建设 |
三、制度建设:打造多元主体协同行为的规范化平台 |
第二节 培育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体 |
一、树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理念 |
二、改变基层政府的管理方式 |
三、提升协同主体的素质和能力 |
第三节 完善协同治理的相关机制 |
一、重视协同主体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
二、建立各方治理主体间的信任机制 |
三、建立相关主体协同治理的激励机制 |
四、健全治理主体间协同的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创新协同治理的工作方式 |
一、完善公民参与,实现工作方式的民主化创新 |
二、变革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 |
三、综合运用治理工具,推进协同方式的完善和创新 |
第五节 改善协同治理的外部环境 |
一、营造跨部门协同和跨组织协同的文化氛围 |
二、改善基层协同治理的法治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有效性思考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问题的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省制的含义 |
2.1.2 县制的含义 |
2.1.3 行政省直管县的含义 |
2.2 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问题研究的学理支撑 |
2.2.1 国家结构形式理论 |
2.2.2 行政区划理论 |
2.2.3 府际关系理论 |
2.2.4 层级与幅度关系理论 |
2.2.5 政府职能转变理论 |
第3章 当前我国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3.1 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
3.1.1 历史演变及其宪法的回归 |
3.1.2 城乡分治的客观规律 |
3.1.3 行政组织结构扁平化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趋势 |
3.1.4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
3.2 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基本具备的有利条件 |
3.2.1 符合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动机 |
3.2.2 市管县体制在我国发达地区弊端凸显 |
3.2.3 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
3.2.4 交通运输条件的显着改善 |
3.2.5 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
3.2.6 学术界的理论成果与试点省份的经验借鉴 |
第4章 当前我国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 |
4.1 当前我国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的表现 |
4.1.1 行政区划相关的法制建设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
4.1.2 市管县体制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4.1.3 政府职能转变并未完成 |
4.1.4 设省模式不具有普适性 |
4.2 当前我国推行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的原因分析 |
4.2.1 市场经济不发达 |
4.2.2 社会自治不成熟 |
4.2.3 传统官僚制的制约 |
4.2.4 区域文化的深层次制约 |
第5章 国外减少行政区划层级改革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减少行政区划层级的改革实践 |
5.1.1 日本减少行政区划层级的改革实践 |
5.1.2 俄罗斯减少行政区划层级的改革实践 |
5.1.3 英国减少行政区划层级的改革实践 |
5.1.4 印度减少行政区划层级的改革实践 |
5.2 国外减少行政区划层级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5.2.1 行政区划层级结构扁平化 |
5.2.2 地方自治的发展为行政区划层级改革提供动能 |
5.2.3 遵循城乡分治的历史规律 |
5.2.4 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区划的设立与改革 |
第6章 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 |
6.1 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原则 |
6.1.1 维护政治稳定的原则 |
6.1.2 行政层级与管理幅度相适应的原则 |
6.1.3 配套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 |
6.1.4 积极改革与渐进调整相统一原则 |
6.1.5 规范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 |
6.1.6 改革创新性与历史继承性相一致原则 |
6.2 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
6.2.1 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 |
6.2.2 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与社会组织 |
6.2.3 建设现代理性官僚制 |
6.2.4 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 |
6.2.5 严格依法推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 |
6.2.6 不断增强府际间的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4)基于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中国官僚制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以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结构和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中国官僚制 |
2.2 理性官僚制 |
2.3 新公共管理 |
3 现代理性官僚制的解析 |
3.1 现代理性官僚制的内涵与特点 |
3.1.1 现代理性官僚制的内涵 |
3.1.2 现代理性官僚制的特点 |
3.2 对现代理性官僚制的质疑 |
3.2.1 现代理性官僚制改革的原因 |
3.2.2 西方对理性官僚制的批判 |
3.2.3 现代理性官僚制批判的反思 |
3.3 理性官僚制继续存在的合理性 |
3.3.1 理性官僚制适应了现代社会对形式平等的追求 |
3.3.2 理性官僚制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
3.3.3 理性官僚制能够继续加深行政管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
4 中国官僚制的透视 |
4.1 中国传统官僚制的起源和特性 |
4.1.1 中国传统官僚制的起源 |
4.1.2 中国传统官僚制的特性 |
4.2 中国官僚制向现代转型的进程 |
4.2.1 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
4.2.2 行政体制改革 |
4.2.3 依法行政步入正轨 |
4.3 中国官僚制发展的困境 |
4.3.1 价值取向的困境 |
4.3.2 民主行政困境 |
4.3.3 行政效率困境 |
5 中国官僚制发展的路径选择 |
5.1 中国官僚制新形势下的理性重塑 |
5.1.1 人事管理的重塑——完善公务员制度 |
5.1.2 结构层级的重塑——优化机构设置 |
5.1.3 组织文化的重塑——强化法治型政府 |
5.2 中国官僚制对新公共管理浪潮的回应 |
5.2.1 党政分开,保证行政自主性 |
5.2.2 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
5.2.3 推行民主,建设透明型政府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基于韦伯理性官僚制视角下的中国大部制改革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韦伯理性官僚制理论论析 |
(一)韦伯理性官僚制理论产生背景 |
(二)韦伯理性官僚制理论基本内容 |
(三)韦伯理性官僚制理论的基本评价 |
二、韦伯官僚制视角下的大部制改革的价值性分析 |
(一)大部制改革内涵 |
(二)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 |
(三)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双重价值目标 |
三、适合中国国情的大部制改革路径 |
(一)培育大部制改革的价值基础 |
(二)培育与大部制相适应的行政文化 |
(三)建构大部制的制度条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行政公共性的演进逻辑与再造向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主题阐释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意识 |
二、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一、西方学界关于行政公共性的理论回顾 |
二、中国学者关于行政公共性的研究现状 |
三、对文献的总结与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方案建构 |
一、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二、本文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
三、研究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公共性:公共行政的基本价值 |
第一节 历时性与共时性视野下的公共性 |
一、历时性:公共性概念的历史演进 |
二、共时性:公共性意蕴的现代解读 |
三、交融与重合:公共哲学视野中的公共性 |
第二节 描述性与规范性定义中的行政公共性 |
一、公共行政内涵的重新审视 |
二、行政公共性的描述性阐释 |
三、行政公共性的规范性建构 |
第三节 公共行政学:寻求公共性的灵魂之旅 |
一、公共性:公共行政学的灵魂 |
二、价值中立:湮没于技术理性中的公共性 |
三、宪政主义:公共性价值的重拾与复兴 |
第三章 萌芽与生长:从“共同性”到“公共性” |
第一节 统治行政中的“共同性” |
一、城邦中的狭隘“全民性” |
二、王权专制中的“代表型公共性” |
三、“共同性”的理论解构 |
第二节 在领域的分化中萌芽的行政公共性 |
一、城市的兴起与市民社会的成长 |
二、绝对国家的建立与共同利益边界的扩展 |
三、行政公共性的萌动 |
第三节 行政公共性的生成 |
一、公共领域的形成与公共生活的发生 |
二、现代国家的建立与公共行政的滥觞 |
三、行政公共性的生成逻辑 |
第四章 衰微与迷失:管理行政的“形式公共性” |
第一节 公共生活的衰落与公共性的异化 |
一、公共生活良性存续的基本条件 |
二、行政国家的兴起与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 |
三、公共领域结构转型中公共性的异化 |
第二节 孕育于现代化进程中的“管理行政” |
一、现代性与公共性之间的结构性张力 |
二、管理行政的现代性叙事 |
三、管理行政的价值迷失与公共性的畸变 |
第三节 形式合理性追求中的公共性危机 |
一、行政工具化与民主价值间的冲突 |
二、官僚制中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割裂 |
三、行政主体人格异化与伦理精神的丧失 |
第五章 复苏与勃兴:服务行政的“实质公共性” |
第一节 后工业时代的来临与公共生活的重建 |
一、后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结构转型 |
二、领域融合与新市民社会的兴起 |
三、公共生活的重建与公共性价值的复兴 |
第二节 形式公共性的式微与实质公共性的萌动 |
一、突破“形式公共性”的理论追求 |
二、趋向“实质公共性”的行政改革 |
三、民主的困境与公共性的扩散 |
第三节 服务行政对实质公共性的渴求 |
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时代危机 |
二、后工业化催生的服务型政府 |
二、服务行政中的公共性 |
第六章 反思与展望:再造行政公共性的向度 |
第一节 突破行政“公共性危机”的理论反思 |
一、反思一:现代性的批判性继承与超越 |
二、反思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路径 |
三、反思三:“中心—边缘”治理结构的打破 |
第二节 制度向度的行政公共性再造 |
一、代议制民主的现代困境 |
二、协商民主:表达自由中的形式公共性 |
三、在合作治理构建中再造公共性 |
第三节 组织向度的行政公共性再造 |
一、官僚制组织的“控制悖论” |
二、突破官僚制组织的理论努力 |
三、合作制组织:以公共性补救合法性 |
第四节 伦理向度的行政公共性再造 |
一、政府治理类型及其伦理关系 |
二、对理性官僚制的伦理反思与救治 |
三、在伦理精神的张扬中回归公共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 |
(8)官僚制视阈下公共政策执行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官僚制与公共政策执行 |
(一) 官僚制及官僚理性 |
(二) 公共政策执行:概念、模型 |
(三) 官僚制与公共政策执行力分析 |
二、公共政策执行力低效:官僚制的异化 |
(一) 传统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效率 |
(二) 官僚制悖论:效率价值的偏失 |
(三) 后官僚制:对执行力低效的矫正 |
三、提升公共政策执行力:官僚制的自我完善 |
(一) 组织结构的调整:分工与职能的整合 |
(二) 执行行为的规范:程序与标准的制定 |
(三) 管理技术的完善:电子政务与信息传递 |
(四) 行政文化的变迁:执行力文化的构建 |
四、结论:自我完善,回归官僚理性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中国政府大部制改革 ——基于官僚制理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关于大部制的内涵及其改革必要性 |
二、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内容 |
第三节 基本思路、框架和方法 |
一、 研究目标和思路 |
二、 研究框架 |
三、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官僚制的理论视角 |
第一节 官僚制理论 |
一、 官僚制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 理性官僚制组织的特征 |
三、 官僚制理论的利弊分析 |
第二节 官僚制的中国意蕴 |
一、 官僚制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
二、 官僚制在中国的利弊 |
第三章 中国大部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理性官僚制视野下我国行政体制的弊端 |
一、 机构重叠与职能交错 |
二、 行政体系庞大与行政成本巨大 |
三、 行政法治与制度化滞后 |
第二节 市场经济体制对大部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
第三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大部制改革 |
第四章 大部制改革的启动 |
第一节 十七大以来大部制改革的总体情况 |
第二节 新组建的五大部门基本情况 |
一、 交通运输部 |
二、 环境保护部 |
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第三节 大部制改革的官僚制理论分析 |
一、 分工合理性的提升 |
二、 理性官僚制的行政体系尚未形成 |
第五章 大部制改革的困境及其突破 |
第一节 基于理性官僚制的大部制改革的困境 |
一、 党政双轨行政体制的约束 |
二、 既得利益的阻碍 |
三、 改革顶层设计的不足 |
第二节 大部制改革取得突破的希望 |
一、 十八大对大部制改革的部署 |
二、 中国新领导层的改革魄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研究 ——一个公共利益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行政发展的基本理论 |
一、 行政发展的内涵 |
二、 行政发展的结构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历史与逻辑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历史回顾 |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逻辑分析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总体评价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主要成就 |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主要问题 |
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基本经验 |
第四章 新公共管理与当代西方行政发展 |
一、 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背景与原因 |
二、 新公共管理的主要内容 |
三、 对新公共管理的总体评价 |
四、 当代西方行政发展的基本趋势 |
五、 当代西方行政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基于公共利益的中国行政发展模式构建 |
一、 中国行政发展的战略意义与目标 |
二、 中国行政发展的方法论基础与政治原则 |
三、 理念重塑——中国行政发展的价值定位 |
四、 关系调整——中国行政发展的生态结构 |
五、 制度定型——中国行政发展的治理机制 |
六、 文化建设——中国行政发展的精神资源 |
七、 政府创新——中国行政发展的策略选择 |
八、 公共利益型政府——中国行政发展的未来设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理性官僚制与三重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模式的重塑(论文参考文献)
- [1]官僚制视角下的公共治理任务传导机制研究[D]. 王晓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8)
- [2]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D]. 周定财. 苏州大学, 2017(06)
- [3]行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理性研究[D]. 马珍妙. 湖南大学, 2016(03)
- [4]基于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中国官僚制发展研究[D]. 刘力. 东北财经大学, 2016(07)
- [5]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6]基于韦伯理性官僚制视角下的中国大部制改革探析[D]. 王姝怡. 东北师范大学, 2013(05)
- [7]行政公共性的演进逻辑与再造向度[D]. 张雅勤. 武汉大学, 2013(07)
- [8]官僚制视阈下公共政策执行力研究[D]. 白俊. 西南政法大学, 2013(01)
- [9]中国政府大部制改革 ——基于官僚制理论的分析[D]. 张怡凡. 上海交通大学, 2013(07)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研究 ——一个公共利益的视角[D]. 朱明仕.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5)